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突发事故(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号:AQ-BH-06921

( 应急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人防工程突发事故(事件)应急

处置预案

Emergency response plan for civil air defense projects

人防工程突发事故(事件)应急处置预

备注:应急预案明确了应急救援的范围和体系,有利于做出及时的应急响应,当发生超过应急能力的重大事故时,便于与应急部门的协调,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

1、总则

1.1目的

为保证人防工程施工、防火、防疫、防汛、治安等安全,充分发挥人防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国务院《省(市、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财政部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青岛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岛区)人民防空工程规划建设维护暂行办法》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岛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工作原则

1.3.1人防工程突发事故(事件)的应急处理在区政府领导下,由区级人防部门承担,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区卫生、电力、城建、城管、宣传等相关部门配合工作。

1.3.2处理人防工程突发事故(事件)实行统一指挥、资源共享、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快速高效的原则。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岛区)人防工程在施工和平时使用中发生的突发事故(事件)的处置。

1.5启动预案的条件

一般或较大人防工程突发事故(事件)发生后,由区按本级处

理突发工作预案进行处置,并报告区指挥部。

重大事故(事件)发生后,根据总指挥的指示立即启动该预案并向青岛市人防工程突发事故(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

一般事故:无人员伤亡,未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和人民群众正常生活。

较大事故:受伤人员不超过10人,无人员伤亡,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和人民群众正常生活。

重大事故:受伤人员超过10人或有人员伤亡,严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和人民群众正常生活,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2.1.1设立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岛区)人防工程突发事故(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区人防办主任担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人防办,由区人防办分管主任任办公室主任。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区卫生、电力、城建、城管、宣传

等有关部门为指挥部成员单位。

2.1.2指挥部办公室由区人防办各处室和人防系统有关单位组成,下设综合联络组、工程抢险组、现场保卫组、通信保障组、和物资保障组。

2.2职责

2.2.1区人防工程突发事故(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实施人防工程突发事故(事件)处置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决定是否启动人防工程突发事故(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2.2.2指挥部办公室(区人防办):负责人防工程突发事故(事件)的预防预警、险情信息及日常管理工作和值勤工作,负责向指挥部提出启动突发事故(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建议。区人防办具体负责本辖区职责范围内人防工程险情的排查、监控及突发事故(事件)处置的专业勤务工作。

2.2.3公安部门:负责维护人防工程突发事故(事件)现场的社会秩序工作,根据指挥部的指示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负责人防工程突发事故(事件)现场及周边交通的管制,保证抢险车辆的顺利

通行。负责人防工程突发火灾时的消防救助工作。

2.2.4卫生部门:负责人防工程突发事故(事件)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

2.2.5供电部门:负责保障人防工程突发事故(事件)抢险的电力供应保障,并对漏电险情进行排除。

2.2.6建设部门:负责人防工程突发事故(事件)时地面在建建筑工程的险情处置工作。

2.2.7市政公用部门:负责协助处理较严重人防工程突发险情的市政道路、供排水设施的抢险、抢修工作。

2.2.8宣传部门:负责人防工程突发事故(事件)的宣传报道。

2.3组织机构示意

2.3.1人防工程突发事故(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机构组成示意

青岛经技术开发区(黄岛区)人防工程突发事故(事件)

应急处置指挥部

总指挥:分管副区长

青岛经技术开发区(黄岛区)人民政府

指挥部办公室

区人防办

市公安局黄岛分局

区城市建设局

区卫生局

区供电公司

市政公用部门

区委宣传部

2.3.2人防工程突发事故(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组成示意

指挥部办公室(区人防办)

综合联络组

工程抢险组

现场保卫组

通信保障组

物资保障组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

人防工程施工、坍塌、倒灌、火灾和疫情突发事故(事件),由各区及工程施工单位、使用单位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报告为主要监测信息来源,气象、海洋、地质、地震等灾害预警为辅助信息。

人防工程中发生的暴力犯罪和恐怖活动突发事件,以事件发生地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报警为主要监测信息。

3.2报告

值班人员接到报警后立即向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报告,指挥部办公室迅速向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并根据总指挥的指示向各成员单位通报信息。

3.3预警预防行动与措施

预警信息发布后,指挥部成员单位应采取相应措施,做好参与应急行动的准备工作,并建立24小时通信联系,组织救援力量值班待命。

4、应急响应与处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