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美好乡村村庄布点规划导则2012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整治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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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整治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六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04•【字号】六政办[2012]121号•【施行日期】2012.1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整治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六政办〔2012〕12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六发〔2012〕16号)精神,进一步发挥农村土地整治在推进美好乡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农村土地整治推进美好乡村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目标要求,在确保耕地质量不下降、数量不减少和农民自愿的前提下,全面推进田、水、路、林、村、矿综合整治,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农业规模经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确保美好乡村建设目标实现。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政府主导,市场推动。
坚持以县区政府(管委)为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统筹整合资源。
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鼓励、引导和规范民间资本参与农村土地整治。
(二)坚持统筹规划,整体推进。
充分发挥全市《土地整治规划》、《村庄布点规划》的引领作用,以基本农田整治为重点,与散乱、废弃、闲置、低效利用的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相结合,整体设计,统筹推进田、水、路、林、村、矿综合整治。
(三)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立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顺应人民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期待,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合理调整村镇建设、产业发展、农田保护、生态涵养等用地布局,统筹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建设美好乡村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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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建设美好乡村的实施意见正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建设美好乡村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3〕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决定》(皖发〔2012〕18号),充分发挥土地整治在美好乡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建设美好乡村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美好乡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实施田、水、路、林、村、矿综合整治,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推进美好乡村建设。
二、基本原则(一)政府主导,市场推动。
坚持市、县(含市、区,下同)政府为主导,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统筹整合各类资源,充分发挥土地整治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二)规划引领,统筹推进。
科学编制各级土地整治规划,注重与相关专业规划有效衔接。
按照因地制宜、集中投入、分批实施的思路,合理安排土地整治项目的规模、布局和时序,防止盲目推进。
(三)尊重民意,保障权益。
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民意,保障农民的决策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
(四)生态优先,彰显特色。
适应农民生产生活方式,保持田园风貌,突出地域和乡村特色,实现土地整治与生态建设和谐统一。
三、主要目标到2016年,完成2000个村庄、3150万亩土地整治任务,其中,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3000万亩、整治农村居民点100万亩、综合治理采煤塌陷区40万亩、恢复治理矿山地质环境10万亩。
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庄布点规划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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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庄布点规划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6.03.01•【字号】•【施行日期】2006.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庄布点规划工作的意见(二○○六年三月)为加快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立足于节约土地资源,优化村庄布局,促进产业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现就全省村庄布点规划工作提出以下若干意见。
一、村庄布点规划的意义近年来,各地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积极加强村庄规划建设和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我省村庄布局分散、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环境脏乱差,“有新房、无新村,有新村、无新貌”的现象仍比较突出,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要求不相适应。
为此,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必须坚持规划先行。
各级政府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村庄布点规划工作的重要意义。
要把科学编制村庄布点规划作为促进村庄适度集聚和土地等资源集约利用的关键措施,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高质量地做好我省新农村建设村庄布点规划工作。
二、村庄布点规划的基本原则编制村庄布点规划,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理念,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坚持改建为主、新建为辅,适度集聚、节约用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严格程序、科学编制的原则,根据镇(乡)总体规划,统筹考虑产业布局、基本农田保护以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科学安排村庄布局,有序开展村庄建设和环境整治,为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风格多样、适宜发展的社会主义新村镇奠定基础。
三、村庄布点规划编制的基本要求我省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条件、民俗风情差异很大,编制村庄布点规划,要从当地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不盲目攀比。
金寨县小南京村美好乡村综合示范区总体规划
![金寨县小南京村美好乡村综合示范区总体规划](https://img.taocdn.com/s3/m/20e03d40011ca300a6c390ff.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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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现状解读
Planning and Analysis
2.1 区位分析 2.2 规划范围 2.3 现状条件分析 2.4 SWOT分析
金寨县
小南京
美好乡村综合示范区总体规划
The Master Plan of JinZhai Xiaonanjing Beautiful Country Comprehensive Demonstration Region
目 录
01 背景研究
1.1 规划背景 1.2 项目缘起 1.3 规划依据 1.4 技术标准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05 总体布局
5.1 布局原则 5.2 总平面图 5.3 空间结构 5.4 功能分区 5.5 道路交通 5.6 景观系统
08 村庄布点规划
8.1 规划总则 8.2 村庄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 8.3 村庄布点规划 8.4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指引 8.5 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指引 8.6 布点建设时序及近期建设 8.7 实施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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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及产业 发展背景
小南京村一直以来未进行过总体规划编制,村庄和产业发展缺乏 规划统一指导,在新的发展时期,小南京村缺乏新的总体规划对其在 宏观层面上进行经济、社会、环境等资源的合理配置,因此急需新的 总体规划指导综合示范区发展。
1.1.3六安市“承东传西 ”战略地位 在长三角产业不断升级与安徽参与泛长三角合作,作为皖江带城市承接东部产 业西移的重要轴心六安市,具有承东传西的重要战略意义,在承接动产西移的同时 迎融中部崛起的黄金机遇。六安不在是一个独立经济体,六安市牵手周边兄弟城市 合肥、淮南、阜阳、巢湖、安庆等,形成一个紧密的跨区域经济合作体系。 六安市域经济发展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轻工业和基础产业,以接受产业扩散为 主。小南京位于金寨县的北部,农业特色明显,是区域农业发展的重点。 1.1.4城乡一体化建设和农民致富的需要 目前,金寨县城乡一体化建设已经在快速推进,但城乡一体化的形成对农村必 须有一个现代农业产业来支撑,对促进规模农业、高效农业的快速发展,让农民变 为产业工人,增加农民收入及城乡一体化发展十分必要。 金寨县小南京村美好乡村综合试验区就在这样紧迫的环境背景和省市县三级政 府领导的重视关怀下孕育而生;它是立足农业综合开发,既要解决农业生产能力提 高、农业产业化经营等问题,又要满足城乡一体化和人们消费水平提高对农业多功 能的要求;他是安徽探索农业综合开发的开发方式、投融资模式、治理措施及综合 效益等,打造国内领先的示范样板,引领全省现代农业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城 乡统筹发展的需求。他是安徽农业综合开发改革的起点,也将是一条探索全国农业 综合开发的创新之路。
美丽乡村建设标准
![美丽乡村建设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46af2dedbe1e650e53ea995f.png)
美丽乡村建设国家标准一、编制背景2012年11月8日,党的十八大召开,在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了“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的任务和目标。
美丽中国的建设重点和难点在于农村。
2013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要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乡村。
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需要;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永续发展的需要;是强化农业基础、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需要;是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需要。
国家财政部、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农业部等相关部委纷纷出台一些措施和政策来推动美丽乡村的建设。
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于2012年发布了《关于开展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12〕12号),开展了以美丽乡村建设等十项主要改革重点的示范试点。
2013年7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作用,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通知》(财农改[2013]3号),决定将美丽乡村建设作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主攻方向,启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
农业部办公厅也于2013年初发布了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的意见(农办科[2013]10号)。
全国各地已全面拉开美丽乡村的建设。
近年来,随着美丽乡村建设的不断推进,涌现出了浙江安吉、福建长泰、贵州余庆等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典型,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农村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但依然存在农村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效率低、管理水平不高、城乡区域差别大等突出问题。
农村作为社会最基层的单元,和城镇相比,整体存在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基础薄弱、农民素质低等劣势,在如何实现“美”的过程中,在建设主体内容、建设技术、运行维护、服务及评价等各个环节上依然缺乏统一的技术指导;普遍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使得美丽乡村的建设成果无法得以有效的巩固和持续发展。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决定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决定](https://img.taocdn.com/s3/m/ae95d694f121dd36a32d82d9.png)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决定【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发文字号】皖发[2012]18号【发布部门】安徽省政府【发布日期】2012.09.10【实施日期】2012.09.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决定(皖发[2012]18号 2012年9月10日)为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的重大部署,扎实推进美好安徽建设,不断提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进一步加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特就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作如下决定。
一、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要求,推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为方略,以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以村庄建设、环境整治和农田整理为突破口,协调推进产业发展和社会管理,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乡村,努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农民幸福生活美好家园。
2.主要目标。
在做好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村庄布点规划修编的基础上,按照“培育中心村、整治自然村、提升特色村”的要求,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
从2013年开始,每年重点培育建设1500个左右中心村,全面推进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周期2年;每年治理改造10000个左右自然村,以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建设周期1年。
到2016年,力争全省40%以上的中心村达到美好乡村建设要求;到2020年,力争全省80%以上的中心村达到美好乡村建设要求。
总体实现以下目标:--生态宜居村庄美。
村庄规划科学合理,农民住房实用美观,中心村道路、电力、供排水、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垃圾污水得到有效处理,村容村貌整洁有序,自然生态保护良好,人居环境明显优化。
--兴业富民生活美。
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农业产业化水平大幅提升,农民就业创业空间不断拓展,收入水平大幅提高,农村公共事业加快发展,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美好乡村建设标准(带省政府文)
![美好乡村建设标准(带省政府文)](https://img.taocdn.com/s3/m/f12ec713650e52ea55189879.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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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垃圾处理
6 . 1 实 施 农 村 清 洁 工 程 , 因 此 制 宜 , 倡 导 “ 户 分 类 、 村 收 集 、 乡 ( 镇 ) 转 运、县(市)集中处理”为主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 圾减量化、资源化与无害化处理工作,实现村庄保洁常态化,逐步推行垃圾分 类收集,提高再生资源化水平。
5.4 道路宜根据实际情况设置 路 灯 , 灯 具 宜 选 用 LED 等 节 能 型 灯 具 。 5.5 室内在浴室等处布置等电 位 接 地 端 子 箱 , 以 保 证 用 电 安 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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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需结合周边电信交换中心 的 位 置 及 主 干 光 缆 的 走 向 确 定 村 庄 光 缆 接 入 模块点的位置及交换设备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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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公共设施
2 . 1 优 化 配 置 教 育 卫 生 资 源 、 积 极 推 进 村 级 公 共 服 务 中 心 建 设 , 健 全 便 民 服务、科技服务、就业指导、文 体 活 动 、 群 众 议 事 等 农 村 公 共 配 套 。
2.2 公益性设施:公共服务中心、小学、幼儿园、文化站、图书室、老年 活动室、卫生所、健身场地、公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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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用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 饮 用 水 卫 生 标 准 》 的 规 定 , 凡 与 生 活 饮 用 水 接触的材料、设备和化学药剂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规 定。
4 . 5 供 水 管 材 应 选 用 P E 等 新 型塑料管或球墨铸铁管,使用年 限较长、陈旧失修或漏水严重的 管道应及时更换。
安徽省美好乡村规划建设(201503省委组织部优秀村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
![安徽省美好乡村规划建设(201503省委组织部优秀村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https://img.taocdn.com/s3/m/8d691be6856a561252d36f5b.png)
2015年3月
一、政策理论基础
二、村庄布点规划
三、美好乡村规划
四、美好乡村建设 五、彰显乡村特色
一、政策理论基础
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城乡统筹、 三农工作协调推进、乡村规划、村 民意愿体现、规划实施
1.乡村规划特点
• • • •
(1)城市、乡村、中心村、自然村概念 (2)城市与乡村区别 (3)相关做法启示 (4)乡村规划应关注要点
(3)现状问题分析
金寨县城乡发展有三个关键问题需要解决:
——县城发展问题:核心是就业稳定性与工业化的关系问题;依赖外围中心城市的工农联动, 对乡村农民收入稳定性波动较大。
——乡村发展问题:核心是农业现代化与生态保护的关系问题、乡村特色保护与现代居民点建 设的关系问题。 —— 层级配置问题:核心是人口聚集、设施布局合理性与城镇化层级配置的关系问题。散居的 农户,既要解决设施便利问题,又要解决投资经济问题,适度集中是基本路径。对于金寨来说,30户 为适度集中的基本单元,聚集块状大约在4平方公里左右为宜。
美好乡村规划建设是“三农”问题中的重要节点, 也是实现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有效手段。
——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美好乡村规划建设是统筹城乡基础设 施、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等化发展的重要 途径,让农村地区的广大农民更多享受到 完善的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 ——实现城乡建设风貌差异化 美好乡村规划建设是注重文化的多元 和历史的传承,不能照搬城市规划建设模 式,而是要突出乡村特色,保持田园风貌, 注重农村文化传承。
金寨县各乡镇距离县城时间距离图
金寨县可开发旅游资源分布图
金寨县公共设施分布图
(4)美好乡村建设具体发展措施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州市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州市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a78de21ce97101f69e3143323968011ca300f7b2.png)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州市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宿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2.02•【字号】宿政发[2013]3号•【施行日期】2013.0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州市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宿政发〔2013〕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宿州市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12-2020年)已经2012年12月29日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宿州市人民政府2013年2月2日宿州市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12-2020年)为指导美好乡村建设,实现“科学规划布局美、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总体目标,根据《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12-~2020年)》和《中共宿州市委、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特制定本规划。
规划范围为宿州市行政辖区,国土面积9787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为2012~2020年,规划近期至2016年,远期至2020年,重大问题展望至2030年。
一、背景和意义(一)现实基础。
宿州市是农业大市,农业资源丰富,区位条件优越。
经过多年的努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积累了丰富经验,潜力和优势正逐步显现,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农民收入构成由单一化向多元化转变,农村改革由单项改革向综合配套改革转变,传统农业正向现代农业加速演进,为宿州市美好乡村建设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
2011年,宿州市户籍人口649万人,常住人口541万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720元。
全市共有行政村1199个,自然村9109个。
宿州市村庄规模较大,分布密度高,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宿州市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阶段,乡村人口逐年减少,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能力不断增强,但存在村庄体系不够稳定、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弱等问题。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建设美好乡村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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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建设美好乡村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发文字号】皖政办[2013]6号【发布部门】安徽省政府【发布日期】2013.02.06【实施日期】2013.02.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建设美好乡村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3〕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决定》(皖发〔2012〕18号),充分发挥土地整治在美好乡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建设美好乡村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美好乡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实施田、水、路、林、村、矿综合整治,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推进美好乡村建设。
二、基本原则(一)政府主导,市场推动。
坚持市、县(含市、区,下同)政府为主导,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统筹整合各类资源,充分发挥土地整治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二)规划引领,统筹推进。
科学编制各级土地整治规划,注重与相关专业规划有效衔接。
按照因地制宜、集中投入、分批实施的思路,合理安排土地整治项目的规模、布局和时序,防止盲目推进。
(三)尊重民意,保障权益。
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民意,保障农民的决策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
(四)生态优先,彰显特色。
适应农民生产生活方式,保持田园风貌,突出。
塘西美好乡村说明书11.19大
![塘西美好乡村说明书11.19大](https://img.taocdn.com/s3/m/c98338e27c1cfad6195fa785.png)
工程名称:合肥市塘西美好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单位: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证书编号:[建]城规编第(081062)甲级院长:陶其中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规划师分管院长:刘玉清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规划师总工程师:张敏高级工程师编制所:规划二所副总工程师、所长:黄闯正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规划师副所长:沈揆工程师副所长:吴亚伟工程师国家注册规划师主任工程师:刘泽海工程师金立薇工程师国家注册规划师审定:张敏审核:黄闯工程负责人:李星银工程师国家注册规划师编制人员:李星银工程师国家注册规划师张超荣工程师赵德水工程师李传贵工程师董炳智工程师王智慧工程师校对:沈揆金立薇前言坚持村民参与规划:9月16日、18日、21日,三次挨家挨户详细调研和征求意见; 9月27日、10月4日、10月8日,多次对松树村、徐岗村及周边地形、住房、林木详细调查。
尊重民意发挥村民理事会积极作用:始终坚持村民参与规划并宣传规划,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在美好乡村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要让村民意识到,美好乡村建设不仅仅是政府的事情,更是老百姓自己的事情,要用自己勤劳的双手来建设美好乡村。
在村领导的组织和动员下,由村民选举产生的村民理事会已经成立,10月14日,项目组向村民理事会汇报规划工作,重点对村庄选址、村庄特色塑造以及各项设施配置做了详细介绍,听取并采纳了理事会40多名成员的意见。
第一部分 村庄总体规划第1章 规划编制背景 (1)1.1安徽美好乡村建设 (1)1.2书记大走访 (4)1.3 住建厅重点推进美好乡村建设 (7)1.4相关规划解读 (8)第2章 规划重点、依据与指导原则 (12)2.1规划重点 (12)2.2规划依据 (13)2.3规划原则 (13)第3章 规划范围与期限 (14)3.1规划范围 (14)3.2规划期限 (14)第4章 现状概况 (14)4.1基本概况 (14)4.2区位交通 (15)4.3历史沿革 (15)4.4自然条件 (15)4.5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16)4.6土地利用现状 (18)4.7村庄建设现状 (20)第5章 发展思路与定位 (24)5.1发展条件分析 (24)5.2发展思路 (26)5.3发展定位 (27)第6章 产业发展规划 (28)6.1产业发展总体策略 (28)6.2农业产业 (30)6.3旅游产业发展 (34)6.4产业布局规划 (35)第7章 村域规划 (37)7.1规模预测 (37)7. 2 村庄拆并意向 (37)7.3村庄道路系统规划 (39)7.4 村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4)7.5 水体整治引导 (43)7.6 绿化林地建设 (45)第8章村落布局特征 (47)8.1村落规模特征 (47)8.2村落布局特征 (48)8.3村落环境特征 (49)第9章中心村建设规划 (51)9.1基地现状 (51)9.2村庄规划布局 (51)9.3各项指标 (52)9.4特色空间塑造 (54)第10章 中心村综合交通规划 (57)10.1道路等级设置 (57)10.2道路设计 (58)第11章 中心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59)11.1公益性设施规划 (59)11.2商业设施规划 (60)第12章中心村基础设施规划 (61)12.1给水工程规划 (61)12.2污水工程规划 (62)12.3雨水工程规划 (62)12.4供电工程规划 (63)12.5通信工程规划 (63)12.6清洁能源工程规划 (65)12.7环卫工程规划 (67)12.8综合防灾规划 (69)第13章 近期建设实施规划 (70)13.1近期建设期限 (70)13.2近期建设发展规模 (70)13.3近期建设原则 (71)13.4近期村庄建设布局 (71)13.5近期重点建设项目及工程 (72)第14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73)14.1建立村级管理职责与工作制度 (73)14.2公益性岗位设置 (73)14.3资金筹措 (74)第二部分 建筑单体设计第1章建筑风貌 (75)1.1江淮民居特征 (75)1.2设计原则 (76)第2章单体设计 (77)2.1户型设计 (77)2.2院落设计 (81)第3章改造提升建议 (83)3.1小学 (83)3.2村委会 (86)第一部分 村庄规划第1章 规划编制背景1.1 安徽美好乡村建设9月13日至14日,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动员大会在芜湖市召开。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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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15•【字号】皖政[2012]37号•【施行日期】2012.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皖政〔2012〕3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安徽省“十二五” 环境保护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安徽省“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也是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安徽的重要时期。
为进一步提高资源环境承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依据《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生态强省战略,制订本规划。
一、环境保护基础(一)“十一五”环境保护成效。
“十一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省在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的同时,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
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率分别为7.36%和6.72%,超额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
大力实施淮河、巢湖流域“十一五”水污染防治规划,开展流域综合整治,淮河干流安徽段总体水质由“十五”末的IV类好转为Ⅲ类,巢湖湖区总体水质由劣V类好转为V类。
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依法取缔、关闭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对水质造成影响的排污口,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逐年上升。
环保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完成总投资达177亿元。
建成污水处理厂92座,新建污水管网5054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规模328.5万吨/日,实现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的目标,全省市县的平均污水处理率由“十五”末的43.9%提高到79%。
建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23座,新增垃圾处理规模约9300吨/日,设市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平均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64%和30%,全面完成“十一五”目标。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管理的通知-建规[2012]1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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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管理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管理的通知(建规〔2012〕100号)各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管理,规范办事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根据《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核准或者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县以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依据应当是经依法批准的城镇体系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或相关专业规划。
相关专项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必须征求本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意见。
二、以下项目可以依据经审查通过的规划选址专题论证报告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未纳入依法批准的城镇体系规划、相关专业规划的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等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因安全、环境保护、卫生、资源分布等原因需要独立选址建设的国家或者省重点建设项目。
各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严格规范上述项目选址的程序及要求。
规划选址专题论证报告应由建设单位委托相应资质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进行编制,并经具有相应资质的城乡规划技术服务机构组织专家进行审查。
独立选址项目,位置在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相关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选址意见书时,必须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意见,经同意后,才能按照规定程序核发选址意见书;独立选址项目位置在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相关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选址意见书时,必须征求设区的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意见,经同意后按照规定程序核发选址意见书。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二五”农村扶贫开发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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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二五”农村扶贫开发规划纲要的通知【法规类别】农业管理【发文字号】皖政办[2012]16号【发布部门】安徽省政府【发布日期】2012.03.16【实施日期】2012.03.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二五”农村扶贫开发规划纲要的通知(皖政办〔2012〕1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安徽省“十二五”农村扶贫开发规划纲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安徽省“十二五”农村扶贫开发规划纲要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缩小发展差距,加快贫困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步伐,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1〕10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皖发〔2012〕3号)和《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十一五”主要成就及“十二五”面临的形势“十一五”,全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以整村推进、“雨露计划”、产业扶贫、以工代赈和社会扶贫为重点,累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7.4亿元(中央财政发展资金24.5亿元、以工代赈资金9.69亿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24亿元)、扶贫贷款29.8亿元,着力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增加扶贫对象收入,提高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扶贫事业取得巨大成就。
--低收入人口数量大幅下降。
由2005年底的384万人,降至2010年底的209.33万人,5年减少174.67万人。
--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新建和改扩建乡村道路1.32万公里,实施农田改造62.15万亩,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208.82万亩,造林绿化42.92万亩,解决和改善了142.81万人和95.46万头大牲畜的饮水困难。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新型城镇化“11221”工程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新型城镇化“11221”工程实施](https://img.taocdn.com/s3/m/d97227f0ce2f0066f533229d.png)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新型城镇化“11221”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发文字号】皖政办[2012]46号【发布部门】安徽省政府【发布日期】2012.05.22【实施日期】2012.05.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新型城镇化“11221”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2〕4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安徽省新型城镇化“11221”工程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安徽省新型城镇化“11221”工程实施方案《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意见》(皖发〔2011〕27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十二五”时期,重点组织实施“11221”工程,推动合肥市建设成为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性特大城市,建设以芜湖市为中心的滨江城市组群,发展20个以上县级中等城市,培育200个左右中心镇,实施万村规划综合整治工程。
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推进实施新型城镇化“11221”工程,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方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工业化城镇化双轮驱动,按照产城融合、协调发展、分类指导、生态宜居、彰显文化的基本原则,把培育壮大中心城市摆在优先位置,积极发展中小城市,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着力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文明水平,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和区域协调发展。
二、主要目标--做大做强中心城市。
结合近期建设规划,在设区市中心城区全面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开展产业园区、城市新区、特色街区建设,大力实施棚户区、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加快建设绿道、绿地、绿色建筑,不断提升承载能力,改善人居环境。
到2015年,合肥市区域性特大城市、以芜湖市为中心的滨江城市组群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其他设区市中心城区主要设施指标和环境指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创建一批人居环境奖。
美丽乡村建设标准
![美丽乡村建设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14a86fb369eae009591bec9c.png)
美丽乡村建设国家标准一、编制背景2012年11月8日,党的十八大召开,在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了“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的任务和目标。
美丽中国的建设重点和难点在于农村。
2013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要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乡村。
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需要;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永续发展的需要;是强化农业基础、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需要;是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需要。
国家财政部、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农业部等相关部委纷纷出台一些措施和政策来推动美丽乡村的建设。
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于2012年发布了《关于开展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12〕12号),开展了以美丽乡村建设等十项主要改革重点的示范试点。
2013年7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作用,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通知》(财农改[2013]3号),决定将美丽乡村建设作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主攻方向,启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
农业部办公厅也于2013年初发布了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的意见〔农办科[2013]10号〕。
全国各地已全面拉开美丽乡村的建设。
近年来,随着美丽乡村建设的不断推进,涌现出了浙江安吉、福建长泰、贵州余庆等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典型,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农村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但依然存在农村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效率低、管理水平不高、城乡区域差异大等突出问题。
农村作为社会最基层的单元,与城镇相比,整体存在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基础薄弱、农民素质低等劣势,在如何实现“美”的过程中,在建设主体内容、建设技术、运行维护、服务及评价等各个环节上依然缺乏统一的技术指导;普遍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使得美丽乡村的建设成果无法得以有效的稳固和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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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村庄布点规划导则
第一章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决定》精神,推进实施《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12—2020年)》,指导县(市、区)村庄布点规划的编制,制定《安徽省村庄布点规划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1.2基本任务
县(市、区)村庄布点规划(以下简称村庄布点规划)的任务是落实县(市、区)中心村布点,明确自然村数量,并分配到镇(乡)。
中心村数量多、行政区域面积大的县(市、区)可以在村庄布点规划中只明确各镇(乡)中心村、自然村数量,在镇(乡)村庄体系规划中明确中心村、自然村布点。
1.3适用范围
《导则》适用于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区域上的村庄布点规划。
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内的村庄建设,应遵守城市、镇总体规划。
1.4规划原则
坚持保护与发展相结合。
充分考虑自然生态环境等本底要素,将生态、历史文化遗存等保护内容列入布点规划。
同时,加强耕地保护,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生产生活需求,科学编制村庄布点规划。
坚持引导与控制相结合。
充分考虑丘陵、山区、平原、水网等不同自然地理条件、地域特征及产业发展需求,选择适宜地段引导建设,对重要生态地段的村庄进行有效控制,避让灾害易发地段。
坚持近期与长远相结合。
兼顾现实需要,考虑长远发展,分步实施村庄布点规划。
1.5规划依据
(1)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12—2020年);
(2)城市、县城、镇总体规划;
(3)市、县国民经济与“十二五”社会发展规划;
(4)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5)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与标准等。
1.6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2-2020年,规划近期至2016年,远期至2020年。
第二章村庄体系规划
2.1 村庄分级
中心村为乡村基本服务单元,原则上每个行政村1个。
自然村为乡村基层单元。
2.2乡村人口预测
分析自然条件、资源基础和发展潜力,提出县(市、区)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确定县(市、区)域发展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分析城乡人口转移趋势和流向,预测县(市、区)域、各乡镇乡村人口规模。
乡村人口规模是指规划期末的常住乡村人口,并结合实际情况适当考虑人口迁移因素。
乡村人口规模是配置村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主要依据。
旅游型村庄要合理考虑持续性旅游人口。
2.3村庄体系
2.3.1数量分布
依据乡村人口预测,确定县(市、区)域中心村、自然村数量;结合各乡镇乡村人口分布,明确各乡镇中心村、自然村数量分布。
其中,县(市、区)域中心村数量依据《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12—2020年)》确定。
2.3.2规模确定
依据县(市、区)域人口及村庄分布特点,确定适用于本县(市、区)域的中心村服务规模、集聚规模、自然村规模。
第三章村庄布点规划
3.1中心村布点原则
中心村应选择人口较多、经济基础较好,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较完善,交通较便捷,用地条件较好或耕地资源较丰富,有利于生态保育和环境保护的村庄。
中心村应与城镇和其他村庄有一定的间距,在合理半径内可利用现有的设施服务周边村庄。
确定的中心村应规划为村两委驻地,按标准建设服务设施,吸引人口向中心村集聚。
中心村的人口规模应根据经济基础、区位差异、地形地貌等情况确定。
中心村平均服务常住人口可基本按:皖北片区3000人左右,皖中及沿江片区2000人左右,皖西片区1500人左右,皖南片区1000人左右。
中心村集聚人口规模可基本按:皖北片区不少于1000人,皖中、沿江片区不少于500人,皖西、皖南片区不少于200人。
3.2自然村保留原则
自然村为因地制宜保留的居住单元,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以满足农民意愿为前提,正确处理村庄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的关系。
保留自然村规模可基本按:皖北片区不少于400人,皖中、沿江片区不少于200人,皖西、皖南片区不少于100人。
丘陵山区、水网地区等地形地貌特殊的地区应按照有利农业生产、方便农民、提高居住环境质量的原则,因地制宜合理确定自然村保留规模。
3.3中心村功能定位
依据县(市、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条件、村庄主导产业及现状资源条件,明确各中心村功能定位和发展指引。
3.4中心村建设模式
提出中心村建设与整治的原则要求和分类管理措施,重点从空间格局、景观环境、建筑风貌等方面提出村容村貌建设的整体要求。
按照改造扩建型、旧村整治型、特色保护型和拆迁新建型四类,明确中心村建设方式,分别采取相应的规划对策。
3.5乡村生态环境保护
村庄选址应注意保护耕地、节约用地,对空心村、废弃地及时进行治理或复垦。
注重与基本农田保护区协调,推进农业规模经营和基础设施建设。
对生态湿地、珍稀野生物种及其生活环境、主要湖泊、水源地和其它生态敏感区等划定保护范围,制定保护措施,控制建设活动。
充分考虑环境容量,科学规划实施乡村游憩空间开发,合理发展休闲观光农业。
第四章村庄设施规划
4.1基本配套设施
对中心村、自然村分别配套不同标准的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
中心村配置“11+4”。
11项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小学、幼儿园、卫生所、文化站、图书室、乡村金融服务网点、邮政所、农资店、便民超市、农贸市场、公共服务中心(村两委及提供便民服务、科技服务、就业服务、警务等服务的场所);4项基础设施即公交站、垃圾收集点、污水处理设施、公厕。
自然村配置“2+1”。
2项公共服务包括健身活动场地、便民超市。
1项基础设施即垃圾收集点。
旅游等特殊类型的村庄根据功能需要,合理配置其他各类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
4.2基础设施规划
4.2.1道路交通
应根据城市、县城、镇总体规划确定的道路路网,综合考虑规划村庄与城镇及相邻村庄之间的联系,细化乡村道路规划。
4.2.2给水工程
应明确中心村水源、供水方式。
适时推行区域供水。
4.2.3排水工程
应明确中心村排水体系、污水处理方式。
4.2.4供电工程
应根据城市、县城、镇总体规划确定的电力设施布局,控制高压走廊通道,
确定中心村供电电源。
4.2.5电信工程
应结合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预留邮政服务网点、电信设施的布点,相对集中建设。
4.2.6广电工程
应根据村庄建设的要求,实现有线电视、广播网络全覆盖。
4.2.7能源利用
应明确中心村燃气气源、种类、供气方式,鼓励使用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采用管道气的要明确调压站位置、规模等。
4.2.8环境卫生设施
应按照“村收集、镇(乡)转运、县处理”乡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的要求,合理确定垃圾集中收集设施和中转站位置。
第五章成果要求
5.1成果内容
村庄布点规划的规划成果包括文字和图纸。
文字应当简明扼要、含义清晰、定量准确。
图纸内容应与文字说明表达一致。
5.2主要图纸
村庄布点规划应出具的规划图纸和内容如表5.2所示。
表5.2 规划图纸名称和内容
第六章附则
6.1 本导则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6.2 本导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