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09 新五丰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新五丰2020年上半年经营成果报告
新五丰2020年上半年经营成果报告
一、实现利润分析
1、利润总额
2020年上半年利润总额为14,784.04万元,与2019年上半年的792.63万元相比成倍增长,增长17.65倍。
利润总额主要来自于内部经营业务,企业盈利基础比较可靠。
2、营业利润
2020年上半年营业利润为15,188.92万元,与2019年上半年的
1,426.08万元相比成倍增长,增长9.65倍。
以下项目的变动使营业利润增加:资产减值损失增加52.25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10.84万元,销售费用减少556.1万元,营业成本减少3,736.45万元,共计增加4,355.64万元;以下项目的变动使营业利润减少:投资收益减少150.95万元,财务费用增加392.71万元,管理费用增加102.48万元,共计减少646.14万元。
各项科目变化引起营业利润增加13,762.84万元。
3、投资收益
2020年上半年投资收益为负139.04万元,与2019年上半年的11.91万元相比,2020年上半年出现较大幅度亏损,亏损139.04万元。
4、营业外利润
2020年上半年营业外利润为负404.88万元,与2019年上半年负633.45万元相比亏损有较大幅度减少,下降36.08%。
5、经营业务的盈利能力。
新五丰: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代码:600975 公司简称:新五丰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何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立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肖立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经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经营业绩将有所上升,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000万元至24,000万元。
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公司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经营业绩预计上升的主要原因:生猪价格上升。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赵建光
姓名 曾用名 性别 国籍 身份证号码 住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赵建光 无 男 中国 3401021965******** 北京市海淀区****** 北京市海淀区****** 133********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建元天华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山西鑫铂睿投资有限公 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赵建光
男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中国
6
6、北京建元泓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住所 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类型 注册资本
北京建元泓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创业中路21楼32-1-1-306 建元天华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 10000万元
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 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10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股份变动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卖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5,599,928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5.0908%。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8 年 11 月 29 日,北京建元博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以均价 54.5 元/股,减持了公司股票 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18%。 2018 年 12 月 19 日,赵达虹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以均价 56.39 元/股,减持了公司股票 62,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66%。 2018 年 12 月 20 日,赵达虹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以均价 54.98 元/股,减持了公司股票 17,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56%。 2018 年 12 月 24 日,北京建元博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以均价 54.72 元/股,减持了公司股票 18,5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68%。 本次权益变动前,赵建光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5,599,928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0908%;本次权益变动后,赵建光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有公司 5,499,9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赵建光及其一致 行动人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将降低至 5%以下。
新五丰: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公告编号:2020-051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五丰”或“原告”)为原告●涉案的金额:26,070,732.93元及违约金、诉讼费用。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诉讼案件还在上诉期,尚未生效,因此暂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于2020年4月7日披露了公司与长沙市瑞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瑞健公司”)原料贸易业务往来中被告长沙瑞健公司未按协议履行付款义务涉及诉讼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收到了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关于上述诉讼事项的《民事判决书》[(2020)湘0105民初2035号],具体情况如下: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原告新五丰在与被告长沙市瑞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原料贸易业务往来中,因被告长沙瑞健公司未按约定足额支付货款,经原告多次催讨和对帐后,双方签订了《往来款还款协议》和《往来款还款补充协议》,在协议中,双方明确约定了还款时间和计划。
为保证往来款安全,原告与被告蔡茂、王凡、黄勇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在《股权质押合同》中,前述三被告表示愿为被告长沙瑞健公司对原告欠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将其在被告长沙瑞健公司的股权质押给原告,并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
协议签订后,被告长沙瑞健公司偿还了部分款项。
经原告与被告长沙瑞健公司再次对帐确认,截至2019年12月31日,被告长沙瑞健公司仍拖欠货款26,070,732.93元。
被告长沙瑞健公司未按协议履行付款义务,原告新五丰向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1、请求判令被告长沙市瑞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货款本金26,070,732.93元,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自起诉之日起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利率的标准计算至款项全部付清之日止)。
圣农发展: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公告编号:2020-048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持股5%以上的股东KKR Poultry Investment S.àr.l.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收到股东KKR Poultry Investment S.àr.l.(以下简称“KKR”)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1、KKR减持股份情况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8月17日,KKR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主动减持公司股份,累计减持61,678,313股,主动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4.9569%;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8月17日期间,由于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导致总股本增加,KKR持股比例被动减少0.0431%,KKR主动减持和被动减持比例合计为5.0000%。
KKR主动减持的具体情况如下:2、KKR减持前后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KKR持有公司138,025,974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14%(以KKR前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时的公司股份总数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KKR持有公司76,347,661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4%。
具体如下表所示:二、其他有关说明1、KKR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新五丰2020年决策水平分析报告
新五丰2020年决策水平报告一、实现利润分析2020年利润总额为28,021.18万元,与2019年的7,006.16万元相比成倍增长,增长3倍。
利润总额主要来自于内部经营业务,企业盈利基础比较可靠。
2020年营业利润为28,365.32万元,与2019年的7,584.06万元相比成倍增长,增长2.74倍。
在营业收入迅速扩大的同时,营业利润也迅猛增加,经营业务开展得很好。
二、成本费用分析新五丰2020年成本费用总额为244,403.88万元,其中:营业成本为231,183.57万元,占成本总额的94.59%;销售费用为2,475.62万元,占成本总额的1.01%;管理费用为9,302.21万元,占成本总额的3.81%;财务费用为800.83万元,占成本总额的0.33%;营业税金及附加为641.65万元,占成本总额的0.26%。
2020年销售费用为2,475.62万元,与2019年的3,300.66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25%。
从销售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变化情况来看,2020年在销售费用下降的情况下营业收入却获得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企业采取了非常成功的销售战略,营销效率显著提高。
2020年管理费用为9,302.21万元,与2019年的7,846.06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18.56%。
2020年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42%,与2019年的3.68%相比变化不大。
管理费用与营业收入同步增长,销售利润有较大幅度上升,管理费用支出合理。
三、资产结构分析新五丰2020年资产总额为222,851.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114,941.77万元,主要以存货、货币资金、预付款项为主,分别占流动资产的61.05%、23.37%和9.56%。
非流动资产为107,910.02万元,主要以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长期股权投资为主,分别占非流动资产的46.15%、12.26%和10.37%。
企业营业环节占用的资金数额较大,约占企业流动资产的70.61%,说明市场销售情况的变化会对企业资产的质量和价值带来较大影响,要密切关注企业产品的销售前景和增值能力。
600975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2020-12-17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法律法规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公司着眼于长期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状况、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股东的意愿和要求、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股东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公司应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从公司盈利情况和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应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注重对投资者稳定、合理的回报,但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三、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条件下,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根据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实际情况,当公司具备股本扩张能力或遇有新的投资项目,为满足长期发展需要,增强后续发展和盈利能力,在项目投资资金需求较大时可采用股票股利。
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
(二)利润分配的间隔期间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下一年度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600975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2020-12-17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住所: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谷基地麓龙路8号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〇二〇年十二月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贯彻实施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抓住行业发展机遇,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竞争优势,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
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如下: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拟不超过人民币102,999.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具体使用计划如下:本次募投项目所需资金超过募集资金拟投资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拟投资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一)湖南新五丰存栏4.32万头母猪场项目公司生猪养殖基地采取投资自建、租赁以及“公司+适当规模小农场”等多种模式。
本项目系由公司租赁多个第三方建设的养猪场作为养殖基地进行母猪的专业化饲养。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1)规模化养殖是行业发展大势所趋我国生猪养殖长期以来以散户饲养为主,行业集中度水平低、产业结构不合理,不符合现代畜牧业发展的需要。
中小规模养殖户科学饲养的意识淡薄,精细化管理水平严重滞后,存在养猪场基础设施薄弱,猪场设计不合理,生产效率低,环境治理能力差等一系列问题。
为此,相关部门相继出台《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全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2016—2020年)》,鼓励加快推进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畜禽养殖,增强畜牧业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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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五丰
股票代码:600975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高新创投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168-1摩天大厦2座23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释义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和计划 (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8)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9)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0)
第八节备查文件 (11)
第一节释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或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湖南高新创投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168-1摩天
大厦2座23楼
法定代表人:李爱群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066354944B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自有资产管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经营期限:2013年04月10日至2063年04月09日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千里马创业企业投资有限公司、刘桂平、杜荣华、张凤菊
通讯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168-1摩天大厦2座23楼
三、
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其它上市公司已经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基于对新五丰投资价值的判断及自身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权益的处置计划
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增持新五丰的安排;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39,160,534股(占贵司总股本比例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13,053,511股,即2020年5月26日至2020年11月21日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新五丰总股本的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26,107,023股,即2020年4月30日至2020 年10月26日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新五丰总股本的4%。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7月21日通过集合竞价方式累计减持6,526,700股,减持数量达到了新五丰总股本的1%,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减持的数量过半,根据规定的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0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0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9月29日再次通过集合竞价方式累计减持了2,654,400股,尚未全部完成上述减持计划,将于2020年11月21日前,在本减持计划的规定要求内,继续对剩余股票进行减持;截止本报
告签署日,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减持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继续减持公司股份,若今后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公司承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减持计划实施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新五丰股份41,792,100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当时上市公司新五丰总股本的6.4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新五丰股份
32,611,000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目前上市公司新五丰总股本的4.99651%。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高新财富于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9月2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新五丰股票9,181,100股,其中,于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7月21日通过集合竞价方式累计减持
6,526,700股,减持数量达到了新五丰总股本的1%,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减持的数量过半,根据规定的要求,高新财富于2020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后,高新财富于2020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高新财富于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9月29日再次通过集合竞价方式累计减持2,654,400股。
具体减持信息如下:
四、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新五丰的股份不存在冻结的情况,质押股份20,000,000股。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高新财富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未有买入新五丰股票的情况,在前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卖出新五丰股票的情况如下:
前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明细如下: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湖南高新创投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
日期:2020年 9月30 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湖南高新创投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
日期:2020 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