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个案管理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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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个案管理案例

罪犯个案管理案例

罪犯个案管理案例一、罪犯基本信息安某某~男~40岁~离异~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刑期自2009年7月起~身体情况较差。

二、罪犯的基本特点、改造中的优势、难点和潜力,罪犯自我认知情况,一,罪犯的基本特点1(认罪悔罪~但认为自己不是故意犯罪~法院判决过重。

2(文化水平较低~性格较为内向、自卑~为人比较计较~和同犯常为写小事争吵~对改造中一些不公平的事很在意~情绪容易激动。

3(该犯入狱后曾因胃出血住院治疗~身体一直不好~多次申请调到老弱病残监区养病。

,二,改造中的优势1(纪律意识强~服从管理~遵守监规~入狱后未因违规受到过处分。

2(服从工作安排~虽然身体不适~但每月仍能完成劳动任务。

3(该犯十分重感情~自诉自己和妻子原都在外打工~收入不错~小孩生活条件较好~现在妻离子散~儿子生活都没着落~自己不能照顾好儿子~感觉很伤心~对儿子十分牵挂~可以从帮1 / 11助该犯儿子入手~对该犯进行感化。

,三,改造中的难点1(该犯对判决不服~认为自己砍死妻子情人陆某是事出有因~妻子不忠在先~且陆某先对其拳打脚踢~自己是正当防卫~才把对方砍死~应该算防卫过当~从与其个别谈话中可感觉出仇视法院、仇视社会的扭曲心态。

2(刑期长~死缓刚改判无期~常感叹很难活到出去~对前途感到悲观失望~有亲生厌世思想。

3(该犯体质较差~又因病住过院~冬天常穿两件棉衣还不觉得暖~自认为符合老弱病残犯的条件~多次申请调老弱病残犯监区改造~不安于现状。

4(家庭经济困难~家人无力给其汇款加菜~狱内生活比较清苦。

,四,改造中的潜力利用该犯对儿子的感情和牵挂~通过监狱的“帮扶行动”~让其儿子来监探视~同时联系爱心企业和个人对其儿子的生活和学习进行资助~解决该犯后顾之忧~缓解该犯的心理压力~使其能安心改造~同时可以藉此转变该犯对社会的仇视心态和对思想改造的抵触。

,五,罪犯的自我认知情况该犯原和妻子在外打工~因妻子与他人有染~商量离婚及财产分配问题不合~一怒之下持刀将妻子脚砍伤~将其妻情人陆某2 / 11砍死。

对罪犯心理矫治个案分析材料 罪犯的矫治个案

对罪犯心理矫治个案分析材料 罪犯的矫治个案

对罪犯心理矫治个案分析材料罪犯的矫治个案教育改造中及时解决罪犯的一般心理问题--对罪犯李某心理矫治个案分析教育改造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一些罪犯存在各种各样的心理问题,监区心理咨询师就要科学运用心理学知识,针对罪犯的具体情况制定对策,及时的进行心理干预。

在教育改造实际工作中,大部分心理问题的罪犯都是一般心理问题,只要及时的进行心理干预和心理矫治,充分发挥心理咨询师的引导作用,就能及时的化解罪犯的一般心理问题,促进罪犯顺利改造,消除影响监区安全稳定的不良心理因素,确保监管安全。

2016年5月至2016年9月,心理咨询师对有心理问题的罪犯李某进行了为期五个月的会谈和矫治,帮助罪犯李某及时发现问题,抓住主要原因,充分利用教育改造的各种手段解决罪犯自身问题,有效缓解了该犯的悲观情绪,改善了该犯的适应性,促进了该犯的心理健康。

一、一般资料1、人口学资料:李某,男,汉族,46岁,云南省**县人,运输毒品罪,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12年7月17日入监。

2、个人成长史:李某自幼在农村长大,兄弟姐妹6人,李某的家乡地处云南边陲地区,该地区毒品泛滥,村里人大多从事毒品交易并以此为谋生和致富之道,李某的近亲中有4人因从事毒品交易先后到监狱服刑,在这样的成长环境中,李某只读到小学三年级就早早辍学,在家帮助父母务农,常跟社会一些不务正业的人士来往,眼看着身边的人因为从事毒品交易走上致富的道路,由于经不住金钱的诱惑,加上对身边人一夜暴富的盲目崇拜,自己也走上了贩卖毒品的道路。

1993年12月18日,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在云南省第三监狱服刑,于2008年4月29日刑满释放。

刑满释放后回到家乡,看到村里的一些后辈因从事毒品交易过上富足的生活,而自己没有文化,没有技术,加上好逸恶劳,心里产生了重操旧业的想法,于是找到在服刑期间认识的狱友,开始了第二次走上犯罪的道路。

该犯于2012年7月17日投入云南省第四监狱改造。

3、精神状态:感知正常,思维逻辑正常,情感表达言行一致。

认罪认罚典型案例调整量刑建议

认罪认罚典型案例调整量刑建议

认罪认罚典型案例调整量刑建议以认罪认罚典型案例调整量刑建议为题,以下是10个案例和相应的调整量刑建议:案例一:李某盗窃案李某因盗窃他人财物而被判刑三年。

经过认罪认罚,李某对自己的错误深感懊悔,并积极赔偿了被盗窃的财物。

建议对李某进行量刑调整,减少刑期至两年。

案例二:王某故意伤害案王某因故意伤害他人而被判刑五年。

经过认罪认罚,王某表现出深刻的悔过之情,并赔偿了受害人的医疗费用。

建议对王某进行量刑调整,减少刑期至四年。

案例三:张某贩卖毒品案张某因贩卖毒品而被判刑十年。

经过认罪认罚,张某积极配合警方抓捕其他毒贩,帮助打击毒品犯罪活动。

建议对张某进行量刑调整,减少刑期至八年。

案例四:刘某故意杀人案刘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经过认罪认罚,刘某表现出极度悔过之情,并自愿向被害人家属支付巨额赔偿金。

建议对刘某进行量刑调整,减少刑罚为无期徒刑。

案例五:赵某拐卖儿童案赵某因拐卖儿童罪被判刑十五年。

经过认罪认罚,赵某积极协助警方找回被拐卖的儿童,并帮助破获了其他相关案件。

建议对赵某进行量刑调整,减少刑期至十年。

案例六:陈某贪污公款案陈某因贪污公款罪被判刑十年。

经过认罪认罚,陈某主动退还了贪污的公款,并积极配合调查,揭露了其他贪污犯罪行为。

建议对陈某进行量刑调整,减少刑期至七年。

案例七:杨某故意纵火案杨某因故意纵火罪被判刑十五年。

经过认罪认罚,杨某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极度懊悔,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帮助其他犯罪者改过自新。

建议对杨某进行量刑调整,减少刑期至十年。

案例八:黄某非法买卖枪支案黄某因非法买卖枪支罪被判刑十年。

经过认罪认罚,黄某向警方提供了大量关于非法枪支交易的线索,并协助破获了多起涉枪案件。

建议对黄某进行量刑调整,减少刑期至八年。

案例九:刘某故意伤害案刘某因故意伤害他人罪被判刑八年。

经过认罪认罚,刘某深感悔过,并积极参加法制教育,希望能改过自新。

建议对刘某进行量刑调整,减少刑期至五年。

案例十:王某贩卖假药案王某因贩卖假药罪被判刑五年。

用心用情做好罪犯教育改造典型案例

用心用情做好罪犯教育改造典型案例

用心用情做好罪犯教育改造典型案例
嘿,咱今天就来讲讲用心用情做好罪犯教育改造的典型案例。

你知道吗,罪犯改造可不简单,就像攀登一座陡峭的山峰,充满了挑战!
咱就说有个叫小李的罪犯,刚进来的时候那可真是个刺头儿啊!整天阴沉着脸,对啥都不服气。

有一次,管教民警老张找他谈话,他还爱搭不理的。

老张能忍吗?当然不能啊!老张就一次次耐心地找他聊,就像朋友一样。

老张说:“小李啊,你难道就想一辈子这样下去?”“你就不想出去后重新开始新的生活?”慢慢地,小李的心被老张捂热了。

还有个罪犯叫小王,特别自卑,总觉得自己啥都不行。

负责他的管教赵姐可没放弃他。

赵姐鼓励他学一门手艺,小王一开始还不敢相信自己能行呢,赵姐就说:“你怎么就不行?你不比别人差啥呀!”嘿,你猜怎么着,在赵姐的鼓励下,小王学会了修车技术,整个人都变得自信起来了。

你想想,这些罪犯就像是迷失在黑暗中的人,而我们的管教民警就是那盏照亮他们的明灯!他们用心、用爱、用真情去引导这些曾经犯错的人走上正途。

这难道不是一件特别伟大的事情吗?他们不放弃任何一个可以改造的机会,他们不嫌弃任何一个曾经犯错的灵魂。

这不就跟我们老师教学生一样吗,都是希望他们变好呀!
所以啊,用心用情做好罪犯教育改造真的太重要了!这不仅能改变一个罪犯的命运,还能让社会更加和谐安定呢!这可不是随便说说的,这是实实在在的成果呀!大家都应该重视起来,给这些努力付出的管教民警们点赞!。

法律惩治罪犯的案例(3篇)

法律惩治罪犯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对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也在不断提高。

某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通过公正、严明的司法程序,对罪犯进行了法律的惩治,彰显了法治精神。

二、案件事实2019年6月,某市某区居民张某(男,30岁)与邻居李某(男,35岁)因邻里纠纷发生争执。

在争执过程中,张某持械将李某打伤,导致李某重伤二级。

案发后,张某潜逃至外地。

三、案件审理1. 立案侦查案发后,某市公安局某区分局立即对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通过侦查,警方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张某,并将其抓获归案。

2. 审查起诉公安机关将张某抓获后,依法对其进行了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认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3. 开庭审理某市某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并公开开庭审理。

在法庭上,张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悔过。

4. 判决结果经审理,某市某区人民法院认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从重处罚。

鉴于张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

综上,法院依法判决张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四、案例分析1. 法律惩治罪犯的必要性此案的发生,充分说明了法律惩治罪犯的必要性。

张某因邻里纠纷而持械伤害他人,其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损害了社会和谐稳定。

法院依法对其进行了惩治,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 法治精神的体现此案审理过程中,法院严格依法审判,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治精神。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了犯罪事实、犯罪情节以及被告人的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了公正的判决。

3. 对社会的影响此案的审理结果,对全社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一方面,对犯罪分子起到了震慑作用,使其他潜在的犯罪分子不敢以身试法;另一方面,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全民法治素养。

五、结论某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故意伤害案件,充分体现了我国法治精神的内涵。

教育改造案例分析:一例自杀行凶心理矫治个案

教育改造案例分析:一例自杀行凶心理矫治个案

【罪犯基本情况】吴某,男,24岁,初中文化程度,湖北竹山县人,2017年5月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18年8月投入湖北省襄南监狱服刑改造。

在看守所拘押时有过自伤自残行为,入狱后因动手打架被严管两次,被监区列为自杀、行凶重点教育转化对象。

一、犯因分析(一)成长及犯罪经历吴某出生在农村,五岁时父亲过世,七岁时母亲改嫁离家,从此杳无音信,此后一直和爷爷、奶奶生活。

上学期间因性格内向孤僻朋友较少,常受同学欺负。

十四岁时辍学到社会上打工。

2017年5月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二)现实改造表现性格内向冲动、易激惹与多数服刑人员难以相处,经常因琐事与他犯发生争吵和动手,难以适应改造生活。

对民警管理存在明显抵触,即使民警正常批评教育,也认为是有意整治他。

2018年12月,吴某在生产车间劳动时,因产品质量问题与质检员发生争执,民警对其批评,吴某认为不公,当场拿起工具拍向自己脑袋,以自残的方式发泄内心不满。

事后在改造周记中也流露出悲观情绪,部分内容是怨恨父母不该把自己带到这个世上来,怨恨社会不公,活着受罪等。

二、心理行为分析(一)艾森克个性测验结果显示:性格内向,情绪不稳定,对人抱有敌意,对各种刺激反应都过于强烈,极易焦虑、容易与人发生冲突。

(二)COPA-PI显示:内向不合群,偏于独处,较感情用事,有很强的自卑感,思想包袱较大,暴力倾向很强,易走极端,具有现实危险性。

三、心理矫治症结(一)吴某成长经历坎坷,自幼没有父母关爱,常受同龄人欺负,长大后独自闯荡社会又被人欺凌。

吴某孤独,内心痛苦,负面情绪多,心理创伤大。

(二)早年安全感遭受到一定的破坏,对外界环境始终保持戒备和敌对心理,对他人不易建立信任感,很难融入改造环境。

(三)吴某经常采用“行动化的防御机制“来排除他内心痛苦,此方式在无意识中进行,有一定的现实危险性,而且被固化,需要长时间才能转变。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一、矫治转化目标:提高吴某安全感,消除其怨恨、敌对情绪,学会正确的缓解情绪方式,能正常与他人交往,参加劳动,适应改造环境。

罪犯个别教育实际案例

罪犯个别教育实际案例

罪犯个别教育实际案例罪犯个别教育实际案例1. 引言罪犯个别教育旨在通过提供适当的教育资源和支持,帮助罪犯在服刑期间获得知识和技能,并为他们的成功重返社会铺平道路。

在实施个别教育方案的过程中,许多有意义的案例涌现出来,证明了该教育模式的积极影响。

本文将介绍一些罪犯个别教育的实际案例,探讨这些案例如何改变了罪犯的生活,并对个别教育在改善罪犯再教育效果方面的可行性进行评估。

2. 案例一:张晓华的故事(案例具体内容自行发挥)3. 案例二:李明的故事(案例具体内容自行发挥)4. 案例三:王志勇的故事(案例具体内容自行发挥)5. 案例四:刘芳的故事(案例具体内容自行发挥)6. 总结与回顾罪犯个别教育在这些案例中展现了无可质疑的成功,为罪犯提供了脱罪的机会并助力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通过个别教育,这些罪犯不仅学到了知识和技能,还得到了心理和情感上的支持。

个别教育不仅仅关注罪犯的确切犯罪行为,更注重帮助他们理解罪行的根源,并提供资源和指导,使他们能够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

这些案例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强有力的证据,证明罪犯个别教育是一种可行并有效的方式,可以有效改善罪犯再教育的效果。

7. 个人观点(个人观点内容自行发挥)通过上述实际案例的探讨,我们可以看到罪犯个别教育对于改变罪犯的生活和促进社会复原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社会对待罪犯的观念逐渐转变,越来越多的资源和机会将被投入到罪犯再教育领域。

个别教育是一个广阔且富有潜力的领域,我们应当不断挖掘并推广个别教育的有效性。

通过个别教育,我们可以帮助罪犯重建信心、改变行为,并为他们未来的成功铺平道路。

相信在未来,罪犯个别教育将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并为更多罪犯的改变提供支持。

个别教育在罪犯再教育中的有效性已经有了很多案例证明。

这种教育方法不仅仅注重罪犯的确切犯罪行为,更注重帮助他们理解罪行的根源,并提供资源和指导,使他们能够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

通过这种教育,罪犯们学到了知识和技能,同时也得到了心理和情感上的支持,帮助他们重建信心、改变行为,并为他们未来的成功铺平了道路。

罪犯个别教育案例

罪犯个别教育案例

罪犯个别教育案例无论老师还是学生,都在不断的交往中成长着,在校园里,每一次的师生接触都是一次很好的教育案例,每一个教育案例都会给我们很有意义的启迪。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个别生教育案例,一起来看看吧!罪犯个别教育案例案例一一、基本情况罪犯冯某,男,40岁,初中文化程度,已婚。

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死缓,2007年4月19日投入我监服刑改造。

冯犯自从初中毕业后,在家务农或打临时工,平时好赌。

2003年6月15日19时许,冯犯碰见欠其赌债的邓某,即向其追讨赌债,双方因此发生争执并打斗。

期间,冯犯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向邓某背部刺了一刀后,致使邓某逃后因失血过多死亡。

该犯家中有老有小,一家收入仅靠妻子教书所得来维持。

家庭负担较大。

对自己漫长的刑期根本无法接受。

更无法想象自己该怎么去面对。

故从入监队调到四监区以来,终日不知所为,虽然不曾发生违规违纪行为,但无改造目标,劳动主动性不强;性格内向,与同改之间关系不和谐;容易产生消极、悲观的情绪或过激的行为;对于家庭该犯非常矛盾,一方面自责心强烈,认为是自己害了家人,觉得自己无脸面对家人,一方面又渴望亲情的关怀;故该犯经常夜里哭泣,经常失眠。

甚至在给家人的信中写有“只有死亡才能解脱”的字眼,有较强烈的自杀倾向。

二、自杀倾向的成因分析(一)冯犯内向不稳定,自我责问心过强,对亲人有强烈的内疚心。

认为自己的存在是家人的耻辱。

只会给家人带来伤心和灾难。

也认为家人也会因此看不起自己。

改造压力非常大。

又由于他纳于言辞,没有朋友,少了可以倾诉的对象。

所以心理积累越来越大,必然会导致轻生的念头。

(二)冯犯年龄偏高,已过中年。

且刑期漫长,改造信心严重不足。

觉得自己改造前途渺茫,无法看到改造的希望和自己的亮点。

(三)冯犯的环境适应能力非常差,自我定位仍很模糊。

对于监狱这个陌生又威严的环境产生极强的畏惧和抵触心理。

很难正确去接受和面对。

三、个别教育措施(一)与冯犯建立良好的警囚关系,以确保以后的谈话能较顺利地开展。

法律法规从严罪犯案例(3篇)

法律法规从严罪犯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严某,男,32岁,某市居民。

2019年,严某通过网络平台,非法经营药品,涉案金额达100万元。

在侦查过程中,严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但对其行为性质和情节的严重性认识不足。

二、案件经过1. 犯罪事实2018年10月,严某通过某网络平台,注册了一家名为“XX医药”的网店。

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严某通过网络平台非法销售各类药品,包括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严某通过虚假宣传、虚构产品功效等手段,吸引消费者购买,涉案金额达100万元。

2. 侦查过程2019年5月,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某网络平台存在非法经营药品的情况。

经调查,该局发现严某涉嫌非法经营药品。

同年6月,公安机关对严某进行立案侦查。

在侦查过程中,严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但严某认为,自己的行为仅属非法经营,并未对他人造成严重后果,因此请求从轻处罚。

3. 审判过程2020年1月,某市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严某非法经营案。

在庭审过程中,严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进行了陈述,并表示悔过。

然而,法院认为,严某的行为严重扰乱了药品市场秩序,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

三、判决结果某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严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且情节严重,依法应从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判决严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万元。

四、案例分析1. 法律法规从严本案中,法院对严某的判决体现了法律法规从严的原则。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充分考虑了严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性,依法作出了从重处罚的判决。

这表明,我国法律法规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方面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

2. 法律的公正性本案中,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了案件的公正审理。

在判决过程中,法院充分考虑了严某的悔过表现,但并未因此而对其从轻处罚。

这体现了我国法律的公正性,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不服判决罪犯教育矫治案例

不服判决罪犯教育矫治案例

不服判决罪犯教育矫治案例
由于不服判决,罪犯冉某在监狱改造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如改造上心不在焉、多次未完成生产任务、与他犯发生矛盾、不服从民警管理等。

针对冉某的情况,制定和实施了以下教育改造方案:
1. 进行法律常识教育,让冉某了解自己的罪行和法律判决的依据,帮助他正确认识自己的犯罪行为。

2. 进行心理辅导,帮助冉某缓解因家庭因素和申诉未果带来的心理压力,引导他积极面对现实。

3. 进行人生观教育,让冉某明白生命的价值和意义,重拾对未来的信心。

4. 进行文化知识教育,提高冉某的文化水平,增强他的自我认知和判断能力。

5. 进行职业技能培训,让冉某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为他刑满释放后的生活提供保障。

通过教育矫治,冉某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接受了法律判决,改造态度逐渐端正,改造表现也越来越好。

罪犯个案管理案例

罪犯个案管理案例

罪犯个案管理案例摘要在教育和惩罚罪犯方面,个案管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具,它可以帮助罪犯重建自己的生活和融入社会。

本文主要介绍了一个成功的罪犯个案管理案例,探讨了其管理策略和实用性。

案例分析该案例主要发生在一个监狱,在这个监狱,有一个囚犯名为小李(化名)。

小李因贩毒罪被判刑,开始服刑后表现比较不错,但是在服刑期间,由于个人因素和其他因素的影响,他反复偏离轨道,经常违反惩罚规定,个人的状况也处于一个低潮期。

在这种情况下,监狱采取了个案管理措施,为小李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关注。

监狱首先收集相关信息,了解小李的教育和经济背景以及他的家庭情况。

监狱委派了一个负责人,成为小李的个案经理,与小李建立了紧密的联系,专门负责协调小李在罪犯转化过程中的各种需求。

小李的个案经理制定了一份详细的生活计划,包括健身计划、学习计划和工作计划,以此来启发他的积极性。

监狱还为小李提供了针对其特殊背景的心理咨询服务,帮助他恢复自信和自尊。

在管理过程中,小李的个案经理还跟进了小李的行为和进度,以确保他遵守规定,并在转化过程中不断成长。

每周,个案经理会跟小李开会,评估他的进展情况,查看是否需要对计划做出调整。

成功因素个案管理方案之所以成功,归功于以下几个因素:1. 针对个人的需求个案管理方案是为单个罪犯提供的,因此方案可以更加深入地扎根于其特殊情况和需求,并为罪犯提供定制化的服务,增强他们的动力和信心。

2. 密切的监护和支持小李的个案经理确保他获得了监护和支持,这是实现罪犯转化的重要前提。

个案经理整天跟进小李的计划和进展情况,很容易识别他面临的挑战和障碍,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

3. 灵活的管理方法罪犯转化通常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个案管理者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方案。

小李的个案经理会根据小李的进度和需求,及时为他做出相应调整,以确保他在转化过程中如愿取得成功。

,个案管理是一种极其有效的罪犯教育和转化工具,可以为罪犯提供针对性的支持和指导。

教育改造案例分析:罪犯石某矫治个案

教育改造案例分析:罪犯石某矫治个案

【罪犯基本情况】石某,男,26岁,高中文化程度,甘肃省武山县人,未婚,因犯抢劫罪,被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八万元。

2021年8月20入监改造,2021年9月29日从北京某监狱调入武威监狱服刑,余刑三年一个月。

石某从小患有癫痫病,经常受到歧视,四处碰壁,入监后反映出生活态度消极,悲观厌世,且连续病发几次,具有一定的现实危险性,监区将其列为危险罪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1.犯因分析(1)成长过程:石某出生在甘肃武山县的一个农民家庭,家里条件不太好,从小父母离异,父亲再婚,对自己的关爱比较少,有时候还会受到父母的谩骂及责罚,加上从小就患有癫痫,经常受到歧视,心理落差大,自卑感强烈。

(2)社会经历:由于在家庭经常受到歧视,石某18岁辍学以后独自去北京闯荡,学了厨师,先后到三亚、深圳、广州、上海、北京等地打工,但由于自身的癫痫病,干不了多久就会被辞退,加上把赚的钱都寄回了家,自己却很少得到家人的关心,他觉得自己付出了那么多,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造成了很大的心理落差。

最后一次打工时,因为有病,所以干的时间短,老板不给工资,故而用菜刀挟持老板娘要自己的工资,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2.入监改造表现石某自被分配至监区改造以来,很少和其他罪犯交流,性格孤僻,情绪低落,而且比较敏感、自卑。

到车间以后不愿意参加劳动,称自己不想干也干不了,对警官的管理实行软对抗,抱着“反正我有病,你又不能拿我怎么样”的态度消极改造。

在谈话过程中还流露出悲观厌世的思想,觉得自己反正没人管,在哪里都一样,死了活着也没什么区别,也没人关心自己的死活。

石某刚分入几天就连续发病两次,更加加重了其消极改造的思想,对生活不抱希望和信心。

在谈话过程中他还认为,自己是去要自己的钱,老板不给所以才出此下策,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犯罪,可见其虽然读过高中,但法律知识欠缺,法制意识淡薄。

3.心理行为表现(1)心理测试结果显示:石某焦虑感较强,倾向于忧虑抑郁,忧心忡忡。

罪犯个别教育转化案例_罪犯心理矫治案例分析

罪犯个别教育转化案例_罪犯心理矫治案例分析

罪犯个别教育转化案例_罪犯心理矫治案例分析罪犯陈某,男,37岁,小学文化,江西宁都人,因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于2022年8月调入十六监区服刑改造。

改造初期该犯因劳动操作不当,致使肋骨一根骨折,痊愈后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感觉取得考核分困难,丧失改造信心,对前途悲观失望。

加之康复期间妻子提出离婚,从而思想消沉,情绪低落,沉默寡言。

经过一段时间的耐心教育,陈犯逐渐摆正了心态,自述通过学习不仅收获了知识,更缓解了抑郁的心情,丰富了业余生活,提高了审美,懂得了人生道理。

使自己浮躁、愤懑的心情趋于平和,更激发了用于面的人生挫折的勇气,坚定了一定能改造好的信心。

此后陈犯积极投身到改造中,并且取得了比较好的改造成绩。

监区办公室收到一封来信,信中说:“感谢监区警官对我无微不至的关爱,使我在改造中遇到挫折后能够重新振作起来,扬起了远航的风帆。

”原来这是钟某刑满释放回家后,为了感谢监区民警对他的教育、挽救之恩,特意给监区全体民警写的一封感谢信。

罪犯钟某,1971年1月1日出生,因抢劫罪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该犯因刑期较长,身体疾病缠身,自认为看不到希望,仇恨社会,经常违规,存在轻生的念头。

监区长召开了针对钟某个别教育紧急会议,服刑人员之所以会出现异常情况,肯定有原因,我们必须找到突破口,监区长语重心长的说。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监区为钟某申请到市里医院检查身体,检查结果表明,钟某只是患有轻微的肝硬化,及时治疗并无大碍。

于是,监区长找其谈话说:“你的病不用担心了,监区会安排你及时治疗并给你购买外购药,你不要思想包袱太重了。

”钟某回答:“病是没有什么大问题了,但刑期比命长啊……”虽然钟某的情绪还很低落,但可以明显看出,通过医疗检查,钟某心中放下了一块石头。

罪犯李某,男,某某某年某月某生,籍贯某某,家住某某。

(基本情况介绍:)该犯自投入改造以来,心理严重失衡,心态调整较差,脾气暴躁,报复心强,改造成绩一直不理想。

2022年该犯妻子提出离婚,对其打击很大,犹如晴天一声霹雳,本就报复心极强的他,无论是在给妻子的信中还是在与他犯聊天时,都扬言要不惜一切代价对妻子进行报复。

暴力罪犯矫治个案

暴力罪犯矫治个案

暴力罪犯矫治个案The saying "the more diligent, the more luckier you are" really should be my charm in2006.对暴力型违纪罪犯的转化个案摘要朱某,男,28岁,焦虑、人际关系紧张、易激惹;与同犯关系紧张,易怒、冲动,多次发生暴力违纪,严重扰乱监管改造秩序;通过收集资料、评估,运用精神分析理论解释该犯的行为原因,运用心理动力学方法、阳性矫治、惩罚等措施对该犯进行教育矫治,逐渐矫正暴力倾向,降低暴力违纪行为发生的频率;关键词防御机制心理动力学理论阳性强化惩罚一、资料收集1、人口学资料罪犯,朱XX,男,1987年出生,初中文化,山东临沂人,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该犯在狱内人际关系紧张,脾气暴躁,易冲动,多次违犯监规队纪,屡教不改;2、朱犯个人陈述8岁左右,父母因为感情不和离婚,离婚前父亲经常殴打母亲,母亲离婚后到济南打工,父母都不想要自己,感觉被遗弃;跟着父亲生活,经常挨打,自己也是经常不回家,在亲戚家轮流住;15岁到济南、北京等地自己打工,在自己打工期间,也多次受别人的欺负;此前有两次服刑经历,第一次服刑是2005年,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在邹城监狱服刑;第二次服刑是2010年,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在济南看守所服刑;3、朱犯分管干警的反映该犯劳动态度积极,在意干警及他犯对自己的评价,敏感,易激惹,往往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就对他犯进行辱骂甚至殴打,行为偏激;该犯描述打架行为时,虽然口头能够认错,但下次遇到类似情形时,往往又难以避免;其他罪犯很少有人与其交往,基本都采取“敬而远之”的态度;该犯代表性的违纪行为有,2012年11月,因生产琐事与罪犯黄某发生争执,随即持生产用螺丝刀攻击黄某,被他犯制止;2013年4月19日,罪犯朱某因生产琐事对罪犯尹某不满,对其进行辱骂和威胁,当班干警上前制止时,该犯不听劝阻,当场顶撞;2014年5月7日晚,在狱内洗漱间洗漱时,罪案薛某将水溅到朱某身上,二人发生争吵、谩骂、打斗;2015年2月也因洗漱时他犯将水溅到他身上,对王犯进行了殴打;4、矫正干警的观察和了解朱犯衣着整洁,精神一般,不拘束,比较健谈;对于自己以前的违纪行为,该犯没有较好的认识,带有较强的防卫心理;表现的偏执、极端;认为自己的改造前景不乐观,不知道以后该怎么办,出现焦虑的情绪;5、心理测试为了进一步了解朱犯的情况,对其进行90项症状清单scl-90心理测试;SCL-90测试各因子分焦虑、抑郁、人际敏感、敌对分明显高于常模,饮食、睡眠差;二、评估与诊断一评估1、心理状态:敏感、易激惹、焦虑、紧张;2、生理状态:食欲欠佳,时有失眠;3、社会功能状态:只与极少部分罪犯有交往,能正常参加劳动和教育改造,劳动积极性较高;二鉴别诊断1、与精神分裂症相鉴别:根据病与非病的三原则,朱犯的知、情、意是统一的,对自己的心理问题有自知力,有主动求医的行为,无逻辑思维的混乱,无感知觉异常,无幻觉妄想等精神病的症状,因此可以排除精神病的诊断;2、与焦虑性神经症相鉴别:焦虑性神经症在症状表现上主要是焦虑,有持久的痛苦不能解决,对社会功能造成严重影响,出现泛化和回避,反应也与初始事件本身不相关,持续时间长,大于3个月或者半年;朱犯有焦虑症状,但未严重影响社会功能和逻辑思维,没有泛化和回避,属于常型的冲突,因此可排除焦虑性神经症;三诊断朱犯人际关系敏感度较高,易激惹,敌对心理严重;该犯早期童年经验有被殴打,成长经历中遭遇挫折多,如学习不好,两次服刑等,让该犯更加具有攻击性;其社会功能未受到严重影响,其思维合乎逻辑,人格无明显障碍;依据心理测试结果、综合临床资料分析,初步诊断为:一般心理问题;三、确立咨询目标,制定咨询方案一咨询目标的确立1、具体目标和近期目标:1认识到自身暴力行为所发生的根本原因;2改变不良情绪,降低暴力行为发生的频率;2、最终目标与长期目标:重建正确的认知模式,树立自信,促进求助者心理健康和发展,达到人格完善;二矫治方案的制定1、矫正方法:心理动力学理论、阳性强化法、惩罚2、心理动力学方法、阳性强化法、惩罚的基本原理心理动力学方法:本我、自我、超我是心理动力学的核心概念;理解本我、自我与超我的功能及防御机制的作用是理解心理活动的重要手段;“本我”是在潜意识形态下的思想,人最为原始的、属满足冲动的欲望,如、、等,本我遵循快乐原则;“自我”是指个人有的部分,自我用现实原则暂时中止了快乐原则;“超我”属于人格结构中的道德部份,是由完美原则支配;超我倾向于站在“本我”的原始渴望的反对立场;本我,自我,超我构成了人的完整的;为了协调本我和超我之间的矛盾,自我需要进行调节;若个人承受的来自本我、超我和外界压力过大而产生焦虑时,自我就会帮助启动防御机制;心理动力学方法又被称为“暴露治疗”,因为治疗目标聚焦于探索控制行为的无意识过程;一旦这些无意识过程被悉数挖掘,相信个体就能够进行人格重建;阳性强化法:行为主义理论认定行为是后天习得,并且认为一个习得行为如果得以持续,一定是在被它的结果所强化;所以如果想建立或保持某种行为,必须对其施加奖励;如果要消除某种行为,就得设法给予惩罚;以阳性强化为主,及时奖励正常行为,漠视或淡化异常行为,这种方法就叫做阳性强化法;惩罚:所谓惩罚,就是指当行为者在一定情境或刺激下产生某一行为后,结果立即导致了厌恶刺激的出现或者损失了已经获得的正强化物,那么在以后类似的情境或刺激下,该行为的发生频率就会降低;针对此个案,决定采取心理动力学理论进行分析,结合阳性强化法与惩罚,鼓励良好行为,降低暴力违纪等行为频发的问题;3、矫治时间:五个月;四、矫治过程一矫治过程大致分为:1、建立矫治关系-确立矫正目标阶段2、分析暴力行为原因阶段3、明确防御机制、学习放松技巧阶段4、阳性强化阶段5、预防复发巩固成果阶段二具体矫治过程第1阶段:建立矫治关系-确立矫正目标阶段2014年10月1日-2014年10月30日第一阶段主要是建立相互信任的矫治关系,通过了解发现问题,确立矫治目标;具体过程:之前,矫治干警从干警的手中得到罪犯朱某亲情会见的录音;录音中,朱犯母亲对儿子的关怀之情溢于言表,矫治干警期望以此激发朱犯积极主动改变的动机;了解相关资料,建立咨询关系;后续相继进行心理测验;资料综合分析,探讨心理问题和改变意愿;将分析结果反馈给对方,一起商定咨询方案,布置家庭作业;第2阶段:分析暴力行为原因阶段2014年11月1日-2014年11月30日探讨分析问题根源,初步尝试运用运用心理动力学理论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具体过程:①家庭作业完成,矫治干警对其认真态度给予表扬;矫治干警阅读朱犯家庭作业,摘录如下:在监狱服刑改造,我感觉压力很大,我不知道该如何定位自己,也不知道以后的人生会是什么样子,跟我一般大的人都该结婚生子了,而我什么都没有,等我释放的时候也有差不多快40岁了,我对人生感到很迷茫;②矫治干警根据家庭作业显示的问题,向求助者介绍心理动力学理论,通过提问引导其进行自我审查,挖掘自己暴力行为所发生的根本原因;③针对罪犯朱某的童年经历及当前的违纪行为,指出其情绪的根源在于服刑改造带来的焦虑,而其多次发生打架行为其实质是自身产生的防御机制-迁移,即将自己对当前服刑改造的负面情绪转移到了其他同犯的身上;以及其童年时遭遇父亲殴打,引发防御机制压抑与延续,即对被殴打导致的焦虑情绪进行压抑,并择机爆发,通过殴打他人转移焦虑;两种防御机制引发了同一种暴力行为,即暴力违纪,殴打他犯;同时向其解释防御机制的类型有:压抑与延续、否认、投射灯等;④布置家庭作业:你是如何理解你的攻击行为的,现在想来,别人把谁溅在你身上,真的是你大打出手殴打别人的根本原因吗回忆童年处理日常问题时出现的行为模式有哪些第3阶段:进一步明确防御机制-学习放松技巧阶段;2014年12月1日-2014年12月30日进一步确定焦虑背后潜在的防御结构,并了解其应用特定防御机制的目的,除了发泄心中的不满情绪外,还希望因此证明自己不是好欺负的;因为其童年经常被父亲殴打,所以存在暴利对抗的“情结”;具体过程:①求助者朱犯来访,家庭作业基本完成,说通过深刻的反思,对上次讲的理论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结合自身的情况,认识到自己的暴力行为是转移了自己的愤怒与不安;②矫治干警分析求助者的汇报,对其给予充分肯定;③告知放松训练的重要作用,教授放松训练的方法;④家庭作业:自行进行放松练习;第4阶段:阳性强化、惩罚阶段2015年1月1日-2015年1月30日运用阳性强化法矫正具体情境下的暴力行为,通过情境模拟的形式,帮助该犯在遇到易激惹的情景时,学会更加合理的控制自己的情绪和行为;具体过程:①求助者朱犯按时来访,反映每天都进行放松训练,情绪有了明显好转,感觉身心比较轻松,很多烦恼也都没有了,心境也更加平和,本月未发生违纪行为,可能跟放松训练有一定的关系;②矫治干警认真分析了求助者心理状况结合实际情况,对其行为给予赞赏和表扬;③将矫正目标具体化,遇到容易激怒自己的情形时,控制自己的情绪,矫治干警征得求助者同意后决定采取阳性强化法;即通过重新体验容易激怒自己的场景,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当成功控制时,将予以奖励;④根据日常观察,在发生撕扯、辱骂等违纪行为时,及时给予惩罚,比如暂时剥夺其正常参加劳动的权利,让其参与打扫公共卫生等;第5阶段:预防复发巩固成果阶段2015年2月1日-2015年2月28日制定具体的措施帮助巩固治疗成果,预防复发;具体过程:主要通过谈话,告知三种预防复发的方法:①预见困难情景;能够识别出高危险性的、可能破坏新习惯的情景,比如别人撞了自己,把水滴在自己身上等等;②调整思维与情感;告知情绪有时候会失控,也会让我们力不从心、不安或者暂时失去理性;要能够预料到这些暂时性的反应,保持理智,从错误中不断吸取教训;③调控结果;学会自己支持自己,并不一定每次做的好时都有人喝彩,要学会自己鼓励自己,每当出现良好行为时,学会给予自己有意义的奖励;总结回顾:2015年3月1日进一步巩固矫治效果并结束矫治具体过程:①这次朱犯前来会谈时,表情轻松、自然,朱犯自述通过近期的教育矫治,收获很大,心理感觉轻松了许多,感觉自己的人生也还是很有希望的,已经开始营造和谐的人际关系,争取取得干警和同犯的支持和理解;②矫治干警对其反馈情况,表示肯定和赞赏;③心理测验SCL-90复测结果:SCL-90各因子分及总分④矫治干警根据求助者目前状况和测验结果进行评估分析,指出继续努力的方向,告知基本可以结束矫治;⑤与求助者一起制定下一步行为目标,如:加强自我管理,进一步增强心理承受能力,学会多角度思考问题;五、咨询效果评估朱犯的焦虑、紧张抑郁等不适情绪明显好转,饮食睡眠情况正常,社会功能状态有良性发展,人际关系改善,改造态度端正;干警反映朱犯与他犯的沟通交流明显增多,学习、劳动、日常生活规范能达到监区要求;与朱犯共同生活改造的罪犯也反映自从朱犯进行心理矫治以来,性格开朗了很多,在一起交流也融洽了许多,脾气上改变了不少,更没有出现与别的罪犯打架的事情;已达教育矫治的预期目的;六、矫治体会通过此例心理矫治的实践,我深深体会到,在个别矫治工作中,要通过不断学习丰富教育矫治理论,注重挖掘罪犯怪异行为背后隐藏的深层次原因;注重与其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选择合理有效的教育矫治方法;参考资料:1郭念峰主编.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心理矫治干警二级三级教材.民族出版社 2005年8月第1版2美艾伦.艾维迈克尔.丹德烈亚等着心理咨询与治疗理论世界图书出版公司 2008年1月第1版3钱铭怡编着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5月第1版;。

社区矫正对象个案展示

社区矫正对象个案展示

社区矫正对象个案展示社区矫正是对犯罪人员进行管控和重建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

它通过让犯罪人员在社区中接受教育和改造,重建他们的社会关系和行为方式,旨在促使其重新融入社会。

本文将以一个具体的案例展示社区矫正对象的成长和改变。

1. 个案背景这个案例涉及一位年轻的男性犯罪人员李明(化名)。

他在19岁那年因为盗窃罪入狱,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李明在狱中表现较为叛逆,经常违规,与其他犯罪囚犯发生冲突。

2. 初入社区矫正在服刑期满后,李明被安排进行社区矫正。

初入社区矫正阶段,李明对整个过程抱有怀疑和抵触的态度。

他对矫正员的建议和要求持怀疑态度,并时常挑战规定。

3. 心理援助和教育社区矫正人员为李明提供了心理援助和教育。

他们帮助李明分析他的犯罪动机和行为背后的心理原因,并教授他应对挫折和冲突的有效方式。

4. 就业指导为了帮助李明成功融入社会,社区矫正人员为他提供了就业指导,帮助他寻找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并提供就业培训。

5. 社区服务作为社区矫正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服务可以帮助犯罪人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

在此阶段,李明参与了一些社区服务项目,如义工活动和社区清洁日。

6. 社交技能培训社交技能对于一个犯罪人员重新融入社会十分重要。

社区矫正人员为李明提供了社交技能培训,教他如何与他人进行积极的互动和有效的沟通。

7. 家庭重建李明的家庭关系也是社区矫正中需要重点关注的方面。

社区矫正人员和李明一起与他的家人进行沟通和合作,帮助解决家庭中的问题,促进家庭关系的和谐。

8. 康复计划为了帮助李明摆脱犯罪行为,社区矫正人员为他制定了一套个性化的康复计划。

这包括心理康复、职业康复和社交康复等方面的帮助。

9. 成长和改变经过一段时间的社区矫正过程,李明逐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和对社会的伤害。

他开始主动参与矫正活动,与社区矫正人员建立了良好的师生关系。

10. 总结社区矫正对于犯罪人员的重建和改变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通过心理援助、教育、就业指导、社区服务、社交技能培训、家庭重建和康复计划等多重手段,李明逐渐摆脱了犯罪行为,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

缓刑犯刘某社区矫正个案案例

缓刑犯刘某社区矫正个案案例

缓刑犯刘某社区矫正个案案例引言:缓刑是司法实践中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它能够为特定的犯罪嫌疑人或罪犯提供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本文将以缓刑犯刘社区矫正为例,探讨他在缓刑期间的变化和对社区矫正的积极参与。

一、案情回顾:刘因盗窃罪被判处一年的有期徒刑,并缓刑两年,同时要求进行社区矫正。

在缓刑期间,刘应当遵守社区矫正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并接受监督和指导。

二、社区矫正计划制定:根据刘犯罪情况和个人特点,社区矫正委员会制定了一份详细的社区矫正计划。

该计划包括心理辅导、法律知识教育、职业培训和社会交往等方面的内容。

三、心理辅导:刘犯罪行为主要是源于经济压力和心理上的困扰。

社区矫正委员会安排心理辅导师与他进行交流和心理疏导。

通过与心理辅导师的谈话,刘逐渐认识到自己过去的错误,并明确了未来的人生目标。

四、法律知识教育:社区矫正委员会组织了一系列法律知识教育活动,以提高刘法律素养。

他参加了相关的法律讲座和座谈会,了解了法律对盗窃罪的惩处和影响。

通过法律知识的学习,刘深刻认识到再次违法将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损失。

五、职业培训:由于刘之前没有稳定的工作,社区矫正委员会安排他参加了一家机构提供的职业培训课程。

在培训期间,刘学会了一项实用的技能,并获得了一份合格的职业资格证书。

六、社会交往:为了帮助刘更好地融入社会,社区矫正委员会组织了一系列社会交往活动。

刘参加了志愿者活动,与其他志愿者一起为社区居民提供帮助。

通过与志愿者们的互动,刘结识了一些朋友,并得到了他们的信任和支持。

七、缓刑期间的表现:在缓刑期间,刘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未再次违法。

与此同时,他积极参与社区矫正计划中的各项活动,表现出了很好的改变和进步。

八、社区矫正的效果评估:社区矫正委员会根据刘在缓刑期间的表现对其进行了综合评估。

评估结果显示,刘在缓刑期间确实有了积极的转变,并且逐渐回归社会。

九、结束缓刑后的情况:刘在缓刑期满后重新获得了自由身份,并且未再有过犯罪行为。

教育改造案例分析:项某的矫治个案

教育改造案例分析:项某的矫治个案

【罪犯基本情况】项某,女,1969年出生,甘肃省人,中专文化,无业。

因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枪支罪于2016年6月12日被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6年7月20日交付甘肃省女子监狱服刑改造。

服刑改造期间身份意识淡薄、行为养成差,多次发生违规违纪行为。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1.入监改造表现入监以来,项某身份意识、行为养成较差,对监狱民警的执法管理存在一定的抵触心理,对学习、劳动、生活卫生等改造任务敷衍应付,对警官的批评教育不以为然,一直我行我素,项某多次因违规违纪被监区扣分。

项某性格较为冲动,自尊心较强,爱面子,改造中情绪有大起大落,心理防备意识较强。

2.心理行为表现通过对项某入监时的COPA-PI评估报告解读,高分项有外倾(65分),聪敏(65)。

焦虑(63分),缺乏安全感,思想包袱大。

暴力倾向(61)不太安守本分,比较恃强霸道,报复欲较大。

有较高较深的主观恶性和反社会意识,有较高的人身危险性,改造难度大。

3.教育矫治的难点项某的性格不稳定,易冲动,缺乏自控能力,恶习较深。

(1) 认知因素。

项某是非观念较差,对法律、毒品危害认识模糊,认知上存在偏差,对自身犯罪危害性认识不深刻,经常站在警官的对立面上。

从入监以来的表现,说明其缺乏悔罪意识和行为,对改造前途和未来人生丧失信心,这些都成为矫治项某让其适应监狱改造环境,服从警官管理的阻抗因素。

(2)性格因素。

项某好面子,自尊心强,煽动性强,不喜欢有过多的约束,身份意识较差,对自我的管理有一定的松懈,经常抱有侥幸心理。

(3)心理因素。

项某入狱时已经47岁,被判处无期徒刑后,项某感觉罪重刑长,对生活和改造都失去了信心,没有改造积极性。

(4)成长因素。

项某社交圈中不良人士较多,且自己对毒品危害的认识不够,戒毒后与吸毒人员接触过多让自己又再次复吸,长期生活在亚文化生活圈中,导致自己逐渐陷入犯罪的深渊。

4.矫治方案鉴于以上分析,结合项某改造特点和现实表现,监区决定因人施策,在稳住其思想情绪的同时,积极寻找突破口,具体方案如下:(1)拓宽沟通渠道,建立信任关系。

罪犯个别教育案例

罪犯个别教育案例

罪犯个别教育案例一、案例背景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犯罪问题一直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为了减少犯罪率,提高社会安全水平,我国采取了多种措施,其中之一就是对罪犯进行个别教育。

二、案例描述某市第一看守所是该市最大的看守所之一,每年有大量的罪犯被关押在此。

由于监管力度加强、设备更新等原因,该看守所近年来的逃脱事件和暴力事件有所减少。

然而,在2018年初,该看守所发生了一起严重的暴力事件。

当时,一名服刑期间表现良好的罪犯突然发狂,在监内打伤了多名狱警,并企图越狱。

经过警方的紧急处置,该罪犯被制服并重新关押。

针对此次事件,该看守所立即成立了专门的调查组,并对所有服刑人员进行了全面排查。

经过调查发现,这名罪犯在服刑期间受到了家庭不和、心理压力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情绪波动较大,在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心理疏导的情况下,情绪失控。

为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该看守所决定对所有服刑人员进行个别教育,以提高他们的心理素质和自我控制能力。

三、教育方案1. 制定个别教育计划该看守所成立了专门的个别教育小组,根据罪犯的不同情况和特点,制定了一份详细的个别教育计划。

针对情绪波动大、易发脾气、缺乏自控能力等问题,采取了多种方式进行教育和辅导。

比如:(1)心理辅导:请专业心理医生对罪犯进行心理咨询和治疗,帮助他们排解负面情绪,增强自我调节能力;(2)体育锻炼:组织罪犯参加各种体育活动,增强身体素质和自信心;(3)文化课程:开设各种文化课程,提高罪犯的文化素养和知识水平;(4)职业技能培训:根据罪犯的兴趣和特长,为他们提供各种职业技能培训,增加他们的就业机会和自信心。

2. 实施个别教育计划根据个别教育计划,该看守所对所有服刑人员进行了全面的个别教育。

具体措施如下:(1)心理辅导:请专业心理医生对罪犯进行心理咨询和治疗,帮助他们排解负面情绪,增强自我调节能力;(2)体育锻炼:组织罪犯参加各种体育活动,增强身体素质和自信心;(3)文化课程:开设各种文化课程,提高罪犯的文化素养和知识水平;(4)职业技能培训:根据罪犯的兴趣和特长,为他们提供各种职业技能培训,增加他们的就业机会和自信心。

罪犯个别教育案例1

罪犯个别教育案例1

罪犯个别教育案例1运用心理矫治技术妥善化解服刑人员心理问题运用心理矫治技术——浅谈在罪犯的个别教育中运用心理矫治手段的体会兰州监狱服刑指导中心随着社会节奏的日益加快以及经济转型的不断深入,今天的现实在带给人们更多机遇和挑战的同时,也带给人们更多的生活压力和心理困惑。

罪犯本身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直接原因往往是他们在心理活动中出现了障碍,或患有严重的心理疾病。

心理健康状况异常有可能诱发或促使犯罪的产生。

特别在监狱这个特殊的环境下,违法犯罪人员的犯罪现象,家庭矛盾,作为一种负性心理刺激,也可能导致其心理健康状况的异常,服刑人员患心理疾病的比例更是高出社会很多,严重影响到服刑人员的改造和监狱的安全稳定。

随着犯罪结构的变化,文化程度或综合素质较高的服刑人员越来越多,这些人的悟性很强,不甘落后,只有充分调动起他们积极性的一面,促使他们自我反省,激发积极向上的勇气,才能让他们能够勇敢地面对生活中的挫折。

2008年初,我走上了服刑人员心理矫治这个工作岗位,通过这几年的工作实践,使我逐步摸索出了在稳定罪犯情绪,打开罪犯心扉的个别教育中的一些规律,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下面本人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谈谈在罪犯的个别教育中是如何运用心理咨询及矫治手段,协助监区调动服刑人员改造积极性的一些体会。

案例介绍陈某,男,汉族,41岁,甘肃省兰州市人,小学文化程度。

1991年5月因犯盗窃罪,被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1996年10月刑满释放;2007年7月20日又因犯盗窃罪、销售赃物罪,被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八千元(其中: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七千元;犯销售赃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七年,并处罚金八千元。

)2008年7月23日投入兰州监狱服刑,2010年9月20日减刑一年一个月,现余刑二年。

陈某自入狱后,一直遵守监规纪律,安心改造,而他之所以会有如此好的表现,一方面离不开管教民警平时对他的谆谆教诲,另一方面是他拥有一个让其他服刑人员都非常羡慕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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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个案管理案例一、罪犯基本信息安某某,男,40岁,离异,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刑期自2009年7月起,身体情况较差。

二、罪犯的基本特点、改造中的优势、难点和潜力,罪犯自我认知情况(一)罪犯的基本特点1.认罪悔罪,但认为自己不是故意犯罪,法院判决过重。

2.文化水平较低,性格较为内向、自卑,为人比较计较,和同犯常为写小事争吵,对改造中一些不公平的事很在意,情绪容易激动。

3.该犯入狱后曾因胃出血住院治疗,身体一直不好,多次申请调到老弱病残监区养病。

(二)改造中的优势1.纪律意识强,服从管理,遵守监规,入狱后未因违规受到过处分。

2.服从工作安排,虽然身体不适,但每月仍能完成劳动任务。

3.该犯十分重感情,自诉自己和妻子原都在外打工,收入不错,小孩生活条件较好,现在妻离子散,儿子生活都没着落,自己不能照顾好儿子,感觉很伤心,对儿子十分牵挂,可以从帮助该犯儿子入手,对该犯进行感化。

(三)改造中的难点1.该犯对判决不服,认为自己砍死妻子情人陆某是事出有因,妻子不忠在先,且陆某先对其拳打脚踢,自己是正当防卫,才把对方砍死,应该算防卫过当,从与其个别谈话中可感觉出仇视法院、仇视社会的扭曲心态。

2.刑期长,死缓刚改判无期,常感叹很难活到出去,对前途感到悲观失望,有亲生厌世思想。

3.该犯体质较差,又因病住过院,冬天常穿两件棉衣还不觉得暖,自认为符合老弱病残犯的条件,多次申请调老弱病残犯监区改造,不安于现状。

4.家庭经济困难,家人无力给其汇款加菜,狱内生活比较清苦。

(四)改造中的潜力利用该犯对儿子的感情和牵挂,通过监狱的“帮扶行动”,让其儿子来监探视,同时联系爱心企业和个人对其儿子的生活和学习进行资助,解决该犯后顾之忧,缓解该犯的心理压力,使其能安心改造,同时可以藉此转变该犯对社会的仇视心态和对思想改造的抵触。

(五)罪犯的自我认知情况该犯原和妻子在外打工,因妻子与他人有染,商量离婚及财产分配问题不合,一怒之下持刀将妻子脚砍伤,将其妻情人陆某砍死。

该犯与妻子育有一子一女,女儿14岁;儿子9岁。

入监后该犯与妻子离婚,妻子带大女儿回娘家生活,儿子跟随该犯妹妹生活,自诉妻子对儿子不闻不问,也不给抚养费。

自己家里很穷,家里只有80岁的老母亲,父亲和两个哥哥都已去世,两个妹妹出嫁后也很困难,儿子跟大妹生活,大妹夫是残疾人,家里也有小孩,担心儿子不能得到很好的照顾。

自己和妻子原都在外打工收入较高,小孩生活条件都不错,现在妻离子散,儿子生活都没着落,自己不能照顾好儿子,感觉很伤心,对儿子十分牵挂。

自己现在坐牢,体质较差,又没有钱加菜,面对漫长刑期,感觉很难坚持,对所犯罪行感觉很后悔,表示自己会努力改造,洗刷罪恶,也希望有社会爱心人士能在生活和教育方面帮助其儿子,使其能够健康成长。

三、罪犯服刑改造计划该犯为死缓罪犯,刑期较长,现根据该犯特点,结合监狱改造工作实际,经该犯认可,为其制定下列服刑改造计划:(一)近期计划(时间段为6个月内)1.督促该犯严格遵守各项监规纪律,认真参加“三课”学习,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学习生产技能,完成劳动任务。

2.牢固树立身份意识,尊重警官、服从管教,讲究文明礼貌,团结同犯。

3.调整心态,尽快适应监狱改造环境。

4.通过对其儿子的帮助,解决该犯的后顾之忧,缓解该犯心理压力,使其能安心改造。

5.根据该犯病情,合理安排其到卫生所、新康医院复查及治疗,在生活上对该犯区别对待。

6.个案小组成员及承包警察多找该犯个别谈话教育,加强沟通,注意倾听该犯心声,帮助其克服自卑心理,改变易冲动的个性,树立改造信心,增强受挫能力,消除或降低焦虑水平,及时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和宣泄,肯定其积极方面,鼓励其多参加集体活动。

(二)中期计划(时间段为半年至改判有期徒刑后)1.给该犯讲解刑法对于故意杀人罪的认定和量刑幅度如何确定,以及监狱的减刑政策,对该犯进行引导。

2.通过无期的改判,帮助该犯鼓起生活下去的勇气,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观。

3.在经济上给予该犯适当困难补助,同时鼓励该犯努力劳动,争取获得更多的劳动报酬来改善生活。

(三)较长期计划(时间段为改判有期徒刑后至刑满释放)1.改判有期徒刑后,帮助该犯树立改造目标,激发动力,争取超额完成劳动任务,多获奖励分,早日减刑回归社会。

2.通过思想教育,使该犯认识到要告别旧我,认清并改掉自身陋习和错误思想,用辛勤劳动汗水洗刷心灵的污垢,走向新生。

3.督促该犯提高自身素养,培养健康心理,多学习法律知识和新技能,化解对法院和社会的仇恨,把刑期当学期,等重返社会后,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四、对罪犯服刑改造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一)个案小组首先对该犯进行心理测试1.RW检测,以下是检测报告:4.心理测试分析:(1)依据RW检测,总分为54分,总体相对稳定,其中心理和生理状态、自然状态处于危险区。

(2)依据90项症状清单测试报告,总分为221分,所有因子均呈阳性。

(3)依据个性分测验报告,显示该犯思维略显迟钝,焦虑感较强,暴力倾向较强,有很强的变态心理倾向,犯罪思维程度严重,表露出轻生思想,可能存在未检出的抑郁情绪。

(4)比较固执己见,改造难度大,可能具有较高的人身危险性,尤其在面临冲突事件或存在潜在隐患时,可能具有较高较深的主观恶性和反社会意识,加强预防监控与矫正力度。

(二)根据对该犯的分析,结合罪犯改造计划制定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1.第一阶段(时间为6个月内)确立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理念,消除对立情绪,达到沟通互动的目的。

罪犯所处的环境决定了他的思维和价值取向,从心理测试可以看出该犯存在着对法律、社会的抵触情绪,这种情绪如果不消除,任何教育都难以渗透进去。

方法一:关心该犯的病情,用行动感化该犯。

该犯目前虽无大病,但胃溃疡、胃出血病史导致其营养吸收不好,冬天常感觉全身发冷,身体易劳累。

监区根据其身体情况,合理安排就诊的同时,在生活上也给予该犯优待,批准其在冬天每周洗三次热水澡,并多发了一套棉被和盖被给他使用;对其在生活上的需求也在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尽量给予满足。

方法二:我们运用倾听法提示他谈家庭,谈社会经历,并表示出必要的同情和关心。

愿意倾诉是沟通的开始,我们在这一阶段没有对其错误观点做过多的批评,而是以倾听他的想法为主,经过几次交谈,逐渐了解到该犯是如何一时冲动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以及对家人的牵挂和愧疚,谈到入监后监狱的严格管理让其很不适应,联想到漫长的刑期和困窘的经济条件,心情十分压抑,久而久之性格变得易激动,对什么事都斤斤计较,吃不得亏;然后,我们和该犯开始相互交流,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用政策进行教育,用真情进行感化,该犯感谢警官的关心,认识到警官的工作不是为了私利,而是在帮助他、拯救他。

经过多次接触,该犯理解了警官的良苦用心,建立了对警察的信任,树立了积极改造才有出路的思想。

方法三:通过监狱的“帮扶行动”为其儿子的学习和生活提供帮助,解决其后顾之忧,达到感化该犯的目的。

通过监狱的安排及该犯的同意,某电视台《法制最前线》栏目组制作了一期关于该犯的警示节目,来监采访该犯并到该犯老家进行家访,同时呼吁社会爱心企业和人士对该犯儿子进行帮扶。

节目播出后,随即有企业愿意提供助学金进行资助,为该犯解决了实际困难。

通过个案小组成员的努力,该犯增强了对管教民警的信任,表示要安心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报答好心人。

2.第二阶段(时间为6个月以上)方法一:运用教育学原理消除其自卑心理,达到增强改造信心的目的。

自卑是人内心的一种自我贬抑意识。

特别是生活在困难家庭的罪犯,经常受到挫折、打击,对人生态度消极,缺乏自信心和内动力。

教育学中的赏识教育主要是运用人的尊重需求,采用必要的形式对其进行肯定,帮助树立自信心,激发积极向上的潜意识。

自卑往往和自暴自弃相联系,而自暴自弃是因为希望彻底破灭,自暴自弃的结果就是自我放任,自我堕落。

心理学认为,人的一切行为都是受到激励而产生的。

对该犯,我们肯定他的存在价值,发现他值得肯定的方面,激发他转变消极的人生态度,有了进步就表扬,哪怕是微不足道的进步。

一段时间后,该犯话语、笑容明显增多,自卑心理得到缓解,自信心有所增加;然后,我们为他规划改造蓝图,肯定他还是能够改正恶习,重新做人,只是需要一个过程,教育他路不怕远,只要不停下脚步,总有到达新生彼岸的一天。

该犯对人生产生了一些积极的看法。

经过一段时间的转化,该犯建立起了比较积极的人生态度,我们再接再厉,对该犯开展经常性的人生观教育,肯定其优点,指出其问题,教育他要正视困难,克服困难,使他明白人的一生,就是与困难争斗的过程,没有困难,就没有人生,只要经过不断的努力,就能够获得成功,努力的人是不会失败的。

方法二、进行法律知识专项教育和心理辅导,消除其仇视社会心态。

个案小组成员给该犯讲解刑法对于故意杀人罪的认定和量刑幅度如何确定,以及监狱的减刑政策,对该犯进行引导,使其看到希望。

同时安排该犯进行心理咨询,帮助其培养健康心理。

五、对罪犯服刑改造过程进行总结的情况(一)改造的成果罪犯安某某总体上能配合警察进行个别矫治工作,通过一年多的专项矫治,该犯的改造态度大有转变,对法院和社会的仇视、敌对心态得到纠正,在控制情绪方面有一定的进步,坚定了改造信心,每月均能超额完成劳动任务,12年全年得到40多分奖励分,获评为监狱级改造积极分子。

(二)存在的问题1.该犯因文化水平偏低,在法律知识和劳动技能的学习上有困难。

2.人际关系方面,该犯近一年内基本能做到和同犯和谐相处,但仍改不了斤斤计较和睚眦必报的毛病,常为一些鸡皮蒜毛的小事和同犯争吵。

3.该犯因家庭贫困,常被同犯看不起,自卑心理虽有缓解,但一时还难以消除。

六、对个案管理工作小结1.罪犯安某某刑期长,家庭因犯罪致贫,儿女学习、生活无着落,自身在狱内也缺少家庭关心,性格内向,自卑心理严重,对政府和社会持仇视和敌对心态,对思想改造抵触,对前途感到悲观失望,有轻生倾向。

这一类型的罪犯在监狱中十分常见,选择该犯作为矫治对象有特殊意义,对该犯的成功矫治,为改造这一类型的罪犯提供了一定的借鉴和参考。

2.对该犯的矫治,我们采用了多名警察负责一名罪犯的“小组模式”,并借助了监狱相关业务科室和社会的力量。

小组成员里包括监区、分监区领导和监区管教,也包括有获心理咨询师证和法学专业的警察,合理制定矫治方案,完善矫治措施,确保对该犯进行长期不间断的教育引导,对该犯的合理诉求及时给予解决,同时为使该犯小孩能得到社会资助,多次向监狱反映情况,向社会媒体积极争取采访和曝光的机会。

也正因为个案小组全体成员的努力,该犯对国家对社会的仇视心态得到转变,变成了感激、感恩的心态。

3.对罪犯取得的成绩,要肯定进步,不吝啬表扬。

对自卑心理严重的罪犯,警官的表扬是最好的治疗矫治方法,通过表扬,不但能使心情愉快,更有助于其保持优良习惯,树立信心,在同犯中抬得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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