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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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过期药品管理制度

药店过期药品管理制度

药店过期药品管理制度1. 背景过期药品管理是保证药店经营安全和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维护患者利益的关键。

为了规范药店过期药品管理,提高药店服务水平,制定本药店过期药品管理制度。

2. 目的本制度旨在确保药店对过期药品的采购、存储、销毁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以减少患者因误用过期药品带来的健康风险。

3. 责任部门药店过期药品管理的责任由以下部门共同承担:- 药店经营管理部门- 药品采购部门- 药房负责人4. 过期药品采购管理4.1 药店应定期进行库存清点,并将即将过期的药品标记出来,以便做相应处理。

4.2 药品采购部门应根据实际库存情况和销售需求,合理控制药品采购数量,避免药品过期造成浪费。

4.3 采购过期药品的责任人应承担返货、退款等后续处理的责任,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

5. 过期药品存储管理5.1 药店应建立过期药品存放区域,并定期检查清理,确保过期药品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

5.2 药房负责人应保证过期药品与正常销售药品严格分开存放,并设立相应的标识,以避免出现误用情况。

6. 过期药品销毁管理6.1 过期药品应由专门的环保公司进行销毁处理,确保药物废弃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最小化。

6.2 药房负责人应定期通知环保公司进行过期药品的回收和销毁。

6.3 销毁后的过期药品应保存销毁凭证,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销毁情况。

7. 监督与检查7.1 药店经营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过期药品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审核,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7.2 监管部门有权随时对药店的过期药品进行检查,并要求药店提供相应的记录和销毁凭证。

8. 惩罚措施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药店经营管理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等。

9. 生效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药店所有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

学校过期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学校过期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学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过期化学药品引发的安全事故,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环境安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储存、使用、处置过期化学药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学校过期化学药品的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责任到人、规范操作”的原则。

第二章过期化学药品的认定第四条过期化学药品是指超过其有效期限,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化学药品。

第五条过期化学药品的认定标准:1. 生产厂家规定的有效期限;2. 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化学药品有效期;3. 经检验不合格或发现安全隐患的化学药品。

第三章过期化学药品的管理第六条学校应设立过期化学药品专库,由专人负责管理。

第七条过期化学药品的存放要求:1. 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2. 与其他化学药品隔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3. 标签清晰,标识明显,注明过期日期。

第八条过期化学药品的处置程序:1. 学校应定期对过期化学药品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2. 经确认过期的化学药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做好记录;3. 学校应按照相关规定,将过期化学药品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4. 处置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环境和危害人体健康。

第四章责任与奖惩第九条学校及相关部门应明确过期化学药品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责任制。

第十条对过期化学药品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实施本制度,学校将进一步加强过期化学药品的管理,确保校园安全,为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医院销毁过期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销毁过期药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医疗安全,防止过期药品对患者造成危害,规范医院药品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药品的过期销毁管理。

三、过期药品的定义过期药品是指药品生产批号内的有效期已过,或者在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由于质量问题导致药品失效的药品。

四、过期药品的销毁流程1. 药品过期发现:各药房、科室发现过期药品后,应立即将药品隔离,并填写《过期药品登记表》。

2. 报告审批:药房将《过期药品登记表》上报药学部,药学部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3. 销毁实施:经审批同意销毁的过期药品,由药学部组织专人负责销毁,销毁过程需有2名以上药学人员在场监督。

4. 销毁记录:销毁过期药品时,应详细记录销毁时间、地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等信息,并做好销毁记录。

5. 监督检查:医院设立药品监督管理小组,对过期药品的销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销毁过程规范、有效。

五、过期药品的销毁方法1. 片剂、丸剂、胶囊剂型:将药品用纸包好,投入密闭的纸筒内丢弃。

2. 液体制剂:分别倒入下水道冲走,确保不混合。

3. 软膏制剂:将药膏从容器中挤出,收集在信封内,封好后丢弃。

4. 喷雾剂:在户外空气流通较好的地方,避免接触明火,彻底排空。

5. 注射剂:连同完整外包装一起,投入密闭的纸筒内丢弃。

六、责任追究1. 对因玩忽职守、违规操作导致过期药品未能及时销毁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 对因过期药品销毁不当,造成环境污染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药品流入市场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药学部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通过实施本制度,加强医院过期药品的销毁管理,确保医疗安全,为患者提供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

过期、破损药品管理制度(5篇)

过期、破损药品管理制度(5篇)

过期、破损药品管理制度医院各科室:为落实公司“三基”工作精神,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工作,经医院药事委员会审议,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将我院《过期、破损药品管理规定》公布,请医院各科室遵照实施。

一、过期药品1、药房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过期药品工作。

2、药房所有工作人员均有监督、查看过期药品工作的义务。

3、过期药品应有____个月、____个月、____个月、____个月、____个月、____个月过期预警表单统计,并告知主管院长、药品管理及采买人员、门诊及病房临床医生,尽量使用或退换货。

4、过期药品过期后应在药品过期当月填报药品过期处理单,并详细分析过期原因、过期责任人,不得延期填报药品过期处理单。

5、____个月内即将过期的药品,可报经院长办公会批准,给予使用医生____%的鼓励。

6、经鼓励后使用的药品,原则上不得重新列入一般药品采购目录,特殊情况可由科主任提出使用计划,并注明理由,方可按特殊药品采购。

7、药房可拒绝效期在____个月(含)内的药品出库。

8、没有出现在过期药品预警表单的药品,若过期,则由药房负责负担该批药物全部经济损失。

9、药品采购量明显大于申请量的,以申请量的____%为基数,由采购人负担其多出部分损失;采购量在申请量____%-____%范围内,可免除采购人责任,过期量小于申请量____%的可免除申请人责任,过期量大于申请量____%的,多出部分由申请人负担其损失。

10、药品申请人确定为临床医生的,以申请采购计划单为准,无单据的,申请人应为药房人员或药品采购人员.11、新特药在出库后,____个月无使用或较少使用的,要及时通知药品采购人员,进行退货。

二、破损药品1、药房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破损药品工作。

2、药房所有工作人员均有监督、查看破损药品工作的义务。

3、所有破损药品必须当日填写破损药品处理单并分析原因。

4、破损药品进行月度汇总。

5、破损药品若为非人为因素,应及时通知医院药品管理及采买人员,当场确认并签字。

国家医院过期药品管理制度

国家医院过期药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药品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防止过期药品流入临床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医院及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院、民营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

二、过期药品的定义过期药品是指药品生产日期与药品批准文号载明的有效期不符,或者药品在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因保管不当等原因导致药品质量下降,不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药品。

三、过期药品的管理职责1. 药剂科负责全院药品的采购、储存、调剂、供应等工作,对过期药品的管理负有直接责任。

2.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过期药品管理制度,对过期药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3. 各科室负责药品的使用,对过期药品的回收和处理负有责任。

四、过期药品的管理措施1. 药剂科应建立过期药品管理制度,明确过期药品的验收、储存、调剂、报损等环节的操作规范。

2. 药剂科应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盘点,发现过期药品,立即采取措施,不得入库、调剂和使用。

3. 药剂科应设立过期药品专用仓库,对过期药品进行集中存放,并做好标识。

4. 药剂科应定期对过期药品进行清理,及时向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报告。

5. 过期药品的报损程序如下:(1)药剂科提出过期药品报损申请,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同意。

(2)药剂科组织专人进行过期药品的清点、核实,填写报损单。

(3)报损单经药剂科主任、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主任签字后,报医院院长审批。

(4)医院院长审批通过后,由药剂科办理报损手续,并将过期药品进行销毁。

6. 销毁过期药品时,应在相关领导监督下,至少3人在场见证销毁全过程,并做好销毁记录。

五、责任追究1. 药剂科及各科室未按本制度规定进行过期药品管理的,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

2. 因过期药品使用导致患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药房过期药管理制度

医院药房过期药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规范药房药品管理,防止过期药品流入患者手中,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药房所有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销售、使用等环节。

三、过期药品的定义过期药品是指超过药品有效期,或因储存条件不当、包装破损等原因导致药品质量下降,不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

四、过期药品的管理措施1. 采购环节(1)采购人员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规要求,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确保药品质量。

(2)采购人员应关注药品有效期,不得采购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2. 验收环节(1)验收人员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规要求,对购进的药品进行验收。

(2)验收人员应检查药品有效期,发现过期药品应立即拒收。

3. 储存环节(1)药房应设立专用过期药品存放区域,并做好标识。

(2)储存过期药品时,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防止药品质量进一步下降。

4. 销售环节(1)药房工作人员在销售药品时,应告知患者药品有效期,并提醒患者关注药品质量。

(2)药房工作人员不得销售过期药品。

5. 使用环节(1)临床科室在使用药品时,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医嘱进行。

(2)如发现药品过期,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药房。

五、过期药品的处理1. 过期药品的处理应由药房负责人负责,并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药房负责人接到过期药品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核查,确认药品是否过期。

(2)确认过期药品后,药房负责人应填写《过期药品处理报告单》,并附上相关证据。

(3)药房负责人将《过期药品处理报告单》及相关证据提交给院领导审批。

(4)院领导审批通过后,药房负责人组织人员进行过期药品的销毁。

2. 过期药品的销毁应在药房负责人监督下,由具备资质的专业人员负责,确保销毁过程安全、环保。

六、责任追究1. 药房工作人员因工作疏忽导致过期药品流入患者手中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2. 药房负责人未按规定处理过期药品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医疗机构过期药品处理制度

医疗机构过期药品处理制度

医疗机构过期药品处理制度
一、总则
1. 为确保患者用药安全,防止过期药品对患者健康造成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所有药品的过期管理与处理。

二、药品管理
1. 药品管理部门应建立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对所有药品进行定期检查。

2. 药品应按照生产日期、有效期进行分类存放,并设置明显标识。

三、过期药品识别
1. 定期对药品进行盘点,检查药品有效期。

2. 发现过期药品应立即隔离,并做好记录。

四、过期药品隔离
1. 过期药品应存放在指定的隔离区域,不得与有效药品混放。

2. 隔离区域应有明显标识,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五、过期药品处理
1. 过期药品的处理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环保要求。

2. 应联系有资质的药品回收机构或环保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

3. 处理过程应有详细记录,包括药品名称、批号、数量、处理方式及时间等。

六、记录与报告
1. 所有过期药品的处理记录应详细、准确,并保存至少五年。

2. 定期向医疗机构管理层报告过期药品的处理情况。

七、培训与教育
1. 定期对药品管理人员进行药品管理知识培训。

2. 加强对医务人员的药品安全教育,提高对过期药品危害的认识。

八、监督与考核
1. 药品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过期药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药品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医院过期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医院过期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防止过期药品流入市场,规范医院药品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过期药品的销毁管理。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医院药品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过期药品销毁管理制度,监督各部门执行情况。

2. 药学部:负责过期药品的鉴定、报损、销毁等工作。

3. 各科室:负责药品的日常管理,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使用。

四、过期药品的鉴定与报损1. 药品过期鉴定:药学部对过期药品进行鉴定,确认药品已过期。

2. 报损申请:各科室发现过期药品后,填写《过期药品报损申请单》,经护士长或科室负责人核实、确认并签字后,报送药学部。

3. 药学部对报损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报药品质量管理委员会审批。

五、过期药品的销毁1. 销毁方式:过期药品的销毁应采用无害化处理方式,不得随意丢弃。

2. 销毁流程:(1)药学部将经审批的过期药品进行分类整理,分别装入专用包装袋。

(2)药学部与环保部门联系,办理过期药品销毁手续。

(3)环保部门对过期药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4)销毁完成后,药学部将销毁证明报送药品质量管理委员会备案。

六、监督管理1. 药学部定期对过期药品的销毁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销毁工作顺利进行。

2. 药品质量管理委员会对过期药品的销毁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药品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八、其他事项1. 各科室应加强药品管理,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使用。

2. 医院应加强对过期药品的宣传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药品安全意识。

3. 医院应与环保部门保持良好沟通,确保过期药品的销毁工作顺利进行。

过期药品管理制度

过期药品管理制度

过期药品管理制度
目录
1. 概述
1.1 什么是过期药品
1.2 过期药品的危害
2. 过期药品管理制度
2.1 制定过期药品处理流程
2.2 定期清理过期药品库存
3. 如何正确处理过期药品
3.1 不要随意丢弃
3.2 参加回收活动
4. 小结
概述
过期药品是指已经超过药品有效期限的药物,其危害性不容忽视。

过期药品不仅失去了药效,还可能产生毒性。

因此,合理管理和处理过期药品至关重要。

过期药品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管理过期药品,机构应制定明确的处理流程。

首先,应定期检查药品库存,发现过期药品及时处理。

其次,应建立过期药品储存区,并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存放,避免混淆。

如何正确处理过期药品
处理过期药品时,应避免随意丢弃入环境,以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为了安全环保起见,建议参加相关回收活动,将过期药品交由专业机构处理。

小结
有效的过期药品管理制度可以减少过期药品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

每个人都应对过期药品有所了解,并采取正确的处理方法,共同维护健康的生活环境。

医院药房过期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药房过期药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防止过期药品对患者健康造成危害,加强药房药品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药房内所有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报损、销毁等环节。

三、职责分工1. 药房主任负责组织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对药房过期药品管理工作负总责。

2. 药房质量管理员负责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出库、报损、销毁等环节的监督管理。

3. 药师负责药品调剂、配药、发药等工作,确保药品质量。

4. 药品供应商负责提供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并按时提供药品质量合格证明。

四、过期药品管理流程1. 采购环节(1)采购人员应严格审核药品质量合格证明,确保药品质量。

(2)采购药品时,应查验药品生产批号、有效期等信息,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

2. 验收环节(1)验收人员应严格按照药品采购合同、药品质量合格证明等资料进行验收。

(2)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药品过期、变质、损坏等情况,应立即拒收并报告药房主任。

3. 储存环节(1)药品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有效期等进行分区、分类储存。

(2)储存药品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尘、防鼠、防虫。

(3)定期检查药品储存环境,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4. 使用环节(1)药师在调剂、配药、发药过程中,应仔细核对药品有效期,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

(2)患者使用过期药品时,应立即告知患者药品过期情况,并停止使用。

5. 报损环节(1)药房质量管理员应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对即将过期或过期药品进行登记。

(2)过期药品达到一定数量时,药房质量管理员应填写《过期药品报损单》,经药房主任批准后,按规定程序报损。

6. 销毁环节(1)过期药品销毁时,应在药房主任带领下,至少5人签字见证销毁全过程。

(2)销毁过期药品时,应确保药品无法再次流入市场。

五、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本制度,有效预防过期药品发生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过期药品发生、影响患者用药安全的个人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过期药管理制度

过期药管理制度

过期药管理制度一、背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健康的重视也日益增强,越来越注重药品的使用和管理。

然而,因为药品的保质期限制,随着时间的流逝,一定数量的药品必然会过期,如果这些过期药品被随意丢弃或者不合理的处理,可能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因此,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过期药品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和讨论过期药品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具体操作规范。

二、过期药品管理规定1. 过期药品的定义过期药品是指药品在规定的保质期内不宜使用的产品。

药品的过期期限是指在规定的贮藏条件下、药品的品质符合要求的期限。

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会降低药效,甚至对人体造成伤害。

2. 过期药品的分类管理(1)出库前分类管理。

在药店、医院等经营单位销售前,要对即将过期的药品进行统一梳理和分类管理,区分清楚哪些药品即将到期,以便及时处理和销售。

(2)入库后分类管理。

经营单位在收到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分类整理,并明确标注药品的有效期限,以便及时调配和使用。

3. 合理使用政策对于一些药品使用频率较少或者库存量较大的药品,可以在保质期临近前采取包括打折促销、捐赠给社会福利机构、回收等合理措施,以减少以后的过期药品处理难度。

4. 过期药品的回收处理(1)回收处理。

经营单位应当委托专业的药品回收处理机构对过期药品进行回收处理,确保过期药品的处理符合相关规定,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2)销毁处理。

对于不能回收利用的过期药品,应当委托符合条件、有专业药品销毁资质的单位进行销毁。

5. 公众教育和宣传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各种宣传途径,如新闻媒体、社区宣传、互联网平台等,对过期药品的危害和处理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公众正确处理过期药品,避免随意丢弃或者滥用。

三、过期药品管理的操作规范1. 统一建立电子化管理系统依托信息化技术建立过期药品的电子档案系统,对所有药品的入库、出库、销毁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和记录,以便随时监测药品的有效期限和存放情况。

2. 定期检查和清理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检查,并及时清理过期药品,避免过期药品积压,加大处理难度。

过期、破损药品管理制度范文(4篇)

过期、破损药品管理制度范文(4篇)

过期、破损药品管理制度范文第一部分:引言1.1 目的与背景过期、破损药品的管理是医疗机构及药店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药品利用率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过期、破损药品的管理工作,减少药品浪费,提高医药资源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及药店的过期、破损药品管理工作,包括药品采购、接收、储存、使用及处置等各个环节。

第二部分:过期、破损药品管理的基本要求2.1 采购环节在药品采购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规要求,选择正规渠道的药品供应商,确保药品的质量、有效期限。

2.2 接收环节将接收药品的关键环节由药品管理人员全程参与,确保药品的数量、类型、有效期等信息与采购订单一致,并对药品进行质量检查,对于有破损的药品要立即做好记录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3 储存环节2.3.1 药品的储存应按照要求进行分类、标识和分类摆放,并根据有效期长短,及时进行检查和调整,确保药品及时使用。

2.3.2 对于即将过期的药品,应制定专门的管理措施,如优先使用、降价销售或及时报废等,并进行相应记录。

2.4 使用环节2.4.1 医疗机构及药店的药品使用应有专人负责,并按照临床实际需求使用。

2.4.2 药品的使用应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使用,严禁超量和滥用药品。

2.4.3 对于过期或破损的药品,严禁使用,必要时应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置。

2.5 处置环节2.5.1 对于过期或破损的药品,应及时制定处置方案,包括分类、处置方式等,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置。

2.5.2 对于疑似过期或疑似破损的药品,应进行鉴定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由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第三部分:过期、破损药品管理的具体措施3.1 采购措施3.1.1 选择正规渠道的药品供应商,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约定药品质量要求、有效期限等。

3.1.2 定期开展供应商的访查和评估,确保供应商的合作品质和能力。

3.2 接收措施3.2.1 由专人进行接收操作,并将药品信息进行记录,核对采购订单,做好数量、型号、有效期限等信息核对。

医院过期药品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过期药品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药品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防止过期药品流入临床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销毁等环节。

第三条医院应建立健全过期药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确保药品质量。

第二章购进与验收第四条医院采购药品时,应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药品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购进,并索取相关证明文件。

第五条药品采购人员应严格按照采购计划进行采购,不得擅自购进非计划药品。

第六条药品验收人员应严格审查药品的有效期、批号、生产日期等信息,确保药品质量。

第七条凡接近或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不得验收入库。

第三章储存与养护第八条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药品储存区域,按照药品性质、类别、规格等进行分类存放。

第九条药品储存区域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虫、防鼠等条件,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条药品储存人员应定期检查药品储存条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药品储存人员应建立药品有效期清单,对即将到期的药品进行预警。

第十二条药品养护员应每月对药品进行养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第四章使用与销毁第十三条医院应严格执行药品使用规定,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十四条临床科室使用药品时,应核对药品有效期,不得使用过期药品。

第十五条医院应设立过期药品销毁记录,详细记录销毁时间、地点、人员等信息。

第十六条过期药品销毁时,应在相关领导带领下至少3人签字见证,并做好销毁记录。

第十七条过期药品销毁后,应向相关部门报告销毁情况。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八条医院应定期对过期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药品过期、霉烂、变质等问题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对因过期药品导致患者损害的,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医院可以更好地管理药品,确保患者用药安全,降低药品过期风险,提高医院药品管理水平。

过期、破损药品管理制度模版

过期、破损药品管理制度模版

过期、破损药品管理制度模版一、引言为了保障药品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合理管理过期和破损药品是医疗机构必须重视的一个方面。

本制度的出台旨在规范药品管理流程,合理处置过期和破损药品,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减少医疗机构的经济损失。

二、管理对象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中所有药品管理部门及相关人员。

三、过期药品管理1. 识别过期药品1.1 由药品管理部门在每月固定时间内对库房中的药品进行巡查,发现过期药品进行标识,及时处理。

同时,药库人员应定期对库房中的药品进行检查,确保不会出现过期药品。

1.2 过期药品的定义:指药品已超过有效期限的药品。

2. 过期药品处置2.1 由药品管理部门制定过期药品处置计划,包括具体步骤和时间安排,并在药库内明确标识。

2.2 过期药品应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处理,一般以销毁为主要方式。

销毁过程应确保安全和环保。

2.3 销毁的过期药品应有相应的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有效期、销毁时间、销毁方式等信息,并由相关部门签字确认。

3. 过期药品报告与纪录3.1 过期药品销毁后,应出具过期药品销毁报告,并存档备查,并定期进行整理和归档。

3.2 有关部门应加强对过期药品的信息统计,及时向上级机构报告,并要求相关人员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及情况说明。

四、破损药品管理1. 识别破损药品1.1 破损药品包括包装破损、变形、渗漏、变质等情况。

1.2 药品管理部门应定期巡查库房,发现破损药品时及时进行标识,并进行处理。

2. 破损药品处置2.1 破损药品应由专人进行处理,严禁流入市场或继续使用,以免对患者造成危害。

2.2 破损药品可以选择采取退货、退货换货、销毁等方式进行处置。

2.3 破损药品的处理方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和药品特性进行选择,并且需要有相关的记录和签字确认。

3. 破损药品报告与纪录3.1 对于破损药品的处理情况需要进行报告,并存档备查。

3.2 药品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破损药品的信息统计,及时向上级机构报告,并要求相关人员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及情况说明。

医院过期药品处理制度及流程

医院过期药品处理制度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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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过期药品的管理制度

医院过期药品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过期药品的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防止过期药品流入临床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药品,包括门诊、住院、急诊等各个部门。

三、管理职责1. 药房负责药品的采购、储存、调配、发放等工作,并承担过期药品的管理责任。

2. 临床科室负责药品的使用,并对过期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 医院药品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过期药品管理工作。

四、过期药品管理措施1. 药品入库验收:凡接近或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不得验收入库。

2. 药品储存:有效期药品的储存应有明显标记《有效药品一览表》,效期不满三个月的药品应及时与临床科医生联系使用或医药公司更换。

3. 药品调配:发药、使用效期药品,要坚持近期先出的原则。

超过效期的药品应及时报损处理。

4. 报损处理:超过效期的药品应及时报损,报损药品销毁时必须在相关领导带头下至少5人签字见证销毁全过程。

5. 责任追究:若因玩忽职守,造成药品过期、霉烂、变质,追究保管员责任。

凡药品失效、霉变、昆虫咬,除及时向领导汇报外,应查明原因,再填写报损单。

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报损。

若因在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者,负责人要酌情按比例赔偿。

6. 待批报废药品:待批报废药品应单独集中存放,并有明确标示。

7. 报废药品销毁:经审批报废后的药品,一律集中存放,待药品质量与监督管理小组组织统一销毁。

五、监督与检查1. 医院药品质量管理委员会定期对过期药品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药房每月对过期药品进行一次自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 临床科室对过期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药品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我院将进一步加强过期药品的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维护医疗质量和医院形象。

过期药品处置管理制度

过期药品处置管理制度

过期药品处理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了保障医院的药品质量与患者安全,合理处理过期药品,特订立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全部医院内的药房、药库、临床科室等涉及药品管理的部门。

1.3 全部医务人员都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要求,确保过期药品得到正确处理。

二、过期药品的识别与登记2.1 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定期对医院内各科室的药品库存进行检查,并针对过期药品进行记录和登记。

2.2 每个科室内设专人负责药品库存管理,定期检查库存中的药品,发现过期药品立刻上报物资管理部门。

2.3 物资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整理、登记和分类存放过期药品,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2.4 过期药品的登记内容应包含药品名称、药品规格、过期日期、采购时间、库存数量等。

2.5 物资管理部门应定期将过期药品名单报告给相关领导,并进行汇总统计。

三、过期药品的处理3.1 物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过期药品的处理工作,确保处理过程规范、安全和合理。

3.2 物资管理部门应订立过期药品处理的操作流程,并确保其得到全体医务人员的知晓和执行。

3.3 过期药品的处理方式重要分为销毁和退货两种情况。

3.4 销毁过期药品应由医院委托的合法药物处理单位进行,销毁过程应有专人监督并做好相关记录。

3.5 退货过期药品应依照药品供应商的要求进行,确保能够及时退回并得到相应的金融赔偿。

3.6 物资管理部门应与药品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及时处理过期药品的退货事宜。

3.7 物资管理部门应每年统计全年过期药品的总量,并定期向医院领导报告,以便优化药品采购计划。

3.8 物资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过期药品处理情况的反馈,与相关科室沟通改进措施。

3.9 物资管理部门应做好过期药品处理工作的记录和归档,确保可追溯性和防止后续纠纷发生。

四、过期药品处理的责任与奖惩4.1 物资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各科室的过期药品进行抽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刻通知相关责任人整改。

4.2 如发现个别科室存在恶意销毁、虚报过期药品数量等情况,物资管理部门应立刻上报医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药品过期处理规章制度

药品过期处理规章制度

药品过期处理规章制度随着医药科技的不断发展,药品的种类和数量也不断增加。

然而,在使用药品时,我们也经常会遇到药品过期的问题。

为了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各医疗机构和药店都建立了药品过期处理的规章制度。

本文将探讨药品过期处理的规章制度,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过期药品的分类根据药品的类别和性质,可以将过期药品分为普通药品和特殊药品两大类。

1. 普通药品:指非特殊药品,如感冒药、退烧药等常见药物。

2. 特殊药品:指需要特殊处理的药品,如抗生素、激素等。

二、药品过期处理的程序药品过期处理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检查库存:定期对药品库存进行检查,了解药品的过期日期和数量。

2. 分类整理:将过期药品按照类别进行分类整理,确保过期药品的有效管理。

3. 销毁过程:过期药品应由专业的医疗机构或药店进行销毁,确保安全和环境保护。

三、药品过期处理的原则在药品过期处理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原则:过期药品应采取安全措施,防止误用或滥用。

相关医务人员应进行专业指导和培训,确保操作安全。

2. 环保原则:过期药品的销毁应符合环保要求,不能对环境造成污染。

3. 法律原则:药品过期处理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合法合规。

四、药品过期处理的建议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处理过期药品,以下是一些建议:1. 建立完善的记录系统:每种药品的过期日期和库存量应有明确的记录,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过期药品。

2. 加强培训和教育:医务人员应接受过期药品处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操作技能。

3. 定期清理库存:定期对药品库存进行检查和清理,清除过期药品,并及时补充新药品。

4. 加强监督管理:医疗机构和药店应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确保过期药品处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五、药品过期处理的重要性药品过期处理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如果过期药品没有得到及时处理,可能会带来以下几个方面的风险:1. 安全风险:过期药品的有效成分可能会发生变化,使用后可能产生副作用或无效。

医院库存过期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库存过期药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为加强医院药品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药品库存管理,包括过期药品的发现、处理、销毁等环节。

三、职责分工1. 药剂科:负责制定过期药品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过期药品的检查、处理和销毁工作。

2. 药库: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养护和过期药品的登记。

3. 临床科室:负责药品的使用,发现过期药品应及时报告药剂科。

4. 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对过期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过期药品的检查与处理1. 药库应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检查,确保药品质量。

2. 药库应设立过期药品登记本,记录过期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数量、有效期等信息。

3. 发现过期药品,应及时报告药剂科,并做好以下处理:(1)效期不满三个月的药品,应及时与临床科医生联系使用或与医药公司更换。

(2)超过效期的药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①由药剂科组织专人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填写《过期药品报损单》。

②报损单经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审核,院长批准后,由药剂科进行销毁。

③销毁过程需有相关领导及5人以上见证,并做好销毁记录。

4. 对因玩忽职守造成药品过期、霉烂、变质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监督与考核1. 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定期对过期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药剂科对过期药品处理情况进行定期汇总,并向院长汇报。

3. 对执行过期药品管理制度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药剂科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修订。

通过以上制度,医院将加强库存过期药品的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院药品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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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药品管理制度
1、凡接近或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不得验收入库。

2、有效期药品的贮存,应有明显标记《有效药品一览表》,
效期不满三个月的药品应及时与临床科医生联系使用或医药公司更换。

3、发药,使用效期药品,要坚持近期先出,的原则。


过效期的药品应及时报损处理。

4、报损药品销毁时必须在相关领导带头下至少5人签字
见证销毁全过程。

5、若因玩忽职守,造成药品过期、霉烂、变质,追究保
管员责任。

6、凡药品失效、霉变、昆虫咬。

除及时向领导汇报外,
应查明原因,再填写报损单。

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报损。

若因在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者,负责人要酌情按比例赔偿。

7、报损院领导批准后,必须交药品会计办理一切手续。

川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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