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文稿层次序号使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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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文稿层次序号使用规范
一、区分两种体例的层次序号
根据国家标准等相关规定,中文文稿的层次序号有两种体例:
1.科技类文稿的层次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加下圆点相隔(即圆点加在数字的右下角),最后数字后面不加标点,如“1”“1.1”“1.1.1”……。
2.人文类文稿一般沿用公文的层次序号,即第一层用“一、”,第二层用“(一)”,第三层用“1.”,第四层用“(1)”。(不过,现在有些刊物的人文类文稿也采用科技类文稿的层次序号,亦即两种体例的层次序号均可使用。但一般情况下人文类文稿还是不要科技类文稿的层次序号为好。)
在一部书稿中,当章、节改为“章号?节号”的形式(如第三章写为“3”,第三章第二节写为“3.2”)表达时,允许在其下的层次采用“一、”、“(一)”、“1.”……的序号。除此之外,这两种体例的层次序号均不允许混用。
二、科技类文稿层次序号的规范写法
科技类文稿的层次不宜过多,通常不应超过4级,即:
第1级──1
第2级──1.1
第3级──1.1.1
第4级──1.1.1.1
序号应左顶格书写。有标题时,在序号后空一字距写标题,另起一行写具体内容;没有标题时,在序号后空一字距再写具体内容。
层次标题力求简短,一般不要超过15个字,标题末不用标点符号。
三、人文类文稿层次序号的规范写法
人文类文稿的层次一般也不应超过4级:
第一层用“一”后加“、”,而非“,”或“.”;
第二层用“(一)”,括号后面(不加任何符号)不能再加“、”或“,”;
第三层用“1.”,那个小黑点要到“插入”菜单里“特殊符号”中的“标点符号”去找,不能用键盘上的小数点,更不能图省事而用顿号“、”;
第四层用“(1)”,括号后面(不加任何符号)不能再加“、”或“,”。
若文中还有更小的层次,则用“①”这种层次序号。
人文类文稿层次序号应左起空2格书写。“一、”“(一)”“1.”这三个层次应与标题独占一行,标题末不用标点符号。
四、注意层次序号表达规范的其他细节
(1)人文类文稿若层次较少,可省略“(一)”而直接用“1.”作为第二层次,这样层次感更明显。若层次标题不必独占一行或者该层次没有标题,应直接使用“(1)”这种层次序号而省略掉中间的层次序号。
(2)科技类文稿的各层次内部,若再需要分点叙述时,可用“(1)”这种层次序号;更小的层次则用“①”这种层次序号。
(3)不管是人文类文稿还是科技类文稿,“(1)”这种层次序号之后是本段标题的,标题末用句号或冒号或空一字,其后接写正文,不另起一段。如果没有本段标题,则序号之后直接写正文。
“①”这种层次序号必须共用于同一段中,即“①……②……(4)不管是人文类文稿还是科技类文稿,
③……”必须同为一段,不能分成数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