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吊装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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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吊装安全施工方案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
(3)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
(4)梧贵高速第三合同段施工组织设计
(5)梧贵高速第三合同段施工图纸
(6)起重机使用说明书
二、工程概况
梧贵高速公路第三合同段位于贵港市境内,工程起点为平南县大新镇横塘冲北,桩号为K81+500,终点为桂平市石龙镇老彭村北,桩号为
K143+841.921,主线全长:62.341Km。全线设互通式立交4个,分别为平南互通、社坡互通、桂平互通和蒙圩互通。有连接线4条,分别为平南连接线、社坡连接线、桂平连接线及蒙圩连接线。路线所经地区处于广西东部低山丘陵地区,该区地质历史上经过多次地质构造运动,构造行迹错综复杂。路线所经地区位于北回归线南侧,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夏秋炎热,冬春较冷。夏季偶有台风侵入,台风侵袭时大量降雨,常造成洪涝灾害,主要发生在6~8月。该地区位于灵山地震中心北东向约100公里,地震活动频繁,但震级一般不大。
三、危险源与相关控制措施
1、防止起重机事故措施
⑴起重机的行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地下墓坑和松软土层要进行处理。必要时,需要铺设木头或路基箱。起重机不得停置在斜坡上工作。
⑵应尽量避免超载吊装。在某些情况下难以避免时应采取措施,如:在起重机吊杆上拉缆风绳或在其尾部增加平衡重等。起重增加平衡重以后,卸载或空载时,吊杆必须落到水平线夹角60度以内,操作时应缓慢进行。
⑶禁止斜吊。所谓斜吊,是指要起吊的重物不在起重机重臂顶的正下方,因而当将捆绑重物的吊索挂上吊钩后,吊钩滑车组不与地面垂直,而与水平线成一定夹角。斜吊还会使重物在离开地面以后发生快速摆动,可能碰伤人或碰撞其他物体。
⑷起重机应该避免带载行走,如需做短距离带载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70%,构件离地不得大于50厘米,并将构件转移至正上方,拉好溜绳,控制构件摆动。
⑸双机抬吊时,要根据起重机的起重能力进行合理的负荷分配各单机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载荷的80%,并在操作时要统一指挥,互相密切配合。在整个抬吊过程中,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车组应基本保持垂直状态。
⑹绑扎构件的吊索要经过计算,绑扎方法应正确牢靠。所有起重工具应定期检查。
⑺不吊重量不明的重大构件或设备
⑻禁止在6级风的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⑼起重吊装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起重机驾驶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驾驶员应听从指挥,当信号不清楚或错误时,驾驶员可拒绝执行。
⑽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空中,作业中遇突发事故,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进行检修。
⑾起重机的吊钩和吊环严禁补焊,当吊钩和吊环表面有裂纹、严重磨损或危险断面有永久变形时应予以更换。
2、防高处坠落措施
⑴操作人员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安全带绳端的钩环挂于高处,而人在低处操作。
⑵在高处使用撬棍时,人要立稳,如附近有脚手架或已安装好的构件,应一手辅助,一手操作。撬棍插进深度要适宜,如果撬动距离较大,则应逐步撬动,不宜急于求成。
⑶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的时候,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作业处和构件上有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对高墩进行高处作业,事先应有避雷措施。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天气,不得从事露天高处吊装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⑷等高用的梯子必须牢固。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度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0毫米为宜,不得有缺档。
⑸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一处,并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⑹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作。梯宽不应大于500毫米,支撑应采用不小于∟70×60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米的扶手。
⑺操作人员在脚手板上通行时,应思想集中,防止踏上挑头板。
3、防止高处落物伤人措施
⑴地面操作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帽。
⑵高处操作人员使用的工具、零配件等,应放在随身佩带的工具袋内,不可随意向下丢掷。
⑶在高处使用气割或者电焊切割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火花落下伤人。
⑷地面操作人员,应尽量避免在高空作业面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过,也不得在起重机的起重臂或正在吊装的构件下停留或通过。
⑸构件安装后,必须检查连接质量,只有连接确实安全可靠,才能松钩或拆除临时固定工具。
⑹设置吊装禁区,禁止与吊装作业无关的人员入内。
三、施工要求
1、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并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2、起重机启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⑵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⑶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⑷各连接件无松动;
⑸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3、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撑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4、作业中严禁搬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者正后方可进行作业。
5、应根据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调整起重臂和仰角,并应估计吊索和重物的本身高度,留出适当空间。
6、起重臂伸缩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报警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7、起重臂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进行调整,消除不正常以后,方可作业。
8、起重臂伸出以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以后,变幅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