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电气化工程相关物资设备采购标准及采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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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化

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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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第1期

近年来,我国相继开通运营了时速350 km的京津城际、武广、郑西等高速铁路,成为世界上全面掌握高速铁路设计、施工、产品制造技术的少数国家之一。根据《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08年调整),到2020年,我国将建成超过1.6万km高速铁路。电气化系统作为高速铁路的关键系统,其设备在产品性能上的高可靠性、高安全性对安全运营至关重要,因此对电气化物资设备的招标采购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作为我国铁路建设四电领域的主力军,在四电系统集成物资设备供应采购,特别是在电气化专业相关设备的采购标准、流程管理、供应商选择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形成了一套高效的管理模式。即在铁道部有关部门的统一集中领导和建设单位规范监管下,由集团四电系统集成部门牵头负责审定技术标准和采购标准,设备物资部门履行归口管理和采购职责,集成项目经理部具体实施,其他相关部门参与支持。

1 严控采购标准

电气化铁路站后四电工程所需的相关设备主要有通信、信号、牵引供电、电力供电四大类专业设备。其中,牵引供电专业主要有牵引供变电工程设备、接触网工程设备及零部件、SCADA工程设备及控制保护、安全监控设备等;电力供电专业包括10 kV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10 kV变压器、调压器、微机保护及综合自动化、交直流电源设备、箱式变电站、远动被控终端、箱式电抗补偿器等。

这些设备都具有专用性、系统性的特点。因此,在设备采购过程中,特别是制定设备采购标准——《技术规格书》时,必须按照铁道部和总体设计要求,比照国内外先进、品质优良的设备标准,选择“先进、成熟、经济、适用、可靠”并符合技术标准的产品采购、安装、上线。对牵引变压器、自耦变压器、GIS开关柜、高压隔离开关、断路器、电压及电流互感器等牵引供电专业关键设备的采购更是如此。

《技术规格书》作为设备采购的基础性技术文件,是招标文件不可缺少的部分和实施采购行为的重要依据,是设备采购标准的重要体现形式。无论是在合同内采购专用关键设备,还是按甲控招标采购通用设备,都建立了同各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的良好沟通、报告机制,坚持不定期向铁道部运输局客专技术部汇报项目进展情况,旨在全面实现设计意图、准确把握采购标准、及时稳定集成方案。在编制设备采购《技术规格书》过程中,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明确采用的规范及标准。采购设备应满足铁道部批复的初步设计及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要求,具有国家级CMA,CMC或国际权威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属生产许可证、制造特许证、国家3C认证生产和认证的产品,应有相应证明文件。相关设备的制造、试验和验收除了应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外,需考虑其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2)明确相关设备招标范围。首先明确设备采购需求,在此基础上提出随机备品备件及质保期结束后2年的备品备件、专用测试仪表和专用维修工具和试验设备计划。生产企业或投标人应提出建议书,并免费提供随机备品备件。

(3)明确采购报价要求。明确相关设备的基本费用、技术服务、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报价,以便对报价进行评审。

(4)明确接口和服务范围。鉴于电气化铁路相关设

铁路电气化工程相关物资设备

采购标准及采购流程

■ 安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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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接口较多,在采购中对负责协调和统一招标包件各设备之间接口的设备供应商予以明确,要求投标人应保证设备间接口满足招标人提出的相关资料信息和技术联络会议要求;与既有及后续设备提供单位相互配合,保证接口之间的兼容性。投标人应承诺在质量保证期内,若备品备件数量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时,应继续增加备品备件直至质量保证期期满为止。

(5)明确生产、供货计划和保证措施。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技术规格书》规定供货期要求的生产、供货计划和供货保障措施,并书面承诺如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招标人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另行采购以确保工程进度,也可采取调整合同数量乃至终止合同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对于超重大件设备(如牵引变压器),则要求投标人充分考虑现场的运输条件,承诺中标后将产品运输到最终安装地点的设备基础上,并在投标时提供运输方案。

2 明确对设备供应商的要求

根据铁道部行业行政许可管理要求,部分电气化铁路相关设备上线需获得铁道部的行政许可。这部分铁路相关设备供应商必须取得铁道部行政许可才能进入铁路物资供应市场。在选择电气化铁路设备供应商时,除要求有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ISO 9000体系认证证书、一定运营或供货业绩、无不良缺陷记录或质量事故、满足一定注册资金要求等条件外,要优先选用国内知名企业、资金实力雄厚、信誉度高的知名品牌,选择国内高端或中外合资企业的设备。具体采购工作中,为实现设备的可靠性、适用性、综合性、科学性、安全性要求,在选择供应商过程中,重点按资质、业绩、技术、保供能力等几方面提出限制条件,针对供应商的试验检验手段、产品质量控制、售中售后服务严格要求,使供应商保证生产供货周期,为设备安装、调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2.1 严格筛选设备供应商资格

在采购过程中,对设备制造商的注册资本金、质量保证体系、经营规模、财务状况、产品认证和检验试验、供货业绩和投标人方式(如生产企业、联合体或代理商)等方面的约束性规定进行审查,选择推荐有实力、满足采购要求的供应商或代理商。

严格审查供应商经营状况及供货业绩,确保供应商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严格审查产品的质量认证、权威的检验检测报告、技术响应条款,确保产品能满足技术需求;

严格审查制造商、供应商(代理商)信誉,规避产品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和有经济纠纷、司法诉讼的供应商。

对设备供应商资格审查采取2种模式,即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目前有的建设单位推行 “资格前审”方式,即为保证招标质量,由建设单位、监督部门或招标人在发售标书前,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防止不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弄虚作假、鱼目混珠。该方式有一定效果,但因缺乏法规依据,不能替代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2.2 明确设备的接口方案

要求制造商和供应商的制造工艺、设备、材料满足技术要求,对其产品在电气化工程的兼容性和适用性负责,并明确其产品可能存在的接口设备及接口条件,要求供应商在技术联络阶段主动与施工单位、相关接口设备厂家共同确定接口事宜,并将接口方案送招标人、设计单位确认。

2.3 严格设备的检验试验

在设备的检验试验方面,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提出型式试验及出厂试验的内容、标准、方法报采购方确认。出厂试验内容及标准应满足有关IEC,中国国家标准或经投标人确认的标准规定,采购方有权审查及参加出厂试验,试验完成后,应将试验报告提交采购方,在得到批准后方能出厂发运。

2.4 完善设备的售后服务

在设备售中售后服务中,供应商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人员到设备安装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提供现场安装的技术指导、现场培训、现场调试,提供现场验收试验、3个月试运行期间和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

目前,高速铁路设备物资的市场处于培育发展阶段,国内供应商在关键设备的生产制造、核心技术研发方面与完全满足招标采购、系统集成、安装调试仍存在一定差距,对供应商的管理监督工作应进一步强化。

3 细化采购流程

《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文)规定了现行铁路物资设备管理体制。该办法规定:铁路建设物资设备分为甲方供应物资设备、甲方控制物资设备和自购物资设备三类。甲方供应物资设备(简称甲供设备)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由铁道部或建设单位招标采购供应的专用物资设备。甲方控制物资设备(简称甲控设备)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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