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手术及有创操作安全核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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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范文(4篇)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范文(4篇)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范文一、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同时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

本制度所指的手术医师是指术者,特殊情况下可由第一助手代替。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手术,其他有创操作应参照执行。

三、手术患者均应配戴标示有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标识以便核查。

四、手术安全核查由麻醉医师主持并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

如无麻醉医师参加的手术,则由术者主持并填写表格。

五、实施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及流程。

(一)麻醉实施前:由麻醉医师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中内容依次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手术部位与标示、麻醉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患者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感染性疾病筛查结果、术前备血情况、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等其他内容,由核查三方共同核查确认。

(二)手术开始前: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按上述方式,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手术方式、手术部位与标示,并确认风险预警等内容。

手术物品准备情况的核查由手术室护士执行并向手术医师和麻醉医师报告。

(三)患者离开手术室前: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按上述方式,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实际手术方式,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流管,确认患者去向等内容。

(四)三方核查人确认后分别签名。

六、手术安全核查必须按照上述步骤依次进行,每一步核查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不得提前填写表格。

七、术中用药的核查:由手术医师或麻醉医师根据情况需要下达医嘱并做好相应记录,由手术室护士负责核查。

八、手术科室、麻醉科与手术室负责人是本科室实施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与持续改进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九、医院医务部门、护理部门等医疗质量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履行对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与管理,提出持续改进的措施并加以落实。

手术安全核查_管理制度

手术安全核查_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手术安全管理,保障患者生命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手术及有创操作,包括门诊手术、住院手术、急诊手术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手术安全核查小组,负责制定、实施、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2. 手术安全核查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1)院长:负责全面领导手术安全核查工作;(2)医务科科长:负责组织实施手术安全核查工作;(3)麻醉科主任:负责麻醉安全核查;(4)护理部主任:负责护理安全核查;(5)手术科室主任:负责本科室手术安全核查;(6)手术护士:负责手术安全核查的具体实施。

四、手术安全核查内容1. 患者身份核查: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住院号、手术部位、手术名称、手术方式、手术时间等信息。

2. 手术知情同意核查:确认患者或家属已充分了解手术风险、预期效果及可能的并发症,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3. 手术准备核查:检查手术器械、药品、敷料等物品是否齐全、完好,手术部位皮肤准备是否到位。

4. 麻醉安全核查:确认麻醉方式、药物、剂量、过敏史等,确保麻醉安全。

5. 输血安全核查:核对输血申请单、输血配血报告、输血前八项检查结果,确保输血安全。

6. 手术风险预警核查:评估手术风险,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五、手术安全核查流程1. 麻醉实施前:由麻醉医师主持,手术医师、手术室护士参与,对患者身份、手术部位、麻醉方式、药物等进行核查。

2. 手术开始前:由麻醉医师主持,手术医师、手术室护士参与,对患者身份、手术部位、手术方式、器械准备等进行核查。

3. 患者离开手术室前:由手术室护士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参与,对患者身份、手术部位、手术效果、并发症等进行核查。

六、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患者损害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 对未按照本制度执行手术安全核查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记录(三篇)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记录(三篇)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记录1. 引言手术安全是医疗机构的首要任务之一。

为了保障患者的利益和安全,我院制定了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以确保每位患者在接受手术前得到全面的安全核查和准备。

本文记录了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相关要点,以及在实际操作中的具体执行情况。

2.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要点2.1 手术安全核查的时机手术安全核查应在患者入院后进行,并在手术当天进行最后核查,确保患者的各项检查结果符合手术条件。

2.2 手术安全核查人员手术安全核查由手术室的责任护士和手术室主任共同完成,他们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3 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患者身份核对、手术部位标识、手术仪器和设备准备、术前止血准备、过敏史核对等。

2.4 处理异常情况如果在手术安全核查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停止手术准备、补充相关检查、联系专科医生等。

3.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具体执行情况3.1 手术安全核查的时机手术安全核查在患者入院后的第一时间进行,我们设立了专门的手术安全核查区域,由手术护士负责收集患者的相关资料,并与医生进行沟通和确认。

在手术当天,手术室主任和责任护士会对患者的所有检查结果进行最终核查,确保患者的身体状况适宜手术。

3.2 手术安全核查人员手术安全核查由手术室的责任护士和手术室主任共同完成。

他们会根据手术类型和患者的病情,制定相应的手术计划和安全措施,并进行相应的检查和确认。

3.3 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手术安全核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患者身份核对:手术室主任和责任护士会与患者核对个人信息,确保手术人员操作的是正确的患者。

- 手术部位标识:手术室主任和责任护士会核对手术部位是否明确标识,确保手术在正确的部位进行。

- 手术仪器和设备准备:手术室主任和责任护士会核对手术所需的仪器和设备是否齐全,并进行相关消毒和准备工作。

- 术前止血准备:手术室主任和责任护士会检查患者的凝血功能是否正常,并准备相应的止血药物和器械。

医院手术及有创操作安全核查制度

医院手术及有创操作安全核查制度

医院手术及有创操作安全核查制度1.目的:为了保障手术及有创操作安全,避免错误。

2.范围:本院开展的手术、有创操作(包括有创检查、有创治疗)。

3.定义3.1手术安全核查是指麻醉医师、手术医师、护士三方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回按照核查表内容有序进行的确认程序。

3.2 Time-out是指在患者切皮前或操作前,应有一段短暂作业静止期(Time-out),所有参与手术/操作的医务人员参与共同确认患者、手术/操作部位和手术/操作方式等相关内容的手术/操作前确认程序。

3.3麻醉医师参与的手术:由麻醉医师参与,术中需要麻醉医师监测各项生命体征的各类手术,包含手术室内的手术及无痛内镜检查、无痛人流等。

3.4无麻醉医师参与的手术:一般无须麻醉医师,由手术医师实施局麻的各类手术,主要是门、急诊小手术。

3.5有创检查:指带创伤性的检查,如胸穿、腹穿、腰穿、骨穿、胃镜检查、肠镜检查、支气管镜检查等。

3.6有创治疗:指带创伤性的治疗,如皮肤科治疗.口腔科拔牙治疗等。

4.权责4.1医师、麻醉医师、护士:按照核查表的内容,完成各项核查。

4.2医务部:监管手术及有创操作安全核查制度与流程的执行。

5.制度内容5.1我院诊断或治疗性的各类手术及有创操作,可分为有麻醉医师参与的手术、无麻醉医师参与的手术、有创检查、有创治疗等。

5.2我院诊断或治疗性的各类手术及有创操作都要按照各类核查内容,在手术及有创操作开始前要认真按照核查表核对所要求的内容。

5.3实施安全核查场所包括:所有实施手术及有创操作的医疗区域。

如手术室、DSA室、内镜中心、各临床科室、急诊小区、超声诊断科、放射科等。

5.4麻醉医师参与的手术按照《手术安全核查表》中的内容核查5.4.1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护士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

5.4.2实施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及流程5.4.2.1麻辞实施前:由手术医师主持并记录,麻醉医师、手术室护士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依次核对患者身份、手术方式.手术部位与标识.手术及麻醉知情同意情况、麻醉方式、麻醉设备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情况、患者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术前备血情况、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准备等,注明核查时间。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手术安全核查是一项多部门合作的工作,涉及到手术医师、病房护士、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手术过程。

适用于各级各类手术,以及其他有创操作。

手术安全核查包括病区核查、术前交接核查、手术室手术安全核查。

一、手术安全核查(一)病区核查:1.择期手术前一天,手术者与病房责任护士查对患者的病历资料、腕带、知情同意书、影像等辅助检查资料是否按规定准备齐全。

上述资料中,患者的姓名、ID 号、手术名称、手术部位等信息准确并相互一致。

2.择期手术当天,手术者或第一助手通过患者或家属自报姓名、查腕带确认患者信息,核对诊断、手术方式及部位,用黑色医用标记笔标记手术部位,并主动邀请患者及家属参与认定。

3.急症手术在确定行手术时,手术者与责任护士核对患者信息并标记手术部位。

(二)术前交接核查:1.手术室护士(或专职接送人员)按时到病房接患者。

2.手术室护士(或专职接送人员)、病房责任护士及患者或家属进行核对,通过患者或家属自报姓名、查腕带,逐项核对手术通知单与病历信息、辅助检查资料、禁饮食情况及术中特殊用药等物品,进行交接,再次确认手术部位标识,并在《手术护理记录单》中记录、签名。

(三)手术室安全核查:1.麻醉实施前:患者进入手术室建立静脉通道后、其他操作进行前,麻醉医师宣布开始小组核对,由手术者或第一助、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三方参加。

麻醉医师根据《手术同意书》内容,提供患者姓名、手术名称、手术部位等信息,三方共同确认,核对腕带,并主动邀请患者共同参与认定。

三方将核对情况在《手术安全核查表》中记录并签名。

2.手术开始前:有手术者执行叫停程序(Time-out),宣布开始小组核对。

麻醉医师复述患者信息、手术方式、部位及体位,手术医师和巡回护士再次确认并以口头的方式响亮回答核对结果,三方共同确认后方可开始实施手术。

3.手术结束、关闭体腔或切口前:由巡回护士、器械护士及手术者三方共同清点手术器械和敷料,无误后方可关闭切口,结束手术。

医院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医院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文档序号:XXYY-ZWK-001文档编号:ZWK-20XX-001XXX医院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编制科室:知丁日期:年月日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一、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手术,其他有创操作可参照执行。

三、手术患者均应配戴标示有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标识以便核查。

四、手术安全核查由手术医师或麻醉医师主持,三方共同执行并逐项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

五、实施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及流程。

(一)麻醉实施前:三方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依次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情况、手术部位与标识、麻醉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情况、患者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术前备血情况、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等内容。

(二)手术开始前: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手术方式、手术部位与标识,并确认风险预警等内容。

手术物品准备情况的核查由手术室护士执行并向手术医师和麻醉医师报告。

(三)患者离开手术室前: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实际手术方式,术中用药、输血的核查,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流管,确认患者去向等内容。

(四)三方确认后分别在《手术安全核查表》上签名。

(五)手术安全核查必须按照上述步骤依次进行,每一步核查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不得提前填写表格。

(六)术中用药、输血的核查:由麻醉医师或手术医师根据情况需要下达医嘱并做好相应记录,由手术室护士与麻醉医师共同核查。

(七)住院患者《手术安全核查表》应归入病历中保管,非住院患者《手术安全核查表》由手术室负责保存一年。

(八)手术科室、麻醉科与手术室的负责人是本科室实施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九)医疗机构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本机构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与管理,提出持续改进的措施并加以落实。

最新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全文

最新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全文

一、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手术,其他有创操作可参照执行。

三、手术患者均应配戴标示有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标识以便核查。

四、手术安全核查由手术医师或麻醉医师主持,三方共同执行并逐项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

五、实施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及流程。

(一)麻醉实施前:三方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依次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情况、手术部位与标识、麻醉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情况、患者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术前备血情况、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等内容。

(二)手术开始前: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手术方式、手术部位与标识,并确认风险预警等内容。

手术物品准备情况的核查由手术室护士执行并向手术医师和麻醉医师报告。

(三)患者离开手术室前: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实际手术方式,术中用药、输血的核查,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流管,确认患者去向等内容。

(四)三方确认后分别在《手术安全核查表》上签名。

六、手术安全核查必须按照上述步骤依次进行,每一步核查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不得提前填写表格。

七、术中用药、输血的核查:由麻醉医师或手术医师根据情况需要下达医嘱并做好相应记录,由手术室护士与麻醉医师共同核查。

八、住院患者《手术安全核查表》应归入病历中保管,非住院患者《手术安全核查表》由手术室负责保存一年。

九、手术科室、麻醉科与手术室的负责人是本科室实施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十、医疗机构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本机构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与管理,提出持续改进的措施并加以落实。

手术安全核查与手术风险评估制度与流程[3]

手术安全核查与手术风险评估制度与流程[3]

手术安全核查与手术风险评估制度与流程一、目的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进行有创性诊疗操作的科室和医务人员,包括外科、麻醉科、介入科、放射科、内镜中心等。

三、相关定义1.手术安全核查:指在手术前、中、后的关键时刻,通过团队沟通和信息确认,确保正确的患者、正确的部位、正确的操作、正确的器械和药物等,避免发生医疗差错。

2.手术风险评估:指在手术前对患者的一般情况、合并症、过敏史、实验室检查结果等进行综合分析,评估患者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和死亡风险,为制定合理的手术方案和麻醉方案提供依据。

3.手术安全核查表:指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推荐的《外科安全核对表》制定的本院适用的手术安全核查表,包括三个部分:入室前核查(签入)、麻醉前核查(暂停)、出室前核查(签出)。

4.手术风险评估表:指根据美国外科学会(ACS)推荐的《外科风险评估系统》制定的本院适用的手术风险评估表,包括两个部分:患者特征评分(PC)和手术特征评分(OC)。

四、制度内容1. 手术安全核查1. 入室前核查(签入)在患者进入手术室之前,由护士负责完成入室前核查表,并与患者进行沟通确认。

核查内容包括:患者身份确认: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

手术部位确认:与患者及其家属确认,并在患者皮肤上标记。

手术同意书确认:与患者及其家属确认,并签字盖章。

手术方案确认:与患者及其家属确认,并与医嘱单一致。

麻醉方案确认:与患者及其家属确认,并与医嘱单一致。

过敏史确认:询问患者是否有药物或其他物质过敏,并记录。

空腹情况确认:询问患者是否按要求空腹,并记录。

牙齿情况确认:询问患者是否有假牙或其他口腔异物,并记录。

首饰情况确认:询问患者是否有戒指、耳环或其他金属饰品,并记录。

医疗器械确认:检查患者是否有心脏起搏器、金属植入物或其他医疗器械,并记录。

实验室检查结果确认:检查患者的血常规、凝血功能、电解质、血型等结果,并记录。

影像学检查结果确认:检查患者的X光片、CT片、MRI片等结果,并记录。

医院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医院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医院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摘要:手术是医院最为重要的工作之一,手术安全对患者生命健康至关重要。

因此,医院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以保障手术过程的质量和安全。

本文将详细介绍医院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内容和实施步骤。

一、制度内容1.手术前核查:医院应设立手术委员会,由专家、手术室护士、麻醉科医生等相关人员组成。

手术委员会应对每个手术病例进行审核,包括患者的基本情况、手术部位、手术类型、手术时间等。

同时,还要审核手术相关危险性因素,例如患者的病情、并发症风险等。

2.手术室准备工作:在手术室进行手术前,必须对手术室进行严格的清洁和消毒。

并保证手术室设备的正常运行,以及各种医疗器械的准备工作。

同时,还需要对手术室内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确保他们具备足够的技能和知识。

3.手术团队协作:手术团队的协作非常重要,包括医生、护士、麻醉师等。

团队成员之间应保持有效的沟通和合作,以确保手术过程的顺利进行。

此外,手术室应设立手术座位,使医生和护士能够在手术过程中保持固定的姿势。

4.手术步骤监测:手术过程中的每一个步骤都需要进行严格的监测和记录。

医院应设立专门的手术监测小组,由专门的人员负责。

监测内容包括手术过程中患者的生命体征、手术器械的使用情况、手术过程中的并发症等。

5.手术后再次核查:手术结束后,应对手术过程进行再次核查。

包括手术室的清洁情况、手术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手术过程中使用的医疗器械情况等。

同时,还要对手术患者进行后续的观察和护理。

二、实施步骤1.信息收集:医院应建立手术信息收集的数据库,收集每位患者的基本信息、病史、手术类型等。

并对手术过程中的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和保存。

3.手术准备:手术室应进行严格的清洁和消毒工作,确保手术室的卫生状况。

并保证手术室内设备的正常运行,以及各种医疗器械的准备工作。

4.手术座位设立:手术室应设立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的手术座位,使医生和护士能够在手术过程中保持固定的姿势,减少手术过程中的不适感和疲劳。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是在进行手术前,进行一系列安全措施和核查工作,以确保手术安全的制度。

其主要目的是减少手术中的错误和意外,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手术前核查:包括核对患者身份、手术部位和手术内容,确认患者赞成手术,并准备好必要的手术材料和设备。

2. 术前标记:标记手术部位以避免手术误操作或手术部位混淆。

标记应在患者清醒状态下进行,并密切关注患者的意见。

3. 手术团队沟通:手术团队成员应进行有效的沟通交流,明确各自的角色和责任,并确保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手术安全检查:手术室团队应对手术区域、设备和药品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一切准备就绪,并及时报告并解决发现的问题。

5. 患者安全监测:手术期间应对患者的生命体征进行监测,并及时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

6. 手术操作流程:按照标准化的手术操作流程进行手术,减少手术中的意外和错误发生。

7. 术后评估和报告:手术结束后,进行术后评估和报告,及时发现和解决手术中出现的问题,并进行总结和改进。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实施需要医院和手术室的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和遵守,以确保手术过程中患者的安全和手术结果的质
量。

同时,还需要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不断提高手术安全质量。

医院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医院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1. 凡需手术治疗的病人,各级医师应严格掌握手术适应症,及时完成手术前的各项准备和必须的检查。

准备输血的病人必须检查血型及感染筛查(肝功能、乙肝三系、 HCV、HIV、梅毒抗体)。

2. 择期手术病人,术前必须完善相关术前准备工作,完成术前相关检查,如发现检查有异常,应及时汇报上级医师或者请相关科室会诊,落实会诊意见,严格掌握手术适应症。

3. 手术前手术医师及麻醉医师必须亲自查看病人,向病人及家属或者病人授权代理人履行告知义务,内容包括:病人病情、手术方式、手术风险、麻醉风险、自付费项目等内容,征得其允许并由病人或者病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如遇紧急手术或者急救病人不能签字,病人或者授权代理人又未在医院不能及时签字时,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在病历上详细记录。

4. 主管医师应做好术前小结记录。

中等以上手术均需行术前讨论。

重大手术、特殊病员手术及新开展的手术等术前讨论须有科主任主持讨论制订手术方案,讨论内容须记录在术前讨论记录本及病程记录内,并上报医务科或者业务院长审批。

5. 手术医师确定应按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执行。

重大手术及各类探查性质的手术须由有经验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或者科主任担任术者,必要时须上报医务科。

6. 手术时间安排提前一天通知手术室,检查术前护理工作实施情况及特殊器械准备情况。

所有医疗行为应在病历内有记录。

如有不利于手术的疾患必须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

7. 手术前患者应固定好识别用的腕带,所标的信息准确无误;同时完成手术部位的标记。

8. 手术前准备应以制度为准,严禁熟人在未完成术前充分准备及评估前提前手术。

9. 手术室有权拒绝未完成相关术前准备的病人进入手术室手术,患者或者家属的相关解释说明以及沟通工作由临床手术医师负责。

10. 医护人员在接诊时及手术开始前要认真核对病人姓名、性别、病案号、床号、诊断、手术部位、手术房间等。

病人进手术室前需摘除假牙,贵重物品由家属保管。

最新制定医疗机构十八项核心制度之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最新制定医疗机构十八项核心制度之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最新制定医疗机构十八项核心制度之手术安全核查制度1. 目的为加强医院手术安全管理,确保每一步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保障患者手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通过严格的核查流程,杜绝因误操作、误识别等原因导致的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级各类手术,其他有创操作可参照执行。

适用于全院进行有创操作的科室及医务人员。

3. 定义指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对患者身份、手术部位、手术方式等进行多方参与的核查,以保障患者安全的制度。

4. 内容4.1 患者身份标识4.1.1 手术患者均应配戴标示有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标识,如手腕带、床头卡等,以便核查。

4.1.2 识别信息应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关键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4.2 核查人员及工具4.2.1 手术安全核查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与巡回护士三方共同执行,并逐项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

4.2.2 《手术安全核查表》应具备详细的内容和简洁的操作流程,确保核查人员能够快速、准确地完成核查。

4.3 核查记录4.3.1 住院患者的《手术安全核查表》应归入病历中保管,非住院患者的《手术安全核查表》由手术室负责保存一年。

4.3.2 核查表应填写完整,包括核查时间、核查人员、核查内容及结果等,确保信息的可追溯性。

4.4 实施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及流程4.4.1 麻醉实施前4.4.1.1 主持与核对:由手术医师主持,三方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依次核对以下内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手术方式:确认手术方式是否与病历记录一致;知情同意情况:核查患者及其家属是否已经签署知情同意书;手术部位与标识:确认手术部位是否已正确标识;麻醉安全检查:检查麻醉设备和药品是否齐全、有效;皮肤完整性:检查患者皮肤是否有破损;术野皮肤准备:确认术野皮肤是否已做好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情况:核查静脉通道是否已建立;患者过敏史:确认患者是否有药物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果:记录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术前备血情况:确认是否有术前备血;假体、体内植入物:确认是否有假体或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核对影像学资料是否齐全。

手术安全核查管理制度

手术安全核查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手术患者安全,防止医疗事故发生,提高手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手术及有创操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手术安全核查小组,负责制度的制定、实施、监督和检查。

2. 手术安全核查小组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手术室护士、护理部、医务科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3. 手术安全核查小组职责:(1)制定、修订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及操作流程;(2)对手术安全核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3)对违反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4)对手术安全核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5)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安全意识。

四、手术安全核查内容1. 麻醉实施前:(1)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等);(2)确认手术方式;(3)确认手术部位与标识;(4)确认知情同意情况;(5)检查麻醉安全;(6)检查皮肤是否完整;(7)检查术野皮肤准备;(8)检查静脉通道建立情况;(9)询问患者过敏史;(10)检查抗菌药物皮试结果;(11)检查术前备血情况;(12)检查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等。

2. 手术开始前:(1)核对患者身份;(2)确认手术方式;(3)确认手术部位与标识;(4)确认手术麻醉风险预警;(5)检查手术物品准备情况。

3. 患者离开手术室前:(1)核对患者身份;(2)确认实际手术情况;(3)检查手术记录、麻醉记录等。

五、手术安全核查程序1. 麻醉实施前,由麻醉医师主持,手术医师、手术室护士三方共同执行。

2. 手术开始前,由麻醉医师主持,手术医师、手术室护士三方共同执行。

3. 患者离开手术室前,由手术室护士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共同执行。

4. 核查三方逐项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并由三方共同确认签字。

六、监督检查1. 手术安全核查小组定期对手术安全核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发现违反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

医院手术及有创操作安全核查制度

医院手术及有创操作安全核查制度

医院手术及有创操作安全核查制度一、医院诊断或治疗性的各类手术及有创操作,可分为有麻醉医师参与的手术、无麻醉医师参与的手术、有创检查、有创治疗等。

二、医院诊断或治疗性的各类手术及有创操作都要按照各类核查内容,在手术及有创操作开始前要认真按照核查表核对所要求的内容。

三、实施安全核查场所包括:所有实施手术及有创操作的医疗区域。

如手术室、DSA室、内镜中心、各临床科室、急诊小区、超声诊断科、放射科等。

四、麻醉医师参与的手术按照《手术安全核查表》中的内容核查(一)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护士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

(二)实施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及流程1.麻醉实施前:由手术医师主持并记录,麻醉医师、手术室护士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依次核对患者身份、手术方式、手术部位与标识、手术及麻醉知情同意情况、麻醉方式、麻醉设备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情况、患者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术前备血情况、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准备等,注明核查时间。

2.手术开始前:由麻醉医师主持并记录,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手术方式、手术部位与标识,并确认手术、麻醉风险预警内容,包含由手术医师陈述预计手术时间、预计失血量、手术关注点等,麻醉医师陈述麻醉关注点等,手术护士陈述物品灭菌合格、仪器设备准备、术前术中特殊用药情况等,并确定是否需要相关影像资料,注明核查时间。

3.患者离开手术室前:由手术医师主持并记录,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实际手术方式、术中用药和输血的核查、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确认各种管路(包含中心静脉通路、动脉通路、气管插管、伤口引流、胃管、尿管等),并记录患者去向,注明核查时间。

4.手术后三方分别在《手术安全核查表》上签名。

5.手术患者均应佩戴标示有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腕带以便核查。

2024年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2024年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2024年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一、引言手术是治疗疾病的重要手段之一,然而手术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手术中发生意外事件、手术操作错误等。

为了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手术质量,加强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将探讨2024年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方式,旨在提高手术质量、降低医疗事故发生率,保障患者的利益。

二、核查对象手术安全核查制度适用于各类手术,不论是大型手术还是小型手术,包括腹部手术、心脏手术、神经外科手术等。

无论手术切口大小,手术安全核查制度都应严格遵守。

三、核查内容1.手术操作前核查在手术开始之前,手术团队应进行一次全面的核查,确保手术环境、手术器械、手术仪器等工作正常并无异常。

核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手术室温度、湿度是否符合要求;- 手术灯、手术台、手术器械是否正常使用;- 手术仪器的灭菌情况是否合格;- 手术仪器与患者信息是否匹配;- 手术团队是否具备足够的技术和经验。

2.手术操作中核查手术过程中,手术团队应密切关注患者的生命体征,以及手术操作的安全性。

核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监测患者的血压、心率、血氧等生命体征;- 确保手术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及时处理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如出血、感染等;- 遵守手术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指南。

3.手术操作后核查手术结束后,手术团队应对手术过程进行全面的核查,确保手术的完成度和患者的安全。

核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确保手术过程中的操作记录准确无误;- 对手术切口进行仔细清洁和包扎;- 清点手术器械和材料,以防遗漏;- 对手术过程中出现的意外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四、核查制度的实施方式1.设立手术安全核查小组医院应设立专门的手术安全核查小组,由医院的质控科或手术科组成,负责制定和推进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实施工作。

手术安全核查小组应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如临床医生、护士、感控科室人员等。

2.制定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并开展培训手术安全核查小组应制定具体的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并将其纳入医院的手术操作规程之中。

手术室安全核查制度

手术室安全核查制度

(四)三方确认后分别在《手术安全核查表》上签 名。
六、手术安全核查必须按照上述步骤依次进行,每 一步核查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不得提前 填写表格。
七、术中用药、输血的核查:由麻醉医师或手术医 师根据情况需要下达医嘱并做好相应记录,由手 术室护士与麻醉医师共同核查。
八、住院患者《手术安全核查表》应归入病历中保 管,非住院患者《手术安全核查表》由手术室负 责保存一年。
青 衣
(二)手术开始前: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 别、年龄)、手术方式、手术部位与标识,并确认风险 预警等内容。手术物品准备情况的核查由手术室护士执 行并向手术医师和麻醉医师报告。
(三)患者离开手术室前:三方共同核查患者 身份(姓名、性别、年龄)、实际手术方式, 术中用药、输血的核查,清点手术用物,确认 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 流管,确认患者去向等内容。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 一、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 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以下简称三方), 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 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
查的工作。
•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手术,其他有创操作 可参照执行。
三、手术患者均应配戴标示有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标识以便 核查。
四、手术安全核查由手术医师或麻醉医师主持,三方 共同执行流程。
(一)麻醉实施前:三方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依次 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手术 方式、知情同意情况、手术部位与标识、麻醉安全检 查、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情 况、患者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术前备血情况、 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等内容。
九、手术科室、麻醉科与手术室的负责人是本科室 实施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2023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2023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定义:指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对患者身份、手术部位、手术方式等进行多方参与的核查,以保障患者安全的制度。

(一)手术治疗应尽量避免对患者造成不必要的损害,实施过程中要求确保“正确的患者、正确的麻醉、正确的手术部位、正确的手术方式”,手术安全核查是保障这4个基本要求的必要手段。

(二)所有手术患者均应佩戴标识有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标识以便核查。

(三)我院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应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手术部位、手术方式等内容进行手术安全核查。

(四)手术安全核查由手术医师或麻醉医师主持,由其按照安全核查表项目逐一提问,三方核查人员逐一口头回答各自相关内容,共同确认。

三方各司其职,共同执行,确保在手术过程中不遗漏手术安全核查表任何一个安全步骤,逐项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2012年版)》。

(五)手术安全核查强调口头确认手术安全核查表的所有项目,应避免把核查表仅当作书面文件使用,不得流于形式。

避免核查内容不完整或核查人员缺席,手术团队各成员应高度负责,按照制度要求就手术安全问题进行认真问答、充分沟通,避免简单或草率。

(六)实施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及流程。

1.麻醉实施前:三方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依次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情况、手术部位与标识、麻醉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情况、患者过敏史、术中是否使用抗菌药物、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术前备血情况、择期手术输血系列结果、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等内容。

2.手术开始前: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手术方式、手术部位与标识,并确认风险预警等内容。

手术物品准备情况的核查由手术室护士执行并向手术医师和麻醉医师报告。

3.患者离开手术室前: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实际手术方式、术中用药、输血的核查、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流管、确认患者去向、术后注意事项等内容。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一、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同时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手术,其他有创操作应参照执行。

三、手术患者均应佩戴标示有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标识以便核查。

四、手术安全核查由麻醉医师主持并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

如无麻醉医师参加的手术,则由术者主持并填写表格。

五、实施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及流程。

(一)麻醉实施前:由麻醉医师主持,三方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中内容依次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手术部位与标示、麻醉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患者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感染性疾病筛查结果、术前备血情况、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等内容。

(二)手术开始前:有手术医师主持,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手术方式、手术部位与标示,并确认风险预警等内容。

手术物品准备情况的核查由手术室护士执行并向手术医师和麻醉医师报告。

(三)患者离开手术室前:由手术室护士主持,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实际手术方式,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流管,确认患者去向等内容。

(四)三方核查人确认后分别在《手术安全核查表》上签名。

六、手术安全核查必须按照上述步骤依次进行,每一步核查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不得提前填写表格。

七、手术用药、输血的核查:由手术医师或麻醉医师根据情况需要下达医嘱并做好相应记录,由手术室护士负责核查。

八、手术科室、麻醉科与手术室负责人是本科室实施实施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与持续改进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九、医院医务部门、护理部门等医疗质量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履行对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与管理,提出持续改进的措施并加以落实。

十、《手术安全核查表》应归入病案中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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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手术及有创操作安全核查制度
1.目的:为了保障手术及有创操作安全,避免错误。

2.范围:本院开展的手术、有创操作(包括有创检查、有创治疗)。

3.定义
3.1手术安全核查是指麻醉医师、手术医师、护士三方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回按照核查表内容有序进行的确认程序。

3.2 Time-out是指在患者切皮前或操作前,应有一段短暂作业静止期(Time-out),所有参与手术/操作的医务人员参与共同确认患者、手术/操作部位和手术/操作方式等相关内容的手术/操作前确认程序。

3.3麻醉医师参与的手术:由麻醉医师参与,术中需要麻醉医师监测各项生命体征的各类手术,包含手术室内的手术及无痛内镜检查、无痛人流等。

3.4无麻醉医师参与的手术:一般无须麻醉医师,由手术医师实施局麻的各类手术,主要是门、急诊小手术。

3.5有创检查:指带创伤性的检查,如胸穿、腹穿、腰穿、骨穿、胃镜检查、肠镜检查、支气管镜检查等。

3.6有创治疗:指带创伤性的治疗,如皮肤科治疗.口腔科拔牙治疗等。

4.权责
4.1医师、麻醉医师、护士:按照核查表的内容,完成各项核查。

4.2医务部:监管手术及有创操作安全核查制度与流程的执行。

5.制度内容
5.1我院诊断或治疗性的各类手术及有创操作,可分为有麻醉医师参与的手术、无麻醉医师参与的手术、有创检查、有创治疗等。

5.2我院诊断或治疗性的各类手术及有创操作都要按照各类核查内容,在手术及有创操作开始前要认真按照核查表核对所要求的内容。

5.3实施安全核查场所包括:所有实施手术及有创操作的医疗区域。

如手术室、DSA室、内镜中心、各临床科室、急诊小区、超声诊断科、放射科等。

5.4麻醉医师参与的手术按照《手术安全核查表》中的内容核查
5.4.1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护士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

5.4.2实施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及流程
5.4.2.1麻辞实施前:由手术医师主持并记录,麻醉医师、手术室护士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依次核对患者身份、手术方式.手术部位与标识.手术及麻醉知情同意情况、麻醉方式、麻醉设备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情况、患者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术前备血情况、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准备等,注明核查时间。

5.4.2.2手术开始前:由麻醉医师主持并记录,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手术方式、手术部位与标识,并确认手术、麻醉风险预警内
容,包含由手术医师陈述预计手术时间、预计失血量、手术关注点等,麻醉医师陈述麻醉关注点等,手术护士陈述物品灭菌合格、仪器设备准备、术前术中特殊用药情况等,并确定是否需要相关影像资料,注明核查时间。

5.4.2.3患者离开手术室前:由手术医师主持并记录,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实际手术方式、术中用药和输血的核查、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确认各种管路(包含中心静脉通路、动脉通路、气管插管、伤口引流、胃管、尿管等),并记录患者去向,注明核查时间。

5.4.2.4手术后三方分别在《手术安全核查表》上签名。

5.4.2.5手术患者均应佩戴标示有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腕带以便核查。

5.5无麻醉医师参与的手术,在手术开始前由手术医师主持并记录,由患者本人(清醒可合作的患者)、手术医师、护士或助手一起进行安全核查,核对内容记录在《局麻手术安全核查表》中,并注明核查时间。

手术结束后由手术医师主持并记录,手术医师、护士或助手一起进行安全核查,核对内容记录在《局麻手术安全核查表》中,参与核查的医护人员签名并注明核查时间。

5.6有创检查、有创治疗,在操作开始前由操作医师主持并记录,由患者本人(清醒可合作的患者)﹑操作医师、护士或助手一起进行安全核查,核对内容记录在《有创操作或治疗核查表》中,参与核查的医护人员签名并注明核查时间。

5.7对于患者昏迷等原因无法参与核查的,由手术或操作医师、麻醉医师(如有)、护士或助手一起核对,核查流程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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