巴塞尔协议Ⅲ对中国银行的启示及影响
《《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研究》范文
《《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研究》篇一一、引言巴塞尔协议Ⅲ是全球银行业监管的重要准则,其制定旨在提高全球银行业的风险抵御能力,保障金融系统的稳定运行。
该协议的出台对全球银行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我国银行业也不例外。
本文将就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其对我国银行业的具体影响及应对策略。
二、巴塞尔协议Ⅲ的背景及主要内容巴塞尔协议Ⅲ是在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由巴塞尔委员会制定的一系列银行业监管准则。
该协议主要内容包括资本充足率要求、流动性风险监管、信用风险评估等方面。
其中,资本充足率要求是巴塞尔协议Ⅲ的核心内容,旨在提高全球银行业的资本质量,增强其抵御风险的能力。
三、《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一)资本充足率要求的影响巴塞尔协议Ⅲ的资本充足率要求对我国银行业产生了重要影响。
为满足该协议的资本充足率要求,我国银行业需增加核心资本和一级资本的比重,优化资本结构,提高资本质量。
这有助于增强我国银行业的风险抵御能力,保障金融系统的稳定运行。
(二)流动性风险监管的影响巴塞尔协议Ⅲ加强了流动性风险监管,要求银行建立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机制,确保银行在面临流动性风险时能够及时应对。
这对我国银行业而言,意味着需要加强对流动性风险的管理和监测,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三)信用风险评估的影响巴塞尔协议Ⅲ对信用风险评估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银行加强对借款人的信用评估和风险管理。
这有助于提高我国银行业的信贷资产质量,降低不良贷款率,提高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
四、我国银行业的应对策略(一)优化资本结构,提高资本充足率为满足巴塞尔协议Ⅲ的资本充足率要求,我国银行业应优化资本结构,增加核心资本和一级资本的比重。
这可以通过发行优先股、提高留存收益等方式实现。
同时,还应加强资本管理,确保资本的合理使用和有效配置。
(二)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为应对巴塞尔协议Ⅲ的流动性风险监管要求,我国银行业应建立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机制,加强对流动性风险的监测和预警。
巴塞尔协议Ⅲ对中国银行的启示及影响
《巴塞尔协议Ⅲ》对中国银行的影响和启示《巴塞尔协议Ⅲ》是金融危机后拯救金融机构的苦口良药吗?强调资本监管的《巴塞尔协议Ⅲ》对中国银行业有什么启发?在全球金融危机余波未了、欧美经济仍在衰退边缘挣扎的时候,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来自27个经济体的央行和银行监管机构负责人,于9月12日一致通过了关于加强全球银行体系资本要求的改革方案,即《巴塞尔协议Ⅲ》,成为本轮危机后首个全球范围内的重磅监管改革产物,预计20国集团领导人将于今年11月在韩国首尔举行的峰会上批准新规。
新协议在现有规约的基础之上,不仅上调了针对银行的资本充足比率要求,新增了资本缓冲要求,更注重银行资本的质量,并配合以流动性约束,其目的在于确保银行经营的稳健性,进而保障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安全。
根据瑞士信贷银行分析人员的估计,《巴塞尔协议Ⅲ》将使欧洲银行业增加1390亿欧元成本,到2012年末,欧洲银行业核心资本的平均比率将由9.6%下降到8.1%。
其中劳埃德银行集团和法国信贷银行的核心资本比率将下降到4%左右,巴克莱银行将出现170亿英磅的资本缺口,对汇丰银行和百富勤打击也会较大。
伴随着金融危机后全球银行业的“去杠杆化”进程,昔日的银行业巨擘们正在受到《巴塞尔协议Ⅲ》的困扰。
行政强势下的过度监管与现行资本规定协议相比,这次“巴塞尔协议Ⅲ”的出台可谓神速,巴塞尔委员会自2009年开始酝酿“巴塞尔协议Ⅲ”,即使从雷曼兄弟破产算起,也仅历时两年多就形成了方案。
虽然从某种意义上说,“巴塞尔协议Ⅲ”是一个西方金融危机的应急版本,但却也是近几十年来全球银行监管领域最大规模的改革,各国央行和监管部门希望借此促使银行减少高风险业务,同时确保银行储备足够的资本金,能够独自应对今后可能发生的金融危机。
由于银行业在金融危机中饱受诟病,全球银行监管机构承受了巨大压力。
特别是在国内,从西方金融危机以来,对银行的监管力度不断强化,一轮接一轮的监管政策不断出台。
从10%的资本充足率、到150%的拨备覆盖率、再到75%的存贷比,以及计划中2.5%的拨备/总贷款比率、提前加码执行“巴塞尔协议Ⅲ”等,加之对银行信贷行为的流程和日常监控,银监会为银行的经营行为拉起了一条条红线,并不断提高红线的标准。
巴塞尔协议3的实施意义及对我国银行监管的影响
国际金融体系和金融监管框架在历次金融危机下,显示出越来越多的不协调和缺陷。
特别是最近10多年以来,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在深度、频率和破坏度上日益加剧,促使人们对全球金融体系及其监管机制进行反思。
金融监管的空白、重叠、错位、失衡和滞后,成为当前全休金融监管领域最显著的问题。
可以说,每一次全球金融危机的发生,实质上也是一次对金融监管规则、监管体系以及全球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全面测试和考验。
巴塞尔协议正是西方世界在金融领域博弈的最终结果,其中很多思想和宗旨体现了西方国家的意志和战略导向。
银行业监管精神:公平竞争、保护投资者、维护全球金融稳定巴塞尔协议的特点:首先,巴塞尔协议一直是以资本监管框架为基础的风险监管体系,从1到3,监管范围越来越广,对监管当局提出的要求越来越高,但基本的监管理念没有变,核心思想就是基于风险的资本监管,金融机构的资本金决定着金融机构的安全。
其次,努力寻求提高监管资本的敏感度,从信用风险到市场风险,再到操作风险,以及金融危机后加入系统性风险、交易对手风险等,银行机构面临的风险不断被识别、计量和覆盖。
再次,从单一的资本监管走向资本监管和流动性监管并重的监管体系。
最后,从单纯微观层面的审慎监管提升到微观和宏观审慎监管并重的监管理念。
《巴塞尔协议3》对我国银行业监管的影响:1、积极影响:(1)可以有效预防金融风险,提升银行监管水平:总结金融危机暴露出的监管体系的不足,建立起更加全面的风险管理意识,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是金融体系抗风险能力更强。
(2)对银行业务的影响是全方位、多角度的:强化资本监管思想,在多领域进行金融监管的完善、补充和创新。
(3)对银行经营管理理念产生深远影响:流动性指标的确定使流动性监管可操作性大大增强,使银行在经营管理中更加重视流动性风险。
此外,银行业倾向于转变融资方式和股利分配政策。
(4)宏观金融审慎监管对央行、商业银行以及银监会产生影响。
(5)更加促进银行在跨境经营等方面的水平。
巴塞尔协议Ⅲ与中国银行业宏观审慎
巴塞尔协议Ⅲ与中国银行业宏观审慎巴塞尔协议是国际银行业监管的重要准则,旨在提高银行业的资本充足性,并强化银行的监管和风险管理。
巴塞尔协议Ⅲ于2010年发布,并于2013年开始逐步实施。
这一协议对于全球金融体系的稳定和中国银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重点探讨巴塞尔协议Ⅲ对中国银行业宏观审慎的影响。
巴塞尔协议Ⅲ的核心目标之一是增加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要求。
根据协议,银行在经济周期的高峰时期应有足够的资本储备以抵御风险,从而保障金融体系的稳定运行。
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其银行业的资本充足性尤为关键。
巴塞尔协议Ⅲ的实施使得中国的银行业面临更为严格的资本充足要求。
这意味着银行需要更多的资本投入,并加强内部风险管理机制,以确保在面临风险时能够有效抵御损失。
另一个重要的影响是巴塞尔协议Ⅲ对中国银行业的信贷政策产生了一定的制约。
协议规定了各类资产的风险权重,银行根据这些权重计算资本占用,从而影响其信贷规模和资产配置。
特别是对于高风险资产,协议要求银行提供更多的资本覆盖。
在中国,银行的信贷规模在过去几十年里呈现高速增长的态势。
然而,巴塞尔协议Ⅲ的实施将限制部分高风险贷款的发放,以确保银行业的稳定性。
这些措施有助于防范银行业不良贷款风险,推进中国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此外,巴塞尔协议Ⅲ对中国银行业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协议规定银行需要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储备,以应对短期流动性风险。
尤其在金融危机时期,流动性风险的管理至关重要。
中国银行业在巴塞尔协议Ⅲ的指导下加强了对流动性风险的评估和管理,确保其能够应对金融市场的突发事件。
此外,巴塞尔协议Ⅲ还对中国银行业的市场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协议规定银行需要建立更为完善的市场风险监测和控制机制,以保障银行在市场波动时的稳定性。
这一要求对于中国银行业而言,有助于提高其市场风险管理水平,并进一步推动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巴塞尔协议Ⅲ对中国银行业宏观审慎产生了重要影响。
《《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研究》范文
《《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研究》篇一一、引言巴塞尔协议Ⅲ是全球银行业监管的一次重大变革,其目标是增强全球银行业的风险管理和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
对于我国银行业而言,这一协议的推出无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旨在研究巴塞尔协议Ⅲ的背景、主要内容,以及它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展望。
二、巴塞尔协议Ⅲ的背景及主要内容巴塞尔协议Ⅲ是在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应运而生的,其核心内容是提高银行业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加强银行业务风险的防控。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提高资本充足率要求,确保银行有足够的资本来抵御风险;二是引入杠杆比率,限制银行过度杠杆化;三是引入流动性风险管理,确保银行在危机时期有足够的流动性来应对风险。
三、《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一)影响银行业务模式巴塞尔协议Ⅲ的推出,使得我国银行业在业务模式上发生了重大变化。
为了满足更高的资本充足率要求,银行需要调整资产结构,降低高风险资产的比例,增加低风险或无风险资产的比例。
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银行的业务创新和盈利空间。
(二)促进银行业风险管理水平提升尽管巴塞尔协议Ⅲ的实施给我国银行业带来了一定的压力,但也促进了银行业风险管理水平的提升。
银行需要建立更加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以应对更加严格的监管要求。
这有助于增强我国银行业的稳健性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三)提高银行业竞争力通过提高资本充足率和引入流动性风险管理等措施,巴塞尔协议Ⅲ使得我国银行业更加稳健、健康地发展。
同时,这也为银行提供了与其他国际金融机构竞争的平台,提高了我国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
四、应对策略与建议(一)加强内部风险管理我国银行业应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这包括完善风险管理制度、提高风险管理人员的素质、加强风险监测和评估等。
(二)创新业务模式在满足巴塞尔协议Ⅲ的监管要求的同时,我国银行业应积极创新业务模式,拓展新的业务领域,以增加盈利空间。
巴塞尔资本协议Ⅲ及其对国内商业银行的启示
巴塞尔资本协议Ⅲ及其对国内商业银行的启示2010年11月20日全球银行业监管者达成《巴塞尔协议III》,根据规定商业银行必须上调资本金比率,以加强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
本文从2004年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存在的缺陷出发,结合《巴塞尔协议III》的改进,探讨其对推进和加快我国银行业改革和发展产生的影响。
关键词:巴塞尔协议III 风险管理资本充足率巴塞尔资本协定是由国际清算银行下的巴塞尔银行监理委员会所促成,旨在强化国际型银行体系的稳定及维护银行间公平竞争,目前已发展成为全球银行业监管的国际标准。
从1988年的旧巴塞尔资本协议到2004年的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巴塞尔协议经历了一个内容不断更新、方法不断改进、思想不断成熟的深化过程。
经多次修正和改进,最终形成了一个以最低资本要求、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市场纪律为三大支柱,以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为主要内容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2004年新协议增加了以内部评级法计量银行风险资本的核心内容,使之更具风险敏感性,运作更有效率。
然而在由次级贷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下,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缺陷暴露无遗,直接催生了《巴塞尔协议III》。
2004年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缺陷2004年6月通过的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在旧协议基础上进一步强调三大支柱的重要性,并做出了诸多修改。
一是将以商业银行业务为主导的控股公司纳入最低资本充足率约束范围,并增加对证券化资产的限制。
二是将操作风险一并纳入资本监管要求,实现从单一资本充足约束向全面风险管理的转变。
三是制定更加灵活动态的规则,因地制宜,允许各国监管机构充分考虑国内金融环境及体制差异,确定适宜的资本协议实施计划。
四是引入市场约束机制,强化信息披露,借助市场力量实现银行高效稳健经营。
尽管如此,2004年新巴塞尔资本协议还是存在不少不足,主要表现为:(一)鼓励在新兴市场经营的银行的次优行为新资本协议鼓励在新兴市场经营的银行的次优行为,并在信贷危机中加重银行的惜贷行为。
《《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研究》范文
《《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研究》篇一一、引言巴塞尔协议Ⅲ是全球银行业监管的重要准则,旨在提高银行资本的充足性和风险防范能力。
该协议的实施对于全球银行业的发展起到了深远的影响,尤其是对于我国这样的大国银行业而言,其影响不容小觑。
本文旨在研究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以及其在我国银行业的实际应用和发展方向。
二、巴塞尔协议Ⅲ的核心内容及特点巴塞尔协议Ⅲ是由巴塞尔委员会制定的国际银行资本监管的重要文件。
该协议的核心理念是加强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监管,引入更为严格的风险评估标准,提升全球银行业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
协议的核心特点包括提升银行核心资本比例、强化杠杆比率和风险资本调整,并对银行业务进行更为严格的监管。
三、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一)提高我国银行业的资本充足率巴塞尔协议Ⅲ的实施,使得我国银行业必须提高其资本充足率,以符合国际监管标准。
这有助于提升我国银行业的风险防范能力,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
(二)促进我国银行业结构调整巴塞尔协议Ⅲ的严格监管要求,促使我国银行业进行结构调整,优化业务结构,降低高风险业务比例,增强银行业的抗风险能力。
(三)加强银行业务监管巴塞尔协议Ⅲ要求加强银行业务的监管,使我国银行业更加重视风险防范,同时也提升了整个银行业的风险控制能力。
四、巴塞尔协议Ⅲ在我国银行业的实际应用(一)优化银行内部结构为了适应巴塞尔协议Ⅲ的监管要求,我国银行业开始进行内部结构优化,包括提高资本充足率、优化业务结构、增强风险管理等。
这有助于提高银行业的运营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
(二)推进信息化建设随着科技的发展,信息化建设已经成为我国银行业发展的趋势。
巴塞尔协议Ⅲ的实施进一步推动了银行业的信息化建设,如风险管理的智能化、数据的全面利用等。
这有助于提高银行的业务效率和风险控制水平。
五、未来发展方向及建议(一)加强风险管理意识面对日益复杂的金融市场环境,我国银行业应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巴塞尔协议Ⅲ与中国银行业宏观审慎监管
巴塞尔协议Ⅲ与中国银行业宏观审慎监管近年来,全球金融市场的动荡和危机造成了全球金融监管和风险管理体系的重大调整。
巴塞尔协议Ⅲ(Basel III)的出台被视为全球宏观审慎监管的里程碑,对于中国银行业的监管和风险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
本文将探讨巴塞尔协议Ⅲ对中国银行业宏观审慎监管的影响以及该行业的应对措施。
巴塞尔协议Ⅲ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于2010年12月发布的一项国际银行监管协议。
该协议旨在增强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性、流动性风险管理和市场风险抵御能力,从而提高金融体系的稳定性。
与前两个版本相比,巴塞尔协议Ⅲ更加严格和全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巴塞尔协议Ⅲ要求金融机构提高资本充足率。
具体而言,协议将核心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要求提高至7%,Tier 1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提高至8.5%。
这意味着银行需要增加自有资本以覆盖更多的风险,降低资产负债比例,从而提高偿付能力。
其次,巴塞尔协议Ⅲ要求金融机构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
协议规定了两个关键指标,即净稳定资金比率(Net Stable Funding Ratio,NSFR)和高质量流动性资产比率(High Quality Liquid Assets,HQLA)。
NSFR要求银行确保长期债务的融资可以稳定,而HQLA要求银行持有足够的流动性资产以应对负债到期时的偿付需求。
第三,巴塞尔协议Ⅲ增加了对市场风险的监管要求。
协议要求金融机构使用内部模型来计量市场风险,同时加强了市场风险资本的计算和管理。
对于中国银行业而言,巴塞尔协议Ⅲ的出台对宏观审慎监管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
首先,中国银行业在资本充足率方面存在较大的改进空间。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数据,中国银行业的平均资本充足率低于巴塞尔协议Ⅲ的要求。
因此,中国银行业需要增加自有资本以满足更高的资本充足率要求。
其次,巴塞尔协议Ⅲ要求对流动性风险进行更加有效的管理。
巴塞尔协议III的主要改进及对中国银行业的影响
巴塞尔协议III的主要改进及对中国银行业的影响一、巴塞尔协议III的主要内容1、提高资本充足率要求:对核心一级资本、一级资本充足率的最低要求有所提高,引入了留存资本,提高银行吸收经济衰退时期损失的能力,建立于信贷过快增长挂钩的反周期超额资本区间。
2、严格资本扣除限制:对少数股权、商誉、递延税资产、金融机构普通股的非并表投资。
债务工具和其他投资性资产的为实现收益、拨备额与与其亏损、固定收益养老基金资产和负载等计入资本的要求有所改变。
3、扩大风险资产覆盖范围:提高“再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的资本要求,增加压力状态下的风险价值,提高交易业务的资本要求,提高场外衍生品交易(OTC derivatives)和证券融资业务(SFTS)的交易对手风险(CCR)的资本要求等。
4、引入杠杆率:为弥补资本充足率要求下无法反映表内外总资产的扩张情况的不足,减少对资产通过加权系数转换后计算资本要求所带来的漏洞,推出了杠杆率,并逐步将其纳入第一支柱。
5、加强流动性管理,降低银行体系的流动性风险,引入了流动性监管指标,包括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产比率。
同时,巴塞尔委员会提出了其他辅助监测工具,包括合同期限错配、融资集中度、可用的无变现障碍资产和与市场有关的监测工具等。
二、巴塞尔协议III的改进在“巴塞尔协议II”监管要求的基础上,“巴塞尔协议III”对金融危机中银行暴露出的主要问题,如资本质量不高、数量不足,场外衍生交易产生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计量不够审慎,对再次资产证券化暴露产生的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管理薄弱等,从内部风险控制机制,监管资本和风险加权资产计量、市场交易机制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明确和加强了监管要求。
根据《巴塞尔协议III》,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将由目前的4%上调到7%,同时计提2.5%的防护缓冲资本和不高于2.5%的反周期准备资本,这样核心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可达到8.5%-11%。
总资本充足率要求仍维持8%不变。
《《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研究》范文
《《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研究》篇一一、引言巴塞尔协议作为全球银行业监管的重要基石,自其诞生以来一直引领着全球银行业稳健发展。
特别是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巴塞尔协议Ⅲ的推出对全球金融系统提出了更高标准的资本要求和风险管理准则。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银行业更是直接或间接地受到了这一国际金融监管标准的影响。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并分析其对我国银行业未来发展的启示。
二、巴塞尔协议Ⅲ概述巴塞尔协议Ⅲ是一套全球银行业资本充足率监管标准,旨在提高银行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确保银行在面临经济波动时仍能保持稳健运营。
该协议主要从资本定义、风险加权、资本充足率等方面进行了更为严格的规范,对全球银行业的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一)增强我国银行业的风险抵御能力巴塞尔协议Ⅲ的引入,促使我国银行业加强了资本管理,提高了资本充足率。
这有助于增强我国银行业的风险抵御能力,减少因风险事件而导致的损失。
同时,这也使得我国银行业在国际金融市场的竞争中更具优势。
(二)推动我国银行业转型升级巴塞尔协议Ⅲ的实施,要求我国银行业在风险管理、业务模式、技术创新等方面进行转型升级。
这促使我国银行业更加注重长期稳健发展,而非过度追求短期利益。
同时,这也为我国银行业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
(三)提升我国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随着巴塞尔协议Ⅲ的推广,我国银行业逐渐与国际接轨,提升了国际竞争力。
这有助于我国银行业在全球范围内开展业务,拓展国际市场,提高国际影响力。
四、巴塞尔协议Ⅲ下我国银行业的发展策略(一)加强资本管理我国银行业应继续加强资本管理,提高资本充足率,确保银行在面临风险时能够有足够的资本进行抵御。
(二)优化业务结构我国银行业应优化业务结构,降低高风险业务比重,增加低风险、高收益的业务,以实现业务结构的多元化和均衡发展。
(三)加强风险管理我国银行业应加强风险管理,提高风险识别、评估、监控和应对能力,确保银行在面临风险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对。
《《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研究》范文
《《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研究》篇一一、引言巴塞尔协议Ⅲ是国际银行业监管的一次重要里程碑,其对于全球金融系统的稳定性和风险管理起到了关键作用。
本文旨在探讨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分析其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并提出应对策略。
二、巴塞尔协议Ⅲ的背景与内容巴塞尔协议Ⅲ是由巴塞尔委员会制定的一系列银行业监管规定,旨在加强银行资本充足率、流动性风险管理和风险加权等方面,以提升全球银行业的稳健性。
该协议在原有巴塞尔协议的基础上,对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流动性风险等方面进行了更为严格的监管要求。
三、《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一)资本充足率要求的影响巴塞尔协议Ⅲ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更为严格,这促使我国银行业在资本补充方面进行更多的努力。
银行需要提高核心资本和一级资本的比例,以满足更高的资本充足率要求。
这有助于提升我国银行业的抗风险能力,但同时也增加了银行的资本成本。
(二)风险管理的影响巴塞尔协议Ⅲ强调了风险管理的重要性,要求银行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
这有助于提升我国银行业在风险管理方面的水平,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
同时,这也要求银行加大对风险的投入,提高风险管理的专业性和精细化程度。
(三)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影响巴塞尔协议Ⅲ对流动性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银行在保障日常业务运营的同时,还要确保在面临风险冲击时具备足够的流动性。
这有助于提高我国银行业的稳健性,防止因流动性问题导致的金融风险。
四、应对策略(一)加强资本补充和优化资本结构为满足更高的资本充足率要求,我国银行业需要加强资本补充,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
同时,还需要优化资本结构,提高核心资本和一级资本的比例,降低杠杆率。
(二)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我国银行业需要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提高风险管理的专业性和精细化程度。
这包括加强风险识别、评估、监控和应对等方面的能力,确保银行在面临风险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
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影响
内容:
3.在资本分类和风险权重的基础上,报告确定了资本充足率8% 的标准和核心资本充足率4%的监管标准。资本充足率(“CAR”) 是衡量一个银行的资本对其风险资产以百分比表示的量,其计 算公式是: 资本充足率=资本/风险资产 核心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风险资产 风险资产=资产×风险权 重 (2)协议的主要目标 :监管视角从银行外转到银行内,监管 目标更加明确具体;监管重心从母国与东道国监管责权的分配 转移到对银行资本充足性的监控;促使银行强化内部资本管理 机制的建设;使监管范围从国家分散监管到国际统一监管
三大支柱细说
2
第二支柱 ——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委员会认为,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是最低资本规定和市场纪律的重要补 充。具体包括:(1)监管当局监督检查的四大原则:一,银行应具备与 其风险状况相适应的评估总量资本的一整套程序,以及维持资本水平的 战略。二,监管当局应检查和评价银行内部资本充足率的评估情况及其 战略,以及银行监测和确保满足监管资本比率的能力。若对最终结果不 满足,监管当局应采取适当的监管措施。三,监管当局应希望银行的资 本高于最低监管资本比率,并应有能力要求银行持有高于最低标准的资 本。四,监管当局应争取及早干预从而避免银行的资本低于抵御风险所 需的最低水平,如果资本得不到保护或恢复,则需迅速采取补救措施。 (2)监管当局检查各项最低标准的遵守情况。银行要披露计算信用及操 作风险最低资本的内部方法的特点。作为监管当局检查内容之一,监管 当局必须确保上述条件自始至终得以满足。委员会认为,对最低标准和 资格条件的检查是第二支柱下监管检查的有机组成部分。(3)监管当局 监督检查的其它内容包括监督检查的透明度以及对换银行帐薄利率风险
发展:
1975年2月,十国集团中央银行行长在瑞士巴塞尔市召开会议,成立巴塞尔
浅析《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银行监管的影响
浅析《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银行监管的影响 2023年,金融危机初露端倪,历经一年多的集中,其影响范围已由美国集中到全球重要的金融区域,促成了影响全球经济的金融风暴。
这明显是逐利本性的表达。
每个金融机构为了自身的利益盲目推出金融产品,对其中风险因素全然不顾。
金融创新亦然能获得更大的利润,同时也可在金融战场上获得一个固有地位赐予保障。
但一旦风险爆发后果不行想象。
另外,导致此次金融危机也由于政府监管的失利和金融手段的无克制操作。
《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不完善也是导致金融危机爆发的间接缘由之一。
因此为了应对当今世界经济快速变化这一特点有必要出台新的危机处理方法。
《巴塞尔协议Ⅲ》的公布则为补充和完善旧协议从而提高银行抵挡经济波动和金融震荡的力量,提升全球银行体系的牢靠性。
二、《巴塞尔协议Ⅲ》制度的创新(一)增加银行资本状况的披露有效的市场约束机制需要监管信息、手段、方式方法的正确,建立有效的评估制度以及事前预防机制,保证被监管对象的事前信息了解。
《巴塞尔协议Ⅲ》规定了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有利于银行经营信息能够准时地被外界了解,将增加监管机构以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在健全的信息披露的环境下有利于形成社会监视的良好气氛,增加社会公众对于银行机构的监视。
最终,对于被监管者而言,信息披露有很强的威慑力将有可能因被监管者导致的经营风险降到最低。
(二)政府监管和市场约束并重次贷危机的爆发不是偶然的大事,它源于国际金融市场和银行体系的监管失效。
因此,新一轮的资本监管制度《巴塞尔协议Ⅲ》主见注意政府监管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市场约束的作用,以便通过平衡政府、金融机构、市场参加者三方的力气,有效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
在实践中,银行监管活动往往由政府、银行、市场三方共同参加,只有三者形成有效的制约关系,银行处于市场压力下加之政府的监视,银行的经营会为之慎重,对于银行体系的稳定才有保障。
其中,市场约束对于健全稳定的资本监管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它是依靠市场参加者的力气而非政府以此来促进银行机构高效率、可持续的进展。
新巴塞尔协议对中国银行业的影响
新巴塞尔协议对中国银行业的影响新巴塞尔协议(Basel III)是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共同提出的一套针对银行业的监管标准,旨在提高银行业的抗风险能力和稳定性。
对于中国银行业而言,新巴塞尔协议将产生以下几方面的影响。
首先,新巴塞尔协议要求银行更为谨慎地评估风险,加大对风险资产的准备金要求。
这对中国银行业而言可能会增加成本压力,尤其是对于那些风险资产较多的银行。
为了满足更高的准备金要求,银行可能需要增加资本金的规模,以及进一步提高资本充足率。
这将对银行的盈利能力以及贷款利率产生一定的影响。
其次,新巴塞尔协议提出了更多的监管要求和限制,包括提高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例,以及加强监管披露和风险管理。
这将迫使银行更加谨慎地管理自己的业务,加强内部风控体系的建设。
对于中国银行业而言,这将推动银行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和风险应对能力,进一步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三,新巴塞尔协议对于系统重要性银行提出了更高的资本金要求和更严格的监管要求。
这将迫使中国银行业中的大型银行更加注重自身的风险管理和资本充足率的维持。
同时,这也将加大对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监管力度,减少其对整个金融体系的风险。
第四,新巴塞尔协议强调了对外部评级机构的依赖程度的减少,着重强调了银行自身的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
这对中国银行业来说或许是一项积极的变化,因为过度依赖外部评级机构的做法在金融危机中被证明是有风险的。
这将促使中国银行业更加注重自身的风险管理和内控能力的建设。
总而言之,新巴塞尔协议对中国银行业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尽管协议要求提高资本金要求和风险管理水平,但也会进一步加强银行的抗风险能力和稳定性。
然而,中国银行业在实施新巴塞尔协议时也面临一些挑战,包括成本增加和风险管理能力的提升。
因此,中国银行业需要积极适应协议的要求,加强自身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能力,以保持其健康发展。
1-巴塞尔Ⅲ实施对中国银行业的影响
巴塞尔Ⅲ实施对中国银行业的影响一、巴塞尔Ⅲ监管改革的背景和内容(一)巴塞尔Ⅲ监管改革背景2007年以来,发端于美国次贷危机的金融海啸席卷全球,并由金融体系蔓延至实体经济,导致全球经济陷入衰退,至今复苏步伐缓慢。
本次危机暴露出的诸多金融监管体制漏洞发人深省:国际金融监管治理机制缺失,最低资本要求没有充分发挥作用,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不足,公司治理存在明显缺陷等。
危机后,国际金融监管治理架构发生重大变革:20国集团(G20)峰会成为推动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主要平台;建立金融稳定理事会(FSB),承担监督、协调国际金融监管等工作;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先后于2009年4月和5月两次扩员(中国同期加入BCBS,人民银行和银监会为会员单位),增加其代表力和公信力。
针对上述金融监管体制弊端,扩员后的巴塞尔委员会经过反复酝酿,在巴塞尔Ⅱ的基础上提出了一揽子改革方案,统称为巴塞尔Ⅲ。
这一方案旨在充分吸取危机带来的经验教训,进一步严格银行资本监管和流动性监管标准,增强银行体系的稳健性,是金融危机后一项最重要的金融改革举措。
2010年9月12日,巴塞尔委员会决策委员会(GHOS)就方案基本达成一致。
11月12日,G20首尔峰会正式批准通过了巴塞尔Ⅲ。
(二)巴塞尔Ⅲ监管改革主要内容这次改革主要体现在四大方面:一是提高资本监管标准和要求,二是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三是引入流动性监管标准,四是强化风险治理架构及全面风险管理要求。
巴塞尔Ⅲ要求银行分阶段、分步骤满足这些要求,并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详见附表1)。
1、提高资本监管标准和要求(1)提高资本质量和数量。
严格资本定义,增强资本工具的损失吸收能力。
恢复普通股在一级资本中的主导地位,调整普通股扣除项目,对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建立更为严格的标准,设定统一的二级资本标准,取消专门用于覆盖市场风险的三级资本。
增加“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指标(不低于4.5%),将一级资本充足率提高至6%。
巴塞尔标准协议III对中国银行业影响
巴塞尔协议 III对中国银行业的影响一、巴塞尔协议III的出台和概览巴塞尔协议向来都秉着稳重经营和公正竞争的理念,也正因为这样,巴塞尔协议对现代商业银行而言显得日趋重要,已成为全世界银行业最拥有影响力的看管标准之一。
新巴塞尔协议也即巴塞尔协议 II 经过近十年的订正和磨合于 2007 年在全世界范围内实行,但正是在这一年,迸发了次贷危机,此次席卷全世界的次贷危机真实考验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明显,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存在顺周期效应、对非正态散布复杂风险缺少有效丈量和看管、风险胸怀模型有内在限制性以及支持性数据可得性存在困难等固有问题,但我们不可以将美国伞形看管模式的缺点和不足以致次贷危机迸发通通归纳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其实,巴塞尔协议在危机中也获得了不停订正和完美。
经过订正,巴塞尔协议已显得更为完美,对银行业的看管要求也明显提高,如为增强银行非预期损失的抵抗能力,要求银行增提缓冲资本,并严格看管资本抵扣项目,提高资本规模和质量;为防备出现近似贝尔斯登的流动性危机,设置了流动性覆盖率看管指标;为防备“大而不可以倒”的系统性风险,从财产规模、互相关系性和可代替性评估大型复杂银行的资本需求。
如上所述,自巴塞尔委员会2007年公布和订正一系列看管规则后,2010 年9 月 12 日,由 27 个国家银行业看管部门和中央银行高级代表构成的巴塞尔银行看管委员会就《巴塞尔协议Ⅲ》的内容完成一致,全世界银行业正式步入巴塞尔协议 III 时代。
巴塞尔协议 III 的主要内容包含:(一)提高资本充分率要求。
巴塞尔协议III对于核心一级资本充分率、一级资本充分率的最低要求有所提高,引入了资本保存资本,提高银行汲取经济衰退期间损失的能力,成立与信贷过快增添挂钩的反周期超额资本区间,对大型银行提出附带资本要求,降低“大而不可以倒”带来的道德风险。
(二)严格资本扣除限制。
对于少量股权、商誉、递延税财产、对金融机构一般股的非并表投资、债务工具和其余投资性财产的未实现利润、拨备额与预期损失之差、固定利润养老基金财产和欠债等计入资本的要求有所改变。
浅谈《巴塞尔协议Ⅲ》
浅谈《巴塞尔协议Ⅲ》及其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摘要:2008年经济危机发生后,二十国集团领导人于2011年11月在韩国首尔就有关加强全球银行体系资本要求的改革方案)达成共识,即巴塞尔协议IIl,将在2013年开始实施。
这是全球性金融危机以来,全球银行业监管机构针对商业银行监管所做出的大规模改革,巴塞尔协议III必将成为未来数年商业银行监管的重要内容,并对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与管理产生深刻影响。
关键词:巴塞尔协议III 商业银行影响和建议一,巴塞尔协议III的基本内容(一)在加强风险资本的情况下,提出了杠杆率的监管指标新协议规定了不低于3%的权益资产比指标,从而控制银行的杠杆融资规模。
然而,银行经营模式是不同的。
杠杆率指标与资本充足率峪管指标之间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冲突。
因此,巴塞尔委员会建议从2011年1月l日开始,世界各国监管部门开始对杠杆率指标进行监控,以观察其与资本充足率框架的契合情况。
2013年是正式实施时期,一切和杠杆率相关的信息披露应从2015年开始执行。
(二)在流动性方面,要加强监督力度经过这次经济危机,使世界银行业意识到监管的重要性,特别是要加强对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监督。
但是,直到现在全球范围内就此类流动性风险的监督标准仍没有统一。
所以,巴塞尔协议III就是要建立统一的流动性监督指标。
第一个监管指标就是流动性覆盖率(LCR),就是在既定的严重压力情况下,优质的流动性资产是否能充分满足短期内的流动性需要(通常是一个月)。
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提高银行在抵御短期流动性风险的能力。
这个指标是建立在传统流动性“覆盖率”的基础上的。
巴塞尔协议III规定,流动性覆盖率的标准是不能低于100%的,也就是说高流动性资产最少要和估算的资金净流出量相同。
第二个监管指标是净稳定资金比率(NSFR),该指标是可用稳定资金和所需的稳定资金的比值,而协议中规定这个比率必须大于100%。
这个比率是用来衡量银行在长期内可以充分使用的稳定资金来源和这些资金对银行长期发展运营的支持能力。
巴塞尔协议Ⅲ主要内容及对中国商业银行经营的影响讲稿
一、资本充足率的影响第一,短期内,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较高,满足巴塞尔协议规定的监管标准,受资本充足率提高的影响不大,并且由于我国利率管制,银行并不完全开放,表外创新业务并没有西方国家发达,受次货危机影响相对较小,经济处于稳步上升的态势,银行也能通过外部融资,获得实体经济提供的资本补充。
第二,长期内,随着中国版巴塞尔协议III的推出,更高的监管要求带来了银行业资本缺口的问题,必然要求银行增加资本,融资成本大幅上升。
我国银行业主要选择外源融资的方式,势必对资本市场产生较大的压力,并且我国的资本市场不如西方资本市场发达,从资本市场融资受到较多的制约,融资周期长,监管规则多。
为满足资本充足率的监管要求,商业银行应进行内源融资,扩大股本和留存收益的方式,节约融资成本,加强管理,更好的抵御风险。
长远看,银行业必须转变融资方式,由外源融资过渡到内源融资模式,一方面解决了银行自身核心资本不足的资金压力缺口,另一方面,增强了银行经营的自主性,不再受资本市场的制约。
第三,从资本结构构成看,我国银行一级资本中普通股占比较高,随着中国版巴塞尔协议III中对普通股的要求增多,普通股的地位更加突出。
普通股虽然吸收风险损失的能力较强,但具有成本高的特点,势必增加银行经营成本,而西方发达国家银行资本构成多样化,资本市场发达,融资渠道较多,不仅仅依靠单一的普通股融资,这必然造成我国银行业和国际银行业的差距,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二,、杠杆率指标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一是,短期内我国仍会继续以传统业务为主,利息收入仍然占银行利润的主要部分,这样必然产生较高的杠杆率,因此我国商业银行较容易达到巴塞尔III 的最低监管要求,杠杆率调控机制对于我国银行业的影响较小。
二是由于我国商业银行的利息差收入在利润中占比较大,所导致的较高杠杆率,对于调控我国银行风险所起的作用较小,未来我国利率市场化程度的加深,存贷利差的收入空间日益减少,银行已不能在依靠传统业务的发展,杠杆率就必然会下降;并且我国与西方国家银行经营模式不同,西方国家更多追求表外业务,以获得高额的利润回报,我国银行业为在全球金融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然会积极由发展传统业务向表外创新业务过渡,大量创新的表外业务的发展,杠杆率必然降低,由此伴随而生的是银行的高风险。
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
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
巴塞尔协议III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资本充足要求提高:巴塞尔协议III规定了银行的资本充足要求,要求银行按照一定比例将风险加权资产与核心资本相对照,以确保银行具备足够的资本抵御风险。
这对我国银行来说意味着需要增加核心资本的比例,提高资本充足率,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2. 增加风险敞口管理要求:巴塞尔协议III要求银行对各类风险敞口进行全面管理,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
对于我国银行来说,这意味着需要加强对各类风险的评估和控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3. 强化监管要求:巴塞尔协议III对银行的监管要求更加严格,要求银行建立更加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加强监管机构的监督和审慎管理。
对于我国的银行业监管机构来说,需要加强对银行的监管力度,确保银行业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4. 对跨境业务的影响:巴塞尔协议III对跨境业务的监管要求也更加严格,包括在跨境资金流动、外币业务和边际债务等方面。
对于我国银行来说,需要加强对跨境业务的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跨境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巴塞尔协议III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是促使银行强化资本充足要求、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加强监管要求,提高银行业的稳定性和风险抵御能力。
同时,也要求银行在跨境业务方面加强管理和控制风险。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巴塞尔协议Ⅲ》对中国银行的影响和启示
《巴塞尔协议Ⅲ》是金融危机后拯救金融机构的苦口良药吗?强调资本监管的《巴塞尔协议Ⅲ》对中国银行业有什么启发?
在全球金融危机余波未了、欧美经济仍在衰退边缘挣扎的时候,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来自27个经济体的央行和银行监管机构负责人,于9月12日一致通过了关于加强全球银行体系资本要求的改革方案,即《巴塞尔协议Ⅲ》,成为本轮危机后首个全球范围内的重磅监管改革产物,预计20国集团领导人将于今年11月在韩国首尔举行的峰会上批准新规。
新协议在现有规约的基础之上,不仅上调了针对银行的资本充足比率要求,新增了资本缓冲要求,更注重银行资本的质量,并配合以流动性约束,其目的在于确保银行经营的稳健性,进而保障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安全。
根据瑞士信贷银行分析人员的估计,《巴塞尔协议Ⅲ》将使欧洲银行业增加1390亿欧元成本,到2012年末,欧洲银行业核心资本的平均比率将由9.6%下降到8.1%。
其中劳埃德银行集团和法国信贷银行的核心资本比率将下降到4%左右,巴克莱银行将出现170亿英磅的资本缺口,对汇丰银行和百富勤打击也会较大。
伴随着金融危机后全球银行业的“去杠杆化”进程,昔日的银行业巨擘们正在受到《巴塞尔协议Ⅲ》的困扰。
行政强势下的过度监管
与现行资本规定协议相比,这次“巴塞尔协议Ⅲ”的出台可谓神速,巴塞尔委员会自2009年开始酝酿“巴塞尔协议Ⅲ”,即使从雷曼兄弟破产算起,也仅历时两年多就形成了方案。
虽然从某种意义上说,“巴塞尔协议Ⅲ”是一个西方金融危机的应急版本,但却也是近几十年来全球银行监管领域最大规模的改革,各国央行和监管部门希望借此促使银行减少高风险业务,同时确保银行储备足够的资本金,能够独自应对今后可能发生的金融危机。
由于银行业在金融危机中饱受诟病,全球银行监管机构承受了巨大压力。
特别是在国内,从西方金融危机以来,对银行的监管力度不断强化,一轮接一轮的监管政策不断出台。
从10%的资本充足率、到150%的拨备覆盖率、再到75%的存贷比,以及计划中2.5%的拨备/总贷款比率、提前加码执行“巴塞尔协议Ⅲ”等,加之对银行信贷行为的流程和日常监控,银监会为银行的经营行为拉起了一条条红线,并不断提高红线的标准。
以至于业界内外不少人士认为“监管风暴”已经或正在来临。
尽管监管当局不会认同,但全球、特别是国内监管部门对银行业的监管已然处于过度监管状态之中。
在中国将所谓系统重要性银行急速推向资本市场之际,商业银行却越来越发现,其生存环境越来越失去市场经济氛围。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发端于西方国家的金融危机,给予了中国银行监管当局强化监管的理由。
而基于中国金融体系基本健康而无系统崩溃危险的现实,过度监管势必对银行资本效应的发挥、资源配置的效果、战略业务的协同等起到相应的制约作用,限制中国银行业的发展。
众所周知,中国几乎没有什么衍生品,更谈不上有类似的巨额表外业务,与西方银行相比,中国的银行经营已是异常之稳健。
再从流动性上讲,银行出现危机的直接原因主要是流动性危机,在危机期间出现问题的主要是投行等非存款机构,因为这些机构主要靠市场融资,一旦市场出现紧张,就导致融资困难,造成流动性枯竭。
而我国货币的流通速度不及美国的几分之一,且银行的资金主要来源于稳定的储蓄资金。
所以,相比西方,我们的金融体系很健康,过于严格的监管,带来的负面效果要大于正面作用,且与外资银行的竞争将处于不利地位。
相对于《巴塞尔协议Ⅱ》强调对风险资产的计量,此次《巴塞尔协议Ⅲ》则更加强调对资本的计量。
《巴塞尔协议Ⅲ》主要针对西方银行过度发展所遇到的问题,而相比西方银行业发展过度,中国银行业遭遇的是发展不足的问题。
用治疗发展过度的药,来治发展不足的病,恐导致南辕北辙,贻误中国银行业务快速发展的良好时机。
《巴塞尔协议Ⅲ》对中国银行的影响(资本约束下银行盈利增长或将趋缓)
对中国银行而言,受制于资本压力约束,一个普遍的观点是将导致盈利水平下降,高利差时代行将结束。
但本文认为,高利差仍将维持,而收益增长速度或可下降。
中国银行业总体上属于资本消耗型,收入主要来自利差,对资本补充的需求很大,而银行的收益与利差和资本规模成正比。
在经历了2009年信贷扩张的大幅资本消耗以后,如果新规则得以实施,那么中国银行业将面临前所未有的资本短缺困境,而受制于国内资本市场的约束,银行补充资本的速度必然赶不上业务的扩张需求,资本受限是中国银行业未来发展的基本约束条件。
而从利差看,在目前的国内上市银行中,利息净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基本维持在75%以上,净利差与净息差基本稳定在2%?3%之间,在全世界范围内也处于高水平。
中国对《巴塞尔协议Ⅲ》的提前加码实施,一方面会导致吸存更加激烈的竞争,推动资金成本攀升,但同时杠杆的降低使信贷资源更加稀缺,银行贷款议价能力势必更加提高,总体看来,利差仍将保持较高水平。
合而言之,在资本约束下,尽管利差仍可保持高位,但收益增长速度将受到影响而逐步趋缓。
《巴塞尔协议Ⅲ》的显著影响便是,全球各银行资本压力持续加大。
有数据显示,这可能要求海外的银行业在未来10年筹集数千亿美元计的新资本。
而在中国,资本充足率下降也已成普遍趋势。
由于2009年全年10万亿元的贷款投放,使得银行业平均资本充足率由2008年底的12%下降到2009年底的11.4%。
尽管2010年中报数据显示,16家上市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都在6%以上,除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和华夏银行处于6.4%?6.72%之间外,其他13家上市银行均超过7%。
但依据国信证券估算,在超额资本要求2%的中位值假设下,按照大型商业银行和中小商业银行核心充足率未来须达到11%和10%的监管标准,16家A股上市银行2012年底便将会面临2900亿元的资本金缺口,而按照最终达标时间2016年看,这一缺口将达到1万亿元以上。
持续融资将成为银行业的需求常态。
与此相伴的是,股东回报水平的大幅下降,2016年中信银行和华夏银行的ROE 或将下降到10%左右。
《巴塞尔协议Ⅲ》的影响刚刚开始
《巴塞尔协议Ⅲ》除了收紧核心资本,提高了总的资本充足率要求以外,还对此次金融危机暴露出的“高风险资产”,如证券化资产、交易账户上的衍生工具等,在计算风险加权资产方面也做出了更严格的规定。
按照英国FSA(英国金融服务局)估计,对于交易账户上的交易活动和资产证券化交易,《巴塞尔协议Ⅲ》的规定意味着同样的风险将增加三倍的资本。
反映出巴塞尔委员会正从分子和分母两个方向(收紧资本要求和增加风险权重)对银行提出更严厉的监管要求。
这也可以理解为何将正式实施的时间放到遥远的2019年。
中国已经正式成为巴塞尔委员会的成员,中国银行业正在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未来的几年内,对于资本质量和数量不能满足监管要求的银行,应采取严厉的监管措施,同时,不断强化对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构成的信息披露,让利益相关者在股票市场上“用脚投票”,引导资本真正流向充足率高、盈利能力强、稳健增长的银行;另一方面,应鼓励更多的银行开发和使用内部评级模型,通过完善模型治理机制,使模型真正成为银行进行风险预测、辅助风险管理决策、实施监管资本和经济资本管理的工具。
资本充足率原本不应该是一个简单枯燥的数字,“巴塞尔协议Ⅲ”给中国银行业带来的影响才刚刚开始。
《巴塞尔协议Ⅲ》的启示:银行稳健发展的可持续之路
尽管本文认为“巴塞尔协议Ⅲ”及其中国版本的实施,存在过度监管的问题,因为监管层根本无法准确知道银行的全口径风险敞口,从而也无从证明其所要求的资本充足率的合理性。
另外,“巴塞尔协议Ⅲ”本质上仍然是一种被动的事后救济式的风险防范手段,提高资本充足率更多是增加银行抗风险的资本储备,而不是抗风险能力。
但在行政的强势管制下,更严的资本约束预期必成现实。
无论如何,中国银行业即将面临对于资本的饥渴与额外要求,都将无法持续之前的资本消耗型扩张之路。
中国银行业势难再维持当前如此之高的盈利增长速度。
虽然银行的盈利高增长伴随的是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但动辄50%或更高的盈利增速毕竟不是常态,或说不可能持续。
加之未来中国利率的市场化,利差可能进一步收窄,中国的银行业不应沉醉于暂时的高盈利,而应未雨绸缪,探寻自己盈利增长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面对即将到来的严格资本管制,银行业最有效的应对之策,是提升自己的风险管控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在确保自身足够的资本储备水平下,依据持有的风险资产结构合理配置资本结构,加强风险资产的风险识别与定价能力,提高自身资本的经济效率,以最大化资本收益。
因此,当前银行业的策略,一是要正确研判当前的经营形势,积极寻求和建立强有力的资本补充渠道和机制,为业务扩张尽可能创造空间;二是要加快业务转型,向不占用或少占用资本的业务要效益,扩大中间业务收入,改善收入结构,维持收益较高增长。
我们期待借助“巴塞尔协议Ⅲ”的实施,在抑制商业银行信贷扩张冲动的同时,努力促进商业银行业务转型,从做大转向做实做强,同时促使银行股东回归理性认识,设置合理的资本回报水平预期,让中国的商业银行稳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