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突发事故(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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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AQ-BH-06921
( 应急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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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突发事故(事件)应急
处置预案
Emergency response plan for civil air defense projects
人防工程突发事故(事件)应急处置预
案
备注:应急预案明确了应急救援的范围和体系,有利于做出及时的应急响应,当发生超过应急能力的重大事故时,便于与应急部门的协调,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
1、总则
1.1目的
为保证人防工程施工、防火、防疫、防汛、治安等安全,充分发挥人防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国务院《省(市、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财政部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青岛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岛区)人民防空工程规划建设维护暂行办法》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岛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工作原则
1.3.1人防工程突发事故(事件)的应急处理在区政府领导下,由区级人防部门承担,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区卫生、电力、城建、城管、宣传等相关部门配合工作。
1.3.2处理人防工程突发事故(事件)实行统一指挥、资源共享、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快速高效的原则。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岛区)人防工程在施工和平时使用中发生的突发事故(事件)的处置。
1.5启动预案的条件
一般或较大人防工程突发事故(事件)发生后,由区按本级处
理突发工作预案进行处置,并报告区指挥部。
重大事故(事件)发生后,根据总指挥的指示立即启动该预案并向青岛市人防工程突发事故(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
一般事故:无人员伤亡,未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和人民群众正常生活。
较大事故:受伤人员不超过10人,无人员伤亡,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和人民群众正常生活。
重大事故:受伤人员超过10人或有人员伤亡,严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和人民群众正常生活,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2.1.1设立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岛区)人防工程突发事故(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区人防办主任担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人防办,由区人防办分管主任任办公室主任。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区卫生、电力、城建、城管、宣传
等有关部门为指挥部成员单位。
2.1.2指挥部办公室由区人防办各处室和人防系统有关单位组成,下设综合联络组、工程抢险组、现场保卫组、通信保障组、和物资保障组。
2.2职责
2.2.1区人防工程突发事故(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实施人防工程突发事故(事件)处置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决定是否启动人防工程突发事故(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2.2.2指挥部办公室(区人防办):负责人防工程突发事故(事件)的预防预警、险情信息及日常管理工作和值勤工作,负责向指挥部提出启动突发事故(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建议。区人防办具体负责本辖区职责范围内人防工程险情的排查、监控及突发事故(事件)处置的专业勤务工作。
2.2.3公安部门:负责维护人防工程突发事故(事件)现场的社会秩序工作,根据指挥部的指示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负责人防工程突发事故(事件)现场及周边交通的管制,保证抢险车辆的顺利
通行。负责人防工程突发火灾时的消防救助工作。
2.2.4卫生部门:负责人防工程突发事故(事件)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
2.2.5供电部门:负责保障人防工程突发事故(事件)抢险的电力供应保障,并对漏电险情进行排除。
2.2.6建设部门:负责人防工程突发事故(事件)时地面在建建筑工程的险情处置工作。
2.2.7市政公用部门:负责协助处理较严重人防工程突发险情的市政道路、供排水设施的抢险、抢修工作。
2.2.8宣传部门:负责人防工程突发事故(事件)的宣传报道。
2.3组织机构示意
2.3.1人防工程突发事故(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机构组成示意
青岛经技术开发区(黄岛区)人防工程突发事故(事件)
应急处置指挥部
总指挥:分管副区长
青岛经技术开发区(黄岛区)人民政府
指挥部办公室
区人防办
市公安局黄岛分局
区城市建设局
区卫生局
区供电公司
市政公用部门
区委宣传部
2.3.2人防工程突发事故(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组成示意
指挥部办公室(区人防办)
综合联络组
工程抢险组
现场保卫组
通信保障组
物资保障组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
人防工程施工、坍塌、倒灌、火灾和疫情突发事故(事件),由各区及工程施工单位、使用单位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报告为主要监测信息来源,气象、海洋、地质、地震等灾害预警为辅助信息。
人防工程中发生的暴力犯罪和恐怖活动突发事件,以事件发生地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报警为主要监测信息。
3.2报告
值班人员接到报警后立即向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报告,指挥部办公室迅速向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并根据总指挥的指示向各成员单位通报信息。
3.3预警预防行动与措施
预警信息发布后,指挥部成员单位应采取相应措施,做好参与应急行动的准备工作,并建立24小时通信联系,组织救援力量值班待命。
4、应急响应与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