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孔留矿法采场管理暂行办法(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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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孔留矿采矿法

浅孔留矿采矿法

一、浅孔留矿采矿法(一)方法特点浅孔留矿采矿法的特点是将阶段分成矿块,矿块再分为矿房和矿柱二次回采。

矿房自上而下分层开采,每次崩落的矿石放出二分之一左右,其余的贮存于矿房中作为继续上采的工作台,待矿房采完以后再放出,矿房采完后回采矿柱和处理采空区。

(二)适用条件浅孔留矿采矿法主要用来开采矿石和围岩稳固的矿体,一般适用于中厚、薄或仍薄矿体,矿体倾角在薄矿脉中一般要求不小于60°,在中厚矿体中一般要求不小于55°。

倾角越小,放矿越困难,粉矿损失和平场工作量越大。

由于矿房中贮存有大量矿石,因此矿石和围岩不能具有自燃性、氧化性和结块性。

(三)构成要素矿体厚度小于15m时,矿块沿走向布置,矿体厚度大于15m时,矿块垂直走向布置。

将矿块划分为矿房和矿柱,先采矿房后采矿柱。

矿块长度40~50m,高度40~50m。

顶柱高度4m,底柱高度6m,间柱宽度6m,联络道间距5.5~6.0m。

(四)采准切割采准切割工作主要包括掘进中段运输巷道、天井、天井联络道,在底柱上掘进拉底平巷和每隔5~7m掘进漏斗颈,并切割拉底、劈漏形成开采自由面。

采准切割工作,平巷掘进采用7655型气腿式凿岩机,天井掘进采用YSP45型凿岩机。

采准切割巷道一般不支护,局部不稳定地段采用木支护,极不稳固地带采用混凝土加强支护。

(五)回采工作1、回采顺序:回采工作主要包括凿岩、爆破、通风、局部放矿、撬顶平场、大量放矿等工作。

因采工作从拉底水平开始自下而上分层进行,分层高度一般为2.0~2.5m。

采场使用7655型气腿式凿岩机钻凿上向微前倾炮孔落矿,凿岩爆破参数为:最小抵抗线1.0~1.2m,炮孔间距0.8~1.0m,孔深1.8~2.2m,前后排炮孔交错布置,采用硝铵类炸药人工装药,毫秒非电导爆管起爆。

新鲜风流由中段运输巷道经矿房一侧的天井、天井联络道进入采场工作面,污风经矿房另一侧的天井联络道、天井进入上中段运输(回风)巷道排出。

浅孔留矿法采场管理暂行办法

浅孔留矿法采场管理暂行办法

浅孔留矿法采场管理暂行办法一、前言浅孔留矿法是近年来采矿行业广泛应用的一种新型采矿方法,相较于传统的采矿方法,具有一定的优势。

随着采矿技术的不断发展,浅孔留矿法日益成为热门的采矿方法,需建立一套针对其采场管理的暂行办法以规范企业采矿行为,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和谐。

本文旨在介绍浅孔留矿法采场管理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

二、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 在采矿过程中,必须始终以安全为重,积极落实“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设备,劳动者,矿井和环境的安全。

2.绿色采矿: 采矿活动必须遵循环保和可持续性原则,对环境负责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3.科学规划: 采矿必须有切实可行的规划设计,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矿井安全,确保采矿进程按计划执行。

三、采场管理1.安全和生产设施管理对浅孔留矿法采矿活动必须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以确保其安全。

对此,企业应根据本次采矿活动开始前的实地勘查工作计划,对采矿设备和安全保护措施进行评估和检查,做到如下:1.始终记录采矿工作量及采矿进度。

2.安排专业人员和相应管理机构进行安全管理。

3.准确评估矿山岩体性质,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和安全措施。

2.环境保护管理针对浅孔留矿法采矿活动,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工作,保护环境。

对此,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

1.完成环境影响评估工作,制定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

2.对采矿过程引起的环境破坏采取必要补救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3.监督采矿过程中材料和设备的处理方式处理是否符合环保法规。

3.采矿效益管理在采矿的同时,为了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必须开展有效的采矿效益管理。

具体措施如下:1.采矿前进行预算管理,对采矿效益进行预判和预测。

2.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体系,并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对采矿过程中的资源利用、工艺改进等方面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提高采矿效率和节约能源。

四、后续工作本文中所述的浅孔留矿法采场管理暂行办法是针对当前采矿行业中新型采矿方法的采场管理而制定的。

浅孔留矿法采矿

浅孔留矿法采矿

左拔坑口浅孔留矿法采矿有关事项采场结构参数采场布置长度(一般为两勘探线之间,特殊情况40-60米)、高度(40米)、采幅(1.2-4米)、顶柱(3-5米)、底柱(2.7-3.5米)、间柱(4-6米)、漏斗间距(4-6米)采准和切割①运输巷道(沿脉巷道):断面形状(三心拱)、规格(2.4×2.8㎡)②天井天井布置、天井断面形状(长方形)和规格(通风天井1.4×3㎡、顺路天井1.2×2㎡)天井掘进方法:普通法掘进天井③小斗小斗布置小斗断面形状(正方形)、规格(1.5×1.5×4.5m3)小斗掘进方法④切割拉底巷道断面形状(长方形)、规格(1.2×1.8㎡) 漏斗规格(1.5×1.5×4.5 m3)拉底、扩漏方法回采①凿岩:钻机型号YSP-45钻、孔径(0.38mm~0.42 mm)_、孔深(1.8-2.0m)、炮孔布置(排距(0.8-1.0m)、孔距(0.6-0.8m))、钻孔倾角(75°-80°)等②爆破:炸药、装药、起爆、爆破③通风:通风方式、通风线路、风机型号④局部放矿:放矿量40%⑤采场准备:平场、处理松石、破碎大块和架设顺路天井等做法4、空区处理空区处理方式充填井断面形状(矩形)、规格(1.5×2㎡) 充填井间距(15-20m) 一个采场充填井数量(3-4个)充填井掘进方法(采用上掘切割漏斗方法)5、采场回采顺序、回采作业循环、进度计划①采场回采顺序一个采场作业回采顺序:前进式,先取矿脉密集品位高处于地压活动中心部位的矿脉为开采起点线,回采工作面向东西两翼推进,先采上盘,后采下盘。

②回采作业循环回采作业循环图表③进度计划一个采场采准、切割、回采时间6、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采场生产能力(t/d)台班效率(t/台班)63/台工作面工效(t/工班)9/工班采矿贫化率(%)采矿损失率(5%)炸药消耗量(0.7㎏/t)坑木消耗量(m3/t)。

浅孔留矿法的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

浅孔留矿法的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

浅孔留矿法的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1 浅孔留矿法的采场管理技术标准1.1 采切技术标准无底柱浅孔留矿法,采切工程主要是脉外巷、出矿穿,矿房两侧行人通风井,单个采场长度一般为40-50米。

1.1.1人工装矿,脉外巷布置在下盘距沿脉巷5~6m处,与沿脉巷近乎平行。

1.1.2 一般在采场中央部位施工一沿脉天井,用作采场通风天井(采场高度较高时可用作行人),两侧顺路井(边采矿边施工)与其形成采场通风和行人系统。

1.1.3 出矿穿间距一般为6m(中对中),如遇围岩不稳或是设备出矿的需要,可适当增大。

1.2 回采技术标准浅孔留矿法按自下而上的顺序进行分层回采,分层高度一般为2米,回采工作包括:凿岩、爆破、支护、通风、局部放矿、撬顶平场及二次破碎等。

矿房全部回采完后对所留矿石进行大量出矿;采场回采时必须做到:底板平整,顶板形成拱形,保证两个行人与通风的安全出口,采场空间保持在两米左右。

1.2.1 凿岩凿岩站在留矿堆上进行。

依矿石稳固性的好坏,采用上向炮孔,倾角不小于60度。

工作面的炮孔排列形成应根据矿脉的厚度和矿岩分离的难易程度来确定采用“之”字形排列、“梅花”形排列、“交错平行”排列、“交错排列”等形式布孔。

布孔原则要多打孔少装药。

1)当矿脉厚度小于0.7m,矿石爆破性好,矿石与围岩容易分离,宜取一字形排列。

2)当矿脉厚度大于0.7m,为控制采幅宽度,可取之字形排列。

3)当矿石坚硬、矿岩接触线不明显或难于分离,厚度又较大应取平行排列。

4)只有当矿体厚度很大,矿石又坚硬,为求崩下的矿石块度均匀,才取交错排列。

后者在生产中应用非常广泛。

1.2.2 采幅控制采场矿脉小于1米时,采幅控制在1米,如矿脉厚度大于1米时,按照矿脉实际厚度进行回采。

1.2.3 爆破单位炸药消耗量可按实际情况选取。

炮孔内装药要均匀布置,防止大块率过大的现象发生。

1.2.4 支护为保证采场采矿及大量放矿过程中,围岩不脱落。

在采矿过程中要采用Φ22的螺纹钢结合锚固剂,锚杆以梅花形方式布置,间距为1 ×1米。

浅孔留矿法采场管理办法

浅孔留矿法采场管理办法

浅孔留矿法采场管理办法前言浅孔留矿法是目前矿山采矿技术中比较先进和实用的方法之一。

它在保证矿石产量的前提下,有效保护了地质环境,降低了对土地资源的占用,对于现代矿业生产尤为重要。

本文档旨在总结浅孔留矿法采场管理的相关办法和措施,以供参考。

界定浅孔留矿法浅孔留矿法是一种采掘技术,以提高石矿采收率的同时,保持矿体在不破坏地质环境的前提下,使采掘后的地面可以进行农业生产、居住开发或是生态恢复等可持续性利用。

浅孔留矿法的实施,主要依靠两大技术优势:在矿石体对采面方向的开采方向下钻设孔眼,利用空间效应提高采矿效益;在钻孔中填充水泥等固结材料,形成一个有机的支护体系,使得采空区受到稳定支撑。

浅孔留矿法采掘场地选址浅孔留矿法的采掘区域选址应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并参照该区域自然条件、土地类型和用途、生态环境影响等特点进行综合考虑。

必要的措施是在选址前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等技术手段来科学预测采矿对环境带来的影响。

浅孔留矿法采掘规划设计对于浅孔留矿法的采掘规划设计,主要应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1.采掘区域的范围、布局与采掘方式;2.孔眼布置计划;3.瓦斯、水与岩溶等危险因素的评估;4.支撑系统、回采方案以及地质灾害防治处理。

此外,还应该在设计中充分考虑环境保护、资源回收和社会效益等因素,以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浅孔留矿法采掘方案浅孔留矿法采掘方案主要应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1.合理布置孔眼,尽量避免对矿体造成不必要的损坏和浪费;2.采掘时要对地质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对不安全地段采取相应措施,以保证采矿作业的安全;3.在采掘过程中,密切关注瓦斯、水以及岩溶等危险因素的变化情况,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排除;4.采用稳定的支护技术,通过孔眼内充填水泥、矿渣等材料,形成支护体系以确保采空区的稳定性。

浅孔留矿法采掘后处理采掘结束后,应进行采掘后的处理过程,以避免遗留下来的问题影响到环境和生产。

主要采取如下措施:1.采用合适的填埋方法,对采空区进行填充和镶贴,以避免矿山坍塌或者开采矿床引起地面沉降等问题;2.对不需填充的采空区,应当对采空区进行稳固处理,防止其坍塌或危及生产;3.应当在采完后及时做好环境治理,尽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采矿方法按地压管理方法不同

采矿方法按地压管理方法不同

表1 地下矿山采矿方法的分类及其适用条件空场采矿法适用于开采水平、微倾斜、缓倾斜的矿体。

其采矿法不仅能开采薄矿体,更适合于开采厚矿体和极厚矿体。

特征:将矿块划分为规则的矿房和矿柱,并根据矿体的厚度及采矿设备、技术条件的不同,选用浅孔、中深孔或深孔落矿方案进行矿房的回采,因而有浅孔房柱和中深孔房柱之分。

1.浅孔房柱采矿法(1)主要适用于矿石和围岩稳固与较稳固的矿体。

(2)矿体倾角30°以下。

(3)矿体厚度小于8-10m。

(4)价值不高或品位较低的矿石。

2. 中深孔房柱采矿法(1)矿石稳固和中等稳固。

当顶板围岩稳固或中等稳固时,采用不切顶或不预控顶;当顶板不太稳固或局部不稳固时,可采用切顶与预控顶;(2)矿体倾角≤30°;(3)厚度≤6-8m的矿体,采用不切顶房柱法;厚度8-10m的矿体,可采用浅孔切顶房柱法;厚度11-12m的矿体;可采用中深孔切顶房柱法;(4)顶板接触面平整,可采用不切顶房柱法;顶板接触面不平整,可采用切顶房柱法;(5)使用于低品位、价值低、凿岩性较好的矿石中。

二、全面采矿法适用于开采矿石围岩均较稳固,矿体厚度小于5-7m的水平至缓倾斜矿体;也适合于开采矿体底板起伏较大或矿体厚度变化较大以及矿石品味不均匀的矿体。

1. 普通全面采矿法(又称全面采矿法)(1)一般要求矿岩中等稳固以上;顶板的暴露面积应大于200-500m;(2)矿体倾角≤30°;(3)矿体厚度在5-7m以下,国内大部分矿山开采1.5-3.0m的矿体;(4)一般矿体产状较稳固;(5)该法留有采场内矿柱,最好在贫矿中应用。

2. 留矿全面采矿法(1)矿石和顶板岩石为稳固或中等稳固;矿石不粘结,不自然;(2)矿体倾角由缓倾斜到倾斜(即26°-55°),以倾斜矿体为主;(3)厚度由薄至中厚的矿体,以薄矿体为主;(4)可用于形态较复杂,厚度和品位变化较大,以及底板沿走向和倾斜均有起伏的不稳定矿体。

浅孔留矿法(漏斗出矿)——矿块构成要素、采准、切、割回、采采空区处理

浅孔留矿法(漏斗出矿)——矿块构成要素、采准、切、割回、采采空区处理

浅孔留矿法(漏斗出矿)矿块构成要素:矿块沿走向布置,中段高度50m,矿块长度为50m,顶柱4m,间柱6m,底柱5m,装矿漏斗间距6m。

天井布置在矿房两侧沿矿体下盘脉内(间柱内),天井规格 2.0m×1.5m。

沿天井每隔5m掘联络道,规格为2.0m×2.0m。

以采准天井划分矿块,端部矿块的天井可设在岩石中。

矿块构成要素要灵活掌握,适应矿体的实际情况。

采准和切割:在下盘脉外掘进阶段运输巷道,阶段运输巷道通过联络道与通风行人天井相通。

在矿房中每隔6m设一个漏斗,为了减少平场工作量,漏斗应尽量靠近下盘。

拉底巷道高2.0m,宽度2m,以拉底巷道为自由面,形成拉底空间,为回采工作开辟自由面,并为爆破创造有利条件。

通风天井采用YSP-45凿岩机凿岩,水平巷道使用7655凿岩机凿岩。

回采:回采工作自下而上分层进行,分层高度2m。

使用7655凿岩机凿岩,一般沿走向分三个梯段打水平或向上浅孔,孔深1.5m-2.0m,爆破后,经过局部放矿后,工人站在爆堆上打下一循环的向上浅孔。

每次采下的矿石可放出三分之一左右,以便保持正常的作业空间。

放矿后,采场工作面与暂留矿石之间要形成2m左右高的空间,以便下一循环作业。

待矿房全部回采完毕后,暂留在矿房中的矿石再全部放出。

使用XK2.5-6/48-2A蓄电池电机车牵引0.7m3矿车出渣和出矿。

根据地压情况及时回收顶柱和间柱。

矿房回采结束后留下矿柱,矿柱必须及时、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回收,同时处理采空区。

矿柱回采应首先进行设计,并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

崩落矿柱前,采场底部矿石不能放空,要保留3~5m左右厚的矿石作为垫层,保护采场底部结构。

根据矿体的赋存条件和采用的采矿方法,采用类比法确定矿石损失率为10%,废石混入率为10%。

该矿平巷掘进和落矿工作采用7655凿岩机,天井掘进采用YSP-45凿岩机,设计确定该矿选用7655凿岩机24台(12台备用),选用YSP-45凿岩机2台。

有色金属矿山采场技术管理规定(试行1987)

有色金属矿山采场技术管理规定(试行1987)

有色金属矿山采场技术管理规定(试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一九八七年十月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文件(87)中色生字第0737号关于颁发《有色金属矿山采场技术管理规定(试行)》等三个规定的通知总公司各地区公司、有关直管企业、有关省、自治区冶金厅〈局、公司):为了加强有色金属矿山企业管理,做好生产技术管理的基础工作,现将《有色金属矿山采场技术管理规定(试行)》、《有色金属地下矿山主要采矿方法技术暂行规定(试行)》、《有色金属矿山矿石损失与贫化管理办法(试行)》颁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在试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及需要补充的内容,请及时向总公司生产部反映。

采场是矿山组织生产的基本单元,提高采场技术管理水平,是改善矿山有关技术经济指标、合理利用资源、提高矿山经济效益的基础。

因此,各级矿山主管部门和矿山领导,必须加强对采场技术管理的领导,并结合生产实际制定采场技术管理和损失贫化管理实施细则。

一九八七年十月四日有色金属矿山采场技术管理规定(试行)总则第一条有色金属矿山采场技术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依据国家颁布的《矿产资源法》及有关矿山技术政策制订的。

它是加强采场技术管理工作、提高采场技术管理水平、降低矿石损失和贫化、提高经济效益和促进矿山生产发展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采场是矿山组织生产的基本单元。

在露天开采矿山(包括砂矿〉是指具有独立剥、采和运输系统的采矿场,在地下开采矿山是指采矿场。

采场技术管理是矿山技术管理的基础,要在矿长和总工程师(或主任工程师)的领导下,以生产部门为主,充分发挥其他各职能部门、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的作用,建立健全各项责任制,做到各级人员职责明确,有职、有责、有权。

第三条矿山采矿工作应以采场为单元组织生产,实行强化开采,推广先进经验,采用适用的新技术,认真执行有关安全规程和技术操作规程。

第四条采场设计和施工,必须达到矿山设计的开采回采率和采矿贫化率要求。

第五条本条例包括地下开采矿山、露天开采矿山和砂矿露天开采矿山三个部分。

浅孔留矿法采场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样本

浅孔留矿法采场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9869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示范文本)编制: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浅孔留矿法采场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样本浅孔留矿法采场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样本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

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章总则1.1 采场是矿山组织生产的基本单元。

采场的管理关系到矿山的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

为了加强采场管理,确保安全、优质、高效地采矿,特制定本办法。

1.2 每个采场都必须有完整的单体设计。

设计应根据开采技术条件,从实际出发,选择合适的采矿方法。

采矿方法的选择应遵循安全、合理利用矿产资源和最佳经济效益的原则,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并进行试采或试验后确定。

第二章施工安全技术管理2.1 采矿单体设计必须经过地质、测量、采矿、安全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会审、会签,并经总工程师和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下发。

2.2 施工前,设计者必须向一线作业人员、采矿队队长、施工技术员和采区生产安全副经理或外包施工队队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安排专人做好交底记录。

2.3 浅孔留矿法采场必须坚持分层验收制度,其分层高度以不超过2.5米为原则。

每分层回采完毕,验收条件创造好以后,由采矿施工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生产技术部组织地质、测量、采矿、安监,企管、采矿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等进行分层现场验收(东五份子铁矿、固阳分公司、大千博分公司可由其经理组织分层验收)。

2024年空场采矿法及安全要求(2篇)

2024年空场采矿法及安全要求(2篇)

2024年空场采矿法及安全要求空场采矿法适用于矿岩中等以上稳固、矿岩接触面较明显、形态较稳定的矿体。

其特点是将矿体沿走向划分成矿房和矿柱,分两步骤回采;矿房回采时,采空区顶板主要依靠矿岩自身的稳固性和矿(岩)柱来支撑;矿房回采完毕后,有计划地回采矿柱或不采矿柱,并及时处理采空区。

空场采矿法的优点是成本低,生产能力和劳动生产率高。

缺点是采空区留下大量矿柱,且回采困难,采空区需处理。

空场采矿法可分为分层(单层)空场法、分段空场法和阶段空场法(阶段矿房法)。

分层空场法又可分为全面采矿法、房柱采矿法和留矿采矿法。

空场采矿法的主要安全要求有:●加强顶板管理。

顶板管理主要是对顶板的监测控制,是应用各种手段和方法,对井下采矿过程中所形成的空间、围岩、顶板的观察和测定,分析掌握其变形、位移等的变化情况和规律,获得其大冒落前的各种征兆,以便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大●根据矿山地质条件,岩石力学参数以及大量监测数据的规律和经验,选择修正矿块的结构参数、回采顺序、爆破方式等控制地压活动,减少冒落的危害。

●根据采场结构、面积大小,结合地质构造,破碎带的位置、走向,矿石的品位高低等因素,在矿岩中选留合理形状的矿柱和岩柱,以控制地压活动,保护顶板。

在矿柱中,必须保证矿柱和岩柱的尺寸、形状和直立度,应有专人检查和管理,以保证其在整个利用期间的稳定性。

●在矿房回采过程中,不得破坏顶板;采用中深孔或深孔爆破时,应严格控制炮孔的方位和深度,不许穿透暂不回采的矿柱。

●及时回采矿柱和处理采空区。

大●采用分段采矿法时,除回采、运输、充填和通风用的巷道外,禁止在采场顶柱内开掘其他巷道;上下中段的矿房和矿柱,应尽量相对应,规格应尽量相同。

●采用浅孔留矿法采矿时,应遵守下列规定:在开采第一分层前,应将下部漏斗和喇叭口扩完,并充满矿石;每个漏斗都应均匀放矿,发现悬空应停止其上部作业,经妥善处理悬空后方准继续作业;放矿人员和采场内的人员要密切联系,在放矿影响范围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每回采一分层的放矿量,应控制在保证凿岩工作面安全操作所需高度,作业高度一般应控制在2m左右。

浅孔留矿法采场管理暂行办法

浅孔留矿法采场管理暂行办法

浅孔留矿法采场管理暂行办法背景介绍浅孔留矿法是近年来发展起来的一种采矿方法,其主要特点是在矿体表面上直接钻取浅孔,通过炸药爆破将矿石炸出。

这种采矿方法具有工艺简便、经济效益明显等优点,在一些小矿山和开采难度较大的矿山得到了广泛应用。

然而,由于浅孔留矿法采矿对采场和环境影响比较大,管理难度较大,因此,为保证采矿过程中的安全和环保,制定浅孔留矿法采场管理暂行办法势在必行。

管理要求采场开发和布局采场的开发和布局应根据地质情况、矿体形态、矿体质量和采场安全等因素,合理确定采场形状、大小和布局方案。

采场的布置过程中要合理利用现有地貌,减少土方开挖量;严禁在临水、悬崖峭壁、重要道路和房屋周围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采场。

采场钻孔布置采场的钻孔布置应根据采场规模、矿体形态等因素,进行合理的孔距和孔密布置,保证炸药能够均匀分布、破岩效果良好。

在钻孔时,应安装可靠有效的钻孔护筒,控制孔深和孔径,防止钻孔崩塌。

炸药使用和管理炸药是浅孔留矿法采矿中非常重要的工具,但同时也十分危险,如果使用不当或管理不善,易引发爆炸事故。

因此,在炸药使用和管理上,应制定严格的办法,对炸药进行严格管理、检查和验收。

同时,禁止在采场内存放多余炸药,炸药应妥善保管、分类存放和定期清点。

水环境管理和保护采矿过程中容易污染水资源,破坏水环境,对此应严格控制采矿过程中的废水排放。

水环境管理要求如下:1.严格遵守相关水法规2.采用封闭式、循环式水利设备3.废水集中处理和回用4.加强采矿过程中的监测和评估,定期检测水质情况,及时处理水环境污染人身安全管理在采矿过程中,进行爆破等作业容易受到伤害,对此,应严格执行人身安全管理。

具体要求如下: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2.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指导作业人员注意安全3.购买防护用品,为作业人员配备防护装备4.强化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人身安全结束语随着浅孔留矿法采矿方法的不断发展,浅孔留矿法采场管理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浅空留矿法

浅空留矿法

4.1.1 浅孔留矿采矿法留矿采矿法的特征是在采场中由下向上逐层进行回采矿石,每层采下的矿石只放出约1/3的矿量,其余的采下矿石暂留采场中作为继续上采的工作台,并可对采空场进行辅助支撑,待整个采场的矿石落矿完毕后,再将存留在采场内的矿石全部放出。

留矿采矿法是一种较为简单、经济、容易的方法,在我国的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黄金、稀有金属及非金属矿山中得到广泛的应用。

留矿采矿法原则上虽可用于开采厚大矿体,但主要用于开采中厚及中厚以下矿体。

根据矿块布置方式及回采工艺不同,留矿采矿法可分为普通留矿法、无矿柱留矿法和倾斜矿体留矿法。

4.1.1.1 矿块构成要素阶段高度一般为30~60m,当矿石围岩稳固、矿体倾角大、产状稳定时,可采用较大的阶段高度。

矿块的长度一般为40~60m,其值取决于矿岩的稳固程度及矿体的厚度。

矿房的暴露面积一般可达400~600m2。

间柱的宽度根据矿岩稳固程度及矿体厚度、间柱回采方法等因素来确定,通常为6~8m,当矿体较薄而且采用脉外天井时可取2~3m。

顶柱高度一般为4~6m,当矿体较薄时为2~3m。

底柱高度取决于矿石稳固程度与底部结构的型式,漏斗放矿底部结构为5~6m,电耙道及格筛巷道底部结构为12~14m。

4.1.1.2 采准切割采准切割的主要任务是:掘进阶段运输平巷5、矿块天井2、联络道3、拉底巷道4及漏斗颈(如图4-1所示)。

当矿体较薄时,可利用勘探时的脉内沿脉巷道作为阶段运输巷道;矿体较厚时,应把阶段运输巷道布置在矿体下盘接触线上,以减少矿房开采中局部放矿后的平场工作量;当开采产状变化较大且不太稳固的贵重矿石时,为提高矿石回采率,减少坑道维护工作量,也可把阶段运输平巷布置在矿体的下盘脉外。

矿块天井2布置在间柱中。

在天井的两侧每隔5~6m向矿房开联络络道3。

当矿房不分梯段回采时,矿房两侧的联络道应交错布置。

在阶段运输平巷的侧上方开每隔4~6m掘进放矿漏斗颈。

矿体较厚时需在拉底水平掘进拉底巷道4。

浅孔留矿法采场管理暂行方法

浅孔留矿法采场管理暂行方法

浅孔留矿法采场管理暂行方法浅孔留矿法采场管理暂行方法一、总则为了保障矿山资源的综合利用,促进采矿业的可持续进展,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矿区实际情况,特订立本方法。

二、适用范围本方法适用于浅孔留矿法开采的地方矿山,包括采场规划、测量、分区、标记、采掘、支护、去水、通风、照明等工作。

三、采场规划1、采场设计应依据矿石性质、矿体形态、地质构造、经济性等因素综合决议。

应采纳等高线分区设计方案,将采场划分为多个小区,每个小区只负责开采特定的矿石类型,分区采矿井、采矿巷道宽度不得小于2m,高度不得小于2.6m;2、采场设备、支架、剂量等应依据设计要求定购,保证设备具有安全牢靠性;3、采场要依照设计要求设置支架,支架设置要依照规范完成,支架的种类和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4、采场设必要的通风设施,通风要求依照国家安全规范要求完成;5、采场设必要的照明设施,负责照明设施的维护和修理保养。

四、测量1、采场要采纳电子测距仪等器械进行测量,测量过程中要注意安全,重点规划测量路线,确保测量数据精准无误。

2、在采场测量中,特别要注意在测量后适时上图,数字式集成化管理,数据要精准明确到小数点后两位;3、在测量时应维护好仪器设备,确保仪器精准。

五、分区1、采场区域应依照矿体性质、地质构造、经济性等因素划分为多个小区,每个小区应标注清楚,矿区内应设置场界,场界的设置应明确适时;2、在分区时要依据各小区面积、矿石质量等,确定采矿周期和采矿方案;3、要依据矿体变化,适时地调整采区布置;4、采区的安全重点应特别关注,确保采区的矿物资源能够保证安全、经济、高效地开采。

六、标记1、采场全部矿区必需标注,标记清楚易于辨认,标记内容包括矿区代码、坐标、标高等信息,应订立完善的矿山地图;2、矿区标记必需在矿床相近、矿体进出口处、伤亡点、自然险地等位置标注,并进行统一编制;3、在采区开采前,要进行必要的标记,避开在采区开采过程中发生重点事故。

浅孔留矿法采场安全操作规程

浅孔留矿法采场安全操作规程

浅孔留矿法采场安全操作规程(编号:026) 为确保采场在整个作业过程中安全可靠、技术施工方便,使采场生产趋于程序化、规范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针对公司主要采矿方法—平底进路式底部结构、浅孔留矿法回采工艺。

制定如下采场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一、采矿方法技术规定1、中段高度一般为30—60米,薄矿脉可适当降低。

2、采场沿走向布置,采用中央天井的,长度一般为80—100米;无中央天井的采场长度一般不超过60米,但一端必须有天井通至上中段,无法与上中段贯通时,采场两翼顺路天井应超前回采面5米;采场宽度一般不超过15米。

3、采场需留顶柱时,一般不小于3米,间柱为6—8米,不设二次破碎巷道的底柱高度为5—8米(从运输巷道底板算起)。

4、出矿进路长度不小于3米,出矿进路间距一般为5—7m。

5、矿房回采按阶梯或水平分层推进,保证工作面与两端行人天井畅通。

6、矿石大块率应控制在5%以下,大块应在采场内及时处理。

二、回采作业工序安全技术要求规定(一)、凿岩1、采场外爆破参数:炮孔深度L=1.2—2.5米,最小抵抗线W=0.8—1.2米,炮孔间距a=(1—1.5)W。

2、炮眼排列的原则:尽量使每行炮眼间距近似地等于最小抵抗线,炮眼行与列间的排列应尽量错开使其均匀,让每个炮眼担负的爆破量大致相等,以减少大块的产生。

炮眼方向应尽量采取向上垂直或倾斜,也可水平,炮眼方向应尽量与自由面平行,从平面布置上炮眼的排列按平行、交错和之字排列方式。

3、作业过程中严格按凿岩工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二)、爆破1、装药前应对炮眼进行清理和检查,装起爆药包时禁止抛扔或冲击。

2、使用起爆器起爆,其导爆管网络中不得有死结,炮孔内的导爆管不得有接头;禁止将导爆管对折180度和损坏管壁、异物入管、将导爆管拉细等。

3、其他遵照公司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三)、通风1、采场放炮后,必须在系统通风两个小时以内,经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合格,否则必须加以局扇通风。

采场管理办法

采场管理办法

采场管理办法—、采准、切割和回采第一条采准、切割工程1.采准、切割工程的施工必须由地测人员按照采场单体设计进行测设后方许施工。

2.采矿、地测、安全和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要组成施工服务小组,经常深入现场进行检查指导,掌握施工质量。

当地质情况、安全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各专业人员应及时在现场共同研究处理,并修改、补充设计或下达设计变更通知单。

3.采准、切割工程施工结束或告一段落时,地测部门应严格按国家黄金管理局颁发的《岩金矿山地质与测量工作条例》(试行)中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验收。

不合格的采准、切割工程不得验收,施工单位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工程质量。

4.采准、切割工程结束后,地测部门必须及时进行素描和采样,并提出坑道实测图和重新圈定的地质资料。

5.对岩石不稳固的采准、切割巷道,必须按照设计及时进行支护。

第二条矿块回采1.矿块采准、切割结束后,应由总工程师或生产技术部长组织施工单位负责人、采矿、测量、地质、安全、质检等专业人员进行全面验收,认为合格后,才能进行矿块的回采工作。

2.采切工程结束后,地测部门重新圈定矿体资料,设计部门应对原采场单体设计重新进行审定,确定落矿方式和合理的凿岩爆破参数。

3.中深孔落矿应进行凿岩爆破施工设计。

在施工中要确保炮孔角度、深度和方位三要素的质量要求。

炮孔打完后要认真验收,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应及时补孔,按实测的炮孔进行爆破设计。

4.浅孔落矿时要严格控制采幅,要注意采场周边炮孔的施工,防止破坏上盘围岩与矿柱(或充填体)。

5.在目前使用的设备条件下,采场落矿的孔深要适当控制,中深孔一般不超过12-15米。

6.采用中深孔落矿的采场,如矿岩不够稳固,应根据矿山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中深孔超前施工的时间,保证爆破前炮孔不致变形。

7.采场落矿爆破要按设计进行,装药必须保证质量。

8.采场爆破规模不宜过大,尽可能分次爆破。

中深孔爆破应敷设双爆线路,以确保爆破效果;浅孔爆破应采用导爆系统或一次点火进行起爆。

浅孔留矿法

浅孔留矿法

浅孔留矿法的底部结构:
装岩机出矿的平底出矿穿底部结构几种型式 1、“丁”字型出矿穿式
这种形式是脉外运输巷是新设计的。垂直脉外运输平巷向矿体 掘进装矿巷道(出矿穿),装岩机在此装载后将矿石卸入矿车, 电机车直接牵引一列矿车在脉外巷上移动,整个列车不需解 体,所以不用人工倒车。
图C2:“丁”字型出矿川式
浅孔留矿采矿法 留矿采矿法回采工作-出矿
一般采用重力出矿。在局部出矿时,放出约 1/3崩下的矿石,放矿工应与平场工密切联 系,放出所要求的矿量,以减小平场工作量 和防止在留矿堆中形成空硐。空硐危害:突 然塌落,埋人事故。 处理空硐的方法:1、爆破震动消除法;2、高 压冲洗法;(处理粉矿结块较好)3、土火箭;4、 从空硐的两侧放矿,使悬空的矿石垮落。 大量放矿:矿房全部回采完后,及时放出存留 采场内的全部矿石。
1、原运输巷 4、探矿沿脉 2、设计出矿川 3、设计脉外巷 5、脉内顺路
三、浅孔留矿法的底部结构:
装岩机出矿的平底出矿穿底部结构几种型式 2、弯道出矿穿式 :
这种形式是运输巷与矿体稍远,在原有探矿穿之间,插入设 计出矿穿。出矿时是人工将矿车推进出矿穿,由装岩机装满 矿后,再由人工推车至脉外巷联车,最后由电机车运出。


留矿采矿法回采工作
1、崩矿:采用直线工作面或阶梯工作面,用浅孔 崩矿。直线工作面的凿岩和平场条件好,但爆破时 若有一个炮孔拒爆,则整个分层的崩矿效果将受到 影响。 打上向炮孔时,阶梯长度为10~15m;采用水平炮孔时, 阶梯长度为2~4m;高度均为1.2~1.5m。 与水平炮孔相比,上向炮孔崩下矿石的大块率低,二 次破碎工作量小,出矿效率高;凿岩作业面宽,每 次崩矿量大;对矿脉形态变化适应性强;但凿岩时 换钎次数多,凿岩效率低;凿岩作业条件差,安全 性差。矿石稳固性差时,宜用水平浅孔崩矿。

浅孔留矿法的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

浅孔留矿法的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

浅谈浅孔留矿法的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摘要】本文阐述在河南法恩德矿业有限公司的所辖矿区内,采用浅孔留矿法在矿床开采期间从采切工程的施工到最后的采场出矿管理,每个生产环节的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并介绍了降低采场贫化率和损失率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浅孔留矿法;技术标准;管理制度0 引言河南发恩德矿业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下欲乡,距洛宁县城70km,交通便利,所辖的矿区接管前为当地民采老硐口,无正规的采矿方法,经过多年实践,现在浅孔留矿法和削壁充填采矿法在所辖矿区内已普遍实行,经过发恩德矿业公司的工程技术人员共同努力和乙方施工单位的配合下,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成果,也降低了采矿贫化率和损失率,从而提高了公司的经济效益。

1 浅孔留矿法的采场管理技术标准1.1 采切技术标准公司采用的是无底柱浅孔留矿法。

采切工程主要是脉外巷、出矿穿,矿房两侧行人通风井采用的是坑木架设顺路井(极个别采场施工脉外天井用作行人通风井),单个采场长度一般为40-50米。

1.1.1 依据公司现行装矿工艺(人工装矿),脉外巷布置在下盘距沿脉巷5~6m处(如果用装岩机、铲运机装矿,脉外巷与沿脉巷的距离为10m左右),与沿脉巷近乎平行。

1.1.2 一般在采场中央部位施工一沿脉天井(由采矿工程师设计、地质工程师参与设计会审并负责编录与施工管理),用作采场通风天井(采场高度较高时可用作行人),两侧顺路井(边采矿边施工)与其形成采场通风和行人系统。

1.1.3 出矿穿间距一般为5m(中对中),如遇围岩不稳或是设备出矿的需要,可适当增大,如矿石品位较高,采矿开始前在两个出矿穿间采用浆砌石的方式施工三角行人工间柱。

1.2 回采技术标准浅孔留矿法按自下而上的顺序进行分层回采,分层高度一般为2米,回采工作包括:凿岩、爆破、支护、通风、局部放矿、撬顶平场及二次破碎等。

矿房全部回采完后对所留矿石进行大量出矿;采场回采时必须做到:底板平整,顶板形成拱形,保证两个行人与通风的安全出口,采场空间保持在两米左右。

(矿山安全)浅孔留矿法采场管理暂行办法

(矿山安全)浅孔留矿法采场管理暂行办法

(矿山安全)浅孔留矿法采场管理暂行办法浅孔留矿法采场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1.1采场是矿山组织生产的基本单元。

采场的管理关系到矿山的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

为了加强采场管理,确保安全、优质、高效地采矿,特制定本办法。

1.2每个采场都必须有完整的单体设计。

设计应根据开采技术条件,从实际出发,选择合适的采矿方法。

采矿方法的选择应遵循安全、合理利用矿产资源和最佳经济效益的原则,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并进行试采或试验后确定。

第二章施工安全技术管理2.1采矿单体设计必须经过地质、测量、采矿、安全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会审、会签,并经总工程师和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下发。

2.2施工前,设计者必须向一线作业人员、采矿队队长、施工技术员和采区生产安全副经理或外包施工队队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安排专人做好交底记录。

2.3浅孔留矿法采场必须坚持分层验收制度,其分层高度以不超过2.5米为原则。

每分层回采完毕,验收条件创造好以后,由采矿施工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生产技术部组织地质、测量、采矿、安监,企管、采矿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等进行分层现场验收(东五份子铁矿、固阳分公司、大千博分公司可由其经理组织分层验收)。

各专业对采场管理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协作配合。

2.3.1地质测量技术人员负责检查、监督采场内矿石是否采剥到边,上下盘围岩是否丢掉,严格控制矿柱界限,确认矿柱是否超欠挖,实测分层现状图并装订成册,计算采矿量。

同时做好地质素描、取样、编录,计算分层采矿品位、贫化率和损失率指标并及时登入台帐。

必要时应向采矿施工单位提出降低贫化、损失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并监督执行。

2.3.2采矿技术人员负责检查、监督回采工作是否符合设计和生产技术规程要求,采场顶板在短轴上是否形成拱形,矿石块度是否控制在500毫米×500毫米以下等采矿安全技术问题。

2.3.3安监人员负责检查、监督采场安全情况以及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及时查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整改,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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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孔留矿法采场管理暂行办法
(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浅孔留矿法采场管理暂行办法(最新版)
第一章总则
1.1采场是矿山组织生产的基本单元。

采场的管理关系到矿山的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

为了加强采场管理,确保安全、优质、高效地采矿,特制定本办法。

1.2每个采场都必须有完整的单体设计。

设计应根据开采技术条件,从实际出发,选择合适的采矿方法。

采矿方法的选择应遵循安全、合理利用矿产资源和最佳经济效益的原则,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并进行试采或试验后确定。

第二章施工安全技术管理
2.1采矿单体设计必须经过地质、测量、采矿、安全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会审、会签,并经总工程师和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下发。

2.2施工前,设计者必须向一线作业人员、采矿队队长、施工技术员和采区生产安全副经理或外包施工队队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并安排专人做好交底记录。

2.3浅孔留矿法采场必须坚持分层验收制度,其分层高度以不超过2.5米为原则。

每分层回采完毕,验收条件创造好以后,由采矿施工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生产技术部组织地质、测量、采矿、安监,企管、采矿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等进行分层现场验收(东五份子铁矿、固阳分公司、大千博分公司可由其经理组织分层验收)。

各专业对采场管理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协作配合。

2.3.1地质测量技术人员负责检查、监督采场内矿石是否采剥到边,上下盘围岩是否丢掉,严格控制矿柱界限,确认矿柱是否超欠挖,实测分层现状图并装订成册,计算采矿量。

同时做好地质素描、取样、编录,计算分层采矿品位、贫化率和损失率指标并及时登入台帐。

必要时应向采矿施工单位提出降低贫化、损失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并监督执行。

2.3.2采矿技术人员负责检查、监督回采工作是否符合设计和生产技术规程要求,采场顶板在短轴上是否形成拱形,矿石块度是否控制在500毫米×500毫米以下等采矿安全技术问题。

2.3.3安监人员负责检查、监督采场安全情况以及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及时查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整改,消除隐患。

第三章回采作业管理
3.1回采作业必须在完成设计所规定的采准、切割工程,并确认作业环境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实施。

回采方法要根据矿岩的稳固性、采场暴露面的大小、作业人员的习惯以及凿岩工具等因素确定。

3.2严格按照设计规定程序和安全技术要求施工,不得以包代管,忽视采场管理。

在采场作业过程中,原则上要求地质、测量、采矿、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以及采矿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必须每天到采场检查指导工作,并帮助解决疑难问题。

3.2.1各专业分管人员不能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向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

3.2.2现场发现危及安全或严重违反安全技术规程的紧急情况时,各专业分管人员有权采取紧急措施或令其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向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汇报。

3.3采区生产安全副经理、外包施工队队长和施工技术员,在每分层凿岩、爆破、平场前,必须到采场进行一次全面安全、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处理。

疑难问题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汇报。

3.4采矿队队长、施工技术员负责采场炮眼布置及现场技术指导,并督促作业人员按照采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

采矿队队长必须负责组织协调采场采矿作业和局部放矿工作,确保采场作业安全并做到持续均衡采出矿。

3.5为确保采场作业安全,在凿岩、爆破、平场期间,每班必须确定一名专职找顶工,负责顶、邦安全检查和撬毛工作。

同时要求采区安全员必须跟班上采场检查监督安全工作,并配合找顶工敲邦问顶。

3.6采区安全员、采场找顶工的确定必须经安监部同意,且在安监部未同意情况下,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变动其岗位。

3.7采区生产安全副经理对于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提出的采场安全、技术问题,应及时组织整改和处理。

有异议时必须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以便及时组织研究解决。

第四章奖惩规定
4.1每个采场从切割至回采结束,若安全无事故且基本达到设计指标,即不乱丢矿,上下盘贫化小,大块少,矿柱控制好。

将给予下列单位一次性安全技术奖励,其奖励标准如下:
生产技术部奖励4500元,安监部奖励1500元,采矿施工单位奖励6000元。

4.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

4.2.1提供的地质资料不准,设计考虑不周或错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将按直接损失的5%~10%予以处罚。

4.2.2施工单位不服从指令,乱采乱丢,一次处以500~1000元罚款。

4.2.3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予以处罚,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的,将按责任大小从严、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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