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实施意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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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教练员岗位设置、职务聘任及管理考核办法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练员岗位设置、职务聘任及管理考核办法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练员岗位设置、职务聘任与管理考核办法一、总则为推动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与发展,加强高水平运动队的科学化管理,充分调动教练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吸引优秀人才,不断提高训练质量,保证高水平运动队整体竞技水平的稳定提升,特制定哈尔滨工程大学教练员岗位聘任与管理考核办法二、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岗位设置与聘任办法1.指导思想建立起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的管理模式,通过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聘任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变过程管理为目标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

结合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深化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聘任制度的改革,优化教练员队伍结构,提高教练员整体素质水平,创建“品牌”高水平运动队。

遵循运动训练规律,发挥教练员的专长,增强竞争意识,科学管理,严格考核。

努力形成积聚人才,人尽其能,能上能下,优胜劣汰,充满活力的竞争机制,为学校体育竞赛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2.基本原则2.1 国家批准的项目(男篮、女排、乒乓、田径、滑冰项目)2.2 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集体项目运动成绩进入前八名2.3 单项进入全国前三名3.岗位的设置(编制)根据教育部、体育总局关于高水平运动队设置意见《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意见》(教体艺[2005]3号),结合我校目前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状况,在少数教练员岗位设置上可分步建设:3.1 男子篮球、女子排球(以上二个岗位2008年完成)各1人,乒乓球代表队(2010年完成)主教练1人。

3.2田径队设短跑、中长跑、投掷、跳跃各1人(2015年完成)。

3.3冰雪代表队1人(2015年完成)4.教练员主要职责4.1 认真制定本队长期及年度发展目标和规划,并制定出相应的、科学合理的训练大纲和训练计划。

(年度参赛计划及目标)。

4.2 认真备课并撰写教案,年终对训练和比赛要认真总结,有规范的书面报告。

4.3 联系对外教学比赛,事先请示高水平办公室,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实施。

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师岗位分级设置与聘任管理办法

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师岗位分级设置与聘任管理办法

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师岗位分级设置与聘任管理办法第一章岗位分级设置与聘任原则第一条教师岗位分级设置与学科建设相结合,保证重点学科建设,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满足基础学科,急需发展的新兴学科的需求.在聘任时充分考虑学术成就,学术影响,学术资历等因素,充分体现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成就.第二条教授一级岗位由国家统一聘任.教授二级岗位由学校根据国家的比例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统一设置,各单位推荐人选,学校统一聘任;各院(系)教授三级及以下岗位数由学校统一制定基本比例,并根据各院(系)的国家级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创新团队等情况进行调整,各单位按下达的岗位数推荐人选,学校审定.第二章聘任条件第三条对于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人员,聘任各级岗位的具体条件如下.(一) 教授二级岗位聘任条件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由学校审核认定: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认定的博导;2)国家教学名师奖获得者;3)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4)任教授满16年,为学校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如学科创始人为国家重点学科或重点实验室等做出重大贡献);5)任职年限为10年—15年,且至少满足1项认定条件;6)任职年限8年—9年,且至少满足2项认定条件.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由学校评审确定:1)任职年限为10年—15年,且至少满足1项评审条件;2)任职年限8年—9年,且至少满足1项认定条件和1项评审.3,认定条件● 获国家科研奖,教学奖1等奖(前3名),或2等奖(前2名);● 国家(国防)重点实验室主任;●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 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全国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 教育部科技创新团队,教学团队负责人;国防科工委科技创新团队负责人;● 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 在《Science》,《Nature》等杂志上发表论文,前三名以内.4,评审条件● 担任国际学术组织领导职务;国家级学术组织任领导职务(一级学会或二级学会任正,副理事长职务);● 973首席专家;863领域专家,主题专家,重大专项专家;总装预研专家;国家奖,基金委评审专家;● 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科基金,863,国家科技支撑等科研项目重点或重大项目;● 国防科研项目重点或重大项目;● 以第一,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H因子在10以上或单篇他引次数在100次以上;● 对学校的文科或理科发展建设做出重大贡献.5,其他任职年限不符合以上要求,但曾在海外长期工作,近年引进的少数拔尖,杰出人才和在教学科研上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杰出人才,也可申请并由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二) 教授三级岗位聘任条件1,任教授16年以上,聘为三级教授;2,任教授5年以上者;3,具体聘任条件由各院系根据情况自行制定,报学校批准.(三) 副教授分级聘任条件1,聘任副教授一级岗位须任副教授5年以上;2,聘任副教授二级岗位须任副教授3年以上;3,其它聘任到副教授三级岗位;4,具体聘任条件由院(系)制定.(四) 讲师分级聘任条件1,聘任讲师一级岗位须任讲师5年以上;2,聘任讲师二级岗位须任讲师3年以上;3,其它聘任到讲师三级岗位;4,具体聘任条件由院(系)制定.(五) 助教分级聘任条件1,任助教3年以上,可聘到助教一级岗位;2,其他人员可聘到助教二级岗位;3,具体聘任条件由院(系)制定.第四条新入校人员按所具备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学术水平和能力,经过规定程序聘用到相应的教师岗位.(一)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出站可聘用到讲师二级岗位.(二) 新参加工作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可聘用到讲师三级岗位.(三) 新参加工作获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生,执行初期工资,经6个月考察能胜任和履行助教职责的,可聘用到助教二级岗位.习期工资,见习期工资执行期满后,执行助教二级岗位工资.第三章附则第五条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专职辅导员纳入教师岗位系列,并可根据辅导员的条件,确定相应的职员职级.第六条任现职以来有考核不合格者,一般应聘任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的最低等级.第七条岗位设置与聘任的各种证明材料以相关部门的认定为准.哈尔滨工业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设置与聘任管理办法第一章岗位分级设置与聘任原则第一条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教师工作以外的其他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主要包括工程实验,图书资料,编辑出版,会计统计,医疗卫生和高教管理研究等专业技术岗位.第二条以岗位设置和聘任为基础,促进其他专业技术队伍更好地服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兼顾各类人员结构现状,合理确定各类人员岗位,优化队伍结构比例,促进其他专业技术队伍和教师队伍全面协调发展.第三条各单位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数量原则上按照学校"十一五"编制规划与岗位管理的相关规定核定.第二章聘任条件第四条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的条件.第五条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各级岗位由学校统一设置,对于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人员,聘任各级岗位的任职年限条件如下.(一) 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任职年限要求参考教师相应岗位的任职年限.(二) 具有硕士及以下学位的人员,聘任到正高三级岗位须任正高职6年以上;聘任到副高级一级岗位须任副高职6年以上,聘任副高级二级岗位须任副高级4年以上;聘任中级一级岗位须任中级6年以上,聘任中级二级岗位须任中级3年以上;聘任初级一级岗位须任助级4年以上.第六条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具体聘任条件按照现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由相应的评审组制定.第七条新入校人员按所具备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学术水平和能力,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一)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出站可聘任到中级二级岗位.(二) 新参加工作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可聘用到中级三级岗位.(三) 新参加工作获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生,执行初期工资.经6个月考察能胜任和履行初级岗位职责的,可聘用到初级二级岗位.(四) 新参加工作的大学本科(含获得双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及以下毕业生,实行一年见习期,并执行见习期工资,见习期工资执行期满后,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第三章附则第八条任现职以来有考核不合格者,一般应聘在相应岗位最低等级.第九条岗位设置与聘任的各种证明材料以相关部门的认定为准.。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师岗位聘用与聘期考核实施办法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师岗位聘用与聘期考核实施办法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师岗位聘用与聘期考核实施办法点击数:2489 更新时间:2010/1/7 14:01:10为进一步明晰教师岗位设置、规范合同聘用、加强聘期考核,逐步建立教师岗位聘用新模式,增强教师队伍活力,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1.岗位管理,结构优化。

合理设置和优化教师岗位,实行岗位分级分类管理,按岗聘用,明确岗位职责,实行目标管理,逐步实现从人员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2.竞争上岗,择优聘用。

实行教师岗位公开招聘,按照“公正、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竞争上岗,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机制。

3、合同管理,严格考核。

实行定期聘用,明确聘期内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细化成合同内容,以合同为依据,严格按合同对教师进行考核,强化聘期考核。

二、岗位设置(一)在学校岗位总量宏观控制下,依据《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分级与聘用实施细则》和《教师岗位核算办法》,确定各学院(系、部、中心,下同)教师的岗位总数和层级、等级岗位数。

(二)学院应在学校核定的教师岗位数额内,结合学院基层学术组织改革的机构和岗位设置,根据学科(专业、课程)建设、教学科研任务的需要和“十二五”发展规划,自主设置本单位的教师岗位,要求具体设置到等级岗位,同时明确岗位的名称、数量、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工作要求、聘用条件、考核标准等具体内容。

(三)承担全校公共基础课程和部分专业技术基础课程,如数学、物理、外语、计算机、思想政治理论、制图、力学、电路等课程的学院在进行岗位设置时,可考虑设置教学型教授、副教授岗位。

(四)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部分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可考虑设置实验教学型教授岗位。

(五)学院在进一步细化岗位设置的同时,应根据本单位师资队伍五年发展规划和在岗人员情况,适时做出队伍结构优化调整的过渡方案。

三、岗位聘用(一)教师岗位在有空缺的条件下,都要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竞聘上岗。

(二)现有人数超过核定岗位总数的学院,原则上不允许补充聘用,并通过自然减员,逐步达到学校控制的总量与结构比例。

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师岗位分级设置与聘任管理办法

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师岗位分级设置与聘任管理办法

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师岗位分级设置与聘任管理办法第一章岗位分级设置与聘任原则第一条教师岗位分级设置与学科建设相结合,保证重点学科建设,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满足基础学科,急需发展的新兴学科的需求.在聘任时充分考虑学术成就,学术影响,学术资历等因素,充分体现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成就.第二条教授一级岗位由国家统一聘任.教授二级岗位由学校根据国家的比例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统一设置,各单位推荐人选,学校统一聘任;各院(系)教授三级及以下岗位数由学校统一制定基本比例,并根据各院(系)的国家级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创新团队等情况进行调整,各单位按下达的岗位数推荐人选,学校审定.第二章聘任条件第三条对于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人员,聘任各级岗位的具体条件如下.(一) 教授二级岗位聘任条件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由学校审核认定: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认定的博导;2)国家教学名师奖获得者;3)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4)任教授满16年,为学校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如学科创始人为国家重点学科或重点实验室等做出重大贡献);5)任职年限为10年—15年,且至少满足1项认定条件;6)任职年限8年—9年,且至少满足2项认定条件.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由学校评审确定:1)任职年限为10年—15年,且至少满足1项评审条件;2)任职年限8年—9年,且至少满足1项认定条件和1项评审.3,认定条件● 获国家科研奖,教学奖1等奖(前3名),或2等奖(前2名);● 国家(国防)重点实验室主任;●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 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全国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 教育部科技创新团队,教学团队负责人;国防科工委科技创新团队负责人;● 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 在《Science》,《Nature》等杂志上发表论文,前三名以内.4,评审条件● 担任国际学术组织领导职务;国家级学术组织任领导职务(一级学会或二级学会任正,副理事长职务);● 973首席专家;863领域专家,主题专家,重大专项专家;总装预研专家;国家奖,基金委评审专家;● 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科基金,863,国家科技支撑等科研项目重点或重大项目;● 国防科研项目重点或重大项目;● 以第一,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H因子在10以上或单篇他引次数在100次以上;● 对学校的文科或理科发展建设做出重大贡献.5,其他任职年限不符合以上要求,但曾在海外长期工作,近年引进的少数拔尖,杰出人才和在教学科研上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杰出人才,也可申请并由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二) 教授三级岗位聘任条件1,任教授16年以上,聘为三级教授;2,任教授5年以上者;3,具体聘任条件由各院系根据情况自行制定,报学校批准.(三) 副教授分级聘任条件1,聘任副教授一级岗位须任副教授5年以上;2,聘任副教授二级岗位须任副教授3年以上;3,其它聘任到副教授三级岗位;4,具体聘任条件由院(系)制定.(四) 讲师分级聘任条件1,聘任讲师一级岗位须任讲师5年以上;2,聘任讲师二级岗位须任讲师3年以上;3,其它聘任到讲师三级岗位;4,具体聘任条件由院(系)制定.(五) 助教分级聘任条件1,任助教3年以上,可聘到助教一级岗位;2,其他人员可聘到助教二级岗位;3,具体聘任条件由院(系)制定.第四条新入校人员按所具备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学术水平和能力,经过规定程序聘用到相应的教师岗位.(一)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出站可聘用到讲师二级岗位.(二) 新参加工作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可聘用到讲师三级岗位.(三) 新参加工作获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生,执行初期工资,经6个月考察能胜任和履行助教职责的,可聘用到助教二级岗位.习期工资,见习期工资执行期满后,执行助教二级岗位工资.第三章附则第五条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专职辅导员纳入教师岗位系列,并可根据辅导员的条件,确定相应的职员职级.第六条任现职以来有考核不合格者,一般应聘任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的最低等级.第七条岗位设置与聘任的各种证明材料以相关部门的认定为准.哈尔滨工业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设置与聘任管理办法第一章岗位分级设置与聘任原则第一条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教师工作以外的其他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主要包括工程实验,图书资料,编辑出版,会计统计,医疗卫生和高教管理研究等专业技术岗位.第二条以岗位设置和聘任为基础,促进其他专业技术队伍更好地服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兼顾各类人员结构现状,合理确定各类人员岗位,优化队伍结构比例,促进其他专业技术队伍和教师队伍全面协调发展.第三条各单位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数量原则上按照学校"十一五"编制规划与岗位管理的相关规定核定.第二章聘任条件第四条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的条件.第五条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各级岗位由学校统一设置,对于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人员,聘任各级岗位的任职年限条件如下.(一) 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任职年限要求参考教师相应岗位的任职年限.(二) 具有硕士及以下学位的人员,聘任到正高三级岗位须任正高职6年以上;聘任到副高级一级岗位须任副高职6年以上,聘任副高级二级岗位须任副高级4年以上;聘任中级一级岗位须任中级6年以上,聘任中级二级岗位须任中级3年以上;聘任初级一级岗位须任助级4年以上.第六条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具体聘任条件按照现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由相应的评审组制定.第七条新入校人员按所具备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学术水平和能力,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一)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出站可聘任到中级二级岗位.(二) 新参加工作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可聘用到中级三级岗位.(三) 新参加工作获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生,执行初期工资.经6个月考察能胜任和履行初级岗位职责的,可聘用到初级二级岗位.(四) 新参加工作的大学本科(含获得双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及以下毕业生,实行一年见习期,并执行见习期工资,见习期工资执行期满后,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第三章附则第八条任现职以来有考核不合格者,一般应聘在相应岗位最低等级.第九条岗位设置与聘任的各种证明材料以相关部门的认定为准.。

Harbin Engineering University

Harbin Engineering University

岗位核算
指标名称 本科专业 每个在读学生600名以内的本科专业(含辅修、双学位专业 ),学生每超过60名;每个在读学生超过600名的本科专业 ,学生每超过80名 硕士点 基 础 每个硕士点在读学生每超过15名,每个专业学位点研究生 数 每超过20名 博士点学科每个方向 每个博士点方向在读学生每6名
承担公共课教学单位,讲授公共课每1500折合学时(含研究生公共课)
三、具体实施 岗位设置
• 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
无空缺岗位但需结构调整的学院
具 体 实 施 人力资源
依 据
现有学科(专 业、课程)岗 位设置情况 学院 规划 设置 未来学科(专 业、课程)建 设需要 过渡
制 定、呈 报
过渡岗位评审 相关材料
委员会专 项工作组 评议
岗位
Harbin Engineering University
Harbin Engineering University
三、具体实施 岗位设置
• 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
具 体
学院过渡岗位设置评审程序及要求
4. 根据人才培养,学科、专业建设的发展对岗位的需求,以及学院现有人员情况,提出过渡 岗位申请,明晰过渡岗位的数量、层级等级、分布(学科方向、专业、课程)、职责等方面,详 细填写并提交《岗位说明书》。 学院应对以上内容进行详细论证,明确提出申请过渡岗位的依据与岗位职责、上岗要求等内 容。 (三)工作组现场提问并讨论。 (四)工作组各组成部门提出评审意见。 职能部门应与学院充分沟通,对每个过渡岗位的设置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并在规定时间向 人力资源委员会提交《哈尔滨工程大学人力资源委员会过渡岗位设置工作组成员反馈意见表》、 过渡岗位《岗位说明书》及电子版。 (五)向学院反馈评审意见和结果。 三、注意事项 1. 学院应在与职能部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形成过渡岗位设置汇报材料。 2. 反馈意见应代表职能部门的意见,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

哈尔滨工程大学青年教师岗位需求信息.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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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青年教师岗位需求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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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大学青年教师岗位需求
河北工业大学青年教师岗位需求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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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岗位需求信息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青年教师岗位需求信息
重庆工商大学青年教师岗位需求信息
★应聘程序:在我校人事处网页“人才引进”栏目“常用下载”项中下载“重庆工商大学引进教学科研人员信息表”,完整填写,连同科研成果代表作电子版直接发邮件到具体应聘单位。

★更新的计划详见学校
校园网。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青年教师岗位需求信息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岗位需求信息
备注:学生干部指在学习期间担任过院系团委(学生会)中层及以上干部或班级主要学生干部
广东东软学院需求信息
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需求信息。

哈尔滨工程大学基础研究岗位管理办法

哈尔滨工程大学基础研究岗位管理办法

哈尔滨工程大学基础研究岗位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学校教师岗位分类管理精神,完善青年教师成长通道,支持青年教师倾心基础研究,培养一批基础扎实、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学校在科研为主型教师岗位通道中设置基础研究岗位。

第二条坚持选优育优、重点培育的原则,将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教师选聘到基础研究岗位,给予重点培育和支持,提升其开展基础研究的综合实力。

第三条坚持增量投入、专岗专用的原则,学校根据重点建设需要给各学院(系)额外核定基础研究岗位数量,学院(系)在相应的基层学术组织自主设置基础研究岗位及等级,其中高级岗位不占学院(系)原有比例。

第四条坚持岗位管理、强化考核的原则,基础研究岗位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明确岗位等级、聘期职责,免除年度考核,强化聘期考核。

第五条坚持总量控制、二级管理的原则,学校对基础研究岗位总量实施宏观统筹,各学院(系)具体负责岗位设置和岗位管理。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六条学校在《教师岗位核算办法》和《实验教学中心岗位核算办法》所核算的教师岗位数之外,对部分重点建设的基层学术组织增量设置基础研究岗位(具有不同荣誉称号的基层学术组织的基础研究岗位数按标准取高数,不重复设置;对不足3个岗位的学院,按照3个岗位设置)。

这些基层学术组织主要包括:国家、教育部和黑龙江省的重点实验室,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教育部和国防科技创新团队,以及承担重要科研项目或基础研究成果突出的基层学术组织等。

具体设岗标准如下:第七条学院(系)依据第六条所核定的岗位数量,在相应的基层学术组织内部的学科(方向)团队中设置基础研究岗位,可设置为正高级岗位(二~四级)、副高级岗位(五~七级)、中级岗位(八~十级)。

基础研究岗位原则上设置在相应的团队中,不可设置成其他类型岗位。

第八条除上述学校增设的基础研究岗位外,学院(系)还可以在学校核定的教师岗位数内设置1~2个基础研究岗位,报学校审批通过后实施。

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实施意见

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实施意见

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实施意见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师资队伍整体水平,积极探索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的分类管理、分类评价机制,高效、稳妥推进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工作,根据《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师岗位分类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精神和我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新一轮岗位聘任和绩效考核的需要,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教师岗位类别根据现阶段职业技术院校建设与发展的需要,学校教师岗位分为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学为主型、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型等四种类别。

四类教师都是学校教育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都是学校师资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1.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师应同时承担课程教学任务和科学研究任务,具有从事较高水平科学研究和高质量课程教学工作的能力,原则上每年保证基本的教学工作量和教科研、社会服务工作量。

2.教学为主型教学为主型教师主要承担教学工作任务,同时承担一定的科学研究任务,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和较高的专业水平,教学效果优良,在教学研究与改革、教材编写与课程建设方面具有一定的造诣。

承担课程教学工作,同时承担一定的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工作,每年保证相当的教学工作量。

3.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型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型教师主要承担社会服务、科技成果推广与转化任务,具有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和生产实践经验,具有承担横向课题研究开发、培训各类人才、开展咨询服务的能力,在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经营管理、咨询与培训服务等方面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声誉良好,同时承担一定的教学工作量。

4.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型教师主要承担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和专职辅导员工作,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品行端正,奉献精神强,关心热爱学生,善于做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具备较强组织管理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原则上具备硕士以上学历(学位),需完成一定的教科研工作任务。

二、岗位工作任务及权重根据学校教师业务量化考核办法及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各类岗位特点,规定各类教师岗位额定工作任务如下(表中规定均为额定工作量,单位为当量值。

哈师大党发〔2015〕27号中共哈尔滨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哈师大党发〔2015〕27号中共哈尔滨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3)破格评选聘用。2010 年以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 格人员,原则上只能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最低级别岗位。 如果业绩成果特别优秀,符合破格条件的,可破格申报聘任 本职级内高级别的岗位。
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和教师岗位之外各级专业技术 岗位的,由学校在各级专业技术岗位指标限额内评选聘用。 三级以下教师岗位,由各教学单位在各级专业技术岗位指标 限额内评选聘用。首个聘期各职务的最低级岗位可超比例聘 用,首轮聘用后逐渐规范,逐步达到规定的指标。
(四)岗位设置完成后,若再发生岗位类别或岗位等级 变动,则自聘用的下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的工资待遇。
(五)新聘岗位工资兑现,按我省统一规定时间起执行。 (六)对长期病假,执行病假工资人员,暂按病假前所 聘职务的岗位类别的最低岗位等级确定工资待遇,工资发放 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符合病退条件的人员按病退有关规定 办理。 (七)受行政或党内纪律处分的人员,其岗位等级按国 家有关规定执行。
2.管理岗位聘用。管理岗位聘用采取职务和职级双轨 制。职级的聘用,由学校根据申报管理岗位的人员原行政级 别,结合聘任条件,直接套定到相应的职员岗位。套定职员 岗位后,通过竞聘职务晋升的,职员级别对应晋升;通过竞 聘职务降级的,保留原职员级别不变;因违纪违法职务降级 的,降低相应职员级别。首次聘任后,根据岗位空缺情况, 按规定条件、程序进行岗位级别聘任。
5
资格审查推荐工作;成立由 5-7 名教授组成的评审委员会, 负责对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选的资格审查,负责对申报 三级以下教师岗位人选的评审。
4.机关各部门负责本单位的各类各级岗位拟聘用人选 的资格审查推荐工作。
5.组织部、人事处负责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申报材 料的审核。
6.人事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处、人文社会科学工作处 负责专业技术岗位申报材料的审核。

工程训练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实施方案.

工程训练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实施方案.

工程训练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实施方案.工程训练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实施方案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校人字[2008]29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分级与聘用实施细则》校人字[2008]30号和《哈尔滨工程大学关于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通知》校人字[2008]3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训练中心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聘用范围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含2006年7月1日参加工资套改现已退休的事业编制人员)适用本《实施办法》。

非学校正式在册事业编制人员、在编不在岗人员、出国超期滞留不归人员等不参加此次岗位分级聘用。

二、专业技术岗位分级办法(一)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在学校核定训练中心专业技术层级岗位数的基础上,明确训练中心专业技术层级岗位数,二、三、五、六级岗位每聘期重新核算一次。

(二)成立工程训练中心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其成员由中心领导和专家代表组成,组长为训练中心主任。

(三)工程训练中心在学校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层级和等级数额内,结合训练中心基层学术组织改革的机构和岗位设置,根据学科(专业、课程)建设和教学科研任务的需要,具体设置各级各类专业技术岗位。

制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一览表和相应的岗位说明书,明确每个专业技术岗位的职责和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是学校重要的责任岗位,岗位设置要体现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和学科优势。

(四)长江学者特聘教授、“973”首席科学家、“863”领域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教学名师、二级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在项目实施期间或聘期内可申请占用学校预留的二级岗位。

三、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条件(一)一级岗位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二、三级岗位聘用条件(见附件1)(三)四级岗位聘用条件按照学校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基层学术组织改革方案》中的岗位基本任务等有关规定执行。

基于高校教师分类基础上“实践教师”考核评价的思考

基于高校教师分类基础上“实践教师”考核评价的思考

基于高校教师分类基础上“实践教师”考核评价的思考作者:姜倩丛望肖钢来源:《现代职业教育.高职本科》 2016年第1期姜倩,丛望,肖钢(哈尔滨工程大学工程训练中心,黑龙江哈尔滨 150001)[摘要]就目前高校开展的高校教师分类管理中,没有被纳入到分类体系中的实践教师提出“实践教学型”“技能教学型”两个新类别。

并针对两个新类别的实践教师设计考核评价体系,将BSC(平衡计分卡)引入组织(团队)考核评价管理中,将KPI(关键业绩指标)引入个体考核评价管理中,设计适合高校“实践教师”特点的考核模型。

[关键词]实践教师;分类;考核[中图分类号]G71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2096-0603(2016)01-0036-02自各高校根据人事部《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开展了“高校教师分类管理”模式,但是高校中还存在一部分教师没有被纳入分类体系中,本文针对这部分没纳入分类体系中的实践指导教师,提出了“实践教学型”“技能教学型”两个新类型,作为高校教师分类的补充。

一、高校教师考核存在的问题从高等教育的职能来看,高校需要教师可以承担多重角色,既能出色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良好的教学质量,又具有深厚的学术功底和突出的科研能力,还能在学生创新活动的工作中参与实践指导,还要为社会的文化传承工作作出贡献。

[1]这对高校教师而言,多重任务难以兼顾,再加上高校中各个学院职能、研究所的职能、实验中心的职能都不相同,各种基层组织对教师的岗位要求、年度及聘期评价也有区别。

用一把尺子衡量所有的教师,不能体现“以人为本,人尽其才”的理念。

[2]尤其是在高校中指导学生实践、实训、创新活动的教师与大多数教师在岗位职能、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实践能力等方面有很大区别。

目前,国内高校的普遍做法是实行比较广泛的量化考核与管理,以及建立在岗位目标量化基础上的绩效津贴制度。

这种考核办法强调承担的教学时数、科研成果的“量”,而无法测评“质”,没有重视对教师的教学效果、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团结协作、关爱学生、师德师风、治学精神的评价。

(2014)哈尔滨工程大学岗位合同书

(2014)哈尔滨工程大学岗位合同书

哈尔滨工程大学岗位合同书甲方名称:哈尔滨工程大学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谭思超邮政编码:150001 乙方学院(系):丙方基层学术组织(或团队):丁方姓名:一卡通号:甲乙丙丁四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岗位合同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本合同自四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四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岗位及职责要求(一)甲方聘用丁方在学院(系)、基层学术组织(或团队)从事岗位的工作。

(二)甲方委托乙、丙双方确定丁方的岗位职责要求,具体内容见附件《教师岗位约定书》。

《教师岗位约定书》中约定的工作任务和业绩目标,合同约定内容是对丁方进行聘期考核的依据。

(三)丁方服从工作安排,按照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四)乙、丙双方有责任和义务对丁方完成约定的工作任务和业绩目标进行必要的指导,并对丁方岗位职责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五)在合同期内,根据工作需要,甲方与乙、丙、丁四方协商一致后,调整丁方的《教师岗位约定书》。

三、工资福利待遇丁方工资标准的确定、调整,津贴、补贴及特殊情况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照国家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附则1.《教师岗位约定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使用。

2.岗位纪律和岗位工作条件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3.丁方已知悉《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实施意见》(校字〔2012〕39号)和《关于学院(系)教师签订聘期合同事宜的补充通知》(校人字〔2014〕21号),并同意甲方规定当中有关要求。

4.本合同作为《哈尔滨工程大学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书》的附件。

5.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乙方、丙方及丁方各1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丙方(签字)丁方(签字)签字:签字:签字: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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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实施意见》解读【编者按】:2012年11月30日,学校印发了《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实施意见》及其配套文件,全校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工作随即展开。

2013年3月18日,学校召开会议布置启动院系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实施办法评审工作。

为帮助各单位及广大教职工深入理解文件精神,从而有效推进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工作,人力资源处对《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实施意见》做了进一步的解读,现刊登如下。

1. 为什么要实施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实施教师岗位分类管理是国家人才发展的需要和教育体制改革的要求,是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

2007年的《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高校应根据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方面所侧重承担的主要职责,积极探索对教师岗位实行分类管理。

2010年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2012年的《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都明确提出,要建立和完善人才队伍的分类管理、分类评价、分类激励机制。

实施教师岗位分类管理是现阶段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是加速推进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和转型升级工程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办学质量和提升办学水平的必然选择。

2011年,学校第三次党代会报告指出,要大力实施师资队伍建设转型升级工程,着力推进人才工作的体制机制创新,通过实施“碧海创新工程”,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人力资源分类聘用和管理。

学校2012年工作要点提出,探索建立教师分类管理和分类评价体系。

坚持按需和分类用人原则,尊重不同类别教师成长规律,依岗位职责分类设置教师岗位数量与结构,强化教师岗位核算和聘期管理,出台教师分类管理指导意见。

探索设置基础研究岗位和专职科研岗位,进一步构建多元化用人格局。

实施教师岗位分类管理是广大教师专注所长,明确个人成长通道的迫切需要。

在创新驱动的时代背景下,中国高水平研究型大学面临着国家任务的多元化,大学教师同样也被赋予了多元化的目标和多重使命。

现存考评体系和标准“用一把尺子衡量不同类别的教师”,没有很好地体现“以人为本,人尽其才”的理念,难以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绝大多数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甚至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教师学术生产力的发展。

2. 教师岗位分类管理与以往的教师职称评聘、2008年以来施行的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是什么关系?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制度大致经历以下4个阶段的改革探索:第一阶段(2004-2007年):2004年6月25日,省人事厅发布《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4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从当年起,国家举办的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并有博士点的高等学校中高教、科研、工程、实验、图书资料五个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由全省统一组织改革为全面试行由用人单位直接聘任。

2005年,依照省文件精神,我校重新制定了全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办法和聘任条件,制定了专业技术岗位核算办法,学校核定各学院(系)岗位数量与结构,各院(系)自主聘任。

学校预留部分岗位用于优秀人才引进和破格聘任。

在聘任环节,增加对应聘正高职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校外同行专家评议制度;对于优秀拔尖人才,实行破格聘任,不占基层单位名额;对引进人才,实行学校特殊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第二阶段(2008-2009年):根据国家和国防科工委有关高校实行岗位管理,推行以岗位管理为核心的聘用制度改革的要求,学校依据国防科工委批复精神,将以往的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与岗位聘用工作相结合,制定出台了《哈尔滨工程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校人字[2008]29号)等相关文件,将我校的岗位分为专业技术、管理和工勤技能三类岗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

学校继续依靠二级学院为办学主体,将专业技术岗位数分配到学院,对岗位实行动态管理,并逐步打破身份界限,推进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第三阶段(2010-2011):学校二次人才工作会议来,为进一步深化基层学术组织改革,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学校出台《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师岗位聘用与聘期考核实施办法(暂行)》(校人字[2010]39号),加强合同管理和聘期考核。

学院在学校核定的岗位数内,依据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具体岗位,明确岗位职责、聘用合同和考核要求。

实行学院自主聘用与学校集中受理相结合。

由校内晋升,转变为校内外公开招聘。

第四阶段,即本次教师岗位分类管理改革。

在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的基础上,实施教师岗位分类管理。

采取“先入轨,后晋升”的模式实施教师岗位聘用工作。

总而言之,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工作是对以往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职称评聘)工作的重要改革探索,是2008年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和完善。

3. 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制度设计的理念是什么?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制度设计的理念是解放个体、鼓励团队、推动转升,立足现实、着眼未来、支撑竞争。

4. 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制度设计的目标是什么?直接目的就是要解放学院(系)和教师的学术生产力。

根本目的是要调动所有教师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为学生提供最优质的教师与教育资源,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学科实力,同时实现对接国家战略需求和追求国际学术前沿的价值统一。

教师岗位分类管理以构建适合各类教师的职业生涯发展通道为直接目标,引导和促进从事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教师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做到“人人面前有通道,人人脚下有台阶,人人心中有愿景,人人身上有动力”。

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制度设计的现实目标是通过实施教师岗位分类管理,推动我校师资队伍的转型升级,并助推学校其他4个转型升级工程。

5. 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工作的原则是什么?首先是坚持“三个统一”为基本原则,即实现教师责权利的统一,实现各类教师之间协调发展的统一,实现教师自身发展与学校整体绩效增长的统一。

第二是坚持“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

学校根据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为不同特点和专长的教师提供相应的职业发展平台与通道,针对不同岗位类别实行不同的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每位教师的才能。

第三是坚持学校宏观统筹、院(系)具体实施的原则。

学校负责整个工作方案的制定,并在岗位设置、岗位聘用、用人分配等方面进行宏观调控。

学院(系)结合实际工作,在学校的政策范围内,进行“二次创作”,制定具有自身特点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6. 我校的教师岗位是如何分类设置的?根据现阶段我校研究型大学发展阶段及建设任务的需要,学校教师岗位分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科研为主型、实验教学型、学生思政教师5类。

7. 五类教师岗位的通道如何构建?教学为主型教师岗位原则上设置教授(二~四级)、副教授(五~七级)岗位。

部分主要承担公共、基础课教学工作的院系可根据实际设置讲师岗位(八~十级)。

教学科研型教师岗位设置教授(一~四级)、副教授(五~七级)、讲师(八~十级)、助教(十一~十三级)岗位。

科研为主型教师岗位设置研究员(一~四级)、副研究员(五~七级)、助理研究员(八~十级)、研究实习员(十一~十三级)岗位。

实验教学型教师岗位原则上设置教授(二~四级)、副教授(五~七级)岗位。

学生思政教师岗位设置教授(二~四级)、副教授(五~七级)、讲师(八~十级)、助教(十一~十三级)岗位。

8. 各学院(系)教师岗位总量与结构如何确定?各学院(系)教师岗位总量与结构由以下四部分组成:(一)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师岗位核算办法(修订)》核算的岗位,由学院(系)自主设置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科研为主型、实验教学型4种岗位。

(二)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实验教学中心岗位核算办法》核算的岗位,打包核拨至学院(系),学院(系)按照实验教学型教师岗位和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进行设置。

(三)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基础研究岗位管理办法(暂行)》核算的岗位,由学院(系)自主设置岗位层级、等级,如果设为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则不占学院(系)的高级岗位指标。

(四)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专职科研岗位聘用管理办法(暂行)》核算的岗位为非事业编制岗位,采取合同制方式聘用。

9. 五类教师岗位的聘用条件和岗位职责怎样确定?五类教师岗位的聘用条件与岗位职责由学校和学院(系)共同制定。

具体如下:(一)教学科研型教授、副教授岗位的聘用基本条件,由人力资源处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各学院(系)在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学科参照系单位的聘用条件,制定本学院(系)教学科研型教授、副教授岗位的聘用条件,学院(系)制定的聘用条件不得低于学校的基本要求。

(二)科研为主型岗位的聘用基本条件,由科学技术研究院与人力资源处联合制定,各学院(系)在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学科参照系单位的聘用条件,制定本学院(系)科研为主型研究员、副研究员岗位的聘用条件。

(三)教学为主型教授、副教授岗位的聘用条件,由教务处、研究生院、教学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人力资源处联合制定,各院(系)不需另行制定。

(四)实验教学岗位的聘用基本条件与岗位职责,由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与人力资源处联合制定,各院(系)不需另行制定。

(五)学生思政教师岗位的聘用基本条件与岗位职责,由学生工作(部)处与人力资源处联合制定,各院(系)不需另行制定。

(六)人力资源处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和科研为主型教授(研究员)岗位职责的指导意见。

各学院(系)根据指导意见,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院(系)“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国际交流、社会服务等方面任务,结合岗位设置,将目标工作任务科学合理地分解到各类别、等级岗位职责中,从而形成各类别、各等级教师岗位职责有关年均授课学时数、发表论文、出版教材(专著) 、做学术报告、参加科研(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及获得授权发明专利、科学研究成果奖、教学成果奖(国家级质量工程、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和科研经费到款额等具体数量、排名和级别要求,报学校审批后执行。

10. 五类教师岗位聘用的组织实施与以往相比有何不同?五类教师岗位的聘用工作仍坚持“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合同管理,严格考核”的原则。

五类教师的入轨聘用工作由各学院(系)组织实施,岗位晋升聘用工作的组织实施安排如下:教学为主型教授、副教授岗位的晋升工作由人力资源处会同教务处、研究生院、教学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等部门集中组织实施;实验教学型教授、副教授岗位的晋升工作由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和人力资源处联合组织实施;学生思政教师岗位的晋升工作由学生工作处和人力资源处联合组织实施。

教学科研型、科研为主型岗位的晋升仍由各学院(系)根据岗位空缺情况自行组织实施。

学校将在教学科研型、科研为主型教授(研究员)岗位晋升中,严格实行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制度,评议结果为“不胜任”者,不得参加当年度的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各类岗位原则上不再组织破格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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