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项目选址规划的基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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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项目选址规划的基本程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召开专门会议,对选址比较方案进行研究,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家到场,听取专家意见,以确定建设项目的建设地址。在此基础上,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签发《规划选址意见书》,发给《用地规划经线图》。建设单位可据此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

以福建省泉州市城乡规划局的项日选址规划程序为例,来了解一下房屋拆迁项目选址规划的基本程序:

1.办公室统一收取选址申请文件,经局长或分管副局长批示转规划科提出选址意见。

2.选址意见经局务会审查后报市政府用地联席会研究,确定选址意见。

3.涉外建设项目需经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审查办公室提出审查意见。

此外,申请项目选址应提交的材料:

1.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和与建设单位相符的联系人身份证明。

2.申请报告、项目建议书、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投资文件),房地产企业第二块地选址应持有市建委出具的第一块地开工证明。

3.主管部门意见。

4.项目资金、企业资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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