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工干部“十严禁”

合集下载

党员干部十不准

党员干部十不准

1、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制造、传播、散布谣言和小道消息,组织、教唆、参与非法上访活动。

2、不准在工作中回避矛盾,推诿扯皮,推卸责任,不履行职责。

3、不准在上班时间参与打扑克、搓麻将、下棋、玩电脑游戏、炒股票、上网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活动。

4、不准编造借口欺骗组织,擅自作主离开工作岗位。

5、不准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企业、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和旅游安排,不许接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各种消费娱乐活动。

6、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谋取私利,利用婚丧嫁娶、子女升学、乔迁、生病住院之机收受礼金。

7、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相互宴请、赊帐消费和参与用公款支付金融投资及高消费娱乐活动。

8、不准违反规定处置国家和集体资金、资产。

9、不准对监管服务对象野蛮执法、刁难、打击、报复和吃、拿、卡、要,不许酒后执法。

10、不准无法定依据处罚,处罚偏轻偏重,以罚代管。

十个严禁专项整治方案

十个严禁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违规吃喝行为,严防“吃喝风”隐形变异、反弹回潮,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现制定本专项整治方案。

二、整治范围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

三、十个严禁内容1. 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2. 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接受下级单位或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3. 严禁以请示、汇报工作等名义违规宴请上级单位工作人员;4. 严禁以伪造接待公函、虚列接待事项、虚增接待人数等方式公款吃喝;5. 严禁以工作经费补助、会议费、培训费、印刷费、公车维修费、项目经费等名义虚列开支,变通处理或者冲抵、转嫁、隐匿吃喝费用;6. 严禁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违规组织公款吃喝或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吃喝;7. 严禁在工作中接受宴请,禁止在考核、检查等工作期间接受被考核、检查单位的宴请,同城公务活动不安排用餐,确因工作误餐,需在食堂就餐的,应安排简餐,不得提供烟酒;8. 严禁搞利益勾兑和权钱交易,违规接受宴请,指使、授意或者接受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私营企业主支付报销应由自己承担的吃喝费用;9. 严禁在机关食堂、餐厅等内部接待场所变相搞违规吃喝聚餐;10. 严禁出入隐藏在住宅楼、农家院等隐蔽场所违规吃喝。

四、整治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2. 开展自查自纠,要求各单位对违规吃喝行为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并建立问题清单;3. 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对违规吃喝行为实行“零容忍”;4. 强化责任追究,对违反十个严禁要求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5. 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2. 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良好局面;3. 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整治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4. 要加强总结提炼,及时总结整治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工作人员十个严禁实施方案

工作人员十个严禁实施方案

工作人员十个严禁实施方案随着社会的发展,工作人员作为组织中的重要力量,肩负着重要的责任和使命。

为了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组织的稳定发展,有必要制定一系列严禁实施方案,以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确保其健康成长。

本文将从工作效率、职业道德和安全防范三个方面,提出十个严禁实施方案。

一、严禁私自泄露机密信息作为工作人员,我们需明确保守机密的重要性。

严禁私自将组织涉及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等机密信息泄露给他人。

只有在工作需要和合法授权的前提下,方可处理相关信息。

二、严禁接受贿赂和收受礼品工作人员应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不得接受他人的财物和礼品。

严禁以此为借口或方式谋取私利,确保公正公平的工作环境。

三、严禁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得滥用职权谋取个人利益。

同时,严禁因个人原因或管理疏漏导致工作失误和疏忽,必须承担起自己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四、严禁利用职务谋取私利工作人员应正确处理工作与私事的关系,任何时候都不能利用职务地位以谋求私利。

严禁利用职务权力干预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严禁擅自调动、挪用资金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程序处理和使用资金,严禁擅自调动和挪用财务资金。

必须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审批和申请,确保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

六、严禁虚报奖励和违规使用奖金工作人员必须凭实际工作表现获得奖励,严禁虚假报奖。

同时,严禁个人违规使用奖金,应按照规定程序将奖金用于合理目的。

七、严禁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不得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

必须以身作则,为他人树立良好榜样。

八、严禁工作中使用酒精和毒品工作人员应注意保持身体健康和清醒的工作状态,严禁在工作期间饮酒和使用毒品。

工作的目的是为了组织和个人的发展,不能因私欲影响工作效率和形象。

九、严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应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严禁盗用他人的创意、技术等知识产权。

必须依法使用他人的知识产权,并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

十、严禁参与违法犯罪活动作为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禁参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十个严禁十个一律换届纪律

十个严禁十个一律换届纪律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十个严禁十个一律换届纪律换届纪律是指在组织机构的领导岗位上,为了保证干部队伍的稳定和机构的运转,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原则。

这些规定和原则旨在维护组织的正常运行,确保选举和任命的公正公平,促进干部队伍的廉洁和素质提升。

下面我将介绍十个严禁和十个一律的换届纪律。

一、十个严禁1.严禁贿选。

即不允许利用金钱、物品、职务权力等手段收买选举人、选民等,干扰选举的公正公平性,破坏换届工作的纪律和秩序。

2.严禁拉票。

即不允许候选人及其支持者通过承诺职务晋升、发放好处,送礼等方式,对选民进行诱导和干预,影响选举结果。

3.严禁操纵选举结果。

即不允许通过虚假选举、违规操作、删减选民名单等手段,干扰和破坏选举的公正性,损害选民的合法权益。

4.严禁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选举利益。

即不允许在换届期间,利用所担任的职务和权力,为自己或他人争取选举资格、提供特殊待遇等,以谋求不正当的个人或集体利益。

5.严禁对换届工作进行干扰和阻挠。

即不允许通过搞破坏、散布谣言、诋毁他人等方式,干扰和破坏换届工作的正常进行,破坏选举的秩序和纪律。

6.严禁泄露选举秘密。

即不允许将选举的过程、结果等涉及个人隐私和机构秘密的信息泄露给外界,破坏选举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第1页/共3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7.严禁虚假宣传。

即不允许候选人和其支持者通过夸大事实、故意误导、编造谎言等手段,误导选民,损害选民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8.严禁借机谋取不正当利益。

即不允许在换届期间,利用职务和权力为自己或他人牟取不正当的个人或集体利益,破坏选举的公正公平性。

9.严禁违反组织纪律。

即不允许候选人和其支持者违反组织纪律和规定,以及违反选举纪律和规定,破坏选举的纪律和秩序。

10.严禁报复和打击报复。

即不允许在换届期间,通过打击报复、恶意中伤、污蔑诽谤等手段,对不支持自己的人进行打压和迫害,破坏组织的团结和稳定。

二、十个一律1.一律公开选举。

即所有选举都应当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进行,选举结果和程序应当公开公正,遵循民主原则和选举纪律。

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心得体会范文

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心得体会范文

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心得体会范文纪律是组织和团队管理中的重要因素,它能够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作为组工干部,我们要时刻保持对纪律的敬畏之心,严守纪律,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和制度。

下面是我对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严禁违反组织纪律。

组织纪律是指在团队工作中,必须服从组织的领导和安排,不得擅自行动。

作为组工干部,我们必须时刻牢记自己是一个集体的一员,要服从组织的决定,按照组织安排积极开展工作。

同时,我们还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不断适应组织的需求,保持与组织的高度一致。

二、严禁违反廉洁纪律。

廉洁纪律是指在工作中,干部应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作为组工干部,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坚持以公为公、以私为私,不以权谋私利,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腐败行为。

此外,我们还要注重廉洁自律,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做到廉洁奉公、清正廉洁。

三、严禁违反工作纪律。

工作纪律是指在工作中,干部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完成工作任务。

作为组工干部,我们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持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并且要注重协调配合,与团队成员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严禁违反工作作风纪律。

工作作风纪律是指在工作中,干部应端正工作态度,严肃认真地对待工作。

作为组工干部,我们要注重工作方法,善于总结经验,不断学习和创新,提高工作效率。

同时,我们还要注重形象塑造,保持良好的仪态和言行举止,做到严谨、细致、周到,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

五、严禁违反组织生活纪律。

组织生活纪律是指在组织生活中,干部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各项组织活动。

作为组工干部,我们要认真参加各种组织生活,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为团队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同时,我们还要加强团队建设,加强团队凝聚力,形成团结、互助、共赢的良好氛围。

六、严禁违反党纪国法。

党纪国法是干部必须遵守的最基本的法律规定和道德准则。

十严禁、十不准

十严禁、十不准

贵州省党员干部政治纪律“ 十严禁”
一、严禁发表与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定不一致的言论,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丑化党和国家的言论。

二、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三、严禁购买、传看反动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

四、严禁口是心非、阳奉阴违,对党组织说假话,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

五、严禁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搞小圈子、小山头和人身依附。

六、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打折扣、作选择、搞变通。

七、严禁向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安排。

八、严禁买官卖官、跑官要官、拉票贿选。

九、严禁诬告陷害、诋毁抹黑他人,进行人身攻击。

十、严禁加入非法组织、宗教组织,参与各种封建迷信
活动。

贵州省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
一、不准侵害群众利益,不得利用职务便利或单位影响为本人或亲友谋求私利。

二、不准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会员卡、购物卡或各种有价证券。

三、不准收送金银珠宝、古玩字画等贵重物品。

四、不准在工作时间、会议期间以及公共场所打麻将,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五、不准在工作日午间和节假日值班期间饮酒。

六、不准收受地方土特产,不得在公务活动时接受超标准接待。

七、不准参与未经批准的地方论坛、节庆活动。

八、不准用公款送礼,不得参加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健身、娱乐及其他与公务无关的活动,不得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占有住房,不得用公款购买、印制和寄送贺卡、明信片。

九、不准出入私人会所、夜总会等娱乐场所。

十、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或借举办婚丧喜庆敛财。

“十严禁”要成为组工干部铁的纪律

“十严禁”要成为组工干部铁的纪律

“十严禁”要成为组工干部铁的纪律在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组工干部新形象”主题实践活动中,中组部向全国组织系统印发了《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

这是从严治部、从严律己、从严带队伍的重要措施,是建设“模范部门”和“过硬队伍”的重要保证。

广大组工干部要把“十严禁”作为铁的纪律,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具有严密的组织性和铁的纪律,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是党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战斗力,战胜各种艰难险阻、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保证。

组织工作担负着贯彻执行党的组织路线、干部路线,为实现党的政治路线、完成党的政治任务提供组织保证的重要职责,组织部门是党委管党员、管干部、管人才的重要部门。

具有严肃的纪律性,是组织部门的重要特征,是对组工干部的基本要求。

长期以来,在组织工作中形成了一系列严格的制度和纪律要求。

“十严禁”就是在总结以往经验基础上提出的,既体现了对党员干部的共性要求,又有针对组工干部这个群体的特殊要求;既有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又有生活纪律和道德品行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导向性。

“十严禁”纪律要求凝结了近年来组织部门加强自身建设的实践成果,体现了新形势新任务对组织工作和组工干部提出的新要求,是新时期组工干部的基本行为规范。

坚持“十严禁”纪律要求,是确保组工干部严格自律,确保组织部门风清气正,确保组织工作人民满意的制度和纪律保证。

各级组织部门和广大组工干部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自觉性,严格遵守“十严禁”纪律要求。

要大力加强思想教育,使每名组工干部都自觉把“十严禁”纪律要求作为规范言行的一道“红线”,严格遵守,决不逾越。

要以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深入开展案例分析和警示教育,引导组工干部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要切实加强对遵守“十严禁”纪律要求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要严肃查处违反“十严禁”纪律要求的行为,不管涉及到哪级组织部门和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情节较重的要调离组织部门并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组工干部要坚决做到“十严禁”

组工干部要坚决做到“十严禁”

组工干部要坚决做到“十严禁”第一篇:组工干部要坚决做到“十严禁”组工干部要坚决做到“十严禁”正值“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大整改活动在组织系统如火如荼开展之际,中组部又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适时制定下发了《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这无疑是中央对广大组工干部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职业准则。

《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是一面鲜艳的旗帜,将始终指引着组工干部的前进方向;是一面镜子,将始终端正着组工干部的言行举止;是一条自我约束的准绳,将始终在警戒线内保护着每一位组工干部。

“十严禁”纪律要求具有很强的目标性、导向性和严肃性,不但给广大组工干部和组织部门树形像以明确目标和标准,而且给广大干部群众监督组工干部和组织工作提供了方向和依据。

“十严禁”纪律要求此时颁布很及时,富有针对性。

组织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肩负着坚决维护党和人民利益的神圣使命,是一项原则性很强的工作,不能有半点马虎。

组工干部只有按照“十严禁”要求,严于律己,争作表率,不断加强党性修养,砥砺个人品行,严格守法遵规,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新时期的组织工作才有精气神,才有战斗力。

第二篇:组工干部要时刻做到组工干部要时刻做到“四心”中共东营市河口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张成彬2008年06月18日08:42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组织部门是党委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党员之家”、“干部之家”、“知识分子之家”,其服务对象和工作性质比较特殊,对组工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所提的要求也就更严,标准也就更高。

因此,加强组工干部自身建设,既是十分必要的又是需要长期坚持的。

组工干部要通过加强自身建设,时刻做到“四心”,树立起“最讲党性、最重品行、最作表率”的形象。

要时刻保持一颗平常心。

保持一颗平常心,以平常心做人,对于组工干部来讲既是一种心态,更是一种品质,同时也是最基本的要求。

心态决定态度,组工干部的心态保持得如何,直接影响着组工干部对各种事物的认知程度和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以及社会对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的看法。

《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

《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

《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近日,中组部公布出台了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十严禁”要求,并向全国组织系统印发了《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引发网友热议,网友一致给予好评。

这是中组部从新角度出发,为把组织部门建设成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模范部门,把组工干部队伍建设成为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过硬队伍所采取的积极措施。

体现了中组部从自身做起,以身作则作表率、防治腐败的信心和决心。

《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主要内容包括:这“十个严禁”包括:第一,严禁采取打电话、发短信、请客、送礼等方式拉选票。

第二,严禁托人说情、打招呼,搞串联、做工作。

第三,严禁私自散发各种宣传材料,赠送纪念品。

第四,严禁以同学、同乡、同事、战友等联谊活动的名义,搞拉帮结伙。

第五,严禁送钱、送物和各类有价证券,搞贿选活动。

第六,严禁收受他人贿赂、参加有拉票意图的吃请。

第七,严禁隐瞒、包庇、袒护换届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的行为。

第八,严禁传播小道消息,编造谣言,或通过信件、传单、短信、网络等方式,诋毁中伤他人。

第九,严禁以威胁恐吓、弄虚作假等手段,妨碍、侵犯代表、委员的民主权利。

第十,严禁封官许愿、突击提干。

这些对组工干部的严格要求切中了要害,抓在了点上。

中组部坚持从自身抓起,从组织部门抓起,从全国每一位组工干部抓起,在中央机关做出了表率,在全国做出了表率。

制定了制度,关键在落实,关键在监督。

希望中央组织部能把这“十严禁”要求真正落在实处,并对全国组织部门干部执行“十严禁”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切实使组织部门在全党、在全国做好示范,做出表率。

“工作人员十个严禁”“公安执法五条铁规”实施方案

“工作人员十个严禁”“公安执法五条铁规”实施方案

“工作人员十个严禁”“公安执法五条铁规”实施方案工作人员十个严禁一是严禁违法违纪行为。

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违法违纪,如果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及时举报或向有关部门反映。

二是严禁隐瞒问题、串供伪证。

工作人员在接受问询或调查时应如实回答问题,不能隐瞒真相,更不能串供伪证,对于涉及自己或他人利益的问题,应以公正客观的态度坚持真实原则。

三是严禁索贿受贿。

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不得以职权为借口索取他人财物或利益,也不得接受贿赂,一经发现,必须追究法律责任。

四是严禁徇私舞弊。

工作人员在处理事务中,不能因个人好恶、私心私利等原因徇私舞弊,应坚守公正廉洁的原则,以便更好地服务公众,维护社会秩序。

五是严禁滥用职权。

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应按照规定和程序行事,不得滥用职权,为他人谋取私利或侵犯他人利益,必须以公正公平的原则处理各项事务。

六是严禁泄露秘密。

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必须保守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机密信息,不得未经许可泄露或利用。

七是严禁虚报冒领。

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不能以虚假的材料或借口冒领或骗取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资金、物品或其他利益,一经发现,必须追究刑事责任。

八是严禁敷衍塞责。

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必须认真负责,不得敷衍塞责,这样才能保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的人员,应追究相应责任。

九是严禁侵犯人权。

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应尊重和保护他人的人权,包括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方面;尤其是在侦查、拘留、审判等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不得随意侵犯他人的人权。

十是严禁与恶势力团伙勾结。

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不能与恶势力团伙勾结,为他们提供便利,甚至与他们利益输送,必须坚决与恶势力团伙划清界限。

公安执法五条铁规实施方案一、加强队伍建设。

公安机关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道德修养。

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心得体会3篇

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心得体会3篇

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心得体会3篇组工干部是对国家、政府各级组织部门从事组织工作的干部的简称。

下面是带来的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心得体会,欢迎欣赏。

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心得体会一:近期,中组部向全国组织系统印发了《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

主要包括:严禁听信、散布、传播小道消息;严禁复制、携带、泄露工作秘密;严禁“封官许愿”、弄虚作假、隐瞒实情;严禁滥交友、追求享乐、贪图钱色;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

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苏树林同志就贯彻落实好“十严禁”纪律要求作出重要批示:“十严禁不仅是对组工干部的要求,也是对各级领导干部的要求,公司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严格遵守”,以党组名义将“十严禁”印发全系统学习和遵守。

接到通知后,省分公司党委副书记韩超同志当即作出批示:“公司党委委员学习,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学习内容纳入“四好”检查范围,真正使“十严禁”纪律成为全省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及组织人事干部的行为准则。

”制定组工干部“十严禁”要求,是中组部在开展“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树组工干部新形象活动”主题实践活动后,对进一步加强组织人事部门自身建设,打造过硬组工干部队伍的又一重大举措。

“十严禁”以言简意赅、高度概括的语言对组工干部在政治、纪律、作风、廉政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既是在思想上的郑重提醒,更是在行为上的明确设线,让组工干部绷紧弦,注意加强自省自律。

恪守组工干部“十严禁”要求,是做到自身风清气正,强化自我约束的尺子和镜子,要经常用“十严禁”度量和对照,才能维护组织人事部门的整体形象,从而提高我们组织人事工作的战斗力。

笔者认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严禁”纪律要求,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内化于心,全省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及组织人事干部要自觉加强“十严禁”的学习,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要固化于制,针对“十严禁”纪律要求,要及时修订企业各项组织人事工作制度,细化相关规定,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三是要外化于行,要通过召开党支部会、民主生活会等多种方式,对照“十严禁”纪律要求,深刻进行自我剖析,查找问题和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严格加以整改,使贯彻落实“十严禁”的要求成为我们的自觉行动;四是要将“十严禁”要求纳入组织人事部门及组织人事干部考核考评范围,定期不定期开展考评与考核,发现有违反“十严禁”纪律要求的,坚决清除组织人事干部队伍。

组工干部十严禁承诺书

组工干部十严禁承诺书

组工干部十严禁承诺书组工干部十严禁承诺书是为了严明组工干部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使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更好的发展。

以下这篇来自资料下载整理的组工干部十严禁承诺书范文。

组工干部十严禁承诺书:为切实加强组工干部作风建设,严明工作纪律,规范干部行为,提高工作效能,塑造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服务发展、公道正派、可亲可信的形象,特作出如下承诺:一是坚持“淡泊名利”的心态。

组工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始终坚持淡泊名利、甘守清贫的态度,保持健康的心态,正确对待政治和经济待遇,不盲目攀比,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坚持做到成绩面前不骄傲、困难面前不低头、失败面前不气馁、诱惑面前不伸手。

坚持以“低调一点、朴实一点、善良一点、细心一点”为原则,做到性格开朗,心胸豁达,平易近人,从而树立可亲可信的形象。

二是坚持“率先垂范”的状态。

带头讲政治、守原则、顾大局,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增强落实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做到立说立行、真抓实干,从而提高组织工作执行力,更好地树立组织部门公道正派、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

坚持忠诚于党我带头、服务人民我带头、加快发展我带头、优良作风我带头、廉洁自律我带头。

坚持带头改文风、改会风、改作风,切实精简会议,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行拟短稿精稿。

带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做到自身要求特别从严、制度约束特别从严、监督检查特别从严。

三是坚持“联系群众”的常态。

积极开展“小康驻村工作”、“组工干部下基层”等活动,推行“带问题下基层一线面对面收集民意、带措施下基层一线实打实解决困难、带课题下基层一线点对点掌握实绩、带真情下基层一线心贴心听政纳谏”的“组工干部一线工作法”,树立组工干部的标杆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

各科室分别联系2个乡镇,部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分别与5名基层党员干部、1名先进人物、1名优秀人才、1名困难群众结对,每月开展一次主题活动;组工干部每年撰写1篇调研报告并指导基层实施1至2个党建创新项目。

中组部十严禁承诺书

中组部十严禁承诺书

中组部十严禁承诺书
本人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自愿加入中国共产党,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维护党的形象和利益。

在此,我郑重承诺遵守以下十
项严禁规定:
1. 严禁违反政治纪律:我将坚定政治立场,不参与任何反对党的活动,不散布或传播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

2. 严禁违反组织纪律:我将严格遵守党的组织原则,不搞小团体,不
搞个人主义,不违反组织决定。

3. 严禁违反群众纪律:我将尊重群众,不损害群众利益,不利用职权
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4. 严禁违反工作纪律:我将认真履行职责,不推诿责任,不懈怠工作,不滥用职权。

5. 严禁违反生活纪律:我将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不参与赌博、吸毒
等违法活动,不违反社会公德。

6. 严禁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我将严于律己,不收受贿赂,不接受不正
当利益,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7. 严禁违反保密纪律:我将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不泄露工作机密,
不泄露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

8. 严禁违反财经纪律:我将严格遵守财经法规,不挪用公款,不侵占
公共财产。

9. 严禁违反外事纪律:我将严格遵守外事纪律,不损害国家形象,不泄露国家机密。

10. 严禁违反其他党纪国法:我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参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我深知作为一名党员的责任和义务,我将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不断提升自己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为党的事业贡献力量。

承诺人:[签名]
日期:[填写日期]。

深入落实“十个严禁”的实施意见

深入落实“十个严禁”的实施意见

深入落实“十个严禁”的实施意见深入落实“十个严禁”的实施意见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党的纪律和形象,党中央日前发布了落实“十个严禁”的要求。

作为党员干部,必须深入理解并贯彻这些要求,以身作则,自觉遵守,为党和人民做出贡献。

首先是严禁违反党的政治纪律。

我们党的一切活动都必须以党的政治方向为根本,首先要求党员干部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要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决策,严禁个人或小集团超越党的组织,擅自决策或执行。

其次是严禁违反党的组织纪律。

党员干部必须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安排和程序履行职责,不得搞自行其是、随意扩大权力范围。

要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不得擅自调动、转移、挪用或控制公共资源。

第三是严禁违反廉洁纪律。

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廉洁从政的底线,严禁收受贿赂、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行为。

要加强自我约束,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搞权色交易、利用职权向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四是严禁违反群众纪律。

党员干部要维护群众利益,不得以欺压手段对待群众,不得与民众发生冲突或纠纷。

要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需求,与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做到真正为群众办事,解决问题。

第五是严禁违反生活纪律。

作为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的生活观念,不得与不良习气结交,不参与淫乱、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要崇尚节约、反对浪费,树立廉洁修身的良好形象。

其余五个严禁分别是严禁违反干部选拔任用纪律、严禁违反组织生活纪律、严禁违反保密纪律、严禁违反批评和自我批评纪律、严禁违反党的八项规定精神。

深入落实“十个严禁”,要求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纪律意识,严于律己、严于管理,自觉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正常开展工作,恪守职业操守。

同时,要加强党委组织在实施上的监督,建立健全相应纪律检查机制,对违反“十个严禁”的行为严肃处理,确保正风肃纪的落地生根。

通过深入落实“十个严禁”,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党和人民赢得更多信任和支持。

公职人员工作作风十个严禁

公职人员工作作风十个严禁

公职人员工作作风十个严禁
一、严禁工作时间迟到早退、擅离岗位、上网炒股、玩游戏、聊天、吃早餐、买菜等,乡镇干部不得“走通学”。

二、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或进行休闲娱乐,特别是工作日中餐不能饮酒。

三、严禁公车私用、私驾,私车不得从单位报销任何费用,公务车辆不得停靠休闲娱乐场所。

四、严禁违规办酒,特别是公职人员不得参加除直属亲戚外的任何红白喜事宴请。

五、严禁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扯皮,不落实首办责任制,不按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办结,不得在办证、检查验收时收受任何红包礼金和土特产。

六、严禁插手工程承包、违规经商开店办厂(矿)、投资入股及参与其他与民争利的活动。

七、严禁违规违纪安排人员到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

八、严禁造谣传谣,在网上传(转)发谣言。

九、严禁缺会代会,会议中不得提前退会。

十、严禁违规发放各类补助和实物。

组工干部纪律手册

组工干部纪律手册

组工干部纪律手册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2012年4月目录1、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 (1)2、严肃换届“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纪律要求 (4)3、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 (6)4、中央组织部机关严守换届纪律“五条禁令” (7)5、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坚持公道正派严守换届纪律六条禁令 (8)6、中共平邑县委组织部严肃工作纪律十条规定 (9)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中纪闻党的政治纪律是维护党的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政治路线,规范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政治立场的行为规则,是党最重要的纪律,是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

长期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工作,特别是党的十七大以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全会上多次强调党的政治纪律问题,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切实保证政令畅通,并对党员、干部提出了“六个决不允许”的要求。

各级党组织和绝大多数党员、干部按照中央的要求,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政治纪律的党员、干部,特别是对参与民族分裂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参加非法组织、编造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传播和散布反动言论的党员、干部依纪依法进行严肃查处,有力地维护了党的团结统一,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但也必须看到,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当前一些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漠,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仍时有发生:极少数党员、干部在一些涉及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重大政治问题上说三道四、我行我素;有的对中央的决策和要求阳奉阴违、另搞一套;还有的不负责任地道听途说,甚至捕风捉影,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在干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

这些都是党的政治纪律所不容许的。

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心得体会

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心得体会

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心得体会纪律是一支组织顺利运行的基石,对于任何一个组织来说,都必须严守纪律。

作为组织中的一名干部,更需要时刻遵守纪律,严于律己,言行一致。

以下是我对于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的体会和心得,总结如下:一、严禁超越职权行事。

作为组织的一份子,我们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和职权范围,并在这个范围内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严禁以个人意志和利益为导向,篡改或放大自己的职权,以权谋私。

二、严禁私自调动、决定编制。

组织编制和人员调动是一个组织运转的重要环节,必须按照组织程序和规定进行。

严禁以个人人情、私关等方式私自调动组织成员或决定编制,违反组织程序和规定。

三、严禁多头挂职、超职务履职。

在组织中,每一个职位都有着明确的职责和权益,严禁一个人担任多个职位,或是在某个职位上超越自己的职责范围,擅自干涉其他职位的工作。

四、严禁推诿扯皮、迟滞不办。

作为组工干部,我们要尽职尽责,对待工作要负责到底,不能拖延和推诿工作。

严禁扯皮推责,对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必须按时完成。

五、严禁违规亲友关系、腐败纪律。

在工作中,我们必须保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利用亲友关系为自己谋取私利或违法违规行为。

六、严禁收受礼品财物、违规接受请客送礼。

作为组工干部,我们必须始终保持廉洁自律的原则,严禁收受礼品财物,以及违规接受请客送礼。

遇到类似情况应立即拒绝,并及时上报。

七、严禁乱用公款、违章报销。

组织的财务是组织的血液,必须认真对待。

严禁乱用公款,或是违规报销,对于个人开支应坚持自愿自费原则,不能将个人开销转嫁给组织。

八、严禁违法纪律、违规入党。

作为一名公职人员,我们必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禁违法行为,不能违规入党,更不能使用职权谋取自己的违法利益。

九、严禁破坏组织团结、造谣传谣。

组织团结是组织的根本,我们必须维护组织团结,严禁在组织内破坏团结,传播谣言和造谣,对于组织事项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十、严禁违背社会伦理道德、损公肥私。

十严禁,六不准

十严禁,六不准

中组部“十严禁”和市委组织部“六不准”规定中组部《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内容一、严禁听信、散布、传播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小道消息。

二、严禁违规复制或携带涉密文件资料和有关载体,泄露党和国家秘密或工作秘密。

三、严禁在干部工作中“跑风漏气”,泄露未经批准对外公开的信息。

四、严禁“封官许愿”,为“跑官要官”者说情、打招呼、联系和引见有关人员。

五、严禁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违规干预下级单位和有关部门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六、严禁滥交友、追求享乐、贪图钱色,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规范。

七、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和其他消费娱乐活动。

八、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亲友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特殊照顾或私利。

九、严禁收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贵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十、严禁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支付应由本人或配偶、子女等亲属负担的费用。

一、“六个不准”规定的内容l、不准操办酒席。

一律不准党员、干部在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的乔迁、生日、生小孩、参军、参加工作、入学等事宜中参与、操办酒席。

违反者,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严禁借婚丧嫁娶之机敛财。

凡婚丧事宜需要宴请的实行申报审批制度。

股级以下的党员干部向主管部门书面申报审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向市委廉政办书面申报审批,未申报审批视为违规违纪予以处理。

行政事业单位一律不准借举办庆典活动之机操办酒席。

如违反规定,一经查实,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2、不准参与赌博。

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一经查实,一律先免职,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不准超标准接待。

乡镇街道办事处到市直机关出差,市直机关到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差以及乡镇街道办事处之问出差均实行就餐限额制。

早餐每人不超过3元;中餐每人不超过10元,并一律不得用酒;晚餐每人不超过l5元(含烟、酒水)。

市直机关之间联系工作一律不准公款就餐;乡镇街道办事处一律不准到市直机关宴请。

云南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换届工作纪律十个严禁、五个一律

云南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换届工作纪律十个严禁、五个一律

换届工作纪律十个严禁要进一步严明组织人事纪律,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坚持做到“十个严禁”:一是严禁采取打电话、发短信、请客、送礼等方式拉票;二是严禁托人说情、打招呼,搞串联、做工作;三是严禁私自散发各种宣传材料,赠送纪念品;四是严禁以同学、同乡、同事、战友等联谊活动的名义,搞拉帮结伙;五是严禁送钱、送物和各类有价证券,搞贿选活动;六是严禁收受他人贿赂、参加有拉票意图的吃请;七是严禁隐瞒、包庇、袒护换届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的行为;八是严禁传播小道消息,编造谣言,或通过信件、传单、短信、网络等方式,诋毁中伤他人;九是严禁以威胁恐吓、弄虚作假等手段,妨碍、侵犯代表、委员的民主权利;十是严禁封官许愿,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换届工作纪律五个一律要把严格监督贯穿于换届工作的全过程,在换届中凡举报反映性质严重、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人和事,必须及时进行调查核实,经查问题属实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坚决做到“五个一律”:一是对行贿买官、受贿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免职,再依纪依法处理。

二是对在民主推荐、考察、选举、测评过程中拉票贿选的,一律取消其考察人选或候选人资格。

在民主推荐开始前发现并查实的,不得列入被推荐人选名单;在民主推荐中发现并查实的,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在考察过程中发现并查实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在考察结束后(或任前公示期间)发现并查实的,已列为人选的,取消人选资格(或拟任职务);已经任职后发现并查实的,责令辞职或者免职、降职;在有关选举前或选举过程中发现并查实的,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当选的,依照有关法律程序予以处理。

参与、帮助他人拉票的,比照为自己拉票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三是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并记录在案。

在领导岗位上的,要调整其岗位;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免去现任职务或降级使用。

四是对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的,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维护组工干部形象,现重申并强调以下十项纪律要求:
一、严禁听信、散布、传播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小道消息。

二、严禁违规复制或携带涉密文件资料和有关载体,泄露党和国家秘密或工作秘密。

三、严禁在干部工作中“跑风漏气”,泄露未经批准对外公开的信息。

四、严禁“封官许愿”,为“跑官要官”者说情、打招呼、联系和引见有关人员。

五、严禁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违规干预下级单位和有关部门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六、严禁滥交友、追求享乐、贪图钱色,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规范。

七、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和其他消费娱乐活动。

八、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亲友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特殊照顾或私利。

九、严禁收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贵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十、严禁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支付应由本人或配偶、子
女等亲属负担的费用。

组工干部有违反上述纪律要求的,情节较轻的进行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要调离组织部门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各级组织部门要对遵守“十严禁”纪律要求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把组织部门建设成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模范部门,把组工干部队伍建设成为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过硬队伍,以加强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保障和推进各项工作,让全党满意、让人民满意。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