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髓损伤的康复规范(标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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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髓损伤的康复规范
【障碍评定】
(一)脊髓损伤水平的评定:检查脊髓节段代表性肌肉的运动或感觉,如发生障碍,可确定该节段平面的脊髓损伤。
C1、2:头部运动肌司头部运动。G3、4:膈肌司呼吸;斜方肌司耸肩。C5:三角肌司肩外展;肱二头肌司屈肘。C6:腕伸肌司伸腕。C7:三头肌司伸肘。C8~T1:手指肌司握拳、分并指。
胸部、腰部以感觉障碍区域判断脊髓损伤平面:T2:胸节骨。T4:乳头连线。T6:肋下缘。T8:上腹。T10:脐。T12:小腹。L1:腹股沟。L2:髂腰肌司屈髋。L3:股四头肌司伸膝。L4:胫前肌司背屈踝。L5:母伸肌司伸母。S1:腓肠肌司踝跖屈。
骶椎以感觉障碍区域判断脊髓损伤平面:S2:股后正中纵形分布区域。S3:鞍区(不包括生殖器)。S4:外生殖器。S5:肛门。
(二)脊髓损伤类型评定标准:用Frankel分类法。
A.完全性损伤:运动与感觉功能全丧失。
B.不完全性损伤:损伤水平及以下的运动功能丧失,感觉存在。
C.不完全性损伤:能动,但无实用性运动功能,感觉有或无。
D.不完全性损伤:有实用性运动功能,但肌力弱。
E.完全恢复:运动与感觉均恢复正常,有病理性反射。
(三)残留功能估计:指完全性脊髓损伤平面以上的功能估计。
C4: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C5:生活基本不能自理,大部分需他人帮助。
C6:生活能部分自理,部分需他人帮助。
C7:生活能基本自理,小部分需他人帮助。
C8~T12:在轮椅上能自理生活,能治疗性站立。
L1、2:室内能步行自理生活,室外需乘轮椅。
L3~5:生活自理,能作社区性功能性步行。
(四)可能产生的并发症:
1、排尿困难,泌尿系感染。
2、排便困难。
3、褥疮。
4、疼痛。
5、痉挛。
6、血栓性静脉炎。
7、骨化性肌炎。
8、性功能障碍。
【康复目标】
(一)急性期(受伤至3周):
1、迅速解除脊髓压迫,改善局部血液循环,恢复脊柱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2、预防和治疗各种合并症。
3、维持关节动度,预防畸形。
4、稳定患者情绪,使其能正确地面对现实。
(二)卧床期:
1、使患者从生理上、心理上适应功能变化,适应残疾。
2、维持和增强残存肌力。
3、维持关节活动度,防止挛缩变形。
4、根据损伤程度,尽可能达到床上生活自理,排便自理。
5、防治合并症,如疼痛、痉挛、骨化性肌炎、泌尿系感染。
(三)恢复期(12周以后):
1、根据脊损水平确定康复目标。
C4:用口棍或气控开关操纵环境控制系统(ECV)用颏控或气控开关控制电动轮椅。
C5:用辅助工具自己进食。利用手摇杆控制电动轮椅,在他人帮助下完成从床上到椅的转移。
C6:自己穿衣。利用摩擦力大的手轮圈,用手驱动轮椅,独立进行转移动作。
C7~T2:独立自如地使用轮椅并进行各种转移。独立进行大小便。
T3~12:除上述功能外,借助背甲、支具、拐杖进行站立和治疗性步行。
L1、2:扫除上述功能外,借助支具,拐杖在室内步行。
L3~5:借助支具,手杖进行社区性功能性步行。
2、学习新知识和技术,争取复学,复职、就业。
【康复措施】
(一)急性期:
1、急症手术,绝对卧床。
2、脊柱损伤区深部透热治疗,行碘离子导人。注意有金属内固定时,透热需用小剂量。
3、每2~3小时变换体位一次,对患肢进行关节被动运动,但骨折邻近关节要制动。
4、呼吸道感染、排痰困难,用超短波、紫外线等治疗,或体位排痰、气雾剂吸入、呼吸训练。
5、血栓静脉炎。
(1)应用抗凝剂与抗生素。
(2)用紫外线照射。
(3)行超短波疗法。
6、褥疮防治。
(1)多翻身,可利用翻身床、气垫床,在好发部位垫软枕。
(2)皮肤护理。
(3)紫外线照射。
(4)红外线照射。
(5)氦氖激光照射。
7、支持性心理治疗。
(二)卧床期:
1、行支持性心理治疗,如交谈、读书、朗读、欣赏音乐、听广播、看电视等。
2、根据残存肌力设计自助具、支具,促使生活自理。
3、对瘫痪肢体按摩,做关节被动运动,行电剌激疗法。
4、增强残存肌力,如辅助主动运动、抗阻运动。
5、行膀胱功能训练。通过训练达到膀胱功能平衡,自动排尿不多于2小时一次,残留尿少于100ml。
(1)间隙导尿:用12~14号尿管每小时导尿一次。限制饮水量,早午晚餐各400ml,上午10点、下午4点、下午8点各200ml,从下午8点到次日上午6点不饮水。如二次导尿间能自动排尿100ml以上,残留尿30Oml以下,可改6小时导尿4次;二次导尿间能自动排尿200ml,残留尿200ml以下,可改为8小时导尿一次。达到平衡后终止导尿。
(2)行针灸、电剌激疗法。
(3)行膀胱区按摩和压迫治疗。
6、通过训练使排便有规律,1~3天大便一次。可采用下列方法,如调节饮食;便前腹部按摩;便前15分钟喝一杯热开水;用栓剂前可戴手套,手指插入肛门内轻柔旋转15~30秒。
7、痉挛抑制法。
(1)体位姿势疗法,如缓解下肢伸肌紧张,让患者仰卧屈膝,治疗者握住其二踝,辅助者将其臀部抬离床面,进行“桥型”活动。
(2)按摩和持续牵伸疗法。
(3)冷疗或温热疗法。
8、中枢性疼痛可用低中频电疗法。
9、骨化性肌炎可用红外线照射、磁疗、音频电疗。
(三)恢复期:根据不同损伤水平进行功能训练。
1、斜板起立训练:从30°开始,每天2次,每次30分钟,每3日增加15°,到直立位,时间逐渐增加到每次2小时。
2、从轮椅训练:能坐直,并在轮椅上可坐2小时,即可进行各种训练。每坐30分钟后,需抬起臀部几次,使坐骨结节受压间断。
3、C4损伤:应用环境控制系统训练。用嘴含口棍或吹管进行吹气,以控制环境系统,如开电视机、电扇、电灯,驱动电动轮椅、计算机、打印系统等功能键。
4、C5损伤:利用三角肌、胧二头肌功能进行训练。
(1)利用辅助工具进食。如手支具和C形ADL箍套。
(2)操纵电动轮椅。
(3)练习在他人帮助下用肩肘从床到轮椅的转移动作。
(4)手功能重建术后行功能训练。
5、C6损伤:可利用肩、肘、腕之功能进行训练。
(1)自己穿简单和改制过的衣服。
(2)利用头上方的三角架或横木作转移活动。
(3)使用加大手轮圈摩擦力的轮椅,进行种种抓捏功能训练。
(4)在手功能重建术后进行功能训练。
6、C7~T2损伤:
(1)用滑板训练从轮椅至床、床至轮椅的转移。
(2)行肌力训练。
(3)行抓握训练,肌力弱时使用支具。
(4)行斜床站立,训练投篮等活动。
(5)做轮椅上各种操作技术训练。
(6)手功能重建术后行功能训练。
7、T3~12损伤:重点为站立和治疗性步行。需要以双腋拐、KAFO支具、腰背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