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第9章宪法观念与宪法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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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

宪法

现行宪法的四次修订
1988年4月12日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1993年3月29日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1999年3月15日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2004年3月14日十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二、
1、
我国颁布的四部宪法
1954年9月20日
1975年1月17日 1978年3月5日
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部宪法,共4章106条 第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 第二部宪法,共4章30条 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 第三部宪法,共4章60条
1982年12月4日
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四部宪法,共4章138条
法律点击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条 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 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 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条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 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 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内 宪 法

法律效力
制定和 修改 最严格 严格Fra bibliotek普通法律
国家生活中 最高的法律效力 最根本的问题 国家生活中 以宪法为基础 某一方面的问 不得违背宪法 题
综上所述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是依法治国的 总章程。在国家的所有法律中居于首要地位

【公开课】弘扬宪法文化 传承法治精神 课件--2024-2025学年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班会

【公开课】弘扬宪法文化 传承法治精神 课件--2024-2025学年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班会

重损害。
而设立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教育和宣传活动,有助
4
于普及宪法知识与价值,培养广大人民群众和国家公
职人员的宪法意识,进而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
设立节日的意义
设立节日的意义
2、设立国家宪法日,有助于扩大宪法实施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领导人指出:“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 宪法要得以顺利实施,主要取决于民众对宪法的信仰程度。 设立国家宪法日,普及宪法知识,能够让民众在日常生活中感受到宪法的价值 使民众认识到宪法是保护自己权利的一种最有力的武器,这有助于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宪法实 施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4、宪法宣誓: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
4、宪法宣誓: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 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 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 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第五章
宪法的实施路径
1、宪法修正
宪法修正是为了促进宪法规定与社会现实相适应或为了弥补宪 法漏洞的立法行为,也是为了促进宪法更加具体明确而细化宪 法的行为,更是为了保障宪法目标真正实现的行为。
设立节日的意义
设立节日的意义
3、设立国家宪法日,有助于发扬中华民族的宪法文化,强化国家的“文化软实力”。
在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宪法意识构成宪法秩序内在的精神力量,发挥着重塑社会规范性判断 与价值基础的“文化软实力”的作用。设立国家宪法日,提升公民的宪法意识,有助于进一步 推动宪法文化的形成,以宪法教育为核心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 宪法权威的树立和宪法的实施提供强大的文化保障。
12月4日的特殊性
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以无记名投票 的方式通过了现行宪法,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 章前置

宪法学讲义—第九章

宪法学讲义—第九章

2014-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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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受侵犯性和受制约性
从宪法权利的固有性和宪法规定性中,可推导出一个
逻辑结论,即宪法权利具有不可侵犯性
1979年法国人权宣言第17条宣称:所有权神圣不可侵
犯——注:具有浓厚的自然法色彩
我国现行宪法第37、38、39条明确宣称“人身自由不
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
2014-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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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权利是一种法律上的资格。具体而言,在终极意 义上,权利可视为一种通过法规范所确认的、法律关 系主体的一方要求他方作出作为或不作为的可能性。 从法学的角度来看,这种可能性就是一种法律上的资 格。 注:这种资格是否也可理解为一种法律上的利益。 这是一个聚讼纷纷的问题,往往诱发有益的、又或无 谓的学理争议。众所周知,R· 耶林曾在其名著《为权 利而斗争》中即将权利的实体理解为利益。这种观点


B.权利是由法规范所认可的。 根据德国学界的通说,权利必然反应了主体自身对 某种特定利益的要求,但是单纯以人的主观意愿的形 式而存在的权利,在学理上称之为“主观的权利”。 主观的权利往往不是有效的、自我完结的权利,它必 须通过法规范的确认,才获得法的正当性和有效性。 这种法规范所确认的权利,即所谓“客观的权利”。 注:权利是由法规范所认可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其 自身也是法规范所赋予的,法规范仅仅赋予权利的客 观性,而不赋予本体论意义上的权利本身。“法无禁 止
权利是上帝或某种造物主赋予人的权利,或是一种基 于其之为人所力应具有的、与生俱来的权利
马克思主义人权观:人权不是天赋的,而是历史中形
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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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人的基本权利是人作为构成社会整体的自律的

居民宪法知识点总结

居民宪法知识点总结

居民宪法知识点总结引言宪法是一个国家制度和组织的基本法律文件,其规定了国家的组织结构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宪法是国家最高的法律,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任何其他法律文件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作为一个国家的居民,了解宪法知识,具备宪法意识,对于维护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参与国家事务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本文将对居民宪法知识点进行总结,以期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

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1.宪法的含义和作用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体现了国家的根本价值观念,对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具有全面的调整和统一作用。

宪法的基本作用有三个方面:一是调整国家政治权力的机构和运作方式,二是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三是规范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

2.宪法的主要内容宪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宪法的性质、原则和基本制度、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的领土、国家的权力机构和职权、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基本路线和国家的宪法法律地位。

3.宪法的性质宪法具有基本法律的性质,是最高的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它以国家的根本法律地位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基本权利,具有其他法律文件不可逾越的优先效力和约束效力。

第二章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1.宪法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宪法规定,中国是人民民主国家,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通过各级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的制度行使国家权力,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2.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宪法规定,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

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社会主义生活方式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国家发展的根本目的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国家的现代化。

3.国家奉行统一的基本制度宪法规定,国家奉行统一的基本制度,维护国家的统一。

国家奉行的基本制度包括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基本社会制度和基本文化制度。

4.国家推行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宪法规定,国家推行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

周叶中版宪法考研复习笔记-精简背诵版

周叶中版宪法考研复习笔记-精简背诵版

宪法复习笔记第一编宪法基本理论第一章宪法的概念宪法:集中体现统治阶级建立民主政治的意志和利益的国家根本法。

宪法的本质:统治阶级在建立民主政治的过程中的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

宪法的分类:根据有无成文法典,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根据制定、修改的机关和程序的不同,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根据制定主体,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

第二章宪法的发展历史宪法的产生和发展:近代宪法的产生,英国宪法(光荣革命)、美国1787宪法(1789实施,1791颁布《权利法案》确定公民的权利义务)、法国宪法(大革命产物)近代各国宪法的特点:英国宪法、不成文,不彻底,保留了王权;美国宪法,天赋人权思想、反封建的彻底共和制;法国宪法,彻底的革命性,深受启蒙思想影响近代宪法产生的条件:经济基础,商品经济的发展;政治基础,民主政治的建立;思想文化基础,人民的大众的科学的文化。

现代宪法的产生标志:《魏玛宪法》、苏俄宪法第三章宪法的制定宪法制定权:制宪主体根据一定原则制定国家根本法的权利。

制宪权的性质:国家最高的权利的表现形式制宪程序:制宪机关的设立、宪法草案的提出、宪法草案的审议通过、宪法的颁布第四章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基本原则:贯穿于制宪、行宪的整过程的宪法的基本精神人民主权:国家权力的属于国家的巨大多数人基本人权:作为人所享有的维护生存发展的基本权利权力制约:国家权利的各个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制约,以保证公民权利的原则法治原则:统治阶级按照民主原则把国家事务法律化的、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管理的一种治国理论、制度体系和运行状态。

人民主权是逻辑起点、基本人权是终极目的、权力制约是基本手段、法治是重要保障。

第五章宪法形势与结构宪法的形式:宪法的外在表现形式宪法形式分为渊源形式和结构形式;结构形式包括宪法体系和宪法典结构形式;宪法典的结构形式包括形式结构和内容结构。

第六章宪法规范宪法规范是调整国家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的各种规范的总称。

许崇德《宪法》(第6版)笔记和课后习题考研真题详解

许崇德《宪法》(第6版)笔记和课后习题考研真题详解

许崇德《宪法》(第6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精研学习䋞提供资料>无偿试用20%资料
全国547所院校视频及题库全收集
考研全套>视频资料>课后答案>往年真题>职称考试
目录
第一章宪法总论
1.1复习笔记
1.2课后习题详解
1.3考研真题详解
第二章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2.1复习笔记
2.2课后习题详解
2.3考研真题详解
第三章国家性质
3.1复习笔记
3.2课后习题详解
3.3考研真题详解
第四章国家形式
4.1复习笔记
4.2课后习题详解
4.3考研真题详解
第五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5.1复习笔记
5.2课后习题详解
5.3考研真题详解
第六章选举制度
6.1复习笔记
6.2课后习题详解
6.3考研真题详解
第七章国家机构
7.1复习笔记
7.2课后习题详解
7.3考研真题详解。

七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第九课笔记

七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第九课笔记

七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第九课笔记道德与法治第九课的主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法律知识”。

本课以学习我国宪法和普法法律知识为主线,旨在让学生了解我国宪法的基本内容、普法的意义和方法,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和合法权益意识。

首先,课堂主要内容是我国宪法的基本框架和主要条文。

教师可以通过引导学生观察宪法标志、阅读预备篇和主体篇、对比宪法与校规等方式,让学生理解我国宪法的起源、基本原则以及对公民权利的保障等内容。

学生需要注意宪法的特点,理解我国宪法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其次,课堂中学生需要掌握我国宪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的基本任务和宪法的修法程序等。

学生可以通过教师引导下的小组合作学习、思维导图构建等方式来掌握这些内容。

学生需要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宪法如何保障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知识。

同时,课堂中还需学生掌握普法法律知识,引导学生了解我国法律的特点、法律的分类以及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学生可以通过案例分析、法律知识问答等方式深入了解普法法律知识。

学生还需要了解如何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何加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

最后,课堂中要引导学生进行实践活动,让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例如,可以通过模拟法庭、展开法制宣传活动等方式,让学生感受到法律的力量和法治的重要性。

学生需要了解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剂良药,每个人都应该遵守法律,珍惜法律给予的权益。

总之,道德与法治第九课主要是让学生了解我国宪法的基本内容和普法法律知识,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学生需要掌握宪法的基本框架和主要条文,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对公民权利的保障;同时也需要掌握普法法律知识,了解法律的特点和作用。

通过实践活动,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去分析和解决问题,增强法治意识和合法权益意识。

现行宪法规定

现行宪法规定

现行宪法规定宪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它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职权、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国家的领土和主权等重要内容。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以下是对宪法内容的简要概括:我国宪法在总纲中规定了宪法的性质、地位和法律效力。

宪法是最高法律,并且所有国家机构和公民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

第一章规定了我国的基本原则,包括人民民主专政、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制度等。

这些原则是我国政治制度的基础和核心。

第二章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例如,公民有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结婚自由等权利,并且国家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同时,公民也有必要履行的义务,如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稳定等。

第三章规定了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职权。

包括国家权力机构的构成和职责、国家行政机构的组织和管理、国家审判机构的组织和职责等。

这些条款规定了国家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方式。

第四章规定了国家的经济制度和社会事务。

其中包括保护私有财产权、鼓励和保护非公有制经济、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内容。

同时,国家也承担着对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责任。

第五章规定了国家的领土和主权。

国家的领土不可侵犯,国家保护边境安全和领土完整。

同时,我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维护国家的主权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第六章规定了宪法的修正和解释。

任何对宪法的修正都需要经过特定的程序,并且保护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和制度不受侵犯。

总之,我国现行宪法在700字的篇幅内,总结了国家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职权、经济和社会事务的安排、国家的领土和主权、宪法的修正和解释等内容。

这些规定是我国政治和法律制度的基础,为国家的稳定和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宪法学 第九章_基本权利与义务1

宪法学 第九章_基本权利与义务1
(2006年司法资格考题·B)
宪 法 学
本 章
肆、思考题(4) 思考题(
(4)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我国现行)宪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我国现行) 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 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 A.环境权 B.平等权 C.出版自由 D.受教育权
(2004年司法资格考题·A)
宪 法 学
本 章
肆、思考题(5) 思考题( )
第九章 基本权利与义务(1) 基本权利与义务(1)
壹、教学目的与要求 贰、教学重点与难点 叁、教学内容
肆、思考题
宪 法 学
伍、参考文献
本 章
壹、教学目的与要求
掌握基本权利的基本理论, 掌握基本权利的基本理论,熟 悉与基本权利相关的系列概念, 悉与基本权利相关的系列概念, 了解各国关于基本权利与自由 的保障及其限制。 的保障及其限制。
2、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基本权利; (1)基本权利; (2)基本义务 3、比较分析: 比较分析: 公民与人民; (1)公民与人民; 公民权与人权。 (2)公民权与人权。
宪 法 学
如何理解各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限制? 4、如何理解各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限制?
本 章
伍、参考文献 (1)
宪 法 学
本 章
肆、思考题(1 ) 思考题(
1、选择题
下列哪一项是我国宪法界定公民资格的依据? (1)下列哪一项是我国宪法界定公民资格的依据? A.出生地主义原则 B.血统主义原则 C.国籍 D.以血统主义为主、以出生地主义为辅的原 以血统主义为主、 则
(2006年司法资格考题·C)
宪 法 学
本 章
宪 法 学
宪法中的“国民”概念: 宪法中的“国民”概念:1949年《共同纲领》 第8条。1946年日本宪法序言。

宪法大纲内容.doc

宪法大纲内容.doc

宪法大纲内容绪论第一节宪法学的研究对象与研究范围第二节宪法学的学科地位与学科体系总论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第一节宪法的概念及本质第二节宪法的制定与修改第三节宪政与宪法第四节宪法关系第五节宪法的作用与价值第六节宪法观念与宪法文化第二章宪法的历史发展第一节宪法产生条件及古代宪法萌芽第二节近现代宪法的产生与发展第三节中国宪法的发展第三章宪法基本原则第一节宪法基本原则概述第二节基本人权原则第三节人民主权原则第四节民主与法治原则第五节分权与制衡原则第四章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第一节公民基本权利的概述第二节公民宗教与信仰自由权第三节公民人身权利第四节公民表达自由权第五节公民的社会与经济权利第六节监督权和取得国家赔偿权第七节正当程序权第八节公民的基本义务分论第五章宪法规范、宪法结构与宪法渊源第一节宪法规范第二节宪法典的结构第三节宪法渊源第六章国家性质与政权组织形式第一节国家性质第二节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第三节国家标志第七章国家结构与地方制度第一节国家结构形式第二节地方制度第三节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第四节特别行政区制度第八章国家机构第一节国家机构概述第二节国家元首第三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节行政机关:国务院第五节国家司法机关第六节地方国家机关第九章政党与选举制度第一节政党制度第二节选举制度第十章宪法的实施与实现第一节宪法实施及其保障第二节宪法实现第三节宪法解释第四节宪法监督与违宪审查第五节宪法诉讼赠送以下资料《3D打印技术》课程教学大纲课程名称:3D打印技术课程编码:1100001120学分及学时:1学分理论学时18学时(其中理论课10学时)适用专业:物联网应用技术开课学期:第三学期开课部门:计算机与互联网学院先修课程:物联网技术概论、电子技术、无线传感网、传感器原理及应用考核要求:考查使用教材及主要参考书:作者:高帆《3D打印技术》著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时间:2015年10月 1.本课程属于设计类的课程一、课程性质和任务《走近3D打印技术》课程是根据国家课程改革要求,结合我校学生发展的实际状况,教师的课程开发能力、兴趣、特长及本校的课程资源等要素而开发的设计课程。

宪法学重点

宪法学重点

第一章宪法的基本理论(上)宪法的形式特征(宪法是根本大法):1.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异于普通法律。

(1)宪法的制定和修改机关不同于其他法律。

宪法的制定机关也称制宪机关,一般为一个专门机构,如我国的“宪法起草委员会”。

(2)宪法的通过和修改程序不同于其他法律。

一般来说要求制宪机关或国家立法机关成员2/3以上或者3/4以上多数通过才能生效。

我国《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1)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宪法是制定普通法的依据,宪法的效力高于普通法律,普通法律的规定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

(2)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和公民的根本行为准则。

宪法渊源:即宪法的表现形式,宪法的渊源体现了宪法范围的大小。

1.成文宪法(典)。

由一个或几个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宪法性法律文件所构成的宪法(典)。

*不成文宪法。

指既有书面形式的宪法性法律文件、宪法判例,又有非书面形式的宪法惯例构成,而没有统一的书面形式的宪法。

2.宪法性法律:由普通立法机关依照普通立法程序制定或认可的,以宪法规范为内容的规范性文件。

3.宪法惯例。

是在长期的政治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涉及有关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基本问题的,并由公众普遍承认具有一定约束力的习惯和传统的总和。

4.宪法判例。

是行使违宪审查权的普通法院或专门法院在适用宪法审判案件时形成的具有约束力的先例。

宪法的基本原则:所谓宪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宪法在调整基本社会关系,确认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时所依据的并反映其根本价值和作用的最基本的准则,是贯穿于立宪和行宪之中的基本精神。

1.人民主权原则。

又称为“主权在民”原则、“国民主权”原则,其在理论上所要解决的是国家权力即主权的归属问题。

我国《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宪法学重点知识解析

宪法学重点知识解析

结合教材考试大纲,系统分析相关考核点。

根据往年考试试题,集中核心知识点。

1又称之为实质意义上的宪法,它是指一个国家在通过限制国家权力以保障人权的法。

2它是调整国家与公民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既包括在一个国家的法的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也包括具有一般效力的法律,即宪法性法律。

3是指不仅制定了成文的法典,而且成文的法典在一国的法的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

4O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根本性的内容 (宪法的内容涉及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对外交往等各方面的重大原则,涉及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的问题,而普通法律只涉及国家生活或社会生活的某一方面)。

宪法有着更为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的程序 ( 1.在制定方面,宪法的制定一般要求成立一个专门的机构,该机构在完成相关工作后即予以解散。

而一般法律只是由常设的立法机关制定。

2.在宪法草案的通过方面,要求的参会人数要多,而且同意人数的比例也要求更多) 。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表现在 1、宪法是普通法律的制定基础和依据,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关系是“母法”和“子法”的关系。

2、普通法律的规范与宪法相抵触无效)。

1、宪法是阶级斗争的产物。

2、宪法规定了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及相互关系。

3、宪法随着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变化而变化。

又简称制宪权,是指制宪主体按照一定的原则、程序创造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的权利。

(制宪权高于一般国家权力,而不是以一般国家权力为基础的权利。

制宪权作为国家最高权力的表现在于,有权创制宪法来决定一般国家权力的具体形态) 。

是指享有制定宪法权的行为主体,根据《宪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也表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制宪主体是人民(国民)为了宪法的制定而专门成立的机关是宪法制定机关,又称之为制宪机关。

(我国真正行使制宪权的是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全体会议)O组织制宪机关,设立宪法起草机构。

第九章 宪法的实施及其保障

第九章 宪法的实施及其保障

专门机构审查模式的优点
专门的违宪审查机构保证了及时、 (1)专门的违宪审查机构保证了及时、有效 地解决宪法争议, 地解决宪法争议,避免了由立法机关或司 法机关审查所带来的效率低下的问题。 法机关审查所带来的效率低下的问题。 (2)专门机构违宪审查结合了议会审查和普 通法院审查的优点。 通法院审查的优点。 (3)审查方式灵活多样 审查方式灵活多样。 (3)审查方式灵活多样。专门机构的审查方 式很多,结合了议会审查和普通法院审查 式很多, 两种审查模式的审查方式。 两种审查模式的审查方式。
3.专门机关审查模式 3.专门机关审查模式
专门机关审查模式可以分为宪法法院审查模 式和宪法委员会审查模式。 式和宪法委员会审查模式。 宪法法院审查模式是指设立专门的宪法法院 ,行使审查宪法行为是否符合宪法的违宪 审查模式。 审查模式。 宪法委员会审查模式是指宪法委员会依照一 定程序审查法律、 定程序审查法律、法规及行政命令等规范 性文件的合宪性, 性文件的合宪性,并有权撤销违宪的法律 法规及行政命令的规范性文件。 、法规及行政命令的规范性文件。法国是 实行宪法委员会审查模式最典型的国家。 实行宪法委员会审查模式最典型的国家。
(一)宪法的执行和宪法的适用
宪法的执行通常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和国家行政 机关实施宪法、贯彻落实宪法规范的活动。 机关实施宪法、贯彻落实宪法规范的活动。宪法 的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从事司法活动中贯彻落 实宪法、适用宪法的活动,宪法适与宪法执行一 实宪法、适用宪法的活动, 样是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重要形式。 样是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重要形式。
2.违宪审查与宪法监督
宪法监督不是对宪法的监督, 宪法监督不是对宪法的监督,而是对宪 法实施和宪法行为的监督, 法实施和宪法行为的监督,分为广义 与狭义两种。 与狭义两种。 狭义上的宪法监督一般是指法律意义上 能够产生直接法律效果的、 的、能够产生直接法律效果的、由国 家专司宪法监督的机关实行的监督。 家专司宪法监督的机关实行的监督。 因此, 因此,违宪审查大体上相当于狭义上 的宪法监督概念。 的宪法监督概念。

宪法名词解释

宪法名词解释

宪法是规范民主施政规则的国家根本法,是有关国家权力及其民主运行规则、国家基本制度以及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宪法是现存社会经济结构要求的集中反映,是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体现宪法制定权:是制宪主体按照一定原则创造国家根本法的宪法的一种权力。

宪法形式:具有宪法效力的规范所具有的外在表现形式。

宪法关系是经由宪法调整而包含有宪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第一,宪法关系所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几乎包括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而且均属于宏观的或者原则性方面的社会关系;第二,宪法关系的一方通常总是国家或者国家机关。

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根据宪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一般地必然有国家的参与,国家也依法承担相应的义务或者享有权利。

宪法观念:是人们对历史和现实中宪法规范宪法实施宪政活动的认知评价。

宪法文化:是基于商品经济民主政治文化综合作用产生的关于宪法宪法制度结构等人士的总和。

国家性质也称国体,或者说国家的阶级本质,是指各个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具体来讲就是哪个阶级是统治阶级,哪个阶级是被统治阶级,哪个阶级是联盟的对象。

经济制度是指一个国家通过宪法和法律调整而形成的、以生产资料所有制和各种基本经济关系为内容的规则和政策的总称单一制是指由若干不具有独立性的行政单位或自治单位组成,各组成单位都是国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的一种国家结构形式。

联邦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员单位所组成的联盟的国家。

民族区域自治,就是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以各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民族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特别行政区是指在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所设立的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实行特别的政治、经济制度的行政区域。

言论自由是指公民享有宪法赋予的通过口头、书面、著作及电影、戏剧、音乐、广播、电视等手段发表自己意见的自由权利。

结社自由是指公民为了一定的宗旨而依照法律规定的手续组织某种社会团体的自由。

韩大元《宪法学基础理论》(复习笔记 第九章 中国宪法的基本原理)【圣才出品】

韩大元《宪法学基础理论》(复习笔记 第九章 中国宪法的基本原理)【圣才出品】

第九章中国宪法的基本原理一、中国宪法的基本结构1.宪法结构概念宪法结构是指宪法内容的具体组织和排列形式。

同样的宪法内容因排列方式不同有可能形成不同的宪法结构。

宪法结构分为形式结构和内容结构。

形式结构是指将宪法规范的内容加以编排的方式;内容结构是指将具有相同性质的宪法规范编排在同一内容之中,使宪法关系中的相同规范具有合理的表现形式。

2.我国宪法结构(1)宪法序言①宪法序言的特点。

宪法序言是指写在宪法条文前面的陈述性的表述,以表达本国宪法发展的历史、国家的基本政策和发展方向等。

宪法序言规定的内容是多种多样的,其基本特点体现了宪法基本理念和精神,有助于人们从整体上把握宪法的内容和基本精神。

②宪法序言的内容。

我国宪法序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a.历史发展的叙述。

宪法以叙述性的语言回顾了自1840年以来中国社会发展进程,明确规定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

b.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

c.规定国家的基本国策。

包括: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依靠力量是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等。

d.规定了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和最高效力。

③宪法序言的效力。

宪法序言的法律效力是宪法演变与发展的必然要求,它具有宪法作为法律应具有的基本属性。

宪法序言的效力具有统一性、整体性与具体性的特点。

宪法序言法律效力的肯定说是合理的理论,符合宪法发展的一般特点。

a.肯定说宪法规范具有法律效力,作为宪法规范组成部分的宪法序言自然具有法律效力,只是这种法律效力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不能把序言的法律效力与法律效力的具体表现形式相提并论,认为宪法序言中的历史发展叙述等部分没有法律效力。

b.否定说宪法序言只是表明了宪法制定的历史与国民的意志,是社会政治理想与信念的体现,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宪法》五个意识

《宪法》五个意识

《宪法》五个意识
宪法意识包含:1、宪法知识;2、宪法意识;3、宪法观念;4、宪法文化;5、宪法思考方式。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

宪法作为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

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会议通过的。

现行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全国各民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

宪法的基本价值是保障人权。

宪法的根本目的和价值在于保障公民权力。

其手段主要是设置与限定国家权力。

国家机关不得行使宪法所未明确授予的权力。

保障人权是宪法规定的出发点,这是因为:
1.对于人权或公民基本权利作出明确规定,这是各国宪法的一项基本和主要内容。

2.宪法关于国家机构及其他问题的规定,也是以如何更好地保障人权为指导思想的。

宪政就是对以人权为基本内容和体现保障人权基本精神的宪法的贯彻落实。

宪法是文化的产物,同时它又代表着一种文化现象。

作为文化的产物,宪法系多种文化因素交织而成的作品。

本文所述之宪法文化,意指孕育宪法原则、宪法规范和宪政制度并促使其发育、成长和发展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政治制度及政治行为的总称。

《宪法》教学大纲

《宪法》教学大纲

《宪法》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宪法、课程名称:、课程性质:专业必修课、课程适用层次:本科、课程适用对象:法学本科、总学时:周学时:、学分:二、课程概述《宪法》课程的目的,是在大学本科入门阶段的教学过程中,帮助初学者掌握《宪法》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并为其学习行政法、刑法、经济法学等后续专业课程奠定基础。

本课程的教学要求是:、使学生了解宪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制度和基本原则,掌握宪法知识的基本框架,从而对《宪法》学科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认识。

、加强学生在《宪法》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方面的训练,学生在领会《宪法》基本概念的同时,还要熟练运用《宪法》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技术,处理一些常见的法律业务,努力提高自己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学时分配计划四、教学内容绪论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宪法学在国内外的历史发展;、熟悉宪法学的研究对象、研究范围和研究意义;、掌握宪法学的学科地位和学科体系体系。

教学学时:教学重点和难点:宪法学的研究对象教学内容:一、宪法学的研究对象与研究范围(一)宪法学的研究对象(二)宪法学的研究范围二、宪法学的历史发展(一)宪法学在西方的产生和发展(二)宪法学在中国的产生和发展三、宪法学的学科地位和学科体系(一)宪法学的学科地位和特点(二)宪法学的学科体系四、编写本教材的基本思路五、学习和研究宪法学的意义和方法(一)学习和研究宪法学的重要意义(二)学习和研究宪法学的方法思考题:.简述德国宪法学发展时期不同学派关于宪法基本原理的主要观点。

.简述马尔佩的宪法学理论。

.简述法国宪法学家埃斯曼的宪法学理论。

.简述西方宪法学发展时期日本宪法学的特点与内容。

.简述宪法学的研究对象与研究范围的联系与区别。

.试从西方宪法学萌芽和创立时期入手,简述有关“基本法”的思想。

第一编宪法基本理论第一章宪法的概念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宪法词义的演变及关于宪法本质的各种学说;、熟悉宪法的定义及分类;、掌握宪法的特征。

《宪法》各章小结

《宪法》各章小结

《宪法》各章小结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小结宪法是近代的产物。

在宪法产生以后,人们对宪法作出各种解释,但任何定义只能大致地、近似地描述定义对象的本质属性,同时也要受定义角度的局限。

我们对宪法作如下表述:宪法是确立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与政策,调整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基本关系的国家的根本法。

宪法的基本属性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民主法律化、制度化的基本形式,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的集中表现。

宪法产生以来,学者们对宪法作出了多种多样的分类。

宪法的分类,对于认识各种宪法的特点和优点,对宪法进行比较研究,把握宪法发展的规律以及促进我国宪法和宪政建设,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宪法的渊源,就是宪法的表现形式,具体地说是指一个国家中宪法规范所赖以存在的法律形式。

由于各国的历史、文化和政治、经济等条件不同,宪法的渊源也不尽相同。

在我国,宪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解释、条约。

在采取“修正案”形式来修改宪法的国家,宪法修正案也是宪法的基本渊源。

在我国,宪法修正案本身并不具有独立的宪法规范价值,采取修正案方式修改宪法,主要是为体现宪法修改的连续性和宪法内容的稳定性。

在适用宪法时,应当直接引用宪法本文而不是修正案的条款。

宪法是法律,也是由众多的宪法规范组成的有机整体。

宪法规范就是确立国家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调整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国家与公民的基本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宪法规范应当具备法律规范的完整构成要素,制裁要素也同样存在于宪法规范之中。

宪法规范既具有法律规范的共同属性,同时又具有不同于一般法律规范的特殊属性。

宪法关系是我们在法治国家建设所要确立的一种国家权力组织和运行的基本法律关系,它是宪法规范在调整宪法主体行为的过程中所形成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关系。

宪法创制是宪法规范的产生、存在和变更的活动。

通常包括宪法制定、宪法修改和宪法解释三种活动。

宪法的制定,也称立宪,是指统治阶级通过一定的程序创制宪法规范的活动。

宪法

宪法
4.法治原则(根本保障)
1.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其他任何法律、法令不得与之相抵触,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3.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权利和自由
4.各国家机关的职权由宪法和法律授予,其权利必须依法行使
5.司法独立
综合宪法四大基本原则,可以看出:宪法的核心价值或精神在于权力制约即限权和人民主权或权利即护权。
C.宪法的内容直接决定宪政的内容,立宪的目的就是宪政的目的
D.宪法与宪政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都是民主政治建设和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表现(答案ABCD)
2004年宪法修改:
增加政治文明、公民私有财产保护、尊重和保障人权、紧急状态。
宪法的基本原则(概念和内容):
1.人民主权原则(逻辑起点)
1)宪法明确确认人民主权原则
2)宪法规定了人民主权原则实现的基本途径和方式
3)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2.基本人权原则(终极目的)
1)人权普遍性的原则必须同各国国情相结合。
从内容上看,宪法的内容直接决定宪政的内容,宪政的产生、存在、发展、变化都必须服从于使纸上的宪法成为现实的宪法的目的。
从价值取向上看,宪法与宪政都是以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为根本精神和价值取向。因此,可以说,宪法是宪政的前提,宪政是宪法的生命。宪法指导宪政实践,宪政实践可以完善宪法。宪法与宪政的关系是理论与实践的辨证关系。
宪政的特征:
1.宪法的实施是建立宪政的基本途径。
2.建立有限政府是宪政的基本精神。
3.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是宪政的集中体现。
(一)单项选择题
宪政的基本精神是__________.

宪法学第九章第三四节国家主席与国务院

宪法学第九章第三四节国家主席与国务院

二、国家主席制度的历史发展
1954年,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对外代表中华 人民共和国。”
1966年以后,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国家主席被迫 停止了活动,担任国家主席的刘少奇也被迫害致死。 1975年,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宪法正式取消了 国家主席的建制。
1978年,宪法中仍然没有设置国家主席。
(二)审计署
我国的审计工作就是通过专门的审计机 关,对我国国家机关及其他有关单位的财 政财务收支、经济往来等进行审核和检验, 以维护正常的财政经济秩序,严肃财政经 济法纪,从而保障正常的财政活动,并为 树立廉洁的政治风尚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直属机构和办事机构
根据《国务院组织法》第11条的规定:“国务 院根据工作需要和精简原则,可以设立若干直属 机构,主管各项专门业务;可以设立有关办事机 构,协助总理办理专门的事项。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产生和任期
1、如何产生?具体程序? 2、基本条件?政治方面?年龄方面? 3、任期几年?能不能连续任职? P232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职权
• • • • 公布法律,发布命令 任免权 外交权 荣典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是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 部分,属于()
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现行 宪法,决定恢复国家主席的建制。
为什么要恢复国家主席的建制呢?
(1)设置国家主席有利于实现国家职能的合 理分工。一是减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的工作负担;二是促进国家机构的 正常运转。 (2)设置国家主席符合我国的历史传统和人 民的习惯。
一、国务院的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
国务院的性质和地位: 现行《宪法》第85条规定:“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 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 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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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观念与宪法文化
宪法观念
宪法文化概念:人们对历史与现实中的宪法规范、宪法实施、宪政活动的认知和评价
特征
相对独立于宪法规范和现实宪法
普遍性与民族性的统一
直接受到哲学、政治、宗教思想的影响
定义:基于商品经济、民主政治、理性文化的综合作用而产生的关于宪法、宪政制度和宪法结构等认识的总和特征
体现以权利——权力结构为基础的精神(权利是出发点)
以宪政为核心内容
具有民族性和普遍性
类型
不成文宪法文化&成文宪法文化
内源发展型文化&外源发展型文化&派生发展型宪法文化&超越发展型宪法文化
近代宪法文化&现代宪法文化
结构
认知要素
感知
认识
评价要素:人们对各种宪法现象进行价值判断、选择和排序
情感要素:与宪法现象相关联的情绪体验
加强宪法文化研究,促进宪法文化发展
宪政的基本理念
宪法至上
政府守法
违宪审查
保障人权
提高全民族的宪政精神和加强制度建设——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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