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土地利用规划
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7.14•【字号】宁政发[2006]155号•【施行日期】2006.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环境标准正文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发(2006)15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建立和完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从规划源头上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现将《南京市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七月十四日南京市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实施意见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管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统一管理。
市发改委、建委、经委,市规划局、国土局、房产局、财政局、农林局、旅游局、交通局等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
二、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类别由市政府及市各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规划,应在编制过程中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其中,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行业指导性专项规划应在规划中编写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应在规划草案报批前,编制独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功能区的总体规划按照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的具体目录见附件一、附件二。
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组织编制主体和具体编制机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由规划编制机关组织进行。
规划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可由规划编制机构自行编制,也可由规划编制机关委托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须由规划编制机关委托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编制。
国务院关于《南京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南京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4.09.14•【文号】国函〔2024〕136号•【施行日期】2024.09.14•【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务院关于《南京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国函〔2024〕136号江苏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你们关于报请批准《南京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南京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南京市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京是江苏省省会,东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挥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东部产业创新中心和区域性科技创新高地、东部现代服务业中心、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等功能,融入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南京篇章。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南京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07.9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86.0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96.64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492.53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59.1亿立方米。
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安全保障空间。
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3.19•【字号】宁政办发〔2021〕11号•【施行日期】2021.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南京市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3月19日南京市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方案为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科学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按照《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高水平全面小康的意见》(苏发〔2020〕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9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自然资源厅开展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26号)精神,现就全市开展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在全市开展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是指以街镇全部或部分行政村(相邻的两个以上完整行政村)为实施单元,以山、水、林、田、湖、草、村全要素为整治对象,全域开展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和公共空间治理的综合性整治活动。
实施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要求,坚持生态优先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不断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提高资源利用效益。
坚持立足农村生态系统整体性和区域自然环境差异性,因地制宜、科学施策、整体推进,形成试点先行、示范引领、全面展开的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格局。
原则上到2025年,建成国家试点项目1个(栖霞区),建成省级示范项目5个(原则上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各1个)。
南京长江岸线资源综合利用总体规划
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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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长江岸线资源综合利用总体规划 《长江干线航道总体规划纲要》(2008-2020) 《江苏省沿江开发总体规划》(2003-2010) 《江苏省沿江地区”十一五”产业空间布局规划》(2006-2010) 《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02-2020) 《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10) 《江苏省长江干流桥梁(隧道)建设规划》(2011) 《南京市长江岸线资源开发利用规划》(2003-2010) 《南京市长江段产业发展规划》(2007-2015) 《南京市生态市建设规划》(2005-2020) 《南京港总体规划》(2006-2020) 《长江南京段岸线开发利用研究与整治规划报告》(2006-2020) 《南京主城滨江南北两岸概念性城市设计》(2008) 《南京市船舶产业发展及布局规划》(2010-2015) 《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30)
与此同时,规划所面临的经济社会环境也发生了较大变化:长江 12.5 米深 水航道向上延伸工程的实施,将使 5 万吨级海轮直达南京,为南京长江国际航运 中心的建设发展带来重大契机;新一轮江苏省长江干流桥梁(隧道)建设规划对 南京市过江通道布局方案作了新的调整;长江岸线作为不可再生的战略性资源, 其开发利用规划必须着眼当前,立足长远,因此现有的十年规划年限偏短;深水 岸线资源开发利用、港口与城市的协调发展等问题还需进一步理顺。基于此,现 行部分规划方案在指导岸线开发利用中逐步显示出一定的不适应性。为此,需要 重新审视长江岸线规划。基于以上背景,在原有规划的基础上,结合经济社会发 展新形势,修订编制《南京长江岸线资源综合利用总体规划(2010-2030)》。
6.1 岸线功能分类及控制标准.........................................................................31 6.2 各类岸线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布局 .............................................................33 6.3 各段岸线的规划布局.................................................................................42 6.4 重点岸线规划方案的优化建议 ..................................................................56
南京市绿地系统规划
`南京市绿地系统规划第一章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一、概况与自然条件1、南京市概况南京市位于江苏省西南部,处于北纬31°54′~32°16′,东经118°32′~119°24′之间;东邻仪征、句容、溧阳3县,北与安徽天长县交界,南接安徽郎溪、宣城二县,西面自北向南与安徽来安县、滁县、全椒县、和县、马鞍山市和当涂县相邻.南京市是著名古都、江苏省省会,长江下游主要的中心城市。
南京建城于公元前472年,历经东吴、东晋、宋、齐、梁、陈、五代南唐、明、太平天国、中华民国十朝定都,史称“十代故都”。
南京市现辖10个区、五个县,面积6516平方公里,其中10区是玄武、白下、秦淮、建邺、鼓楼、下关、雨花台、栖霞、浦口、大厂区;5个县是江宁、江浦、六合、溧水和高淳县。
长江由西南到东北流贯南京市中部,分全市为江南、江北两个部分。
江南有8个区和江宁、溧水、高淳3县,江北有浦口、大厂2区和江浦、六合2县。
2。
自然条件:(1)地形地貌:南京市平面位置南北长、东西窄,成正南北向;南北直线距离150公里,中部东西宽50~70公里,南北两端东西宽约30公里。
南面是低山、岗地、河谷平原、滨湖平原和沿江河地等地形单元构成的地貌综合体。
地貌区域为宁、镇、扬山地的一部分,低山山陵占全市总面积的64。
52%。
长江南京段长度约95KM;江南有秦淮河,江北有滁河,为南京市境内两条主要的长江支流,其河谷平原为重要农业区.水面占全市总面积11.4%,平原、洼地占24。
08%。
南京山脉主要由3个背斜组成,地貌上形成宁镇山脉西段的3个分支:北支沿长江南岸向西延续,包括栖霞山——乌龙山——幕府山——狮子山,海拔130~286米;中支至南京东边城墙,脉延伸入市区,包括钟山——富贵山——九华山——北极阁—-鼓楼岗--五台山——清凉山,海拔32~486米;南支绕城东南、南部,包括青龙山——方山-—牛首山--三山——云台山,海拔95~382米.江北部分,西南为老山山地,海拔442米;南部是滁河河谷平原,北部为大片岗地和零星分布的丘陵.南京市平原主要有河谷平原、滨湖平原,沿江洲地及江心洲3种类型。
南京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
南京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2022年10月27日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2022年11月25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国土空间规划制定第三章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第四章特定空间规划管理第五章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和完善本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实现国土空间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土空间规划的制定、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国土空间规划,是指融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在空间和时间上作出的综合安排。
第三条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应当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和城市发展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为安全、更可持续。
第四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在规划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落地实施提供空间保障,为基础设施、城镇建设、资源能源、生态环保等开发保护利用活动提供指导和约束。
建立分级分类、全过程全要素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实施全域国土空间规划管控。
经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利用、修复等活动的基本依据。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应当遵守国土空间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市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领导,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协调国土空间规划制定、实施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中的重大事项。
区、镇人民政府按照规定权限负责辖区内国土空间规划工作。
街道办事处在职责范围内做好辖区内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
江北新区管理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实施委托管理。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四五”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四五”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1.20•【字号】宁政办发〔2021〕62号•【施行日期】2021.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其他规定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四五”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南京市“十四五”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1月20日目录第一章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第一节发展基础第二节面临形势第二章发展目标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基本原则第三节主要目标第四节指标体系第三章规划引领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第一节加强都市圈国土空间规划协同第二节构建市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第三节强化近期战略空间引领第四章健全国土空间规划治理体系第一节健全国土空间规划成果体系第二节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机制第三节探索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第五章加强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保护修复第一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第二节构建国土空间保护修复新格局第三节推进矿产资源保护治理第六章全面提升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第一节推进土地市场化配置第二节优化土地资源供给管理第三节完善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机制第四节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转型第七章加快推进高品质宜居城市建设第一节强化基础设施规划资源保障第二节优化城乡公共服务供给第三节塑造城市特色景观风貌第四节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第五节探索推进城市有机更新第六节提升城市本质安全水平第八章大力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第一节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管理制度第二节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第三节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第九章夯实规划资源治理基础支撑体系第一节构建新型基础测绘体系第二节构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体系第三节构建科技信息支撑体系第四节构建法治和标准化体系第五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第六节加强规划资源执法监督第十章推进实施规划资源领域重大工程第一节实施保护与修复类重大工程第二节实施自然资源高效利用类重大工程第三节实施基础支撑类重大工程第四节实施规划管理类重大工程第五节实施综合管理类重大工程第十一章加强规划实施保障第一节强化组织领导第二节完善实施机制第三节加强人才保障第四节开展评估监督第五节推动广泛参与南京市“十四五”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规划前言“十四五”时期,是南京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首个五年,是高质量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的关键时期。
浅谈南京市中心区土地开发利用现状
浅谈南京市中心区土地开发利用现状摘要:随着我国城镇化政策的持续推行,城市用地状况日益紧张。
本文结合南京市发展现状,对南京市中心区土地开发利用现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一些促进土地合理利用开发的建议和措施。
关键词:城市土地;开发利用;集约化南京作为“六朝古都”,由明城墙围合的老城区一直是古都南京的核心,占地面积约44 km2,南京历代的都城均位于此范围之内。
近些年,随着南京市人口的逐年增多,中心城区的土地开发利用问题逐渐凸显,故对南京市中心区土地开发利用现状的探讨颇具意义。
1 南京市中心城区土地开发利用现状1.1 南京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开发整体情况历年来,南京市中心城区经过了大规模的开发以及改造,使得中心区在城市中的地位不断提升。
但作为特大型城市来讲,单核心的城市结构形态在高速发展过程中逐渐显露出一些问题。
中心城区发达的商务基础设施,高度聚集了城市公共功能,使得城市交通承载压力大大增加,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城市的发展,使中心城区的衰退成为了可能。
1.2 中心城区定位不明晰,土地利用规划不合理当前,南京市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但由于城市人口快速增长、房地产市场迅猛增长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导致城市土地资源在短时间内无法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求,中心城区的发展速度和城市规划内容出现了严重分歧,从而导致城市重复建设问题严重,土地资源浪费现象屡见不鲜。
1.3 用地紧张与土地浪费并存近些年,房地产市场的繁荣使得南京市政府增强了对土地资源的开发力度,导致部分城区土地资源出现了过度利用状况,影响了土地资源生态系统本身的自我更新和净化能力。
南京市人口逐年增加,导致其人均土地利用面积逐年下降,伴随城市的发展人地矛盾日益严峻。
地皮紧缺、道路拥堵、公共设施不足等问题也亟待解决。
1.4 缺乏健全的土地市场机制目前,我国土地市场主要是通过政府垄断以及行政干预的方式来实施管理,严格控制土地一级市场,同时日益规范二级市场管理。
我国的土地市场机制目前还不够成熟,市场混乱现象频发,加之地产行业迅猛发展,土地存量面积远不能满足下游市场的需求。
南京浦口区所辖永宁街道等
南京市浦口区所辖永宁街道等8个街道(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江浦街道人民政府南京市老山林场盘城街道人民政府泰山街道人民政府桥林街道人民政府(原桥林街道和乌江镇)汤泉街道人民政府(原汤泉镇和星甸镇部分)星甸街道人民政府(原星甸镇部分和石桥镇)永宁街道人民政府(原永宁镇)二〇一五年十二月目录一、江浦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1)二、老山林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4)三、盘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8)四、桥林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11)五、泰山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11)六、汤泉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19)七、星甸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23)八、永宁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27)一、江浦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一)街道基本情况江浦街道是浦口区委、区政府所在地,位于长江北岸,与六朝古都南京隔江相望,是南京市最近的卫星城镇、新市区,是浦口区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
江浦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了上级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明确了土地利用目标和发展方向,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统筹安排各类各业用地,划定土地用途分区和建设用地管制分区,明确管制规则。
协调各村土地利用,制定保障规划实施的有效措施。
(二)规划修改方案规划修改主要是对上级下达浦口区规划流量指标进行了合理安排,适当调整除禁止建设区以外的其他管制区的布局。
规划修改保证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耕地保有量不减少。
在避让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前提下,对管制分区中的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及限制建设区进行修改,调出的允许建设区涉及地块均是未批未用。
1、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调整现行规划根据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的需要,划定了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和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将全部土地划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3类建设用地管制区域。
规划修改仅涉及限制建设区,调整情况如下:规划修改将5.3503公顷限制建设区修改为允许建设区。
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2019年修正)-
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2019年修正)正文:----------------------------------------------------------------------------------------------------------------------------------------------------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8月30日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2012年9月26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根据2017年6月27日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2017年7月21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南京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十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9年8月22日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19年9月27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城乡规划的制定和修改第三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第四章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统筹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以及相关建设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市规划、镇规划、村庄规划、专项规划。
城市规划分为总体规划、片区规划、详细规划。
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
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四条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坚持以人为本,遵循城乡统筹发展、土地集约利用、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注重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南京市土地利用规划
南京市(1997-2010)土地利用规划总 则为科学合理地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加强政府对土地的宏观调控,正确处理好经济建设和保护耕地的关系,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战略目标,促进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南京市人民政府依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一、规划的范围南京市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总面积6597.15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以1996年为基期年,规划近期为1997一2000年;规划远期为2001一2010年;远景目标展望至2020年。
三、规划修编的原则1.贯彻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保护好基本农田,建设占用耕地和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努力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目标;2.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少占或不占耕地,落实土地利用控制指标;3.以供给制约、引导需求,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4.提高土地利用率;5.坚持因地制宜,切实可行;6.兼顾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四、规划编制的任务1.协调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土地利用活动,建立市场经济下的土地利用宏观调控机制;2.在对土地利用现状、潜力和各业用地需求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基础上,确定规划期内的土地利用目标和方针;3.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确定各类用地的时空布局,指导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4.逐级分解规划确定的各类用地控制指标,重点确定城镇用地规模控制指标,落实交通、水利等重点建设项目和基本农田等重要用地的区域布局;5.划分土地利用区,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土地主导用途并公告,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6.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
五、法律效力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和附件、规划图件、规划专题四部分组成。
规划文本和规划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规划说明和附件是对规划文本和图件的具体解释,规划专题是对规划文本的技术艾持。
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8、《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64561.4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55147.1公顷,交通水利用地28773.1公顷,其他建设用地8781.1公顷,分别占建设用地面积的41.0%、35.1%、18.3%、5.6%。
其他土地中,水域50572.1公顷,自然保留地12357.5公顷,分别占其他土地面积的80.4%、19.6%。
第五条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年2005年,规划目标年2020年。规划期限2006-2020年,其中规划近期2006-2010年,规划远期2011-2020年。
第二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区域概况
第六条区域概况
南京市位于江苏西南部,介于东经118°22′~119°14′、北纬31°14′~32°37′之间,与扬州市、镇江市、常州市及安徽省滁州市、马鞍山市、芜湖市相邻,是江苏省会,长江下游重要的中心城市。
第八条土地利用特点
1、土地类型复杂,丘陵岗地与平原圩区在土地开发强度、农用地内部结构、耕地后备资源数量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2、丘陵、岗地分布耕地多,中低产田比例较高(中产田占48.1%,低产田占25.6%),耕地质量建设和产能提升任务重。
3、长江横贯市域中部,城镇与产业用地沿江集聚,协调区域中心城市建设与长江水体及沿岸环境保护的压力大。
3、区域发展处于大规模产业结构调整阶段,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更加紧迫。局部地区土地过度开发和不合理利用导致环境污染、生态退化,与宜居城市功能提升和现代化生态型城市建设目标差距大。经济发展进入转型的攻坚期,产业发展与生态建设的矛盾冲突仍然明显,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任务更加紧迫。
南京栖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
南京市栖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栖霞区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一节规划目的 (1)第二节指导思想 (1)第三节基本原则 (1)第四节编制依据 (2)第五节规划范围 (6)第六节规划期限 (6)第二章规划背景 (7)第一节区域概况 (7)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 (8)第三节规划中期评估 (11)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12)第三章规划目标 (18)第一节土地利用战略 (18)第二节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9)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21)第二节国土空间格局优化 (23)第五章土地利用调控 (26)第一节土地片区发展引导 (26)第二节土地用途分区 (28)第六章农用地保护与利用 (30)第一节优先划定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 (30)第二节划定全域永久基本农田 (31)第三节严格保护耕地数量和提升耕地质量 (32)第四节构建都市型农地利用模式 (33)第七章建设用地节约与集约利用 (35)第一节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 (35)第二节划定城市开发边界 (38)第三节产业集聚集约用地 (40)第四节强化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43)第五节合理安排交通水利用地 (44)第八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46)第一节严格保护生态用地 (46)第三节完善生态用地管理 (48)第四节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49)第九章流量指标归还 (50)第一节村镇建设控制区调整情况 (50)第二节流量指标归还计划 (51)第三节可行性分析 (52)第十章重大工程与重点建设项目 (55)第一节重点交通建设项目用地 (55)第二节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用地 (56)第三节其他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56)第十一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 (58)第一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 (58)第二节优化与合理配置中心城区建设用地 (58)第三节中心城区空间管制分区 (59)第十二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61)第一节强化规划实施的责任与管理 (61)第二节加强土地规划的法制实施 (62)第三节运用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的经济手段 (63)第四节完善规划实施的技术保证 (63)第五节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64)第六节建立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机制 (65)第十三章附则 (66)第一节成果构成 (66)第二节实施期限 (66)第三节规划解释权 (66)附表 (67)附表1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表 (67)附表2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68)附表3主要规划指标分解落实表 (69)附表4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用地规划表 (70)第一章总则第一节规划目的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统筹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促进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依据国家、江苏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南京市栖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南京市江宁区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
附件1《南京市江宁区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设计任务书一、项目名称南京市江宁区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二、规划背景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2009年底,《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成果(报批稿)正式形成。
规划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三个发展”的总体部署,提出了南京未来城市发展的目标、规模和布局,成为引领南京全市以及各个区县发展的基本依据。
为贯彻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引导江宁区健康有序发展,南京市规划局决定会同江宁区政府组织编制区总体规划,其目的就是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发展总目标、总定位、总规模和总布局,结合区的资源条件和发展优势,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转变发展方式加快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意见》,在《江宁区城乡统筹规划》的基础上,明确区的功能定位、发展规模、空间布局和近期建设重点,成为江宁区指导“十二五”以至更长时期城乡发展的基本依据,并可以作为指导所在江宁区规划城镇单元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
三、主要内容1、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江宁区行政区域,包括9个街道,总面积1573平方公里。
规划研究要兼顾与周边区县的协调。
2、规划期限现状基准年为2009年,规划近期至2015年(衔接“十二五”规划),远期至2030年(衔接城市总体规划),可进行远景展望。
3、编制重点(1)江宁区现状描述与分析;(2)江宁区重要发展要素分析;(3)江宁区城市性质和主要职能分析;(4)江宁区人口和用地规模的落实分解;(5)江宁区空间布局规划;(6)江宁区功能结构划分及主要功能的空间分布;(7)江宁区“十二五”发展和建设重点的引导和落实。
4、工作深度江宁区是城市空间以外延快速拓展为主的地区,城市建设用地的需求与农业、生态空间保护的矛盾冲突激烈。
规划更注重2030年城市建设用地边界的划定、生态保护与利用、镇村撤并、重点工业园区的集中布局引导、旅游业发展、现代农业发展等内容。
区总体规划可在“类县域规划”的深度上,关注区总体规划的编制重点。
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产业用地高质量利用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产业用地高质量利用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4.20•【字号】宁政发〔2023〕36号•【施行日期】2023.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产业用地高质量利用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关于促进产业用地高质量利用的实施方案(修订)》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京市人民政府2023年4月20日关于促进产业用地高质量利用的实施方案(修订)为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产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推进产业用地高质量利用,促进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助力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升我市省会城市功能和中心城市首位度,根据国家、省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精准配置土地要素,建立健全产业用地准入、绩效评价、存量盘活、转型退出等机制,提高单位土地经济承载容量和产出水平,实现产业用地更集约、更高效、更可持续的高质量利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规划引领,统筹用好各类规划产业空间,在总量规模上充分保障产业发展需要和科研创新需要,在空间布局上加强规划引导,打造高质量的产业发展空间。
2.坚持机制创新,全面推进工业用地供应方式改革,推行“标准地”出让,合理确定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年期,鼓励长期租赁、先租后让,探索实行“控地价、竞贡献”模式,实现工业用地优化配置。
3.坚持效益优先,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全面加强产业准入和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促进实体产业提质增效,提高产业用地绩效。
4.坚持集约高效,强化新增产业用地的投入产出、节能环保、安全等指标约束,鼓励复合利用,加大存量低效用地盘活力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南京2024土地计划书
南京2024土地计划书1. 简介本文档是关于南京市2024年土地计划的详细规划和安排。
在2024年之前,南京市将进行一系列土地利用和开发的工作,以满足城市的发展需求和提升城市的功能和品质。
2. 城市发展目标2.1 人口规模南京市计划到2024年的人口规模达到1500万人。
为实现这一目标,需要进行土地开发和住房建设,以满足人口增长的需求。
2.2 城市功能提升南京市希望通过土地规划和开发,提升城市的功能和品质。
重点发展区域包括经济发展区、创新科技区、生态保护区等,以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2.3 城市交通改善南京市将通过土地规划和交通建设,提高城市的交通网络和交通效率。
重点发展项目包括地铁线路拓展、道路改造、公共交通优化等,以提供便捷的交通条件。
3. 土地开发计划3.1 住宅区建设根据人口规模的增长需求,南京市计划在2024年前建设大量的住宅区。
住宅区的规划将根据人口密度和需求不同,有针对性地进行规划和划分。
其中包括中心城区的新建住宅楼盘,以及郊区的新城和社区的建设。
3.2 经济发展区规划南京市将通过土地规划,建设一系列经济发展区,以促进经济的持续增长。
经济发展区将涵盖产业集聚区、科技创新园区、商业中心等。
这些区域将提供优惠政策和配套设施,以吸引企业投资和发展。
3.3 生态保护区建设南京市将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在市区和郊区建设一系列生态保护区。
这些区域将重点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增加绿地和植被覆盖率,促进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
4. 土地利用规划4.1 保护农村土地资源南京市将加强农村土地资源的保护,合理规划和利用农村土地。
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将注重农田保护、农业发展和农民收入提升,提高农民生活品质和福利。
4.2 转化城市闲置土地南京市将积极转化城市闲置土地,通过规划和开发,将这些土地用于城市发展的需要。
转化闲置土地将有助于提升城市的土地利用效率和发展潜力。
4.3 推动城市更新南京市将推动城市旧区的更新改造,提升城市的功能和品质。
雨花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南京市雨花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一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规划背景 (4)第一节区域概况 (4)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及特点 (5)第三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8)第四节面临的形势 (10)第三章规划目标........................................................................................ - 12 -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12)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 (13)第三节土地利用目标 (13)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 16 -第一节调整原则 (16)第二节结构调整 (17)第三节布局优化 (19)第五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 22 -第一节加大耕地保护力度. (22)第二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 (23)第三节统筹安排其他农用地 (25)第六章建设用地调控 .................................................................................. - 26 -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26)第二节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 (27)第三节保障基础设施用地 (29)第四节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30)第七章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33)第一节生态环境建设目标 (33)第二节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33)第三节土地生态环境重点保护区域 (34)第八章土地整治安排 .................................................................................. - 35 -第九章土地用途分区 .................................................................................. - 36 -第十章乡(镇)土地利用 ............................................................................ - 41 -第一节指标分解 (41)第二节乡(镇)土地利用管控 (41)第十一章近期规划 ..................................................................................... - 44 -第十二章规划实施措施 ............................................................................... - 45 -第一节法律措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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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土地总体规划
一、基本概况
南京市位于我国沿海申部,长江下游核心地带,江苏省西南部,与镇江市、扬州市、常州市及安徽省滁州市、马鞍山市、芜湖市相临。
市域地理坐标为:北纬31°14''-32°27'',东经118°22'' -119°14'',位于东八时区。
全市现辖十区五县,共49个街道、67个镇、52个乡,有1115个居委会、1712个基层村。
1996年总人口525.43万人,人口密度796人/平方公里。
南京市依其地貌特征属江苏省宁镇扬丘陵地区,长江自西南至东北流经市境中部;属北亚热带湿润性气候,由于地处西风环流控制之下,季风性气候显著,四季分明,但冬夏长而春秋短;土壤主要有地带性土壤和耕作土壤两大类型;全市蕴藏着较丰富的矿产资源,境内目前已发现40多种矿藏,具有开采价值的有近30种;南京区位优势显著,地处长江经济带 "龙颈"与沪宁杭城市群"顶角"的复合部位,是我国生产力布局中的长江和沿海地带"T"型产业密集带的结合部,中国国土规划中沪宁杭经济核心区的重要城市,在江苏沿海、沿江、沿线开发战略中处于枢纽位置,对外交通发达,铁路、公路、水运、航空和管道五种运输方式齐全;南京是著名的古都,历史文化名城,众多的风景名胜与文物古迹相
交融,形成山、水、林、城结合的独特风貌;并有雨花台砂砾层自然剖面保护区、固城湖水产资源保护区、紫金山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区等多处自然保护区。
截至2007年底,全市土地总面积987.34万亩,其中农用地651.23万亩(其中基本农田364.21万亩),建设用地243.34万亩,未利用地92.77万亩。
二、土地利用现状结构
据1996年10月31目的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成果,我市各地类的面积和构成如下:
1.农用地:497580.92公顷。
其中,耕地:309366.74公顷(464.05万亩),占土地总面积46.89%;园地:10825.75公顷(16.24万亩),占土地总面积1.64%;林地:60934.35公顷(91.4万亩),占土地总面积9.24%;牧草地:1670.09公顷(
2.51万亩),占土地总面积0.25%;水面:11478
3.99公顷(172.18万亩),占土地总面积17.4%。
2.建设用地:135979.87公顷。
其中,居民点及工矿用
地:97291.49公顷(145.94万亩),占土地总面积14.75%;交
通用地:12596.47公顷(18.89万亩),占土地总面积1.91%;水利设施用地:26091.91公顷(39.14万亩),占土地总面积3.96%。
3.末利用土地:2615
4.08公顷(39.23万亩),占土地总面积3.97%。
三、土地利用特点
1.土地利用方式多样,结构地域差异明显。
本市土地类型复杂,土地利用方式多样。
丘陵岗地与平原杆区在土地利用上存在较大差异,主要表现在农用地内部结构、建设用地比重、土地后备资源比重及土地开发利用率等差异;从土地类型分布来看,城区商业、居住用地比重较大,郊区工矿用地比重较大,五县农业用地比重较大。
2.单位土地面积固定投资大,土地产投比低。
1996年全市单位土地面积固定资产投资为4.82万元/公顷,全省最高。
但由于行政、教育、科研等非生产性投资所占比重较大,导致单位土地面积GDP低,仅为10.23万元/公顷,单位土地面积的国内生产总值与固定投资比为2.21,是全省最低水平。
单位农业用地的农业总产值也很低,在全省仅高于淮阴。
3.土地利用率较高,土地垦殖率相对较低。
1996年我市土地利用率在96.84%。
耕地复种指数为2.02,粮食播面单产为6203公斤/公顷;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但土地垦殖系数仅为46.89%,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仅高于苏州、无锡。
4.农用地利用结构相对合理,但中低产地较多。
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面积之比为188:6:37:1,符合我市农业生产结构特点和农地安排的优先顺序。
农业中低产地较多。
目前全市耕地中有62%的属于中低产田;低产林地占林地的28.4%;低产园地占园地的57.3%。
由此造成土地利用效益较低,单位农用地农业产值1996年为1.1万元乃丫顷。
5.建设用地比重大,交通用地比重偏低。
1996年城乡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与交通用地两项合计为10.99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66%。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比重相对较高,为土地总面积的14.75%,比1990年增加了11.7%; 交通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1.91%,比1990年增加了13%。
我市近几年加快了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但交通用地所占比重仍
然偏低,仅占两项建设用地的11.5%,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尤其是农村道路明显不足。
南京市区人均拥有道路面积5.6平方米,在全省仅高于盐城。
特殊用地比重大,高于一般城市。
6.林地比重较高,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经济林比重偏低。
南京市林地指数9.24%,是全省最高水平。
林地中,有多处森林生态保护区,植物种类繁多。
加上城市绿化、行道树、经济林果和农田林网等,全市林木覆盖率达13.5%,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高达41%,均高出全国平均水平。
这对保持生态平衡与美化环境起重要作用。
但由于风景林和生产保护林比重大,经济林比重相对低,致使单位面积林地产值和净产值仅耕地的14.6%和9.1%。
城环093 南京全体成员搜集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