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不同点
课件1:5.2 薪火相传有继承
典例剖析
例题3 根据我国法律,公民可以立遗嘱将财产赠与
①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
②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一人或数人 ③自己的弟弟
D
④其住所地村委会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知识框架
随堂训练
1.对有关继承的概念,理解正确的是 ①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 他人所有 ②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际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
关键能力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不同点 (1)两者的效力不同,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在继承开 始后,有遗嘱的,应先按照遗嘱继承处理。 (2)继承的顺序不同。在法定继承中,法律规定顺序在先的继承人先继 承,有前一顺序继承人时,后一顺序的继承人不继承。在遗嘱继承中,虽 然遗嘱继承人都是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的人,却不受顺序的限制,按照遗 嘱的指定,继承遗产的可以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也可以是第二顺序的继 承人。 (3)继承份额确定的方式不同。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由法律直接 规定的。但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完全由遗嘱人决定,遗嘱人对遗嘱继 承人继承的遗产范围、数量等都在遗嘱中作明确的指定。
(4)录音录像遗嘱。录音录像遗嘱是由遗嘱人口述内容并用录音录像设备录制 保存的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需要注意的是录 音录像遗嘱制作完毕后,应当场将录音录像遗嘱封存。现在一般都是用手机、录 音笔等设备录制。 (5)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在司法实践中很少用到,但是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 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 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6)公证遗嘱,是由遗嘱人经过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 以上六种遗嘱形式是我国继承法规定的遗嘱形式。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民法典继承逐条讲解
民法典继承逐条讲解一、继承的一般规定1. 什么叫继承呢?简单来说呀,就是一个人去世之后,他的财产啊,房子啊,车子啊,存款之类的,按照一定的规则归别人所有啦。
这就像是接力棒一样,前一个人把自己的财产“接力棒”传给下一个人。
这里面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情况哦。
法定继承呢,就是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来确定谁能得到这些财产;遗嘱继承就是死者生前自己写好遗嘱,说清楚自己的财产要给谁。
2. 大家要知道,继承可是从被继承人死亡的时候就开始啦。
这就好比比赛的发令枪响了,一旦被继承人咽下最后一口气,这个继承的事情就开始启动喽。
不过呢,要是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这可就有点复杂啦,那就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判断谁先死谁后死,这关系到财产到底怎么分呢。
二、法定继承1. 法定继承的顺序很重要哦。
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
这里的子女呢,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呢,也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这就像一个家庭的核心成员圈,他们在继承的时候是最优先的。
就好比在分蛋糕的时候,他们是第一个能拿到蛋糕的人。
2. 要是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那第二顺序继承人就可以上场啦。
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不过呢,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第二顺序继承人可是只能在旁边看着,不能参与继承的哦,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都不在了,第二顺序继承人才能分到财产。
这就像是替补队员,主力队员在的时候,替补只能在板凳上等着。
三、遗嘱继承和遗赠1. 遗嘱啊,是个很神奇的东西。
被继承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把自己的财产指定给某个人或者某些人。
遗嘱可以有多种形式呢,比如自书遗嘱,就是自己亲手写的遗嘱,这就要求立遗嘱的人得自己写,自己签名,还得注明日期。
还有代书遗嘱,就是请别人帮忙写的遗嘱,但是这个时候得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个人代书,写好之后,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都得签名,注明日期。
2021民法学-继承法(精选试题)
民法学-继承法1、在分割被继承人遗产时,应区分共有财产与遗产的范围。
()2、继承人的严重犯罪行为直接导致其丧失继承权。
()3、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方式可以默示。
()4、有效的遗嘱只能在继承开始后才有效力。
()5、遗赠的标的是遗赠的财产权利而不包括财产义务。
()6、被篡改的遗嘱无效。
()7、遗嘱不得采取口头方式。
()8、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同样受法定继承顺序的限制。
()9、遗嘱是被继承人的一种单方行为。
()10、转继承和代位继承均不适用于法定继承。
()11、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限于三代。
()12、遗嘱只处分了部分遗产,遗嘱未处分的遗产应当适用法定继承方式。
()13、法定继承以一定的人身关系为基础。
()14、公民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不得继承。
()15、遗产不包括职工因工伤致残发给的抚恤费。
()16、我国继承法规定,男女继承人的继承权平等。
()17、继承权的实现以订立遗嘱为前提。
()18、老张去世时留下遗产8万元,在遗嘱中指定其女作为遗嘱继承人继承3万元,不再继承其他财产,其妻、其子作为法定继承人分别继承2万元,其侄接受遗赠1万元。
遗产分割后发现老张生前欠债3万元尚未清偿。
该债务应()A.由其妻、其子负责清偿B.由其妻、其子、其女,其侄负责清偿C.由其女、其侄负责清偿D.判决由其女单独清19、下列属于遗产的是()A.被继承人生前承典的房屋B.被继承人与其配偶婚后购买的房屋的一半C.被继承人承包经营的土地D.因被继承人死亡可得的抚恤金20、甲有三子乙、丙、丁各自独立生活,其中乙、丙与甲同城生活,丁在海外工作。
乙经常上门看望,照顾甲的晚年生活,丙既不上门,也不支付赡养费。
甲生前已有遗嘱,明确其遗产房屋一套给乙,另有存款50万元由三子均分。
乙认为对自己不公平,在分割遗产时改为自己得30万元,另20万元由丙、丁均分。
对本案的处理,正确的是()A.依照甲的遗嘱执行B.篡改遗嘱丧失继承权C.丙能尽而不尽扶养义务,丧失继承权D.丁未尽扶养义务,适当少分遗产21、甲乙夫妇二人有一子一女,其子丙娶妻丁,生子戊,其女已嫁至邻村。
继承制度的重点知识解析
继承制度的重点知识解析一、继承的概念继承是指自然人死亡后,其遗留的个人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全部的法律制度。
遗留财产的死者称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称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合法有效遗嘱,有权猎取遗产的人称为继承人。
继承人只能是自然人。
二、继承的法律特征(一)自然人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是发生继承的前提。
只有财产全部人死亡,才能发生继承问题。
(二)死者有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财产继承的基本条件。
继承是对死者遗产的继承,假如死者没有遗留财产,继承不会发生。
(三)依法或依遗嘱,死者应有合法继承人。
合法继承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死者的合法有效遗嘱,依法享有继承权的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
财产全部人死亡,假如没有合法继承人,就不会发生继承问题,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应当依法处理。
(四)继承的结果是死者的遗产转移给继承人全部。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做出接受继承或者法律推定接受继承时,继承人就取得了对遗产的继承权。
假如只有一个继承人,实际上他已取得了对全部遗产的继承权。
假如有两个以上继承人,每个继承人就取得了对部分遗产的继承权,继承人对遗产享有财产共有权。
在遗产分割后,每个继承人对他所分到的遗产享有全部权,他可以依据自己的意志行使对该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由此可见,发生财产保管问题,失踪人与他人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履行问题等。
继承的结果是继承人取得了遗产的全部权。
三、我国继承法对自然人遗产的处理方式(一)继承,即依遗嘱或法律规定,由死者的继承人取得遗产的情况。
自然人死亡后,其遗产继承适用何种方式,依被继承人是否立有遗嘱来确定。
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遗嘱的,适用遗嘱继承;被继承人没有立下合法有效遗嘱的,适用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依据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挨次、继承份额及遗产安排原则等来确定遗产继承的继承方式,是我国自然人继承遗产的主要方式;遗嘱继承是指依据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遗嘱来确定继承人以及继承的遗产种类、数额的继承方式.(二)遗赠,即依遗嘱由非继承人取得遗产的情况。
遗嘱继承和遗赠
一.学习目标
1. 了解我国移动网络的飞速发展对移动电子商务发展 的促进作用以及新零售发展的具体内容 2. 掌握移动电子商务与新零售的具体应用场景。
二.目录
4.1 没有移动网就没有电子商务 4.2移动用户渗透率改变了电子商务 竞争规则 4.3从网店到 APP 再到公众号微商城 4.4移动电子商务造就新零售最后一 块拼图 4.5东盟电子商务之窗 4.6电子商务学术进展
(1 )网络广告规模达 4844 亿,市场生命力依然旺盛,“价值要素”的科学 化是第一驱动力。广告带来的销售增长要求被细化和量化,企业试图将 包含广告、数据、销售在内的营销融入企业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和运营当 中去,并真正使营销成为企业市场战略中的重要一环,这意味营销价值要素 在技术和人力的配合下也会愈发科学和成熟。 (2 )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顺着技术发展轨迹,以网络媒体为核心的融合程 度不断加深 (3 )电子商务企业广告生命力顽强 4.3.2APP 提高购物体验 ·定义:APP 应用自身变现,主要模式有:如游戏类 APP 的付费下载, APP 中的付费模块(Free+Premium )及基于内容的知识变现等 ·特点(1 )移动 APP 核心资源
第二,规定遗嘱继承人不仅可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而且也可以是法
人、国家;
第三,规定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的公民。
我国《继承法》第16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 指
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因此,我国现行继承法上是采取第
三
3
二、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
依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只 有具备以下条件时,才按遗嘱继承办理: (一)没有遗赠扶养协议 (二)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 (三)指定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和放弃继承权
《婚姻家庭法》公选课期末作业答案
《婚姻家庭法》公选课期末作业答案1、问我国现行法律关于胎儿继承权的规定是什么?(15 分)答: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需要指出的是,该份额原则上应按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确定,如果是多胞胎的,则应按胎儿的数量保留继承份额。
2、我国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其顺序?(15 分)答:法定继承人顺序及范围: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3、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的范围包括哪些?(15 分)答: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遗产的合法性决定必须属于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财产才能作为遗产。
按照《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公民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其他合法财产。
4、王某与张某育有二子,长子王甲,次子王乙。
王甲娶妻李某,并于1995年生有一子王小甲。
王甲于1999年5月遇车祸身亡。
王某于2000年10月病故,留有与张某婚后修建的面积相同的房屋6间。
王某过世后张某随儿媳李某生活,该6间房屋暂时由次子王乙使用。
2000年11月,王乙与曹某签订售房协议,以12万元的价格将该6间房屋卖给曹某。
张某和李某知悉后表示异议,后因王乙答应取得售房款后在所有继承人间合理分配,张某和李某方表示同意。
王乙遂与曹某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曹某当即支付购房款5万元,并答应6个月后付清余款。
曹某取得房屋后,又与朱某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约定以15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朱某。
第十二章 遗嘱继承
第十二章遗嘱继承一.教学目的与要求:遗嘱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指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进行遗产转移的法律制度。
一般认为,遗嘱继承发源于罗马法。
我国一直承认、保护遗嘱继承,允许公民用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
与法定继承相比,遗嘱继承优先于前者而适用,因为它充分体现了被继承人的生前意志。
另外,引起遗嘱继承发生的前提是法律事实构成。
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一致的。
在我国,任何公民都享有遗嘱自由权,但该自由权又受到法律规定的限制。
立遗嘱作为单方法律行为,它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遗嘱人必须有遗嘱能力。
遗嘱只能处分个人财产,并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学习本章应着重掌握遗嘱继承的概念和特征、要件、遗嘱的概念和有效条件、遗嘱执行人的权利义务等问题。
二.教学重点与难点:1、重点:嘱继承的概念和特征、要件、遗嘱的概念和有效条件、遗嘱执行人的权利义务2、难点:遗嘱的概念和有效条件、遗嘱执行人的权利义务三.教学方法:1、课堂讲解与学生自学相结合,做到重点难点多讲、讲透,一般问题少讲或者不讲,可以让学生自己看书即可。
2、利用多媒体教学,制作美观的电子课件。
3、采用案例教学,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教学课时安排:1课时五.教学过程:第一节遗嘱继承概述一、遗嘱继承的概念和特征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进行遗产转移的法律制度。
我国《继承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
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的分配均由法律直接规定。
而在遗嘱继承,由哪些人来继承,每个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的多少,则均由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加以确定。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一起,构成我国遗产转移的基本法律制度。
二、遗嘱继承人的范围遗嘱继承人的范围是指哪些人可以作为遗嘱指定的继承人,依照合法有效的遗嘱而取得财产。
最新民法典遗嘱继承的遗产分配方式
最新民法典遗嘱继承的遗产分配方式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遗产继承的规定和方式也有了较大的变化。
根据最新发布的民法典,遗嘱继承成为了一种常见且重要的遗产分配方式。
遗嘱继承可以确保遗产的合理分配,并允许遗者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分配,同时也可以减少争产纠纷的发生。
本文将介绍最新民法典遗嘱继承的遗产分配方式。
一、遗嘱的形式和效力根据最新民法典,遗嘱的形式包括公证遗嘱、律师遗嘱和自书遗嘱。
无论采用哪种形式,遗嘱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并需要经过相关机构的监督和证明。
遗嘱的效力取决于其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同时也要满足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二、遗产分配的基本原则根据最新民法典的规定,遗产分配需要遵循公平、合理和法定继承的原则。
遗嘱继承在法定继承的基础上进行,并可以对遗产的具体分配进行调整和规定。
同时,遗嘱还可以安排监护人、遗产管理人等相关事宜。
三、遗嘱的排除和撤销在遗嘱继承中,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非常重要。
任何与法定继承人有利益冲突的遗嘱将被视为无效。
此外,遗嘱人在生前可以随时撤销或更改遗嘱,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
四、特殊情况下的遗产分配最新民法典还考虑到了一些特殊情况下的遗产分配问题,如未成年继承人和失能继承人的特殊情况。
在这些情况下,遗嘱继承可以为他们的权益提供保障,并确保合理和稳定的遗产分配。
五、遗嘱继承的优点与注意事项遗嘱继承相比于其他继承方式有很多优点。
首先,它允许遗嘱人按照个人意愿进行遗产的分配,满足个人对于财产的特殊要求。
其次,遗嘱继承可以减少家庭纠纷和争产问题的发生,提高财产继承的效率。
但是,遗嘱继承也需要注意一些问题,如遗嘱的合法性、清晰性和及时更新等。
六、遗嘱继承实施的具体流程根据最新民法典的规定,遗嘱继承的具体流程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步骤:起草遗嘱、遗嘱的受遗人确认、遗嘱的公证、遗产分配等。
执行遗嘱的过程需要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的协助,并需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
七、遗嘱继承的案例分析为了更好地理解遗嘱继承的实际应用,本文将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
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有什么区别
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有什么区别
在民法典上⾯有两种⽅式,分别是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都是民法典上⾯⽐较常⽤的⽅式,也是决定这遗产继承的主要归属,⽽很多⼈对于这两种继承的内容⼀直都不是太清楚的。
店铺⼩编为你仔细讲解下。
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有什么区别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是财产继承的两种不同的形式,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是:
1、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的继承。
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前所⽴遗嘱中指定的继承⼈继承其遗产所进⾏的继承。
法定继承是按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来进⾏的;⽽遗嘱继承则是按财产所有⼈⽣前的意思来继承的。
2、法定继承⼈的继承份额是根据所有法定继承⼈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确定的;遗嘱继承⼈的继承份额是财产所有⼈在遗嘱中确定的。
3、遗嘱继承⼈必须是属于法定继承⼈范围内的⼈,⽽法定继承⼈不⼀定都是遗嘱继承⼈。
因为在遗嘱继承中,根据财产所有⼈的⽣前意愿,遗嘱继承⼈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中的⼀⼈,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中的若⼲⼈。
哪些法定继承⼈能够继承遗产,这要取决于遗嘱的内容。
4、我国实⾏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也就是说,对公民个⼈遗产的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前⽴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按遗嘱继承,⽽不能按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是有⽐较⼤的区别,如果希望能够⾃⼰决定⾃⼰遗产的分配,在⽣之前早早的⽴下遗嘱是⽐较好的选择。
对于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区别的内容如果你需要进⼀步了解,来店铺进⾏详细的咨询,本⽹律师会为你详细解答。
遗产继承的法律程序与注意事项
遗产继承的法律程序与注意事项遗产继承是指在某人去世后,其财产权益由其合法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配的过程。
遗产继承涉及到许多法律程序和注意事项,需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遗产继承可以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
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继承。
而遗嘱继承则是指遗嘱生效后,根据遗嘱的内容来分配遗产。
在进行遗产继承时,首先要核实是否存在有效的遗嘱。
如果存在遗嘱,遗嘱的内容将成为首要依据。
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就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进行遗产分配。
二、相对人的确定在遗产继承过程中,要确定相对人的身份,即合法的继承人。
根据我国《继承法》,遗产继承的相对人包括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
遗嘱继承人在遗嘱中被明确指定,而法定继承人则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来确定,如配偶、子女、父母等。
在确定相对人身份时,需要查明继承人的真实身份,排除虚假继承人的可能。
三、遗产清偿与支付继承人获得遗产后,需要清偿债务和支付各类费用。
遗产继承人应当尽快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并支付继承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如税费、继承程序中的公证费用等。
同时,需要合理安排和管理遗产,确保合法权益的实现。
四、争议解决在遗产继承中,可能会出现继承纠纷和争议。
当继承人之间发生分歧时,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将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做出裁决。
在遗产继承过程中,要注意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遵守法律程序和规定,避免侵犯他人权益。
同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继承法律知识,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合法保护。
五、遗产继承税遗产继承中,可能需要缴纳相应的遗产继承税。
根据不同地区的税法规定,继承人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遗产,并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税款。
在继承过程中要注意遵守纳税义务,以免引发税务纠纷。
六、遗产继承的时效性在遗产继承中,遗产的继承权是有时效性的。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权的时效为20年。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多事的遗嘱 — 当法律遇上道德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多事的遗嘱——当法律遇上道德1.老人李某74岁,亲笔写下遗嘱:“2个女儿都读完大学,在外地工作,有固定工资收入,小儿子李文,中学毕业尚在待业,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
我别无长物,百年之后,所遗房屋三间,在某某路某某号,归李文继承。
”老人亲笔签名,记明年月日。
不久老人去世。
这份遗嘱(符合法律规定,有效)。
2.法定继承中,对被继承人不享有继承权的子女包括(侄子女)。
3.继承开始的时间就是继承发生效力的时间,继承开始的时间应是(被继承人死亡)。
4.现代民法中,继承开始的原因只限于(自然人死亡)。
5.下列人员中,是基于扶养关系而享有继承权的是(继子女对继父母享有继承权 )。
6.在我国,不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遗嘱形式有( 自书遗嘱)。
7.下列各项中,属于代位继承的是(孙子女代替已故的父亲继承祖父母的遗产 )。
8.下列各项中,不属于遗产债务清偿原则的是(清偿债务自由原则 )。
9.教师吴某死亡,遗产由其妻甲和两个孩子乙、丙继承。
当时甲已经怀孕,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人民币3000元。
但胎儿出生后死亡了。
这3000元应当(由甲继承 )。
10.遗嘱继承人的范围是( 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同)。
11.黄老太太有一子一女,儿子中年病故,留有一子,女儿早已出嫁。
黄老太太的老伴去世后,儿媳一直照顾她。
黄老太太去世后,留下存款2万元和房屋一间。
黄老太太的女儿主张儿女两家平分上述财产。
儿媳认为她对黄老太太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应当多分。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CD)。
12.王某与赵某领取结婚证仅三天,还没有来得及举行婚礼,赵某就意外死亡。
可以参加继承赵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有(ABD)。
13.田某死后留下五间房屋、一批字画以及数十万存款的遗产。
田某生三子一女,长子早已病故,留下一子一女。
就在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办理完丧事协商如何处理遗产时,小儿子因交通事故身亡,其女儿刚满周岁。
田某的上述亲属中哪些人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他的遗产?(ABD)14.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有(ABCDE)。
遗产继承的基本原则与顺序
遗产继承的基本原则与顺序遗产继承是指在个人去世后,将其遗留下来的财产、权益等依法分配给合法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的一种法律制度。
不论是个人财产还是家族企业,遗产继承的原则与顺序对于家族稳定和个人利益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遗产继承的基本原则和顺序。
一、基本原则1. 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并行原则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
法定继承是指在无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情况下,按照法定顺序将遗产分配给亲属的继承方式;遗嘱继承则是指根据遗嘱的约定将遗产分配给指定的继承人。
在遗产继承中,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并行,既要尊重个人的意愿,又要保障法定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2. 平等原则遗产继承应当遵循平等原则,即在没有其他特殊规定的情况下,各个继承人享有平等的权利和地位。
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应当遵循这一原则,确保家族财产在分配过程中不发生不公平的现象。
3. 分割原则遗产分割是指将遗产依法分割给各个继承人的过程。
在遗产的分割中,应当遵循公平原则,根据继承人的份额按比例进行分配。
并且,在分割过程中需要尊重继承人的合法请求,确保每个继承人都能得到应有的权益。
二、顺序1. 法定继承的顺序在没有有效遗嘱的情况下,我国《继承法》规定了法定继承的顺序。
依法继承的顺序为:第一顺位配偶和子女,第二顺位父母和兄弟姐妹,第三顺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如果继承人在同一顺位中,按照等额分配的原则进行继承。
如果某一级别的亲属全部不存在,则继承顺位依次向下递减。
2. 遗嘱继承的顺序如果个人有有效的遗嘱,遗嘱继承将按照遗嘱的约定进行分配。
遗嘱可以指定特定的继承人,也可以设立遗嘱执行人,对遗产的分配进行具体安排。
在遗嘱继承中,按照遗嘱的表达意愿进行遗产分配,但是也需要遵循法律的底线,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和法律法规。
3. 公益继承的顺序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继承人无法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中获得遗产,此时将进行公益继承。
我国《继承法》规定了公益继承的顺序,依次为:国家、集体、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继承人的顺序。
民法重点、难点辨析—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
目录民法重点、难点辨析—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民法重点、难点辨析—法定夫妻财产制与约定夫妻财产制民法重点、难点辨析—)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关系民法重点、难点辨析—注册商标的注销和撤销民法重点、难点辨析(四十五)不当得利受益人的返还范围《侵权责任法》特殊侵权行为责任的“四改一增”民法重点、难点辨析——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一)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
继承法第13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
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
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①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②不尽扶养义务;③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二)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指在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合法有效的遗嘱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律制度,又被称为“指定继承”。
其中,依照遗嘱的指定享有遗嘱继承权的人为遗嘱继承人,生前设立遗嘱的被继承人称为遗嘱人或立遗嘱人。
遗嘱继承是与法定继承相对应的继承方式,其具有以下特征:1.遗嘱继承以被继承人死亡和立有遗嘱为发生根据。
引起遗嘱继承的法律事实构成包括:事件或自然事实,即遗嘱人的死亡;法律行为,即遗嘱人设立合法有效的遗嘱。
继承法习题1
★继承法(第二版)(ZK063B)第一章继承制度和继承法1、【185345】(单项选择题)在现代法学上,继承专指()。
A。
承接B.传递C。
身份继承D。
财产继承【答案】D2、【185347】(单项选择题)在()时期,不可能存在真正意义上的继承。
A。
原始社会公有制B.奴隶社会C。
资本主义社会D.社会主义社会【答案】A3、【185348】(单项选择题)在中国,奴隶社会时期的继承制度是以统治阶级的()来加以规范的。
A.礼B。
成文法C。
民法D。
继承法【答案】A4、【185349】(单项选择题)()继承法的特点是废除了身份继承,实行财产继承.A.原始社会B.奴隶社会C.资本主义社会D。
社会主义社会【答案】C5、【185350】(单项选择题)根据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范围,我国继承法施行的是()原则。
A。
共同继承B.单一继承C。
限定继承D。
概括继承【答案】C6、【185351】(单项选择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是().A.实质意义上的继承法B。
形式意义上的继承法C。
纯粹意义上的继承法D。
非纯粹意义上的继承法【答案】B7、【185352】(单项选择题)继承法是()。
A。
私法B。
公法C。
任意性规范D。
程序法【答案】A8、【185353】(单项选择题)继承法与宪法是()的关系。
A。
母法与子法B.子法与母法C.部分与整体D.整体与部分【答案】B9、【185354】(单项选择题)继承法遵循()的原则,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A.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B.男女平等C.养老育幼D。
互凉互让团结和睦【答案】B10、【185372】(单项选择题)继承的首要特征是()。
A。
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B.被继承人留有遗产C。
被继承人有合法的继承人D。
继承遗产必须清偿死者的债务【答案】A11、【185375】(单项选择题)继承法是根据()制定的。
A.宪法B。
民法通则C.婚姻法D.民事诉讼法【答案】A12、【185355】(多项选择题)立嗣与现代收养制度的不同点在于()。
江苏开放大学 法律与生活 第一次形成考核作业
江苏开放大学法律与生活形成性考核作业一及答案学号: ************* *名:***课程名称:多事遗嘱完成时间: 2019.1.第 1 次任务共 2 次任务一、单选题1、老人李某74岁,亲笔写下遗嘱:“2个女儿都读完大学,在外地工作,有固定工资收入,小儿子李文,中学毕业尚在待业,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
我别无长物,百年之后,所遗房屋三间,在某某路某某号,归李文继承。
”老人亲笔签名,记明年月日。
不久老人去世。
这份遗嘱()。
A、违反男女继承权平等的原则B、无见证人见证,无效C、未经公证,无效D、符合法律规定,有效正确答案:D、2、法定继承中,对被继承人不享有继承权的子女包括()。
A、婚生子女B、非婚生子女C、养子女和继子女D、侄子女正确答案:D3、继承开始的时间就是继承发生效力的时间,继承开始的时间应是()。
A、被继承人死亡B、继承人表示接受继承的时间C、遗产被确定的时间D、遗产分割的时间正确答案:A4、现代民法中,继承开始的原因只限于()。
A、自然人死亡B、买卖C、夫妻因离婚分割财产D、分家析产正确答案:A5、下列人员中,是基于扶养关系而享有继承权的是( )。
A、养子女对养父母享有继承权B、继子女对生父母享有继承权C、继子女对继父母享有继承权D、生子女对生父母享有继承权正确答案:C6、在我国,不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遗嘱形式有( )。
A、自书遗嘱B、代书遗嘱C、口头遗嘱D、录音遗嘱正确答案:A7、下列各项中,属于代位继承的是( )。
A、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B、妻子继承丈夫的遗产C、父母继承子女的遗产D、孙子女代替已故的父亲继承祖父母的遗产正确答案:D8、下列各项中,不属于遗产债务清偿原则的是( )。
A、限定继承原则B、保留必要份额原则C、清偿债务自由原则D、清偿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原则正确答案:C9、教师吴某死亡,遗产由其妻甲和两个孩子乙、丙继承。
当时甲已经怀孕,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人民币3000元。
职测知识点23—继承
课外补充资料
1继承
一、遗产、继承
1.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2.继承,是指将自然人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制度。
在我国,继承的方式有两种: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
二、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又称无遗嘱继承,指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均由法律直接规定的一种继承方式。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三、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和遗赠是指按公民生前所立遗嘱处分其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
其中将遗产处分给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所有的叫遗嘱继承,将遗产处分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所有的叫遗赠。
遗嘱的形式包括: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公证。
接受继承可以明示,也可以默示,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没有表示放弃继承的,就视为接受继承;接受遗赠必须在受遗赠人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以明示或积极作为的形式作出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四、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是公民与扶养人订立的,由遗赠人将自己的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在其死后转移给扶养人所有,而由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义务的协议。
司法考试《民法》考试知识点:继承权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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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司法考试《民法》考试知识点:继承权概述继承的概念1、概念继承是指自然人死亡后,由法律规定的一定范围内的人或遗嘱指定的人依法取得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法律制度。
在继承法律关系中,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合法财产为遗产,依法承受遗产的人为继承人。
2、分类我国继承法将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1)法定继承是指继承人直接依照法律的规定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2)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依照被继承人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继承权的概念和特征1、概念继承权是公民依照法律规定或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享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2、特征:(1)享有继承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依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享有继承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而不能是法人、其他组织或国家。
虽然法人、其他组织和国家可以受遗赠人的身份取得遗产,但不能以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的身份取得遗产。
(2)继承权的取得以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存在特定的身份关系为前提。
只有与被继承人有特定的婚姻、血缘以及收养关系的人才能成为继承人。
(3)继承权是一项财产权,现代民法中的继承专指财产继承,继承人取得被继承人的财产是继承权的核心内容。
(4)继承权具有不可转让性。
继承权虽然在本质上是一项财产权,但由于其具有一定的身份色彩,继承人虽然可以放弃继承权,但不能将继承权转让给他人。
(5)继承权发生的根据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
继承法的基本原则1、互谅互让、协商处理遗产的原则2、养老育幼原则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体现在:(1)继承法赋予了那些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法律地位。
(2)继承法根据继父母子女间、继兄弟姐妹之间是否有共同生活的基础,相互之间是否存在抚养关系来确定彼此之间是否享有继承权。
061第二章法定继承(民法典第六编继承)
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一节法定继承的概念、特征与范围一、法定继承的概念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对称,是指在无遗嘱的情况下,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及遗产分配原则等均按法律的规定进行的继承方式。
二、法定继承的特征1、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是两种不同的继承方式。
从历史上说,法定继承早于遗嘱继承而产生,是遗产继承的最初方式。
但是,从效力上说,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1123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2、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限制法定继承并不体现被继承人的意志,而遗嘱继承则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的意愿。
因为遗嘱是被继承人的直接的意思表示,而在法定继承中法律的规定只可说是出于对被继承人意思的推定。
但在遗嘱继承中,立遗嘱人也不能违反法律的限制。
如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中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因此,尽管遗嘱继承适用在先,遗嘱继承限制了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但同时法定继承也是对遗嘱继承的一种限制。
3、法定继承中的继承人是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确定的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的依据一般是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
也就是说,法定继承人一般只是与被继承人有亲属关系的人。
亲属关系是一种身份关系。
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定继承具有以身份关系为基础的特点。
4、法定继定中有关继承人,继承的顺序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的规定具有强行性在法定继承中,不仅继承人的范围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而且继承人参加继承的顺序、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也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
任何人不得改变。
从这一意义上说,法定继承具有强行性的特点。
三、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以下情况适用法定继承:1、被继承人生前未与他人订立遗赠协议,或已订立的遗赠协议无效的;2、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的;3、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权的;4、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5、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以及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关于中国古代财产继承制度的变化
关于中国古代财产继承制度的变化论文关键词:中国古代财产继承制度变化论文摘要:中国古代财产继承制度是民事法律制度的一部分,由于中国古代传统的以刑为主的法律体系的影响,民事法律制度相对比较薄弱,财产私有制得不到法律的有力保护。
但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财产继承制度仍然在封建社会内部缓慢地萌芽、发展。
本文对我国清末以前的财产继承制度进行探讨,以便对我国传统的民事法律制度进行全面的了解。
财产继承制度是民事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私有制的重要手段。
在“诸法合体,以刑为主”的我国传统法制社会,法律成为巩固专制皇权的工具,私人财产得不到有力保护,财产继承制度得不到重视,但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财产继承制度仍然在封建社会内部缓慢地萌芽、发展。
本文对我国古代的财产继承制度的起源和发展进行探讨,进而展现我国古代的民事法律状况的一角。
一、中国古代财产继承制度的起源和发展在中国古代社会,继承制度从来就可区分为宗祧继承和财产继承。
从商朝中后期开始,直至清末,宗祧继承的原则一直是嫡长子继承制,但财产继承则不然,是有发展变化的。
作为中国封建时代的主流思想,儒家文化对私人财产进行了否定,认为对私人财产的追求是道德堕落、人格卑下的表现。
儒家的经典《礼记・曲礼》说:“父母在,无私财”,《礼记・内则》说:“子妇无私货,无私蓄。
”儒家的这种观念对封建法制产生了重要影响。
如:《唐律》规定的“十恶”重罪中的“不孝”罪就把“别籍异财”作为罪状之一,予以严惩。
《唐律疏议》解释:“祖父母、父母在,子孙就养无方,出告反面,无自专之道。
而有异财、别籍,情无至孝之心,名义以之俱沦,情节于兹并弃。
稽之典礼,罪恶难容。
二事既不相须,违者并当十恶”对“别籍异财”的处罚是判处徒刑三年。
在这种思想支配下的中国传统社会,盛行的是家族财产制,法律强调对家族利益的保护,忽视对个人利益和个人财产的保护。
但是,在尊亲属均亡,大家庭无法维系的情况下,也会发生遗产继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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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不同点
1.两者的效力不同,遗嘱继承的效力高于法定继承。
在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应先按照遗嘱继承处理。
2.继承的顺序不同,在法定继承中,法律规定顺序在先的继承人先继承,有前一顺序继承人时,后一顺序的继承人不继承。
在遗嘱继承中,虽然遗嘱继承人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的人,却不受顺序的限制,按照遗嘱的指定,继承遗产的可以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也可以是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3.继承份额确定的方式不同。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
但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完全由遗嘱人决定,遗嘱人对遗嘱继承人继承的遗产范围、数量等都在遗嘱中作明确的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