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行政制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
C.春秋时诸侯争霸D.周代分封制崩溃
06.C从郡县名称可以印证。
07.A从诛大姓皇甫氏的作用思考。
08.D布政使司管地方的民政和财政。
09.C从“靖难之役”的历史背景思考。
10.C从题中文字可知是西周初年开始实行的分封制。
11.A图③春秋时,图④秦汉时,图②唐朝时,图①元朝时。
12.B从军事、行政、司法、财政权分立及地方官名称作判断。
A.西汉刺史B.唐朝户部
C.北宋三司使D.明朝承宣布政使司
09.(200王朱棣以“清君侧”为名起兵,最后占领南京,夺取帝位。此事说明当时
A.实行了内阁制B.设立了军机处
C.实行了分封制D.郡县制受到挑战
10.(2009年北京文综12)图6是北京广安门桥北的;蓟城纪念柱。《礼记》载:“武王克殷反商,未及下车,而封黄帝之后于蓟。”与蓟城建立相关的制度是
2.秦汉:秦朝—郡县制(在地方上推行郡县制,县以下设乡、里等基层行政组织,郡守和县令都由皇帝任免);两汉:刺史制度的演变(监察—地方行政:汉武帝时实行刺史制度,刺史级别不高,但可监察诸侯王和地方高官;东汉末年,刺史改为州牧,执掌州的军政大权;东汉末年地方行政区划变为州、郡、县三级制);郡国并行与王国问题的解决(汉初郡国并行;其中,王国与割据无异,侯国受所在郡监督;汉武帝颁布“推恩令”、“附益法”、“左官律”,逐步解决了王国问题);编户齐民制度(既是赋税制度,也是户籍管理制度)。
A.唐代B.宋代C.元代D.明代
高考题例答案及解析:
01.A熟悉郡县制郡守、县令的产生方式。
02.C从通判与知州的设置时间得出结论。
03.B“蕃汉分治”(南北两面官制)为辽代制度。
古代中国地方行政制度的演变
古代中国地方行政制度的演变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其政治制度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不断演变。
其中,地方行政制度的演变尤为突出。
本文将主要探讨两个重要的制度:分封制和郡县制。
1.分封制
分封制是中国古代最早的地方行政制度之一。
在分封制下,周王将领土分封给各个诸侯,诸侯在其领地内拥有较大的权力,包括统治权、征税权等。
这种制度的目的是通过诸侯的权力来巩固周王朝的统治。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分封制逐渐显现出其弊端。
诸侯的权力逐渐扩大,导致中央政府的权力被削弱。
同时,由于诸侯之间的利益矛盾和权力争夺,经常会发生战争和动荡。
2.郡县制
为了解决分封制带来的问题,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实行了郡县制。
在郡县制下,地方行政区域被划分为郡和县,所有的领土都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辖。
这种制度的特点是地方官员由中央政府任命,他们的权力受到中央政府的限制。
郡县制在中国历史上延续了数千年,其优点在于加强了中央政府的权力,提高了地方行政的效率。
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郡县制也面临了一些挑战。
例如,在明朝时期,由于地方豪强的崛起和权力争夺,郡县制逐渐失去了其作用。
古代中国地方行政制度的演变反映了不同历史时期政治、经济和
文化的发展。
分封制和郡县制都是中国古代重要的地方行政制度,它们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发挥了不同的作用。
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这些制度也经历了变革和发展。
了解这些制度的演变及其影响,有助于我们理解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发展和演变过程。
中国古代行政制度
中国古代行政制度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一.知识归纳(一)大纲版 1.先秦:西周—分封制(分封制是西周分封建诸侯的制度,是奴隶社会的上层建筑;周王把土地和人民分封建给王族、功臣和先代贵族;诸侯要服从命令,按期纳贡,随从作战。
作用:初期巩固了统治,扩大了疆域;后期造成了割据,削弱了奴隶制);战国—商鞅变法建立县制。
2.秦汉:秦朝—郡县制(在地方上推行郡县制,县以下设乡、里等基层行政组织,郡守和县令都由皇帝任免);两汉:刺史制度的演变(监察—地方行政:汉武帝时实行刺史制度,刺史级别不高,但可监察诸侯王和地方高官;东汉末年,刺史改为州牧,执掌州的军政大权;东汉末年地方行政区划变为州、郡、县三级制);郡国并行与王国问题的解决(汉初郡国并行;其中,王国与割据无异,侯国受所在郡监督;汉武帝颁布“推恩令”、“附益法”、“左官律”,逐步解决了王国问题);编户齐民制度(既是赋税制度,也是户籍管理制度)。
3.宋元:北宋—知州与通判相牵制;辽—蕃汉分治(辽实行“蕃汉分治”,南面官任汉契人,统治汉人渤海人;北面官是契丹人,统治契丹少民人;北面大于南面官);金—猛安谋克制(兵农合一,加深了女真族的封建化);元—行省制度(元朝在地方实行行省制度;中书省直辖河北、山西、山东;蒙古地区为岭北行省;东北地区为辽阳行省)。
4.明清:明—废行省设三司(布政司管民政财政;按察司管监察司法,都司管军政);明朝在西藏实行僧官制度(最高僧官是法王);土司制度(当地少数民族首领担任宣慰司、土知府长官)与“改土归流”(取消土司衙门、改由朝廷派遣有任期、不世袭、可调动的流动官员直接统治的变革,称为“改土归流”。
但明朝时西南大部分地区仍实行土司制度。
康熙帝平定“三藩之乱”,为大规模推行“改土归流”创造了条件。
雍正帝大量委派流官代替土司。
改土归流的意义:加强中央统治→→改变落后纷争→→促进民族交流→→国家巩固发展);清—十八行省五将军辖区(黑龙江、吉林、盛京、乌里雅苏台、伊犁)两个办事大臣辖区(青海、西藏)一个盟旗(蒙古)。
古代地方行政制度及区划的演变
古代地方行政制度及区划的演变古代地方行政制度及区划的演变是一个复杂而多元的过程。
在中国古代,行政制度和区划经历了多次变革,受到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因素的影响。
古代的中国行政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夏、商和周三代。
夏朝时,行政制度主要以封建制为基础,国家地方政权以封建贵族为代表,以封邑和郡县为行政单元。
商朝时期,政权逐渐向中央集权发展,划分了九州,九州下设五德,五德下设卿、县等行政区划。
周朝时,行政制度更趋于中央集权,国家以封建的郡县制为基础,设置县、亭、里等行政区划。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区域分封制逐渐崩溃,多个国家相互争战,形成了以诸侯为基础的封建割据局面。
随着秦朝的统一,中国出现了以郡县制为基础的地方行政区划,地方政权逐渐被封建贵族所取代。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变迁,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和区划也经历了多次变革。
在汉朝时期,行政制度更加完善,设立了郡、县、乡、亭等行政单元。
随后的魏晋南北朝时期,地方行政制度逐渐转为以县为基础,设立州、县、乡、里等行政区划。
到了唐朝时期,地方行政区划经历了一次大的改革。
唐朝以州为单位,设置了府、州、县、乡、里等行政区划。
这种制度一直延续到明清两朝,并基本成为中国传统的行政制度。
古代地方行政制度和区划的演变还受到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的影响。
例如,在南北朝时期,由于中央集权的削弱和地方势力的壮大,地方政权的重要性提升。
地方政权逐渐地以农村为基础,农民自治的乡村行政组织逐渐形成,成为南北朝时期地方行政制度的一个特点。
古代地方行政制度和区划的演变除了受到政治和经济因素的影响,还受到文化和思想的影响。
例如,在宋代时,儒家思想的盛行使得地方行政制度更强调礼仪和秩序。
地方官员被要求依照仪制之法来行使职权,并对民众进行教育和管理。
总的来说,古代地方行政制度和区划的演变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从最早的封建制到中央集权,再到地方自治和儒家思想的影响,中国古代的地方行政制度和区划在不同时期都有自己的特点和变化。
中国古代自秦以来的中央行政制度
中国古代自秦以来的中央行政制度秦汉中央官制秦、汉建立了以皇帝为中心的三公九卿制。
三公为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分掌行政、监察和军事。
九卿为中央政府各部门的主要行政长官:奉常为九卿之首,掌宗庙礼仪及文化教育;郎中令掌宫殿门户守卫,为宿卫侍从长官;卫尉为宫门警卫之官;太仆掌皇帝车马,兼掌全国马政;廷尉为中央最高司法长官;典客掌民族事务及朝聘;宗正专管皇室亲属事务;治粟内史职责为征收盐铁钱谷租税和国家财政收支;少府掌山海池泽之税和官府手工业制造,以供应皇室。
九卿之外,尚有掌京师治安的中尉,掌宫室、宗庙、陵寝等土木营建的将作少府及掌宣达皇后旨意与管理宫中事务的大长秋。
秦汉九卿除卫尉、廷尉和治粟内史诸卿主要掌政府行政事务外,其余诸卿职能主要为皇帝及皇室内廷服务。
国事与君主家事不分,政务与宫廷事务混杂,是秦汉中央官制的特点之一。
汉武帝为加强皇权,削弱丞相权力,建立中朝制,即选用一批地位较低的内廷人员参与朝政。
其中原属少府,为皇帝掌管文书的尚书以及一些内廷人员,地位有较大提高。
朝廷政务往往先与尚书、侍中、大将军等近侍内廷“中朝”人员商议,然后告之以丞相为首的“外朝”官员。
外朝官实际作用被削夺,地位下降,中朝官员受到重用。
中朝制的建立既是皇权与相权矛盾的产物,也是内廷近臣权力膨胀的结果。
汉成帝时,大司马(武帝时由太尉改称)、大司空(成帝时由御史大夫改称)和丞相(哀帝时改称大司徒)三公权力进一步削弱。
尚书权力扩大,尚书令为主管,设五曹。
东汉时尚书权力进一步扩大,尚书机构称台,有令、仆射各1人,尚书6人,分掌三公、吏、民、客、二千石及中都官等六曹,分割或取代了九卿部分职权。
东汉至魏晋,中央政务逐步由三公向三省转移,行政事务渐由九卿向六部过渡。
魏晋中央管制九品中正制,世家门阀弟子继承,或推荐唐宋中央官制隋、唐时期专制集权中央政体趋于完备,建立起以皇帝为中心的三省六部制。
“唐初,始合三省,中书主出命,门下主封驳,尚书主奉行”。
中国古代自秦以来的中央行政制度
中国古代自秦以来的中央行政制度(原创实用版3篇)目录(篇1)I.中央行政制度概述A.秦朝至隋朝时期的行政制度B.唐朝至清朝时期的行政制度II.行政制度的影响和变革A.制度的影响B.变革的原因和影响正文(篇1)中国古代自秦以来的中央行政制度是中国历史上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制度不仅反映了当时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也影响了中国历史的发展进程。
I.秦朝至隋朝时期的行政制度在秦朝至隋朝时期,中央行政制度主要采用的是三公九卿制。
这一制度中,三公是指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负责辅佐皇帝处理政务;九卿则是指九个高级官员,负责各自的部门事务。
这一制度的实行,使得国家治理更加有序,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制度的弊端也逐渐显现出来。
II.唐朝至清朝时期的行政制度唐朝至清朝时期的行政制度主要采用的是内阁制和军机处制。
内阁制是指由皇帝选定的官员组成的内阁,负责处理国家政务;军机处制则是由皇帝直接指挥的机构,负责处理国家军事事务。
这一制度的实行,使得国家治理更加高效,但也存在着一些弊端,如权力过于集中、官僚主义盛行等。
行政制度的影响和变革不仅仅体现在政治层面,还涉及到经济、文化等多个领域。
目录(篇2)I.行政制度演变概述A.秦朝开始,中央行政制度的发展B.从三公九卿到郡县制,再到三省六部制C.中央行政制度的演变对政治稳定和社会发展产生的影响II.不同时期的中央行政制度特点A.秦朝的三公九卿制,分工明确,相互制衡B.汉朝的郡县制,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C.隋唐的三省六部制,分工明确,相互制衡,提高了行政效率III.中央行政制度对政治和社会的影响A.加强了皇权专制,有利于维护政治稳定B.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提高了国家的治理能力C.推动了科举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促进了社会阶层的流动正文(篇2)中国古代自秦以来的中央行政制度经历了多次演变和发展。
从三公九卿到郡县制,再到三省六部制,中央行政制度的演变对于政治稳定和社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第三讲中国古代中央行政体制
太史寮掌管册命、制禄、图籍、祭礼、占卜、 礼制、时令、天文、历法等。太史寮的长官是太 史,既是文职官吏的领袖,又是神职官吏的首领。
除卿事寮和太史寮外,王室还设有掌管周王 衣食住行的宫廷内官,见于西周金文的有宰、膳 夫、寺人、小臣、小子、小夫、守宫、御正、世 妇、东宫等。
第三讲中国古代中央行政体制
(四)春秋战国时期士的兴起
(一)秦代的三公九卿制
秦代中央的官员虽然不少,但最主要的则是 史书上所说的“三公九卿”。三公即丞相、太尉、 御史大夫。三公是直接协助皇帝处理全国事务的 高级官员。
丞相有左丞相、右丞相之分,以左丞相为尊, 职责是辅佐皇帝处理全国政务。太尉是武官,协 助皇帝掌管全国军队。御史大夫主要掌管承转皇 帝诏令,监察文武百官,处理重大案件。
六部:尚书一人、侍郎一人、郎四人
如吏部:吏部尚书、吏部侍郎、选部郎
第三讲中国古代中央行政体制
(一)隋代的三省六部制
三台(御史台、谒者台、司隶台)、十一寺(太常、 光禄、宗正、卫尉、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 府、国子、将作等)
卿一人、少卿一人、丞。 如太常寺:太常卿、太常少卿、太常丞
或称三台、五监(都水监、国子、将作等)、九寺 (太常、光禄、宗正、卫尉、太仆、大理、鸿胪、 司农、太府)
第三讲中国古代中央行政体制
四、隋唐时期的中央官制 (二)唐代的三省六部制
唐朝中央和地方行政组织均沿袭隋制 并有所发展。在中央,仍以中书(隋内史 省改名),门下、尚书三省为中枢政务机 关。中书省掌决策,长官是中书令,次官 是中书侍郎。门下省掌审检,长官是侍中, 次官是黄门侍郎。
第三讲中国古代中央行政体制
第三讲中国古代中央行政体制
进入战国时代,新兴的士人空前活跃,这些 文化素养较高的知识分子没有任何人身依附关系, 行动自由,思想开放,成为各国统治者争相招揽 的对象。他们凭借知识和才干,指点江山,激扬 文字,或为理想而奔走四方,或为生计而周游列 国,都是入仕干政的最佳选择,从而形成一支庞 大的充满活力的官僚后备军,使各国君主有选择 官僚的充分余地。
各朝代中央行政制度
各朝代中央行政制度【原创版3篇】篇1 目录一、引言二、中国古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产生和发展1.战国时期2.秦汉时期3.隋唐时期4.宋元时期5.明清时期三、各个朝代的中央行政制度1.夏商周时期2.春秋战国时期3.秦汉时期4.隋唐时期5.宋元时期6.明清时期四、结论篇1正文一、引言中央行政制度是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国家的稳定和繁荣。
在我国历史上,各个朝代的中央行政制度都有其特点和重要性。
本文将详细阐述中国古代各个朝代的中央行政制度,以期对我们国家的政治制度有更深入的了解。
二、中国古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产生和发展1.战国时期战国时期,随着封建社会的发展,地主阶级逐渐崛起,为了加强对广大劳动人民的统治,各个国家开始实行中央集权制度。
这一时期的中央行政制度以诸侯为核心,辅以世卿制度。
2.秦汉时期秦汉时期,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得到加强和完善。
秦朝首创皇帝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备的中央政权组织(习惯上称为三公九卿制)。
汉朝继承了秦朝的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发展了内外朝制度,加强了中央集权。
3.隋唐时期隋唐时期,中央行政制度进一步完善,形成了三省六部制。
这一制度使得政府的职能更加明确,行政效率大大提高。
唐朝还设立了节度使制度,以加强对地方的统治。
4.宋元时期宋元时期,中央行政制度在隋唐制度的基础上有所改进。
宋朝设立了参知政事、枢密使和三司使,以分割宰相的权力,加强皇帝的控制。
元朝则设立了行省制度,统一了全国的行政区划。
5.明清时期明清时期,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明朝废除丞相,设立内阁,进一步加强了皇帝的权力。
清朝设立军机处,使得政府的决策更加迅速和保密。
三、各个朝代的中央行政制度1.夏商周时期夏商周时期,中央行政制度相对简单。
夏朝已有辅佐夏王的六卿,分别负责不同的职能。
商朝建立起以商王为中心的中央机构,辅佐商王的主要大臣为尹,其下有主管力役的司徒、主管工程的司空和主管刑狱的司寇。
中国古代的地方行政制度
•郡
• 郡守:一郡之长
• 郡丞:协助郡守处理政务,边郡设长 史
• 属吏有:卒史、主簿、牧师令等
• 郡监:监御史 • 郡尉:典兵禁、捕盗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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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 县令(长)
• 万户以上设令、不满万户设长
• 长吏:县丞、县尉 • 少吏:主吏(人事)、令史(文
书)、狱掾、仓吏(仓储)等。
• 丞 一人 署文书、典知仓狱 • 尉 大县二人 小县一人 主盗贼 • 诸曹掾史
• 侯国 列侯,所食县为侯国。
• 相:其秩各如本县,主治民
• 家丞、庶子 主侍侯,使理家事。
•乡
• 有秩(啬夫):有秩,郡所署,秩百石,
掌一乡人;其乡小者,县置啬夫一人。
• 三老:掌教化。凡有孝子顺孙,贞女义妇,
让财救患,及学士为民法式者,皆扁表其 门,以兴善行。
• 明代 十三承宣布政使司
• 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改诸行省俱为承 宣布政使司,罢行省平章政事、左,右丞 等官,改参知政事为布政使。
• 左、右布政使各一人, 从二品
• 一省最高的行政长官,掌一省之政,朝廷 有德泽、禁令、承流宣播,下达于有司。
• 左、右参政, 从三品 • 左、右参议,无定员。 从四品。
• 都、布、按三司鼎立之制,虽能防止 地方权力之扩大,但又不免酿成运用 不灵之弊。所以明中央又派遣监察御 史或部院大臣出任总督、巡抚、巡按 各差,以驾凌于三司之上。
• 清代的行省
• 总督(制台):下1-3个省 全国8总督 正二品
• 掌釐治军民,综制文武,察举官吏,修饬封疆。
• 直隶总督:总督直隶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饟、 管理河道兼巡抚事
中国古代的地方政府与行政制度
意义:州府制的 形成与发展,加 强了中央对地方 的控制,有利于 维护国家统一和 稳定
郡县制与州府制的比较
起源时间:郡县制起 源于春秋战国时期, 州府制则是在魏晋南 北朝时期形成。
管辖范围:郡县的管 辖范围较州府更小, 数量也更多,从而使 得中央政府的控制力 更强。
官员任免:郡县的官 员由中央政府任免, 权力集中于皇帝,而 州府官员的任免则相 对自主。
添加标题
避免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缺点, 如权力过于集中、缺乏有效监 督等,以保障现代地方行政的 公正性和透明度。
汲取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教训, 如权力斗争、腐败问题等,以 加强现代地方行政的法治建设 和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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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郡县制与州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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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县制的起源与演变
郡县制的起源:春秋战国时期, 各诸侯国为了加强中央集权, 开始在边境地区设置郡县
郡县制的演变:汉朝时期,郡 县制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 善,同时出现了州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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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县制的发展:秦统一六国后, 将郡县制推广到全国,并设立 了郡守、县令等地方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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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地方行政制度中的管理方式,如考核制度、监察制度等,对现代地方政府的 绩效考核、行政监督等方面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06
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优缺点
章节副标题
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优点
中央集权:有利 于维护国家统一 和稳定
地方自治:有利 于调动地方积极 性,促进地区发 展
官僚制度:有利 于选拔优秀人才 ,提高政府效率
郡县制的影响:郡县制的实施 加强了中央集权,提高了地方 政府的行政效率,对中国古代 政治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机构的演变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机构的演变中国古代地方行政机构的发展演变一、地方行政机构的发展演变1、夏商两代:方国制。
夏商两代,地方上封侯和伯,侯、伯作为臣服于商朝的方国首领定期向商王纳贡,并奉命征伐。
2、周代:分封制周武王把王畿(jī)以外的广大地区的土地和人民授予王族、功臣和古代帝王的后代,让他们建立诸侯国,拱卫王室。
西周的分封制分封的是土地和人民,受封对象是古代王族、功臣和古代帝王的后代。
周初分封的诸侯,大多数是王室同姓子弟,他们多被分封到重要地区。
3、秦:郡县制。
秦朝建立后,秦始皇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郡县制。
秦始皇把全国分为36郡,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辖。
一郡之内又分若干县。
后来,随着边境的开发和郡治调整,增至40余郡。
4、汉:①郡国并行制:汉高祖平定天下后,吸收周朝和秦朝教训,实行郡国并存的地方行政体制。
这些同姓诸侯国在汉初稳定局势和平定诸吕之乱的过程中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后来,封国日益强大,威胁中央政权,汉景帝时酿成了吴楚七国之乱(吴王刘濞(bì)联合其他六国诸侯王发动叛乱)。
经过汉景帝“削藩”和汉武帝“推恩令”,王国势力被削弱,诸侯王被解除军政大权,只能衣食租税,封国名存实亡。
(“推恩令”:诸侯死后,除嫡长子继承王位外,其他子弟可分割王国的部分土地成为列侯,由郡统辖,结果王国越分越小。
)②刺史制度:汉武帝后期,将全国分为十三个监察区,称为十三州部,每州部设刺史一名,代表中央监察地方。
东汉末年,州成为郡的上级机构(刺史改称州牧),地方行政体制由郡、县两级制变成了州、郡、县三级。
附:在楚汉战争中,刘邦为了联合力量打败项羽,分封了一些重要将领为王。
刘邦即位后开始铲除异姓王。
刘邦在翦除异姓王的同时,又分封了一批刘姓子弟为王。
刘邦在总结秦亡的原因时,除了确认暴虐是主要原因外,还认为没有分封同姓子弟为王也是秦短命的关键所在。
在经济凋敝的条件下,刘邦也无力直接控制全国,想依靠刘氏宗族的力量,作为皇权的屏障。
中国古代的地方行政制度
中国古代的地方行政制度一、知识梳理1、先秦:周朝分封制。
西周把王族、功臣和先代贵族分封到各地做诸侯,建立诸侯国,并将封地和对周王的义务密切联系,从而维系和巩固了西周的统治。
2、秦朝:郡县制。
前221年秦始皇完成统一,在全国推行郡县制度,分天下为36郡,后增加到46个郡,每郡设若干县。
行政区划制度正式确立。
3、两汉:汉承秦制,略有所改,实行的是郡国并行制。
东汉时期,作为监察区域的州逐渐成为郡以上一级地方行政区域,州刺史的权力大大加重。
4、辽朝:蕃汉分治制度。
5、金朝:猛安谋克制。
6、元朝:行省制度。
元朝为有效地管辖辽阔的国土,加强封建统治,实行行省制度。
行省成为地方最高一级行政机构,可以在中央统一政令的基础上独立处理省内事务,对后世影响深远。
元朝时,我国开始对西藏、云南、台湾等地实施行政管辖,应特别予以注意。
7、明朝:僧官制度。
8、后金和清:八旗制度。
9、明清:土司制度和“改土归流”。
10、清朝:清朝沿用和发展了元代的行省制度,将全国经济发达地区分为18个省。
在边疆地区设立理藩院管理蒙、藏、新疆、青海等地区的少数民族事务,另派将军、大臣驻该地监管。
外蒙古设乌里雅苏台将军,新疆设伊犁将军,青海设西宁办事大臣,西藏派驻藏大臣同达赖、班禅共同管辖。
东北地区则由满族将军治理,盛京、吉林、黑龙江各设将军一人,分驻各地,统管军民之政。
二、升华认识1、我国古代政治制度是由古代经济基础所决定的,核心是国家政权的结构关系及其运作方式,是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斗争的产物。
其确立和变更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为维护统治阶级经济利益服务的,是与国家的社会性质和发展相适应的。
2、在郡县制的发展过程中,中央一直强化对地方的领导、监督和制约,而地方则要求有充分的独立自主权,中央与地方的矛盾一直存在。
历代统治者总是采取调整地方结构和限制地方权力的措施以加强中央的统治,这种情况到封建社会后期更加明显。
地方行政受到多方面限制,不能充分发挥积极性。
中国古代中央行政制度的演变特点
中国古代中央行政制度的演变特点1. 中国古代中央行政制度的演变那可是相当精彩啊!就说秦朝,弄出个三公九卿制,哎呀,那可真是开天辟地头一遭啊!就好比盖房子,三公就是那大梁,九卿就是一根根柱子,撑起了秦朝的统治大厦。
2. 汉朝呢,搞了个中外朝制度,这就像是给权力分了个家,内朝就像自己家人,商量些核心的事儿,外朝就像外人,管些杂七杂八的,有意思吧!你想想,这是不是很巧妙?3. 隋唐的三省六部制呀,哇,那可真是厉害了!三省相互制约,就像三个好兄弟,互相监督又互相帮忙,六部就像六只手,各管一摊事儿,这多有条理啊!好比一个精密的仪器在运转。
4. 宋朝的二府三司制,那可真是把权力分得细细的,二府就像两个大管家,三司就是管钱的小能手,这不就把事儿都管得妥妥当当的嘛,你说妙不妙?5. 元朝的中书省制,中书省权力可大了去了,就像一个老大,带着一群小弟干活,这局面是不是很特别?6. 明朝废丞相设内阁,这可是大变革啊!丞相没了,内阁来了,就好像原来有个大领导,现在换成了一群小参谋,但是作用也不小啊,这变化是不是挺神奇的?7. 清朝的军机处,那可真是高效的代表啊!就像一个快速反应部队,一有命令马上行动,多厉害呀!这演变过程,你能不佩服老祖宗的智慧?8. 从秦朝到清朝,中央行政制度不断变化,这不就跟人成长一样吗?小时候一个样,长大了又一个样,不断适应着时代的需求,多有意思啊!9. 每一次的演变都是有原因的呀,就像人要进步就得改变,中国古代中央行政制度也是这样一步一步变得越来越好,越来越完善,这不是很值得研究吗?10. 中国古代中央行政制度的演变特点就是这么丰富多彩,充满智慧和变化,这就是我们老祖宗留下的宝贵财富啊!结论:中国古代中央行政制度的演变是一个非常有趣且充满智慧的过程,展现了古人在政治制度设计上的不断探索和创新,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中国古代行政制度
中国古代行政制度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一.知识归纳(一)大纲版 1.先秦:西周—分封制(分封制是西周分封建诸侯的制度,是奴隶社会的上层建筑;周王把土地和人民分封建给王族、功臣和先代贵族;诸侯要服从命令,按期纳贡,随从作战。
作用:初期巩固了统治,扩大了疆域;后期造成了割据,削弱了奴隶制);战国—商鞅变法建立县制。
2.秦汉:秦朝—郡县制(在地方上推行郡县制,县以下设乡、里等基层行政组织,郡守和县令都由皇帝任免);两汉:刺史制度的演变(监察—地方行政:汉武帝时实行刺史制度,刺史级别不高,但可监察诸侯王和地方高官;东汉末年,刺史改为州牧,执掌州的军政大权;东汉末年地方行政区划变为州、郡、县三级制);郡国并行与王国问题的解决(汉初郡国并行;其中,王国与割据无异,侯国受所在郡监督;汉武帝颁布“推恩令”、“附益法”、“左官律”,逐步解决了王国问题);编户齐民制度(既是赋税制度,也是户籍管理制度)。
3.宋元:北宋—知州与通判相牵制;辽—蕃汉分治(辽实行“蕃汉分治”,南面官任汉契人,统治汉人渤海人;北面官是契丹人,统治契丹少民人;北面大于南面官);金—猛安谋克制(兵农合一,加深了女真族的封建化);元—行省制度(元朝在地方实行行省制度;中书省直辖河北、山西、山东;蒙古地区为岭北行省;东北地区为辽阳行省)。
4.明清:明—废行省设三司(布政司管民政财政;按察司管监察司法,都司管军政);明朝在西藏实行僧官制度(最高僧官是法王);土司制度(当地少数民族首领担任宣慰司、土知府长官)与“改土归流”(取消土司衙门、改由朝廷派遣有任期、不世袭、可调动的流动官员直接统治的变革,称为“改土归流”。
但明朝时西南大部分地区仍实行土司制度。
康熙帝平定“三藩之乱”,为大规模推行“改土归流”创造了条件。
雍正帝大量委派流官代替土司。
改土归流的意义:加强中央统治→→改变落后纷争→→促进民族交流→→国家巩固发展);清—十八行省五将军辖区(黑龙江、吉林、盛京、乌里雅苏台、伊犁)两个办事大臣辖区(青海、西藏)一个盟旗(蒙古)。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体制的变化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体制的变化一、起源与发展中国古代地方行政体制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夏朝时期。
当时,夏王朝的地方行政机构主要由太守、州守、县令等地方官员组成,他们负责治理和管理各个地区的事务。
随着历史的演变,地方行政体制经历了多次变化。
二、封建时期的地方行政体制在封建时期,地方行政体制逐渐形成并得到完善。
这一时期,地方行政机构分为三级,即州、县、乡。
州是地方行政的最高级别,由州守负责管理。
县是州的下一级,由县令管理。
乡是县的下一级,由乡长负责管理。
这一体制在中国的封建社会中长期存在,并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稳定。
三、唐代的地方行政体制唐代是中国历史上地方行政体制发展较为成熟的时期之一。
当时,唐王朝的地方行政机构包括州、县、乡三级,与封建时期相似。
不同的是,在唐代,地方行政机构的设置更加细致,县一级设有县尉、县丞等官员,乡一级设有乡正、乡丞等官员。
此外,唐代还设立了监察机构,由监察御史负责监督地方行政官员的工作,以确保行政的公正和廉洁。
四、宋代的地方行政体制宋代是中国历史上地方行政体制变革较为显著的时期之一。
在宋代,地方行政机构的设置有所调整。
州一级由知州管理,县一级由知县管理,乡一级由乡官管理。
与此同时,宋代还增设了衙门制度,即县衙和州衙。
县衙是地方行政机构的核心,负责治理和管理各个县的事务。
州衙是地方行政机构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县衙的工作。
五、明清时期的地方行政体制明清时期,地方行政体制经历了较大的变革。
明代初期,地方行政机构的设置与宋代相似。
但到了明代中晚期,明朝开始实行三司制,即地方行政机构分为三个司,即都察院、按察使司和巡抚司。
都察院是最高的司,由都察院副使负责管理。
按察使司是中级的司,由按察使负责管理。
巡抚司是最低级的司,由巡抚负责管理。
清代继承了明代的地方行政体制,但进行了一些调整。
清朝设置了总督、巡抚、布政使等地方行政官员,他们负责管理地方事务。
此外,清朝还设立了直隶州和直隶县,直接由皇帝任命的官员管理,以加强对地方行政的控制。
中国古代三大地方行政制度
中国古代三⼤地⽅⾏政制度中国古代三⼤地⽅⾏政制度
⽐较点分封制郡县制⾏省制
不同点盛⾏的
时代
奴⾪社会的⾏政制度,
盛⾏于西周
⼏乎盛⾏于整个封建
时代
确⽴并盛⾏于元朝
和中央
政府的
关系不
同
诸侯国相对独⽴于中央
政府,并且权⼒和地位
可以世袭
郡县是中央下属的地
⽅⾏政机构,郡县的
长官都由皇帝直接任
免
⾏省只是中央最⾼
⾏政机关---中书省
的派出机构,其⾏
政长官直接对中书
省负责
作⽤和
影响不
同
在⼀定时期对巩固疆域
产⽣了积极的作⽤,但
长期以来其残余势⼒破
坏了国家的统⼀和社会
的安定
不仅在当时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维护
了国家的统⼀,⽽且经过后世的调整和补
充,其积极作⽤愈益明显
相同点1.都是中国古代重要的地⽅⾏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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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行政制度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
它确立于隋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
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
三省:①内史省(后改为中书省)中书省,古代官署名。
魏曹丕始设,掌管机要、发布政令的机构。
沿至隋唐,遂成为全国政务中枢。
隋代改为“内史省”。
中书省掌握行政大权,它与掌管军事大权的枢密院,合称“二府”。
元代以中书省总领百官,与枢密院,御史台分掌政、军、监察三权。
门下、尚书两省皆废,故中书省较前代尤为重要。
地方行政一部分亦由中书省掌握。
明初沿用,洪武十三年废中书省,由皇帝直接统领六部。
明永乐帝时设内阁,机要之任开始归“内阁”。
负责起草诏令。
②门下省:“门下省”为官署名称。
东汉时即设侍中,秩比二千石,属于少府,职掌为侍从皇帝左右、赞导众事、顾问应对,皇帝外出,则侍从参乘。
门下省原为皇帝的侍从机构,南北朝时权力逐渐扩大,北朝政出门下,成为中央政权机构的重心。
隋唐时与中书省同掌机要,共议国政,并负责审查诏令,签署章奏,有封驳之权。
其长官称侍中,或称纳言、左相、黄门监,皆因时而异。
其下有黄门侍郎、给事中、散骑常侍、谏议大夫、起居郎等官。
③尚书省:官僚机构。
南朝宋得名,前身为“尚书台”。
由汉代皇帝的秘书机关尚书发展而来。
是魏晋至宋的中央最高政令机构,为中央政府最高权力机构之一。
“尚书省”的组织机构于隋朝定型。
以唐代制度为例:有吏部、礼部、兵部、刑部、户部、工部等六部,下辖吏部、主爵等24司。
六部尚书都以所在“部”为名,而郎官以所在“司”为名。
负责执行诏令。
六部:①吏部:中国古代官署。
吏部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等事务。
下设四司:明清为文选清吏司、验封司、稽勋司和考功司。
司的长官为郎中,副长官为员外郎,其属官有主事,令史,书令史等。
②户部:中国古代官署名,为掌管户籍财经的机关,六部之一,长官为户部尚书,曾称地官、大司徒、计相、大司农等。
明清时期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
③礼部:中国古代官署。
南北朝北周始设。
隋唐为六部之一。
历代相沿。
长官为礼部尚书。
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
④兵部:官署名。
隋始置,六部之一,掌管选用武官及兵籍、军械、军令等。
源于三国魏五兵制。
曹魏始置五兵(中、外、骑、别、都)尚书,另有有关军事的驾部、车部、库部等曹。
各曹设郎。
隋始合为兵部,以尚书为主官,侍郎为次官。
⑤刑部:中国古代官署。
隋文帝定六部制度,初沿北齐置都官,主官为尚书;次官,炀帝定为侍郎。
后代均以刑部掌法律刑狱,与最高法院性质的大理寺并列。
明清两代,刑部作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与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核,共为“三法司制”。
⑥工部:中国封建时代中央官署名,为掌管营造工程事项的机关,六部之一,长官为工部尚书,曾称冬官、大司空等。
工部起源于周代官制中的冬官,汉成帝置尚书五人,其三曰民曹。
后汉以民曹兼主缮修、功作、盐池、园苑之事。
西晋以后置田曹掌屯田,又有起部掌工程,水部掌航政及水利。
后周依《周官》,置冬官府,长官为大司空。
隋代开皇二年始设立工部,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
⑦御史台:是中国古代一种官署名。
东汉至元设置的中央监察机构。
秦汉以御史负责监察事务。
御史所居官署称御史府,又称兰台、宪台。
南朝梁陈、北魏魏齐时,称御史台。
隋唐五代宋金元历代沿置。
是中央行政监察机关,也是中央司法机关之一,负责纠察、弹劾官员、肃正纲纪。
三法司制:中国旧制三个司法机关的合称,明清前的朝代基本都是有实无名,直至明清才真正确立“三法司体制”。
①《商君书·定分》:“天子置三法官,殿中置一法官,御史置一法官及吏,丞相置一法官。
”“三法司”之称即源于此。
②汉代以廷尉、御史中丞和司隶校尉三个司法机关的会议,称三法司。
重大案件皆由三个机关共同审理。
③宋代审判权主要由大理寺、刑部、御史台共同行使。
唐代是中国封建法律的高峰,在中国古代法律发展史上起了重要的典范作用。
唐代审判权主要由大理寺和刑部共同行使。
宋初沿袭唐制,在中央,审判机构为大理寺。
对大理寺判决的复核机关为刑部。
宋太宗时在宫中设置了审刑院,将大理寺、刑部复核的职权归入审刑院。
宋神宗时,又恢复大理寺与刑部复核的职权。
除大理寺、刑部之外宋代还设有御史台,除享有监察权外还享有对官员犯法的审判权,故宋代审判权也主要由大理寺、刑部、御史台共同行使。
④元代审判权主要由大宗正府、刑部、宣政院行使。
元代审判机关是大宗正府,大宗正府掌握审判职权。
此时刑部主掌司法行政与审判,部分的行使审判权。
⑤明清两代以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为三法司,遇有重大案件,由三法司会审,亦称“三司会审”。
⑥明代审判机关合称“三法司”即刑部、大理寺、都察院。
明代刑部替代大理寺掌管主要的审判业务。
大理寺成为慎刑机关,主要管理对冤案、错案的驳正、平反。
都察院不仅可以对审判机关进行监督,还拥有“大事奏裁、小事立断”的权利。
“三法司”之间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了职权分离、相互牵制的特点。
谏官中国古代官职之一,是对君主的过失直言规劝并使其改正的官吏。
谏官的设置比监官早。
春秋初年齐桓公设大谏,为谏官设置之始。
晋国的中大夫、赵国的左右司过、楚国的左徒,都属于谏官性质。
秦汉时有谏官之设,但是没有专门的谏官机构。
汉代置光禄大夫、太中大夫、谏大夫、中散大夫、议郎等官职,都属光禄勋,掌议论,侍从皇帝,顾问应付。
东汉侍中、中常侍成为正式官称,属少府。
隋朝改侍中为纳言,武则天时增置左、右拾遗与左右补阙。
宋改补阙为司谏,改拾遗为正言,并置谏院,作左右谏议大夫为长官,司谏、正言为其所属。
辽以后,谏官名存实亡,或名实俱亡。
监官:中国古代官职之一,是代表君主监察各级官吏的官吏(耳目)。
秦与西汉设立御史府,首长是御史大夫,御史中丞为辅佐。
在内廷保管档案并督促百官的,称侍御史;出外监察郡县的称监御史。
遇有特别紧急情况的,皇帝临时派遣有诛杀之权的御史,称为绣衣御史,或称绣衣直指。
西汉末年,御史大夫改为大司空,御史府改为御史台,御史中丞为长官,转属少府,成为专门的监察机关,别称宪台。
从此之后,御史为监察官的专称。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中国古代的行政区划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五个时期:萌芽时期(先秦)、郡县制时期(秦、汉)、州制时期(魏晋南北朝、隋)、道(路)制时期(唐、宋)、行省制时期(元、明、清)。
①县:县是中国最早出现的行政区划单位名称,始于春秋初期,最初设置在边地,带有国防作用。
据现有文献记载,最早设县的是西方大国秦。
②郡:现在看到的最早的关于郡的记载见于《国语·晋语》。
晋国公子夷吾对秦公子挚讲,“君实有郡县”。
意思是说,晋国犹如秦国的郡县。
这是鲁僖公九年(前651年)的事,说明秦国在公元前651年即春秋前期已置有“郡”战国时代,七雄争霸,遍地烽火,边地和内地、荒僻地区和富庶地区的差异缩小,而且几个强国不断向外拓展,所以边郡日益增大,地位不断提高。
边地郡大,逐步地在郡下分置数县;内地事多,在数县之上逐步地置郡统辖,渐渐地形成郡统县的两级行政区划。
从秦始皇统一中国,正式确立郡县制为全国统一的行政区划,到魏晋时期实施州制行政区划制度,郡县制经历了秦、汉四百多年。
③州:帝中平元年(184年)爆发黄巾起义,朝廷为有效地镇压各地的农民起义,于中平五年(188年)改刺史为州牧,命朝中九卿任州牧,执掌一州军、政大权,州逐渐成为郡、县以上的一级结构。
于是,全国的行政区划由虚的三级制演变为实的三级制,由郡县制演变为州郡县制。
东汉末,曹操又倡复“九州说”,废幽、并两州,合入冀州;省去司隶校尉部和凉州,并为雍州;弃交州,分入荆、益两州。
全国仅有兖、豫、青、徐、荆、扬、冀、益、雍9州。
汉代的行政区划实行的是郡、国并存的制度。
(2)汉代的县级区划单位的形式多样化,除县以外,还有邑、道、侯国。
(3)汉代的行政区划单位中出现了“州”。
武帝首创行政监察区,在郡、国之上增设十三刺史部,即十三州。
东汉末年,州由虚的行政监察机构变为一级政区实体,开始出现州—郡—县的三级行政区划制度,表明中国的行政区划演进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④道:贞观元年(627年),唐太宗为省并州、郡,主要依山川形势划全国为10道,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733年),由10道变15道。
唐道下辖府、州,府、州下领县。
⑤府:在唐代的行政区划中,不但有唐太宗新开的“道”,还有唐玄宗新开的“府”。
最早设府是在开元元年(713年),玄宗升国都雍州为京兆府,升陪都洛州为河南府。
以后,设置和改置的府增多,成为唐朝行政区划中的一个重要的单位。
综观唐代诸府大致可分为三类:(1)诸京都(包括陆续新建的陪都)和皇帝驻跸之地改置为府,以示不同于常州,如并州改置为太原府,荆州改置为江陵府。
(2)在内地重要地区置都督府。
(3)边地置都护府。
都护之名起自西汉,当时在西域设有都护。
⑥节度使:其名起于魏晋,但仅是一个官衔名称,并无管辖区域。
景云二年(711年),唐以凉州都督充任河西节度使,此名称才确定,并列入正式边疆官制。
安史之乱以后,节度使制被滥用于内地,使这种原为边关的军事制度变成为内地实际的行政区划单位,而且大者连州十数,小者亦兼三、四。
纵观唐朝的行政区划制度,应该说这是中国行政区划沿革史中的一个大变革时期。
唐太宗创立了“道”,唐玄宗把“府”引进行政区划中来,唐睿宗又把节度使变成正式建制;使唐代的行政区划基本上成为三级制,主要是道—府(州)—县。
后期的道—节度使—府(州)—县制,由于道已为虚设,实际上还是三级制。
⑦路:路制起于宋,宋之路也略似唐之道,是仿唐代的道制而置;从字义上说,路和道在许多情况、场合是同义的。
因此,把唐代道制行政区划和宋代路制行政区划归为一个时期,是适宜的。
宋代路下为府、为州。
府虽与州同级,但地位要略高于州。
当时,国都、陪都,皇帝诞生、居住和巡游过的地方,以及地位重要的州,都改置为府,情况与唐朝很相似。
两宋的行政区划中还出现一些新单位——军、监。
军始于唐,当时称军镇,属军事系统,多设在边区,只管军队不管民政。
五代时,军不仅管兵马,也辖有土地、民政,但各军、监皆不辖县;在宋代,军则演变为地方行政区划单位。
监是国家经营的矿冶、铸钱、牧马、制盐等专业性的管理机构,五代初已开始出现,但也在宋代才演变成地方行政区划单位。
宋代的行政区划,最高一级为路;实施的三级制,最基本的是路—州—县;州级单位有府、州、军、监,府地位最高,州次之,军、监更低;县级单位有县、军、监。
⑧省:自元代开始,中国又出现了一种新的行政区划制度,其最高一级的行政区划单位为行省(简称为省),因此称为行省(省)制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