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项目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编号:项目劳务派遣员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四人字[2013] 号1 目的为进一步完善项目劳务派遣员工薪酬分配制度,充分调动项目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增强责任感,根据局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项目经理部所有劳务派遣员工(公司正式及公司聘用以外的所有员工)。
3职责3.1 公司人力资源科负责项目劳务派遣员工薪酬标准的制订、监督、检查工作。
3.2项目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员负责项目劳务派遣员工薪酬的管理、申报、发放工作。
3.3 项目其他部门负责协助项目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员调研员工意见,进行沟通反馈工作。
4规定和要求4.1公司属项目经理部劳务派遣员工薪酬由四个部分组成,包括:岗位薪酬、奖金、过节费和路费。
4.2 项目劳务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薪酬4.2.1 劳务派遣专业技术人员需具有下列条件之一:(1)正规院校中专以上学历,土木工程、路桥、测量、试验、财务、人力资源管理、物资管理、工程造价、机械等相关专业;(2)持有安全工程师、试验检测员、试验检测工程师、高级技师等执(职)业资格证书人员;(3)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从事相关技术岗位工作经验5年及以上;(4)其它经公司审批的特殊人员。
4.2.2 岗位薪酬:按照项目正式员工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4.2.3 奖金:项目领导班子根据公司项目领导班子考核管理办法执行;一般员工根据公司项目季度绩效奖金考核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发放奖金人员不超过项目劳务派遣人员总数的30%。
4.2.4 过节费:不超过公司正式员工过节费的50%。
4.2.5路费:在公司工作满一年,路费按火车硬卧票价计算(不通火车的按汽车票价计算)包干使用,每年年底发放来回两趟路费(以从项目部到家庭住址之间的最短距离计算)。
4.2.6 公司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采取谈判工资的方式确定薪酬标准,必须报公司人力资源科审批后方可执行,执行谈判工资的人员不发放奖金、过节费、路费等。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务派遣行为,维护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劳务派遣人员的招聘、培训、使用、考核、薪酬、福利、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劳务派遣人员是指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被派遣至公司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公司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和侵犯。
第二章招聘与培训第五条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与具备合法资质的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派遣岗位、人员数量、派遣期限等事项。
第六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根据公司要求,对拟派遣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程序,确保其符合岗位要求。
第七条公司应当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使其了解公司文化、岗位职责、操作规程等,提高其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八条劳务派遣人员在培训期间,公司应当按照不低于同岗位正式员工的标准支付工资。
第三章使用与考核第九条劳务派遣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公司应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其工作任务,确保其工作量与正式员工相当。
第十条劳务派遣人员应当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保守商业秘密,不得从事与公司利益相冲突的活动。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其续签、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劳务派遣人员在考核期内,公司应当按照不低于同岗位正式员工的标准支付工资。
第四章薪酬与福利第十三条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待遇,由公司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公司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四条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劳务派遣人员在法定节假日、年休假、产假、婚假等假期期间,公司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工资。
第五章解除与终止第十六条劳务派遣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严重失职等原因,公司有权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将其退回。
劳务派遣用工的岗位评估和薪酬制度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用工的岗位评估和薪酬制度管理办法一、岗位评估1.1 概述劳务派遣企业作为劳动力资源供应商,需要对所提供的岗位进行评估,以确保派遣员工的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与客户单位的要求相匹配。
1.2 岗位评估内容1.工作内容:明确岗位的具体职责和任务,包括岗位所需的技能、经验和知识等要求;2.工作环境:评估岗位所在的办公环境、工作设施和工作条件,确保派遣员工能够安全、舒适地完成工作;3.工作时间:确定岗位的工作时间要求,包括加班、夜班和轮班等情况;4.工作量:评估岗位的工作量和工作强度,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任务。
1.3 岗位评估流程岗位评估流程如下:1.派遣企业与客户单位沟通,了解客户单位对岗位的要求;2.派遣企业组织评估团队,对岗位进行评估;3.评估团队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包括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工作时间和工作量等;4.评估团队根据收集到的数据和信息,进行综合评估,制定岗位评估报告;5.派遣企业与客户单位共同对岗位评估报告进行确认,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派遣员工的需求。
二、薪酬制度管理办法2.1 概述为了保证劳务派遣员工的薪酬合理、公平,劳务派遣企业需要制定完善的薪酬制度管理办法,依法支付员工工资,并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发展需求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奖励。
2.2 薪酬制度管理原则1.公正公平: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职责,制定公正、公平的薪酬标准;2.灵活变动:根据市场情况和员工绩效,对薪酬进行灵活调整;3.激励和奖励: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发展需求,给予适当的激励和奖励;4.合法合规: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合理支付员工工资和福利待遇;2.3 薪酬制度管理流程薪酬制度管理流程如下:1.制定薪酬制度: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员工需求,制定相应的薪酬制度,包括薪资结构、薪资福利和绩效考核等;2.薪酬数据收集与分析:收集并分析薪酬相关的数据和信息,包括市场薪酬水平、岗位价值等;3.薪酬调整和奖励:根据薪酬数据分析结果,对员工的薪酬进行调整,并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发展需求给予适当的奖励;4.薪酬绩效考核:定期对员工进行薪酬绩效考核,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能力发展情况,为薪酬调整提供依据。
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结构方案(2012版)
劳务派遣工薪酬及休假待遇管理办法为了满足公司不断发展壮大的需要,公司从外部劳动力市场引进劳务派遣员工(其中包括公司检测服务可能用到的司机、探伤工、厨师以及其它辅助工种。
),优化公司原有用工结构,充实人力资源队伍。
为了充分调动劳务派遣工的工作积极性,规范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管理,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文件规定,针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薪酬待遇制定出详细的管理办法。
公司劳务派遣员工目前涉及用工人员主要有无损检测工、司机、厨师三类人员,薪酬待遇项目包括工资、奖金、工资性补贴和非工资性补贴四部分。
一、无损检测工人员1.1工资部分规定1.1.1、技加综合工资:根据劳务派遣工的操作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技加综合工资共分为五个档次。
第一档:对于刚派遣到公司的初始见习操作人员,个人岗位工作水平未达到探伤工Ⅰ级理论和技能操作要求或工作第一年期间不具备带摊兼机组长岗位技能水平的,按1200元/月计发(技能工资900元/月,加班工资300元/月);第二档:工作满一年或参加工作的第一年内就具备带摊兼机组长岗位技能水平的,按1350元/月计发(技能工资1000元/月,加班工资350元/月)。
后者应经所在检测项目部的项目经理推荐,书面报公司经理批准后执行;第三档:执行第二档技加综合工资满两年按1500元/月计发(技能工资1100元/月,加班工资400元/月);第四档:取得任意一项NDT中级证,并能独立承担NDT二级相应资质工作的人员,按1800元/月计发(技能工资1350元/月,加班工资450元/月),其资格应经所在检测项目部的项目经理推荐,书面报公司经理批准后执行;第五档:取得任意一项NDT高级证并具备独立从事NDT高级工作能力的人员,按2700元/月计发(技能工资1800元/月,加班工资700元/月)。
如有持证但不能独立从事NDT高级工,按第四档执行,待符合条件后方可享受相应待遇;1.1.2、劳务派遣工入职后,公司根据入职年限、入职理论与技能操作考核结果确定起始技加综合工资标准,劳务派遣工技加综合工资晋升申请由所在项目经理提出,经公司经理批准后执行。
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XXX劳务派遣人员的薪酬管理,提供公平、合理的待遇,激励劳务派遣人员工作积极性,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XXX通过劳务派遣协议向第三方公司租用的劳务派遣人员,不包括海事协管员以外的其他劳务派遣人员。
其中船员、内勤人员为海事协管员,勤杂人员为其他劳务派遣人员。
薪酬标准遵循统一构成、统一标准、注重绩效、兼顾地区差异的原则,同时考虑相应岗位承担的责任和风险。
XXX负责本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的薪酬管理工作,各用工部门负责日常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二章薪酬构成劳务派遣人员薪酬待遇由岗位工资、绩效考核奖、津(补)贴和福利四部分组成。
岗位工资主要体现工作职责和风险大小,分为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轮机员、水手、机工、囤船水手、VTS操作员、汽车驾驶员、综合协管、勤杂人员等,不同岗位执行不同岗位工资标准。
绩效考核奖主要体现工作表现和业绩情况,分船员、内勤人员、勤杂人员三个序列,每个序列分为若干层级,每一层级又分若干档次。
津(补)贴包括年功津贴、伙食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里程补贴、夜班津贴、岗位补贴、夏季清凉饮料费等。
福利由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职工劳保、节日慰问费、夏季防暑饮品、教育培训等组成。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由劳务派遣人员的岗位工资、绩效考核奖构成,同时应不低于当地政府确定的最低标准,个人承担部分在个人月度工资发放时一次性扣除。
劳务派遣人员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单位停止缴纳该职工的社会保险。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按照当地市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的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劳务派遣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单位停止缴纳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职工劳保以实物或购物卡的形式在每季度末发放,该季度工作不满两个月的职工及离职人员不享受。
节日慰问费分每年劳动节、国庆节、春节三次发放。
夏季防暑饮品由用工单位统一发放。
教育培训由单位统一组织。
第七章其他福利待遇除上述规定外,其他福利待遇将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全套劳务派遣人员薪酬制度-直接使用
全套劳务派遣人员薪酬制度-直接使用以下是全套劳务派遣人员薪酬制度的范本,供参考使用。
一:引言本旨在规范劳务派遣人员的薪酬制度,确保公平、合理的报酬机制,促进员工的积极性和团队的稳定性。
二:薪酬管理体系1. 薪资结构1.1 基本工资:根据劳务派遣人员的岗位和职能确定基本工资标准,应与同等岗位的正式雇员相对应。
1.2 绩效工资:根据劳务派遣人员的绩效表现进行评估,由薪酬委员会或经理团队进行评定,并根据评定结果给予相应的绩效工资。
1.3 职务津贴:根据劳务派遣人员的岗位等级和特殊职责给予相应的津贴,如岗位津贴、技术津贴等。
1.4 加班工资:根据劳务派遣人员的加班时长和加班协议给予相应的加班工资,遵循国家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2. 薪酬计算与发放2.1 薪资计算:薪资计算按月为周期进行,考核绩效按月度、季度、年度进行。
2.2 薪资发放:薪资发放时间为每月的固定日期,采用银行代发工资或现金领取的方式进行。
三:绩效考核制度1. 考核周期:绩效考核周期设置为每年一次,分为年度考核和季度考核。
2. 考核指标:根据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岗位要求,制定针对性的考核指标,并与员工进行明确的沟通和解释。
3. 考核流程:绩效考核流程包括目标设定、绩效评估、结果反馈和奖励惩罚等环节,确保公正透明。
4. 绩效评级:根据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表现和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评级,并根据评级结果确定绩效工资的发放。
四:福利待遇1. 社会保险:劳务派遣人员和用工单位共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2. 住房公积金:根据当地政策规定,劳务派遣人员和用工单位按一定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
3. 带薪假期:劳务派遣人员享有带薪年假、病假、产假、婚假、丧假等法定假期。
4. 节日福利: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劳务派遣人员相应的节日福利和福利礼品。
5. 健康管理:提供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和心理辅导等健康管理服务。
6. 其他福利:视具体情况而定,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其他适当的福利待遇。
劳务派遣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和《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四川省公司工资指导线》,按照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工作特殊性,结合劳务派遣公司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等实际状况,公司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健全公司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和工资水平,特制定本劳务派遣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条劳务派遣公司被派遣员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员工同工同酬的权利。
我公司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工资调整幅度不超过本年度劳务派遣公司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调整幅度5% -10%原则。
第二条结合劳务派遣公司生产特点,与劳务派遣公司经济效益挂钩,建立劳务派遣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三条劳务派遣公司实行年薪制和月薪制两项,以职工的生产、岗位责任、工作绩效、奖惩记录、专业技能,以及本劳务派遣公司实际工作年限等指标综合考核职工薪酬。
第四条劳务派遣公司在经济效益增长的同时,依据职工绩效考核结果适当调整职工工资标准,劳务派遣公司支付职工的工资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五条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晋级档次。
以调动劳务派遣公司职工积极性,职工的工资收入分配实行重实绩效、重贡献的工资分配激励机制。
工资调整重点向关键性管理、技术、生产岗位和重要科技人才岗位倾斜,实行重实绩效、重贡献的工资分配激励机制。
第二章年薪制第六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劳务派遣公司总经理等高层管理人员。
第七条工资模式:劳务派遣公司经营者与其业绩挂钩,其工资与年经营利润成正比。
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经营利润×提成比例)1、基薪按月预发,根据年基薪额的1/12支付;2、提成薪酬,在劳务派遣公司财务年度经营报表经审计后核算提成薪酬。
第八条年薪制考核指标与单位资产增值幅度、业绩的提高、劳务派遣公司业务管理、安全生产等重要指标挂钩,进行综合性评价。
第九条年薪制须由总经理作出决定。
第三章月薪制第十条适用范围:适用于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公司职工。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完整版doc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完整版doc范本一: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维护用工单位的正常秩序,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
第二条劳务派遣人员是指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劳务派遣机构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的职工。
第三条用工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书面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四条劳务派遣机构应当依法组织用工单位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职业培训,提高其工作能力。
第五条用工单位在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后,应当及时将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等待遇纳入本单位的薪酬管理体系。
第六条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用工单位同岗位的正式职工相当,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七条劳务派遣人员工作期限不得超过两年,超过两年的应当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正式职工合同。
第二章劳务派遣机构的义务第八条劳务派遣机构应当依法向劳务派遣人员支付工资,提供劳动保护和职业培训,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九条劳务派遣机构应当根据用工单位的要求,精选派遣适合的劳动力,确保其能胜任所派遣岗位的工作。
第十条劳务派遣机构应当建立人力资源档案管理制度,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劳务派遣机构应当及时向用工单位提供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保缴费记录等相关材料。
第三章用工单位的义务第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的条件,提供劳务派遣人员所需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第十三条用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提高其工作技能。
第十四条用工单位应当与劳务派遣机构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情况和需求。
第四章违约和责任第十五条用工单位或劳务派遣机构违反本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给劳务派遣人员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进行赔偿。
第十六条用工单位或劳务派遣机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歧视或虐待的,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4年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两份)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合同文档示例: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目录:1. 引言2. 定义和术语3. 劳务派遣公司的选择和管理4. 劳务派遣工的招聘和管理5. 劳务派遣工的薪酬和福利待遇6. 劳务派遣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7. 劳务派遣工的培训和职业发展8. 劳务派遣工的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9. 劳务派遣工的纪律和奖惩10. 劳务派遣工的合同终止和解除11. 争议解决和法律责任12. 附件1. 引言本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劳务派遣用工的管理,确保劳务派遣工的权益得到保障,提高劳务派遣工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使用劳务派遣工的部门和员工。
2. 定义和术语(1)劳务派遣:指劳务派遣公司根据本公司的需求,向本公司提供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由本公司对其进行管理和使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2)劳务派遣公司:指依法设立,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资质,与本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向本公司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公司。
(3)劳务派遣工:指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本公司工作,与本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由本公司对其进行管理和使用的劳动者。
3. 劳务派遣公司的选择和管理(1)本公司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良好信誉和丰富经验的劳务派遣公司进行合作。
(2)本公司应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劳务派遣工的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薪酬福利等事项。
(3)本公司应对劳务派遣公司进行定期评估,包括劳务派遣公司的经营状况、服务质量、劳务派遣工的满意度等方面,确保劳务派遣公司的服务质量符合公司的要求。
4. 劳务派遣工的招聘和管理(1)本公司应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招聘计划和招聘标准,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招聘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工。
(2)本公司应对劳务派遣工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劳务派遣工具备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本公司应对劳务派遣工进行定期评估,包括工作表现、工作态度、工作质量等方面,及时调整和优化劳务派遣工的工作安排。
劳务派遣人员薪酬实施方案
劳务派遣人员薪酬实施方案根据劳动法和相关规定,劳务派遣人员的薪酬应按照以下方案进行实施:一、基本工资1. 根据劳务派遣人员的岗位性质、工作经验和市场行情确定基本工资水平。
2. 基本工资应当符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时足额支付。
二、加班费1. 按照劳动合同或公司规定,加班工资按照劳动法规定的加班工资标准支付。
2. 加班工资应当根据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并于下个工资发放日一并支付。
三、社会保险和公积金1. 公司应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 缴纳比例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确保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障权益。
四、奖金和福利1. 公司可根据员工表现和工作业绩发放年终奖金和其他奖励。
2. 公司还应给予劳务派遣人员带薪年假、病假和其他福利待遇。
五、税收扣除1. 公司应按照国家税务部门规定为劳务派遣人员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 确保依法合规缴纳税款,保障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
以上便是劳务派遣人员薪酬实施方案,希望公司能够依法合规执行,确保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
公司在执行劳务派遣人员薪酬方案时,需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劳务派遣人员在薪酬方面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权益。
此外,公司还应加强薪酬管理,确保薪酬的公平合理性,同时加强对薪酬方案的宣传和解释,提高员工的满意度。
在制定薪酬方案时,公司需要密切关注当地劳动部门的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的政策法规,确保劳务派遣人员的薪酬达到或超过相关规定,保障其基本生活和社会福利需求。
另外,公司还要加强对薪酬支付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薪酬的及时足额发放。
对于加班费、奖金和福利待遇,公司也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发放标准和程序,以确保公平公正。
在薪酬管理方面,公司还应加强对薪酬数据的收集和分析,不断优化薪酬结构,提高薪酬的竞争力和激励性。
同时,公司需要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将绩效与薪酬挂钩,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最后,公司应加强对薪酬方案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让员工了解薪酬政策和待遇,提高员工对薪酬方案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劳务工作人员薪酬办法
人员及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铁路项目人员及薪酬管理工作,有效激励项目经理部人员的积极性,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全面完成工程项目施工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铁路工程项目员工及外聘人员。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局项目经理部人员及薪酬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项目“一级管理”的实际,本着适度加强过程激励的原则,实施对项目经理部人员及薪酬的有效管理。
第三章人员配置与管理第四条进入项目经理部的人员原身份一律封存,其薪酬根据在项目经理部所聘岗位、职务及项目的薪酬管理制度予以核定。
第五条属于局任免的干部,按照任免程序由局进行任免。
其他管理人员由项目经理部按照项目人员配备的有关规定,由局和六公司负责调剂配备,由项目经理部根据项目编制定员、人员专业技术、业务能力及表现等,聘用到相应岗位。
第六条自有员工配备不足时,对非关键岗位,由项目经理部以劳务形式使用部分集体职工或通过劳务派遣方式使用外部人员,可与劳务派遣单位约定代开工资。
第四章薪酬管理第七条项目经理部班子成员的薪酬管理。
项目班子成员的薪酬按照局《项目经理期薪制办法》(2019年修订)及2020年修订的有关内容进行管理。
项目班子成员按《项目经理期薪制办法》核定基本薪酬标准(按局期薪制度核定项目正职元,副职元,含区域补贴),由项目经理部按规定支付。
绩效薪酬上级管理部门规定或通知要求执行,年度依据经上级考核核定的期薪总额进行清算。
第八条项目经理部所属各架子队队长的薪酬管理。
架子队队长实行月份考核兑现薪酬制度。
按架子队所担负任务量规模核定月基础薪酬标准(),月份根据签订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兑现绩效薪酬,标准为基础薪酬的0.5—0.8倍(比例由项目部按整体指标完成情况每月确定),绩效系数依据各队考核得分浮动,绩效系数为考核得分(满分100分)/100。
工程完工后根据各队降造及变更指标完成情况,给予完工兑现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第九条项目其他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
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派遣人员的薪酬管理,保障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通过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的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派遣人员的薪酬待遇与公司其他员工保持一致。
第二章薪酬结构第四条派遣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等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及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保障派遣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派遣人员所从事的岗位和工作内容,结合公司薪酬体系确定。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派遣人员的工作绩效、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等方面进行评估,确定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
第八条加班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及公司相关规定,对加班人员进行加班工资的支付。
第三章薪酬发放第九条薪酬发放周期为每月一次,具体发放日期由公司统一规定。
第十条薪酬发放方式: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具体方式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一条薪酬发放前,派遣人员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以便核对个人信息。
第四章薪酬调整第十二条薪酬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特殊调整。
第十三条定期调整:根据国家规定及公司薪酬政策,每年进行一次薪酬调整。
第十四条特殊调整:根据派遣人员的工作表现、岗位变动、公司经营状况等因素,进行特殊调整。
第五章薪酬保密第十五条薪酬属于个人隐私,公司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第十六条派遣人员有权查询自己的薪酬信息,公司应予以配合。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通过以上制度,我们旨在确保劳务派遣人员的薪酬待遇得到合理保障,激发派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劳务派遣员工薪酬管理细则
劳务派遣员工薪酬管理细则
一、总则
(二)本细则所称劳务派遣企业及派遣人员,是指依法签订劳务派遣
合同,并通过劳务派遣协议派遣出去的个体劳动者。
(三)本细则所称派遣单位,是指接受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劳务的用人
单位。
(四)本细则所称派遣期间,是指劳务派遣企业和派遣单位签订的劳
务派遣合同有效期内。
(五)本细则适用于劳务派遣企业和派遣单位所有派遣人员,不含因
工作特点等原因,另行签定劳动合同的派遣人员。
二、工资待遇
(一)派遣单位应向派遣人员支付劳动报酬,其金额不低于派遣地最
低工资标准。
(二)派遣单位拟定薪酬制度,应当综合考虑派遣人员的工作和贡献、市场普遍薪酬水平等因素,设定合理的薪酬标准,以反映派遣人员实际工
作成果。
(三)派遣单位可以向派遣人员支付津贴,具体支付标准由派遣单位
和劳务派遣企业双方另行约定,并纳入劳务派遣合同。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完整版doc(二)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完整版doc(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维护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劳务派遣人员管理的各类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劳务派遣人员是指劳务派遣机构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工作并按劳动合同薪酬发放形式由劳务派遣机构直接支付薪酬的劳动者。
第四条用工单位对劳务派遣人员享有法定用工单位权责,并承担劳务派遣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培训、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劳务派遣机构第五条劳务派遣机构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的有关条件,依法登记注册并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
第六条劳务派遣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与用工单位的合作机制,保持合理的派遣规模,并根据用工单位的需求进行灵活调整。
第七条劳务派遣机构应当实行员工岗位技能培训和合理用工的制度,确保向用工单位派遣的劳动者具备相应的技能和能力。
第八条劳务派遣机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并确保合同约定的薪酬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九条劳务派遣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劳务派遣人员的档案管理制度,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劳动合同、薪酬发放记录、工作情况等。
第三章用工单位第十条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用工单位应当与劳务派遣机构建立和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反馈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情况、岗位需求等信息。
第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和技能提升,并按要求提供合理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第十三条用工单位应当依法保护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得歧视、虐待或侵犯劳务派遣人员的人身权益。
第十四条用工单位应当及时足额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劳务派遣人员的薪酬、社会保险费用等。
第十五条用工单位应当建立劳务派遣人员档案管理制度,并按规定报送相关信息给劳务派遣机构。
第四章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保护第十六条劳务派遣人员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员工同等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工时、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
某公司劳务派遣薪酬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一、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XX市最低工资标准制度等政策,为规范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的薪酬管理,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公平、合理的待遇,激发劳务派遣人员工作积极性,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劳务派遣人员。
三、职责分工综合部负责组织本规定的修订和实施。
负责劳务派遣人员薪酬核算,指导监督劳务派遣公司发放工资、办理社保等事项。
财务部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薪酬工资、各项补贴等审核。
四、原则(一)人岗相适原则公司劳务派遣人员在不同部门、不同职位的薪酬相对公平合理,根据岗位职责不同,薪酬实行适当区别。
(二)激励原则实行职责、薪资分类管理,体现岗位价值和个人贡献。
五、薪资结构薪资结构根据岗位不同而不同,劳务派遣岗位分为一般工作岗位和返聘工作岗位,一般工作岗位包括辅助岗位、驾驶员岗位,返聘工作岗位仅针对新开工项目涉及征搬等具有阶段性需求的特殊工作。
以上岗位人员工会福利、差旅费补助、通讯费补助等均按照公司相关文件要求,参照一般正式员工标准执行。
(一)一般工作岗位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四险一金等福利组成。
1.基本工资根据XX市政府发布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并随着项目管理公司业务发展和地方政府标准的发布而调整,首次设定为2000元/月。
2.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分为月度绩效工资和年度绩效工资,共四挡,分别为一档、二档、三档、四档。
一档月度绩效工资为1300元,主要为驾驶员岗位;二档月度绩效工资为3000元,主要为新进的辅助岗位,要求具备基础专业知识,工作勤奋踏实;三档月度绩效工资为5000元,主要为辅助岗位资历较高、工作能力较强的人员;四档月度绩效工资为8000元,主要为辅助岗位持有高级职称、一级建造师等同级证书且工作能力较强的资深专业技术人员。
以上岗位的年度绩效工资根据集团公司的绩效考核情况,参照集团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由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劳务派遣薪酬管理规定
***********局机关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管理规定一、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资标准的有关政策精神,结合**省最低工资标准制度等政策,参照相关厅局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薪酬情况,规范局机关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管理,统一工资标准,确定调整方法等有关事项,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省局机关所有劳务派遣人员。
三、职责综合和规划财务处:负责组织本规定的修订和实施。
负责劳务派遣人员薪酬核算,指导监督劳务派遣公司发放工资、办理社保等事项。
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工资总额管理及基本薪酬工资、奖金的审核。
四、原则人岗相适原则:局机关劳务派遣人员在不同部门、不同职位的薪酬相对公平合理,根据岗位职责不同,薪酬实行适当区别。
激励原则:实行职责、薪资分类管理,体现岗位价值和个人贡献。
五、薪资结构薪资结构包括:底薪、工龄津贴、加班补助、绩效工资、政务风险津贴、年终奖金。
底薪:一般劳务工作人员每月2900元;行政受理工作人员每月3300元。
工龄津贴:按为局系统工作年限计算,从第一年算起,每工作满一年,从第二年起,每月发放50元工龄津贴,依次递加。
工龄津贴累计不超过20年。
加班补助:非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每半天100元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执行。
值班时间按值班费(每人每月200元)计发,出差期间的早起晚归时间不计加班,工作日工作时间外短时间(不超过2小时)出车的不计加班。
绩效工资:根据岗位考核目标,结合任务实际完成情况及员工的绩效业绩和工作表现,按人均每月800元标准测算,于月度绩效考核后发放。
政务风险津贴: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受理岗位,实行政务风险补贴,每月800元。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人员根据员工政务受理情况、投诉情况确定。
年终奖金:年终奖金以每一年为计算期,根据工作表现、出勤状况、守纪情况等因素,综合考核合格以上,以本人12月份工资标准的50%为基数,参照机关在职在编人员奖励标准的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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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项目劳务派遣员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
四人字[2013] 号
1 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项目劳务派遣员工薪酬分配制度,充分调动项目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增强责任感,根据局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项目经理部所有劳务派遣员工(公司正式及公司聘用以外的所有员工)。
3 职责
3.1 公司人力资源科负责项目劳务派遣员工薪酬标准的制订、监督、检查工作。
3.2 项目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员负责项目劳务派遣员工薪酬的管理、申报、发放工作。
3.3 项目其他部门负责协助项目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员调研员工意见,进行沟通反馈工作。
4 规定和要求
4.1公司属项目经理部劳务派遣员工薪酬由四个部分组成,包括:岗位薪酬、奖金、过节费和路费。
4.2 项目劳务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薪酬
4.2.1 劳务派遣专业技术人员需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正规院校中专以上学历,土木工程、路桥、测量、试验、财务、人力资源管理、物资管理、工程造价、机械等相关专业;
(2)持有安全工程师、试验检测员、试验检测工程师、高级技师等执(职)
业资格证书人员;
(3)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从事相关技术岗位工作经验5年及以上;
(4)其它经公司审批的特殊人员。
4.2.2 岗位薪酬:按照项目正式员工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4.2.3 奖金:项目领导班子根据公司项目领导班子考核管理办法执行;一般员工根据公司项目季度绩效奖金考核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发放奖金人员不超过项目劳务派遣人员总数的30%。
4.2.4 过节费:不超过公司正式员工过节费的50%。
4.2.5 路费:在公司工作满一年,路费按火车硬卧票价计算(不通火车的按汽车票价计算)包干使用,每年年底发放来回两趟路费(以从项目部到家庭住址之间的最短距离计算)。
4.2.6 公司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采取谈判工资的方式确定薪酬标准,必须报公司人力资源科审批后方可执行,执行谈判工资的人员不发放奖金、过节费、路费等。
4.3 项目劳务派遣辅助性岗位薪酬
4.3.1 司机
4.3.1.1 岗位薪酬:1600-2000元/月。
4.3.1.2 奖金:司机行车坚持多劳多得的原则,全面实行行驶里程补助,按0.15元/公里的标准按月发放(最多1500元),月行驶2000公里以上,全月无交通事故且无违章罚款,当月可以获得300元安全奖励,如果出现车辆违章,按施工管理科下发的《交通车辆违章处理办法》文件执行。
项目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人员需按月及时统计里程数以便发放里程奖金。
4.3.1.3 过节费:不超过公司正式员工过节费的20%。
4.3.1.4 路费:在公司工作满一年,路费按火车硬卧票价计算(不通火车的按汽车票价计算)包干使用,每年年底发放来回两趟路费(以从项目部到家庭住址之间的最短距离计算)。
4.3.2 厨师
4.3.2.1 岗位薪酬:1300-2000元/月。
4.3.2.2 奖金:项目厨师按月考核,每月月初对上月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奖金基数1300元/月,考核内容详见附件,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表内容进行部分修改,但需报公司人力资源科进行审核,考核结果与奖金系数分配见下表:
每月奖金=奖金基数*当月出勤天数/当月该出勤天数*考核系数
4.3.2.3 过节费:不超过公司正式员工过节费的20%。
4.3.2.4 路费:在公司工作满一年,路费按火车硬卧票价计算(不通火车的按汽车票价计算)包干使用,每年年底发放来回两趟路费(以从项目部到家庭住址之间的最短距离计算)。
4.3.3 门卫、炸药库管理员、帮厨、保洁员等相关岗位
4.3.3.1 岗位薪酬:1200-2000元/月。
4.3.3.2 过节费:不超过公司正式员工过节费的20%。
4.3.3.3 路费:在公司工作满一年,路费按火车硬卧票价计算(不通火车的按汽车票价计算)包干使用,每年年底发放来回两趟路费(以从项目部到家庭住址之间的最短距离计算)。
4.4 记录控制
4.4.1 公司人力资源科负责项目所有劳务派遣员工薪酬档案的建立、保存。
4.4.2 项目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员负责本项目劳务派遣员工薪资档案的建立、保存。
4.4.3 记录控制范围:
项目劳务派遣人员薪酬标准
厨师考核表
5 持续改进
5.1 持续改进内容:保持项目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公平性、有效性。
5.2 持续改进方法:定期调研,收集反馈意见。
6 考核
6.1 考核层级:人力资源科对项目人力资源管理员工资发放、保存实施考核。
6.2 考核时间:公司所属项目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管理情况的考核主要体现在人力资源科对项目的季度考核中。
6.3 考核内容及接口:
(1)工资发放及时性:未按时发放扣0.5-1.0 分。
(2)工资发放准确性:出现错误1 次扣0.5-1.5 分。
(3)工资申报:不及时申报扣1.0-3.0 分。
(4)记录控制:记录不充分、保存不完整扣1.0-2.0 分。
7 附则
7.1 本办法修订权、解释权属公司人力资源科。
7.2 本办法自 2013 年 2 月 1 日起实行。
厨师月度绩效考核表
月份:考核时间:年月日
备注:项目经理部厨师考核:每个月2-3个部门负责人收集本部门意见轮流对厨师进行考核,最后取考核的平均分数。
工区厨师:每个月工区2-3人轮流对厨
师进行考核,最后取考核的平均分数。
项目经理考核系数范围为0.7-1.2。
项目劳务派遣人员薪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