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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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

作的安排意见

各村委会、镇妇联、民政、派出所、卫生院、学校:为贯彻落实《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的通知》(甘卫办流管函〔2017〕516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的通知》(区卫计委发〔2017〕516号)文件精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维护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和更好地关爱保护,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的重要意义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居住和生活在农村、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等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的产生是我国城乡发展、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社会现象。由于农村一些村社经济欠发达,公共服务水平较低,群众的健康意识相对薄弱,农村儿童尤其是农村贫困地区儿童营养、健康水平较差,普遍存在体格发育落后、营养不良等问题。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已成为当前一项重要和紧迫的任务,关乎家庭幸福,关乎健康中国建设,关乎社会和谐稳定,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

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职尽责,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家庭尽责,儿童利益优先。明确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优先考虑儿童利益,外出务工父母要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加强对家庭监护和委托监护的督导,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家庭关爱和妥善照料。

2.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协作。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列入全镇重要工作内容。民政、教育、公安、妇联、计生等部门要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相互支持,促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共同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

3.坚持属地负责,分类动态管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行属地管理,镇卫生计生办公室承担主体责任,村委员会承担具体责任。全面排查、定期走访、精准掌握农村留守儿童情况,及时更新报送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对留守儿童实行分类施策,有针对性的进行关爱保护。

三、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

(一)加强健康状况监测评估

建立对农村留守儿童定期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制度。每季度监测评估一次,并将监测状况和相关问题及需求做好记

录。充分了解农村留守儿童主要存在的健康问题和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责任单位:镇中心卫生院疾控科室)(二)建立定期探视、慰问农村留守儿童制度

建立对农村留守儿童特别是困难家庭的儿童的定期探望和慰问工作制度。每半年对留守儿童进行探视、慰问一次;每逢春节和六一国际儿童节都要开展对留守儿童的探视、慰问活动。(责任单位:镇卫生计生办公室)

(三)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保健服务和疾病防治

1.做好适龄儿童的免费预防接种和儿童健康管理工作。(责任单位:镇中心卫生院疾控科)

2.对农村留守儿童进行营养膳食与科学喂养、卫生习惯、健康行为与疾病预防等方面的科学指导。(责任单位:镇中心卫生院疾控科、妇幼科)

3.继续做好贫困地区农村6-24月龄婴幼儿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责任单位:镇妇联)

4.对农村留守儿童较为集中的学校加强疫情监测,及时做好疫情处置。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属掌握急救等基本卫生常识和技能,提高卫生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责任单位:镇中心卫生院)

(四)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强制报告、医疗救治、评估帮扶等工作。

1.镇属各单位在工作中发现的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必须及时向公安机关强制报告。(责任单位:镇卫生计生办公室、镇妇联、团委、镇中心学校、镇中心卫生院)

2.镇属各医疗机构要及时收治遭受侵害或意外伤害的农村留守儿童,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伤情鉴定、身心健康状况评估和医疗救助等工作,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医疗保险权益,同时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好农村留守儿童医疗救助。(责任单位:镇中心卫生院、各村村卫生室)

3.民政部门承担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牵头责任,教育部门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失学。(责任单位:镇社会服务中心、镇中心小学)

4.公安机关指导和协助中小学校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帮助儿童增强防范不法侵害的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中心小学)

(五)强化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教育

1.按照健康扶贫工程要求,启动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教育项目,制定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核心信息,配合学校和中心卫生院开发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责任单位:镇中心卫生院、镇中心学校)

2.结合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根据农村留守儿童的特点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科学喂养、营养膳食指导、卫生习惯与健康行为、青春期性与生殖健康、心理健康、意外伤害预防与自我防护等方面的健康教育活动,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长的健康意识和水平。(负责单位:镇卫生计生办公室、镇健康教育所、镇中心卫生院妇幼科)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将其纳入工作总体安排予以部署,明确任务分工,成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领导小组,完成好健康关爱具体工作。加强同计生、公安、民政等部门的协作、资源统筹和信息沟通。

2.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计划生育协会、妇联等组织的优势,建立志愿者队伍,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联合社会、家庭和村社共同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活动。

3.加强宣传倡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信息终端等传播媒介,宣传普及儿童健康发展的核心信

息和科学知识。加大对健康关爱工作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怀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氛围。

4.加强工作督导。我局将建立和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强化激励问责,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不定期开展督导工作,加强督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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