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以下公式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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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与面试及说课成绩各占一定的比例计算出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
按以下公式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
(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专业基础知识成绩×60%)×50%+加分因素+面试及说课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曹县人才市场公示。
如招聘单位同一个招聘计划中出现2名及以上考试总成绩同分者,采取政策性加分考生优先、其次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第三按面试及说课成绩的办法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五、体检和考核
依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体检考核按招聘计划等额进行。
体检标准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合格人员予以考核。
对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由县人事局、县教育局负责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其他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曹县人才市场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 经县人事局批准,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县人事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人事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在曹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并按规定办理档案关系、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等相关手续。
七、监督检查
在整个招聘工作中,县人事局、教育局将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对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 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曹县各类事业单位应聘;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