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药学本科专业认证标准
中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中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根据中药学领域的专业要求设立的资格认证证书。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中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1. 中药师证书:中药师是指具备中药学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从事中药药物的选择、配伍、制剂、质量控制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持有中药师证书的人员通常可以在医药企业、医院、中药材生产和质检机构等地从事相关工作。
2. 中药药剂师证书:中药药剂师是指具备中药学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从事中药剂型制剂和药物调配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持有中药药剂师证书的人员通常可以在医药企业、中药制剂企业、医院等地从事相关工作。
3. 中草药种植师证书:中草药种植师是指具备中草药种植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从事中草药的种植、养护和管理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持有中草药种植师证书的人员通常可以在中草药种植农场、种植合作社等地从事相关工作。
4. 中药质量控制师证书:中药质量控制师是指具备中药质量控制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从事中药质量控制和检验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持有中药质量控制师证书的人员通常可以在中
药生产企业、药检机构等地从事相关工作。
请注意,具体的中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可能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规和标准有所差异。
如果您有具体的需求或疑问,建议您咨询当地相关的中医药管理部门或专业机构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全国药学本科专业认证标准2016年修订
教师能够胜任本科教学任务,学生对教师教学总体比较
专业核心课程均有教授为学生授课,整体教
满意。近 3 年,学生评教平均成绩在 80 分以上。
学水平高,学生对教学质量评价高。近 3 年,学
●教学水平
现场专家听课评价优良率 70%及以上(优秀、良好、合 生评教平均成绩在 90 分以上。
3.2 教学
格、不合格)。
●教学改革
近 5 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奖励,或承担省
励(如:教学成果奖)或教学改革项目。其中,专业负责人
与奖励
级及以上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课题。
近 5 年至少获得 1 项教学奖励或项目立项。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机构健全,有专职工
作人员,有完善的教师教学发展制度和切实可行
●教师教学
设有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和本专业的基层教学组织,从组
和前沿信息,熟悉药事法规、政策,熟练应用 1 门外语。)
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比例高,并取得成
学生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和创业教育,具有较强的创 效。
新创业意识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50%以上的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参与各级大
●创新创业
20%以上的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参与各级大学生创新性 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创客空间等创新创业活
要求(4) 与职业素养
紧密结合。
合作精神,以及终身学习和自主学习的能力。
1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观测点
保证标准
发展标准
学生能够掌握药学基础学科的基本理论与方法(掌握与
药学相关的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医学等学科的基
本理论与方法);
掌握药学的基本知识与实验技能(掌握药物化学、药剂
学、药理学、药物分析学等学科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
全国中药学本科专业认证标准
全国中药学本科专业认证标准(讨论稿)二00九年十月全国中药学本科专业认证标准指标体系(讨论稿)1.十个一级指标中第项指标为核心指标。
2.各个指标的评价意见分为A、B、C三个等级,A表示“完全达标”、B表示“基本达标”、C表示“不达标”。
3.认证结论分为“通过认证,有效期6年”,“基本通过认证”和“不通过认证”三个等级。
各等级的评价标准如下:通过认证,有效期6年:一级指标中A≥6,C=0,其中核心指标全部为A。
基本通过认证:一级指标中A≥5,其中核心指标为A≥3。
不通过认证:未达到基本通过认证标准。
全国中药学本科专业认证标准前言经过50多年的发展, 中药学高等教育已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到2008年,开设本科中药学专业的院校已有81所。
近年来,各办学主体积极探索中药高等教育规律,不断调整和优化办学层次和专业结构,积极探索中药学专业人才培养途径,已经形成并初步建立了符合高等教育规律,具有中药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
教育资源不断丰富,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办学水平与办学效益不断提高,为国家中药学人才培养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了适应21世纪知识经济时代对中药高等教育的要求,规范高等中医药本科教育中药学专业设置,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必要建立一个符合时代需要、促进未来中药高等教育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的教育标准。
因此,中药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受教育部委托,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指导与支持下,负责起草并拟定了《全国中药学本科专业认证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制定本《标准》的指导思想是:在遵循高等教育和中药学教育规律的基础上,根据中医药高等教育特点,突出中药学办学特色,为国家开展中药学专业评估工作提供依据和参考。
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以及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其它相关的法规和文件并参照《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高等教育本科中药学专业设置基本要求》等制定。
中药士报考条件
中药士报考条件
执业药师是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其他需要提供药学服务的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需通过全国统一考试的合格认证,方可执业。
下面是报考条件及相关信息: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参加中药师资格考试:
1、获得中药学专业中专学历,供职出任药士职务八十5年;
2、取得中药学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获得中药学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专门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八十1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中药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年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国本科中医学教育标准
中国本科中医学教育标准(教指委委员第二次修订第四稿)前言现代中医学高等教育始于20 世纪50 年代中期。
半个世纪以来,中医高等教育不断发展。
目前,独立法人建制的中医药院校有23 所,开设中医学(含民族医学)本科专业的高等院校有73 所,中医高等教育已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进入21 世纪以来,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就。
中医高等教育在党和国家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抢抓发展机遇,注重办学特色,使教育资源不断丰富,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办学水平与办学效益不断提高,为国家医学人才培养和国民素质的提高做出了重要贡献。
中医高等教育50 年来,各办学主体积极探索中医高等教育规律,已经形成并初步建立了符合高等教育规律、具有中医学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
为了适应21 世纪知识经济时代对中医高等教育的要求,为了促进中医学的国际化进程,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必要建立一个符合时代需要、促进未来中医高等教育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本科教育标准。
因此,中医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受教育部委托,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指导与支持下,负责起草并拟定了《中国本科中医学教育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制定本《标准》的指导思想是:在遵循高等教育和医学教育规律尤其是中医学教育规律的基础上,根据中医学高等教育特点,突出中医学办学特色,为国家开展中医学专业认证工作提供依据,也为世界上其他国家开办中医学本科教育提供参考。
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中国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以及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其它相关的法规和文件并参照《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本科医学教育质量保证指南》、《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大纲》、《高等教育本科中医学专业设置基本要求》、《中医学专业(本科)中医药理论知识与技能基本标准》等制定。
对我国药学专业认证试点的探索与研究
药学本科专业认证试点项 目是 “ 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
与 教 学 改革 工 程 ”下 简称 “ 量工 程 ” 中 首 批 医 药 类 四个 专 ( 质 )
业认证试点项 目之一 。在 教育部高 等学校药学 类教 学指导
委 员会 ( 简称 “ 下 药学 类 教 指 委 ” 的 支 持 下 , 课 题 组 对 我 国 ) 本
1开展药学专业认证符合 国际 高等 药学教育发展趋势 。 .
随 着 国 际高 等 药 学 教 育 的 发 展 , 学 作 为 与 人 民群 众 生 命 健 药
药学专业认证试点 的背景 、 意义和特点等进行 了一定 的探索
与研究 , 图为专业认证在全 国范 围内的推进提供有 价值 的 试
参考 。
一 般 本 科 专 业 点 数 量增 长水 平 , 学 教 育 质 量 保 证 与 质 量 改 药
个医药类 本科专业 被列 入 “ 量工程 ” 质 专业 认证 试点 项 目。
据 了解 , 止 20 年 1 , 学 类 教 指委 已在 不 同 层 面 对药 截 09 2月 药
进迫在眉睫。美 国最著名 的教育认证 机构之 一美 国高 等教
・
3 ・ 0
中国高等医学教育
21 00年
第2 期
●教育理论
对 我 国 药 学 专 业 认 证 试 点 的探 索 与 研 究
樊 陈琳 , 晓 媛 . 晓 明 徐 吴
( 国药 科 大 学 , 苏 南京 200 ) 中 江 109
[ 摘要] 药学本科 专业认证试点项 目是“ 高等学校本科教 学质 量与教学改革 工程 ” 中首批 医药类四个 专业认证试点项 目之一 , 开展药学专业认证试点是保证和提 高我 国高等 药学教育质量的一项 重要举措。文 章简要介绍 了我 国药学专业认讧试点的背景与进程 , 分析 了开展 药学专业认 证的必要性 , 并对认证试 点的
中药学专业认证标准
中药学专业认证标准随着中医药学在国内外的影响力逐渐增加,许多学生也开始选择中药学专业作为自己未来的发展方向。
而想要成为一名合格的中药学专业人士,必须要通过专业的认证,才能证明自己的学习水平和技能掌握程度。
下面,我们就来分析一下中药学专业认证标准的相关内容。
第一步:培养方案制定中药学专业认证标准是由多个环节组成的,第一步就是学校制定中药学专业的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中包括学习的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实践环节以及综合实验等多个方面,这些内容必须统一制定和规范。
在制定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当前中医药学的现状和发展方向,注重实践性、创新性和综合能力培养。
第二步:培养体系评估培养体系评估是中药学专业认证的重要环节。
这一环节需要学校通过自我评估,再可以邀请专业评估机构对学校的培养体系进行独立评估。
专业评估机构会根据中药学专业领域的行业标准,参考学校制定的培养方案,对学校设施和管理环境、教学质量和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估和审查。
第三步:教学管理和教师培育教学管理和教师培养也是认证中不可忽略的环节。
学校的教学管理必须规范到位,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学生成绩统计分析等方面。
同时,工作人员还必须拥有专业的教学管理经验和业务水平,对中药学专业有深刻的认识和理解。
对于教师的培训,学校必须制定培训计划,针对中药学专业的核心学科和知识体系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
第四步:校内外交流与合作绩效管理和质量保证是中药学专业认证的重要环节,除此之外,学校还应该注重校内外的交流与合作。
通过与国内外著名学府、研究机构的合作和交流,学校能够吸收先进的教育理念和专业技术,为中药学专业的教学质量提升奠定基础。
以上就是中药学专业认证标准的几个方面,通过认真制定、评估、管理和合作,这一认证标准可以更好地激发中药学专业学生的学习热情,进而为中医药学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药学初级职称报考条件要求
中药学初级职称报考条件要求中药学初级职称是中医药领域的一种职业资格认证,它对申请人的学历、工作经验、科研成果以及专业知识掌握程度有一定的要求。
下面将详细介绍中药学初级职称的报考条件要求。
一、学历要求:申请中药学初级职称的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通常情况下,中药学、中医学、药学等相关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是报考中药学初级职称的主要人群。
二、工作经验要求:申请中药学初级职称的人员,通常要求具有一定的从事中药学相关工作的经验。
具体的工作经验要求因不同地区和不同单位而有所差异,一般要求在中药学相关领域从事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
在申请时,需要提供单位或者所在医院的工作证明或者工作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科研成果要求:申请中药学初级职称的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一般要求申请人具有经过科研部门或单位认可的科研项目参与经历,并有相应的科研成果。
科研成果可以包括论文发表、获奖、专利等。
四、考试要求:申请中药学初级职称的人员,通常需要参加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的中药学初级职称考试。
考试一般会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笔试主要考察申请人对中药学相关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面试主要考察申请人在实际应用中的应变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专业知识要求:申请中药学初级职称的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中药学相关专业知识。
具体的考试内容和要求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规定而有所差异,一般包括中药学基础知识、中药制药技术、中药鉴定与质量控制、中药药理学等方面的内容。
总之,想要报考中药学初级职称,需要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一定的从事中药学相关工作的经验、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同时需要参加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的中药学初级职称考试,并具备一定的中药学相关专业知识。
这些是申请中药学初级职称的基本条件要求,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全国临床药学本科专业认证标准-教育部高等学校药学类专业教学指导
和理论;(4)掌握药物在人体正常状态及疾病状态下的药物动力学、
药效学规律和药物的作用机制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理论;(5)掌握
临床药物安全性评价的基本知识和理论;(6)掌握临床药物治疗学
的基本知识和理论;(7)掌握药物经济学的基本知识和理论及药事
管理的相关法规、政策。
2.临床药学相关基本实验技能。受到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理
实 践 课 与 理 论 课 学 时 比 大 于 0.9 (含)。
3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观测点
保证标准
发展标准
●见习
至少在医院病房、医院药房、社区药 见习应在医院病房、医院药房、社区药房、药品生产经营企
房、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中的 3 类场所中进 业中完成,见习时间不少于 2 周。
行见习。
●毕业实习
实习由药学部门实习和临床实习两部分组成。实习时间不少 于 42 周。其中药学部门实习时间不少于 12 周,临床实习时间不 少于 30 周。
各高校可根据培养目标选择毕业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和技能 考试)、毕业实习报告(包括案例报告、专题报告等)或两者结合 的形式进行毕业考核。其中毕业实习报告要求以学位论文的格式 提交,并进行答辩。随机抽查 1-2 个实践教学基地,详见本标准 (医院毕业实习部分)。
际交流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以及终身学习和自主学习的能力。
1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观测点
保证标准
发展标准
1.临床药学相关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1)掌握与临床药学相
关的化学、生物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等基础知识;(2)掌握与临床合
理用药相关的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理学等学科的基本知识和理论;
(3)熟悉疾病的发生机制、诊断标准与临床处置方法的基本知识
中药学专业认证标准
中药学专业认证标准中药学是研究中药的性质、成分、药理作用、临床应用等方面的一门学科,是我国传统药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推动中药学的发展,提升中药学人才的水平,制定中药学专业认证标准,对于规范中药学专业的教学和培养具有重要意义。
二、认证标准1.教学资源(1)必须具备一定数量的中药学课程和实验室设备,能够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2)教学资源应当得到充分利用,能够保证教学质量。
2.师资力量(1)教师应当具备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的硕士以上学位。
(2)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应当达到一定要求,能够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和培养。
3.人才培养(1)学生应该掌握中药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能够理解和应用中药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2)学生应该具备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够独立完成中药学相关的研究和实践任务。
4.教学质量保障(1)应当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过程中的问题。
(2)应当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和改进,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
5.实习教育(1)学生应该参加实习教育,了解中药的生产、加工、制剂、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内容。
(2)实习教育应当与理论教育相结合,能够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应用能力。
6.课程设置(1)应当设置中药学的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能够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2)课程设置应当紧跟中药学的发展和需求,能够培养学生应对未来挑战的能力。
三、结论中药学专业认证标准是中药学教育和培养的重要参考,对于提高中药学专业的教学和培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应当严格按照认证标准要求开展中药学专业的教学和培养工作,不断提高中药学人才的培养质量和水平。
临床药学本科专业认证标准第一级
临床药学本科专业认证标准(第一级)2019年修订稿《临床药学本科专业认证标准(第一级)》是国家对临床药学本科专业办学的基本要求,主要依据2018年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药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制定。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临床药学专业。
临床药学本科专业认证标准(第二级)《临床药学本科专业认证标准(第二级)》是国家对临床药学本科专业办学的合格要求,主要依据2018年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药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临床药学专业)制定。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临床药学专业。
一、专业培养目标与要求1.1 [专业设置与规划]专业设置的依据和论证充分。
专业设置适应国家、地区与行业经济建设、社会文化发展及医药科技进步的需要,符合学校自身条件、定位与发展规划,有明确的服务面向和人才需求。
有临床药学专业发展规划。
近5年至少召开1次专业发展规划研讨会议。
有明确的专业负责人,专业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1.2 [培养目标]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办学特色、学科优势、专业规划等,进一步细化和丰富人才培养目标的内涵。
(国标中规定的培养目标:培养具备临床药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创新思维,能够从事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药学服务工作的专门人才。
)1.3 [培养要求]⏹思想政治与职业素养学生应达到国家思想政治教育以及职业素质(包括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要求,珍视生命,关爱患者,具有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较强的创新意识、人际交流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以及终身学习和自主学习的能力。
⏹知识与技能要求临床药学相关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1)掌握与临床药学相关的化学、生物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等基础知识;(2)掌握与临床合理用药相关的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理学等学科的基本知识和理论;(3)熟悉疾病的发生机制、诊断标准与临床处置方法的基本知识和理论;(4)掌握药物在人体正常状态及疾病状态下的药物动力学、药效学规律和药物的作用机制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理论;(5)掌握临床药物安全性评价的基本知识和理论;(6)掌握临床药物治疗学的基本知识和理论;(7)掌握药物经济学的基本知识和理论及药事管理的相关法规、政策。
全国药学类(药学、临床药学专业)认证标准
全国药学类(药学、临床药学专业)认证标准药学是一门关于药物的研究学科,主要包括药物的发现、设计、合成、制备、分析、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等方面。
药学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涉及化学、生物学、医学等多个领域,是保障国民健康的重要学科之一。
药学类专业的认证标准是指对药学专业教育质量和培养目标的要求和评价标准。
全国药学类专业认证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课程设置:药学类专业的课程设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专业发展需求,包括基础科学、药理学、药剂学、药理学、中药学等多个学科内容,保证学生全面系统地学习药学知识。
2.教学质量:专业教学质量是评价一所高校药学类专业的重要标准。
包括师资队伍、实验室资源、教学设备等方面的评价,确保学生获得优质的教育和培训。
3.学生培养目标:药学类专业应当根据社会需求和行业发展要求,明确学生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扎实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的专业人才。
4.实践环节:药学类专业的实践环节是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包括实习、实训、毕业设计等环节的设置和组织。
5.资源保障:药学类专业需要保障实验室设备、药品资源、教材等方面的资源,确保教学和科研活动的正常进行。
药学类专业认证标准的制定是为了规范药学类专业教育的发展,提高药学类专业教育质量,促进学科的持续健康发展。
只有符合认证标准的药学类专业才能获得认证资格,得到社会的认可和支持。
总的来说,全国药学类专业认证标准是对药学类专业教育质量和培养目标的评价标准,是保障学生利益和维护药学专业声誉的重要手段。
只有不断完善和落实认证标准,才能促进药学类专业的健康发展和提高药学类专业的教育质量。
希望各高校和有关部门能够共同努力,推动药学类专业认证标准的落实,为培养更多优秀的药学人才做出贡献。
全国药学本科专业认证标准
全国药学本科专业认证标准(讨论稿)二○○七年十二月药学本科专业认证标准(讨论稿)1 标准1.7个一级指标中第2项、第3项、第4项、第5项指标为核心指标。
2.各个指标的评价意见分为A、B、C三个等级,A表示“完全达标”、B表示“基本达标”、C表示“不达标”。
3.认证结论分为“通过认证,有效期6年”,“通过认证,有效期3年”和“不通过认证”三个等级。
各等级的评价标准如下:通过认证,有效期6年:一级指标中A≥6,C=0,其中核心指标全部为A。
通过认证,有效期3年:一级指标中A≥5,其中核心指标为A≥3。
不通过认证:一级指标中C≥3或核心指标C≥2。
2 标准内涵1. 专业目标1.1 专业设置专业设置适应国家、地区与行业经济建设,社会文化发展及医药科技进步的需要,符合学校自身条件和发展规划,有明确的服务面向和人才需求。
专业设置的依据和论证充分,有科学可行的专业建设规划,有相应学科作依托,专业口径、布局符合学校的定位。
1.2 培养目标及要求专业培养目标明确,符合专业规范要求。
1.2.1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药学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实验技能,能够从事药物研究与开发、药物生产、药物质量控制、药物临床应用等方面工作的专门技术人才。
1.2.2 培养要求本专业基本学制4年,授予理学或医学学士学位。
毕业生应达到的培养要求如下:(1)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学生要达到国家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的要求以及职业素质(包括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的要求,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药学职业道德。
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人际交流的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具有对终身学习的正确认识和自主学习能力。
(2)掌握药学基础学科的基本理论与方法掌握与药学相关的数学、物理学等自然科学的基本理论与方法;掌握与药学相关的化学、生命科学、医学的基本理论与方法。
(3)掌握药学专业的基本知识与实验技能掌握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理学、药物分析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受到各学科实验技能、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具备药物研究与开发、药物生产、药物质量控制、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能力。
2024年中药执业药师报考条件
2024年中药执业药师报考条件
2024年中药执业药师的报考条件主要包括专业、学历以及专业岗位工作年限三个方面的要求,具体如下:
1. 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需要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
2. 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需要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
3. 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需要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 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直接报考。
5. 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此外,自2020年起,中专学历不再符合报考条件。
自2022年起,执业药师考试各学历所要求的专业工作年限减少1年。
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建议查阅中国人事考试网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中医学专业(暂行)
附件: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中医学专业(暂行)2012年12月目录ﻩ前言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部分:本科毕业生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目标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知识目标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临床能力目标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部分:办学标准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宗旨和目标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教育计划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学生成绩评定ﻩ13四、学生ﻩ16五、教师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教育资源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教育评价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科学研究 (24)九、管理和行政ﻩ52十、改革与发展2ﻩ6—1 —前言中医高等教育在党和国家的正确领导和关怀下,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与发展,实现了从传统教育方式向现代教育方式的转变,现代中医高等教育已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中医高等教育抢抓我国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在规模发展、结构优化、质量提高与突出特色、注重创新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为国家医学人才培养和具有中国特色的医疗卫生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本科中药学专业教育标准
本科中医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教育部高等学校中医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二〇一四年九月1.前言中医学包括民族医学是我国独具特色的生命科学学科和独具优势的医疗资源,数千年来,为中华各民族的繁衍昌盛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中医学包括针灸推拿学和民族医学也是我国独具特色与优势的高等教育资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中医学和各民族医学高等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现代中医学高等教育包括针灸推拿学和民族医学高等教育从无到有,不断发展,实现了由传统教育方式向现代教育方式的转变,已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有特色而重要的组成部分。
中医学高等教育包括针灸推拿学和民族医学高等教育的根本宗旨和目标是为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提供合格的中医学和民族医学人才。
建立中医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是促进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和民族医学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推动现代化和国际化进程,提高中医学类专业建设水平,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实现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要举措。
《本科中医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以中医学专业为主体,从专业设置、办学标准、毕业生应达到的基本要求三个方面进行了规定,针灸推拿学和民族医学专业只对办学标准中的培养目标、培养要求、核心课程、主要实践教学环节进行了规定。
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以及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其它相关的法规及文件,并参考《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本科医学教育质量保证指南》、《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中医学专业(暂行)》《高等学校本科教育中医学专业设置基本要求(试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等制订。
本科中药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本科中药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教育部高等学校中药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2014年10月20日目录前言 (4)1 适用专业范围 (7)1.1 专业类代码 (7)1.2 本标准适用的专业 (7)2学制与学位 (7)2.1 学制 (7)2.2 授予学位 (7)3中药学类专业毕业生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7)3.1培养目标 (7)3.2思想品德与职业素质目标 (9)3.3知识目标 (10)3.4能力目标 (12)4办学标准 (14)4.1宗旨和目标 (14)4.2教育计划 (16)4.3学生成绩评价 (23)4.4师资队伍 (24)4.5教育资源 (27)4.6教育评价 (31)4.7学生发展 (33)4.8科学研究 (35)4.9管理和行政 (36)4.10改革与持续发展 (38)前言中药学是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研究中药基本理论、资源利用、物质基础、作用机理、应用方式、质量控制、新药研发与生产、安全性与有效性评价、营销与管理等相关方面理论、技术、方法及应用的一门学科。
中药学是中华民族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过程中,总结临床防治疾病经验所形成的具有中国传统医药特色的学科;中药学与中医学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相互依存,相互支撑,是保障中华民族繁衍昌盛和人类健康不可或缺的学科体系。
建国以来,中药高等教育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已经完成了从传统教育方式向现代教育方式的转变,中药学类专业也从当初的一个专业逐步分化成为中药学专业、中药资源与开发专业、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专业、中药制药专业,这些专业与蒙药学和藏药学一起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药高等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为中医药事业发展培养高素质的中药人才。
加强中药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提高中药人才培养质量,是推动中医药现代化进程,实现为人民提供更好的医药卫生保健服务的需要。
进入21世纪,经济全球化和国际医药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中医药产业和大健康产业发展迅速,社会对中药学类专业人才的需求与日俱增。
全国中药学本科专业认证标准
全国中药学本科专业认证标准(讨论稿)二00九年十月全国中药学本科专业认证标准指标体系(讨论稿)1.十个一级指标中第项指标为核心指标。
2.各个指标的评价意见分为A、B、C三个等级,A表示“完全达标”、B表示“基本达标”、C表示“不达标”。
3.认证结论分为“通过认证,有效期6年”,“基本通过认证”和“不通过认证”三个等级。
各等级的评价标准如下:通过认证,有效期6年:一级指标中A≥6,C=0,其中核心指标全部为A。
基本通过认证:一级指标中A≥5,其中核心指标为A≥3。
不通过认证:未达到基本通过认证标准。
全国中药学本科专业认证标准前言经过50多年的发展, 中药学高等教育已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到2008年,开设本科中药学专业的院校已有81所。
近年来,各办学主体积极探索中药高等教育规律,不断调整和优化办学层次和专业结构,积极探索中药学专业人才培养途径,已经形成并初步建立了符合高等教育规律,具有中药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
教育资源不断丰富,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办学水平与办学效益不断提高,为国家中药学人才培养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了适应21世纪知识经济时代对中药高等教育的要求,规范高等中医药本科教育中药学专业设置,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必要建立一个符合时代需要、促进未来中药高等教育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的教育标准。
因此,中药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受教育部委托,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指导与支持下,负责起草并拟定了《全国中药学本科专业认证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制定本《标准》的指导思想是:在遵循高等教育和中药学教育规律的基础上,根据中医药高等教育特点,突出中药学办学特色,为国家开展中药学专业评估工作提供依据和参考。
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以及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其它相关的法规和文件并参照《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高等教育本科中药学专业设置基本要求》等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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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药学本科专业认证标准(讨论稿)二00九年十月全国中药学本科专业认证标准指标体系(讨论稿)1.十个一级指标中第项指标为核心指标。
2.各个指标的评价意见分为A、B、C三个等级,A表示“完全达标”、B表示“基本达标”、C表示“不达标”。
3.认证结论分为“通过认证,有效期6年”,“基本通过认证”和“不通过认证”三个等级。
各等级的评价标准如下:通过认证,有效期6年:一级指标中A≥6,C=0,其中核心指标全部为A。
基本通过认证:一级指标中A≥5,其中核心指标为A≥3。
不通过认证:未达到基本通过认证标准。
全国中药学本科专业认证标准前言经过50多年的发展, 中药学高等教育已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到2008年,开设本科中药学专业的院校已有81所。
近年来,各办学主体积极探索中药高等教育规律,不断调整和优化办学层次和专业结构,积极探索中药学专业人才培养途径,已经形成并初步建立了符合高等教育规律,具有中药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
教育资源不断丰富,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办学水平与办学效益不断提高,为国家中药学人才培养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了适应21世纪知识经济时代对中药高等教育的要求,规范高等中医药本科教育中药学专业设置,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必要建立一个符合时代需要、促进未来中药高等教育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的教育标准。
因此,中药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受教育部委托,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指导与支持下,负责起草并拟定了《全国中药学本科专业认证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制定本《标准》的指导思想是:在遵循高等教育和中药学教育规律的基础上,根据中医药高等教育特点,突出中药学办学特色,为国家开展中药学专业评估工作提供依据和参考。
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以及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其它相关的法规和文件并参照《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高等教育本科中药学专业设置基本要求》等制定。
设置本科中药学专业的学校必须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的要求,并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教高厅〔2004〕21号)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药学专业认证工作,包括学校自评、专家组考察、结论发布等。
本标准是对中药学专业本科教育的最基本要求,全国所有本科中药学专业教育都应达到本《标准》规定的各项要求。
本《标准》以中药学专业本科教育为适用对象。
本《标准》在适用于全国所有中药学本科专业的同时,尊重各个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权利和办学特色,为各个学校留有创新与专业个性发展的空间。
本《标准》应在实践中不断修订和完善,以适应我国中药事业不断发展的需要。
一、办学标准1、宗旨和目标开设本科中药学专业的院(系)必须有明确的本专业办学宗旨和目标、专业定位、办学理念、培养目标、质量标准和发展规划等。
2、专业设置基本原则设置中药学本科专业必须符合国家高等中医药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布局;适应区域社会、经济及医药卫生发展规划;进行了充分的医药市场人才需求调研、预测以及可行性论证;符合教育部专业设置的有关规定和申报程序。
3、学术自治独立的中药学院校或在综合性大学以及医科大学中设置的中药学院(系),必须能够根据各自的规划要求,实现学术自治(含专业规划、课程计划、人员任用及分配等)。
4、学科交叉独立的中药学院校或在综合性大学以及医科大学中设置的中药学院(系),必须得到学校人文、社会学科及其他自然学科的学术支持,在教学计划中,以适当比例列入人文、社会科学及与中药学学科相关的自然科学课程;必须具有中医学专业教育环境及获得中医学专业学术支持。
应该重视学科交叉与渗透对中药学发展的促进作用,努力加强各学科之间的相互融合。
5、教育结果本科中药学专业的基本学制为四年,开设本专业的院校应根据毕业生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制定合适的教育目标与教育计划。
通过教育计划的实施和学业成绩评定,确定学生在有效修业期内完成学业。
对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者颁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理学(或医学)学士学位。
二、本科毕业生应达到的基本要求1、总体目标培养适应中药事业发展需要的,具备中药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以及相关的中医学、药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掌握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能从事中药研究与开发、中药生产、中药质量控制与中药临床应用等方面工作的中药专门技术人才。
2、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目标2.1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具有诚实守信的品德,谦虚好学,治学严谨。
志愿为中药事业的发展和人类的健康而奋斗。
2.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遵守国家法令和社会公德,遵守药品法规和职业纪律,执行各项医药工作制度,能以规章制度规范自己的工作行为。
2.3具有理性地分析、批判精神和创新精神。
2.4有较强的社会适应性,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社会交往能力、团结协作能力。
2.5具有终身学习观念,具有自主学习的能力和不断追求卓越的精神。
3、知识目标与技能目标3.1 掌握中药学基础学科的基本理论与方法掌握与中药学相关的数学、物理学、化学等自然学科的基本理论与方法,掌握生命科学、中医学与中药学相关的基本理论与方法。
3.2掌握中药学专业学科的基本知识与实验技能掌握中药药剂学、中药鉴定学、中药化学、中药炮制学、中药分析学、中药药理学、临床中药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受到各学科实验技能,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具备中药研究与开发,中药生产,中药质量控制与中药临床应用的能力。
3.3掌握中药学相关方面的知识及能力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
能够了解中药学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和前沿信息,熟悉药学法规、政策;熟练应用至少一门外国语。
三、教育计划1、课程计划1.1开设中药学本科专业的院(系)必须依据中医药事业的需要、医药学科学进步和药学教育模式的转变,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课程计划。
1.2开设中药学本科专业的院(系)必须向学生明确课程计划、课程设置及基本要求。
1.3开设中药学本科专业的院(系)应积极开展课程计划改革,将课程教学内容进行合理整合,课程计划必须体现加强基础、强化能力、注重素质和发展个性的原则。
1.4开设中药学本科专业的院(系)的课程设置应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部分,两者之间的比例可根据学校情况确定。
1.5开设中药学本科专业的院(系)必须具有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应在课程计划中突出实践教学环节。
1.6课程计划管理开设中药学本科专业的院(系)必须有专门的职能机构负责课程计划管理,这一职能机构必须在学校的领导下规划并实施课程计划,以保证教育目标的实现。
2、课程体系本专业教学计划中包括下列六类课程体系:人文及社会科学课程体系;数学、物理、信息技术课程体系;化学基础课程体系;生物医学(生物学、医学、中医学)基础课程体系;学科专业课程体系;选修课程体系。
本专业主干课程主要包括化学基础课程、生物学与中医学基础课程、学科专业课程。
《全国中药学本科专业主干课程知识点》中列出了所有课程应包括的知识点,各校可根据自身办学特色自行组织课程体系、重组课程内容、确定课程名称。
各类课程体系分述如下:2.1人文及社会科学课程体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及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和英语课程。
2.2数学、物理、信息技术课程体系高等数学和数理统计课程;物理课程;信息技术课程包括计算机文化基础和计算机技术基础课程。
2.3化学基础课程体系化学基础课程包括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
2.4生物医学基础课程体系生物医学(生物学、医学、中医学)基础课程包括解剖生理学、微生物学、生物化学和中医学基础、中药学、方剂学课程。
2.5学科专业课程体系学科专业课程体系主要包括中药化学、中药炮制学、中药药剂学、中药鉴定学、中药制剂分析、中药药理学、药理学、药用植物学。
以上课程内容是中药学本科专业必须开设的。
2.6选修课程体系各校根据专业定位及方向不同设置各自的选修课程体系,以突出专业特色。
3、实践环节具有满足中药学实验技术教学需要,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主要包括实验课程、见习、社会实践、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等多种形式。
必须加强实践性环节的教学,要不断改革实践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要创造条件让大学生较早地参加科研和创新活动,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1实验教学内容实验教学内容主要包括:无机化学实验、分析化学实验、有机化学实验、物理化学实验、微生物学实验、药理学实验、中药药剂学实验、中药药理学实验、中药化学实验、药用植物学实验、中药鉴定学实验、中药炮制学实验、中药制剂分析实验等。
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占实验课程总数的比例应达到60%以上,逐步开设创新性实验。
3.2实验教材应选用国家规划的实验教材或自编的、有特色的、完整的实验教材。
3.3实验学时化学基础课程体系和生物医学课程体系中课程的实验(实践)课学时与相应理论课学时之比大于或等于0.5,学科专业课程体系中课程的实验(实践)课学时与相应的理论课学时之比大于或等于0.8,或主干课程实验课总学时达到520学时以上。
3.4实验教学队伍承担实验教学的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的人员应大于等于40%,主干课程实验中每个教师指导学生数小于或等于25人。
3.5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论文写作规范。
,综述不能作为毕业论文的选题,保证一个学生一个题目,使学生能够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学会运用所学的知识;注意培养学生的实验动手能力和科研能力、独立解决问题能力和协作精神,尤其要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有明确的毕业论文管理制度、执行规范,毕业论文的相关材料(包括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教师评语、评阅教师评语、答辩记录等)齐全。
,答辩程序规范。
4、学生成绩评定4.1学业成绩评定体系开设中药学本科专业的院(系)必须建立学生学业成绩的全过程评定体系,必须进行考试方法的研究,逐步推广各种先进的考试方法。
对学生考核类型及成绩评定方法有明确的规定和说明,以便全面评价学生的知识、技能、行为、态度,提出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人际交流能力及社会适应能力等。
4.2学生成绩评定方式开设中药学本科专业的院(系)的学生成绩评定活动必须确保并强化培养目标和课程的目的要求,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学习与发展。
提倡进行综合考试,以鼓励学生融会贯通地学习;提倡制定个性化考核方案,以鼓励学生个性发展;提倡学生自我评估,以促进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