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改革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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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改革大事记

2002年,当时的国家计委组成电价改革研究小组,在对国内竞价上网试点地区进行调研和对英国、北欧电力市场考察的基础上,形成电价改革方案。2002年12月,提交国务院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讨论并获通过。

2003年7月,国务院出台了《电价改革方案》,确定电价改革的目标、原则及主要改革措施。

2004年3月,出台标杆上网电价政策,统一制定并颁布各省新投产机组上网电价。

2004年12月,国家发改委出台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措施,规定以不少于6个月为一个煤电价格联动周期,若周期内平均煤价较前一个周期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5%,便将相应调整电价。

2005年3月28日,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颁发了《上网电价管理暂行办法》、《输配电价管理暂行办法》和《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

2005年5月,第一次煤电联动,电价每千瓦时上调0.0252元。

2006年6月,第二次煤电联动,火力电企电价调整,各区域上调幅度不同,在1.5%~5%之间。

2008年7月1日,全国平均销售电价每千瓦时上调0.025元。

2008年8月20日,全国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0.02元,电网经营企业对电力用户的销售电价暂不作调整。

2009年3月,温家宝总理《政府工作报告》指出,继续深化电价改革。

2009年9月14日,电监会发布《2008年度电价执行情况监管报告》,称我国电价政策执行情况良好,但政策执行中长期积累的矛盾和问题依然存在,比如“市场煤”“计划电”导致价格矛盾突出,发电企业亏损严重,电网企业经营困难加大等。

2009年10月,发改委和电监会联合制定《关于加快推进电价改革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改革的必要性,确定改革目标和原则,并提出电价改革的七个重点任务。

2009年10月,国家发改委、国家电监会和国家能源局联合批复辽宁抚顺铝厂与华能伊敏电厂开展直接交易试行方案,标志着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正式启动。

2009年10月,发改委、电监会、能源局三部门发布《关于规范电能交易价格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9年11月20日,全国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0.028元;暂不调居民电价。

2010年10月发改委出台《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2011年4月10日,上调部分亏损严重火电企业上网电价。全国有11个省份的上网电价上调在0.01元/千瓦时以上。

2011年6月1日,15个省市工商业、农业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上调0.0167元,但居民用电价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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