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第八章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名词解释:

外交关系:外交关系主要是国家之间在外交活动中形成的一种关系。国际法意义上的外交关系,主要是指国家之间通过互访、谈判、缔结条约、互派常驻外交代表机构、参加国际会议和国际组织等方式进行交往所形成的关系。

外交特权与豁免:指使馆及其人员在接受国所享有的一定的特殊权利、优惠待遇和豁免的总和。

外交团:由驻在一国的各国外交使节全体组成的团体。

二、简答题:

1.简述一国外交机关和领事机关的设置?

使馆及其馆长的等级:大使馆——大使或教廷大使(由国家元首派使)

公使馆——公使或教廷公使(由国家元首派使)

代办处——代办(代办和临时代办不同,代办是一级馆长)领馆的类别及馆长:总领事馆——总领事

领事馆——领事

副领事馆——副领事

领事代理处——领事代理人

2.简述一国使领馆人员的构成?

使馆人员的类别:1.外交职员:参赞、秘书、武官、随员

2.行政技术职员:办公室人员、财务人员、译员、打字员、技术人员

3.事务职员:司机、传达人员、维修工、清洁工、厨师

领馆人员:1.领事官员:派任此职承办领事职务的任何人员,包括馆长在内。可以分为职业领事和名誉领事。

2.领事雇员:受雇担任领馆行政及技术事务的人员,如书记员、速记员、档

案员等。

3.服务人员:受雇担任领馆杂务的人员,如司机、清洁工、传达人员等。3.比较外交特权与豁免和领事特权与豁免?

领事特权与豁免和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区别:(1)领馆馆舍不得侵犯是在一定限度内的,使馆馆舍不得侵犯无此限制.体现在三点:①接受国官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领馆馆舍中专供领馆工作之用的部分,馆舍的其余部分不包括在内,而使馆馆舍则包括私人寓所在内;②领馆如遇火灾或其他灾害须迅速采取救护行动时,得推定领馆馆长已表示同意从而进入领馆,而使馆无此规定;③领馆馆舍,馆舍设备以及领馆之财产与交通工具应免受征用,但确有必要,仍可征用,而使馆无此规定。

(2)领事官员人身不可侵犯受到一定限制,而外交人员人身不可侵犯不受此种限制.如当领事官员犯有严重罪行时,依当地司法机关裁判,可予以逮捕或拘押.对外交人员的犯罪行为,接受国不能对其提起刑事诉讼,只能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3)领事官员作证义务的免除是有一定限度的,领事官员就其执行职务所涉事项,无担任作证的义务. 除此之外,不得拒绝作证.而外交人员无任何作证的义务。

4.简述外交代表对接受国的义务?

尊重接受国的法律规章

不干涉接受国内政

使馆馆舍不得充作与使馆职务不符的用途

外交代表不应在接受国内为私人利益从事任何专业或商业活动

5.什么是不受欢迎的人和不能接受的人?

不受欢迎的人与不能接受的人

公约规定:接受国可以随时不具任何解释或通知派遣国而直接宣告使馆人员为不受欢迎的人或不能接受的人。具体有以下两种情况:

(1)馆长或武官的提名在征求同意时被拒绝,对其他人员接受国以拒绝给与入境签证的方式表明不接受;

(2)使馆人员在就任后从事了与其身份不符的行为而被宣布为不受欢迎的人,在此情况下,派遣国应该酌情召回或终止其职务。

三、论述题:

试比较外交关系和领事关系?(比较分析题)

联系:

(1)两国建立外交关系也就意味着建立领事关系;

但两国断绝外交关系并不当然断绝领事关系;

(2)使馆和领馆都是执行国家对外政策的机构,受外交部领导;

(3)外交代表可以同时执行领事职务,有些场合,领事可兼办外交事务;

(4)使馆和领馆都是依照协议建立的,领馆要受使馆的领导。

区别:

(1)职务性质不同:使馆全面代表派遣国,与接受国就涉及两国关系的重大问题进行交涉;而领馆通常只就某些方面事务与所在国的地方当局交涉;

(2)保护利益不同:使馆所保护的利益是全局性的重大利益;而领馆保护的是派遣国关于商务和侨民的具体利益;

(3)活动范围不同:使馆在接受国全境活动;领馆则在一定辖区内活动;

(4)领事特权与豁免略低于外交特权与豁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