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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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业基金
1.1基金的顶层设计
(1)股权投资基金三种组织形式探讨
在国家现行法律框架下股权投资基金有以下三种组织形式:公司制、信托契约制和合伙制(见表1)。
(2)公司制是农业基金恰当的选择:
一是法律法规健全;二是法人地位明确;三是监管部门推崇。
(3)基金的组织架构
基金的组织架构如图1所示,基金的出资人作为基金公司的股东选举产生基金公司董事会,基金公司内部通过董事会决议,再将包括投资决策等所有基金管理的事务,全部委托拥有高度专业化投资管理经验的基金管理公司操作,基金公司与基金管理公司之间签订《委托管理协议》,从而回避基金公司董事会再参与基金投资决策、投后管理及退出的情况。基金公司属于空壳公司,董事会秘书理论上隶属于基金公司,但人事管理应属于管理公司。
1.2基金的募集
(1)募资规模
第一期:100亿人民币。
第二期:由第一期100亿人民币增资到200亿人民币以上。
(2)出资方式
人民币承诺出资。出资人达成出资协议以后,首次出资额为承诺投资总额的20%;其余部分根据基金的注资通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将各自应缴纳的出资额汇入基金指定账户。所有出资额在5年内缴足。
(3)拟募资对象
第一期基金主要出资人为中国农业银行,拟邀请农业部、财政部、社保基金、国家开发银行等单位共同出资。
第二期基金采用更加市场化的操作,适当扩大募资对象范围,包括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其他企业等。
1.3基金的投资
(1)投资定位
根据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产业基金的投资方向必须符合基金公司章程或契约的规定。投资于名称所体现的投资领域或地域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总资产的80% ,投资于未上市公司的资产不得低于基金总资产的80% ,投资于上市公司的股票或债券的数额不得超过基金总额的20% 。因此,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经营宗旨应是在严格遵循国家产业政策和证券市场规则的前提下,以市场、收益为投资导向,募集的资金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具有市场潜力的项目进行股权等形式的投资,促使目标企业和项目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和商品化经营,提高目标企业的效益,并给投资者以丰厚的投资回报。农业产业投资基
金的资金来源应多样化,既可来自境内,也可来自境外;既有机构投资者的资金,也有自然人的资金,还有政府的资金。
(2)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形式
由于开放式投资基金稳定性较差,加上我国投资基金所依托的证券市场还不十分成熟,市场波动大,投机气氛浓厚,在基金市场价格大幅波动时,开放式投资基金的投资者会竞相赎回,从而加剧市场的波动。而封闭式投资基金由于其在设立时,发行基金总额是固定的,封闭期间投资者不得赎回,只能在证券市场交易,从而可以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因此,我国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应采用封闭的形式。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投资者的逐步成熟,农业产业投资基金采取开放式也是可以的。
(3)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类型的选择。
产业投资基金有契约型和公司型。契约型基金在设立、运作、解散等诸多方面比较灵活,便于操作,投资者不需要组成一个法人实体,只要向基金管理公司买入收益凭证,即成为该基金的收益人。另外,契约型基金在基金业发展初期,可以突出专家理财、专业管理。因此,农业产业投资基金以契约型基金为宜。
(4)投资策略
以资本为纽带,完善“三农”综合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现代农业生产加工基地,提高农业生产率,理顺农产品流通体系,保障农产品质量,通过产业整合改变农业生产的无序状态,掌握产业定价权追求稳定回报率,打造“产、供、销”一体的农业产业链条。
(5)投资目标:农业子基金
农业基金70%以上的资金将投资于与农业相关的各类农业股权投资基金(简称子基金),不超过30%的比例可以投资于其它类型的股权投资基金。
(6)投资产业重点
尽管农业产业基金作为母基金只投资于子基金,但母基金的战略定位主要依靠通
过选择子基金来实现。
(7)母基金参与子基金的基本架构
在现有法律框架之下,母基金投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母基金直接投资入股市场上现有的农业股权投资基金;另一种是以有限合伙、投资公司等模式与其他投资者(包括内资和外资)共同发起设立新的农业股权投资基金。
1.4基金的运营管理
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经营管理的关键取决于基金管理公司,好的管理公司能为投资者取得较好的投资回报。农业基金管理公司应熟悉农业经济、农业科技、农村社会,拥有农业经济专家、企业管理专家、金融分析专家和资本运营专家等人力资源。农业在发达国家已成为盈利行业,国外不乏投资农业的成功经验,引进中外合资农业基金管理公司,不仅有利于提高农业基金的运用绩效,而且有利于提高基金管理水平。
(一)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
1、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原因
目前国内外产业投资基金普遍采用委托专业化团队管理的模式。委托管理的核心内容是专家理财,同时也在客观上达到了基金所有人和管理人分离的要求。从成本控制,绩效考核等角度来看,也是一种比较理想的基金管理模式。
以基金的形式进行直接投资,是农行今后业务开展的重要方向之一,农业产业基金是一个初步尝试和开端,采用委托管理的模式更容易被国内外投资界所接受,有利于农行与国际资本的接洽与合作,符合农行的长期利益需要。
一个专业的、非农行独家的管理公司,有助于体现农业基金的独立性和开放性,更容易为广大潜在投资人所接受。
2、基金管理公司名称、组织形式、注册资本、股东结构、经营范围和主要任务。
基金管理公司名称:中国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3亿元人民币(参考数字)
股东结构:控股股东: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0%以上
股东之二:中信、中金等国内大型投资管理机构。出于两方面考虑:一方面便于利用合作伙伴的市场资源、管理经验和人才,另一方面便于保持农业基金的独立市场化运作。
股东之三:中粮集团、光明集团等国内大型国有农业龙头企业,便于利用其在农业产业领域的资源,为子基金的投资和产业整合创造便利。
经营范围: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募集资金,管理基金,投资咨询。
主要任务:资金募集和基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