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监狱个案管理即高危类罪犯监管改造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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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监管改造分析报告范文

罪犯监管改造分析报告范文

罪犯监管改造分析报告范文一、引言近年来,犯罪率不断上升,对于罪犯的监管与改造显得尤为重要。

罪犯的监管改造不仅关乎社会治安稳定,更是关乎罪犯的改造与教育,以期使他们在离开监狱后能重新回归社会并成为有益于社会发展的一员。

本报告将对罪犯监管改造进行分析,探讨当前存在的问题以及可能的改进方案。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1. 罪犯改造效果不佳目前,一些罪犯在监狱中的改造效果并不理想。

在一些监狱中,对于罪犯的教育与改造工作仅仅停留在表面层面,无法真正解决罪犯的根本问题。

罪犯在监狱中缺少系统性的教育培训,无法获得必要的技能和知识,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机会。

2. 监管手段不够先进在罪犯的监管过程中,一些监狱仍然采用传统的监控手段,无法进行全方位的监管。

监狱内部缺乏监控设备以及监管人员,导致一些罪犯监管不到位,从而发生各类违规事件。

3. 缺乏社会融入机制在离开监狱后,罪犯面临着重新融入社会的问题。

但是,目前社会融入机制存在不完善的问题。

一些罪犯在离开监狱后很难找到工作或者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进而导致再次犯罪的可能性增大。

三、改进方案1. 加强监狱教育与改造工作为了提高罪犯的改造效果,监狱应该加强对罪犯的教育与改造工作。

不仅要注重罪犯的心理疏导,更要提供丰富的教育培训和技能培训,以帮助罪犯重新回归社会。

同时,监狱可以与社会企业合作,提供更多实践机会和就业岗位,帮助罪犯找到合适的工作,为他们的融入社会创造条件。

2. 引入现代监控技术,提高监管效果为了提高罪犯的监管效果,监狱应该引入现代监控技术,采用智能监控设备,建立全方位的监控系统。

监控系统可以对罪犯的行为进行追踪和记录,避免违规事件的发生。

同时,监狱还可以加强监管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监管能力和技巧,确保罪犯得到有效的监管。

3. 完善社会融入机制为了促进罪犯的社会融入,社会应该建立更加完善的融入机制。

一方面,社会可以通过相关法律政策的制定,鼓励企业为罪犯提供工作岗位,降低就业门槛;另一方面,社会还可以加强对罪犯的帮扶和关怀,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支持。

浅谈监狱个案管理即高危类罪犯监管改造对策研究

浅谈监狱个案管理即高危类罪犯监管改造对策研究

浅谈监狱个案管理即高危类罪犯监管改造对策研究浅谈监狱个案管理即高危类罪犯监管改造对策研究摘要:当代中国,政治、经济、文化变革日益加剧,社会面临重大调整和转型,各种矛盾相互交织,公共危机不断出现,随时考验着政府的执政能力和管理成效。

监狱,作为国家机器,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与社会和谐,当人们开始意识到,从一个国家对待越轨者的管理成果,尤其是对待监狱服刑罪犯的管理最能判断一国的生产力水平和科学教育水平的时候,监狱罪犯的管理成为了人们目光的焦点。

监狱个案管理即高危类罪犯监管改造工作是监狱管理过程中的一道难题, 高危类罪犯监管改造成效如何,直接影响监狱安全,也反映监狱管理水平。

本文就是结合监狱管理实际,分析当下对高危类罪犯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笔者在监狱管理中的实践经验,针对高危类罪犯管理提出几点创新性对策。

关键词:高危类罪犯监管监狱对策监狱作为国家的主要刑罚执行机关,肩负着维护安全稳定,教育改造罪犯的重要职能,同时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它也面临着巨大的考验与挑战。

目前我国的监狱管理工作已趋于完善,并且将会一步步的走向科技化与人性化并行的进程管理,但在监狱部门的管理过程中,任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与挑战,笔者拟针对监狱个案罪犯即高危类罪犯管理为基点,结合自身监狱工作管理实践谈谈自己对监狱工作的几点认识。

监狱个案罪犯既是高危类罪犯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部分高危类罪犯可能造成脱逃、挟制人质等突发事件时刻威胁着监狱的安全稳定;二是罪犯自杀、自伤、自残影响监管改造秩序的良好运行;三是部分罪犯之间的打架斗殴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疾病,是监狱信访案件的主要部分;四是监狱监管改造、劳动改造形势严峻,犯群中反改造现象依然存在。

上述的四种突出的个案情况,不仅威胁到监狱的安全稳定和良好的改造秩序,更干扰了监狱的正常执法。

只有正确的认识上述个案罪犯存在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到狱情的复杂性、艰巨性,提高教育转化的重要性,才能做到对个案罪犯的正确认识,确保监狱的安全稳定。

天津市监狱系统罪犯分类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

天津市监狱系统罪犯分类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

天津市监狱系统罪犯分类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近年来,天津市监狱系统在罪犯分类管理方面出现一些问题,不同类别的罪犯未能得到适当的监管和教育,造成了后果严重的后果。

针对这一问题,监狱系统需要采取一些对策,使得罪犯得到更加科学、合理和有效的管理和教育。

首先,天津市监狱系统需要加强罪犯分类管理的科学性。

在罪犯分类时,需考虑罪犯的犯罪性质、社会危害程度、个人素质和潜在危险性等多个方面的因素,进行合理的分级、分监和安置。

例如,宁河监狱就将罪犯分为四类:高危、中危、低危和禁闭,对每类罪犯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和教育措施,确保罪犯得到科学的管理与教育。

其次,监狱系统需要优化罪犯分类管理的流程。

在分类管理过程中,监狱系统需要优化相关制度和流程,使得罪犯分类更加透明、公正和严谨。

例如,河东监狱制定了明确的罪犯分类标准和流程,建立起科学的评估机制和档案管理机制,实现对每个罪犯的全面评估和跟踪记录,从而做出合理、准确的分类决策。

最后,监狱系统需要进一步完善罪犯分类管理的教育措施。

在分类管理过程中,监狱系统也需要积极引导罪犯接受教育,提高自我认识和自我管理能力,使得罪犯能够逐步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积极参与社会重建,从而更好地完成再教育和复员任务。

例如,天津监狱开展了丰富多彩、科学有效的罪犯文化教育工作,帮助罪犯逐步挖掘和发掘自身的潜力和价值,树立起积极向上的生命态度和人生目标。

总之,天津市监狱系统在罪犯分类管理方面需要加强科学性、优化流程、完善教育措施,进一步提升分类管理的管理水平和科学性。

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罪犯的权益,促进罪犯的再教育和社会复员,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案例1:河北监狱河北监狱按照“分类一体化、教育一体化、管理一体化” 的具体目标,采取分类管理机制,制定了严格的评估体系,对罪犯进行详细评估和分类。

同时,通过罪犯模式化和标准化管理、综合心理咨询等方式,对罪犯进行积极的心理疏导和教育,努力实现罪犯的安全、稳定和有效管教。

新刑事政策下“三类罪犯”的教育和管理

新刑事政策下“三类罪犯”的教育和管理

新刑事政策下“三类罪犯”的教育和管理一、“三类罪犯”概述(一)“三类罪犯”的概念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犯简称为“三类罪犯”。

①(二)“三类罪犯"的研究背景《中共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明确提出一要从严把握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实体条件,二要完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规定,三要强化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各个环节的责任,四要从严惩处减刑、假释、营予监外执行中的腐败行为等四个大点意见。

笔者所在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述《意见》及浙高法(2012)377号文件《浙江省罪犯考核奖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精神和要求,根据监狱实际,2014年4月26日制定了《罪犯考核奖惩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随着上述新刑事政策的调整及从严掌握,对目前在押“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改造规划产生了较大影响,直接加重了监狱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对“三类罪犯”的教育和管理的难度,笔者就所在单位新刑事政策下“三类罪犯"的教育和管理进行一些浅入的分析和思考。

二、“三类罪犯”在新政出台前后的改造规划对比截止到2014年9月30日,笔者所在单位在册“三类罪犯”70名,在押“三类罪犯”70名,2014年1月21日前入监的“三类罪犯"45名,其中职务犯罪20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18名、组织(领导、参①2014年1月21日中政委﹝2014﹞5号文印发《中共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7名,在此以2014年1月21日中政委﹝2014﹞5号文印发为界限,简要对上述罪犯的改造规划进行对比。

(一)新政出台后的政策条件1。

《意见》中明确指出对依法可以减刑的三类罪犯,必须从严把握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和幅度。

监狱落实危险罪犯管理制度范文

监狱落实危险罪犯管理制度范文

监狱落实危险罪犯管理制度范文监狱是维护社会治安、惩罚罪犯、改造矫正犯人的重要机构,而危险罪犯则是监狱中最具挑战性的群体。

危险罪犯往往具有严重的犯罪背景和高度的危险性,他们对监狱的安全稳定产生了巨大的威胁。

因此,落实危险罪犯管理制度是监狱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

本文将从制度建设、机制运行和改进措施三个方面详细介绍监狱如何落实危险罪犯管理制度。

一、制度建设(一)危险罪犯分类制度为了更加有效地管理危险罪犯,监狱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危险罪犯分类制度。

首先,根据犯罪性质和严重程度,将危险罪犯分为不同等级,例如特级危险罪犯、一级危险罪犯、二级危险罪犯等。

其次,根据犯罪背景和个人特点,将危险罪犯分为不同类型,例如暴力犯、毒品犯、恐怖犯等。

再次,根据犯罪预测风险和再犯风险,将危险罪犯分为高风险、中风险和低风险等级,以便针对不同等级的危险罪犯实施不同的管理措施。

(二)危险罪犯管理规定监狱应制定明确的危险罪犯管理规定,明确管理机构和责任人员。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危险罪犯的定期评估和分类、危险罪犯的安全隔离和监控、危险罪犯的关押条件和奖惩制度、危险罪犯的心理咨询和支持、危险罪犯的矫正计划和复员安置等。

管理规定要细化各项管理措施的具体实施办法和标准,确保各项措施能够科学、合理、公正地落实。

(三)危险罪犯健康管理制度危险罪犯通常具有较高的再犯风险和自杀风险,因此监狱应建立健全的危险罪犯健康管理制度。

首先,加强心理健康管理,通过心理咨询、心理疏导等方式帮助危险罪犯缓解压力、解决心理问题。

其次,加强身体健康管理,加强对危险罪犯的健康检查和疾病预防,定期组织体检和疫苗接种,加强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教育。

再次,加强药物管理,严格控制危险罪犯的药物使用,防止滥用和误用。

二、机制运行(一)危险罪犯评估机制危险罪犯评估是保证危险罪犯管理工作科学化的基础。

监狱应建立完善的危险罪犯评估机制,包括评估标准、评估流程和评估人员等。

评估主要从犯罪性质、犯罪背景、个人特点和心理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确保对危险罪犯的管理措施精确有效。

浅谈监狱个案矫治工作提高的几个途径

浅谈监狱个案矫治工作提高的几个途径

浅谈监狱个案矫治工作提高的几个途径监狱作为罪犯的刑罚执行机关,对罪犯实施惩罚与改造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方针政策。

那么,如何才能做到改造人呢,如何来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呢?中国监狱的发展经历了这么多年,总结了很多的教育改造罪犯的经验,其中,个案矫治的运用近几年在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上面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笔者经过多年的管教工作,对此提出几点看法和建议。

标签:监狱;个案矫治;途径一、什么是个案矫治?要想做好个案矫治工作,就要明白什么是个案矫治,个案矫治的目的是什么呢,需要解决哪些问题呢,在管教实践中,个案矫治是指对个体罪犯不同的犯罪情况、存在的不同问题,对其进行针对其存在的单方面或多方面的缺陷进行的教育改造,使其得到转化,趋于正常、规范。

虽然每一名罪犯的年龄、经历、思想、性格、所犯罪行的社会危害性轻重和人身危险性程度等各不相同,但作为监狱而言,对所有罪犯的改造要求和目标只有一个,能够以正常的、积极的改造态度去度过服刑期,回归社会后能够遵规守法,正常的在社会上自食其力,成为一名合格的守法公民。

虽然对其改造要求和目标是一致的,但对他们的管理、教育应当因人而异。

因此,做好个案矫治工作就要求监狱干警根据罪犯犯罪的不同情况及其个人的不同缺陷形成,加以区别对待,围绕明确的改造目标,制订具体的个体矫治转化规划并认真付诸实施的一种教育改造手段,通过犯情收集、个案分析、制定矫治计划和实施矫治等步骤予以具体落实,以此来达到个案矫治的目的。

二、提高个案矫治的几个途径(一)提高民警的专业素质。

俗语“正人先正已”。

作为矫治工作者,矫治工作的成败关键,矫治民警的自身素质很重要,但做好个案矫治工作的民警需要有什么样的素质呢?专业化的民警,它需要监狱干警能够根据罪犯存在的不同问题,进行区别对待,围绕个案改造目标,针对性地制订具体的个体矫治转化规划并认真付诸实施的一种教育改造手段。

它的具体实施手段是通过犯情收集、个案分析、制定矫治计划和实施矫治等步骤予以具体落实。

浅析顽危罪犯的转化个案4

浅析顽危罪犯的转化个案4

目录一、罪犯基本情况 (2)(一)家庭情况 (2)(二)主要简历 (2)(三)犯罪事实 (3)二、犯罪行为表现分析及改造情况 (3)(一)认识扭曲,行为表现为抗拒改造 (3)(二)自我封闭,不适应监内生活 (3)(三)具有悲观情绪,并且放任自流 (3)(四)情绪不稳定,导致存在危险 (4)三、转化顽危犯特别注意的几个问题 (4)(一)充分了解犯情 (4)(二)细致入微、持之以恒 (4)(三)以身作则,言传身教 (5)四、顽危犯转化的基本方法 (5)(一)化解对立局面,与其沟通 (5)(二)加强认罪服法教育,树立悔过之心 (6)(三)消除自卑心理,增强改造积极性 (6)(四)摒弃恶习,培养劳动能力 (7)(五)树立良好的人生观,巩固改造成果 (7)五、结论 (8)参考文献 (9)浅析顽危罪犯的转化个案张婷指导老师李静实践指导老师卢春娥【摘要】监狱是对罪犯实施惩罚和改造的刑罚执行机关,其中心工作就是提高罪犯改造质量,而其中对顽固危险罪犯的教育改造是罪犯教育改造中的重点和难点。

运用科学的理论和系统的方法,以理服人,因人施教,循序渐进,是教育转化顽危罪犯的必经之路。

通过民警对一个顽危犯的成功转化,“解剖麻雀”,力求探索一些转化顽危犯的基本规律,总结出经验,形成一套相对完善的转化体系,以期在实践中得到启示,为教育改造工作指明方向,提高教育改造效率。

【关键词】顽危犯转化个案教育改造一、罪犯基本情况张犯,女,现年40岁,贵州兴义人,初中文化程度,已婚,无政治宗教信仰。

该犯于2009年11月因故意杀人、放火罪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一)家庭情况:(二)主要简历:(三)犯罪事实:1995年5月结婚后,与其丈夫做装潢,在县上开了两个装潢门面,家境富裕,生有两子。

2009年5月发现丈夫在外有情人,夫妻感情不和,日积月累的压抑,对生活失去希望,为了报复丈夫的出轨行为,2009年10月20日晚,趁两个儿子熟睡,将儿子用绳索勒住使其窒息死亡后用被子包裹住尸体,在家中放火烧尸,其婆婆被打晕醒来后趁其不注意而逃出,该犯放火后从家中跑出,跳河自杀未遂,被群众救起,后被公安机关逮捕拘留,2009年11月因故意杀人、放火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送云南第一女子监狱服刑。

高度危险罪犯危机干预机制研究

高度危险罪犯危机干预机制研究

高度危险罪犯危机干预浅析摘要:对于高度戒备监区层面的危机,我们追求的是危机干预,即通过寻找危机的根源、本质和表现形式,来分析其可能带来的冲击,并通过转移或消灭事件诱因来避免危机进一步恶化带来的损失。

我们的设计是以决策-执行为主体框架,初步形成高危罪犯危机干预运作体系。

关键词:高度危险罪犯风险危机干预即使是经过了一番精心打造的深牢大狱,也仍然可能是这个社会最危险之地。

2014年9月2日哈尔滨延寿看守所发生的脱逃杀警案再一次用血淋淋的事实提醒着我们,不管我们是否愿意,危机事件依然是我们监管工作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而随着高度戒备监区的正式启用,其警戒等级、管理模式均不同于常规监区,无论是对民警还是对罪犯而言都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

高度危险罪犯(以下简称高危罪犯)关押到高度戒备监区后,由于客观条件的变化,同样的应激刺激,可能会产生不同的结果,这就需要我们科学认识高危罪犯可能的行为变化,并针对这些变化及时调整应对措施。

一、高度戒备监区视野:管理模式变革与危机干预(一)正确认知高危罪犯危机的基本内涵如何认识危机?又如何予以界定?监狱内我们常常会面临各种突发事件,这些是不是就是所谓的危机呢?1、危机的概念我们一直在试图寻找一个比较全面而确切的定义来框定所谓的危机,但是实际上危机事件的发生有着千变万化的现实场景,很难一言蔽之。

站在不同的角度来看待危机,必然会有不同的理解判断。

监狱是刑罚执行机构,本质上属于为公民提供公共服务的部门,对于我们而言,更多的还是应该站在组织管理者的角度来对危机下定义。

在这一方面,类似的概念有很多。

●韦伯词典将危机定义为:有可能变好或变坏的转折点或关键时刻;●赫尔曼(Hermann)认为:危机就是一种情境状态,其决策主体的根本目标受到威胁,在改变决策之间可能获得的反映时间很有限,其发生也出乎决策主体的意料。

①●罗森塔尔(Rosenthal)认为:危机就是对一个系统的基本价值和行为准则架构产生严重威胁,并且在时间压力和不确定性极高的情况下,必须对其作出关键决策的事件。

浅论教育改造顽危犯几个问题的思考与对策

浅论教育改造顽危犯几个问题的思考与对策

浅议教育改造顽危犯的思考与对策(内容提要)顽危犯,作为特殊的犯罪群体,散布于整体押犯之中,他们不仅自己抗拒改造,而且危及其他服刑人员,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和煽动性,因此,教育改造转化这类罪犯是监狱管理机关迫在眉睫的一项任务,笔者通过自己的工作实践,结合三年的函授学习,就教育改造顽危犯的问题谈一点粗浅的认识。

一、顽危犯的特征与分类1、思想特征的“四无”。

2、行为特征的“五性”。

3、顽危犯的主要类型。

二、顽危犯的成因1、主观方面的原因:2、客观方面的原因:三、对顽危犯的教育、改造对策1、“强化式”管理。

2、集中式管理,做好规范化管理工作,强化罪犯行为矫治进一步细化奖惩制度。

3、包夹式管理。

4、加强监管控制,健全监管制度。

5、加强监管教育工作的向外延伸,充分利用社会帮教,促进顽危犯的改造。

6、体现革命人道主义精神,解决一些能解决的实际困难。

浅论教育改造顽危犯几个问题的思考与对策何谓顽危犯?简而言之,即反抗改造的顽固犯与危险犯;具体讲,一是顽固犯,主要是在思想上顽固坚持反动观念和犯罪立场的罪犯,包括:犯罪恶习深,固执地坚持原有犯罪立场和观点,抗拒改造的;或者反社会意识和抗改造情绪持续时间长、反复性大的。

二是危险犯,主要是行动上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罪犯,如:企图自杀、行凶、策划或煽动斗殴、哄监、暴狱、纠集抗改造集团、脱逃或组织逃跑的罪犯。

顽固犯和危险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有的罪犯可能两种情况兼有,我们简称为顽危犯。

根据全国监狱机关2001年大量调查统计数字显示,顽危犯占在押犯总数的2.5—5%,这些罪犯作为特殊的犯罪群体,散存于整体押犯之中,他们不仅自己抗拒改造,而且危及其他服刑人员,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和一定的煽动性。

因此,教育、改造、转化这类罪犯,是监狱管理机关迫在眉睫的一项任务,笔者通过自己的工作实践,结合三年的函授学习,就教育改造顽危犯的问题做初步探讨。

一、顽危犯的特征与分类:顽危犯的特征表现为:“四无”和“五性”。

新形势下罪犯改造方法探究

新形势下罪犯改造方法探究

新形势下罪犯改造方法探究摘要:我国监狱工作的永恒主题是改造人。

如何科学、有效地改造罪犯,真正提高罪犯的改造质量,实现罪犯改造工作的科学化,是是新时期每一名监狱工作者面临的挑战和亟待研究的课题。

对各监狱在改造实践中探索的罪犯改造新方法、新途径进行调查研究,将其进行总结、梳理、分类并加以理论化提升,是促进提高监狱教育改造质量,降低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率的有效途径。

因此,深入研究,着力创建罪犯改造方法体系是新时期每一名监狱工作者面临的挑战和亟待研究的课题。

关键词:罪犯改造方法新形势教育一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应该包涵的内容(一)围绕“首要标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改造罪犯纲要》。

按照省局的指示精神,认真组织广大民警认真学习“首要标准”,使广大民警充分认识贯彻落实“首要标准”的重要意义,明确教育改造罪犯的指导思想、基本目标、基本原则以及主要内容和要求。

在认真学习领会的基础上,着力推进教育改造工作的四个转变:教育改造工作格局由教育部门单一向齐抓共管、齐施其责的“大教育”转变;由传统的“三课教育”向管理、学习、劳动、生活等综合施教转变;教育改造的模式由封闭向开放式社会化教育转变;教育改造手段由依赖传统经验向依赖科研和运用现代科技方向转变。

对教育改造工作要提出更高的标准、更严格要求,制定更科学、更严格的考核办法。

(二)突出抓好“法律知识、思想道德”主题教育首先要规范三课教育基础工作,落实教育内容、时间、教材,聘请专职教员授课,建立罪犯学籍管理制度,创新教育内容,加强三课教育内容的针对性。

思想教育要根据罪犯不同时期的思想动态结合时事政治开展法制、认罪悔罪,道德情操、赎罪感恩等各项专题教育,同时引入中华传统美德教育,进一步提高罪犯的道德素质。

要大力加强法律知识教育,使罪犯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增强认罪悔罪意识,切实树立遵纪守法观念。

要对罪犯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突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中华传统美德教育、诚信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内容,使罪犯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分清是与非、善与恶、荣与耻、美与丑的界限,成信改造,为重新做人打下基础。

调研报告-关于对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思考

调研报告-关于对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思考

调研报告-关于对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思考调研报告-关于对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思考关于对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思考为适应新形势下监管改造工作的发展,结合大庆监狱工作实际,几年来,笔者通过对监狱监管改造知识的学习和研究,对大庆监狱的教育改造工作有了较深刻的认识,现对监管改造工作谈几点粗浅体会:一、存在的问题(一)监狱的教育改造工作这一主业未能充分体现教育、监管和劳动改造被监狱法确定为改造罪犯的三大基本手段,教育改造手段这一主业以法律的形式被确定之后,由于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和注重经济效益等多方面原因的影响,教育改造工作被其它工作所削弱,在调查中发现,罪犯的“三课”教育只是流于形式,应付上级部门的检查,没有真正地起到教育、改造罪犯的作用。

现在随着监企的分离,仍然存在着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

(二)教育观念滞后,对押犯构成的新情况缺乏足够的认识教育工作的方式、方法应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而相应变化的,但在实际工作中,个别领导和部分****跟不上时代的步伐,思想上墨守陈规,不思进取,工作上创新意识不强,仍习惯用多年的传统教育模式来开展工作,尤其是对“涉黑、涉毒、涉枪”和“******”类罪犯增多的趋势认识不足,抱守多年传统的教育经验,致使教育方式、方法、手段和应对措施缺乏针对性,教育效果不佳。

比如:“******”类罪犯的教育与管理只是停留在防止其不****即可,至于怎样使其在思想上、行为上真正服从监狱的教育管理,并安心改造,目前还没有好的办法。

这就要求个别领导和部分****尽快从传统经验型的教育模式中解脱出来,在继承和发展的基础上,创新教育工作理念,以应对押犯构成的新情况,全面提高教育改造质量。

(三)重入监教育,轻出监教育,缺乏针对性教育对罪犯进行入监教育和出监教育是监狱教育改造罪犯的两道程序,二者的侧重点各不相同。

实际工作中,一般对新收押犯的入监教育重视程度较高,认为把好“入口”是稳定监管秩序的有力措施。

目前罪犯管理存在的问题之调查分析及对策

目前罪犯管理存在的问题之调查分析及对策

目前罪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之调查分析及对策2008年元月以来,我狱遭遇罕见的冰雪灾害,公司经营工作滑坡,经济效益不理想,急需调动全体罪犯劳动改造积极性,强化劳动改造管理;但随着新的《湖南省永州监狱罪犯量化考核办法》(以下简称《细则》)之出台,改造质量评估等次正式作为罪犯减刑假释重要依据,罪犯在劳动改造方面表现欠佳,虽然三月份监狱公司出台《关于开展抗灾自救劳动竞赛办法》,但罪犯的改造思想并不稳定,大干高潮并未欣起,笔者就此深入罪犯进行初步调查,现浅析如下:一、新《细则》带来的困惑及对策。

困惑(一)依照《细则》规定,罪犯每月最高进档为5分(且为押犯的8%),劳动竞赛期间仅是将5分人数调整至押犯12%,如此计算,即便表现相当突出的罪犯,也难以突破80分,绝大多数罪犯年平均得分在50分以下;依照当前减刑考核分标准,二年半左右才能获得减刑。

与去年同期相比推迟近一年,大多数罪犯业已制定的改造目标无法如期实现,由此在罪犯中产生强烈的消极改造情绪;对策:1、此办法依照省局文件标准制定,在考核底分方面不应突破,因此要加强罪犯面对现实的思想教育;2、加强对罪犯劳动改造的定额管理,对劳动改造底分的劳动产值要科学核定;同时充分利用劳动改造底分上浮部分,在对罪犯的劳动改造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劳动改造实际产值排名,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同样可以在罪犯中掀起争先恐后的劳动改造高潮;3、据悉,我省部分监狱在推行新《细则》后,在对罪犯减刑考核分方面调整为60分减1年,我们可照此积极开展探讨和进行协调,力争尽快落实,这样可使绝大部分罪犯的改造积极性大幅提高,为实现业已制定的改造目标而不懈努力;困惑(二)新《细则》虽已实施3个多月,但狱部至今未印发单行小册分发至罪犯进行宣传教育,部分监区甚至只有管考核的主管领导才对主要条款比较熟悉,其他民警对此并不清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新办法不理解,在对罪犯违规扣分处理方面仍套用去年办法,因此可能带来执法不公现象,个别罪犯可能会以此为抵触改造。

【最新精选】试论新形势下危安犯的改造现状及对策

【最新精选】试论新形势下危安犯的改造现状及对策

试论新形势下危安犯的改造现状及对策内容提要:目前随着严打的深入开展,大批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进入监狱服刑。

由此监狱对改造危安犯仸务日益繁重艰巨,面对危安犯表现出新的反改造特点,他们转变策略,从公开抗改,转变为伪装积极,服从管理,行动更加隐蔽,性质更加恶务,危害更加严重。

因此,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要有针对性地制定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对策和措施,使我们的工作从被动转变为主动,从根本上保障监狱的安全稳定。

关键词:危安犯、个别教育、“四防”、完善、稳定多年来,监狱在对危安犯的改造工作中,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指示和要求,紧紧围绕监狱工作宗旨,以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为中心,以确保监狱安全稳定为重点,不断研究新形势下对危安犯教育改造的方法、手段,成功地转化了一大批极端化严重的罪犯,维护了狱内正常的改造秩序,保证了监狱的安全稳定,实现了“收得下”、“管的住”、“管得好”的目标。

但就目前的现状而言,新疆监狱工作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不容乐观。

特别是改造危安犯的仸务,非常艰巨,出现了许多必须予以充分重视,急待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

一、新疆监狱工作面临的形势监狱民警通过不断学习培训,各族民警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

在监管改造方面采取强有力措施和手段,有力打击了狱内危安犯的反动思想,狱内改造秩序良好。

但是,影响监狱安全稳定的因素仍然存在,且呈现相互交织、复杂多变的特点,给维护监狱稳定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挑战。

(一)国际环境复杂多变,恐怖主义危害上升,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有新的表现。

“美国因素”始终是威胁新疆社会政治稳定的总根源。

(二)境内外“三股势力”仍十分活跃当前,境内外“三股势力”的活动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加速谋求联合化、国家化、政治化;二是积极谋划暴力恐怖破坏活动;三是加大舆论煽动力度,进行思想渗透。

各种迹象表明,境内外“三股势力”正在预谋更加险恶的犯罪活动,随时都有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可能,其中监狱被他们列为袭击破坏的重点。

简述危险犯和抗改犯的管理方法

简述危险犯和抗改犯的管理方法

简述危险犯和抗改犯的管理方法危险犯和抗改犯是监狱系统中的两类特殊囚犯,需要采取特殊的管理方法来确保安全和有效的监管。

危险犯是指那些具有极高风险和威胁性的囚犯,他们可能对其他囚犯、监狱工作人员或社会造成严重危害。

管理危险犯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高度安全性的囚室:危险犯应该被单独关押,他们的囚室应该具备高度安全性,包括监控摄像、防护网、门窗加固等设施,以防止其逃脱或攻击他人。

2. 严密监控和管制:危险犯的活动应该受到严密监控和管制,包括定期的巡视、监控摄像、封堵通讯渠道等,以确保他们没有机会进行非法活动或威胁他人。

3. 心理评估和干预:对危险犯进行心理评估和干预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通过心理专家的辅导和治疗,帮助他们认识和控制自己的问题行为,并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

4. 教育和职业培训:为危险犯提供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机会,可以帮助他们改变原有的行为模式,提高其自身技能,增强社会融入能力,减少再犯的风险。

抗改犯是指那些不愿接受改造、反抗监狱管理和教育的囚犯。

管理抗改犯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强化纪律和监管:针对抗改犯,监狱应加强纪律和监管,确保他们遵守监规和秩序。

对于违反纪律的行为,必须及时严肃处理,以维护监狱的秩序和安全。

2. 心理疏导和教育:了解抗改犯的动机和心理状态,通过心理疏导和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到改造对自身的重要性,并为其提供改造的机会和资源。

3. 建立正面激励机制:为抗改犯建立正面激励机制,通过奖励和鼓励来提高其参与改造的积极性。

例如,给予积分奖励、减刑机会等,激发他们主动参与改造的动力。

4. 社会支持和帮助:监狱系统应与社会机构合作,提供社会支持和帮助,为抗改犯创造重新融入社会的机会。

社会支持可以包括就业培训、康复治疗、心理咨询等服务。

总之,对于危险犯和抗改犯,管理方法需要综合考虑安全性和改造性的平衡。

通过强化安全措施、心理疏导、教育培训和社会支持等手段,可以帮助这两类囚犯实现改造和社会融入的目标。

危重罪犯调研报告

危重罪犯调研报告

危重罪犯调研报告危重罪犯调研报告一、背景介绍危重罪犯是指犯罪行为严重,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的罪犯。

这类罪犯在监狱中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对管理者和警察力量提出了很大的挑战和压力。

为了更好地了解危重罪犯的情况,本次调研以增强监狱管理效能为目标,通过对危重罪犯的调查,总结出一些有效的管理策略,并提供给管理者和警察力量参考。

二、调研目的1.了解危重罪犯的心理状况和犯罪动机,为预防类似犯罪行为提供依据。

2.研究危重罪犯的疗养方式和刑满释放后的社会适应能力,为监狱管理和社会安全提供建议。

3.总结有效的管理策略,提高监狱管理效能。

三、调研方法1.采取访谈方式,对一定数量的危重罪犯进行深入调查。

2.研究相关的文献资料,学术研究和监狱管理经验。

四、调研结果1.危重罪犯心理状况:调研结果显示,危重罪犯普遍存在心理问题,如自卑、孤独、无助等。

这些问题往往是犯罪的原因之一。

因此,在改造和矫治危重罪犯时,应该加强心理辅导和心理治疗,提高其自我认知和自我调节能力。

2.犯罪动机:危重罪犯的犯罪动机主要有三点:对社会的不满、个人经济压力和精神异常。

其中,对社会的不满是导致危重罪犯产生犯罪动机的重要原因之一。

改善社会环境和加强对危重罪犯的关爱是预防类似犯罪行为的关键所在。

3.疗养方式:危重罪犯在服刑期间应该给予相应的疗养,帮助他们改正错误,重新投入社会。

疗养方式一方面包括内在的心理治愈,另一方面还应该给予他们一些实际帮助,如技能培训、就业安置等。

这样可以提高危重罪犯的刑满释放后的社会适应能力,减少再次犯罪的可能性。

4.管理策略:针对危重罪犯的管理,应该加强监管力量和技术手段的建设,提高监狱管理效能。

同时,应该注重危重罪犯的改造和矫治,通过心理辅导、技能培训等方式,提高危重罪犯的再教育效果和社会适应能力,减少再次犯罪的发生。

五、结论与建议通过对危重罪犯进行深入调研,我们得出了以下结论和建议:1.加强危重罪犯的心理辅导和心理治疗,提高其自我认知和自我调节能力。

高危犯管理研究

高危犯管理研究

高危犯管理研究2011年第6期(总第121期)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JournalofJilinPublicSecurityAcademyNo.6,2011December.No.121高危犯管理研究陶新胜,施懿(江苏省无锡监狱,江苏无锡2l4044)摘要:高危犯不是监狱在押犯主体.但在在押犯构成中占有一定rtAr,].这些罪犯一般思想不稳定,情绪性表现异常,监控困难,现实危险性突出,潜在危险难控,直接威胁着监狱的安全,稳定.强化集中管控,实施个别化教育,是教育,矫正高危犯,消除监管安全隐患的有效方法.关键词:监狱;高危犯;管理;方法中图分类号:D916.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0541(2011)06—0088—04高危犯是监狱在押罪犯中的一个特殊群体,是指具有严重危害监狱管理秩序意识或行为的危险犯个体或群体.如有脱逃,行凶,暴狱,闹事,自杀等高度危险意识或行为的罪犯,他们可能会对监狱监管秩序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随着《刑法修正案(八)》的实施,限制减刑和延长部分罪犯的最低服刑期限,将进一步刺激这部分罪犯的神经,监狱面临的监管形势日趋严峻,监管矛盾日益凸显.如何控管和改造好此类罪犯,已经成为监狱执法中的一个焦点问题一,强化高危犯管理的背景(一)社会法制进步的需要法制是为维护社会,维护管理服务的,监狱管理正是为实现这一目标而展开的.专门设置高危犯监区,有助于增强对高危犯管理教育的针对性.为高危犯尽快改过自新,降低现实危险性提供帮助和支持.这不仅仅是监狱改造的需要,更是我国监狱法制建设的重大进步.(二)刑罚与刑事政策的需要按照"宽严相济"和"区别对待"的刑事政策,对罪犯实行分押分管,区别对待是监狱管理的根本方法.罪犯进入高危犯监区不是惩处,而是一种分押分管措施,重在强化管控和矫治,监狱按照管理规范对其实施正常的考核和奖罚.(三)监狱稳定目标的需要保持监管安全是监狱最基本的任务之一.高危犯不是I监狱押犯主体.却是临管安全和教育改造的一个重点和难点.由于有着较大的现实危险性或潜在危险性.重点关注高危犯的监管改造,对于确保监狱安全,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四)人性发展的需要将高危犯集中关押.改变以往将高危犯散布各监区.不分种类,不分层次,不分犯罪性质集中统一关押的模式.有利于在押罪犯的管理和教育, 有利于有效保障在押罪犯的权利,也有利于对在押罪犯的心理治疗.二,高危犯监区建设存在的问题高危犯监区是监狱对高危犯实施集中管理和收稿日期:2011—09一l6作者简介:~(1969一),男,江苏溧阳人,法律硕士,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江南大学兼职教授,江苏省监狱系统学术带头人,江苏省无锡监狱狱侦支队支队长,主要研究方向:监狱法学,监狱学,警力资源管理;施懿(1987一),男,江苏常熟人,江苏省无锡监狱民警.一88—教育,改造的专门场所.从当前高危犯监区的建设现状来看,存在的问题还比较多.(一)思想认识不到位性质认识不明确.少数监狱,个别领导对高危犯监区的重视不够,理解不深,认识不到高危犯监区建设的重要意义,认为高危犯监区可有可无.建设,使用的不规范,制约了高危犯监区的建设和发展.,(二)管理工作不规范方式上以防控为重点.少数高危犯监区仅仅以落实有效防范为目标,只注重安全防控基础.而忽视了动态管理.只对高危犯做到了"收得下,管得住,跑不了",而忽视了向"管得住,教育好,不高危"的转变,忽视了以提高攻坚实战能力为前提,努力提高对高危犯监区的管控质量这一根本重点.在配备上以控制型民警为主.一些高危犯监区的民警年纪偏大,学历偏低.管教经验不够丰富.不能在高危犯的攻坚转换教育中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管理工作做得机械,教条,死板,简单化,不能与当前高速发展的社会形势下高危犯思想意识越来越活跃复杂,现实危险性日益增加的实际情况相适应.教育上沿用了"严管队"的理念和方法."严管队"是监狱对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现实表现差的罪犯进行严格管理教育和惩处的专门场所,重在对罪犯实行严格管理,防止罪犯交叉感染,而高危犯监区则是重在强化管控和矫治.将两者混淆不清的话.就会导致个别高危犯监区出现以罚代管,以训代教的不良苗头和现象.(三)认定标准不清晰一些监狱把对高危犯的管控和对违规违纪罪犯的惩处混为一谈,对符合行政处罚条件的违规违纪罪犯不处罚,简单地以送高危犯监区管控来替代惩处,降低了行政处罚标准.(四)管理制度不健全少数监狱虽然建立了高危犯监区.但疏于管理,内部规章制度不健全,某些领域存在制度缺失现象,管理上无章可循,监管不力.三,强化高危犯管理的措施在管理,教育工作中,高危犯监区应坚持分类关押,严密管控和科学施教的原则,树立"安全,质量,特色"的工作理念,努力实现"建设安全化,管控精细化,教育矫治科学化"的管理目标.(一)认识上:厘清高危监区的性质设立高危犯监区.是为了消除监内存在的可能严重危害监狱管理秩序和危胁监管安全的行为或存在的潜在因素,维护监狱的安全,稳定.高危监区管控的对象是高危犯;监管的方式是分类,定点,专人管控;监管的目标是安全无事故; 管理的标准是消除高危犯存在的现实危险和潜在威胁;罪犯管控的期限是以高危犯"危险性"的消除为期限.(二)定性上:准确界定高危监区的关押对象高危犯监区关押的高危犯分为认定标准和报送标准两个部分.1.认定标准近期(一般为6个月)持续具有下列状态且控制转化难度较大的罪犯可以认定为"高危犯":脱逃倾向明显的;多次打架斗殴,行凶报复,且手段残忍,屡教不改的;认识偏执,心胸狭隘,对于监狱警察有对立情绪,有可能铤而走险的;拉帮结伙,严重扰乱改造秩序的首要分子;有内外勾结哄监闹狱苗头的;其他特别危险,需重点监管转化的.2.报送标准罪犯送高危犯监区管控的标准为:有现实危险性.有违规但没有现实危险性的,不需要送高危犯监区控制;没有违规但有现实危险性的,一定要送高危犯监区管控.(三)管理上:实施分类个别化管控按照"二结合,三分开"的标准,即建立流动式管理与持续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实行分区设防,分级管控,分段矫治,提高分类管控能力.1.坚持"二结合"即流动式管理与持续性管理相结合.对全监短期内具有高度危险性的罪犯实行集中教育,管理,根据其在高危犯监区的表现进行分期评估. 一经认定危险性已消除,则将其送回原监区投入正常改造.对于个别长期对抗,危险程度较高,危险性短期内难以消除的高危犯,监区实行长期关押管理的模式.一89—髓c之办公研咒船I{1嚣审i决墙监向离危犯强社它=:fI{莉世莉簧f削随谘料1.确定衍拧搬别2.落寓舒控描施I其中,一要严把进口,保证出口畅通.监狱应成立由监狱分管领导,管教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的高危犯评估认定小组,负责认定和撤销高危犯. 二要严格收押(解除)程序.高危犯收押和解除由罪犯原关押监区和高危犯监区分别提出.狱政科初审,监狱评估小组审定执行.解除高危犯监管时,高危犯监区应就该犯是否移交原监区监管提出意见,报监狱审批.珐收慨捌定镎挖盥l越l按收舱竹2.实施"三分开"一是分区设防.主要根据高危犯的危险性质不同,将危险程度高的罪犯集中于强化组管理.安排"二夹一",使其个别危险性可控受控;将危险程度一般,思想情绪平稳的罪犯集中于巩固组,统一进行管理,确保管理教育质量.二是分级管控.主要根据高危犯的危险等级不同,对危险程度较高的罪犯实行专管专控,严格管理要求.配齐配强夹控力量,确保重点力量用在重点人身上.根据相应级别实行不同的一日管理流程,并细化到每一分钟,使每一个管理步骤都精心,每一个管理环节都精细,每一项管理工作都成为精品.三是分段矫治.将高危犯的矫治过程分为强化管控,规范矫治,效果考查三个阶段.强化管控阶段的高危犯在强化组进行强化管理.注重提高高危犯的规范意识和矫正错误认识:规范矫治阶段的高危犯在巩固组矫治,采取反省与训练相结合,深化管控效果;效果考查阶段,根据反省和训练效果考查高危犯矫治效果.(四)教育上:科学落实个别化矫治在加强日常管控的同时,应贴近高危犯思想实际和多元需求,推进科学矫正.1.建立科学矫正方案应强化多层次教育手段.监区攻坚小组在高危犯调入的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罪犯情况后.根据其身心状况和现实改造表现制定转化教育实施方案,建立个案矫正专档,并实行民警承包责任制, 形成"?犯一案,一人承包,多人参与,集体会诊,合力矫治"的攻坚转化模式.严格控制,合理分配高危犯的学习训练时间,确保学习,训练两不误,每天队列训练时间控制在2小时以内,其余时间有计划地安排唱改造歌曲,引入中国传统文化教育. 在教育内容上,坚持"针对性,专题性,渐进性,独特性,系统性"的原则,做到"强化训练与心理疏导,集中教育和个别教育,普通教育与专题教育,技能培训与兴趣发展,文化教育与增强体质"五个结合,组织专门警力开展授课及辅导.2.打好个体矫正攻坚战对每名高危犯都建立个案矫治专档,组织结构性面谈,详细了解高危犯的成长史,家庭史,犯罪史,结合改造质量评估量表测试结果.对犯因性问题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制定矫正方案,明确矫正措施,提出阶段性目标,实施科学矫正,个体矫正,提高矫正效果.专管民警要及时进行阶段性矫正教育评估,帮助高危犯提高认识.促进转变.3.规范行为矫正和养成针对高危犯法纪观念,自律意识缺失和心态不平衡的特点.以强化行为矫正和规范养成消除其行为的盲动性.以"数字化"管理程式和标准,对一日三餐,起居,休息,活动等定时,定点,训练位置固定,报告口令进行确定,以此加强队列训练和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有效调整了高危犯的不健康心态.增强了组织纪律观念.(五)保障上:优先配置警力,设备一9O一要加强监区警力配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高危犯监区正常运行提供最优的人力支持和物质保障.1.优先人力保障.民警配备比例原则上不低于监区常规押犯总数的15%,总人数不少于l2人. 应配备年富力强,身体素质好,具有法律,教育,监所管理,心理矫治等专业知识,责任心强,工作经验丰富的民警.从事高危监区的管理教育工作.2.优先夹控犯配备.按1:2的标准,配强夹控罪犯力量,对早,中,晚三个重点时段实行专人定点值班.对洗漱间,阅览室等公共部位实行双人联动.加强信息员建设,全面收集和掌握高危犯思想动态,确保高危犯得到有效监督和控制.3.优先设施保障.将高危犯监区设在警戒条件良好,硬件设施保障有力的监管区域,确保有固定的学习,训练,习艺场所,适用的个别谈话室,心理矫治工作室,文体活动室,图书阅览室,医务室和物品储藏室.对高危犯生活用品进行全塑化管理.统一配备软塑料制品的饭碗,汤匙,漱口杯,茶杯以及塑料凳.加强技防设施建设.对监舍,通道,学习,训练,劳动场所等重点部位全面安装监控设施,实行24/b时监控报警全覆盖,监控录像保存l5天以上.(六)制度上:完善规章,严格执法完善高危犯监区管理制度体系.制定《高危犯监区管理办法》,《高危犯监区考核细则》,《高危犯一日行为规范》,《高危犯分类管控办法》等制度以及各类操作指导书,建立"谈话记录","考核记录"等表簿册和台账.从制度层面规范管理模式.消除管理真空和管理的随意性.依法文明管理.要高度重视高危犯监区的执法管理,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危犯监区的执法工作.参考文献:[1]丁灵敏.犯罪着手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11.[2]马照平.论单位过失犯罪的刑法规制[D].中国政法大学.2011.[3]张新文-并用影响力受贿罪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11.[4]李岚.我国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研究[D].安徽大学.2010.[5]汪庆阳.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研究[D].安徽大学,2010.ManagementResearchofHighRiskCriminalTaoXinsheng,ShiYi(JiangsuWuxiPrisonWuxiJiangsu214044)(责任编辑王星元)Abstract:Highriskcriminalisnotthemainbodyofprisoner,butithasanassuredproportion.T heyareunsteadymind,abnormalemotionalresponses,anddifficulttobemanaged,SOthedangershi ghlighted,po?tentialdangershardertocontrol,theseproblemsthreattoprisonsecurityandstabilitydirectly. Enhancedcentralizedmanagementandcontrol,implementationofindividualizededucation,areeffect ivemethodstoe- ducateandcorrectthehighriskcriminalandeliminateregulatorysecurityrisks..Keywords:prison;hishriskcriminal;management;method 一91—。

浅谈对几类典型罪犯地教育改造

浅谈对几类典型罪犯地教育改造

浅谈对几类典型罪犯的教育改造多年来,通过对罪犯的分类教育,观察、了解、掌握了几类典型罪犯的恩想状况和行为特征,解决了一些罪犯因思想障碍问题导致其消极被动改造的问题,下面就谈谈对如下几类罪犯的改造对策:一、对新入监罪犯的教育改造。

新入监罪犯由于对改造环境陌生,一般常会产生恐惧、急躁、心灰意冷、无所适从甚至绝望等复杂的心理。

这时。

想急于了解、观察监狱的情况,如怎样改造?怎样减刑?自己是否还可以像以前社会上那样逍遥自在,受人抬举等等。

于是便开始多方打探、在他人的纵容下故意试探监规制度等。

为此,我们紧抓新入监罪犯的共性特征和心理特点,及时进行扎实的入监教育、岗前培训,服刑指导等,让罪犯明确认罪服法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劳动改造的必要性及目的、遵守监规纪律、踏实改造与考核减刑的直接关系等关键性问题,并要加强监规纪律的学习,从严要求,击退新入监时的傲慢气焰,重点突出行为规范矫治,使新入监罪犯能遵守监规、服从管理、情绪稳定、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消除幻想,充满自信的去投入改造,用很短的时间调动新入监罪犯的改造积极性。

民警需要做的下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全面了解每名罪犯的基本情况、真实想法。

通过采取逐人谈话教育的方法。

从不同的角度和渠道观察了解这部分罪犯的情况。

较准确的掌握这类罪犯的性格及行为状况、犯情动态和存在的问题,拟定谈话提纲,做好充分准备,有针对性的个别谈话,才可使前期的教育成果得到巩固,后期改造目标更明确。

也可使新入监罪犯的抗改心理得以收敛,改造动力有所增强,继而过渡到改造的稳定期。

如罪犯买××,原判三年,刚入监时,他听别的罪犯说原判三年减刑无望,于是不求踏实改造,只是浑天度日,后经警察谈话消除疑虑,现改造表现积极。

二、对刑期大、失去改造信心的罪犯的教育。

此类罪犯自感刑期漫长,离“新生”遥不可及,或由于年龄偏大,感到自己没有活着走出监狱的可能性,于是失去改造的信心,这类罪犯由于心理压力过大,易形成一种连锁式的心理恶性反应。

监管改造工作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

监管改造工作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

监管改造工作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面对监管改造工作的新形势以及押犯结构及其改造价值观的新变化,监狱警察队伍要适应监管改造工作的新标准、新要求,必须对工作中存在并面临的许多不可忽视的深层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把握与应对。

一、民警执法理念、执法素质与新形势下监管改造工作高标准新要求存在的差踞不容忽视。

主要表现为:(一)民警执法理念与押犯结构变化不适应。

当前监狱押犯中犯罪群体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财产型、智力型、累惯犯、涉黑涉毒犯增多,这些罪犯具有狡诈性、顽固性、帮派性和教唆性,其为人处事适应性强,善于察颜观色,投其所好,见机行事。

由于少数民警法制观念不强,执法意识淡漠,面对复杂的环境,很容易执法失范。

有的只注重罪犯表面印象缺乏对其深层次心理把握,有的与罪犯界限不清凭感情执法,有的在考核上给罪犯打印象分、感情分、老乡分,等等,这些都是执法意识淡薄的具体表现。

(二)民警执法施教理念与“首要标准”要求不适应。

突出表现为有的民警“首要标准”意识淡薄,对“首要标准”内涵不清,执法施教理念因循守旧。

“首要标准”要求的提出,作为监管改造工作新的历史起点,对监管改造工作的重大意义,目前在有些民警执法施教观念中,还没有深刻理解和高度认同,所以在个别民警执法理念中,仍然被以往重管轻教观念所束缚,至使中心被移位,标准被异化的倾向依然存在。

认为只有“监管安全”和“经济指标”才是实实在在的硬指标,“只要平安改造,不给找麻烦,肯劳动,能完成任务,就是改造表现好”。

至于改造质量,认为是看不见、摸不着的“虚活”,是很遥远的事情,现在能过得去就行。

(三)民警管教业务能力与罪犯个体认知变化不适应。

在管理教育改造罪犯实际工作中,有的民警依然习惯于凭直觉,凭经验,凭感情用事,甚至强硬“执法执规”,缺乏针对性与有效性。

面对押犯个体素质的千差万别,有的民警不是对罪犯“高看”就是对罪犯“低估”,不能对所管罪犯客观认识与评价。

缺少紧迫感,既不善于学习掌握应用理论,又不具备较全面的政策法律素养,在管理教育罪犯时形成的新矛盾,缺乏解决问题的本领,致使管理教育罪犯缺乏有效手段,腰杆不硬,方法简单,造成罪犯改造与民警管理的尖锐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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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监狱个案管理即高危类罪犯监管改造对策研究摘要:当代中国,政治、经济、文化变革日益加剧,社会面临重大调整和转型,各种矛盾相互交织,公共危机不断出现,随时考验着政府的执政能力和管理成效。

监狱,作为国家机器,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与社会和谐,当人们开始意识到,从一个国家对待越轨者的管理成果,尤其是对待监狱服刑罪犯的管理最能判断一国的生产力水平和科学教育水平的时候,监狱罪犯的管理成为了人们目光的焦点。

监狱个案管理即高危类罪犯监管改造工作是监狱管理过程中的一道难题, 高危类罪犯监管改造成效如何,直接影响监狱安全,也反映监狱管理水平。

本文就是结合监狱管理实际,分析当下对高危类罪犯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笔者在监狱管理中的实践经验,针对高危类罪犯管理提出几点创新性对策。

关键词:高危类罪犯监管监狱对策监狱作为国家的主要刑罚执行机关,肩负着维护安全稳定,教育改造罪犯的重要职能,同时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它也面临着巨大的考验与挑战。

目前我国的监狱管理工作已趋于完善,并且将会一步步的走向科技化与人性化并行的进程管理,但在监狱部门的管理过程中,任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与挑战,笔者拟针对监狱个案罪犯即高危类罪犯管理为基点,结合自身监狱工作管理实践谈谈自己对监狱工作的几点认识。

监狱个案罪犯既是高危类罪犯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部分高危类罪犯可能造成脱逃、挟制人质等突发事件时刻威胁着监狱的安全稳定;二是罪犯自杀、自伤、自残影响监管改造秩序的良好运行;三是部分罪犯之间的打架斗殴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疾病,是监狱信访案件的主要部分;四是监狱监管改造、劳动改造形势严峻,犯群中反改造现象依然存在。

上述的四种突出的个案情况,不仅威胁到监狱的安全稳定和良好的改造秩序,更干扰了监狱的正常执法。

只有正确的认识上述个案罪犯存在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到狱情的复杂性、艰巨性,提高教育转化的重要性,才能做到对个案罪犯的正确认识,确保监狱的安全稳定。

一、应当正视当前监狱工作中面临的一些现实问题首当其冲就是,改造手段事实上的弱化与改造高危类罪犯、预防犯罪根本宗旨的冲突。

在现代化文明监狱条件下奉行文明管理,大力推行文明执法和狱务公开,严禁干警体罚、变相体罚罪犯,严格规定了对罪犯使用警戒具的条件和程序等,这有效地防止了监狱干警任意违规执法情况的发生,保障了罪犯的基本人权,这符合世界行刑的基本原则和潮流。

但与此同时,在罪犯的管理教育体系中却缺乏对高危类违规罪犯的强力惩戒措施,出现了对罪犯权利保障要求的提升和对罪犯惩戒不够特别是常习性违规罪犯惩戒力度降低的强烈反差,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教育改造手段强度的相对弱化,这既不利于改造罪犯特别是常习性违规罪犯,无法达到刑罚的个别预防目的;也不利于建立良好的狱内改造秩序。

在现行的《罪犯计分考核细则》、《罪犯分级处遇管理规定》、《罪犯严管禁闭管理规定》等狱政管理制度中,对于严重违纪但不构成犯罪的罪犯,最为严厉的惩罚是降为严管级并进行禁闭,最多15天。

严管级(高危类罪犯多为严管级)的待遇较其他级别的最大差异仅限于提请减刑假释、通信会见方面受到严格限制,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在待遇上的重大差异。

工作在一线的干警都知道,常习性、高危性的违规罪犯多是那些亲情观念淡薄或家中已无至亲、刑期相对较短或较长,价值观念严重扭曲的罪犯,这类罪犯多存在高危类行为,对这部分罪犯即使实施上述最为严厉的惩戒,效果往往是不尽人意,在管理和教育罪犯的实践中也不乏这样的实例。

其次,部分监狱对现代化文明监狱标准的教条化理解也事实上造成了教育改造手段强度的弱化和负面效应。

如对非正常死亡率标准的把握,有的监狱为了实现对此的严格控制,制定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假如哪个监区发生罪犯非正常死亡(如罪犯自杀),从监狱领导到分监区值班的民警都要追究责任。

笔者认为,对此问题不应“一刀切”,而应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分清责任,真正推行“过错责任原则”,要切实调查清楚罪犯的死亡与干警的管理疏漏是否有必然的联系,若干警有能力(以其他普通干警在此情况下的能力和认知可能为标准)并有可能予以制止而没有采取应有措施,或者是干警的不当管理导致,自当难逃其咎;倘若没有必然联系,也就失去追究责任的因由(例如罪犯因无法忍受病痛自杀,或者多次申诉失败后要以死来证明自己的“清白”或者是意外事件,特别是在干警进行正当批评教育后自己想不开而自杀,干警也采取了相应管控措施,落实了巡查制度),在这样的情形下,罪犯死亡的结果还是发生了,则不应当追究责任。

这也是《评审细则》中规定非正常死亡率幅度的题中之义,倘若教条的理解这一标准,必然会错误追究责任,亦必在干警中造成不必要的心理压力。

更要注意的是,当罪犯以自杀等方式来要挟干警或达到特殊目的时,更不应当过多追究干警不当责任,否则必将在干警中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对类似的罪犯管理时必然会追求“罪犯不出事就万事大吉”的功利价值,而忽视对罪犯管理教育的终极价值——改造罪犯、预防其再次犯罪,这也是与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内涵背道而驰的。

最后,从监狱民警队伍自身来讲,监狱警察担负着对服刑人员的惩罚和改造的任务,狱警队伍的素质,直接关系着监狱的稳定,以及服刑人员的改造质量和高危类罪犯的转变数量,因此加强狱警队伍的建设使其能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提高执法水平是必须的,也是解决问题的“催化剂”,但在实际的监狱工作中,由于罪犯成分多元化,基层一线工作单调乏味、环境艰苦,监狱一线民警危险多、风险大,警力紧张、人员偏少等客观原因的存在,造成了极少数民警淡忘了自身作为执法者的身份,丧失应有的原则和立场,出现警囚不分,执法犯法甚至以罚代法,以惩代教等情况的产生,这是造成高危类服刑罪犯出现的一个可控因素,因此大力提升狱警队伍素质建设也是刻不容缓,是加强新时期监狱自身建设的重中之重。

二、针对上述问题提出的几点对策笔者拙见,对于监狱个案罪犯的管理教育,预防高危类罪犯的出现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日常管理采用“放风筝”似管理模式。

放风筝是日常生活中一项看似简单,却需要精巧掌控力的技术活,要想把风筝放上高空,而且稳稳掌控,首先要握好线,然后切实把握风向力度,最重要是控制好手中的线,太紧易断,太松会坠落。

换言之,当我们把“放风筝”的操作技巧套入到监狱管理模式,那么监狱民警就是掌控者,服刑人员就是风筝,所有的管理措施和方式方法就是风筝线。

我们怎么来把这个线用好,让风筝平稳随风飘扬,重点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调查摸底。

对于个案罪犯的管理,民警必须进行全面的了解,所谓古语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只有熟悉了解情况,才能够有效地掌控。

在实际工作中,监狱管理部门可通过多渠道进行了解:一是从监区上下每一位民警入手,深入了结个案罪犯在监区的具体表现情况,以便对个案进行客观的评价。

二是对个案的日常改造行为进行调查,以便掌握该犯与同改之间的关系及兴趣爱好。

三是认真查阅罪犯档案,从档案中切实掌握其犯罪事实、经过、案件审理及判决情况,通过档案材料,初步掌握个案的性质、恶劣态度以及入监改造全过程;四是通过教育改造指导中心对个案进行COPA测试,准确掌握心理状态等等。

——个案原因分析。

通过摸底,监狱部门可对个案罪犯发生高危类行为的原因进行初步分析。

个案罪犯形成的原因因素大致可以分为家庭因素、成长经历、身体健康、心理因素、劳动改造、犯罪历史等,只有把原因分析透彻,才能有效地制定转化的实施方案,进而采取行动。

——实事求是,宽严相济。

个案罪犯大多数在犯群中具有典型代表性,性格突出,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示范性,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差不多就是难管难教育的典型代表人物。

而这些高危类罪犯通常又性格偏执,具有较强的独立性思维,日常管理中面对这些人,民警必须坚持原则立场和底线,对于出现的原则性问题不能有丝毫的通融和让步,让其感受到法律和规章制度的威严不可侵犯。

具体可体现在:一是建立动态分级管理体系,扩充分级处遇的内涵,建立分级管理与分类管理的互动联系。

增加罪犯分级级层,将各级的待遇差异从会见、亲情电话、购物等扩充到饮食、居住、看电视、参加文体活动、参加社会参观及帮教等罪犯生活的各个方面。

我国邻居韩国在《罪犯分类待遇规则》中曾具体要求:每月或者是每季度考核道德操行、劳动情况、学习状况等情况,然后进行相应的晋级或降级,使罪犯的改造表现、危险程度直接与其待遇相关,如对C、D类罪犯实行高度戒备,较多限制自由,待遇远低于A类和B类罪犯,体现罪犯改造表现的实际情况,激发罪犯改造的积极性。

目前我国大部分监狱也主要以罪犯现实改造表现为依据,对罪犯在关押方式、活动范围、会见、通讯、消费、购物等方面实行不同待遇。

我狱面前调研试行对罪犯实行三级处遇,即:开放式处遇、限制级处遇、暂停处遇。

从犯群的反响和实际管理效果来看,这既切合实际,又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值得推广。

二是建立专门分类和分级的评估机构,由监狱狱政科牵头,管教五科连同各监区作为日常评估小组,强化思想考核内容,增强评估和分级的准确性。

三是建立严管监区,同时各监区成立监区集训队,扩大严管范围、实行严格的差别待遇等多种方式强化改造手段。

对那些“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罪犯,倘若采取严管禁闭等手段仍不能达到教育效果,其分级管理序列又处于C、D类的,经过综合评估后,则可以将此类罪犯调入监区集训队甚至严管监区,进行高度戒备,严格限制其活动自由,在饮食等生活待遇上低于一般罪犯水平,并优先把体力训练作为主要的改造手段。

在具体落实的过程中,监区集训队需配备综合素质较高,教育转化能力、管理能力比较强的民警队伍,集中对罪犯进行提升素质的教育,这样一方面可以增加刑罚执行的强度,追加违规违纪成本,产生减少转化高危类罪犯量的效应;另一方面有助于集中力量强化对此类罪犯的教育;此外还有利于建立良好的狱内改造秩序,有效防止“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现象的发生。

当然,在监狱工作管理过程中,也应具体事情结合实际对待,“放风筝”要存在一定的灵活性,各民警要“从战略上重视,战术上藐视”,充分体现因人施教。

但这种灵活,并不是像对小孩子一般的迁就,或者一味的投其所好,而是要公平公正的,讲制度、讲规矩,灵活只是一种手段、一种战术。

把握好以上几点,具体操作过程中用好度、放好量,笔者坚信,各民警方能放好个类罪犯这个“风筝“。

(二)把握核心问题,注重对症下药。

俗语“打蛇打七寸,对症下猛药”,这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对事对物都要抓住关键点,切中要害。

就像人生病了,本来中等剂量的药物刚刚好把病治好,但是偏偏给的是微小剂量,结果呈现的结果就是痊愈差一点点,又必须不断地吃药,最终结果是身体被药物像蜻蜓点水一般,不间断的弱刺激,病没治好,还让身体产生了耐药性,以后如果再治疗就可能需要更大的药剂量,进而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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