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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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药品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遏制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被不法分子用于提取毒品。根据市局、县禁毒办的统一部署,*县开展了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现将整治行动总结如下: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织药品零售企业签订药品安全承诺书,使企业认清当前我国的毒品形势,了解违规销售可能带来的社会危害和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和守法经营的自律意识。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及时修订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经营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局、公安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和《浙江省公安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的通知》规定;医疗机构建立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使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销售和使用行动,防止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失。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督导。在全面加强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基础上,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为重点品种,以流通环节为重点环节,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有无按规定查验、登记购买者身份证;有无从严控制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单次零售数量,除处方药按处方剂量销售外,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有无设置专柜由专人管理、专册登记,登记内容是否包括药品名

称、规格、销售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销售日期、营业员姓名;有无在店堂内悬挂张贴有关提醒标识、标语。本次专项整治共出动检查人员264人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66家次。从检查情况看,各企业及时修订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制度,制作了有关提示标语,并悬挂于店堂,设立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专柜,专账登记,单次销售不超过两个最小包装。一家企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时未核实并登记购买者身份证,或者登记的身份证不实;一家企业未凭处方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处方药,三是部门联合,加强培训。多次与公安局缉毒大队联系,提供涉药单位名单,协助公安局制定备案表格,帮助公安发放宣传材料。并于10月份召集药店的负责人和质量管理员,参加我局和县公安局联合举办的含麻黄碱类药品管理的培训。

四是营造氛围,加强宣传。加强与各级媒体的沟通协调,通过网站、微博、短信、报纸、QQ互动群等多种媒体,多渠道宣传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销售新规定,向老百姓普及购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需凭身份证,单次购买不超过2盒等知识。同时拓宽群众投诉举报途径,进一步加强社会举报投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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