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第五章 人身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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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课件

《人身保险》课件

人身保险常见问题解答
什么是人身 保险?
人身保险有 哪些种类?
人身保险投 保需要哪些 资料?
人身保险理 赔需要哪些 资料?
人身保险投 保和理赔的 流程是什么?
人身保险投 保和理赔需 要注意哪些 问题?
01
人身保险市场与监管
人身保险市场概述
人身保险市场规模:全球最大,中国为第二大市场 人身保险产品种类:寿险、健康险、意外险等 人身保险市场参与者:保险公司、保险中介、保险监管机构等 人身保险市场发展趋势:数字化、智能化、个性化等
费用等
保险责任: 包括意外伤 害、意外医 疗、意外住
院津贴等
投保年龄: 一般要求18-
65周岁
保险期限: 一般为1年, 也有长期意 外伤害保险
产品
保险金额: 根据个人需 求选择,一 般建议选择
较高保额
保费:根据 保险金额、 投保年龄、 职业等因素 确定,一般
较低
投资型保险产品
投资方式:通过购买保险产 品进行投资
人身保险的意义
保障个人和家庭: 在遭遇意外、疾 病等风险时,提 供经济补偿
规划未来:为养 老、教育等长期 目标提供资金支 持
财富传承:通过 保险实现财富的 传承和分配
风险管理:通过 保险转移风险, 降低个人和家庭 的经济负担
01
人身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的要素
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的 受益人,通常是投保人
发展趋势:互 联网保险、健 康保险等新兴 领域快速发展
挑战与机遇: 市场竞争激烈, 需要不断创新 和提升服务质

感谢观看
汇报人:
人身保险的种类
寿险:保障被保险人的生命,当被保险人死亡时,保险公司向受益人支付 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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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家庭财务生命周期的一般规律
• (三)家庭成长期 • 指从小孩出生直到上大学,一般为9-15年。在这一
阶段里,家庭成员不再增加,家庭成员的年龄都在 增长,家庭的最大开支是保健医疗费、学前教育、 智力开发费用。同时,随着子女的自理能力增强, 父母精力充沛,又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和投资经 验,投资能力大大增强。
第十章 人身保险市场与监管
•2024/2/27
•3
第一讲 财务生命周期中的 保险需求
•2024/2/27
Contents
财务生命周期 满足顾客财务需求
•2024/2/27
Contents
财务生命周期的一般规律及周期中的风险 财务生命周期中财务需求的满足 生命周期中人身保险需求的测算
人身风险管理工具的提供者
人身风险管理工具的提供者
•25
测算原理
• 以家庭风险为分析基础 • 以家庭主要成员万一不幸为假设 • 测算继续实现家庭原有合理财务目标所需资源缺口
•2024/2/27
•26
测算方法
• 倍数法则 • 生命价值法
方法 缺陷
• 遗属需求法
四步
•2024/2/27
•27
•2024/2/27
Contents
• 使危险因素相对稳定
保险利益的变动是危险因素变化的重要原因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
• 指投保人对于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所具有的利害关系。 • 不直接体现为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利害关系,而体现为投
保人和被保险人之间的人身依附关系或者依赖关系 • 特征:无法衡量,不存在代位求偿(特殊处详见代位原
则),必须是确定、现有的
我国家庭财务生命周期的一般规律
• (六)退休养老期

《保险学人身保险》课件

《保险学人身保险》课件
指人身保险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如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的义务、投保人缴纳保险费的义务等。
03
02
01
指保险公司不承担某些特定风险或特定情况的赔偿责任,如遗传疾病、战争风险等。
除外条款
指在保险期限届满后,投保人可以选择继续购买该保险产品,但需要重新填写投保单并缴纳保险费。
续保条款
指在保险期限开始后的一段时间内(通常为30天),如果投保人未按时缴纳保险费,保险公司仍然承担赔偿责任。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范围
包括意外身故、意外伤残和意外医疗等保障责任,具体保障范围根据合同约定而定。
人身保险经营
保险代理人销售
通过保险代理人进行人身保险产品的销售,是保险公司的传统销售方式。代理人需要经过专业培训,了解保险产品特点和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合适的保险方案。
网络保险销售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保险销售逐渐成为一种新兴的销售方式。客户可以通过保险公司官网、第三方保险电商平台等途径购买人身保险产品。
总结词:人身保险对于个人和社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功能。对于个人而言,人身保险可以为其提供经济保障,减轻因意外或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对于社会而言,人身保险有助于稳定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人身保险合同
保险费
投保人需要支付给保险公司的费用,以换取保险保障。
保险期限
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通常为一年或数年。
定制化和个性化保险产品的需求
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需求越来越个性化和定制化,保险公司需要不断创新以满足市场需求。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总结词: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人身保险可以分为多种类型。按照保障范围,人身保险可以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按照投保方式,人身保险可以分为个人保险和团体保险。详细描述:按照保障范围,人身保险可以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人寿保险是以人的寿命为标的的保险,包括生存保险、死亡保险和生死两全保险等;健康保险是以人的身体健康为标的的保险,包括医疗保险、疾病保险、收入保障保险和护理保险等;意外伤害保险则是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体损伤或死亡为赔付条件的保险。按照投保方式,人身保险可以分为个人保险和团体保险。个人保险是以个人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保险,而团体保险则是由一个团体或组织为其成员投保的保险。

保险学整理

保险学整理

保险学整理第一章:风险与保险1.风险的概念:风险是指在特定的客观情形下,在特定的时期内,某种缺失发生的不确定性。

〔风险由风险因素,风险事故,风险缺失组成〕2.风险的分类:要紧考虑如下两种分类。

(1)按风险损害的对象:1〕财产风险:风险的发生导致财产发生毁损或灭失从而使财产所有人遭受缺失的风险。

2〕责任风险:指因个人或团体的疏忽,过失导致他人财产缺失或人身损害,依法应承担民事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

3〕人身风险:指人们因早逝,疾病等缘故导致经济缺失的风险。

4〕信用风险:指在经济交往中,权益人因义务人违约而造成的经济缺失风险。

(2)按风险性质:1)纯粹风险:指风险所导致的结果只有两种,即缺失或者无缺失,无获利可能。

2)投机风险:风险导致的结果有三种,即缺失、无缺失和盈利。

3.风险处理的要紧方法:1〕幸免风险:考虑到风险的存在,主动舍弃或拒绝实施某项可能引起风险缺失的方案。

2〕预防风险:通过对风险的推测,事先有针对性的采取各种技术措施,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降低缺失发生的几率。

3) 抑制风险:在灾难事故发生后,为了阻止灾难的扩大或蔓延减少缺失而采取的技术措施。

4〕自留风险:关于缺失小或者频率低的风险采取自我承担的方式。

5〕转移风险:保险是风险治理中最重要最差不多的技术,是风险治理〔处理〕方法中最有效的手段,因为保险的机制解决了风险治理中碰到的最大难题—风险的不确定性。

保险能够以收取保险费为代价,最大限度地集中尽可能多的风险单位,运用概率统计原理进行推测,将单个风险单位面临的风险的不确定性转化为总体上缺失的相对确定性,实现了风险缺失的均摊。

Ps:风险与保险的关系:(1)风险是保险产生和存在的前提。

(2)风险的进展是保险进展的客观依据。

(3)保险是风险处理传统同时最为行之有效的方法。

(4)保险经营效益要受风险治理技术的制约。

第二章:保险的职能和运用1.保险的概念: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风险的众多单位和个人,以合理运算分担金的形式,实现对少数成员因约定风险事故所导致的经济缺失或由此引起的经济需要进行补偿或给付的行为。

--保险学概论第五章人身保险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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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的投资收益 2. 开设投资账户 单独开设一个投资账户或多个不同收益、风险的投资子
账户,由投保人或保单所有人自由选择,由保险公司本身或 委托基金公司专业经营
3. 保单的现金价值是变动的 某一时刻保户单的现价值决定于该时刻其投资组合中 投资账资产的市场价值。
202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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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万能人寿保险
万能人寿保险简称为万能寿险,是一种缴费灵活、 保险金额可调整的人寿保险。该保险的出现是为了满足 保费支出较低、缴纳方式要求灵活的消费者的需求。万 能寿险的保费缴纳方式很灵活,保险金额也可以调整, 而且保险人的经营费用非常透明。万能寿险的特点:
人丧失劳动能力后的保费免交优惠。 3. 意外死亡给付附加条款 4. 配偶及子女保险附加条款 5. 生活费用调整条款
202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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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意外伤害保险
一、意外伤害保险的概念及其分类
(一)意外伤害保险的概念
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由于 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造成身体的 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致使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时,由保 险人按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残疾 保险金或医疗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死亡给付模式 保费缴纳规定 保单附加费 死亡给付成本 现金价值
(三)变额万能人寿保险
202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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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寿保险附加条款
1. 保证可保性附加条款 这一附加条款使得保单持有人不用提供新的可保性说
明,就可以在规定的时间重新购买一份与原来同样的保险。
2. 免交保费条款 投保人只需每次额外缴纳一些保费,就可获得在被保险
2. 其他分类方式
按经营方式不同,分为人身保险机构经营的人身保险和人身保险 代理人经营的人身保险。

《保险学人身保险》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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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单位:一次危险事故可能涉及的最大损 失范围,确定比较复杂 自留额与分保额
6.1.3再保险与原保险的比较
保险标的不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同 保险合同性质不同
6.1.4保险原则在再保险中的运用
可保利益原则 诚信原则 补偿原则 承保标的存在原则
6.1.5再保险职能
对特定业务带来的巨大危险进行分散 对特定区域内的危险进行有效分散 对保险公司的累积责任危险进行分散 对特定时点的危险进行分散
5.5 健康保险
• • • • 健康保险的概念 健康保险的特点 健康保险的有关特别规定 健康保险的种类
5.5.1健康保险概念
• 保险期限内患病、生育所致医疗费支出和 工作能力丧失、收入减少及因疾病、生育 致残或死亡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 • 疾病
非外来原因 非先天性原因 非规律性的生理现象所致
客观的意外事故 人身伤亡、残疾 且其间有内在必然的联系
• 5.4.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 • 5.4.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
概率的决定因素是职业与所从事的活动 承保条件较宽 保险责任的特点和保险责任期限有特殊性 为定额给付与不定额给付相结合 死亡保险金额度比其他寿险产品的高
5.4.4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
按保险责任分:
意外伤害死亡残疾保险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综合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收入保障保险
按承保危险分:
普通意外伤害保险 特定意外伤害保险
按投保方式分:
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5.4.5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与财产保险的相似性
事故发生的类似 保险责任类似 合同性质方面类似 保险期限类似 保费缴纳与确定方面类似 财务处理方面类似
5.2 人寿保险之一 ——传统型人寿险
5.2.1死亡保险

保险学第五章 人身保险

保险学第五章 人身保险

2、费率厘定主要以生命表中 的生存率为基础
一个国家或地区人口生存死 亡规律的统计表。它反映不 同性别、同一年龄的人群从 零岁起逐年死亡直至全部死 亡的生存和死亡状况,是寿 险公司计算人身保险费不可 缺少的依据。分为国民生命 表和经验生命表。 我国于1992年开始编制 《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 表》1990~1993),并在1997 年4月1日颁布该生命表,结 束了我国寿险业过去长期采 用日本生命表的历史。
六、创新寿险
(一) 变额寿险(投资连结保险)
1、保费固定,保额可变(通常要保证一个最低限 额); 2、有专项账户,与公司的一般账户是分开的; 3、投保人通常可以选择账户投向; 4、现金价值及保额随着投资组合和投资业绩的情况 而变动。
六、创新寿险
(二)万能寿险
1、 保费缴纳方式灵活 2、 保额可调 万能寿险由于其特有的灵活性而提供了一种可能, 即一个人一生需要的惟一的寿险保单就是万能寿险。
例如:爆炸、倒塌、淹溺、坠 跌、烫伤、车船飞机失事
(三)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
1、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 保险的概率取决于其 职 业、工种或所从事的活 动,而与其年龄、性别 无直接关系 2、承保条件较宽,高龄者 可投保,不需体检 3、只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 限内因遭受意外伤害所 致的死亡和残疾承担赔 付责任,不负责疾病所 致的死亡和残疾

被保险人预见到伤害即将 发生,但在技术上已不可 能采取措施避免; 被保险人已预见到伤害即 将发生,在技术上也可以 采取措施避免,但由于法 律上或职责上的规定,不 能躲避。
造成意外伤害必然是有意外 事故发生。 意外事故是指: 意外发生的事故即事先无法 预见、非故意的事故 外来原因造成的即被保险人 身体以外的原因造成的事故; 突然发生的即事故的原因与 伤害的结果之间具有直接的 关系,并在瞬间造成伤害, 来不及预防。

第五章 人身保险概述 《保险学》PPT课件

第五章  人身保险概述  《保险学》PPT课件
二、年龄误告条款 年龄误告条款主要是针对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的情况,主要有两种: 1.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年龄误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投保人申报
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 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2.真实年龄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年龄误告。如果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法律与保险合同中一 般均要求保险人按被保险人真实年龄对保险费或保险金进行调整。
11
第三节 人身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
六、自杀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 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 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该条第二款规定:“保险人依照前款规 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第五章 人身保险概述
• 学习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人身保险的概念、特点与分类;理解人寿保险的含义与特点;理解人身 保险合同的特殊条款。为以后各章节打下基础。
• 重点难点: 1.人身保险的特征; 2.人身保险的分类; 3.人身保险的特殊条款。
1
第五章 人身保险概述
• 第一节 人身保险的含义及特征 • 第二节 人身保险的种类 • 第三节 人身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
12
4
第二节 人身保险的种类
一、按保险标的分类 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为人的生命和身体。 (一)人寿保险 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生存或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
件的一种人身保险。人寿保险包括传统人寿保险与创新型人寿保险。 (二)健康保险 健康保险是以疾病或人体伤害损失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健康保险包括医疗费用保险、

保险学作业习题 第五章 人身保险答辩

保险学作业习题 第五章 人身保险答辩

第五章人身保险一、名词解释人身保险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健体保险弱体保险两全保险终身寿险年金保险不可抗辩条款宽限期自杀条款复效条款现金价值变额人寿保险万能人寿保险观望期二、单项选择1. 纯保障性,无储蓄性的险种是(A.定期寿险B.终身寿险C.生存保险D.两全保险2. 两全保险是既可以保障生存又可以保障死亡的险种,若重点在于保障被保险人本人的利益的两全保险是( A.普通两全保险B.期满双赔两全保险C.养老附加定期保险D.联合两全保险3.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不行使而消灭。

A. 2年B.3年C. 4年D. 5年4.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A.可以是法人B.可以是法人和自然人C.只能是具有生命的自然人D. 也包括已死亡的人5.当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保险金由(领取。

A.投保人B.被保险人C.受益人D.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6.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率主要是根据被保险人的(确定的A.年龄B.职业C.性别D.收入7.我国《保险法》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交付首期保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超过规定的期限(未支付当期保费的,合同效力终止。

A.30日B.60日C.90日D.180日8.健康保险合同(条款中规定,合同生效一段时间内,保险人才对被保险人因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履行责任。

A.免赔额B.推迟期C.观察期D.责任期9.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一般由(。

A.保险人确定B.被保险人确定C.保险人和投保人协商确定D.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协商确定10.人寿保险的保险标的是(。

A.被保险人的生命B.投保人的生命C.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D.被保险人的身体11.人寿保险采用(,即保险人在各年度均收取数额相等的保险费把被保险人应在若干年负担的保险费的总和,运用科学的计算方法平均分摊于各个年度。

A.自然保险费B.均衡保险费C.纯保险费D.总保险费12.按照(,年金保险可以分为定额年金和变额年金。

《保险学人身保险》课件

《保险学人身保险》课件

重疾险
保障被保险人被确诊患有 指定的重大疾病时,给付 一次性保险金。
意外险
给付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事 故造成的伤残、残疾或死 亡的保险金。
人身保险的理赔流程
1
资格审查
2
保险公司核查理赔申请人的资格以及
事件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3
申报理赔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公司提供理 赔申请及相关证明文件。
赔付处理
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规定,批准并 向申请人支付相应的理赔款项。
《保险学人身保险》PPT 课件
人身保险是一种重要的保险形式,它涵盖了人生各个阶段的风险保障,为个 人和家庭的未来提供保护。
什么是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生命和健康为保险标的,为被保险人提供经济保障的保险形式。
人身保险的分类
人寿保险
提供一定期限内或终身的 保障,当被保险人死亡或 达到特定年龄时,给付保 险金。
保持良好的健康状况
保险公司可能要求进行体检,良好的健康状况有助于获得更好的保险条件。
定期检视保险计划
根据个人需要和未来变化,及时调整保险计划以保持适应性。
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人身保险?
1 评估风险需求
根据个人情况和需求,确定保险金额、保险期限和保险领域。
2பைடு நூலகம்比较不同保险产品
比较不同保险公司和产品的保费、保障范围和服务质量。
3 咨询专业人士
与保险代理人或理财顾问一起讨论,并获得专业建议。
人身保险的注意事项
仔细阅读保险条款
了解保险责任、免除责任、等待期和投保年龄等重要内容。

保险学第五章人身保险

保险学第五章人身保险
第五章 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概述 传统型人寿保险 创新型人寿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健 康 保 险
教学目的
• • • • • 人身保险概述 传统型人寿保险 创新型人寿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健康保险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一、人身保险的概念、特点与分类 1.人身保险的概念及特点
定义: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 当被保险人发生死亡、伤残、疾病等保险事件或生 存到保险期满时,保险人给付保险金。 人身保险事故的特点:
均衡保费 提取准备金 更多资金用于投资 保单调整难度大 经营管理具有连续性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利 率
5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4% 6%
1.22 1.48 2.19 3.24 4.8
7.11 10.52 15.57 23.05
1.34 1.79 3.21 5.74 10.2 18.4 32.99 59.08 105.8 9 2
263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2. 人身保险的分类
按保险范围分: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 按保险期限:长期保险、1年期保险和短期保险 按投保动因: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 按投保人数:个人保险、联合保险和团体保险 按被保险人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健体保险和弱体保险 按给付方式:一次性给付保险和分期给付保险 按是否参与保险人利益分配:分红和不分红保险 按承保技术:普通人身保险和简易人身保险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二)年龄误告条款
• 内容: 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保险人可 解除合同,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费。 真实年龄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将按真实年 龄调整. • 处理: (1)补交保费或退还保费 (2)调整保险金 应付保险金=原保险金*(实交保费/应交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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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费操作:
保险年度 每期保费
保额 投资
一份保费第一年 1260元
1260
次年
1260
1020 240
以后各年
1260
204 1056
----------------------------
购买一份以上 :
每份第一年
1200
1200
次年
1200
960 240
以后各年
1200
144 1056
人寿保险合同的条款
3、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C身故,此后,保险 人不再给付任何养老金。
分红型保险
? 保单持有人可以分享保险公司经营成果的保险 种类,保单持有人每年都有权获得建立在保险 公司经营成果基础上的红利分配。简单的说就 是分享红利,享受公司的经营成果。
新型人寿保险——投资型保险
? 兼具保障功能和投资功能的新型险种。 ? 种类:变额寿险
合同效力中止。
人身保险合同常用条款 之 宽限期条款 (案例)
? 50岁的赵先生于 2000年购买了一份终身生死两全保险,选择 10年 分期缴保费方式,保险金额为 15万元。2000年5月8日,他首期缴 纳保费6500元,保险合同生效。该合同规定,被保险人如在 60周 岁前身故,其受益人将获得 2倍于保险金额的保险金 30万元。
请根据以下险种的保险责任判断它属于哪种人 寿保险?
B保险的保险责任:
在合同约定有效期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负下列保险责 任:
? 一、身故保险金给付: (一)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内因疾病身
故,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 所缴保险费(不包括核保后的加费部分),本合同终 止。
(二)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者在合同生 效或复效一年后因疾病身故,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的 5 倍给付身故保险金。 ? 二、生存保险金给付:

人身保险各章节思考题答案

人身保险各章节思考题答案

第一章思考题1、人身保险的定义与三个要点是什么?答: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生育)、老(衰老)、病(疾病)、残(残疾)、亡(死亡)等为保险事故的一种保险。

其基本内容是: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确立各自的权利义务,投保人向保险人缴纳一定数量的保险费;在保险期限内,当被保险人发生死亡、残疾、疾病等保险事故,或被保险人生存到满期时,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给付一定数量的保险金。

其定义的三个要点:(1)、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或身体。

(2)人身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生、老、病、死、伤、残等各个方面,即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可能遭受的意外伤害、疾病、衰老、死亡等各种不幸事故。

(3)人身保险合同的履行:除个别情况外,由于标的的无价性,人身保险的责任履行一般不能称为补偿或赔付,而只能称为给付。

2、简述人身保险的性质。

答:由于人身保险权利义务关系所指向的是人的生命或身体(即保险标的),而人的生命和身体是无价的,不能以货币加以度量,因此,除个别情况外,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不能像财产保险那样有确定的标准,仅是就理论而言,是由保险双方当事人在保险合同订立之初按照投保方的需求度与可能性相一致的原则协商确定的。

人身保险的责任履行一般不能称为补偿或赔付,而只能称为给付,所以人身保险不是补偿性质,而是给付性质的。

3、简述人身保险的原理。

答:损失的分担、风险的同质性以与大数定理是保险理论的三大基础。

人身保险作为保险的一种,其理论自然亦奠基于此。

(1).损失的分担“损失的分担”是保险学理论的一个基本思想。

人身保险通过将众多面临人身危险的人集中起来,收缴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对人身方面发生保险事故引起的经济责任实现分担。

单就人寿保险而言,所谓损失的分担也就是死亡成本的分担。

(2).人身危险的同质性客观存在的各种危险在同样的境况、条件之下具有相同的发生或者不发生的可能性。

危险对每一个人而言是平等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并不会偏爱或鄙视于谁,因此人们在分担损失之时也是平等的。

renshen5-3人身保险第五章第三节

renshen5-3人身保险第五章第三节

3.列举式的全残定义
在失能收入损失保险保险单中列举能够认 定被保险人“全残”的具体标准或情况, 并严格要求在治疗结束后由保险人指定或 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被保险人全残鉴定报 告。 如果被保险人的治疗在责任期限届满后后 仍未结束,则按照责任期限届满日被保险 人的身体状况进行鉴定。

例如:规定“完全失能” 包括

(四)免责期

指被保险人于工作能力丧失开始日后的一 定时间(通常为7至365天)内,保险人不 负给付责任
(五)给付期限
指保险人对于不能正常工作或需要治疗的 被保险人负责给付停工收入损失保险金的 最长时间 一般规定为90天、180天、360天等

(六)除外责任

按照护理的专业程度划分为专门护理和家 庭护理 按照护理服务性质划分为治疗性质护理服 务和非治疗性质护理服务 按服务时间划分为全天候24小时特别护理 和非全天一般性护理

二、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障范围
(1)医护人员护理。 (2)中度安养护理。 (3)照顾式的护理。

长期护理保险给付条件:
1.定额给付

指保险双方当事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根 据被保险人的收入状况协商约定一个固定 的保险金额(通常按月份确定),保险事 故发生后,不论被保险人丧失工作能力前 的实际收入如何,只要丧失工作能力,就 视丧失工作能力的程度,按合同约定的额 度分期给付保险金。
2.比例给付
指收入保险金视被保险人工作能力丧失的 程度,按其原收入的一定比例进行给付。 全残给付 部分残疾给付
(四)部分残疾
被保险人只能从事原职业以外的其他职业, 且新的职业可能会使收入减少。 如果部分丧失工作能力是疾病引起的,收 入保险金的给付要以被保险人先是完全丧 失工作能力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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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某人投保10年期的定期寿险,保险金额为 万 、某人投保 年期的定期寿险 保险金额为10万 年期的定期寿险, 保费的缴纳方式是10年限缴 投保年龄为30岁 年限缴, 元,保费的缴纳方式是 年限缴,投保年龄为 岁, 年缴保费为3300元。6年后,该被保险人死亡。保 年后, 年缴保费为 元 年后 该被保险人死亡。 险人在理赔时发现该保险人投保时的实际年龄为31 险人在理赔时发现该保险人投保时的实际年龄为 岁的人年缴保费为3500元,因此,保险人 岁,而31岁的人年缴保费为 岁的人年缴保费为 元 因此, 实际应给付受益人的保险金调整为 100000×(3300/3500)≈94286 元 × ) 如果理赔时发现实际年龄为29岁,而29岁的人年缴 如果理赔时发现实际年龄为 岁 岁的人年缴 保费为3200元,那么实际给付的保险金调整为 保费为 元 100000 ×(3300/3200)≈103125 元 )
王先生今年30岁 拟购买该保险,保险金额20万元 万元, 王先生今年 岁,拟购买该保险,保险金额 万元, 打算分20年交清保费 年交清保费, 岁开始领取养老金。 打算分 年交清保费,从60岁开始领取养老金。从 岁开始领取养老金 费率表中查得,王先生每年应交的保费为14200元, 费率表中查得,王先生每年应交的保费为 元 连续缴纳20年 那么,王先生从60岁开始 岁开始, 连续缴纳 年。那么,王先生从 岁开始,每年可 领取养老金1万元 到他80岁时 万元, 岁时, 领取养老金 万元,到他 岁时,还可一次性得到 40万元。 万元。 万元
Hale Waihona Puke 4、2000年10月2日,投保人林某(女)为自己及家人投保 、 年 月 日 投保人林某( 了家庭人身还本保险,共缴纳保险费3000元,林某本人的 了家庭人身还本保险,共缴纳保险费 元 保险金额为20000元,受益人均指定为林某之父。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为 元 受益人均指定为林某之父。 为意外身故、伤残。合同期满将返还本金3000元。保险有 为意外身故、伤残。合同期满将返还本金 元 效期为两年,如到期未提取保险储金则本合同自动生效。 效期为两年,如到期未提取保险储金则本合同自动生效。 三年后的10月 日 三年后的 月8日,被保险人林某因夫妻感情恶化而自杀身 受益人林某之父随后向保险公司提出给付保险金的申请。 亡,受益人林某之父随后向保险公司提出给付保险金的申请。 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 根据保险合同约定( 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合同明确约定自杀属于除 外责任),以自杀为除外责任为由, ),以自杀为除外责任为由 外责任),以自杀为除外责任为由,做出拒付保险金的处理 决定。 决定。 受益人对此有异议 对此有异议。 受益人对此有异议。认为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距合同成立 之日已满两年,根据《保险法》 之日已满两年,根据《保险法》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 向被保险人的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向被保险人的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人寿保险与储蓄
共同点: 共同点:以现有的剩余货币资金用作将来的准备 不同点: 不同点: 人寿保险的储蓄性表现为现金价值, ①人寿保险的储蓄性表现为现金价值,后者为本利和 前者计算复杂,考虑利率和生死概率, ②前者计算复杂,考虑利率和生死概率,后者根据利 率 前者保险金的给付与否具有一定偶然性, ③前者保险金的给付与否具有一定偶然性,后者本利 支付确定
生死两全保险
——指无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死亡或保险期满时 指无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死亡或保险期满时 生存,都能获得保险人给付的保险金。 生存,都能获得保险人给付的保险金。 特点: 保险金必然给付 特点: 保费高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推出的千禧理财两全保险
投保范围:出生满 日以上 日以上, 岁以下的身体健康者均可 投保范围:出生满30日以上,65岁以下的身体健康者均可 投保 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为止 主要保险责任: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主要保险责任:⑴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 三周年的年生效对应日,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的5%给付生 三周年的年生效对应日,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的 给付生 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 存保险金。⑵ 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 保险合同终止。 保险合同终止。
人身保险的分类
人寿保险 健康保险 人身意外保险 长期保险 1年期保险 年期保险 短期保险 健体保险 弱体保险
个人保险 联合保险 团体保险
一次性给付保险 分期保险
分红保险 不分红保险
常见条款介绍
1、不可抗辩条款 、 2、年龄误告条款 、 3、宽限期条款 、 4、保费自动垫缴条款 、 5、复效条款 、 6、所有权条款 、 7、不丧失价值条款 、 8、保单贷款条款 、 9、保单转让条款 、 10、受益人条款 、 11、红利任选条款 、 12、保险金给付任选条款 、 13、自杀条款 、 14、战争除外条款 、 15、共同灾难条款 、
1、健康状况误告是否适用“不可抗辩条款” 、健康状况误告是否适用“不可抗辩条款”
案情简介: 案情简介:1993年10月,李某因肺气肿无法正常上班,提前办理了病退 年 月 李某因肺气肿无法正常上班, 手续。 手续。1994年4月,保险公司的业务员上门展业。李某得知保险有关内 年 月 保险公司的业务员上门展业。 容后,便投保了简易人身保险,并当即填写了投保单,保险期限15年 容后,便投保了简易人身保险,并当即填写了投保单,保险期限 年, 每月保费24元 保额为5000元,起保日期为 每月保费 元,保额为 元 起保日期为1994年4月14日,李某还在 年 月 日 健康询问栏中填写了“健康”字样。此后,李某一直按时交纳保费。 健康询问栏中填写了“健康”字样。此后,李某一直按时交纳保费。 1997年9月4日,李某之子携带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到保险公司报案登记, 年 月 日 李某之子携带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到保险公司报案登记, 并填写了出险通知书,要求死亡给付。 并填写了出险通知书,要求死亡给付。 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进行调查 发现被保险人保前患有严重肺气肿, 接到报案后进行调查, 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进行调查,发现被保险人保前患有严重肺气肿,并 且是因患病而提前病退,这显然不符合《简易人身保险条款》 且是因患病而提前病退,这显然不符合《简易人身保险条款》第1条关 条关 于投保条件的规定: 周岁以上, 周岁以下 身体健康, 周岁以下, 于投保条件的规定:凡16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正常劳 周岁以上 动和正常工作的人均可参加本保险。李某在健康状况中故意隐瞒事实, 动和正常工作的人均可参加本保险。李某在健康状况中故意隐瞒事实, 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而且李某所隐瞒的事实, 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而且李某所隐瞒的事实,是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 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重要事实。李某死于肺心病, 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重要事实。李某死于肺心病,这与其 曾患的肺气肿有一定联系。对于这种情况,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曾患的肺气肿有一定联系。对于这种情况,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李某之子则提出 保险合同的订立已超过两年的不可抗辩期, 则提出, 李某之子则提出,保险合同的订立已超过两年的不可抗辩期,应当适用 不可抗辩条款,保险人无权依据投保人的未如实告知主张拒赔。 不可抗辩条款,保险人无权依据投保人的未如实告知主张拒赔。
第5 章
人身保险
5.1 人身保险概述
人身保险的概念
——保险标的:人的寿命和身体 保险标的: 保险标的 ——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合 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 保险事故 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给付保险金 同约定的年龄、
人身保险的特点
事故的特点 事故的特点—— 特点 发生具有必然性、 发生具有必然性、死亡概率随年龄上升 产品的特点 特点—— 产品的特点 需求面广、需求弹性大、保险金额多因素确定、 需求面广、需求弹性大、保险金额多因素确定、保险 金约定给付、人与人的关系决定保险利益、 金约定给付、人与人的关系决定保险利益、保险期 限长期性、寿险保单储蓄性 限长期性、 业务的特点 特点—— 业务的特点 保费收取的年度均衡性、计提准备金、资金投资性、 保费收取的年度均衡性、计提准备金、资金投资性、 保单难调整、 保单难调整、经营管理连续性
3、某人购买了一份10年期的死亡保险,保险金额 、某人购买了一份 年期的死亡保险 年期的死亡保险, 万元, 为20万元,按年缴保费,缴费期是 年。此人在缴 万元 按年缴保费,缴费期是10年 纳保费3年后 过了保单宽限期后还是未缴纳保费, 年后, 纳保费 年后,过了保单宽限期后还是未缴纳保费, 但在保单可复效期内申请复效,保险人同意复效。 但在保单可复效期内申请复效,保险人同意复效。 但此人在复效后的次年自杀死亡。 但此人在复效后的次年自杀死亡。保单中载有自杀 条款,那么保险公司是否给付该保单受益人20万元 条款,那么保险公司是否给付该保单受益人 万元 呢? 在这个案例中,保单实质经过了第4个保单年度 个保单年度, 在这个案例中,保单实质经过了第 个保单年度, 但因为复效合同中自杀是从复效日算起的, 但因为复效合同中自杀是从复效日算起的,该保单 在复效后未到2年被保险人自杀 因此不予给付, 年被保险人自杀, 在复效后未到 年被保险人自杀,因此不予给付, 但退还保单现金价值。 但退还保单现金价值。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祥和定期保险: 祥和定期保险: 根据该险种的条款,该险种的保险期间分为5年 根据该险种的条款,该险种的保险期间分为 年、 10年、15年、20年四种,投保人可任选一种作为保 年四种, 年 年 年四种 险期间。在保险期间内身故, 险期间。在保险期间内身故,保险公司按照保险金 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国寿鸿盛终身保险: 国寿鸿盛终身保险: 根据该险种条款,在保单生效的任何时间, 根据该险种条款,在保单生效的任何时间,只要被 保险人身故, 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均按照保险金给付身故保险 保险合同终止。 金,保险合同终止。
5.2 传统寿险
“人寿保险”——人身保险的主要组成部分 人寿保险” 人寿保险 人身保险的主要组成部分 传统人寿保险 死亡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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