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某央企所属企业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
某央企所属企业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深化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推动高级经营管理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充分激发企业活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公司按照《“双百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操作指引》和《某央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推进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职业经理人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相关单位工作实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业经理人是指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选聘和管理的,在充分授权范围内依靠专业的管理知识、技能和经验,实现公司经营目标的高级管理人员。
一般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对于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的企业(以下简称“职业经理人企业”),原则上应当在高级管理人员中全面推行。
第三条对于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的企业,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选聘经理层成员相结合,充分发挥上级单位党组织在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等方面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有效落实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职业经理人、对其实施业绩考核并决定其薪酬事项的法定职权。
(二)市场导向、竞争择优。
按照高素质专业化要求,通过市场化方式择优选聘职业经理人,畅通现有领导人员身份转换通道,有效提升市场化选人用人水平。
(三)契约管理、权责对等。
坚持依法合规、平等协商,通过签订劳动合同、聘任合同及目标责任书,建立以契约为核心的责权利关系,保障职业经理人依法依规行使职权,确保权责匹配、有效制衡。
(四)激励约束相结合。
按照“业绩与薪酬双对标”原则,确定职业经理人薪酬,建立与业绩考核紧密挂钩的激励约束和退出机制,实现强激励、硬约束。
第四条支持鼓励符合以下条件的所属企业,积极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
(一)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或者主要从事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二)人力资源市场化程度较高;(S)建立了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四)建立了董事会,且董事会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依法得到有效落实。
高级管理制度
高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的高级管理工作,加强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管理,提高生产管理效率,确保企业的可连续发展。
2.本制度依据《公司法》《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的内部管理规定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包含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等职位。
2.本制度也适用于其他需要规范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情况。
第三条职责和权限1.高级管理人员应乐观履行职责,对企业的生产管理、运营决策负责,并向上级报告工作。
2.高级管理人员有权订立和修改相关管理制度,组织并监督实施,对下属员工进行管理和引导。
第四条行为准则1.高级管理人员应坚守职业道德,保持正直、诚信和廉洁的行为,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
2.高级管理人员应以身作则,重视团队协作,提倡创新和共享,为企业员工树立模范。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管理第五条职责界定1.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由企业内部任命文件确定,明确其权责界限和管理范围。
2.高级管理人员应依照职责履行工作,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超出权限进行决策和管理。
第六条部门层级管理1.高级管理人员依据部门的层级关系,要确保职责和权限的合理划分。
2.高级管理人员应对下属员工进行有效管理和引导,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
第七条决策权限1.高级管理人员应依据其职责和权责界限,确定相应的决策权限。
2.高级管理人员在决策时应全面考虑企业的长期利益,并征求相关部门的看法。
第三章工作流程管理第八条工作计划和报告1.高级管理人员应订立年度工作计划和月度工作计划,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2.高级管理人员应定时向上级提交工作报告,汇报工作进展和问题解决情况。
第九条会议管理1.高级管理人员应依据需要组织召开部门会议和跨部门协调会议。
2.高级管理人员应把握会议的目标和议程,确保会议高效果和成绩。
第十条信息管理1.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内外部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及时掌握市场和竞争动态。
2.高级管理人员应保守机密,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和患者隐私。
保险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
金融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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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
保险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概述 保险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一、保险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概述
根据中国保监会2014年发布的《保险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保险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对保险机构经营管
理活动和风险控制具有决策权或者重大影响的人
2.确保稳健经营 保险机构是经营风险的机构, 稳健经营是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 则。
4.兼顾员工利益 员工利益是驱动员工努力 奋斗、全力以赴地实现目标的 一种或几种有形或无形的需求 或满足感。
二、保险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二)提高管理能力,化解经营风险
强化创新观念
培养良好的执行力
避免决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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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学习,勤于思考
培养良好的执行力
培养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二、保险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三)维护客户权益,开发保险产品 1.帮助客户利用政策 2.制定并实施客户服务制度
3.开发创新的保险服务和产品
二、保险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四)重视理赔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确保公正、 及时理赔,努力提高所在机构的发展质量、 竞争能力和服务水平。保险行为包括揽保、 承保、管理和理赔四个环节。
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 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 损害及保单约定的其他保险事故出现而需要 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 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
金融职业道德
(三)维护客户权益,开发保险产品
(二)提高管理能力,化解经营风险
(四)重视理赔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二、保险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经理以上员工行为规范
经理以上员工行为规范基本准则1、经理以上员工(以下简称责任人)是指集团所属分公司的车间主任(副主任)、部长(副部长)和主任(副主任)以上级别以及集团总部办公室的员工。
他们对集团(公司)经营负有更大的责任,每一项职务行为和经营决策都将直接影响到他们的上级、下级及集团(公司)整体,因此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集团章程,忠实履行职责,对集团负责、对员工负责、对社会负责。
2、各级责任人应模范执行员工行为准则和行为规范,遵守社会公德,做到廉洁、公平、进取、言行与职务相一致,为员工树立良好的榜样。
3、责任人不仅在任职期间,而且在与集团(公司)约定的辞职后一定时间、范围内,都不得利用任职期间所取得的集团(公司)资源和客户资料,自营或为他人经营对集团构成直接竞争的业务。
经营管理4、相关责任人必须坚持依法经营,就本企业资产的完整与安全向集团全面负责。
5、责任人必须贯彻集团及其直接上级制定的经营方针,准确反映经营管理情况,及时提供数据报表,确保完成集团及其直接上级下达的各项经营任务。
6、责任人在其直接上级或者上级职能部门的指示有明显不当时,有责任及时向其指出,并提出自己的书面建议;如建议未获采纳而执行上级指示最终造成损失时,责任由其作出指示的上级承担,同时必须向董事局如实汇报。
财务管理7、责任人必须接受集团计划财务中心对财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并在其职权范围内对本企业财务经营成果全面负责。
8、责任人必须遵守财经法规,贯彻集团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并将本公司财务制度报集团计划财务中心备案。
9、责任人应将本公司所有财务活动置于集团计划财务中心或者直接上级的监督之下。
禁止回避监督,私设帐外帐、小金库;禁止向集团外机构或个人出借资金、提供担保、抵押或者其他财务承诺。
人事管理10、集团下属公司负责人要配合和支持集团人力资源部下派的人事专员的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设置工作障碍。
11、集团下属各公司的人事专员实行在业务上直接归集团人力资源部领导,在行政事务上由所在公司领导的双重领导的方式,对各公司人事专员的考核以集团人力资源部为主。
中国石油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第一条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行为和道德操守,维护公司利益和企业形象,根据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公司领导成员,公司总部机关部门、专业分公司、各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第三条高级管理人员必须遵守的职业行为与道德操守:(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经营业务所在地区的所有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章程。
(二)带头发扬大庆精神、铁人精神。
高级管理人员应带头发扬“爱国、创业、求实、奉献”的企业精神,积极实践“奉献能源、创造和谐”的企业宗旨,牢固树立“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经营管理理念,始终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
(三)对公司履行诚信与勤勉义务。
诚实守信,忠于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尽最大能力保护公司合法利益,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公司业绩,积极建设综合性国际能源公司。
(四)禁止参与可能导致与公司有利益冲突的活动。
该等利益冲突包括:1.在个人投资方面,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与公司有业务往来或者有竞争的经济实体中投资,但可以在公开挂牌交易的该等公司中拥有其不超过1%的发行在外的股票;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在该高级管理人员管辖的区域或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职务和侵害公司利益的生产经营活动。
2.在公司机会方面,高级管理人员不得私自占有应当属于公司经营活动范围内的机会;不得利用公司财产、信息或地位谋取个人利益;不得从事与公司有竞争的活动。
3.在业务联系方面,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与公司有竞争的公司中,或与其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有直接冲突或有冲突迹象的公司中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顾问、雇员或以其它身份任职。
4.在商务馈赠方面,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商业决策或有损独立判断的有价馈赠,也不得允许或指定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或第三人接受该等馈赠。
董事职业道德准则
董事职业道德准则
董事职业道德准则是指董事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遵守的一系列道德规范。
董事作为公司治理的核心角色,其职业道德准则的遵守对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和利益相关方的利益保护至关重要。
董事应始终坚持诚信和透明原则。
董事应遵守诚信的道德底线,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不得故意隐瞒或歪曲公司信息。
董事应当及时向股东和投资者披露重要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董事应保护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
董事应视股东利益为己任,不得滥用职权,不得违反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不得以个人利益凌驾于公司利益之上。
董事应主动参与公司决策的制定,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董事应当保持独立和客观的态度。
董事应避免利益冲突,不得从公司和其他相关方获得不当利益。
董事应以客观的眼光审视公司的业务和决策,不得受到个人感情和利益的影响,始终站在公司和股东的角度思考问题。
董事应具备专业素养和责任心。
董事应具备相关行业知识和经验,能够有效监督和指导公司的经营管理。
董事应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的运营和财务状况进行全面了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董事应与公司的其他相关方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董事应与管理层、员工、股东和投资者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互动,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公司的发展和利益最大化。
董事职业道德准则是董事在职业生涯中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其核心是诚信、透明、保护利益、独立客观、专业责任和合作共赢。
董事应自觉遵守准则,以身作则,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利益相关方的利益保护做出积极贡献。
公司《员工不正当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模板
XX公司员工不正当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经公司第X届董事会第xx次会议决议通过)(模板)第一条为规范处理公司员工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欺诈、舞弊以及违反职业道德等不正当行为的程序,现制订XXX有限公司员工不正当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条公司员工包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
公司管理人员指除高级管理人员外,公司内部担任一定管理职责的员工。
公司普通员工,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管理人员以外的所有员工(包括合同制员工和劳务制员工)。
第三条公司员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第四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公司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应当遵守公司《员工职业道德准则》。
第五条公司员工不得有下列不正当行为:(一)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二)侵占公司的财产或挪用公司的资金;(三)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五)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六)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七)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八)泄露或擅自披露公司秘密;(九)不当关联交易行为;(十)编制或披露虚假财务报告;(十一)越权管理;(十二)未经授权支出;(十三)利用信息技术或高科技从事欺诈活动(如未经授权登陆、侵入系统等)(十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对公司忠实义务的行为。
第六条重大不正当行为指公司员工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欺诈、舞弊以及违反职业道德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或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欺诈、舞弊以及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职业操守准则
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职业操守准则摘要:一、引言二、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要求1.遵守国家法规和政策2.恪守职业道德,诚信经营3.履行社会责任4.科学决策,谨慎用权5.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6.尊重和关爱员工7.参与公共活动,树立良好形象8.接受监督,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三、总结与展望正文:一、引言随着金融业的不断发展,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在推动银行业务创新、加强风险管理、提升服务水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高管所面临的职业操守问题也日益引起广泛关注。
为了更好地规范高管的行为,提高银行业的整体形象,我国银监会颁布了《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职业操守准则》。
本文将对这一准则进行详细解读,以期为商业银行高管提供实用的指导。
二、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要求1.遵守国家法规和政策商业银行高管应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银行的业务活动符合国家宏观调控要求。
在执行过程中,要树立大局意识,切实发挥银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
2.恪守职业道德,诚信经营高管应以身作则,带头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诚信经营的理念。
在与客户、同事、所在机构及监管者交往中,遵循行业准则,切实维护银行业的声誉。
3.履行社会责任商业银行高管应充分认识到银行在社会发展中的责任,关注环境保护、公益事业等方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和谐发展贡献力量。
4.科学决策,谨慎用权高管在制定银行发展战略、决策时,要充分调查研究,确保决策的科学性。
在行使权力过程中,要审慎行事,切实防范各种风险。
5.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高管应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确保银行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
同时,要加强内部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合规行为。
6.尊重和关爱员工商业银行高管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关注员工职业生涯发展,提供培训和晋升机会。
同时,要尊重员工权益,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7.参与公共活动,树立良好形象高管应积极参与公共活动,传播正能量,树立银行的良好形象。
职业人员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人员管理,提高职业人员的素质和职业道德,保障职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职业人员队伍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各类职业活动的职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组织的在职人员。
第三条职业人员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二)以人为本、全面发展原则;(三)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四)教育与培训相结合原则。
第四条国家鼓励职业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与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提升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第二章职业人员的基本条件第五条职业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三)具备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者符合职业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技能;(四)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第六条职业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职业道德:(一)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二)诚实守信,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三)团结协作,尊重他人;(四)勇于创新,追求卓越。
第三章职业人员招聘与录用第七条职业人员招聘应当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岗位需求,制定招聘计划,明确招聘条件,并通过多种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第九条职业人员应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个人简历;(二)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三)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面试、笔试等考核。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考核结果,择优录用职业人员。
第四章职业人员培训与教育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人员培训制度,为职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机会。
第十三条职业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十四条国家鼓励职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更高层次的学历和专业技能证书。
从业人员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从业人员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1.为了规范从业人员的行为,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制定本管理规定。
2.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全体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员工和外部合作伙伴等。
3.从业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所属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
二、职责1.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所从事的工作。
2.从业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严禁与客户或其他人员发生不当关系或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3.从业人员应积极履行工作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严禁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
三、行为准则1.从业人员应秉持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参与任何欺诈、虚假陈述和误导行为。
2.从业人员应保护客户权益,对客户提供真实、准确、及时的信息和咨询服务。
3.从业人员应保守公司和客户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利用这些信息牟取个人利益。
4.从业人员应遵守合法合规的规定,严禁从事内幕交易、洗钱等违法行为。
5.从业人员应尊重他人的权益和尊严,不得歧视、欺压或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四、职业道德1.从业人员应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不断学习和积累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2.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遵守职业操守,不得损害公司的声誉。
3.从业人员应主动关心客户需求,提供优质的服务,真诚、热情地解答客户疑问和问题。
五、奖惩措施1.对于从业人员的优秀表现,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认可。
2.对于从业人员的违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惩罚,包括但不限于扣减薪酬、停职、辞退等。
3.对于从业人员的违法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保留追求民事赔偿的权利。
六、附则1.本管理规定由公司制定并不时修订,修订经公司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后生效。
2.本管理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三年。
3.本管理规定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是从业人员管理规定范本,旨在规范从业人员的行为和提高他们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从业人员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履行职责,遵守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积极提升自身素质,真诚服务客户,并承担相应的奖惩措施。
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三鼎控股集团有限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经企业2023年9月XX日董事会例会决策通过)(经企业2023年9月XX日董事会决策修订生效) 根据三鼎控股集团有限企业(简称“企业”)《企业章程》及企业对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旳规定,特制定我司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
本准则合用于我司董事、监事、总裁、副总裁、总经理、总监、副总监,及其他享有副总监级以上待遇旳高级管理人员(简称“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本准则由企业董事会负责监督实行并解释有关条款旳合用性。
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在不确定某种行为与否会违反本准则有关规定期,应当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征询。
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在理解到任何违反或也许违反本准则有关规定旳状况时,应当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汇报;隐瞒不报将视为违反本准则。
一、勤勉尽责诚信义务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时,应做到勤勉尽责和诚信,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
二、处理个人与企业间旳利益冲突1、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参与也许导致与企业利益冲突旳活动,防止对企业导致利益损害。
2、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运用其在企业旳地位和权利为自己、家人或他人谋取私利。
3、廉洁自律,不做有损于企业声誉旳事。
三、处理潜在旳商业机会1、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应真诚地以企业最大利益为出发点行事,不得以任何形式运用企业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2、除非先将商业机会简介给企业并被企业拒绝,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将运用企业财产、信息或在企业旳地位获得旳商业机会以任何方式占为已经有或转予他人;3、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企业竞争;4、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接受与职务有关旳佣金。
四、信息保密责任1、秘密信息指假如披露会对企业及分支机构有害或对竞争对手有益旳非公众信息。
2、除非法律规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泄露其任职期间所获得旳波及企业、分子企业或其他关联企业旳秘密信息;3、除非以企业利益为目旳,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为其他目旳运用上述秘密信息。
高管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高管人员的管理,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充分调动高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人力资源总监、技术总监、市场营销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高管人员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有高管人员一视同仁,确保管理制度公平公正;2. 激励约束原则:通过激励措施激发高管人员的工作热情,同时加强约束,确保其行为符合公司利益;3. 系统性原则:建立完善的高管人员管理制度体系,涵盖选拔、任用、考核、激励、约束等各个环节;4. 发展性原则:注重培养高管人员的综合素质,促进其职业发展。
第二章选拔与任用第四条高管人员的选拔与任用应遵循以下程序:1. 职位需求分析: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明确高管人员的岗位要求;2. 竞聘上岗:通过公开竞聘、内部推荐等方式,选拔符合条件的人员;3. 考核评估:对竞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包括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4. 任免决定:根据考核结果,经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五条高管人员的任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专业知识与技能: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知识、技能和经验;2. 管理能力: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和决策能力;3. 道德品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4. 团队协作: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领导能力。
第三章考核与评价第六条高管人员的考核与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既注重对工作成果的量化考核,也注重对工作态度、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定性评价;2. 过程与结果相结合:既关注工作过程,也关注工作成果;3. 个体与团队相结合:既考核个人业绩,也考核团队业绩。
第七条高管人员的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业绩: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和目标;2. 综合素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团队协作、沟通能力等;3. 道德品质: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工作作风等。
公司职业道德规范
公司职业道德规范
作为一位人力资源行政专家,我深知公司职业道德规范对于员工和企业的重要性。
以下是一些关于公司职业道德规范的重要内容:
1. 诚实守信,员工应该诚实守信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得故意误导、欺骗或隐瞒信息。
2. 尊重他人,员工应该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尊严,不得进行歧视、欺凌或侵犯他人的权利。
3. 保护公司利益,员工应该积极维护公司的利益,不得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 保护机密信息,员工应该严格保护公司的机密信息,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或客户信息。
5. 遵守法律法规,员工应该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行为。
6. 责任和诚信,员工应该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保持诚信和正直的态度。
以上是一些关于公司职业道德规范的重要内容,希望员工能够严格遵守,并以此为指导,做出符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
企业高管合规行为准则
企业高管合规行为准则如下:
1.素质准则:正派、公正、包容、能力。
2.行为准则:自觉做企业文化建设的实践者和宣贯者;遵守公司的
各项规章及管理制度;各安其位,各司其职,不越级、不越位;
胜不骄、败不馁,勤乐观,不抱怨。
企业高管层人员必须具备正气,自觉做到表里如一,不搞阴谋诡计,勇于同公司存在的歪风邪气做斗争。
在面对公司员工时必须做到公正与公平,绝不能有帮派思想,也不能有偏袒、庇护现象。
在处理公司员工关系时,必须一切以公司的规章制度为准绳,讲求正义与客观。
公司章程范本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与解聘的规定
公司章程范本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与解聘的规定第一章 - 总则第一条本公司章程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与解聘程序,并确保公司管理层的稳定与合理运作。
本章程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与解聘事宜。
第二章 - 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第二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必须经过董事会的审批,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定义职位需求:公司根据运营和发展需要,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位需求和描述。
2. 内部推荐或外部招聘:公司首先优先考虑内部员工晋升或转岗,如果没有适合的候选人,才会进行外部招聘。
3. 候选人评估:对于内部推荐或外部招聘的候选人,公司必须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背景、工作经验、技能和能力等。
4. 董事会审批:董事会对候选人的资格和适应能力进行评估,并最终决定是否聘任。
5. 聘任合同签订:公司与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职责、权益和待遇等事项。
第三章 - 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第三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解聘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个人原因解聘:如果高级管理人员因个人原因无法胜任工作或存在职业道德问题等,公司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和劳动法规定解聘。
2. 绩效评估解聘:公司定期进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估,若绩效不达标或不能满足公司要求,可以解聘。
3. 公司重组或业务调整解聘:若公司发生重组或业务调整,需要精简管理层或调整岗位时,公司可以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4. 董事会决策解聘:董事会有权决定解聘高级管理人员,但必须经过充分的讨论和决策,并按照合同约定给予相应的解聘补偿。
第四章 - 解聘补偿及争议解决第四条高级管理人员的解聘补偿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支付,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双方应友好协商,如达不成一致,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五章 - 其他事项第五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与解聘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歧视、丧失人权或违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六节、总则和附则等第六条本章程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并以公司内部通知、公告的方式予以公示,供全体员工参考和遵守。
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范文(四篇)
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范文第一条。
集团鼓励本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自筹资金购买办公用车。
本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指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助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以及集团确认的其它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条。
高管人员车辆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个人,车辆管理权归集团公司。
第三条。
高管人员车辆的司机由其自行聘用,属个人行为;其司机____本企业员工,司机的人身保险、三项统筹公司不予负责。
第四条。
集团以包干的形式支付高级管理人员使用小车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
1、五年内,集团每年支付每位高管人员小车包干使用费____万元、购车贷款利息____万元,支付给小车司机的各项费用____万元,小车租库费用____元。
2、其它费用及指标如下:(1)小轿车每百公里耗油指标____公升、越野车每百公里耗油指标____公升;(2)小车过桥费、过路费按出差所经过的路、桥凭据报销;(3)小车行驶____万公里(含____万公里)以内,每公里维修保养费用按____元包干使用;行驶____万公里以上,超过部分每公里维修保养费用按____元包干使用;维修保养包括换机油和换轮胎。
(4)小车办照费、车辆附加费、养路费、停车费、保险费等费用凭据报销。
第五条。
各高管人员在公务出差使用车辆前要向车辆管理科通报,由车辆管理科备案。
未通报车辆管理科而使用车辆的,该时段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高管人员自行处理。
第六条。
高管人员车辆各项费用的报销程序按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第七条。
此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施行,自高级管理人员自筹资金购车之日至文件下发时所发生的费用按此文件执行。
第八条。
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范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程序和标准,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事宜。
第三条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企业中的岗位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第四条本制度的实施应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持一致,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职业操守守则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职业操守守则前言作为一家拥有世界第一大固定电话网络的中国电信运营商,我们的目标是把中国电信建设成为世界级的现代电信企业集团,实现由传统基础网络运营商向现代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的转变。
这就要求我们时刻牢记“用户至上,用心服务”的服务理念,贯彻“全面创新、求真务实、以人为本、共创价值”的企业核心价值观,力争把中国电信做大做强做优,形成客户领先、运营卓越、资源高效、创新领导力等独特的核心竞争优势。
目前,电信企业所处的经营环境日趋复杂,竞争日益激烈,我们必须遵循经营地的监管规范,并适应当地的文化习俗。
因此,保持我们持续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基础是奉行最高的职业道德标准,遵守法律,追求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与客户、股东、员工和社会共创、共享企业发展的成果,共享与世界同步的信息文明。
员工是企业发展的根本。
企业所有的工作都要靠员工来完成。
员工的素质决定着企业的竞争力,员工的精神状态决定着企业的风貌。
当前,中国电信面临着转变员工观念、提高员工素质、激发员工潜能的艰巨任务。
我们要继续坚持和深化竞争上岗、绩效考核、薪酬激励、教育培训和职业发展等方面的机制创新,按照德、能、勤、绩、廉等标准对员工进行全方位考核,客观公平地选拔人才和实施激励奖惩,向每一位员工公平提供包括职业培训、岗位竞争、职务晋升等职业发展的机会。
中国电信在长期的经营实践中形成了一系列内涵丰富、特色鲜明的价值理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职业操守守则》(以下简称《守则》)正是基于这些价值理念而制定的行为规范。
各级公司要抓好《守则》的宣传贯彻,使员工入脑入心。
只有当企业倡导的理念深入到每一位员工的内心,员工才能真正了解企业追求的价值标准,才能按照企业的要求做到自律自新,把企业价值理念贯彻到个人职业行为当中,才能与企业共同进步、共同成长。
每个员工都必须清楚地了解自己的责任,在日常工作中自觉遵循《守则》所要求的职业道德标准。
坚持以人为本,依靠员工,关心员工,激励员工,是中国电信稳步发展的重要保证。
公司章程范本中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和奖惩规定
公司章程范本中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和奖惩规定公司章程是一份关于公司内部运营规则和原则的重要文件,它规范了公司各方面的经营活动,并明确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和奖惩的规定。
本文将以公司章程范本为基础,探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和奖惩规定的重要性及要点。
一、背景介绍公司章程是一份用以规范公司内部管理和运营的文件。
它详细规定了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并确立了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力和责任范围。
公司章程的目的在于保证公司的正常运作、稳定发展,并为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提供指导和约束。
二、任免规定1. 任免程序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程序,以确保选拔和委派工作能在透明、公正的基础上进行。
通常,任免程序包括发布职位空缺、内外部选拔、面试和评估等环节,最终由有权机构或股东大会决定任命。
2. 任免标准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了选拔和任命高级管理人员的标准。
通常,这些标准包括相关工作经历、专业背景、领导能力和管理经验等方面。
通过明确标准,公司能够确保高级管理人员具备适当的能力和素质,以胜任其职责。
三、奖惩规定1. 奖励措施公司章程规定了奖励高级管理人员的措施和条件。
这些奖励通常会考虑个人职责履行情况、业绩达成和对公司的贡献等因素。
奖励的形式可以是晋升、薪资调整、股权激励或额外福利等,激励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以保持他们的工作动力。
2. 惩罚措施公司章程同样规定了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惩罚措施和情况。
惩罚可能涉及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职务失误以及对公司造成损失等方面。
常见的惩罚措施包括降职、罚款、停职或辞退等,以确保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诚信和责任感。
四、重要性和效益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和奖惩规定在公司章程中的明确规定,对维护公司的稳定运作和平衡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首先,公司章程中的任免规定能够确保高级管理人员选拔程序的透明和公正。
通过广泛征集和评估候选人的资格和能力,公司能够避免人事任免过程中的任性和偏颇,确保选拔出最适合公司发展需要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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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中油政工〔2008〕299号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操守和行为,维护公司利益和企业形象,根据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公司领导成员,公司总部各部门、各专业公司、各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第三条高级管理人员必须遵守的职业行为与道德操守: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经营业务所在地的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章程。
(二)带头发扬大庆精神、铁人精神。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带头发扬“爱国、创业、求实、奉献”的企业精神,积极实践“奉献能源、创造和谐”的企业宗旨,牢固树立“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经营管理理念,始终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
(三)对公司履行诚信与勤勉义务。
诚实守信,忠于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尽最大能力保护公司合法利益,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公司业绩,积极建设综合性国际能源公司。
(四)禁止参与可能导致与公司有利益冲突的活动:
1.不得在与公司有业务往来或者有竞争的经济实体中投资,但可以在公开挂牌交易的该等公司中拥有其不超过1%的发行在外的股票;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在该高级管理人员管辖的区域或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职务和侵害公司利益的生产经营活动。
2.不得私自占有应当属于公司经营活动范围内的机会;不得利用公司财产、信息或地位谋取个人利益;不得从事与公司有竞争的活动。
3.不得在与公司有竞争的公司中,或与其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有直接冲突或有冲突迹象的公司中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顾问、雇员或以其他身份任职。
4.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商业决策或有损独立判断的有价馈赠,也不得允许或指定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或第三人接受该等馈赠。
5.遵守公司商业秘密保护有关规定。
除履行职责所需外,不得泄露或擅自使用任何与公司相关的保密信息。
6.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不得违反规定收购公司资产、接受公司所提供的贷款或贷款担保。
7.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禁止的其他活动。
(五)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决策的程序和规定,对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及重要人事任免,应严格依据决策原则和程序进行,禁止独断专行。
(六)遵守公司信息披露有关规定。
直接或间接参与公司信息披露过程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遵守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内部控制的各项制度,促使公司完整、真实、及时地披露信息。
(七)公平对待和廉洁。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公平对待公司的员工、客户和供应商。
不得通过操纵、隐瞒、滥用专用信息或对重大事实进行不实陈述等做法,不公平地对待上述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和对外交往,应当遵守公司廉洁自律规定,不得有损于公司公平廉洁声誉。
(八)规范会计控制。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的交易得到恰当的批准和执行,并在公司帐簿和记录中准确反映,严格禁止在交易、记录、表外安排或其它业务中舞弊、弄虚作假或有其他不良行为。
(九)保护公司资产和有效使用。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资产用于合法业务目的,依法保护公司资产,实现保值增值。
第四条高级管理人员对其行为是否符合规范不确定时,应向公司领导层和有关部门咨询。
高级管理人员应向公司领导层和有关部门报告本人和他人违反国家法律、公司内部规定和本规范的行为。
公司应对报告人予以保密,任何人不得对其打击报复。
第五条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恪守本规范。
对违反本规范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其处分,直至解除聘任关系。
第六条公司授权监察部、人事部对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本规范进行监督。
第七条本规范由公司思想政治工作部(企业文化部)负责实施和解释。
第八条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发文日期:2008年6月26日)
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