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优秀少先队员、德育标兵、学习标兵 。。。条件

评选优秀少先队员、德育标兵、学习标兵 。。。条件
评选优秀少先队员、德育标兵、学习标兵 。。。条件

评选优秀少先队员、德育标兵的

标准要求

一、优秀少先队员: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有良好的

生活习惯、学习习惯,能团结同学、热爱劳动。

有进取心,有强烈的为学校争光的愿望。

二、德育标兵: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能认真

执行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且能起

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成绩良好。

三、学习标兵:对学校的各位教师有礼貌,对班内学

习暂时落后生能主动辅导;语文、数学总成绩平

均分90以上;有强烈的学习愿望。

四、文艺标兵:能歌善舞,在班内能起带头作用;积

极参加学校的培训活动,在比赛中能获得优异成

绩。

五、体育标兵: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体育活动,两操

规范,有体育专长,能按时训练,各项体育成绩

检测均优秀,有强烈的为校争光的欲望。

六、美术标兵:有特长,能在班内起带头作用;能代

表学校参加镇级以上比赛,且成绩优秀。

七、卫生标兵:在家内能主动帮妈妈收拾碗筷(及时

洗刷)、扫床叠被,整理房间;在校内能按时完成

值日任务,且能起带头作用;个人卫生优秀。八、校十佳:同时具有德育标兵、学习标兵标准的队

员,有专长即可。

九、凡是被学校点名通报,做出有损学校声誉的学生,

均不在本次评比之中。

注意:本次评选,各位学生可根据以上评比条件,自我推荐给班长,经班主任同意后,班长交德育处。

东里二小

2003年5月

质量标兵评选方案

质量标兵评选方案 一、评选目的 提升员工质量意识,增强企业凝聚力,发挥每一名博信人的主观能动性与个人才情,同心合力与博信共创美好明天。 二、评选原则 本活动坚决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接受所有员工监督。 三、评选范围 全体人员。 四、评选细则 质量标兵实行季度评审制度③,分四个组别: 直接操作岗:直接对产品进行加工的人员。 间接操作岗④:接触产品,但不对产品性状加以改变的人员。 管理者岗:班组长、车间主任、部长级中层管理人员。 辅助运营岗:其他所有为博信的运营发展而努力奋斗的个人。 1.全体员工每月填写本月最佳成就表,上交质量标兵评选小组①,由小组进行验证审议。本月最佳成就不限任何形式,可为某批次产品加工合格率、加工效率,也可为某项工作内容的妥善处理、某些难题的攻克,任何工种的任何工作内容均可。 2.质量标兵评选小组对个人成就进行审议,审议考评侧重以下几个项目: a对企业贡献突出:节约成本,增加效率,解决困难等。 b对企业发展的热忱:主动积极,有极高的责任心寻找并处理问题。 c对其他同事的帮助:给他人带来便利,促进他人的工作。 d公司日常运营状况的维稳与改善。 ★最佳成就评比实行百分制,达到60分者晋级下一轮评比⑤。 ★以上四点在最终评选中分数占比50%,其余50%考察以下内容⑥: 直接操作岗组: 1)个人合格率高于本部门合格率。每月统计每次达成加10分。 2)个人报废价值率低于本部门报废价值率⑦。每月统计每次达成加10分。 3)个人绩效考核分数高于1.3⑧。每月统计每次达成加10分。 4)发表技术推广、质量意识心得体会等文章。每千字加5分。 5)开展技术推广、质量意识心得体会等讲座。20人以内一次5分;20至50人一次10分;50人以上一次20分。(提前向质量部提交申请,质量部至少一人现场旁听) 6)提出质量改进、部门效率提升、技术工艺改进、合理化建议等方案,经实践证明可行有效的。根据鉴定小组评级情况进行加分,三级5分,二级10分,一级15分。鉴定小组成员三人,由提案人的直属领导一人与质量部两人组成⑨。 7)技能考试(部门领导提起申请,质量部至少一人监察),内容包括良品率、效率等,第一名加10分。 8)参加质量培训,并在训后考试中取得80分以上成绩的,每次加10分;取得90分以上成绩的,每次加15分。

师德标兵评选方案

师德标兵评选方案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沙窝中心小学“师德标兵”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深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树立一批具有高尚师德、为人师表、敬业爱生、教书育人的先进教师典型,努力建设一支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让学生尊重、家长信赖、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为推进我校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做出贡献。 二、领导小组 组长:王志强 副组长:高增轩 组员:杨文府刘景义 三、评选范围:全体在岗教职工 四、评选条件 1.依法执教。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2.爱岗敬业。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心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3.师德高尚。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

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具有良好的师德形象。 4.严谨治学。树立良好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和运用现代科学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5.团结协作。服从分工、谦虚谨慎、尊重他人、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和谐校风。 6.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家长;学生和家长满意率95%以上。 7.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8.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课堂不吸烟,办公室内不喧哗,不影响他人工作。 9.业绩突出。所任学科成绩名列校、区前列或与上学期相比幅度较大。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1.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反映强烈并造成一定影响的。 2.有乱办班、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的。 3.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4.受到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及处分的。

关于服务标兵评选的实施办法1

关于服务标兵评选的实施办法 为了体现“口碑第一,信誉第一,服务至上”的经营宗旨,进一步深化“专业、专注、专精”的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效率,优化服务质量,发挥先进模范作用,激发公司员工的服务热情和进取精神,提高公司整体形象,行政部组织并实施每月“服务标兵”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办法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主要在公司全体员工中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工作期限: 在公司工作转正员工。 2.工作态度: 敬业爱岗,服从工作安排,高标准、高质量、无抱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在本公司内起到较好的带头模范作用。 3.工作能力: 精通专业知识,熟悉岗位工作流程。 4.服务形象: 仪表整洁,服务热情,态度和蔼,有较强亲和力。 5.团队协作: 具有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积极发扬“传、帮、带”作用。 6.工作纪律: 自觉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各项活动。 三、评选名额 共1名. 四、评选时间 每月10日截止。 五、考核方案 1.每月评选出1名服务标兵,每月1号行政部把选票发到各部门。 2.每月5日各部门员工选票投放意见箱内。(为保证投票的公平和真实性,投票时请各 员工注意不商议、不成群结队,需独立完成投票)。 3.每月8日前统计出选票结果,报道评选小组考查。 4.“服务标兵”评选小组审核,(评选小组组成:公司总经办、各部门部长)。 5.审核通过后每月10日公告。

6.评选内容及标准: 总分100分(工作态度15分、工作能力25分、服务态度25分、团队协作20分、 工作纪律15分) 7.奖励措施 (1)颁发“服务标兵”胸牌。 (2)奖励现金100元。 (3)进入年度优秀员工候选人。 (4)优先获得公司外派培训学习等重点培养机会。 附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被评为“服务标兵” 1.按月统计,请事假1天(含1天)以上,有迟到、早退,脱岗2小时以上的。 2.被顾客电话、书面、当面投诉,经查实确认的; 3.因工作失误导致顾客抱怨不满,与顾客发生争吵,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公司因运营需要时,不服从公司合理工作安排的; 5.因违反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被通报批评、处罚、公告处理的; 6.因本岗位专业知识不熟练,导致工作停滞或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 7.工装不整洁、工牌未佩戴、未着彩妆及仪容仪表不符合要求的; 评选相关规定说明 1.各部门必须将本办法传达到每位员工,真正体现员工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形成树 立服务楷模、激励员工共同奋发向上的氛围。 2.各部门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所推荐的员工工作综合表现进行实事求是评价。若 所推选的候选人经评审小组审查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将取消该候选人并另选。 3.每位员工认真履行自己的评选权利和义务,认真、负责的投出自己的一票。 4.已被评为“服务标兵”员工,若事后发现评选活动中有舞弊行为或在此期间出现违 反相关评选条件,将取消其服务称号。 5.行政部统计汇总选票名单,交由评审小组评选;(结果予以在20号在公告栏公示3 天后无异议后公布),服务称号于次月1日-30日起有效。 6.公告向全公司公示“服务标兵”评选结果和奖励办法;

十佳师德标兵评选办法

“十佳师德标兵”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树立师德学习榜样,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按照县教育局《关于评选县乡级“十佳师德标兵”》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校委会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十佳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教育思想,认真学习并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刻苦钻研业务,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3.有严谨的执业态度和高尚的师德修养。尊重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关心热爱学生,诲人不倦,注重培养每位学生的学习能力,受到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4.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自觉遵守单位纪律,能自觉的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5.热爱学校,关心集体,谦虚谨慎,团结合作,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在师生中有很高威信。 二、在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1、体罚学生,家长反映强烈并造成一定影响的; 2、乱办班,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的; 3、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4、受到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处分的; 5、利用职务便利向学生吃、拿、卡、要造成严重影响的; 6、违反计划生育的; 7、其他严重违反师德和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三、名额分配 根据县局文件精神,学校年度“十佳师德标兵”共10名,本校8名,西校2名。 四、评选办法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评选条件和标准,优中选优,切实把真正的师德典型选拔出来。 2、根据县局要求和我校实际,本次评选按教师评议50分,单位综合量化考核占50分的比例进行量化打分。依据量化考核分从高到低前8名与西校区前2名为校“十佳师德标兵”,第一名推荐为县级“十佳师德标兵”。 说明: (1)学部主任和班主任优先; (2)班主任:学科组长兼任者优先; (3)年度考核分(2010—2011学年度考核)分三条线(语数英品社科学教师、音体美教师、行管教师)进行折分计算,每条线最高分为满分50分,其他人员的考核分为:本人年度考核分/每条线的年度考核最高分×50。 (4)如以上方法仍不能推出,则由考核小组成员对并列人员重新投票。 附:师德评选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 *** 2012年4月28日

有关学生德育标兵的发言稿3篇

有关学生德育标兵的发言稿3篇 道德是社会生活中人们相处的行为标准和规范。道德也是做人的根本,只有道德才能使人活的有价值,社会才会更加和谐。下面小编整理了学生德育标兵发言稿,供你阅读参考。 有关学生德育标兵的发言稿篇01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你们好!很荣幸能站在这里,我演讲的题目是助人为乐——做一个合格小公民。关心体贴他人,在他人急需的时候,能主动热情地给予帮助和照顾,急人之急,帮人之苦,忧人之忧,救人之危,以帮助别人为快乐,这是人际交往中的一种高尚行为。助人为乐,是建立在共同的理想和利益基础上的。在闻名世界的二万五千里长征的途中,有许多战士把仅有的粮食、药品,甚至生存的希望让给了战友,而把饥饿、苦难和死亡的威胁留给了自己。这就是因为红军战士认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在关键时刻帮助别人,是的,古代有英雄的劫富济贫,当代有雷锋精神的出现。再看一看我们现在。 我们这一代是独生子女的时代。在座的不少同学是独生子女。我们这一代独生子女虽然有着自信、乐观、积极向上等优点。但是也暴露出一些缺点,如自私、以个人为中心等等。要改正一

个群体的缺点是不容易的事。而提倡助人为乐、热心公益却可以很好地加强当代独生子女自立、合作精神,弥补自私这一缺点。我们从各个乡镇来,走到同一个学校来,走到同一个班来。我们都有共同的理想。而你助人为乐,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走进教室,随手关门,将呼呼的寒风挡在门外。当你走过卫生角,随手捡起掉在地上的纸屑。当你经过讲台,随手将零乱的讲台整理好。当你穿过马路,扶起一位摔倒的小男孩,安慰他不要哭泣。这一些平时看起来微不足道的事,都是助人为乐的表现。亲爱的同学,当你身陷困难时,你是否渴望得到别人的帮助?你肯定会的。同样,当别人身陷困难时,我们也要助人一臂之力。庆幸的事,现在我们的身边已悄悄地涌起助人为乐的热潮。扶弱助残,春蕾计划,希望工程,甚至有许多同学也参加了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等等。这些都让我们惊喜地发现,雷锋精神不但没有消失,而且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在我们周围蓬勃地发扬光大起来。生活本身是酸甜苦辣的。但做人的情操和理念却是自己可以牢牢把握的。亲爱的同学们,请不要再犹豫,伸出你的友爱之手,助人并且以之为乐,世界将因你而更加美丽! 有关学生德育标兵的发言稿篇02 老师,同学们,大家好。我是来自八年十班的金正焕。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我学习我快乐》。首先我感谢八年十班全体同学能给我这次展示自我的机会。我们八年十班是一个积极向上,

学习标兵评定标准

为鼓励同学们积极向上,在大学中不荒废自己,树立正确的自我人 生观,树立目标,努力学习。现准备在我们班评选出2015-2016年度的一位学习标兵,愿每一位同学都能向标兵学习。现初步拟定出 学习标兵评定标准,内容如下。 学习标兵评定标准 个人方面: 1.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课堂上能够认真听讲,课下能够自 主学习。 2.有良好的读书学习习惯,求知欲强,学风、作风严谨,有自己 的课堂笔记,读书笔记等。 3.考试不作弊,学习成绩优异,在日常学习中起良好带头作用。 4.认真预习、复习、主动学习、按时完成作业,不抄袭作业。 5.上课准时,不无故迟到,早退,旷课等。 集体方面: 1.关心同学,乐于为同学服务,能够得到同学们的信赖与支持。 2.热爱集体,勇于奉献,积极参加班级、学院、学校活动等。 3.没有做过任何有损集体利益与荣誉的事,有一定的集体荣誉 感,为集体争光。 4.与同寝室人员关系融洽,和谐,能够建立很好的友谊。 品德方面: 1.生活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有良好良好的个人卫生与形象。 2.寝室地面卫生整洁,自己所在床位物品摆放整齐,干净。

3.无违规违纪记录,没有使用违规用电器等行为,能自觉遵守 学生手册上的规章制度。 4.能够发扬互帮互助精神,与同学们团结友爱。 5.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真心做事,信守承诺。 当选奖励: 1.学习标兵证书 2.绩点+0.05 3.抽取一定数额班费作为奖金 3.由班费支出,购买的奖品 评选流程: 1.由辅导员发起号召,发扬民主精神,带领全班人员共同评 2.由班长、团支书牵头,全体班委共同初步拟定符合参评标准人 员,并进行公示,在公示同时,全班人员共同审核,并可提供符合评选标准的班上其他人选。 3.决定好评选人员后,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成为参评候选人。 4.由全班人员共同投票决定,且票数达到总票数的五分之三才能 当选 注:公示时间不低于两天;参评人员最多5人;候选人最多3人。

质量标兵评选办法

质量标兵评选办法-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质量标兵评选办法 本次质量月活动质量标兵评选办法如下: 1.公司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员工的工作情况,由相应部门推荐质量标兵人选。 2.经过质量月活动小组成员审查,符合基本条件者,可确定为“质量标兵”候选人。 3.符合“质量标兵”候选人还要经过质量月活动小组成员为期1个月考查、考核、评价、评选、核准、入档、公示等环节过程,方可授予候选者《质量标兵》荣誉称号,并给予500元现金奖励。 4.符合正式候选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连续三个月以上无不良记录的; 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 ③对有特殊业绩但入职不满三个月的员工评选质量标兵,须总经理批准; ④提过科学、合理、可行的技术工艺改进方案,提出过质量控制的可行方法,并实践证明有一定改善作用的; ⑤经常积极参加公司的一些义务或有偿的零工劳动; ⑥工作态度积极,思想端正,谦虚好学,团结进取,遵守制度,并有团队精神能维护企业整体形象的公司在职员工; ⑦所在工段连续1个月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操作事故的; ⑧所在工段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受到书面批评或被经济处罚100元以上的。 5.候选人的考查,主要由质量月活动小组成员对其日常工作中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及工作方法、态度、质量意识等进行一个月的跟踪检查,验证其是否符合条件及标准情况。 6.考核是对“质量标兵”候选人的符合性进行审核,主要考核对其跟踪考查结果与推荐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比较,然后同质量标兵评选标准进行比较其是否符合。 7.评价“质量标兵”候选人,是对考核结果给出一个明确的结论。 8.进行“质量标兵”的评选,要从几位候选人中评选出若干名质量标兵,并进行登记入档管理,同时将评选“质量标兵”的结果公布于众。 9.质量标兵的评选标准

“优秀班主任”“德育标兵”及“优秀班级”的评选及表彰实施方案

关于“优秀班主任”、“德育标兵”及“优秀班级”的评选及表彰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促进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表彰在教书育人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和德育管理者,树立榜样,建设良好的班风,以推动校风建设,结合我校实际,现特制定我校优秀班主任、德育标兵及优秀班级的评选及表彰方案。 一、评选对象: 我校在职在编老师及各班级。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班主任(30%)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全面发展。 2.热爱班主任工作,责任心强,师德高尚,热爱学生,以身作则。 3.努力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及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拓展自己的知识面,促进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的提高,以增强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4.履行班主任职责,具备班级管理和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及创造性的能力。 5.班级管理及教育质量名列前茅。 6.年度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学生无违法乱纪现象,无辍学现象。

(二)德育标兵(20%) 1.认真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工作准则,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不计较个人得失,工作中能顾全大局,讲团结、讲协作、讲奉献,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为人师表,爱岗敬业。 2.扎实教学,兢兢业业。严格遵守教学常规,认真执行教学计划,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成绩显著。 3.遵纪守法,师德高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的对待每一个学生,没有从事有偿家教的行为。 4.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认真学习,钻研业务,完成各项教学教研任务。对工作精益求精、任劳任怨、兢兢业业。 5.团结协作,发扬奉献精神;乐于助人,仪表端庄,举止文明,勇挑重担,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维护学校各项荣誉,为和谐校园的建设贡献力量。 6.依法执教,廉洁从教,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具有高尚的人格魅力,在师生中威信较高。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教师不得参与以上两个奖项的评选: 违犯学校规章制度,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违犯师德要求,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有其它违纪行为者。 (三)优秀班级(25%) 1.班队委机构健全,班干部职责分明,带领同学共同维护集体荣誉,班风正。校级活动评比成绩优异。

奖学金评选细则文件(最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奖励办法(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学风、塑造健全的人格,努力造就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奖励对象为本校学习满一年以上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含法学二学位,下同)在籍学生和班集体。 第二章奖励项目 第三条奖励项目包括: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和7个单项奖。 (一)先进班集体:评奖比例不超过参评班级总数的10%(班级数不足10个的学院可推荐1个)。 (二)优秀学生标兵:评奖学生(人次)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2%。 (三)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评奖学生(人次)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13%。 (四)个人单项奖:包括道德文明奖、学习优秀奖、学习进步奖、文体佳绩奖、科技创新奖、社会实践奖、民族团结进步奖,评奖学生(人次)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40%。 第四条奖学金包括:一等人民奖学金、二等人民奖学金、三等人民奖学金。 (一)优秀学生标兵获得一等人民奖学金; (二)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获得二等人民奖学金; (三)各单项奖获得三等人民奖学金; (四)同一学年同时荣获人民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者,奖学金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发放。 第五条学校对评选出来的先进班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由财务部根据有关政策核定。 第三章评选条件 第六条“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 1.班级形成了“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班风; 2.班级成员政治觉悟高,道德品质好; 3.班级成员学习态度端正、学习风气浓厚,班级学业成绩位居年级前列; 4.班级成员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合格或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 5.班委会、团支部组织健全,班级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同学、起到核心作用,班务日志记录详细,班级本年度内无违法违纪现象,院级以上文明寝室占班级寝室总数的50%及以上; 6.班级活动主题鲜明、有特色、成效明显,在学生、学校和社会中产生了积极影响。 第七条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标兵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进步,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完成本学年规定学分、单科成绩75分(含)以上且平均成绩不低于88分。 3.具备道德文明奖、文体佳绩奖、科技创新奖、社会实践奖、民族团结进步奖等五项单项奖(见第六条,下同)中任意二项以上(含)单项奖评奖资格。 学业成绩以本学年全部必修、限选课程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下同)。

“文明礼仪标兵”评选细则

芝灵初中“文明礼仪标兵”评选细则 为激励我校全体学生积极向上,勤奋学习,努力使自己成长为一个有修养、有文化、有礼貌、有爱心的现代中学生,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开展“文明礼仪标兵”评选活动。 一、“文明礼仪标兵”评选数量 1、每班评选10名候选人。 2、级部推荐20名候选人。 3、学习推荐10名候选人。 二、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熟唱国歌。参加升旗仪式庄严、肃穆。自觉维护国家、学校形象。积极关心国家大事、学校大事。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见到老师主动问好。尊重老师的辛勤工作,认真听课。虚心接受老师的教育。与同学相处愉快,较少发生争执和矛盾。不给同学起绰号。同学有困难时能主动帮助,乐于助人。 3、遵守校纪校规、班纪班规。在日常行为规范评比、班级行为规范评比中表现优秀。活动服从老师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4、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并在某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取得一定的成绩。活动包括:学校活动、社团活动、学校组织的各项比赛等。 5、心理健康,会自我调节。遇到心理困难,主动寻求帮助,不自暴自弃。 6、爱劳动。积极参加学校、家庭劳动,积极参加社区义务劳动、公益活动。劳动表现佳。 7、讲正义明辨是非,诚实守信,知错就改。在班集体中有榜样示范作用。 8、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个人仪表卫生、用餐卫生情况良好。 9、自觉锻炼。认真做两操,积极参加学校文体活动,体育成绩良好。

10、会交往,会合作。与同学和睦相处,主动做老师的小助手。能主动与新朋友交往,谈吐自然,仪态大方。与同伴合作时有团队意识,会合作。 11、学习成绩优良,各科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学习习惯好,课堂表现佳,作业情况良好,具有创新意识。 ★重点条件: 积极参加文明礼仪活动,并且表现优异。在日常生活中讲文明、懂礼仪,表现突出,具体可参照以下内容—— 1、将微笑进行到底:师生见面先微笑,敬个礼来问声好。见到长辈笑盈盈,真心诚意来帮忙。 2、将右行进行到底:让出半边给他人,安全礼让真时尚。习惯养成靠坚持,相互提醒共受益。 3、将文明进行到底:公共场合莫喧哗,言谈举止重文雅。没有急事不奔跑,休闲之时莫吵闹。 4、将宽容进行到底:君子动口不动手,有话坐下好好说,换个角度看世界,理解万岁欢乐多。 5、将关爱进行到底:你有困难我来帮,我有喜讯共分享,同窗情深似手足,师生互爱乐融融。 6、将责任进行到底:小小岗位责任大,诚信第一是关键,事情交我请放心,尽心尽力来完成。 7、将奉献进行到底:付出不为求回报,众人拾柴火焰高,人人献出一份爱,世界变得更美好。 三、评选程序: 1、班级推荐:由班主任、任课老师、学生共同推荐,可以采用不同形式,但一定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撰写材料:推荐人选确定后,撰写相关事迹材料,可图文并茂。 3、学校德育组和政教处审查。 4、表彰、宣传。

小学“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小学“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进一步弘扬我校教师崇高的师德风范,努力营造以德治校、以德育人、以德修身的良好氛围,全面提高教师的政治、业务素质,激励广大教师敬业爱生、为人师表、勤奋工作、积极献身教育事业,特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师德标兵”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评选工作:组长:李洪金 副组长:孙胜君刘洪林 成员:姜成文刘丙红王真王学欣 三、评选对象 全镇小学在职教职工。 四、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无私奉献的精神,爱岗敬业,工作勤奋,任劳任怨; 2、热爱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没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自觉地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廉洁从教,不搞有偿家教; 3、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

制度,发挥榜样和表率作用,有良好的师德风范,能以德服人,以德育人,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成为教师、学生道德的表率;未受任何党纪、政纪处分,无迟到、旷课、早退等现象; 4、思想解放,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教学经验丰富,在教学、科研及后勤管理等岗位中成绩突出,得到教师、学生和家长的公认;管理服务人员精通业务,工作成绩突出; 5、乐于助人,勇挑重担,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服从学校工作分配,能以大局为重; 6、有健康的心理素质,有良好的自控能力,能协调好各种人际关系。 五、评选办法 “校园师德标兵”每年评选一次,名额按全校教职工十分之一比例计算。评选采取民主推荐、评选领导小组评议决定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为: 1、推荐评选名额 由教干、教学、后勤各部门按一定比例民主评选推荐“师德标兵”(先进个人)候选人; 2、候选人填写推荐表,并附先进事迹材料、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上报镇中心小学,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的候选人组织审查和征求意见; 3、评选领导小组对候选人进行评议,并提出初选名单;

8-校先进德育工作者评选标准和方法

校先进德育工作者评选标准和方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教基一[2009]12号)精神,发掘和宣传德育工作者队伍中的先进典型,进一步推动我校德育工作者队伍建设,促进学校德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经研究,决定在全校组织开展先进德育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先进德育工作者:在初中部、职专部分管德育工作3年以上的现任学校领导以及年段长,从事德育工作的学校德育处、团委、少先队工作人员,心理辅导教师、各年段的德育专干。 以上对象中如个别连续年限或累计年限未达到要求,但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经教育行政部门集体研究同意,也可作为破格评选对象。 二、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福州市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福州市中小学教师“五不准”暂行规定》、《关于重申严禁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通知》等,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积极探索学校德育工作规律,注重提高其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3、尊重学生,关爱学生,积极推进学校、家庭、社区三结合德育网络的建设,并积极发挥其作用。 4、重视教育理论学习,热心教育科研活动,有德育工作方面的经验总结或课题研究成果。 5、课堂管理效果显著,特殊生教育工作卓有有成效,学生满意度高的教师优秀考虑。 三、工作要求 1、学校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市指标组织评选推荐工作。各年按班级数20%推选,由德育处组织评选。 2、评选推荐工作应严格按照评选条件,采取自下而上、民主评议的办法,严格民主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各校推荐的人选必须在校务公开栏公示5天以上。 3、E-mail:dyc22@https://www.360docs.net/doc/4215852648.html,。 4、先进德育工作者将于每年年度总结上接受表彰。 德育处 2017年3月1日

教学标兵评选办法

河南工业大学教学标兵评选办法 校政教〔2011〕47号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鼓励广大教师热爱教学、投身教学的工作热情,对在教学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予以表彰,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1.教学标兵候选人必须具备长期从事教学、教研、教改等全面发展的基本素质,坚持教学质量至上的准则,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并且在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中有突出的成绩。 2.教学标兵评选限于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含理论教学、实验教学、实习教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的专任教师,高校教龄不少于5年。 3.已授予过“教学标兵”称号的教师不再申报。 二、评选条件 参加候选的教师必需具备以下条件(其中第3条和第4条具备其中一条即可):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近4年内没有出现教学事故等违规现象。 2.近4年内在校级及以上教学竞赛中至少获特等奖一次或一等奖一次;或近4年内在核心刊物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至少1篇;或近4年内 - 1 -

以第一作者在CN刊物上(2008年修订)发表过教学研究或教学改革论文2篇以上。 3.近4年主持或参与完成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研究或教学改革项目1项,且排名在前三名之内;或主持完成厅级(含校级)教学研究或教学改革项目2项。 4.近4年内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且排名在前5名之内;或近4年内曾获厅级(含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且排名在前3名之内。 5.近4年在河南工业大学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中2次及以上被评为优秀。 6.近4年每学期主讲1门及以上本科生课程,且每年承担的本科教学工作量达到教师年度教学工作量基本定额的70%以上。 三、评选程序 1.评选工作分为学院初评、学校评审、公示三个环节进行,凡符合条件的教师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均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如实整理申报材料。 2.各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不少于5人的正、副教授组成的评审小组(教学院长任评审组组长),严格审查申请人的参评材料,确定候选人后报学校教务处。 3.由学校教务处负责,成立由校领导、人事处、教务处、校聘评审专家组成的学校评审组,对候选人进行评议、复核、审定。 4.对教学标兵实行争议期制度,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在教学标兵成果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评审组提出异议。单位提出 - 2 -

师德标兵评选实施方案

师德标兵评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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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县和吉中学师德标兵评选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强化教师职业道德意识,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探索教学改革,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树强 副组长:韦海生韦如瑞韦柱先 成员:叶晗杨达毛天悦黄定贤彭忠莫庆志李海兰唐华喜韦禄解韦家窍各教研组长 二、评选范围与名额 1 、评选范围: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我校各级各类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兼职教师。 2 、评选名额:评选师德标兵5人。 三、评选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事迹突出; 2 、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备课,教案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3 、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 4 、积极承担教学任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 5 、教学成绩较为优秀; 6 、凡在本学期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学期师德标兵评选申报资格。 (1)不服从本单位工作安排者; (2)发生过教学事故者(行政会讨论决定); (3)受到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4)体罚学生,影响恶劣者; (5)全学期病假、事假累计超过5 天以上(含 5 天)者或无故旷课2节(含2节)以上者或迟到、早退5次(含5次)以上者;

师德标兵、先进德育工作者评选制度

师德标兵、先进德育工作者评选制度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广大教师的综合素质和师德修养,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华美中学师德标兵、先进德育工作者评选制度。 一、评选范围 学校师德高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教书育人成绩显著的在职教师。 二、评选原则 师德标兵评选要遵循坚持标准、确保质量、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符合条件的推荐参评。 三、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敬业爱岗,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无私奉献的精神,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和创新意识,工作勤奋,任劳任怨,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3、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热爱学生,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4、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有较高的业务水平。教师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教学成绩显著。管理服务人员精通业务,工作成绩突出。 5、在本部门有较高声誉,获得过校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对长期在教学一线工作,且师德表现、工作成绩特别优秀的教师可适当放宽。 四、评选办法

1、学校师德标兵(先进德育工作者)每学年评选一次。 2、采用个人申报,校长推荐,产生候选名单。 3、学校成立师德标兵评选小组,根据候选人的工作实绩、事迹材料、各种证件进行评选,每学期先按教职工的总数的15%师德优秀格次,在其中评出3—5名校级“师德标兵”。 4、学校实行逐级推荐,县级师德标兵在校级师德标兵中产生,市级师德标兵在县级师德标兵中产生。 五、师德标兵责任和义务 1、师德标兵应严格要求自己,承担对年轻教师的指导和培养工作。 2、每年至少写出一篇有较高质量的师德论文进行交流或发表。 3、师德标兵在各项工作中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主动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任务。 六、待遇 学校对师德标兵颁发证书,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并在学校考核中按校级先进标准加分。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1、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反映强烈并造成一定影响的 2、受过学校纪律处分的 3、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4、有严重违反师德规范的 5、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

季度岗位标兵评选管理办法

制度管理控制表

季度岗位标兵评选办法 一、目的 为促进员工工作,提升员工岗位履职能力,树立先进,学习标兵,形成良性竞争的工作氛围,全面提升电厂管理水平。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挂治电厂员工(含后勤人员)。 三、管理职责 (一)电厂成立季度岗位标兵评选领导小组,由电厂第一负责人担任组长,其他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部门成立季度岗位标兵评选工作小组,由部门第一负责人任小组长,成员由部门其他负责人、分部负责人及员工代表组成。 四、评选标准 (一)评选周期: 每季度一次,每年1月、4月、7月、10月对上一季度岗位标兵组织评选。 (二)评选项目: 1、安全生产岗位标兵:

评选范围:安生部办、运维分部等从事安全生产工作人员 评选限额:3名 2、综合服务岗位标兵: 评选范围:综合部办、后勤分部等从事综合服务工作人员 评选限额:3名 (三)评选条件: 1、思想进步、道德高尚、爱岗敬业、富有团队和奉献精神; 2、遵守公司及电厂各项规章制度,任劳任怨,服从上级安排; 3、技能过硬,为电厂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后勤服务工作做出突出业绩,岗位履职无明显失误; 4、服务意识强,对待员工热情周到,服务优质。 五、评选程序及奖励 (一)部门工作小组推荐,填报《季度岗位标兵申报表》,认为当季度无突出人员,可不申报; (二)人劳培训专责汇总申报结果,报部门工作小组审核,电厂领导小组审批。 (三)岗位标兵在电厂网站及宣传板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如无有效异议,则审批结果生效。如提出有效异议,则经电厂领导小组研究商议后最终确定。 (四)电厂授予相应岗位标兵称号,并发文予以表彰,奖励电厂员工500元/人/季度,后勤服务员工300元/人/季度,在月度绩效工资中体现。 (五)季度岗位标兵可连任。 (六)季度岗位标兵评选结果为员工年度考评参考之一。

师德标兵评选方案

沙窝中心小学“师德标兵”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深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树立一批具有高尚师德、为人师表、敬业爱生、教书育人的先进教师典型,努力建设一支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让学生尊重、家长信赖、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为推进我校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做出贡献。 二、领导小组 组长:王志强 副组长:高增轩 组员:杨文府刘景义 三、评选范围:全体在岗教职工 四、评选条件 1.依法执教。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2.爱岗敬业。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心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3.师德高尚。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具有良好的师德形象。 4.严谨治学。树立良好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和运用现代科学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5.团结协作。服从分工、谦虚谨慎、尊重他人、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和谐校风。 6.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家长;学生和家长满意率95%以上。 7.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8.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课堂不吸烟,办公室内不喧哗,不影响他人工作。 9.业绩突出。所任学科成绩名列校、区前列或与上学期相比幅度较大。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1.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反映强烈并造成一定影响的。 2.有乱办班、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的。 3.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4.受到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及处分的。

学校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学校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倡导全体教职员工积极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为学校教育事业作出更大贡献,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在教育、教学、学校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在编教职员工。 二、评选条件。 先进个人必须政治思想突出,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努力探索。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敬业爱生、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在加强和改进学生德育方面有显著成绩。 2、围绕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的素质教育,积极投身课程教材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严谨治学,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效率。在教学中起骨干作用,并作出显著成绩。 3、有一定的教科研能力,能结合教育、教学工作的实践开展教育科研,并积极推行和运用科研成果,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方面作出显著成绩。 4、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在教育教学管理,后勤服务和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及开发教育资源方面,积极进行改革实践,并在工作中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评选时间。 每二年一次,与评选市、区先进个人同步进行。

四、评选程序。 学校建立评优领导小组,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坚持把评选条件和评选的有关规定、精神,向广大教职工广泛宣传;坚持走群众路线,自下而上、择优推荐;坚持做到“评选条件”、“奖励名额”、“评选程序”和“评选结果”四公开,确保评选工作顺序进行。 五、评选名额及比例。 1、名额。 先进个人数是为在编教职员工总数的10%(市、区先进的名额由教育局分配)。 2、比例。 行政人员占总名额数的15%左右,35岁以下的青年教职工占总名额数的20%左右。 六、奖励。 按照学校“教职工奖惩办法”实施奖励。

技术标兵 技术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管理办法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标兵、技术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管理办法(试行) 1 总则 1.1 为发挥集团公司各单位技术创新责任主体的作用,激发全员参与技术创新工作的热情,鼓励各单位开展技术创新工作的积极性,特制订本办法。 1.2 技术标兵是指技术工作先进个人中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1.3 技术工作先进个人是指在科技创新、技术进步中做出贡献的集团公司认定的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协调单位技术创新工作的管理人员(包括单位行政领导)。 1.4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分公司技术标兵、技术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的管理,集团公司子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2 职责 2.1 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分公司负责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工作业绩的审核,评选本单位技术工作先进个人,推荐技术标兵人选,提报技术工作先进个人、技术标兵工作业绩材料。 2.2 科技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审查技术工作先进个人资格条件,组织评选技术标兵,提出拟评选技术工作先进个人、技术标兵人员名单。 3 技术工作先进个人、技术标兵评选比例

3.1 技术工作先进个人的总数原则上控制在90名以内,其中管理人员比例不超过20%。在技术工作先进个人中,评选出30%作为技术标兵。 3.2 各单位技术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比例按照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的9~12%以及年度承担项目取得成果的情况进行核定。 4 评选条件 4.1 评选原则 4.1.1 公平、公正、公开,择优评选。 4.1.2 鼓励创新、鼓励创效。 4.1.3 尊重首创。 4.2 技术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4.2.1 专业技术人员 a.获得国家、甘肃省或嘉峪关市科技进步奖的项目第一、第二完成人,或获得集团公司技术创新成果的项目第一完成人及技术创新成果二等奖以上的项目第二完成人; b.承担的单位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当年集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所列重点指标)完成集团公司计划目标,与当年行业比较指标排名进步3位及以上,或通过技术措施,承担的单位成本、费用指标完成集团公司计划目标,与计划相比降低10%以上; c.列入集团公司科技工作计划的开发产品完成项目目标任务,通过集团公司验收的项目第一、第二完成人; d.年度技术工作中提出发明专利申请,专利技术已应用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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