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职称评审条件文件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印发江西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等5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

通知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

现将江西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教授等5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是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

技术资格和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依据,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教授资格条件

(试行)

第一条评定标准

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教授须具有本专业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本学科的职业技术现状和国内外的学术发展动态,有丰富的职业技术教育、生产实践经验和高水平的专业技能;根据生产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开展新的技术研究领域的专项课题研究;公开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设计、艺术作品,或出版高水平的著作、教材;教学经验丰富,能有效组织和指导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在实践环节教学中培养学生专业技能,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并取得显著效果;具有指导青年教师的能力,能运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职业技术院校从事职业技术教育的教学、科研(科技开发)工作,并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的在职在岗

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工作质量和职业道德评估合格以上。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在规定年限上延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延迟1年申报;年度考核、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讦估不合格者,延迟2年申报;受警告以上处分,没有解除处分者不得申报,受到不能解除处分的人员延迟3年申报;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

(二)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获学士以上学位后,取得副教授资格,受聘副教授职务5年以上。

(二)未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取得副教授资格,受聘副教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取得副教授资格后,受聘副教授职务3年以上者,任现职期间,如其业绩条件与论文、论著条件符合第七条要求,则可破格申报。

三、外语条件

除经批准免试外,需取得由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第四条专业技术工作质量(能力、水平)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量,系统讲授2门以上课程,其中1门为基础课(包括专业基础课和技术基础课),并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教学质量评估良好以上,至少有1次年度教学质量评估为优秀。

二、专业课教师累计有半年以上从事实习、实训、设计、调查等工作实践,具有较高水平的操作技能。

三、积极开展教育研究工作,在教学改革或教育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

四、系统指导过青年教师或进修教师一年以上。

第五条业绩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教学效果好,有4次以上年度教学质量评估被评为优秀。

二、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

三、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四、获厅级以上主管部门授予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称号。

第六条论文、论著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均授课201课时以上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论著2部,且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

(二)出版论著1部,且发表论文:理工类2篇以上,文科类3篇以上(均要求至少有1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

(三)发表论文:理工类4篇以上,文科类5篇以上(均要求至少有1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

(四)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

二、年均授课为100—200课时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论著2部,且发表论文:理工类2篇以上,文科类3篇以上(均要求至少有1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

(二)出版论著1部,且发表论文:理工类4篇以上,文科类5篇以上(均要求至少有1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

(三)发表论文:理工类6篇以上,文科类7篇以上(均要求至少有1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

(四)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4篇以上。

三、年授课不少于60课时,具备下列条件:

通过处理重大技术问题或解决疑难技术问题而撰写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篇以上(经省级以上部门鉴定或被采纳实施),并公开发表论文、出版著作(教材)1篇(部)以上。

第七条破格条件

一、业绩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科研成果获国家级奖励;或获省(部)级一等奖;或获省(部)级二等奖2项以上。

(二)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课题;或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课题2项以上。

(三)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课题,且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二等奖或三等奖2项。

二、论文、论著条件

年均授课必须超过150课时,在第六条“论文、论著条件”要求基础上,按授课课时数的不同类别,分别增加1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均为独撰或第一作者)。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