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美贸易摩擦看“比较优势”(1)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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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裁定中国败诉。在整个纠纷解决过程中,中国不失时机地运用了WTO规则所
提供的所有平台,充分进行了有理、有利、有节的抗争,无论是程序还是实体,均
无可挑剔,虽败犹荣。
反倾销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 的抵制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 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 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如美国政府规定: 外国商品刚到岸价低于出厂价格时被认为商品倾 销,立即采取反倾销措施。虽然在《关税及贸易 总协定》中对反倾销问题做了明确规定,但实际 上各国各行其是,仍把反倾销做为贸易战的主要 手段之一。
从中美贸易摩擦看 “比较优势”
小组成员:陈玥然、宫小娟、 李 智 、牛小溪、 王 鹏、杨晓娜。
中美贸易摩擦是中美经济关系中的重要问题。贸易摩擦主要发生在 两个方面:一是中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出口领域;二是中国没有优势 的进口和技术知识领域。前者基本上是竞争性的,而后者是市场不 完全起作用的,它们对两国经济福利和长期发展的影响是不同的。 中美两国在钢铁、轮胎和汽车进出口问题上时有矛盾,2011年12月, 中方对美国汽车实施双反税法案。建立贸易摩擦预警机制,政府有 关部门应实时跟踪一些产品的出口贸易情况,防止可能爆发的贸易 摩擦。
随着中国产品占国际市场份额的不断扩大,中国企业频繁遭受反倾销、反补贴、各种保 障措施以及技术、环境、劳工等贸易壁垒的限制,涉案金额猛增,国内企业蒙受了巨额 损失,贸易摩擦进入了高发期。1995-2005年间,WTO成员向中国发起的反倾销、反补 贴、保障措施和特保措施调查达到716件。中国已连续10年成为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 国家,涉案损失每年高达300-400亿美元。目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与中国的贸易 摩擦有不同特点。发达国家更倾向于使用技术壁垒。近年来,美国对中国出口产品频频 进行知识产权调查(即337调查)。1996-2004年,美国对中国发起337调查36起,占美国 337调查总数的13%。发展中国家则主要采用反倾销等传统手段。其中,印度、阿根廷、 南非、土耳其等国家对中国的反倾销调查数增长较快。1995年以来,这4个国家共对中 国发起反倾销调查178起,占中国遭受反倾销调查总数的41%。 2005年,美国和欧盟对 中国纺织品实施的特保措施使中国与发达国家的贸易摩擦达到了高峰。尽管通过反复磋 商谈判,最终中国采取主动配额暂时平息了这场争端,但在配额时代结束的第一年,中 国纺织品出口未能充分享受到纺织品自由贸易释放的市场空间,却仍要受主动配额的约 束。贸易摩擦频发不仅使企业蒙受了巨额损失,而且损害了"中国制造"的国际形象,不 利于中国出口的可持续增长。
美国针对中国产品堆砌的贸易壁垒,不仅因其严重影响了中美正 常贸易往来而受到我国社会各界的强烈抵制,同时也因其轻率践踏了 WTO框架下的国际自由贸易规则,从而受到全球经济界的广泛批评。 就连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格林斯潘也发出警告,认为这种贸易保 护主义做法将使全球经济的灵活性受到侵蚀。
轮胎特保案是指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于2009 年6月29日提出建议,对中国输美乘用车与轻 型卡车轮胎连续三年分别加征55%、45%和 35%的从价特别关税。根据程序,2009年9月 11日,美国总统巴拉克·奥巴马决定对中国轮 胎特保案实施限制关税为期三年。2010年12 月13日,WTO驳回中国提出的美国对其销美 轮胎征收反倾销惩罚性关税的申诉,仲裁小组 表示美国在2009年9月对中国销美轮胎采取 “过渡性质保护措施”征收惩罚性关税未违反 WTO规定。2011年9月5日,世界贸易组织
近一段时间以来,由美国单方面挑起的中美贸易摩擦,呈现出愈 演愈烈之势。从对我国彩电征收高额反倾销税,到突然提出对中国的 几类纺织品实行新配额;从对来自中国的可锻铸铁管件征收反倾销税, 到对中国产的木制卧室家具进行反倾销诉讼,这些在短时期内密集推 出、专门针对中国产品的种种贸易歧视政策,凸显了美国贸易保护主 义思潮的日渐抬头。
贸易歧视是指在国际贸易中,某些国家为了维护所谓的本国利益和经济安全, 采用关税壁垒、技术壁垒、绿色壁垒、进出口管制政策、政府补贴、借口反倾 销、知识产权保护以及政治或非市场经济国家等进行不公平的歧视性的贸易制 裁或限制的政策及其作为。是贸易保护主义的表现。
纵观近年来中国曾经遭遇和正在经历的贸易歧视,绝大部分都集中于劳动密集 型产品。不管是中日、中韩之间围绕农产品引发的贸易纠纷,还是中美、中欧 之间围绕制造业产品所引发的贸易摩擦阴云,其发端都是贸易摩擦的发起国以 种种证据和理由,指责中国产品因为“低价倾销”或者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了 该国同类产业的正常市场竞争,进而导致相关企业的利益受损和产业工人的失 业。
从全球范围来看,大凡贸易保护的对象,也大都集中于劳动密集型 和资本密集型产品。之所以出现这种格局,是因为这两类产品往往 属于制造业的范畴,一般不具备较高的技术含量,而且往往具有极 强的替代性,其对生产国经济的贡献,主要是吸纳大量的就业工人, 这就使得这些贸易保护国敢于视国际贸易规则于不顾,单方面设置 进口壁垒。相反,如果进口产品属于该国难以生产的高技术产品, 或者是该国不屑生产的重污染型产品,他们往往就会具有极强的进 口依赖,而此时,他们恐惧的是出口国的出口限制。由于贸易歧视 政策维护了该国一些特定产业和相关阶层群体的利益,因此在一定 范围内受到了热烈吹捧。
中国正在进入劳动力成本快速上升的时期,基于传统劳动力成本优势基础上的 出口优势正面临来自其他发展中国家日益严峻的挑战。由于我国劳动生产率的持 续提高、配套产业齐全、基础设施完善等综合优摩擦,最终都会在当事双方的沟通磋商 或是在有关国际贸易仲裁机构的公允裁决下得以消弭,但 事后反观这些影响面极大的贸易摩擦风云,不管每一个回 合的周期长短,莫不使牵涉其中的众多企业受到一定程度 的利益伤害乃至巨大的机会损失。基于这个认识,为了争 取一个持久稳定的出口贸易环境,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贸 易摩擦成本,确有必要重新思考我们基于“比较优势”理 论的出口战略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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