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房屋拆迁补偿有异议如何维权
遇到房屋拆迁怎么维权
一、遇到房屋拆迁怎么维权1、私力救济所谓“私力救济”,是指被除了上访、诉讼、复议等公力救济方法之外,被征收人自行与征收方相对抗的维权方式。
2、信访所谓“信访”,是指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3、诉讼与谈判遇到房屋拆迁怎么维权除了上述两种方法,其他的维权途径就是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了。
实践中,更多的情况则是实行“边打边谈”的策略,即将司法维权程序与协商谈判相结合,相互配合、互为辅助,从而争取合理补偿。
这种方式是征地拆迁中最安全、最有效、最合理的维权方式。
而在征地拆迁维权中,尤其是对于那些本身不懂法的被征收人来说,委托专业律师又显得尤为重要。
而专业律师之所以常常发挥出扭转乾坤的作用,是因为他们除了能熟练运用相关法律知识之外,还拥有丰富的诉讼、谈判经验,能够准确找到案件焦点问题,对症下药。
二、拆迁应具备哪些条件呢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里提出的要求条件。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征收决定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农村房屋拆迁赔偿不满意怎么办
Close the door of fear behind you, and you will know how fast the door of success in front of you opens.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农村房屋拆迁赔偿不满意怎么办导读: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一、农村房屋拆迁赔偿不满意怎么办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二、农村宅基地拆迁如何补偿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
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
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3、在住房保障方面。
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对不合理拆迁应当如何维权?
只为被拆迁人维权对不合理拆迁应当如何维权?大家遇到拆迁时总会或多或少有不公平的感受,但具体哪里不合理,哪里不公平老百姓也说不是很清楚,总觉得吃了亏,亏在哪里不知道。
就此现象我律所总结了一些常见的不合理拆迁表现以及常规的维权方法分享给大家。
一、巧立名目实施拆迁,实则商业开发与民争利,项目不合法不能成立。
维权方法:申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8、9条对此有明确规定,首先项目的设立应当为公共利益需要,包括国防外交、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保障性安居建设、旧改等。
其次,项目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且四规划一计划的制定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二、房屋价格评估机构的选定不合法,评估师无资格,评估方法错误,评估报告无效。
维权方法:申请复核评估,申请专家委员会鉴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19、20条对此有明确规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只为被拆迁人维权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房屋补偿价格原则上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且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制定,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三、无证建筑当成违建无偿强制拆除,无证不等于违建。
维权方法:启动无证建筑认定程序。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4条对此有明确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铁路征收补偿不合理怎么维权
铁路征收补偿不合理怎么维权随着时代和城镇化的飞速发展,很多地方都在进行着拆迁,然而在一系列拆迁之中会出现种种拆迁矛盾,例如程序不合法。
那么,铁路征收补偿不合理怎么维权?下面由我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一、铁路征收补偿不合理怎么维权铁路征收补偿不合理,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1、如果对补偿协议中补偿的数额没有异议,只是一直拿不到协议中写明的补偿款的话。
可以就协议的履行到法院起诉。
2、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所以如果拆迁部门没有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补偿款,那被拆迁人可以拿着协议到法院去起诉要求履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二、修建铁路征地拆迁的工作程序1、告知征地情况。
房屋补偿不合理可如何申诉
房屋补偿不合理可如何申诉引言随着城市的发展与改造,房屋补偿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然而,有时候房屋补偿可能不合理,给被拆迁人带来困扰。
对于这种情况,被拆迁人有权申诉,并争取合理的补偿。
本文将介绍房屋补偿不合理时的申诉流程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申诉前的准备在正式进行申诉之前,被拆迁人应该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以确保申诉的顺利进行。
以下是一些准备工作的建议:1.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仔细研究和了解与房屋拆迁有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关于补偿标准和申诉程序的规定。
这将有助于你更好地理解和应对补偿不合理的情况。
2.咨询专业人士:寻求专业律师或拆迁顾问的建议和帮助。
他们将能够为你提供有关申诉程序和相关证据的详细指导。
3.收集证据:收集与你的房屋价值相关的文件和证据,如房屋评估报告、购房合同、房屋装修费用等。
这些证据将作为你在申诉过程中的重要依据。
申诉流程1. 提交申诉材料首先,你需要准备好申诉材料。
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定,填写相应的申诉表格,并附上相关证据文件。
确保你的申诉材料充分、具体、明确地反映了补偿不合理的问题。
2. 确认申诉接收提交申诉材料后,你需要确认政府部门是否已经收到你的申诉。
通常,他们会给你一个受理号或相关回执作为确认。
3. 调解与磋商在申诉受理后,政府可能会尝试进行调解与磋商,以寻求双方的和解。
在此过程中,你有权提出你认为合理的补偿要求,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
4. 调查核实如果调解和磋商无法达成一致,政府可能会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核实。
他们可能会派遣工作人员或专家对你的房屋进行评估和检查,以确定合理的补偿标准。
5. 再次协商基于调查和核实的结果,政府会再次与你协商,提出最终的补偿方案。
你可以认真评估这份方案,如果你仍认为补偿不合理,可以继续申诉。
6. 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如果你对最终补偿方案仍然不满意,你可以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向有权的行政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在行政复议过程中,你可以提供更多的证据和理由,并争取得到更公正的结果。
拆迁维权技巧范文
拆迁维权技巧范文拆迁维权是指在进行拆迁补偿过程中,维护自身权益的行为。
由于涉及政府、开发商、被拆迁户等多方利益关系,拆迁维权常常比较复杂。
以下是一些拆迁维权的技巧和策略:1.了解有关法律法规:作为被拆迁户,首先应该了解国家和当地有关拆迁的法律法规,例如《拆迁补偿条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拆迁程序、补偿标准等内容,对于维护自身权益非常重要。
2.寻找合适的律师:如果觉得自己对法律不熟悉或者觉得需要专业人士的帮助,可以选择请一位有经验的律师来协助拆迁维权。
律师可以帮助你分析案情、制定维权策略、代表你与相关方进行谈判等。
3.保留相关证据:在进行拆迁维权过程中,要妥善保存与拆迁相关的重要证据,例如拆迁通知、拆迁补偿协议、协议书签字的照片等。
这些证据可以用来证明拆迁方的错误或不当行为,为维权提供依据。
4.及时上访和投诉:如果觉得自己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通过上访和投诉来表达不满。
上访是指到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反映,投诉是指向相关监管机构投诉相关违规行为。
这些举动可以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并促使他们采取相应措施。
5.联合其他受害者:如果被拆迁户数量较多,可以考虑联合其他受害者一起行动,共同维护自身权益。
联合行动可以增加自身的议价能力,也可以减少被拆迁方对个人的打压和威胁。
6.合理利用媒体:在进行拆迁维权过程中,可以合理利用媒体来进行曝光,引起公众关注。
通过媒体的报道,可以扩大自己的声音,促使相关部门和媒体关注拆迁问题,并形成舆论压力,有利于自身权益的维护。
7.积极参与协商和谈判:在拆迁维权过程中,要积极参与与相关方的协商和谈判,争取合理的补偿。
在与对方进行谈判时,要合理地陈述自己的诉求,展示证据,坚持自己的立场,并尽量争取到合理的解决方案。
8.寻求法律途径:如果通过协商和谈判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判决拆迁方支付合理的补偿。
但是需要注意,诉讼是一种较为复杂的方式,需要有一定的行动能力和资源支持。
强拆怎么维权遭遇强拆维权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强拆怎么维权?遭遇强拆维权的流程是怎样的1、当房屋拆迁公告颁布后,拆迁人的工作人员约被拆迁人洽谈拆迁协议时,如果被拆迁人的合法要求(如要求产权调换)被拒绝,被拆迁人应依法提出合理主张、耐心与其洽商,同时要注意谈话的语气。
2、在拆迁人声称要裁决或刚刚通知被拆迁户参加裁决会时(提出裁决申请到裁决书下达一般为一个月),被拆迁户一人或数人可到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般而言,在拆迁范围内未走一半人时或拆迁公告刚下两个月前不宜过早提起该诉讼,没有行政裁决,拆迁人根本无法实施合法的强拆。
3、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12条第2项的规定,如果被拆迁人提起告拆迁许可证的诉讼,拆迁行政裁决应当中止进行,这样就不会发生其后的合法的行政强拆或司法强拆了,这种状况对被拆迁户来说是非常有利的。
4、如果在诉拆迁许可证一案二审未结案的情况下,拆迁主管部门仍然违法作出裁决,被拆迁人申诉到最高法院,该裁决肯定会被判决违法无效!依该违法无效的裁决而形成的后续司法或行政强拆裁判或决定统统违法无效,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赔偿。
强拆怎么维权?遭遇强拆维权的流程是怎样的二、强拆的事后补救1、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拆迁许可证,如果万一碰到个清官将违法的拆迁许可证给撤销了,依拆迁许可证而发生的拆迁裁决和法院的强拆统统要被撤销,实行执行回转。
2、同时可将诉讼中了解到的拆迁人提交的有关拆迁申请资料的违法性,进行投诉。
3、将拆迁裁决一案申诉到最高法。
三、遇到非法拆迁如何向国家申请补偿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之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也可以在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后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关于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
不服省政府作出的土地征收批复,如何维权?
One reason for suffering, is the pursuit of the wrong things.(页眉可删)不服省政府作出的土地征收批复,如何维权?不服省政府作出的土地征收批复的维权方式有三种,即申请行政复议、向人民法院起诉以及向国务院申请行政裁决,其中最基本的就是向作出该土地征收批复的省级人民政府进行行政复议的申请,如果未经行政复议程序,是不得进行行政诉讼和行政裁决的。
一、不服省政府作出的土地征收批复,如何维权?维权方法:首先,先向作出这一具体行政行为的生、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省级人民政府作出复议决定后,若对其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有两种救济方式:一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省级人民政府作为被告的案件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审理,二审法院是省高院。
二是向国务院申请裁决。
这种情况下,国务院作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不能再启动复议或者诉讼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二、省级人民政府做出土地征收批复死亡依据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拆迁维权请律师有用吗
Immature people die for a great cause, and mature people live humblely for a great cause.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拆迁维权请律师有用吗面对麻烦的拆迁问题时,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最明智也是最有效的方法,而律师可以向你提供咨询,代理交涉,使你的合法权益最大化,免受不必要的损失,在你维权道路上为你保驾护航。
随着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不断加强,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征地拆迁问题。
由于拆迁中涉及到多方利益,现实生活中拆迁双方陷入矛盾纠葛的事情时有发生。
作为被拆迁方,当你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为了维权你可能会请律师帮忙。
那么,拆迁维权请律师有用吗?如果你关心这个问题,不妨看看下面的内容。
一、律师掌握着专业的拆迁维权知识。
先随意列举几个拆迁维权过程之中的经常遇到的词汇。
比如,房产置换、货币补偿基准价、拆迁许可证、拆迁纠纷裁决、拆迁评估、征补条例、异地兑换。
试问,你对这些词汇的含义是否了解?我想大多数人对这其中的大多数词汇都感到陌生。
甚至有少部分人,对上述概念几乎一无所知。
但是,要知道的是,这些真的是征地拆迁领域最基本的概念,是每一位拆迁律师耳熟能详的概念,也是他们经常运用的概念。
那么,问题来了,对这些有关拆迁的基本知识都不了解的话,如何参与与拆迁人的谈判?如何判断拆迁人是否侵犯了自身的合法权益?俗话说,隔行如隔山,就算同为律师,只要不研究征地拆迁领域,对于其中的许多门道也是不清楚的,更别提普通民众了。
总结一点,拆迁律师所掌握的专业知识在拆迁维权中是一把利器,普通民众是不掌握这项武器的。
其中,关于权利行使期限的问题,在这里要特别提一下。
征地拆迁领域和其他领域一样,权利行使都是有期限的,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对房屋评估结果有异议该如何解决
对房屋评估结果有异议该如何解决评估即评价估量,也指评价、品评,意为对方案进行评估和论证,以决定是否采纳。
很多人想知道对房屋评估结果有异议时,应该如何解决的问题。
下面由店铺为你详细介绍评估结果的相关法律知识。
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解决办法案情经过2009年4月13日,马驹桥镇进行马驹桥镇村民自住楼项目建设,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了《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范围为马驹桥镇村民自住楼项目一期拆迁范围。
马先生的房屋位于拆迁范围内,根据原通县人民政府于1993年6月29日颁发给马某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附图及村委会、镇规划科证明,认定马某的宅基地使用面积为308.89平方米。
2010年9月8日,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委托的评估公司向马先生送达了《北京市房屋拆迁估价结果报告》,认定马先生的房屋拆迁补偿价测算结果为496039元。
马先生对评估结果不服,认为评估结果不符合当地房屋市场价格。
于是根据评估报告的提示,马先生在5日之内向评估公司申请对评估报告的复核。
同年9月25日,该评估公司就复核申请向马先生送达了拆(2009)字第028号166复核号《房屋拆迁估价结果报告》,但是,复核结果与上述《北京市房屋拆迁估价结果报告》内容完全一致。
马先生仍不服该复核结果,于是根据评估报告的提示,马先生向北京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协会申请专家鉴定。
同年10月9日马先生收到了北京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协会出具的《专家鉴定意见书》。
该鉴定意见同样维持了评估公司的估价结果。
马先生认为,所谓的复核与鉴定,只是一个程序而已,没有从实质上的解决问题。
经过对评估报告的异议程序之后,开发公司加进了促签的步伐。
由于马先生对补偿结果不满意,经过20多天的拉锯式谈判,事情毫无进展。
同年11月7日,马先生收到了区建委送来的《房屋拆迁纠纷裁决申请书》。
马先生才知道,拆迁方已经开始向强拆程序迈步了。
于是,多方打听专业拆迁律师,经人介绍与律师见面。
律师维权律师介入案件以后,制订了相应的维权策略,并有条不紊的展开。
拆迁安置不合理找哪个部门
一、拆迁安置不合理找哪个部门法律分析:房屋拆迁赔偿不合理的可以向拆迁部门的上一级政府机关或者行政机关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来诉讼处理,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赔偿不合理的实际原因及矛盾纠纷来处理。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拆迁安置不合理找哪个部门二、拆迁安置协议丢了怎么办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
所以,拆迁安置协议丢了一般不会有影响。
因为拆迁补偿协议的形成,不是专门针对你一个人所为,而是针对特定的人群共同所为。
如果拆迁补偿款还没有到位或者补偿协议中的补偿内容还没有实现,好向拆迁补偿部门说明情况,进行挂失、补签,以求大限度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安置房可以进行买卖吗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户进行安置所建造的新房。
安置房与一般的商品房不一样,安置房能不能买卖首先要看该房屋是否取得了产权,另外,还需要看当地政府对安置房有没有限制出售的规定。
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但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房权,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其办理程序和普通商品房是一样的。
房屋被强制拆迁怎么处理强制拆迁不认同赔偿如何处理
一、房屋被强制拆迁怎么处理?(一)合法强制拆迁的处理被拆迁人的房屋被合法强拆,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提出执行异议,法院会就此执行异议进行审查或举行听证,并最终作出裁定。
合法强拆因遵循法定的程序。
合法强拆的法律程序具体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中。
按照该解释的规定,强拆作为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形态有两种情形:一种是非诉执行,一种是诉讼执行。
对应有两种程序。
而非诉执行就是行政机关申请强拆及权利人。
申请的时效应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八条、九十条之规定。
该解释具体规定了受理执行具体行政行为及不予执行的情形。
执行的机构有法院的专门非诉执行机构完成。
而诉讼执行主要是指具体行政行为被依法提起诉讼后,待裁判文书生效以后由法院的执行机构执行的情形。
房屋被强制拆迁怎么处理?强制拆迁不认同赔偿如何处理(二)非法强制拆迁的处理一般维权方式如下: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③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④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2)最高法院在《关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问题批复》中明确规定,“由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二、强制拆迁不认同赔偿如何处理不同意拆迁补偿的要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否则,征收决定机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强制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拆迁赔偿不合理应该去哪个部门投诉
拆迁赔偿不合理应该去哪个部门投诉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土地管理法》第五条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扩展资料房屋拆迁补偿的形式: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
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不合理拆迁老百姓如何维权
一、不合理拆迁老百姓如何维权房屋拆迁补偿维权,要看是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之前还是之后,如果还没有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双方对于房屋面积、性质、补偿标准、补偿项目等存在分歧并产生纠纷需要维权的,被征收人可以通过听证、协商、申请协调、裁决、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公平、合理的补偿。
如果已经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但是协议一方不按期甚至拒绝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继续履行协议并承担违约责任。
不合理拆迁老百姓如何维权二、怎么计算房屋拆迁赔偿数额1、货币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货币补偿金额=(市场单价+价格补贴)*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
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为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低于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的,按最低补偿单价标准计算。
2、价格补贴的计算有两种情况,评估单价不足或等于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的,其计算公式为:价格补贴=最低补偿单价*补贴系数;评估单价高于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的,按高出部分与最低补偿单价标准差额的一定比例确定,其计算公式为:价格补贴=(最低补偿单价*2-评估单价)*补贴系数。
之后还要确定的是被拆迁房屋位于哪个区、什么地段,以及该区域拆迁房的最低补偿价格和补贴系数和房屋的市场评估单价。
有了这些数据,就可以来计算货币补偿金额了。
三、房子拆迁补偿存在哪些问题1、拆迁涉及地区广泛,拆迁纠纷数目庞大。
城市化热潮席卷全国,从沿海地区到中西部省份,大大小小城市都在忙于城市建设,而土地资源的增值也刺激了地产开发,拆迁涉及地区非常广泛,全国各地拆迁纠纷数目也是非常可观的。
2、拆迁涉及人数众多,集团诉讼和群体上访多,钉子户现象不断。
3、拆迁纠纷复杂程度高,房屋不仅是老百姓赖以生活的物质空间,而且往往是最重要的财产。
拆迁往往牵涉到被拆迁人的居住、就学、工作、就医、休闲等多方面生活条件,部分低收人和老弱病群体更可能由于房屋拆迁陷入赤贫状态,生活无着落,解决难度也很大。
拆迁投诉处理制度范本
拆迁投诉处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拆迁投诉的处理工作。
第三条拆迁投诉处理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确保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第四条市、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拆迁投诉处理的领导工作。
拆迁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拆迁投诉处理工作。
二、投诉受理第五条拆迁当事人对拆迁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向拆迁管理部门投诉。
第六条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后5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决定受理的,应当及时立案调查。
第七条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投诉后1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投诉人。
情况复杂的,经拆迁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5个工作日。
三、投诉处理第八条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决定。
第九条拆迁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过程中,认为需要其他部门协助的,可以书面请求其他部门予以协助。
其他部门应当予以配合,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条拆迁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过程中,发现拆迁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将线索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投诉处理结果第十一条拆迁管理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投诉人应当予以遵守。
对处理决定不服的,投诉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二条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对处理投诉的结果进行记录,并纳入拆迁工作档案。
五、法律责任第十三条拆迁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拆迁投诉处理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六、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市以前发布的有关拆迁投诉处理的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照本制度执行。
对房屋拆迁评估报告存有异议怎么办
对房屋拆迁评估报告存有异议怎么办⼀般房屋拆迁评估是由拆迁⽅提供,拆迁户在看到拆迁⽅提供的房屋拆迁评估时,会认为这份报告不符合⾃⼰的规定或是要求,对于该报告存在⼀定的异议。
那么,对房屋拆迁评估报告存有异议怎么办?看看店铺⼩编收集的资料。
⼀、对房屋拆迁评估报告存有异议怎么办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被拆迁房屋的价值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国有⼟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房屋拆迁评估报告的有效期是多长不得超过⼀年,但使⽤者不当使⽤的除外。
拆迁房屋评估报告是有期限的,⽽报告的期限由委托⼈与评估机构协商确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或者确定后,⼀般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并与其签订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
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名称、委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名称、评估⽬的、评估对象范围、评估要求以及委托⽇期等内容。
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委托⼈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基本情况;2、负责本评估项⽬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3、评估⽬的、评估对象、评估时点等评估基本事项;4、委托⼈应提供的评估所需资料;5、评估过程中双⽅的权利和义务;6、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对房屋拆迁评估报告存有异议怎么办?在对房屋拆迁评估有异议时,也应该要清楚具体异议在那⾥,然后该怎么样解决才对⾃⼰权益有好的维护效果。
拆迁不合理去哪里投诉
一、拆迁不合理去哪里投诉房屋拆迁不合理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投诉维权。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
拆迁不合理去哪里投诉二、房屋拆迁法定程序是怎样的1、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2、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3、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4、市、县级人民政府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5、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6、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7、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及时公告。
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8、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并将调查结果向被征收人公布;9、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10、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三、拆迁补偿不合理找律师有用吗不一定有用,拆迁律师只能做到在补偿不合理不合法的时候争取到合理合法的补偿,也就是在法律框架内的利益最大化。
但是到底能不能达到被拆迁人心中的满意确实不好衡量。
遇到拆迁,应该怎么与拆迁方谈判
遇到拆迁,应该怎么与拆迁⽅谈判
拆迁谈判其实是⼀种征收双⽅基于⾃⾝权益⽽进⾏协商的过程,由征收⽅、被征收⼈、承租⼈等之间关于拆迁补偿事项进⾏协商,寻求利益平衡点。
那应当如何注意谈判技巧呢?下⾯店铺⼩编将为您解答相关知识,欢迎阅读了解。
遇到拆迁,应该怎么与拆迁⽅谈判
⾸先,要有⼀个完整的规划筹备期。
⾯临拆迁谈判最重要的就是要做好前期的准备⼯作,对谈判的整体框架了然于胸。
当然,准备的东西有很多,例如说:
1.谈判的内容(我们想要说的内容主体是什么,最好有⼀个明确的提纲,做到⼼中有数。
)
2.谈判步骤(谈判要经过哪⼏个阶段,每个阶段我们要如何把握重要节点才可以控制局⾯。
)
3.谈判条件(我们要如何将⾃⼰想要表达的东西加固,传输给征收⽅,进⽽对征收⽅产⽣震慑⼒,使其接受。
)
其次,要有⼀个良好的沟通机制和氛围。
不怒、不吵、不哭、不闹,以最平和的状态和拆迁⽅“聊”安置补偿,从博弈⼼理出发,转换思维模式,以“和”致胜。
第三,要有说服的谈判⾔语功底。
拆迁谈判有时候⼜衍⽣为辩论,在了解对⼿的基础上反击和对抗,利⽤对⼿的薄弱点展开攻势,据理⼒争,以⾼压的⽓势和犀利的辩词姐姐追击。
最后,要有证据保底。
证据是法律实践的重要“⾓⾊”,有了证据的存在,法律就可以完美的实⾏,尤其在谈判过程中,如果可以举证分析、分条概理就可以占据主动权,成为谈判趋势的引导者。
如果在其维权的过程中“拿不定、吃不透”,请⼀定要请专业拆迁律师帮助权衡对抗,让拆迁谈判不再难办,以上就是⼩编为您解答的全部问题,若有其他疑问,欢迎到店铺进⾏在线法律咨询,也可以阅读相关法律知识进⾏了解。
农村里的一户多宅遇到强拆如何维权
农村里的一户多宅遇到强拆如何维权
在农村遇到强拆的情况下,居民可以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维护自身的
权益。
下面是一些建议:
1.了解法律法规:首先,居民需要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涉及
到土地、拆迁和补偿的法律法规。
通过了解相关法律,居民可以明确自己
的权益和义务,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3.与邻居联合起来:居民可以与邻居进行联合行动,共同维护自己的
权益。
通过联合起来,居民可以共同制定应对强拆的策略,并通过集体抗议、请愿等方式向政府和社会发声,争取自己的权益。
4.公开曝光和媒体报道:居民可以向媒体公开曝光自己的遭遇,向公
众传达事件的真相。
通过媒体的报道,可以引起更多人的关注,增加政府
和相关方面对此事的重视,提高维权的成功率。
5.寻求法院保护:如果居民的维权努力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他们可
以考虑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居民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
诉讼,要求相关方面停止强拆行为,并要求合理的补偿。
6.寻求其他途径:除了以上几种方法,居民还可以尝试其他途径来维权。
比如,寻求社会公众的帮助和支持,通过网络上的众筹平台筹集资金,寻找专业律师的支持等等。
虽然这些方法可能并不都能成功,但是多个渠
道的尝试可以增加维权的机会。
总之,农村居民在面对强拆时,可以通过了解法律、寻求法律援助、
与邻居联合起来、公开曝光和媒体报道、寻求法院保护以及寻求其他途径
来维权。
这些方法可以增加居民维护自身权益的机会,并最大程度地减少
损失。
同时,居民也可以通过这样的行动,为维护农村居民权益的事业做出贡献。
对拆迁评估有异议的处理方法
对拆迁评估有异议的处理⽅法
拆迁当事⼈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当事⼈可以在收到估价报告或分户估价报告之⽇起10⽇内,向原估价机构申请复估。
拆迁当事⼈对复估结果有异议可以⾃收到复估报告之⽇起10⽇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1、拆迁评估指的是什么?
拆迁评估是我们通常说的拆迁补偿价格评估。
拆迁补偿价格评估指的是在拆迁公告下发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对拆迁区域内的房产进⾏价格评估确定的⾏为。
2、评估价不⾼,⾃⼰找评估公司重新评估可以吗?
不可以,因为这样是不会被拆迁⼈认可的。
3、对于评估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被征收⼈对房屋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其作出解释说明。
对于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应当⾃收到评估报告之⽇起10⽇内进⾏申请。
对于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收到书⾯复核结果之⽇起10⽇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被征收⼈对于拆迁补偿仍有异议的,按照《国有⼟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六条的规定来处理,可以依法申请⾏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政诉讼。
4、复核的评估费由谁承担?
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由委托⼈承担。
但鉴定改变原评估结果的,鉴定费⽤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
复核评估费⽤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
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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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对房屋拆迁补偿有异议如何维权对房屋拆迁补偿有异议如何维权?房屋拆迁户对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裁决。
申请裁决是专指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纠纷,申请裁决的范围具体分为产值标准、倍数标准、附着物标准。
裁决的程序具体分为三步,一是向市、县人民政府递交协调申请;二是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递交裁决申请;三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下面就由赢了网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解决拆迁补偿纠纷的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根据目前土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机制,由国务院裁决的案件,由省政府协调,国务院裁决。
由省政府裁决的案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协调,省政府裁决。
具体操作方式如下:二、申请裁决的范围所谓申请裁决是专指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纠纷。
其中包括征收土地的三项补偿,可以划分为产值标准、倍数标准、附着物标准。
对其中一项有争议的则构成补偿标准争议纠纷。
三、申请裁决程序第一步:向市、县人民政府递交协调申请:协调申请要有明确的要求,标准争议的事实依据和证据,科学的计算依据和统计标准。
第二步: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递交裁决申请:协调不成或自申请协调之日起60日内不予协调的,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国务院或省级政府)申请裁决。
第三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对裁决机关作出的裁决不服,还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国务院裁决除外。
四、申请人的主体资格申请人应是征地相对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即被征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
具体的说包括:村委会、村民小组、土地承包人、土地租赁人。
五、协调和裁决的主管机关征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是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的职责,涉及政府办公厅、法制机构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三个单位,具体协调、裁决的办事机构有的省是国土资源部门也有的省是政府法制机构。
(责任来源:(对房屋拆迁补偿有异议如何维权/cq/465419.html)征地拆迁.相关法律知识∙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要交营业税吗/cq/663881.html∙农村土地确权和宅基地纠纷要如何调解/cq/663880.html∙农村宅基地纠纷案件如何处理/cq/663879.html∙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来源有哪些/cq/663878.html∙房子被偷拆后该怎么办/cq/663877.html∙重庆市江北区农村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cq/663876.html∙怎么处理农村征地赔偿纠纷/cq/663875.html∙云平高速征地拆迁赔偿标准(2018年)/cq/663874.html∙租赁的土地使用权的价格评估有哪些依据/cq/663873.html∙强拆就是违法 /cq/663872.html∙政府违法征地哪个部门监管/cq/663871.html∙农村土地怎样流转 /cq/663870.html∙对旧城改造拆迁项目的审批程序/cq/663869.html∙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书写格式2018/cq/663868.html∙现在拆迁可不可以强拆/cq/663867.html∙遇到非法拆迁怎么办 /cq/663866.html ∙房屋征收程序 /cq/663865.html∙宅基地确权能不能写两个人的名字/cq/663864.html∙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盖房吗/cq/663863.html∙拆迁安置房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cq/663862.html∙告政府违法征地起诉书书写格式2018/cq/663861.html∙鲁南高铁临沂段进入征地拆迁阶段应注意哪些问题/cq/663860.html∙江西省樟树市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cq/663859.html∙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cq/663858.html∙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有什么后果/cq/663857.html∙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cq/663856.html∙企业拆迁赔偿款免税吗/cq/663855.html∙国家公房拆迁如何赔偿/cq/663854.html∙临时征地协议书(2018最新)写格式2018有效/cq/663853.html∙2018土地改革新政策 /cq/663852.html ∙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具体有哪些措施/cq/663851.html∙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cq/663850.html∙农村土地流转需要哪些流程2018最新/cq/663849.html∙资源税征收范围是什么/cq/663848.html∙农村宅基地赔偿标准(2018年)/cq/663847.html∙房屋拆迁合同和谁签 /cq/663846.html∙集体土地上的坟地征收赔偿款给谁/cq/663845.html∙厂房拆迁评估需要什么资质/cq/663844.html∙宅基地门口土地使用权归属是谁/cq/663843.html∙福建省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cq/663842.html∙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 /cq/663841.html∙工厂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后果会怎么样/cq/663840.html∙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 /cq/663839.html∙何时修改土地承包法具体是什么样子的/cq/663838.html∙使用农村宅基地要到省里报批吗/cq/663837.html∙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 /cq/663836.html∙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 /cq/663835.html∙大连化工企业拆迁包含哪些法律原因/cq/663834.html∙农村宅基地院墙怎么划分的/cq/663833.html∙征地拆迁中果树的赔偿标准(2018年)/cq/663832.html∙湖北省恩施州建始县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 /cq/663831.html∙公房户主和承租人不是同一人遇拆迁时如何计算/cq/663830.html∙农村养殖户的房屋拆迁怎么赔偿/cq/663829.html∙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是多久/cq/663828.html∙厂房搬迁赔偿款需要交多少税/cq/663827.html∙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 /cq/663826.html∙政府伪造征地协议,签订征地协议时需要注意什么/cq/663825.html∙商品房和集资房的拆迁赔偿有什么区别/cq/663824.html∙农村宅基地是永久的吗,什么情况下会回收/cq/663823.html∙农村自建房屋拆迁赔偿标准(2018年)多少钱一亩,具体如何计算 /cq/663822.html∙农村宅基地申请书(2018最新)范本/cq/663821.html∙商业用地征地程序是什么样子的/cq/663820.html∙公房拆迁如何确定赔偿权利人/cq/663819.html∙国家征收农村宅基地一般如何赔偿/cq/663818.html∙农村宅基地与道路有冲突怎么处理/cq/663817.html∙农村宅基地能强制执行吗/cq/663816.html∙新版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需要哪些资料与程序/cq/663815.html∙山东滨州市滨城区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cq/663814.html∙房屋拆迁赔偿不合理如何解决/cq/663813.html∙湖北省仙桃市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cq/663812.html∙农村宅基地登记相关文件是如何规定(2018)的/cq/663811.html∙公益拆迁可以强拆吗 /cq/663810.html ∙果园土地征用赔偿多少/cq/663809.html∙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cq/663808.html∙农村宅基地继承新政策/cq/663807.html∙林地承包合同书写格式2018合法/cq/663806.html∙当宅基地遭遇拆迁或动迁利益要怎样分割/cq/663805.html∙国有土地使用权拆迁后怎么处理/cq/663804.html∙农村住宅基地新政策 /cq/663803.html ∙公房拆迁赔偿申请范文/cq/663802.html∙墓地拆迁怎么赔偿 /cq/663801.html∙农村宅基地有土地证吗如果可以办该如何办理/cq/663800.html∙青苗的赔偿费是每年都有吗/cq/663799.html∙拆迁赔偿收入个人独资企业税收规定(2018)是什么/cq/663798.html∙湖北省十堰市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 /cq/663797.html∙关于拆迁诉讼时效的重要批复/cq/663796.html∙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征以及概念/cq/663795.html∙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区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 /cq/663794.html∙货币赔偿和产权置换哪个好/cq/663793.html∙土地征用指的是什么内容/cq/663792.html∙农村土地流转青苗赔偿标准(2018年)/cq/663791.html∙农村拆迁了是按什么赔偿的/cq/663790.html∙农村宅基地审批几年有效/cq/663789.html∙青苗赔偿费纠纷可以提起诉讼吗/cq/663788.html∙广西省玉林市市辖区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 /cq/663787.html∙城中村改造拆迁赔偿与征地拆迁赔偿一样吗/cq/663786.html∙如何进行农村宅基地搬迁赔偿/cq/663785.html∙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 /cq/663784.html∙农村土地流转和租赁有什么区别/cq/663783.html∙泉州市农村拆迁赔偿如何计算/cq/6637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