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二建《法规》重要知识点归纳-二建法规知识点总结

合集下载

2020年二级建造师《法规》重要知识点汇总(推荐)

2020年二级建造师《法规》重要知识点汇总(推荐)

2020年二级建造师《法规》重要知识点汇总P2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5)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6)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7)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P6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依法成立:2.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以其金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4. 有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P6~7①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

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②非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③ 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

P8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项目经理部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任务,则应由施工企业承担适约责任:项目经理签字的材料款,如果不按时支付,材料供应商应当以施工企业为被告提起诉讼。

&P9代理具有如下的法律特征:(一)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二)代理人一般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三)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四)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总结: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P10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P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法失民事行为能力:(4)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P13表见代理对本人产生有权代理的效力(表见代理:无权、有.效)P16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2020年二级建造师《法规》重点重点知识汇总

2020年二级建造师《法规》重点重点知识汇总
无需批准,公布生效
备案主体 -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国务院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国务院 国务院
国务院+本级人大常 委会
法的纵向冲突(上位法高于下位法) 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法的横向冲突(不存在上下位关系)P5
同一机关制定
新的与旧的冲突 特别的与一般的冲突 新的与旧的特别冲突
委会 自治区人大 自治州、自治县人大
公布方式
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 总理签署国务院令 大会主席团、常委会发布 地方人大常委会发布 自治区、州、县人大常务
委员会发布
国务院各部委
部门首长签署命令
省、自治区、直辖市、 省长、市长签署命令
设区的市政法
批准主体
无需批准,公布生效
省级人大及常委会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批准 省级人大及常委会批准
核准注册日
展期规定 不予展期
不予展期
可以展期

类别
作者
著作权归属
示例

单位作品
单位
完全归单位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权 第一类职务作品 第二类职务作品
职工
归作者[作者所在单位有有限使用权] 作者有署名权,其他权利归作者所在单位
①主要利用了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 ②由单位承担责任的,是第二类职务作品
委托作品
受托人 通过合同约定,无约定,推定为归受托人
地方法规 XX 地方 XX 条例
自治条例、 XX 地方 XX 条例
单行条例
XX 规定、办法、实 部门规章
施细则
地方政府 XX 地方 XX 规定、
规章
办法、实施细则

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归纳

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归纳

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归纳一、建设工程法规概述建设工程法规是指监督和管理建设工程活动的法规和规章,是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的重要依据。

建设工程法规主要包括施工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二级建造师应严格遵守建设工程法规,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法规,主要内容包括质量管理体系、工程质量标准、监督检验等方面的规定。

二级建造师在施工过程中需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三、《建筑工程质量条例》《建筑工程质量条例》是针对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定的法规,主要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质量监督管理等内容。

二级建造师需深入了解《建筑工程质量条例》的相关条款,保证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相关知识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是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

二级建造师应对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相关法规有深入的了解和掌握,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做好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五、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要点建设工程合同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的重要依据,合同范本、签订、履约等环节都需要遵守相应的法规。

二级建造师在签署建设工程合同时应谨慎,明确各项条款,确保双方权益。

六、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是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二级建造师需了解《建设工程监理规定》,合理分工,明确监理职责,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要点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二级建造师应掌握相关法规,如《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合理规划施工方案,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

以上是关于二级建造师需要掌握的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重点归纳,二级建造师在工作中需深入了解并严格遵守相关法规,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建《法律法规》必备知识点速记

二建《法律法规》必备知识点速记

二建《法律法规》必备知识点速记
一、法律:
1、法律的基本概念:法律是指国家机关制定并实施的有关维护国家、保障公民正当权益、保持社会公共秩序的规则,它们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
并由国家司法机关实施的。

2、法律的类型:法律可以分为行政法、刑法、民法、经济法、宪法、司法解释和司法裁定等。

3、行政法:行政法是指政府机关以行政权力制定的规章、令、条例等,以调整行政管理关系,保护行政秩序和公共利益的规则。

4、刑法:刑法是指国家机关制定并实施的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护
人民合法权益的法律规定。

5、民法:民法是指规定国家居民及其它组织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
律规定,其中包括以个人利益为基础的私法规定,以及以公共利益为基础
的社会法规定。

6、经济法:经济法是指国家机关制定并实施的有关社会经济活动的
行政法律、民法规定,以及有关市场参与主体权利义务的规定。

7、宪法:宪法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最高法律,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其贯彻的基本原则和总则为全国的立法活动和司法活动奠定了基础。

8、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是指经国家司法机关认定、审查后,用以解
释法律规定的有关文件,其内容具有法律效力。

2020年二建《法规》考前必背知识点(20200722191014)

2020年二建《法规》考前必背知识点(20200722191014)

2020年二建《法规》考前必背知识点第一章建造帅管理制度第一节建造帅管理制度一、注册管理概念:注册建造师1、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按规定注册取得注册职业证书和职业印章,的专业技术人员2、未取得注册职业证书的职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言下之意: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一定需要建造帅担任)相关考题1、下列有关建筑帅执业的行为中,合乎我国有关管理规定的是(C)A、李某参加了建造帅执业资格考试,在得知考试成绩通过后即以建造师的名义在某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B、王某从事项目管理工作多年,并以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经所在单位同意,以建造师的名义在当地的一个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

C、陈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没有通过,但其单位急需用人,仍然聘任其为小型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

D、吴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虽然没有通过,但其单位因急需用人仍然以建造师的名义聘任其为某工程的项目经理。

2、取得建造帅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的前提规定(B )A、备案8注册C、审批D、认证3、万某2006年9月参加全国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假如他成绩合格,就可以(C )A、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B、通过注册取得建造帅执业资格证书。

C、取得建造帅执业资格证书,通过注册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D>取得建造帅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

(一)注册申请注册的受理.审枇.核发方:省.自治区:百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核发证书后3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例题:张某受聘丁上海闵行区某工程施工单位,2006年1月在上海浦东新区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2007年4月在江苏南通某项目工作期间,获悉其建造师考试合格,并已取得资格证书。

张某所在工作单位工商注册在上海奉贤。

则张某(D )A、可以自行向南通市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B、因当通过其所在单位向上海事或江苏省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2020二建法规必备知识点速记

2020二建法规必备知识点速记

2020 年二建《法律法规》必备知识点速记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要式法律行为:要式法律行为指法律规定应当采用特定形式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通则》第 56 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法律规定是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例如,根据《合同法》第 270 条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因此,订立建设工程合同的行为,属于要式法律行为。

不要式法律行为:不要式法律行为指法律没有规定特定形式,采用书面、口头或其他任何形式均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法》第 197 条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 这个条款规定了自然入之间的借款属于不要式法律行为,有没有书面形式的合同均可。

而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则属于要式法律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1.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确认的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自然人只有具备了民事权利能力,才能参加民事活动。

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指的是行为人内心的效果意思与表示意思一致。

也即不存在认识错误、欺诈、胁迫等外在因素而使得表示意思与效果意思不一致。

但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行为也不是必然的无效行为,因其导致意思不真实的原因不同,可能会发生无效或者被敞销的法律后果。

3.行为内容合法:行为内容合法表现为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

4.行为形式合法: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也就是行为人道行意思表示的形式。

凡属要式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采闲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才为合法,而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则当事人在法律允许范围选择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皆为合法。

代理制度:代理的含义:代理是代理人于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建法规知识点总结

二建法规知识点总结

二建法规知识点总结【二建法规知识点总结】一、建筑工程施工法规知识点总结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涉及内容:建筑工程的范围和定义、建筑工程的规划、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申请与审批等。

2.《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涉及内容:建筑工程招标的基本程序、资格审查、招标文件的编制与评标等。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涉及内容:建筑施工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索赔等。

4.《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涉及内容:建筑企业的资质等级划分、资质申请与审核、资质管理等。

5.《安全生产法》涉及内容: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6.《建筑工程防水技术规范》涉及内容:建筑工程防水施工的原则、施工工艺、材料选择、验收标准等。

7.《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涉及内容: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质量管理程序、质量控制等。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涉及内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治理措施、环境监测与评估等。

9.《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规范》涉及内容: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验收标准与要求等。

1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范》涉及内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装与管理、用电设备的选用与检测等。

二、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法规知识点总结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条例》涉及内容:建设项目的管理体制、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与审批管理规定》涉及内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要求、设计文件的审查与审批程序等。

3.《建设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管理规范》涉及内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范围、程序与要求、前期工作的文件与资料归档等。

4.《建筑工程幕墙工程质量管理规范》涉及内容:建筑工程幕墙施工的质量管理要求、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与检测等。

5.《土建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规范》涉及内容:土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程序与方法等。

6.《建筑工程概算编制规范》涉及内容:建筑工程概算的编制原则、内容与方法等。

二建工程法律法规知识点完整版(二)2024

二建工程法律法规知识点完整版(二)2024

二建工程法律法规知识点完整版(二)引言概述:二建工程法律法规是指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和管理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法规,它的理解和掌握对于从事建筑工程相关工作的人员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全面介绍二建工程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点,包括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筑市场监管法等,以便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用相关法律法规。

正文:一、劳动法相关知识点1. 劳动合同的签订和解除2. 劳动关系的设立和解除3. 劳动报酬的支付和计算4. 劳动时间和休假制度5. 劳动保护和职业安全相关规定二、安全生产法相关知识点1. 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2. 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3. 危险作业的管理和防护措施4. 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措施5. 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管的程序和要求三、建筑法相关知识点1. 建筑工程的审批程序和要求2. 造价和质量监督管理制度3. 建筑施工许可和验收的程序和要求4. 建筑工程的质量保证和责任追究5. 违法建筑行为的处理和处罚措施四、建筑市场监管法相关知识点1. 建筑市场准入条件和管理制度2. 建筑材料和设备的监管标准和要求3. 建筑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4. 建筑市场的价格监管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处理5. 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程序和力度五、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点1. 执业资格和注册制度的规定2. 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3. 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4. 知识产权和建筑设计的法律保护5. 建筑行业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总结:掌握二建工程法律法规的知识是从事建筑工程相关工作的必备条件。

通过了解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筑市场监管法等方面的相关知识,可以更好地遵守法律法规,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同时,还应关注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的建设,为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2020年二建《法规》考点精华汇总

2020年二建《法规》考点精华汇总

二建《法规》考点及计算题精华汇总2020二建法规时间数字型考点汇总二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题型为选择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 其中填空型选择题属于较简单的一类, 这部分的分数是比较容易拿的。

为便于考生记忆, 本篇就法规常出填空型选择题的时间数字型考点进行汇编, 共计32个常考点。

通常, 题点在数字或对时间进行描述的部分, 需要抓住关键词来巧记。

1.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 营业执照签发的日期为营业法人的成立日期。

2.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 自交付时发生效力, 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 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10年, 均自申请日起算;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 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4.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 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5.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责任自保险工程在工地动工或用于保险工程的材料、设备运抵工地之时起始, 至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 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用或使用或接收该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时终止, 以先发生者为准。

6.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 每次不超过3个月。

7、对于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的建设工程,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 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8、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

资质有效期届满, 企业需要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的, 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 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9、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 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 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020年二建《法律法规》重点汇总

2020年二建《法律法规》重点汇总

4)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5)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6)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2)承揽业务不良行为认定标准1)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2)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4)不按照与投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5)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3)工程质量不良行为认定标准1)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2)未按照节能设计进行施工的;3)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测,或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4)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的,或质量保修的内容、期限违反规定的;5)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

(4)工程安全不良行为认定标准(24种情形)(5)拖欠工程款或工人工资不良行为认定标准恶意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的。

2、注册建造师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标准(1)注册建造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有关监督部门确认后由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记入注册建造师执业信用档案:1)《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22条所列行为;2)未履行注册建造师职责造成质量、安全、环境事故的;3)泄露商业秘密的;4)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未及时签字盖章的;5)未按要求提供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的;6)未履行注册建造师职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7)未履行注册建造师职责导致项目未能及时交付使用的;8)不配合办理交接手续的;9)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

(2)注册建造师不得有下列行为:1)不按设计图纸施工;。

2020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核心考点汇总

2020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核心考点汇总

2020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核心考点汇总建设工程刑事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一、刑罚1.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2.主刑包括:(1)管制;(2)拘役;(3)有期徒刑;(4)无期徒刑;(5)死刑。

3.附加刑包括:(1)罚金;(2)剥夺政治权利;(3)没收财产;(4)驱逐出境。

二、常见的刑事法律责任1.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规定,降低施工质量,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对直接责任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3.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4.串通投标罪:投标人之间或投标人和招标人之间,串通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情节严重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单)处罚金。

建设工程分包的规定一、分包工程的范围概念: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1.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考试100,超高通过率的考证平台,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別转包给他人。

2.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

3.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二、分包单位的条件与认可1.分包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2020年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要点

2020年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要点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法律的基本框架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范围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抢险救灾工程、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必须招标: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合同制度建设工程合同分为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使用合同等。

默示合同,根据当事人行为或者特定情形推定合同的成立。

发包人的主要义务:1.不得违法分包;2.提供必要施工条件;3.及时检查隐蔽工程;4.及时验收工程;5.支付工程价款。

承包人主要义务:1.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2.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施工;3.接受发包人的有关检查;4.交付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5.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无偿修理。

建设工程竣工日期:1.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的,以提交日期为竣工日期;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的,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承包人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1.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2.购买商品房的买受人支付全款或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不得对抗买受人;3.建筑工程工程价款包括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费用;4.优先受偿权6个月,自竣工之日或者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算。

建设工程工期和价款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和内容建设工程赔偿损失的规定构成要件:1.具有违约行为;2.造成损失后果;3.违约行为与财产等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4.违约人有过错,虽无过错,法律规定应赔偿。

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无效合同的特征:1.具有违法性;2.具有不可履行性;3.自订立之时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无效合同的类型: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020年最新二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知识点汇总

2020年最新二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知识点汇总

【篇一】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知识点汇总资质禁止行为:一、禁止无资质承揽工程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包括分包承包人)应当具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担工程。

【注意】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一)联合承包的有关规定1.联合共同承包是指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2.联合承包各方都必须具有与其承包工程相符合的资质条件;3.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二)分包工程有关规定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将工程分包给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单位的,定性为违法分包。

二、禁止以其他企业或其他企业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篇二】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知识点汇总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的申请、延续和变更:(一)施工企业的申请1.建筑业企业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资质;2.企业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资质,应当申请最低等级资质。

(二)企业资质证书的延续1.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可届满延期,应在届满3个月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2.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做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做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三)企业资质证书的变更建筑业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