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年学科带头人人选选拔指导条件(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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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名师评选办法

青年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名师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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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名师评选办法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科研兴校、质量强校,巩固兵团示范性高级中学的宏伟目标,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推进树名师、育名生、创名校的“三名”工程,充分发挥名师效应,使我校各学科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特制定青年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名师评选办法。
第二条 学校青年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在本校在职在编教师中评选产生。
第三条 学校青年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分别以3%、5%、2%评出,或三者人数比例由学校根据本校教师数量及综合素质情况决定,但不能超过教师总数的10%。
第四条 学校青年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评选,必须坚持择优选拔、注重实绩、平等竞争的原则,严格按第二章的“资格条件”评选,并应适当考虑不同学科间的平衡。
第十四条 担任名师后的责任与义务
1、任期内教学成绩(按系数折算后)不能进入学校同年级备课组或教研组后三名。
2、建立个人博客,在校园网论坛上每学期发两个有关教育教学的主题帖。
3、每学期一次校级示范课。
4、20xx字以上论文、教案每年至少发表或获奖1篇。
5、每年指导一位青年教师并跟踪听课40节。
6、积极参与学生学科竞赛辅导并使之获奖。
3、年龄:青年新秀在30岁(含)以下,骨干教师女在50岁以下,男在55岁以下;学科带头人女在50岁以下,男在55岁以下。
4、教龄:青年新秀在3年(含)以上,骨干教师在5年(含)以上,学科带头人在8年(含)以上。
5、工作量:近三年来青年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工作量饱满。
6、教师资格证:青年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

学科带头人选拔和培养管理工作暂行办法

学科带头人选拔和培养管理工作暂行办法

学科带头人选拔和培养管理工作暂行办法为进一步推动我院医疗、教学、科研整体水平的提高,加快优秀中青年人才队伍的培养步伐,加快各学科的迅速发展,在医院形成竞争激励机制,决定实施(后备)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条件(一)学科带头人条件1 、长期坚持在临床、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业绩突出,有较强的领导才能和稳定的科研方向,勇挑学科建设重任。

2 、必须具有教授(主任医师)或副教授(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若同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博士学位者优先考虑。

3 、德才兼备,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有强烈的上进心、事业心和责任心,有为医院做贡献的奉献精神和荣誉感。

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在工作中能提供良好服务,保障医疗质量及安全。

4、除上述条件外,在近五年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两项。

(1)引进新技术、开展新项目2项。

或获得市卫生局医学新技术引进奖2项。

(2)市级以上科研课题立项主持人或成果奖。

(3)市级及以上医学会相应专业委员会委员。

(4)市重点专科负责人。

(5)在中华系列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本人为第一作者。

正式出版发行本专业专著、译著、教材,质量高,且本人为有效主编或主审;或国家规划(统编)专科教材的编者。

5、获市优秀专家或拔尖人才可直接申报。

(二)后备学科带头人条件1、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在工作中能提供良好服务,保障医疗质量及安全。

2、长期坚持在临床、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业绩突出,有较强的领导才能和稳定的科研方向,勇挑学科建设重任。

3、除上述条件外,在近五年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具有奉献精神和进取精神。

(2)医德高尚,潜心临床科研,在本学科领域有较深的功底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引进新技术、开展新项目1项。

或获得市卫生局医学新技术引进奖1项。

(4)在中华系列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本人为第一作者,参与正式出版部门出版的本学科有价值的专著、译著、教材、教学指导书,本人为主编或主审,或字数在5万字以上。

学科带头人条件

学科带头人条件

学科带头人的通知二、申报条件(一)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要求高中(含中专、职高和按高中管理的教育教学机构,下同)、初中、教师进修院校教师具有中学高级或高校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中学中级以上(含中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任职满三年。

(二)学历要求高中、初中和中专、教师进修院校教师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三)师德要求1.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

2.具有献身于教育事业的专业理想,关爱每一名学生,全心全意为每一名学生服务,师生关系和谐。

3.具有高尚的职业操守,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违反“哈尔滨市教师(教研员)行为五条禁令”的行为。

具有团结协作、关心集体、严于律己的良好品质。

(四)业务能力要求1.积极参加教育行政和业务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完成规定的学时学分。

具有广博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

2.教学经验丰富,教育教学业绩突出,效果显著。

近五年来,市直和城区学校教师承担过两节以上市级以上公开课,县(市)教师承担过两节以上县级以上公开课,或指导本学科教师在市级以上教研活动中承担公开课。

在新课改推进过程中发挥引领作用,在本学科有较大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3.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近五年来,承担区、县(市)级以上教育科学规划部门或教育学会立项课题,已经结题的应有结题报告等成果,未结题的应有阶段性成果。

独立撰写教育教学研究报告、学术论文,获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或在市级以上刊物或媒体(含《哈尔滨教育》、哈尔滨教育行政网、哈尔滨市教育研究院网站)发表。

教(科)研人员应有专著,应建立网络工作室,开展网上教研活动。

中专教师应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一篇或在省级刊物上发表两篇以上有应用价值的论文;在教材建设方面,应是市级以上统编教材的主要编者(第一副主编以上)。

(五)示范引领作用1.在各项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区域内培养青年教师方面业绩突出。

中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范本

中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范本

中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范本一、评选目的和背景为了加强中学学科建设,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的作用,提升学科建设水平,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制定中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

二、评选原则评选中学学科带头人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尊重学术和教学实践成果,注重带头人的专业能力、教学质量和学科影响力。

三、评选范围和条件1. 评选范围:中学所有学科的带头人均可以参加评选。

2. 评选条件:参与评选的带头人应符合以下条件:(1) 具备高尚的师德品质,扎实的专业学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2) 在学科教学和学术研究方面有突出成绩,取得较高的学术资格和荣誉;(3) 对学科建设有积极的贡献和领导能力,受到学校和同行的一致好评;(4) 无违反职业道德和学校规章制度的记录。

四、评选程序1. 候选人推荐(1) 学校领导、学科部门和教师参与评选,可以提名学科带头人候选人;(2) 被推荐的候选人需提供个人简历、教学成果、学科研究成果等相关材料。

2. 候选人初审(1) 由评选委员会对初次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初审;(2) 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初步评估和筛选。

3. 候选人终审(1) 评选委员会组织评审会议,由专家学者和学科带头人进行候选人的终审;(2) 评审过程中,注意保护个人隐私,确保评选结果公正和客观。

4. 评选结果确定(1) 经评审确认的优秀候选人将被确定为学科带头人;(2) 学校将公布评选结果,并对评选工作进行总结和反馈。

五、奖励和激励措施学校将对被确定为学科带头人的优秀教师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激励,比如提升职务、给予一定的津贴、加强培训和学术交流等。

六、评选结果的监督与评估学校将建立完善的评估机制,定期对学科带头人的教学和学术工作进行监督与评估,确保其一如既往地发挥带头作用,推动学科的发展。

七、评选办法的修订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和评选效果,及时修订和完善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以适应学校学科建设的发展需求。

以上为中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的范本,旨在为各中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提供一种参考。

中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模版

中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模版

中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模版一、背景介绍中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是为了进一步激发教师队伍的活力,提高学科建设水平,推动优秀教师的发展和提升,促进学科的蓬勃发展。

为此,制定中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旨在公正、公平、公开地评选出学科带头人,为学校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二、评选目的1.发挥学科带头人的模范带头作用,推动学科建设;2.培养和选拔一批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提高学科教学质量;3.激励教师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学科教学改革;4.促进学科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整体教学水平。

三、评选条件1.具备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并在本校教学工作满3年以上;2.具有良好的教学业绩和专业素养,在教学过程中取得显著成绩;3.具备较高的业务知识水平和教学经验,能够带领团队进行学科研究和教学改进;4.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能够以身作则,起到示范引领作用;5.积极参与学校的教研活动和学科交流,有志于学科建设,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

四、评选程序1.申报阶段学科带头人候选人应提交个人教学简历、教学成果、学科发展规划等相关材料。

2.初步评审阶段由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审,按照条件要求进行初步筛选。

3.公示阶段将初步评审合格的候选人名单公示,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议。

4.终审阶段根据初步评审和公示反馈意见,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面试和考察,并综合评估各方意见,确定获奖名单。

5.颁奖与表彰学校举行颁奖仪式,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并给予获奖学科带头人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五、评选标准1.教学质量标准考察学科带头人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成果,包括教学效果、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方面的表现。

2.学科建设标准评估学科带头人在学科建设方面的贡献,包括学科发展规划、课程建设、教材编写等方面的成果。

3.师德师风标准考察学科带头人的师德师风表现,包括教育教学态度、教育教学方法等方面的表现。

4.教研与团队协作标准评估学科带头人在教研活动和团队协作方面的能力,包括教研项目、合作交流、团队合作等方面的成果。

学科带头人选拔的条件与要求

学科带头人选拔的条件与要求

学科带头人选拔的条件与要求学科带头人选拔的条件与要求1. 引言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学科带头人的地位越来越受到重视。

学科带头人不仅在学术界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而且在整个社会中的影响力也日益显现。

如何选拔出具备全面素质和专业能力的学科带头人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的角度来探讨学科带头人选拔的条件与要求,以期为相关部门提供参考。

2. 学术造诣作为学科带头人,首要的条件是具备卓越的学术造诣。

优秀的学科带头人应该在所从事的领域内有深入研究和广泛的知识储备。

他们应该具备与国际接轨的学术水平,表现出对学科的热忱和对知识的追求。

他们应该能够在学术界有重要的贡献,包括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参与重要的学术会议以及获得学术奖项等。

3. 教育背景和教学能力学科带头人不仅仅是学术研究的领军人物,他们还应该具备优秀的教学能力。

他们应该具备较高的教育背景,包括在知名高校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并且在教学过程中表现出良好的授课能力和对学生培养的关注。

优秀的学科带头人能够启发学生的思维,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并能够培养并带领一支优秀的学术团队。

4. 研究管理能力学科带头人在领导学术团队和开展研究工作方面应该具备良好的管理能力。

他们需要能够合理规划和组织研究项目,有效分配资源,推动项目的进展,并能够有效地协调团队成员之间的合作。

学科带头人还需要具备较强的决策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以应对各种复杂的学术和管理挑战。

5. 学术影响力和社会影响力学科带头人应该具备较高的学术影响力和社会影响力。

在学术界,他们应该被广泛认可并受到同行的尊重。

他们应该具备在学术界发表重要论文的能力,并能够对学术领域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在社会上,学科带头人应该能够通过学术研究和教学工作为社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并能够在相关政策和决策制定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6. 团队合作能力学科带头人不仅需要具备个人的学术能力,还需要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

他们应该能够与团队成员密切合作,协调团队成员之间的工作,激发团队成员的潜力,并在团队中发挥领导者的作用。

XX大学中青年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遴选及管理办法

XX大学中青年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遴选及管理办法

XX大学中青年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遴选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术队伍建设,规范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遴选和管理,加快学科专业建设步伐,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遴选及管理办法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方针,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实行按需设岗、平等竞争、择优聘任、动态管理。

第二章遴选条件第三条学科带头人遴选条件(一)基本要求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和科学素养,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工作踏实,学术思维活跃,富有创新精神,具有良好的团结合作精神。

(二)教学要求系统讲授两门以上课程,教学效果好,年均达到额定教学工作量。

(三)职称(学历)、年龄要求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且获得博士学位的教师,年龄在55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科研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第1项和第2-8项中的一项)1.在三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论文4篇以上,其中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2篇以上。

或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论文2篇以上,且正式出版本专业8万字以上学术著作1部以上,或参加编写国家级规划教材,撰写8万字以上,或主编、副主编省级规划教材,撰写8万字以上。

2.参加二类以上科研课题(前3名)或主持三类科研课题1项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3.获二类以上科研奖励1项以上或三类科研奖励2项以上;或获国家发明专利(前5名)1项以上;或获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

4.积极参加产学研合作,主持二类以上成果推广1项以上。

5.主持或参加国家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前3名);主持或参加省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前2名)。

6.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前5名);或获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3名);或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

7.取得三类以上教学效果1项以上。

第四条骨干教师遴选条件(一)基本要求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和科学素养,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工作踏实,学术思维活跃,富有创新精神,具有良好的团结合作精神。

学科带头人及后备学科带头人选拔和培养办法

学科带头人及后备学科带头人选拔和培养办法

学科带头人及后备学科带头人选拔和培养办法一、指导思想选拔和培养,要从医院发展和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提倡公平竞争,坚持严格选拔,实行优先培养。

经过选拔和培养,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使医院涌现出一批在市内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较大学术影响的学科带头人。

二、概论(一)学科带头人:是在某一学科及某一学术领域中起引领作用的专业技术人才。

学科带头人是该学科建设和发展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其水平直接体现了该学科在我市和省内的地位。

(二)后备学科带头人:目前还达不到学科带头人的标准,有培养前途,经培养可成为学科带头人。

(三)学科带头人及后备学科带头人每三年评选一次。

培养周期为三年。

三、选拔条件(一)学科带头人条件1、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社会评价好(发放调查表)。

2、基本条件①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专科或学历为大学本科以上。

②职称:正高级职称或45岁以下的副高级职称人员。

3、医疗、科研、教学等工作成绩显著,在本地区有较大影响力,担任市级学会的常委以上或省级学会的委员职务。

4、业绩、成果(具备以下条件之三):①主持市级及其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

②发表统计源论文3篇以上(第一周期选拔要求发表论文3篇以上,其中统计源论文1篇以上)。

③获得市级三等以上科技进步奖1项以上(前3完成人)。

④举办过市级学术会议1次以上(需为项目负责人)。

⑤引进1项以上新业务、新技术项目经院学术委员会认定为市级领先水平。

5、医疗技术水平①能独立完成本学科三级医院技术项目遴选8项中的5项。

②具备较强的急危重病人救治能力,评估3份典型病例。

(二)后备学科带头人条件1、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社会评价好(发放调查表)。

2、基本条件:①学历: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或学位为硕士以上(1984年1月1日后出生的必须具有硕士学位)。

②职称:45周岁以下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35岁以下中级专业技术人员。

关于选拔专业带头人、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实施方案

关于选拔专业带头人、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实施方案

关于选拔专业带头人、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实施方案在全校教师中选拔一批优秀中青年教师,实行重点培养,使其尽快成为我校有关专业的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是提高我校师资水平、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也是提高我校教育教学水平的需要。

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养目标1.遵循德才兼备的原则,培养师德高尚,学术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学、科研骨干力量。

2.专业带头人应成为有关专业的带头人或领导人,优秀骨干教师应成为专业上有一定造诣的教学、科研骨干并成为专业带头人的后备力量。

3.通过培养和努力,争取使其中的一部分,成为我省乃至全国相关专业领域知名的专家学者。

二、选拔办法和审批程序1.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选拔要坚持德才兼备,严格要求,并注意师资队伍的合理结构。

2.原则上每个专业选拔1名专业带头人,选拔2-3名中青年骨干教师.3.各系、部成立由党政负责人和若干名专业造诣较深的专家组成的评选小组。

选拔采用教研室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

评选小组在听取有关教研室负责人和专家的意见后提出初步的推荐人选(双肩挑教师回任课系、部参评),评选必须在广泛倾听、征求相关专家、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公开进行。

评选小组确定推荐人选后,填写《河南财专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表》报教务处。

4.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并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向全校公布。

三、选拔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崇高的职业道德;热爱党,热爱祖国,立志献身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团结同志,作风正派,群众基础好。

2.具有扎实的业务知识,有较为系统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专业基础,能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发展动态;教学效果好,专业带头人能主讲二门以上课程。

3.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学术思想活跃,有较高学术水平;有刻苦钻研和开拓进取精神,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近三年内,专业带头人评选对象须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较好成绩,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在公开发行刊物发表本专业或教研性学术论文5篇以上;骨干教师评选对象须在公开发行的刊物发表论文3篇以上。

《南京市中青年行业技术学科带头人选拔培养办法》

《南京市中青年行业技术学科带头人选拔培养办法》

南京市中青年行业技术学科带头人选拔培养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南京市中青年行业技术学科带头人(以下简称“行业技术学科带头人”),是指在我市重点产业和社会事业领域,从事先进实用技术的研究开发、科技成果转化、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创新创业成绩显著,对本行业、本学科具有一定影响的优秀中青年科技人员。

第三条南京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负责行业技术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和培养工作。

行业技术学科带头人每两年评选一批,每批不超过100名。

第四条行业技术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选拔的原则。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科技人员均可申报。

第六条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申报人员所从事的工作领域或所创办企业,具有一定的行业技术优势,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发展前景。

(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必须具备支持相应科技创新的综合实力,具有培养中青年科技人员的计划、措施和必要的支撑条件。

第七条申报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受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担任企业高层管理职务。

对特殊行业和业绩特别突出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近五年内取得下列成绩之一:1、取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并已投入实际应用,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2、主持过市级及以上重大工程项目或科研课题,且取得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3、创办企业的科技成果技术先进,产业化程度高,经营情况良好,管理规范;4、获得过国家或省、市科技进步奖励。

第三章选拔程序第八条行业技术学科带头人通过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审核公示、命名等程序产生。

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试行)

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试行)

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试行)为适应学校专业建设发展和提高办学层次的需要,推进教师队伍建设,保证学校师资队伍整体水平的持续提高,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认真贯彻“科学办学、民主办学、开放办学”的办学指导思想,通过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促进创新团队和专业梯队的形成,促进教学科研创新水平的提高和创新人才的培养,努力建设一支适应学校改革发展需要、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质量优良、富有活力和创新能力的高水平师资队伍。

二、评选条件(一)校级名师的评选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坚持教书育人。

2.敬业爱岗,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师生中有良好的声望,近三年内年度考核均达“称职”,并至少有1次优秀。

3.具有坚实而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本学科具有深入的研究,能够较准确地把握专业发展方向,具有“双师”素质。

4.至少有五年高校教学经历,近三年至少独立系统地讲授过本专业二门主干课程,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

教学能力强,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知名度较高。

能带领和指导教师的教学科研,至少主持完成校级精品课程1项。

学生评教和教学质量评估达到优秀。

5.至少具有本科(学士)学历、副教授职称。

具有博士、硕士学位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6.近三年取得的教学、科研成果符合以下两条:(1)独撰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部级或以上刊物发表本专业论文至少6篇,其中核心刊物至少3篇。

(2)正式出版发行本人独著或合著的本专业专著(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至少1 部,或主编教材至少1部(著作和教材的参著参编者本人必须完成至少10万字)。

(3)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或以上,是主要完成者(排名前二)。

(4)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并取得突出成绩,获得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或以上,是主要完成者(排名第一)。

(5)主持完成国家级研究课题1 项,或省级研究课题2项。

学科带头人选拔办法

学科带头人选拔办法

XXX学院关于选拔培养学科(专业)带头人及中青年骨干教师的暂行办法为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促进中青年教师成长,保证我院学科(专业)带头人及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工作措施得力,递进有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条件(一)基本要求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安心于学院工作,愿为学院发展做出贡献。

2、院内专兼职教师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从事教学工作满五年以上,学科(专业)带头人需副高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及中级以上职称。

3、专业课教师应具有较高的生产技术的实践能力和管理能力,学科(专业)带头人人选需被学院聘为高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对象可降低一个标准),中青年骨干教师人选需被学院聘为中级“双师型”教师。

4、长期从事教学工作,近五年系统的承担过2门主干课程的讲授工作(基础部教师为一门主干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一门为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近三年达到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定额(专任教师年平均8课时及以上/周,兼职教师完成本职工作且年度考核合格,其间担任过一门课程的教学工作),并且教学年度考核或学院考核有二年为优秀或有三个学期教师综合测评为A级。

5、学科(专业)带头人年龄在55周岁以下,中青年骨干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

6、身体健康。

(二)学科(专业)带头人除符合条件(一)外,还需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除符合条件(一)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三条:1、具备广博、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了解本学科(专业)职教发展动态及前沿理论,能及时了解并部分掌握本学科(专业)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积极进行本学科(专业)的教学改革,在学院有一定的影响。

2、近五年举办过较高水平的学术讲座,或举办过院级以上教学“观摩课”,或获学院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包括优质课一、二等奖,优秀教案、课件一、二等奖等)。

3、近三年在省级及省级以上刊物以独撰或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其中国家级至少有一篇);或公开出版8万字的学术专著、教材或译著,如系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8万字;或主持学院重点及省级以上(包括省级)教科研项目。

中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范本

中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范本

中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对中学学科带头人的评选工作,促进学科发展,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评选条件1. 学科带头人应具备中学相应学科的教学经验和研究能力,具有良好的带头作用和团队合作精神。

2. 学科带头人应具备高尚的师德师风,对学生负责,具备较强的学科教育责任感。

3. 学科带头人应具备较高的学术造诣,有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4. 学科带头人应具备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业务能力。

第三章评选程序1. 推荐阶段(1)学校教师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学科带头人的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术成果和教学成果等。

(2)学校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审和筛选,确定候选人名单。

2. 评审阶段(1)学校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面试和演讲,考察其学术水平、教学能力和组织能力等。

(2)根据面试和演讲的情况,专家评审小组将对候选人进行评估打分。

3. 综合评定阶段(1)学校教务处将根据专家评审小组的评分,结合其他相关评分材料,综合评定候选人的绩效。

(2)最终确定学科带头人的名单。

第四章评选依据1. 学科带头人个人简历和学术成果等。

2. 学科带头人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3. 学科带头人的科研成果和创新能力。

4. 学科带头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业务能力。

第五章荣誉和激励学科带头人的评选将给予以下荣誉和激励措施:1. 颁发学科带头人荣誉证书。

2. 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激励措施,包括资金支持和业务研究的机会。

3. 学校将优先考虑学科带头人的职务晋升和岗位任职。

第六章评选结果的公示和监督1. 评选结果将在学校官方网站和公示栏公示。

2. 学科带头人的评选结果将定期进行监督和评估,对工作不力的将撤销学科带头人职务。

第七章附则1. 本办法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为中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的范本,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学科带头人选拔标准

学科带头人选拔标准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选拔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选拔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应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选拔条件和程序进行。

第二条选拔学科带头人、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

第二章选拔范围和条件第三条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坚持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奉献精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团结同志,善于协作;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具备合格学历和相应的教师资格。

学科带头人原则上年龄在55周岁以下(女教师45周岁以下),骨干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

第四条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具备下列条件可推荐为骨干教师人选。

1、教师具有小学一级教师职务。

教龄在三年以上。

2、学科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扎实,熟悉并掌握学科课程标准(教学大纲),能够了解学生的发展规律,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教学效果突出。

近3年内,承担过县级以上公开课教学并获奖;能够根据社会的发展,通过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并取得证书,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和知识结构,提高学科专业和教育专业水平。

任现职以来,获得县、市级以上教育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师德标兵、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优先考虑。

3、有一定的教育理论修养,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

近3年内,在市级及以上学术期刊上至少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或县教案论文评比中获奖。

第五条除符合基本条件和骨干教师条件外,具备下列条件可推荐为学科带头人人选1、系统掌握、全面正确理解学科课程标准,精通本专业小学的全部教材,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教书育人成绩突出。

2、有坚实的学科理论基础,3年内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过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或论文交流。

3、在指导青年教师进行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论文写作和指导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方面成绩显著。

4、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能设计并熟练应用本学科常用的教学软件。

第六条近3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作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人选推荐。

1、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

中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

中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

中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
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评选标准:确定评选学科带头人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学科素养、教学能力、科研成果、学科影响力等方面。

评选标准应该明确、公平、客观。

2. 提名程序:学校可以组织教师、学生和家长提名候选人。

提名程序应该透明,并充分考虑候选人的学术成就和教学质量。

3. 评选委员会:设立专门的评选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学科带头人和专家组成。

评选委员会应该具有权威性和公正性,负责审核候选人的材料、面试候选人,并制定评选方案。

4. 材料准备:候选人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案例、科研成果等。

评选委员会根据这些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入围候选人。

5. 面试环节:入围候选人应该进行面试,包括个人陈述、教学演示或演讲等环节。

面试主要考察候选人的沟通能力、带领团队能力、教学能力等方面。

6. 结果公布:评选结果需要公布,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通知,如学校官网、通知栏等。

同时,在结果公布后,应当有对未入选候选人的解释和反馈机制。

7. 奖励制度:对于评选出的学科带头人,学校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包括但不限于加薪、晋升等提升待遇。

要注重以上几个方面的平衡,既要保证评选过程的公正性和科学性,也要兼顾候选人的个体差异和特点,以及学校的实际情况。

中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

中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

中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
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评选条件:评选对象应该是具备一定教学经验和学科专业知识的中学教师,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带领团队的能力。

同时,评选对象应该具备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

2. 提名和推荐:评选工作可以通过内部提名和外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校可以组织教师和学生代表提名推荐优秀的学科带头人候选人。

3. 评选程序:评选程序应该经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首先,学校可以设立评选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其次,评选委员会应该制定评选标准,对候选人的教学成绩、教学贡献、科研成果、师德表现等进行评估和考察;最后,评选结果应该经过公示和公布,接受师生及家长的监督和意见。

4. 奖励与激励:对于评选出的学科带头人,学校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如教学荣誉称号、加薪等。

同时,学校应该在教学科研支持、学术交流等方面给予学科带头人相应的激励和支持,鼓励他们在学科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中发挥带头作用。

总之,中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应该是一个公正、公开、公平的过程,旨在发现和培养具备一定教学能力和学术研究能力的教师,在学科发展和学校教育质量提高中发挥领导和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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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带头人选拔及管理措施

学科带头人选拔及管理措施

学科带头人选拔及管理措施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和管理是学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加快学校发展步伐的重要途径和举措。

为了引入竞争和激励机制,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提高教学科研水平,促进学科建设健康快速发展,根据我院学科建设“十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发展规划以及我院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科带头人的选拔(一)选拔的指导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我院办学水平和办学层次,营造拔尖人才快速成长、优秀人才充分发挥所长的良好氛围,培养一支政治思想素质高、结构合理、学术水平高、科研实力强的教学、科研学术群体,以带动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促进学院的快速健康发展。

(二)选拔的原则1.客观公正、平等竞争、滚动遴选。

2.严格程序、坚持条件、保证质量。

3.与学科建设密切配合,二者相互衔接、相互促进。

(三)选拔条件1.基本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素质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安心在本院工作,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团队精神。

职业道德良好,学术作风民主。

有较强的外语阅读和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所讲课程与科研成果方向一致。

2.学科带头人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还应满足下列条件:(1)50岁以下(含50周岁)的教师。

(2)获得一级以上教师资格或具备指导的能力和水平。

(3)具有较深厚的理论基础,能熟练地主讲2门以上课程,教学效果良好。

(4)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学术前沿的研究动态,了解与本学科相关的边缘学科,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在本学科领域中具有较强的竞争能力。

学术思想活跃,学术造诣深。

(5)治学严谨,勇于开拓创新,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大公无私,善于团结合作。

中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范本(二篇)

中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范本(二篇)

中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和表彰中学学科带头人,发挥他们在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中的作用,根据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学学科带头人是指在各学科教育教学工作中具有较高造诣、广泛带动力和管理能力,对培养学生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有重要影响的教师。

第三条中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认的原则。

第四条中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应主要参考如下指标:(一)学科发展水平:学科建设成果、学科师资力量、学科研究成果等。

(二)学科带动能力:学科教学管理、师资培养、课程改革、教学论文、教材编写等。

(三)学生发展情况:学生学业成绩、学生科技创新、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等。

第五条中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应有明确的奖励措施,包括荣誉称号、奖金、职务晋升等。

第二章参评条件第六条中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应符合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任教5年以上,对所任学科有较高造诣。

(三)担任学科带头人职务满1年以上,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

(四)有一定的学科教学研究成果,并在学科教学研究方面有一定的声誉。

(五)在学科教学中有较好的教育教学成果,学生发展情况较好。

第三章评选程序第七条中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学校组织学科评选工作小组,负责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学科评选工作小组向全校教师发布评选通知,具体包括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和评选材料要求等。

(三)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须按照评选通知要求提交个人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

(四)评选工作小组对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五)评选工作小组根据审核和评审结果,确定候选名单,并公示候选名单。

(六)公示期结束后,评选工作小组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最终评选名单,并向学校上报。

(七)最终评选名单经学校批准后,向评选对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措施。

第四章评审标准第八条中学学科带头人评审应参考如下评审标准:(一)学科发展水平:学科建设成果、学科师资力量、学科研究成果等的贡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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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年学科带头人人选选拔指导条件
1、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主持过省级以上研究课题,或已独立指导过
硕士研究生。

2、治学严谨,学术思想活跃,富有创新精神。

在对学科领域具有坚实而系统的基础理论和
专业知识,对本学科领域有稳定深入的1-2个研究方向,并在省内有一定的学术地位。

对学科发展有较强的预见性,并能够准确把握学科发展方向。

3、对立系统地讲授过三门以上主干课程,其中一门为专业基础课或基础课。

教学效果优良,
教学考核优秀,教学质量高,教学业绩显著。

4、在教学科研工作中成绩突出,具有下列三项条件中的二项:1)近五年来在国内外权威
学术刊物上(国内须核心期刊上)发表有较高价值的学术论文,自然科学5篇以上,社会科学8篇以上,本人为第一作者;或由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本人撰写的本专业专著、译著,或正式出版经上级主管部门指定的高等学校教材、教学参考书,本人是主要完成者;2)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奖励三等奖以上,或省部级奖励二等奖以上,本人是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前三名);或主持过省级以上工程、科研或技术项目;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3)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在教学研究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获得过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或优秀教材三等奖以上的奖励,本人为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前两名)。

5、有较高的外语水平,熟练掌握一门以上外语,具有较高的听说读写及国际学术交流能力;
掌握运用计算机。

6、必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已评聘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国家重点学科推荐人选
需具备博士学位,并已评聘教授职务;省级重点学科推荐人选若为副教授,需获博士学位)。

推荐人选为教授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副教授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7、所在学科结构合理;整体学术水平高,实力强,潜力大,后劲足;梯队内部团结协作浩,
凝聚力强;学科具有明显的优势与发展前景。

在具备以上条件情况下,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突出贡献专家、优秀教师等称号者,优秀推荐。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选拔指导条件
1、独立系统地讲授过两门以上主干课程,其中一门为专业基础课或基础课,教学效果良好,
教学考核优秀,教学实绩突出。

2、在教学科研工作实践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中的两项:1)近5年来在国内外
权威学术刊物上(国内需核心期刊上)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文,自然科学3篇以上,社会科学5篇以上,本人为第一作者;或正式出版过本专业的专著、译著或高校教材、教学参考书,本人是主要作者;2)科研成果获得过省、部级三等奖以上或省厅(局)级二等奖以上,本人是主要完成者;或参加过省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或在科技开发中做出较大成绩,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人是主要完成者;3)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在教学研究方面取得较大成绩,获得过校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和优秀教材奖。

3、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具有听说、读写的能力,掌握运用计算机。

4、需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0岁以下(重点高校
须具备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专科学校若学位适当放宽者,须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在具备以上条件情况下,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或省部级以上其他嘉奖表彰者,可优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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