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与银行合作的模式及动因探析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在中国金融日益走向混业,“混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管理模式呼之欲出,银行(指商业银行,下同)保险、证券都跃跃欲试的时候,信托公司却处于2007年“信托新政”实施以来的“第六次”清理整顿中,至今仍有不少信托公司为获取新的金融许可牌照而努力。政策法规的诸多限制,进一步削弱了信托公司占领新领域的竞争力,仅靠信托公司自身的力量摆脱困境,短期内仍比较困难。从世界范围来看,与银行有着良好互补性的信托公司,大多与银行有着紧密的联系。目前我国信托公司整合尚未完成,外资进入又带来日益激烈的竞争。因此,对我国的信托公司而言,与银行合作是当前宏观环境下的必然要求。
业务手段上有互补
⏹信托公司与银行合作的背景
◆在我国分业管理的金融体制下,信托公司具有独特的制度优势,是
我国目前唯一能够横跨实业、货币与资本三大市场进行直接投资和
融资的金融机构,因此其业务手段具有多样性和灵活性。但由于中
国总体经济发展水平不高、融资成本偏高、营业网点乏等种种因素
的影响,加之我国信托公司长期以来定位不明,不断进行清理整顿,
其行业规模相对较小,专业能力还有待提高,项目资源较为乏。银
行虽然在现行政策环境下金融功能和相关资源十分强大,但在业务
模式和领域上存在一定的政策制约。其中最为突出的是,业务边界
十分严格,除存、贷汇等传统业务之外,开展创新业务需要较为繁
杂的程序和严格的约束;此外,服务手段短缺等均构成目前我国商
业银行在开放格局下与境外金融机构竞争中的劣势。虽然近年来不
断探索,积极贴近市场,但仍存在一些不可逾越的政策障碍。
◆正是基于上述信托公司和银行各自的优势和局限性,政策约束具有
差异性,使得二者的业务手段具有极强的互补性,如果运用得当,
定能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产业领域上有重合
◆由于历史渊源和目前特定的市场环境,信托公司作为地方性金融机
构大多数都选择了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证券作为信托业务的重
点领域,房地产和证券具有明显的周期性,而基建信托产品由于具
有信誉好、风险低等诸多优点,它一直是信托业务中具有广泛市场
空间和巨大需求的产品。银行资金主要投向基础设施、基础产业、
支柱产业以及其配套工程的重大项目、房地产开发贷款、住房按揭
贷款业务等重点服务领域,与信托公司的重点业务领域具有极强的
重合性,两类金融机构的一些主要业务市场定位非常接近,这就为
双方的业务合作奠定了一个较为坚实的基础。
⏹业务范围上有关联
◆按照《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信托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受
托经营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
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
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
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
其他中介业务和自有资金投融资业务等。
◆信托公司上述广泛而特有的业务手段和经营范围为与银行开展深层
次的合作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不仅可以灵活运用信托的融资功能直
接为银行开展的各种传统贷款业务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渠道,而且还
可以组合运用信托的其他功能,与银行创新开展的联合贷款、银团
等密切结合,不断开展金融创新,从而为银行建立长期稳定的资金
来源,筹集和引导社会资金用于经济建设。
信托公司与银行的主要合作模式及动因
◆信托公司与银行的合作最初是以信托公司的实际需求为基础的,因
此多以信托公司为主要发起人,体现为明显的单向性和不平衡性。
经过信托公司自身实力和业务能力的增强,以及信托制度优越性的
逐步显现,双方的合作逐渐呈现出互动、双向的特点,银行利用信
托独特的制度安排和灵活的金融手段,更主动地与信托公司进行合
作,积极介入到金融信托产品创新中来,甚至更多地运用信托的思
维去解决很多复杂的问题,创造了更多新型的金融产品。具体而言,
目前信托公司与银行在以下方面展开了合作:
⏹银行代理信托资金收付
◆信托公司因不能设立分支机构,没有营业网点和客户的优势,遇到
大额资金需求时,单纯依靠自身的力量往往难以完成。从2002年爱
建信托发行第一个信托产品开始,信托公司大多选择了银行作为其
代理收付信托资金的金融机构,一方面利用银行网点众多的便利条
件;另一方面借用银行在社会上良好的信誉,信托产品可以迅速被
广大投资人接受和认可。对于银行而言,长期而稳定地发行理财产
品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通过发行理财产品可以增加金融品种,提
高客户资金收益率,稳定老客户,吸引新客户。但受业务模式和业
务领域等方面政策的影响,银行自身的理财投资品种有限,产品的
收益和资金投向都有一定局限性。正因为如此,银行理财产品业务
一直不太稳定。信托公司因为经营方式的灵活性,可以提供收益相
对较高、风险可控的股权类信托产品等,银行通过代理销售信托公
司的信托产品可以满足自身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
高金融服务质量;另一方面通过收取代理销售手续费可增加中间业
务收入。
◆该合作模式很好地利用了信托公司与银行各自的优势,具有较为广
阔的合作空间。
⏹银行保管信托资产
◆信托公司开展集合资金信托业务不断发展和规范,委托银行保管就
是其中很重要的举措。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规定,“信托计划的资金实行保管制。对非现金类的信托
财产,信托当事人可约定实行第三方保管,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委员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信托计划存续期间,信托公司应当
选择经营稳健的商业银行担任保管人。”目前新设立的资金信托都
委托银行进行信托资金保管。由于信托资金规模可观,信托公司将
募集到的信托资金与指定商业银行合作进行保管,可以大幅增加商
业银行的资产。又因为信托公司在开展资金信托业务的时候一般都
设计了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要求资金运用方提供相应抵押、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