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报批稿)北京市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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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XXX—XXXX

地址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address database construction

(报批稿)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目录

前言 (2)

引 言 (3)

1 范围 (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

3 术语、 约定 (4)

3.1 术语 (4)

3.2 约定 (6)

4 地址数据库设计 (6)

4.1 地址数据的设计 (6)

4.2 数据字段定义的描述符 (8)

5 地址数据库核心字段 (9)

5.1 标准地址数据表核心字段 (9)

5.2 地址别名核心字段 (13)

6 地址数据的质量要求 (14)

6.1 逻辑一致性要求 (14)

6.2 数据完整性 (15)

6.3 资料完整性 (15)

6.4 时间属性要求 (15)

6.5 地理位置要求 (15)

7 地址数据库的建设与更新维护 (15)

7.1 地址数据获取 (15)

7.2 地址数据入库 (17)

7.3 地址数据库更新与维护 (17)

附录A(规范性附录)地址元素的分类 (19)

附录B(资料性附录)标准地址的组成结构 (22)

附 录C(资料性附录)地址元素的层次关系 (23)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信息资源管理中心、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国家测绘局测绘标准化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宁、李军、毛东军、王丹、黄坚、刘振萍、陈桂红、刘彦、汪民主、田飞、付哲、肖学年、张坤。

引 言

为满足北京市电子政务建设和信息资源整合需求,在充分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为规范全市及各区县地址数据库的建设,特制定本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址数据库设计,地址数据库核心字段定义,地址数据质量要求,以及地址数据库的建设与更新维护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地址数据库的建设与更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条款中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规范。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271.5 数据处理汇总05部分数据的表示法

GB/T 7408 数据元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

GB 17733.1 地名标牌城乡

GB 18030 信息技术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的扩充

GB/T 18521 地名分类与类别代码编制规则

GB/T 18316 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

3 术语、 约定

3.1 术语

下列术语适用于本标准。

3.1.1

地名geographical name

人们对各个地理实体赋予的专有名称。

3.1.2

标准地名standard geographical name

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书写,并经过主管部门认可的地名全称。

3.1.3

地址address

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书写,并由主管部门确定的地理实体的位置。3.1.4

地址信息address information

反映地址及其属性的文字、数字、图像、声音等的总称。

3.1.5

历史地址former address

过去曾经使用,现在不再使用的地址。

3.1.6

现今地址under using address

目前正在使用的地址。

3.1.7

地址别名address alias

对地址的简称或约定俗成的其他名称。

3.1.8

地址元素address element

构成地址的最小语义单元,地址元素通常是某个地理实体的名称。

如“幸福大街1号”由“幸福大街”和“1号”两个地址元素组成。

3.1.9

地址层次关系address hierarchical relationship

地址中各地址元素之间,存在的包含或隶属的逻辑组合关系与模式。

3.1.10

标准地址全称standard address

符合标准命名规则包含完整层次关系的地址完整名称。

3.1.11

地址元素类型address element type

地址元素对于的地名类型。

3.1.12

地址数据库address database

存储和管理历史地址和现今地址及相关信息的数据库。

3.2 约定

3.2.1 表示法

本标准内所使用的语法表示法是巴科斯范式(BNF):

在双引号中的字(“word”)代表着这些字符本身。而double_ quote用来代表双引号。

在双引号外的字(有可能是下划线)代表着语法部分。

尖括号(< >)内包含的为必选项。

方括号([ ])内包含的为可选项。

花括号({ })内包含的为可重复0至无数次的项。

竖线(|)表示在其左右两边任选一项,相当于“OR”的意思。

::=是“被定义为”的意思。

3.2.2 <字符串>

<字符串> ::= {字符}

<字符> ::= <字母>|<数字>|<汉字>

<字母> ::= <大写字母>|<小写字母>

<大写字母> ::=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小写字母> ::=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数字> ::= 0 | 1| 2| 3| 4| 5| 6| 7| 8| 9

<汉字> ::= GB 18030 8.2 双字节区中定义的任意单个字符

4 地址数据库设计

4.1 地址数据的设计

4.1.1 总体要求

地址数据库的设计应包括逻辑模型设计,物理结构设计,数据库安全设计等方面。

4.1.2 地址数据库实例

地址数据库实例应设计独立的存储模式和访问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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