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备案:法律意见书模板 (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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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股权法律意见书

深圳股权法律意见书

深圳股权法律意见书尊敬的委托人:根据您的委托,我们对深圳股权法律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就此发表以下意见。

一、股东认购方式问题您所询问的股东认购方式问题,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来确定。

根据《公司法》第26条和第41条的规定,认缴股本应当通过向公司缴纳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矿山等非货币性质的财产、使用权益等,由股东实际履行。

因此,股东认购方式应该依法遵循这些规定的要求。

二、投资者权益保护问题针对投资者权益保护问题,相关规定主要包括《公司法》第145条和第146条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145条,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履行披露义务,向全体股东及时公开重大事项。

同时,根据《公司法》第146条,公司应当安排独立董事,对于涉及与主要股东之间的重大关系的事项进行监督。

此外,投资者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相应的规章制度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该法第30条的规定,发行人应当披露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根据该法第40条的规定,情节严重的虚假陈述、重要事实的不披露等行为,可能会导致违法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三、股东之间的纠纷处理问题针对股东之间的纠纷处理问题,可以参照《公司法》第162条和第169条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162条,股东拥有参加公司事务管理的权利,但是应该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这些权利。

根据《公司法》第169条,对于与公司经营管理相关的争议,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通过仲裁、调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

总之,深圳股权法律意见书的主要内容为股东认购方式、投资者权益保护以及股东之间的纠纷处理。

根据《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希望以上意见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咨询,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此致敬礼律师事务所。

公司上市法律意见书

公司上市法律意见书

公司上市法律意见书尊敬的客户:本文档是公司上市法律意见书的范本,供您参考使用。

请注意,本文档中的内容仅作为一般性指导,并不能替代法律咨询。

在实际使用中,您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

以下为具体内容:一:引言公司上市是一项重大的法律事务。

本意见书旨在提供对于公司上市的法律意见,并指导您进行相关法律程序。

在进行公司上市前,建议您在法律咨询师的指导下仔细阅读本意见书并根据需要采取相关措施。

二:公司背景在本章节中,需要详细描述公司的背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成立日期、注册地、经营范围等。

此外,还需要介绍公司的股权结构、股东信息,并说明是否有其他法律纠纷或诉讼事项。

三:公司上市准备阶段这一章节需要指导公司在上市前需要做的准备工作。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集相关文件和资料、准备财务报告、进行法律尽职调查、起草上市文件等。

针对每项准备工作,需要详细列出具体的步骤和所需的时间周期。

四:法律程序在本章节中,需要详细介绍公司上市的法律程序。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交上市申请材料、法律审核程序、监管机构审查等。

此外,还需要说明是否需要进行公开发行、公开募集资金等,并列出具体的法律文件和申请材料。

五:注册监管机构的要求公司上市需要遵守注册监管机构的要求。

在本章节中,需要详细介绍注册监管机构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要求、财务报告要求、内部控制要求等。

针对每项要求,需要列出具体的法律文件和说明。

六:法律风险与合规管理公司上市过程中,可能面临一些法律风险和合规管理问题。

在本章节中,需要详细列出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和合规管理问题,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建议。

此外,还需要说明公司应如何建立有效的合规管理制度,以降低法律风险。

七:附件本文档涉及以下附件,请参阅:1)公司章程2)股权变更协议3)监管机构要求的文件和材料法律名词及注释:在本文档中出现的法律名词,如有需要,请参考以下解释:1)上市申请材料:指公司提交给注册监管机构的上市申请所需的所有文件和材料。

最新保险公司备案登记法律意见书模板

最新保险公司备案登记法律意见书模板

最新保险公司备案登记法律意见书模板
一、背景
最近,保险公司备案登记的法律要求进行了更新。

为了帮助保险公司遵守相关法规并顺利完成备案登记手续,特提供以下法律意见书模板。

二、法律意见书模板
尊敬的保险公司:
根据最新的法律要求,我们对贵公司的备案登记事宜进行评估和分析,并提供以下法律意见:
1. 保险公司备案登记的法律依据:法律条文和规定,例如《保险法》、《保险监督管理条例》等。

2. 保险公司备案登记的条件和要求:详细列出法律要求的各项条件和要求,例如注册资金、高级管理人员资质等。

3. 法律风险评估:针对贵公司备案登记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并提供相应的风险应对方案。

4. 相关法律文件准备:列出备案登记所需提交的各类法律文件清单,并提供具体的法律要求和建议。

5. 法律合规建议:根据对贵公司业务和情况的了解,提供针对备案登记的法律合规建议,避免违规行为和纠纷的发生。

三、结论
根据以上评估和分析,我们认为贵公司可以在满足法律要求的前提下,顺利完成备案登记手续。

但请注意,在备案登记过程中,贵公司需确保所有法律文件的准备和提交符合法律规定,并从法律合规角度全面落实备案登记要求。

如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法律咨询,欢迎随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竭诚为贵公司提供帮助。

此致
法律事务所名字。

法律意见书案例范文模板(3篇)

法律意见书案例范文模板(3篇)

第1篇【法律意见书】致:[收件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关于:[事项名称][出具法律意见书日期][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事务所名称]一、引言本所接受[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的委托,就[事项名称](以下简称“本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本所接受委托后,对[事项名称]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市场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并就委托人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研究。

现将有关法律意见如下:二、事实背景[在此部分,简要介绍委托人及本事项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委托人基本情况:委托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2. 事项背景:事项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当事人等;3. 事项性质:民事、行政、刑事等;4. 事项争议焦点:委托人提出的法律问题及争议焦点。

三、法律依据[在此部分,列举与本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等,并说明其适用性。

以下为示例:]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4. 相关政策文件;5. 地方性法规、规章等。

四、法律意见[在此部分,针对委托人提出的法律问题,结合法律依据,提出具体法律意见。

以下为示例:]1. 关于[具体法律问题一]的法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具体法律问题一]的认定应遵循以下原则:(1)[原则一];(2)[原则二];(3)[原则三]。

据此,本所认为[具体法律问题一]的认定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1)[因素一];(2)[因素二];(3)[因素三]。

2. 关于[具体法律问题二]的法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具体法律问题二]的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原则一];(2)[原则二];(3)[原则三]。

据此,本所认为[具体法律问题二]的处理应采取以下措施:(1)[措施一];(2)[措施二];(3)[措施三]。

[以下根据实际情况添加其他法律意见]五、风险提示[在此部分,针对本事项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提醒委托人注意。

法律意见书模版范本

法律意见书模版范本

法律意见书模版范本致:××信托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司”)委托,根据贵司提供的书面材料,现就贵司拟办理的××债权投资单一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次信托计划”)的有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声明:1.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已得到贵司如下保证:贵司提供给本所及经办律师的文件和材料(包括副本和复印件)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并无虚假、误导和隐瞒之处。

贵司向本所提交以下文件的复印件;《××债权投资单―资金信托(第一期)之信托合同》《××债权投资单一资金信托(第一期)之尽职调查报告》(部分略)2.本法律意见主要依据以下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部分略)3.本所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所律师仅就与本次信托计划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有关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其他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4.应贵司的要求,本所在贵司提供的以上文件的复印件的基础上发表法律意见。

贵司应保证该等文件是真实、有效和完整的。

5.本所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涉及本次信托计划事宜的有关事实和法律事项进行了充分的审核。

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6.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司内部评估之用,未经本所经办律师认可,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规范、道德标准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关于本次信托计划实施的主体1.××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营业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企业注册号:1××,注册资本××,营业期限××,经营范围××。

法律意见书案例范文(3篇)

法律意见书案例范文(3篇)

第1篇致:[客户名称]日期:[日期]致:[收件人姓名][律师事务所名称][地址][电话][传真][邮箱]一、引言本法律意见书由[律师事务所名称](以下简称“本所”)根据[客户名称](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要求,就贵公司拟进行的[具体交易或活动名称](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出具。

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对本次交易的法律事宜进行了尽职调查,并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交易概述本次交易涉及以下主要内容:1. 交易双方:[甲方名称]与[乙方名称]。

2. 交易标的:[具体交易标的描述]。

3. 交易金额:[交易金额]。

4. 交易方式:[交易方式描述]。

5. 交易时间:[交易时间]。

三、尽职调查本所对本次交易进行了以下尽职调查:1. 法律法规审查:本所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审查,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2. 公司文件审查:本所审查了贵公司及交易对方的相关公司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

3. 资产评估:本所对交易标的进行了资产评估,以确保交易价格公允。

4. 交易对方背景调查:本所对交易对方进行了背景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信息、法定代表人背景等。

5. 交易文件审查:本所审查了本次交易涉及的各类合同、协议等文件,确保其合法性、有效性。

四、法律意见根据本所的尽职调查,现就本次交易的法律事宜提出以下意见:1. 合法性:本次交易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交易双方主体资格合法,交易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 效力性:本次交易涉及的合同、协议等文件,经本所审查,其内容合法、有效,能够对交易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3. 风险提示:(1)交易对方履约风险:交易对方可能存在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风险,建议贵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加强监督和管理。

(2)政策风险:本次交易可能受到国家政策调整的影响,建议贵公司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变化。

新三板上挂牌法律意见书模版精简版范文

新三板上挂牌法律意见书模版精简版范文

新三板上挂牌法律意见书模版新三板上挂牌法律意见书模版1. 引言本法律意见书旨在就公司在新三板上挂牌过程中的法律事务进行法律分析和意见提供。

本意见书根据我作为公司法律顾问的了解,并参考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的内容进行。

2. 公司背景请在此部分提供公司的背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注册地、经营范围、股东结构等信息。

3. 新三板挂牌需满足的法律要求在此部分,我们将讨论公司在新三板上市挂牌过程中所需要满足的法律要求,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

3.1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新三板挂牌规定,公司需要具备健全的治理结构。

具体而言,公司需要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并提供有效的股东会议制度。

公司还需要制定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意见:我们建议公司遵守公司法和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进行相应的建立和调整。

3.2 财务报告和审计新三板要求公司在挂牌过程中向市场披露其财务状况,公司需要进行财务报告和审计工作。

意见:我们建议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新三板挂牌规定,编制完整、准确的财务报告,并委托独立的注册会计师对其进行审计。

3.3 其他法律要求除了上述要求外,公司还需要满足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例如股权结构、募集资金使用等。

意见:我们建议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调整,遵守规定并履行义务。

4. 风险提示请注意,挂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法律和业务风险,请公司在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这些风险。

5. 结论根据我对公司所了解的情况,并基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认为公司应满足新三板上市挂牌的法律要求。

请注意,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公司应谨慎评估和处理涉及的法律问题,并根据需要寻求法律意见。

此致公司法律顾问日期。

最新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法律意见书模板

最新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法律意见书模板

关于深圳市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的法律意见书广东博界律师事务所声明致: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根据《公司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资质管理规则》、《中国证券投资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东博界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深圳市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申请机构”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其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的法律顾问,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所及其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相关机构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重大事项变更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其他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填报的信息一同上报,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时特作如下声明: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律师依照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规定,对申请机构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件、资料予以审查和验证。

同时,还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查阅、验证的其他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料和证明,并就有关事项向申请机构有关人员进行了必要的询问或讨论。

在前述审查、验证、询问过程中,申请机构向本所律师声明并承诺:(1)已经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及口头证言,该等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及口头证言均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提供给本所律师的所有副本材料、复印材料与正本或原件是一致的,不存在伪造、变造副本材料或复印材料的情况;(3)提供给本所律师的所有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上的政府有关部门、本公司或其他单位及/或自然人的签字及/或印章均是真实、有效的,不存在伪造、变造签字或印章的情况。

公司上市法律意见书模版

公司上市法律意见书模版

公司上市法律意见书模版一、前言本法律意见书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基于对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和信息的审查,以及对公司相关情况的了解和分析,就公司申请上市事宜发表的法律意见。

二、公司基本情况(一)公司的设立与存续1、公司的设立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验资等环节。

2、公司历次股权变更是否依法办理了相关手续,股权结构是否清晰。

(二)公司的组织架构1、公司的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

2、各机构的职责和权限是否明确,运作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的经营范围与主营业务1、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取得了必要的经营资质和许可。

2、公司主营业务是否突出,在行业内的地位和竞争力如何。

三、公司的独立性(一)业务独立公司的业务是否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是否存在依赖关联方的情况。

(二)资产独立1、公司的资产是否权属清晰,是否存在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

2、公司是否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所需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

(三)人员独立1、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2、公司的员工招聘、薪酬管理等是否独立。

(四)财务独立1、公司是否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公司是否独立在银行开户,独立纳税。

四、公司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一)股东的基本情况1、公司股东的人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等。

2、股东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股东资格。

(二)实际控制人的认定1、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是否准确、合理。

2、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控制方式和控制力。

五、公司的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一)关联交易1、公司关联方的认定是否准确、完整。

2、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否必要、公平,定价是否合理,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二)同业竞争1、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深交所备案:法律意见书模板(XXX)

深交所备案:法律意见书模板(XXX)
5.4.2.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中作出如下承诺:在本期债券付息日10个交易日前,发行人将应付利息全额存入偿债保障金专户;在本金到期日30个自然日前累计提取的偿债保障金余额不低于私募债券余额的20%。若发行人不能按期偿付私募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私募债券本息时,发行人将至少采取如下解决措施: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不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以保障私募债券本息按时兑付。
(8)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XX认为:发行人现行的《公司章程》合法有效;发行人已就本次发行取得内部权力机批准,该等批准的内容和程序符合《公司法》、《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股东及发行人对执行董事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范围、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发行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4)募集资金的用途:发行人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投资项目或补充营运资金;
(5)转让流通申请: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后,发行人将向深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债券转让流通申请;
(6)担保安排:本次发行私募债券由XXXX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8)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9)偿债保障措施:授权XXXX董事会、并由XXXX董事会授权其董事长暨发行人执行董事XX先生,当发行人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可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部门要求等作出偿债保障措施决定,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向股东分配利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5.1.2.经核查发行人与【】签署的《私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其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私募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并对受托管理报酬、受托管理人的变更、违约与救济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对《私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披露,并且约定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视作同意《私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新三板法律意见书模板

新三板法律意见书模板

新三板法律意见书模板尊敬的委托人:根据贵公司的要求,我司已对贵公司在新三板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调查和研究,并整理撰写了本份法律意见书。

现将有关法律意见详细列示如下:一、公司设立和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贵公司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不同的公司形式。

公司设立需要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包括公司名称预审、投资者认缴资本金、签署公司章程等步骤,并向相关部门提交设立登记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正式设立。

二、股权结构与股东权益保护贵公司在新三板上的股权结构需要合法合规,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披露。

股东权益保护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内容,贵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股东权益保护制度,明确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确保股东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三、信息披露与合规作为新三板挂牌公司,贵公司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贵公司应编制财务报告、年度报告等,并进行审计,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

同时,贵公司需合规开展业务活动,确保符合相关行业规定和相关政策要求。

四、内部治理与公司运作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对于公司的稳定运行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贵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治理制度,包括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和解职等,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五、公司合规风险贵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需注意合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造假、内幕交易、信息泄露等。

贵公司应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防范合规风险,避免可能对公司经营活动带来的不利影响。

六、法律纠纷解决如贵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产生法律纠纷,应立即与有关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依法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贵公司需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法,并妥善处理。

以上为我司对贵公司在新三板的一般性法律意见。

请注意,本意见书仅根据委托的范围提供基本法律意见,并未进行详细审查和调查,因此仅供参考。

如贵公司需要更详细和具体的法律意见,建议另行委托我司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和调查。

上交所备案:法律意见书模板(XXX)

上交所备案:法律意见书模板(XXX)

X X X律师事务所关于X X X有限公司X X X X年非公开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之法律意见书致:XXX有限公司关于XXX有限公司XXXX年非公开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之法律意见书XXX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作为发行人XXXX年非公开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券公司开展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试点办法》(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试点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发行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1.本所律师是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发表法律意见,并且该等意见是基于本所律师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有关法律的理解作出的;2.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审查了必要且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相关的文件,本所还查阅了其他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法律、法规。

此外,本所还向有关政府部门作了本所认为必要的查询。

发行人已对本所律师作出如下保证:其已向本所律师提供的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所有法律文件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均是完整的、真实的、有效的,且已将全部事实向本所律师披露,无任何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3.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就本次发行所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并不对有关会计、审计和偿债能力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评论,本法律意见书如有提及有关会计、审计及其他相关内容,也仅为对该等内容的引述,并不表明本所律师对该等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作出了任何判断及保证。

新三板上市挂牌法律意见书模版

新三板上市挂牌法律意见书模版

新三板上市挂牌法律意见书模版尊敬的客户:以下是关于新三板上市挂牌的法律意见书模版,供您参考:[公司名称]新三板上市挂牌法律意见书根据贵公司委托,我们对贵公司拟在中国股权交易所设立的新三板上市挂牌提供法律意见。

根据我们的了解,贵公司即将完成新三板上市挂牌的准备工作。

在此,我们依法提供如下法律意见:一、申请条件1. 贵公司必须是合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 贵公司必须满足新三板上市挂牌审核委员会制定的财务和业务条件;3. 贵公司必须及时披露信息,并履行相关披露义务;4. 贵公司必须具备稳定的现金流和持续盈利能力。

二、法律文件和材料1. 贵公司应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司章程、章程修订案以及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等文件;2. 贵公司应向证监会提供包括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制度、治理结构安排等在内的审核文件;3. 贵公司应向投资者提供招股说明书和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三、法律问题和风险提示1. 本法律意见书仅针对贵公司新三板上市挂牌事项,并不包括市场表现及后续交易的任何法律意见;2. 上市挂牌后,贵公司应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避免虚假陈述和遗漏;3. 贵公司应明确了解各类股东权益及其规定,在与投资者交流沟通中应严格遵守公司信息披露法律法规;4. 贵公司应注意保护知识产权,并确保相关合同和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5. 贵公司应密切关注证监会、中国股权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发布的政策变化和相关规定,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和行为;6. 贵公司应制定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内部风险,并及时采取必要措施解决相关问题;7. 上市挂牌后,贵公司应合规进行股权转让和交易,遵守股权交易所的规定。

四、结论根据我们的法律分析,贵公司目前拟进行新三板上市挂牌的相关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但是,请注意以上法律意见书并不对贵公司的上市前景、股价波动以及交易风险提供任何保证。

我们将继续密切关注贵公司的上市挂牌工作,并在必要时提供相关法律支持和意见。

深交所备案:法律意见书模板(君都)

深交所备案:法律意见书模板(君都)

关于临沂天喜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13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法律意见书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关于临沂天喜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13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法律意见书君意字(2013)第022110号致:临沂天喜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与临沂天喜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喜实业”或“发行人”)签订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协议》,作为天喜实业非公开发行2013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期债券)事宜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指引(试行)》(以下简称“《业务指引(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天喜实业本次发行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听取了发行人就本次发行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对本次发行有关事项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了合理的核查验证。

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依赖于发行人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一切应予提供的文件资料;且发行人已向本所律师承诺和保证:即其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的、真实的、完整的、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或口头证言,并无任何隐瞒、虚假、重大遗漏或误导之处。

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发行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口头陈述。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认定某些事项是否合法有效,是以该等事项发生之时所应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同时充分考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给予的有关批准、确认。

上交所备案:法律意见书模板(XX)

上交所备案:法律意见书模板(XX)

北京市【】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年度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之法律意见书致:【】公司北京市【】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委托,作为发行人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年度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以下简称“本期私募债券”)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指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备案工作提示(第1号)》、及《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下分别简称“《公司法》”、“《证券法》”、“《试点办法》”、“《业务指引(试行)》”、“《备案工作提示》”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发行人发行本期私募债券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就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1.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国现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并基于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2.在核查验证过程中,本所已得到发行人如下的书面保证和承诺,即:发行人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或书面证言,其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和证言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并无任何隐瞒、虚假、重大遗漏或误导之处;所有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上的签字和盖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字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发行人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有关副本资料或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

3.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是以有关政府部门、发行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作为相应依据。

4.本所仅对发行人发行本期私募债券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有关会计、审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评论。

上交所备案法律意见书模板XX

上交所备案法律意见书模板XX

上交所备案法律意见书模板XX尊敬的读者:本文根据您给出的题目“上交所备案法律意见书模板XX”来进行书写,按照备案法律意见书的格式进行排版。

在文章中,为了确保准确性和流畅度,将详细阐述备案法律意见书的基本结构和内容要点,并提供一个模板供您参考。

请注意,由于篇幅限制,模板部分将缩减为一部分内容。

以下是正文部分:---------------------------------------------------------------------------------------------------------------------------备案法律意见书尊敬的上交所:经过我们对公司XX的相关资料和文件的审阅,我们谨向贵所提交我方的法律意见如下:一、背景及目的XX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或“公司”)拟进行XX事项(具体事项),根据上交所的规定,申请公司进行备案。

根据我方审核发现,此项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且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因此,我们向贵所提交本备案法律意见书。

二、规范性文件分析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此项事项需要提交备案法律意见书,并满足以下要求:1. 提供公司章程及有关章程修订的决议文件;2. 提供股东大会及有关董事会决议文件;3. 提供上市公司股票发行的相关文件;4. 提供法律文件及证券公司的相关许可证明。

根据我方审核,申请人已准备好并提交了上述文件,且文件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

我方对这些文件进行了详细的审核,并未发现任何与法律法规不符的问题。

三、法律意见根据我方的法律分析和审核结果,我方对申请人的备案事宜给予如下意见:1. XX事项属于合法、合规的公司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2. 申请人已依法履行相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决议;3. 相关备案文件齐全,准确反映了公司的真实意图和相关事实。

基于上述意见,我方认为申请人的备案事宜可以获得贵所的批复。

交易所备案法律意见书

交易所备案法律意见书

交易所备案法律意见书尊敬的先生/女士:根据贵公司的委托,我(你的名字)是一名经验丰富的法律顾问,现为你们提供一份交易所备案法律意见书。

经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细致研究和分析,我很高兴向贵公司提供以下法律意见:1.备案所需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相关规章,贵公司作为交易所,需向中国证监会进行备案申请。

备案所需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法人身份证明、组成机构和人员名单、交易所规则和制度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风险管理规则、财务和会计报告等。

在备案材料中,贵公司需要详细说明其业务范围、运营模式、监管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以保证交易所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合规要求贵公司在备案申请中应确保符合所有合规要求。

具体来说,以下是贵公司需要注意的关键点:- 交易所规则:贵公司需要出具一份完善的交易所规则,以明确交易所各项业务的制度和流程,以及交易者的权益和义务。

规则必须合法、公平、透明,保护交易者的合法权益。

- 风险管理措施:贵公司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易所的稳定运行和风险控制。

在备案申请中,贵公司需要详细描述风险管理框架、风控指标和风险预警机制,以及相应的风险管理和应急预案。

- 业务规则:贵公司应确保业务规则的合规性。

特别是对于交易产品、交易规则、交易监管和信息披露等方面需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 审计与监管:贵公司需要建立合适的审计和监管制度。

审计应定期进行,确保贵公司的运营安全无忧。

3.稽查与惩罚由于贵公司是一家受监管的交易所,必须遵守所属管理机构的监管规定,并配合相关稽查工作。

一旦发生违规行为或事故,贵公司应该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主动报告给中国证监会。

贵公司应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员工行为的监控和管控,避免违规行为对贵公司造成影响。

总之,备案是贵公司作为交易所的合法性凭证,备案申请过程是一项繁琐而严格的程序。

贵公司必须确保备案材料的准确性和全面性,并在备案成功后始终保持合规运营。

如需在备案过程中或备案后解决法律问题,贵公司可随时与我联系,我将竭诚提供进一步的支持和咨询。

上交所法律意见书

上交所法律意见书

上交所法律意见书尊敬的上交所:根据你方要求,我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分析,并针对其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首先,就合同的有效性进行分析。

根据《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

根据我对该合同的审阅,该合同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未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因此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具备合法性。

其次,就涉及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分析。

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当事人有自行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的权利。

根据《合同法》第18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

我审阅的合同中并无约定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

因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争议,或者选择提起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的实践,仲裁是一种常用的争议解决方式,如果双方愿意,可以选择通过仲裁解决争议。

然后,就担保合同的法律效力进行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担保合同需要符合法律的规定,需要被担保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根据我审阅的该担保合同,担保人已经签字确认,担保合同中的条款也未违反法律的规定。

因此,该担保合同具备合法性和有效性。

最后,由于上述合同主体、合同的约定内容等并无违法违规行为,从法律角度上看,不会对涉及方造成不良的法律效果。

综上所述,根据我对该事项的分析,该合同具备合法性和有效性,合同中未约定争议解决方式,涉及方可以自行协商或选择提起诉讼。

同时,担保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具备合法性和有效性。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本意见书仅就法律问题提出意见,具体的争议解决和操作方式仍需进一步协商和决策。

希望以上意见对贵所有所帮助。

如果还有其他问题,还请随时与我联系。

祝顺利!敬礼![您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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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律师事务所关于XX市XXXX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2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法律意见书致:XX市XXXX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试点办法》等有关规定,XX与发行人签署了《专项法律顾问聘请协议》,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指派XXX、XXX两位律师,以特聘专项法律顾问的身份参与发行人本次发行工作,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第一节律师声明XX是在中国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XXXX,有资格依据中国的法律、法规提供本法律意见书项下之法律意见。

XX及XX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XX仅就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有关会计、审计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涉及会计、审计等内容时,均为严格按照有关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引述,并不意味着XX对这些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XX审查了发行人提供的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XX依赖于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发行人或者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过程中,XX已得到发行人的如下保证:其提供的文件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中的盖章及签字全部真实;其提供的文件以及有关的口头陈述均真实、准确、完整、无遗漏,且不包含任何误导性的信息;一切足以影响本次发行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XX披露,且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之目的而使用,不得被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XX在此同意,发行人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发行所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有关部门,并依法对所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第二节法律意见书正文1.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1.1.本次发行的批准具体内容为:(1)发行规模:不超过2X亿元;(2)债券期限:不超过3年,可以采用非标准化的产品设计;(3)票面金额和债券利率: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授权XXXX董事会、并由XXXX董事会授权其董事长暨发行人执行董事XX先生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情况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私募债券的票面利率和还本付息方式,但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三倍。

本次发行的债券票面年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两年保持不变;如第二年末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其存续期限最后1年票面利率为前2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其存续期限最后1年不再调整;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其存续期限最后1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4)募集资金的用途:发行人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投资项目或补充营运资金;(5)转让流通申请: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后,发行人将向深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债券转让流通申请;(6)担保安排:本次发行私募债券由XXXX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7)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8)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9)偿债保障措施:授权XXXX董事会、并由XXXX董事会授权其董事长暨发行人执行董事XX先生,当发行人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可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部门要求等作出偿债保障措施决定,包括但不限于: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对发行人采取限制股息分配措施,以保障私募债券本息按时兑付,并承诺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内,若未能足额提取偿债保障金,不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1.2.本次发行的授权根据发行人及其单一股东XXXX分别通过的内部决议文件,发行人执行董事XX 先生被授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决定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多品种发行、各期及各品种发行规模及期限的安排、是否设置回售或赎回条款、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偿债保障措施、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细节和债券申请转让等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以及在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私募债券的申请转让事宜;(3)为本次发行的私募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4)为本次发行设立偿债保障金专户,用于兑息、兑付资金的归集和管理;(5)负责具体实施和执行本次发行及申请转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申请转让的申报材料,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6)如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相关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决议的事项外,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发行的相关工作;(7)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及申请转让有关的其他事项;(8)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XX认为:发行人现行的《公司章程》合法有效;发行人已就本次发行取得内部权力机批准,该等批准的内容和程序符合《公司法》、《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股东及发行人对执行董事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范围、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发行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2.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2.1.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2.2.发行人的股东2.3.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经核查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并根据发行人说明,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如下:2.3.1.发行人设执行董事一名,由XX担任。

2.3.2.发行人设监事一名,由XX担任。

2.3.3.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为:XX(总经理)、XX(副总经理)。

XX律师认为:发行人系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持有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发行人本次发行属于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经逐项核查,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试点办法的通知》和《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非公开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实质条件,具体为:XX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符合《公司法》、《试点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非公开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实质条件。

4.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4.1.发行人委托XX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进行信用评级。

XX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XX市XXXX有限公司2012年不超过X亿元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认为本期债券的安全性很高,违约风险很低。

4.2.根据XX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XX市XXXX有限公司2012年不超过X亿元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XX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结果与跟踪评级报告将在XX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网站予以公布,并同时报送发行人和相关监管部门。

XX认为:XX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具有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进行信用评级的资质,同时发行人与评级机构已就债券存续期间的跟踪评级作出安排,符合《试点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

5.本次发行的投资者权益保护5.1.私募债券受托管理人5.1.1.根据发行人与【】签署的《XX市XXXX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2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私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发行人聘请【】担任本次发行私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依法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债券存续期限内,由【】代表债券持有人根据《私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最大利益。

5.1.2.经核查发行人与【】签署的《私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其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私募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并对受托管理报酬、受托管理人的变更、违约与救济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对《私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披露,并且约定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视作同意《私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XX认为:【】未担任本期私募债券的担保机构,其具备担任私募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主体资格。

【】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履行的职责约定及《私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内容符合《试点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5.2.私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5.2.1.发行人与【】根据《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制定了《XX市XXXX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2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私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私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对私募债券持有人通过私募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等事项进行了约定,并明确规定了私募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会议的议案与通知、会议召开、会议的表决与决议等内容。

5.2.2.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中对《私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披露,并且约定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发行人制定的《私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XX认为:发行人与私募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定的《私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内容符合《试点办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

5.3.本次发行的担保根据发行人单一股东XXXX出具的《担保函》,XXXX为本次发行的不超过X 亿元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包括债券本金及利息,以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保证期间为【债券存续期及债券到期之日起二年】。

XX认为:发行人单一股东为本次发行所出具《担保函》内容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5.4.其他投资者保护机制安排5.4.1.根据发行人与【】签署的《XX市XXXX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2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偿债保障金专户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发行人在【】设立偿债保障金专户,专门用于本期债券偿债保障金的的归集和管理;【】按照《监管协议》约定对偿债保障金专户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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