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第五章 人身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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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传统寿险
“人寿保险”——人身保险的主要组成部分 人寿保险” 人寿保险 人身保险的主要组成部分 传统人寿保险 死亡保险
定期死亡保险 终身死亡保险
生存保险
单纯的生存保险 年金保险
生死两全保险
死亡保险
目的: 目的:避免被保险人的死亡给家属造成生活困境 保险事故: 保险事故:被保险人的死亡 ①定期死亡保险/定期寿险 定期死亡保险 定期寿险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死亡,由保险人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死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死亡 给付保险金 终身死亡保险/终身寿险 ②终身死亡保险 终身寿险 ——没有确定保险期限,只要被保险人死亡,由保 没有确定保险期限, 没有确定保险期限 只要被保险人死亡, 险人给付保险金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祥和定期保险: 祥和定期保险: 根据该险种的条款,该险种的保险期间分为5年 根据该险种的条款,该险种的保险期间分为 年、 10年、15年、20年四种,投保人可任选一种作为保 年四种, 年 年 年四种 险期间。在保险期间内身故, 险期间。在保险期间内身故,保险公司按照保险金 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国寿鸿盛终身保险: 国寿鸿盛终身保险: 根据该险种条款,在保单生效的任何时间, 根据该险种条款,在保单生效的任何时间,只要被 保险人身故, 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均按照保险金给付身故保险 保险合同终止。 金,保险合同终止。
人身保险的分类
人寿保险 健康保险 人身意外保险 长期保险 1年期保险 年期保险 短期保险 健体保险 弱体保险
个人保险 联合保险 团体保险
一次性给付保险 分期保险
分红保险 不分红保险
常见条款介绍
1、不可抗辩条款 、 2、年龄误告条款 、 3、宽限期条款 、 4、保费自动垫缴条款 、 5、复效条款 、 6、所有权条款 、 7、不丧失价值条款 、 8、保单贷款条款 、 9、保单转让条款 、 10、受益人条款 、 11、红利任选条款 、 12、保险金给付任选条款 、 13、自杀条款 、 14、战争除外条款 、 15、共同灾难条款 、
3、某人购买了一份10年期的死亡保险,保险金额 、某人购买了一份 年期的死亡保险 年期的死亡保险, 万元, 为20万元,按年缴保费,缴费期是 年。此人在缴 万元 按年缴保费,缴费期是10年 纳保费3年后 过了保单宽限期后还是未缴纳保费, 年后, 纳保费 年后,过了保单宽限期后还是未缴纳保费, 但在保单可复效期内申请复效,保险人同意复效。 但在保单可复效期内申请复效,保险人同意复效。 但此人在复效后的次年自杀死亡。 但此人在复效后的次年自杀死亡。保单中载有自杀 条款,那么保险公司是否给付该保单受益人20万元 条款,那么保险公司是否给付该保单受益人 万元 呢? 在这个案例中,保单实质经过了第4个保单年度 个保单年度, 在这个案例中,保单实质经过了第 个保单年度, 但因为复效合同中自杀是从复效日算起的, 但因为复效合同中自杀是从复效日算起的,该保单 在复效后未到2年被保险人自杀 因此不予给付, 年被保险人自杀, 在复效后未到 年被保险人自杀,因此不予给付, 但退还保单现金价值。 但退还保单现金价值。
2、某人投保10年期的定期寿险,保险金额为 万 、某人投保 年期的定期寿险 保险金额为10万 年期的定期寿险, 保费的缴纳方式是10年限缴 投保年龄为30岁 年限缴, 元,保费的缴纳方式是 年限缴,投保年龄为 岁, 年缴保费为3300元。6年后,该被保险人死亡。保 年后, 年缴保费为 元 年后 该被保险人死亡。 险人在理赔时发现该保险人投保时的实际年龄为31 险人在理赔时发现该保险人投保时的实际年龄为 岁的人年缴保费为3500元,因此,保险人 岁,而31岁的人年缴保费为 岁的人年缴保费为 元 因此, 实际应给付受益人的保险金调整为 100000×(3300/3500)≈94286 元 × ) 如果理赔时发现实际年龄为29岁,而29岁的人年缴 如果理赔时发现实际年龄为 岁 岁的人年缴 保费为3200元,那么实际给付的保险金调整为 保费为 元 100000 ×(3300/3200)≈103125 元 )
4、2000年10月2日,投保人林某(女)为自己及家人投保 、 年 月 日 投保人林某( 了家庭人身还本保险,共缴纳保险费3000元,林某本人的 了家庭人身还本保险,共缴纳保险费 元 保险金额为20000元,受益人均指定为林某之父。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为 元 受益人均指定为林某之父。 为意外身故、伤残。合同期满将返还本金3000元。保险有 为意外身故、伤残。合同期满将返还本金 元 效期为两年,如到期未提取保险储金则本合同自动生效。 效期为两年,如到期未提取保险储金则本合同自动生效。 三年后的10月 日 三年后的 月8日,被保险人林某因夫妻感情恶化而自杀身 受益人林某之父随后向保险公司提出给付保险金的申请。 亡,受益人林某之父随后向保险公司提出给付保险金的申请。 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 根据保险合同约定( 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合同明确约定自杀属于除 外责任),以自杀为除外责任为由, ),以自杀为除外责任为由 外责任),以自杀为除外责任为由,做出拒付保险金的处理 决定。 决定。 受益人对此有异议 对此有异议。 受益人对此有异议。认为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距合同成立 之日已满两年,根据《保险法》 之日已满两年,根据《保险法》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 向被保险人的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向被保险人的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生存保险
目的:提供养老保障、 目的:提供养老保障、提供子女教育资金 保险事故: 保险事故: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或达到某一年龄时 仍然生存为给付条件 ①单纯的生存保险 ——约定时期内生存,保险人给付保险金,死亡则不 约定时期内生存, 约定时期内生存 保险人给付保险金, 给付 ②年金保险 ——被保险人生存期间,按约定周期保险人有规律地 被保险人生存期间, 被保险人生存期间 给付一定金额
养老型年金保险 中国人寿推出的国寿鸿盛年金保险(分红型) 中国人寿推出的国寿鸿盛年金保险(分红型)
投保范围:年满 周岁以上 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的公民 投保范围:年满16周岁以上 周岁以下的公民 保险期间: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 周岁止 保险期间: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止 年金领取日:分为55周岁和 周岁两种,由投保人任意选 周岁和60周岁两种 年金领取日:分为 周岁和 周岁两种, 择 保险责任:自年金领取日开始到被保险人年满 周岁 周岁, 保险责任:自年金领取日开始到被保险人年满79周岁,若被 保险人生存,保险公司每年按保险金额的5%给付养老年金 给付养老年金, 保险人生存,保险公司每年按保险金额的 给付养老年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 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的两倍给付身故保险 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80周岁 周岁, 金,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 周岁,保险公司按 保险金额的两倍给付期满保险金,合同终止。 保险金额的两倍给付期满保险金,合同终止。
人寿保险与储蓄
共同点: 共同点:以现有的剩余货币资金用作将来的准备 不同点: 不同点: 人寿保险的储蓄性表现为现金价值, ①人寿保险的储蓄性表现为现金价值,后者为本利和 前者计算复杂,考虑利率和生死概率, ②前者计算复杂,考虑利率和生死概率,后者根据利 率 前者保险金的给付与否具有一定偶然性, ③前者保险金的给付与否具有一定偶然性,后者本利 支付确定
王先生今年30岁 拟购买该保险,保险金额20万元 万元, 王先生今年 岁,拟购买该保险,保险金额 万元, 打算分20年交清保费 年交清保费, 岁开始领取养老金。 打算分 年交清保费,从60岁开始领取养老金。从 岁开始领取养老金 费率表中查得,王先生每年应交的保费为14200元, 费率表中查得,王先生每年应交的保费为 元 连续缴纳20年 那么,王先生从60岁开始 岁开始, 连续缴纳 年。那么,王先生从 岁开始,每年可 领取养老金1万元 到他80岁时 万元, 岁时, 领取养老金 万元,到他 岁时,还可一次性得到 40万元。 万元。 万元
第5 章
人身保险
5.1 人身保险概述
人身保险的概念
——保险标的:人的寿命和身体 保险标的: 保险标的 ——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合 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 保险事故 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给付保险金 同约定的年龄、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人身保险的特点
事故的特点 事故的特点—— 特点 发生具有必然性、 发生具有必然性、死亡概率随年龄上升 产品的特点 特点—— 产品的特点 需求面广、需求弹性大、保险金额多因素确定、 需求面广、需求弹性大、保险金额多因素确定、保险 金约定给付、人与人的关系决定保险利益、 金约定给付、人与人的关系决定保险利益、保险期 限长期性、寿险保单储蓄性 限长期性、 业务的特点 特点—— 业务的特点 保费收取的年度均衡性、计提准备金、资金投资性、 保费收取的年度均衡性、计提准备金、资金投资性、 保单难调整、 保单难调整、经营管理连续性
1、健康状况误告是否适用“不可抗辩条款” 、健康状况误告是否适用“不可抗辩条款”
案情简介: 案情简介:1993年10月,李某因肺气肿无法正常上班,提前办理了病退 年 月 李某因肺气肿无法正常上班, 手续。 手续。1994年4月,保险公司的业务员上门展业。李某得知保险有关内 年 月 保险公司的业务员上门展业。 容后,便投保了简易人身保险,并当即填写了投保单,保险期限15年 容后,便投保了简易人身保险,并当即填写了投保单,保险期限 年, 每月保费24元 保额为5000元,起保日期为 每月保费 元,保额为 元 起保日期为1994年4月14日,李某还在 年 月 日 健康询问栏中填写了“健康”字样。此后,李某一直按时交纳保费。 健康询问栏中填写了“健康”字样。此后,李某一直按时交纳保费。 1997年9月4日,李某之子携带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到保险公司报案登记, 年 月 日 李某之子携带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到保险公司报案登记, 并填写了出险通知书,要求死亡给付。 并填写了出险通知书,要求死亡给付。 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进行调查 发现被保险人保前患有严重肺气肿, 接到报案后进行调查, 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进行调查,发现被保险人保前患有严重肺气肿,并 且是因患病而提前病退,这显然不符合《简易人身保险条款》 且是因患病而提前病退,这显然不符合《简易人身保险条款》第1条关 条关 于投保条件的规定: 周岁以上, 周岁以下 身体健康, 周岁以下, 于投保条件的规定:凡16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正常劳 周岁以上 动和正常工作的人均可参加本保险。李某在健康状况中故意隐瞒事实, 动和正常工作的人均可参加本保险。李某在健康状况中故意隐瞒事实, 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而且李某所隐瞒的事实, 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而且李某所隐瞒的事实,是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 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重要事实。李某死于肺心病, 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重要事实。李某死于肺心病,这与其 曾患的肺气肿有一定联系。对于这种情况,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曾患的肺气肿有一定联系。对于这种情况,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李某之子则提出 保险合同的订立已超过两年的不可抗辩期, 则提出, 李某之子则提出,保险合同的订立已超过两年的不可抗辩期,应当适用 不可抗辩条款,保险人无权依据投保人的未如实告知主张拒赔。 不可抗辩条款,保险人无权依据投保人的未如实告知主张拒赔。
生死两全保险
——指无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死亡或保险期满时 指无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死亡或保险期满时 生存,都能获得保险人给付的保险金。 生存,都能获得保险人给付的保险金。 特点: 保险金必然给付 特点: 保费高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推出的千禧理财两全保险
投保范围:出生满 日以上 日以上, 岁以下的身体健康者均可 投保范围:出生满30日以上,65岁以下的身体健康者均可 投保 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为止 主要保险责任: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主要保险责任:⑴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 三周年的年生效对应日,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的5%给付生 三周年的年生效对应日,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的 给付生 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 存保险金。⑵ 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 保险合同终止。 保险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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