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与银行合作的模式及动因探析
信托与银行合作报告范文
信托与银行合作报告一、引言信托与银行合作是当前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趋势。
这种合作模式有助于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升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本报告将就信托与银行合作的现状、问题及前景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二、信托与银行合作的现状近年来,信托与银行的合作领域不断拓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资金托管业务:信托公司与银行合作开展资金托管业务,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
银行作为托管机构,对信托公司的投资行为进行监督,确保资金合规使用。
信贷业务:信托公司通过与银行的合作,为借款人提供更为灵活的融资方式。
银行可以为信托公司提供贷款资金,信托公司则发挥其投资领域的专业优势,共同开展信贷业务。
财富管理业务:信托公司与银行在财富管理领域有着广泛的合作空间。
双方可以共同开发理财产品,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的投资选择。
投资银行业务:信托公司与银行在并购、债券承销等领域也有着紧密的合作。
通过双方的专业能力,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投行服务。
三、信托与银行合作的问题虽然信托与银行的合作取得了不少成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监管政策限制:目前监管政策对信托与银行的合作仍存在一些限制,如对信托资金来源和运用的限制,影响了合作的深度和广度。
信息沟通不畅:信托与银行在合作过程中,由于双方业务模式、信息系统等方面的差异,可能导致信息沟通不畅,影响合作效率。
风险控制难度大:信托与银行的合作涉及多个领域,风险点增多,对风险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如何有效控制风险是双方合作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四、信托与银行合作的前景展望未来,信托与银行的合作将有更大的发展空间:监管政策的逐步放宽: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监管部门可能会逐步放宽对信托与银行合作的限制,为双方的合作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
业务创新不断涌现:在信托与银行的合作中,将有更多创新的业务模式出现。
双方将结合各自的优势,开发出更具市场竞争力的金融产品。
风险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随着合作的深入开展,信托与银行在风险控制方面将积累更多的经验。
银行信托业务主要合作模式
银行信托业务主要合作模式早期的银信合作仅仅停留在银行代理销售信托产品的浅层面,但短短几年后,银信合作快速发展,托管、担保、资产置换、链接贷款、证券化、股权代持、联合开发等带有强烈混业趋势的银信合作模式层出不穷,但一直未涉及到银信产品。
直到2006年,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准许银行经营委托理财业务,银信产品的大门才正式开启。
我国银信合作的现状及模式演变自2002 年“一法两规”出台以来,我国银信合作的发展历程大致经历了三个基本阶段。
第一阶段,中信托公司与商业银行只处在浅层次的业务合作阶段,业务开展形式主要为信托公司运用商业银行的销售网点和客户规模进行信托产品的销售,这一途径有效地解决了集合资金信托产品“200 份”和“5 万元”的限制,信托公司以商业银行的客户资源优势弥补自身募集能力不足的缺陷。
但该项代理业务的收入占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的比例很小,并且商业银行担心该业务会造成自身存款和客户的流失,因此积极性并不高。
第二阶段,以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的推出为标志展开。
商业银行通过信托公司将其信贷资产转化为理财产品向客户发售,并将募集到的资金通过信托的方式专项用于替换商业银行的存量贷款或向企业发放贷款。
这一创新型理财产品为银行灵活调整其财务结构及表外资产规模提供了途径,自此银行与信托公司拓展业务合作的主动性增强。
商业银行积极性的转变将双方引导向更深层次的合作:2006 年民生银行推出的“双层信托—银信连结理财产品”使双方看到了共赢的商机,此后银信连结理财产品规模不断增长;交通银行成功收购重组湖北国投,标志着商业银行及信托公司开启了在股权层面上的深度合作。
第三阶段,以2008 年银监会正式颁布《银行和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为起点,主要由监管当局对银信合作产品的一系列规范构成。
从历年银监会发布的各项监管政策来看,其内容大体由三方面组成,主要包括对银信合作产品在风险控制方面、信贷额度、提升信托公司主动管理能力的规定。
信托公司与银行的区别与联系
信托公司与银行的区别与联系信托公司和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在经济社会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它们都承担着资金中介、财富管理和风险管控等职责,但在很多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本文将从机构属性、业务模式、监管要求等多个角度对信托公司与银行进行比较,以便更好地理解它们各自的优势和责任。
一、机构属性信托公司主要是以信托为基础,开展资金融通、信托计划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等业务。
它们的主要特点是独立的法人地位,专业化的运营模式,更加注重风险管理和财富保值增值。
而银行则以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为主要业务,侧重于为个人和企业提供融资、支付和储蓄等服务。
银行在存贷款和货币发行方面拥有较高的垄断权力。
二、业务模式信托公司的业务模式主要体现在信托计划的发行和管理上。
信托计划是投资者委托信托公司管理的一种金融工具,在资金配置、投资管理、风险分散等方面具有灵活性和多样性。
与此相比,银行主要通过吸收存款,向企业和个人提供贷款,利用存贷款的利差进行盈利。
此外,银行还提供支付结算、卡片发行、外汇兑换等多元化服务。
三、监管要求在监管层面上,信托公司和银行也存在差异。
对于信托公司而言,监管要求相对较为灵活,监管重点更加注重自身风险管理和信托计划的合规性。
而银行则面临较为严格的监管要求,包括存款准备金、资本充足率、贷款分类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银行业务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四、风险控制信托公司和银行在风险控制方面也有不同。
由于信托公司的业务更加多样化和复杂化,其风险控制更加注重资产配置的合理性和风险分散。
此外,信托公司还面临着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等方面的挑战。
相比之下,银行更加注重流动性和资金风险的控制,以保障支付和存款储备的安全性。
五、联系与合作尽管信托公司和银行在机构属性、业务模式和监管要求等方面存在差异,但它们之间也存在密切联系与合作。
信托公司和银行可以合作开展信托贷款业务,实现互利共赢。
信托公司还可以通过委托银行进行账户管理和支付结算,提高资金流动性。
银行与信托公司的合作模式
银行与信托公司的合作模式望这个题目不会被人狂扁:“是谁前几天,天天在抱怨,工作没意思?”我要说的是,今天见到的客户,也可以说是同行,对我的工作思路有很大启发,换句话说,因为我对她们工作情况的不了解而带来的新鲜感,使得我对今后的工作带来了很高的期待,虽然,,,在刚刚收到的老大的短消息中指示,暂时不开展此项业务了。
但我还是要说,今天不开展是由于客观原因,而今后和他们开展合作却是业务发展的必然选择。
1、神秘的他们?他们其实并不陌生——信托公司的从业人员,我们的同业,同行,2、神秘的业务?不不,一点也不,其实是很常听到的业务——信贷资产转让3、启发?1)合作模式:以信托公司为中介,手托两家,上家:资产的出让方(持有人),需要贷款规模的商业银行下家:资产的受让方,资金的持有人,可以有雄厚资金实力的企业,也可以是其它的商业银行2)收益情况:信托:托管费等上家:被转让资产与出让资产的价差,以及腾空贷款规模后新发放贷款所获得的进一步收益下家:闲置资金获得更高回报3)信托公司的优势?定价灵活,政策相对宽松:相对高的收益,对于有资金的一方有很高的吸引力,而同时对于缺乏资金的企业(中小企业、宏观政策受闲置的企业-如房地产企业)其审批政策等相对宽松,可以解决企业的资金问题创新速度快:对于新业务产品的创新能力明显高于传统的商业银行关于商业银行与信托公司合作模式的探讨:1、商业银行不应仅限于以信托公司作为其资金不足或腾空贷款规模时的帮手,或看作是竞争对手。
的确,信托公司的很多业务是从商业银行虎口夺食,但既为同业,那么合作的机会远远要多于竞争的机会。
大力发展火深入研究与信托公司的合作模式、合作领域对于今后商业银行的发展大有裨益2、信托公司通过发放信托计划,来募集社会上的闲置资金,而像资金需求方提供资金来源,其定价根源于人民银行的指导利率,当更多地受到资金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这也就是为什么业内人士,一提到某企业通过信托公司融资,第一印象就是“成本高”的主要原因,当然第二印象就是“该企业的融资能力不强”,而今天通过与信托公司的同行进行沟通后,我的感觉反而是,信托公司的业务也好、定价体系业务才是真正反映了资本市场真正供需关系的市场。
信托公司与银行私人银行业务合作的发展与研究
信托公司与银行私人银行业务合作的发展与研究摘要:中国市场巨大财富效应正不断催生出数量庞大的高净值人群。
私人银行业务财富管理作为金融服务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始成为各家商业银行经营业务转型的重要选择,也成为信托公司银信合作转型,加强自主财富管理的重要方向。
通过分析私人银行财富管理与信托的内在联系以及上市商业银行私人银行业务现状,探讨银行私人银行业务与信托业务的对接情况,进而对信托加强与商业银行私人银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有助于进一步推动信托与银行间的合作,对提升信托公司的产品创新和客户服务能力具有积极意义。
关键词:信托公司;私人银行;业务合作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 (2015)04-0091-02一、财富管理与信托1.财富管理。
财富管理实际上就是通过一系列财务规划程序,对个人财富进行科学化管理的过程。
财富管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服务:第一是财富保值,首先要保证客户财富的不贬值;第二是财富增值,即进行投资理财规划,追求财富价值的理性、稳定增长;第三是财富转移,就是财富所有者按照自己指定的对象和时机通过信托或者其他方式来分配和传承财富。
从国际上看,在为高净值客户提供财富管理服务方面,瑞银集团将私人财富管理业务作为理财业务发展的核心,目标客户定位于全球高瑞客户和富裕人群,采用“ONE FIRM”模式,成功在财富管理部门与集团其他部门之间搭建良好内部合作关系,通过专家顾问间的相互合作,了解客户需求,为客户量身定做投资方案,采用“开放产品模式”建立个性化的财富管理产品体系,甄选最好的产品,帮助客户实现财富积累、保护和转移的全过程,在选定领域内以超过平均水平的增长,确保全球领先地位。
中国高净值客户对财富管理机构的选择标准各异,服务是客户在挑选财富管理机构时最多被提及的标准。
产品也被视为高净值客户选择财富管理机构的重要标准之一。
当前中国财富管理机构包括商业银行的私人银行(中外资)、券商、第三方独立理财机构、信托公司和基金公司等,中资银行依然占据主要地位。
_银信合作_理财模式的发展及建议
77中国城市经济图1:“银信合作”理财产品结构二、银信合作理财产品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一)强劲的国民理财需求与商业银行的盈利动力同时存在。
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居民储蓄一直居高不下。
截至2008年6月,全国城乡居民储蓄已达到194400亿元。
而自2006年开始的证券市场的上涨行情带来的财富效应,更加刺激了城乡居民的投资热情。
居民的理财意识逐步增长,形成了强大的理财需求。
由于大部分投资者缺乏投资经验,多数人选择购买基金的方式进行理财。
银行理财产品正式在这样的背景下开始了快速的发展。
商业银行通过发售理财产品,可以给商业银行带来中间业务收入,改善其盈利结构。
按照银监会的相关规定,各商业银行成立了相应的理财部门,在部门业绩考核的压力下,银行理财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进一步促进了银行理财产品的快速发展。
(二)信托公司的制度优势成为银行合作的现实选78中国城市经济择。
由于目前的分业经营体制,商业银行尚不能投资证券市场。
在证券市场繁荣的背景下,银行理财产品必须找到一种渠道可以投资于证券市场,从而分享证券市场带来的高收益。
信托公司天然具备的制度优势是可以同时投资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实业。
这种制度资源决定了商业银行与信托公司合作的前提。
(三)在从紧的货币政策背景下,商业银行通过银信合作理财模式为维护银企关系而融资。
从紧的货币政策给商业银行带来一定的压力。
一方面,贷款业务目前仍然是国内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由于商业银行的贷款规模受到限制,即使有过多的流动性却因为没有贷款额度而不能放款。
自从存款准备金率连续提高到17.5%,商业银行的成本压力开始显现。
另一方面是多数银行上市后面临着股东提出的盈利要求的压力,加上既有客户因为融资需求得不到满足,银企关系的维护遇到一定困难。
在这种条件下,商业银行通过银信合作的渠道绕过政策限制发放贷款,既满足了客户的贷款需求,维护了客户关系,又增加了中间业务收入,拓宽了盈利空间。
三、银信合作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产品结构单一目前,银行合作理财产品比较单一,主要是“打新股”产品和融资类产品。
银信合作发展现状
银信合作发展现状
随着互联网和金融科技的发展,银行和信托公司之间的合作模式也不断发展。
目前,银行和信托公司的合作模式主要包括银行存管、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等。
银行存管是指信托公司将客户资金存放在银行中,由银行进行管理和监管。
信托计划是指信托公司向投资者提供信托产品,通过信托计划,投资者可以投资到不同的项目中,实现资产配置和风险分散。
资管计划是指银行和信托公司合作推出的资管计划,银行负责管理和监管资金,信托公司负责投资运营。
当前,银行和信托公司之间的合作模式越来越多样化,合作领域也不断扩大。
例如,一些银行和信托公司开始合作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通过线上渠道为客户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此外,一些银行和信托公司还合作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通过资产证券化,将一些资产转化为证券,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
总之,当前银行和信托公司之间的合作已经成为银行业和信托业发展的重要趋势。
未来,随着金融科技的进一步发展,银行和信托公司之间的合作模式将会不断更新和升级,为客户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 1 -。
信托公司与银行私人银行业务合作的发展与研究
T O T产 品通 常采 用主动管理模式 , 即投资顾问根据对子信托
盈 利 能 力 或 对 未来 市 场 趋 势 的 判 断 , 不 断 调 整 投 资 目标 和 投 资 比例 的组 合 产 品 。
对税 收的有效筹划等 。
三、 信 托 公 司 加 强 与 商业 银 行 私 人银 行 业 务 发 展 的建 议
1 . 加强信托与银行私人银行业务 的合作形成协同模式。 考
察 国外成熟的私人银行财富管理模式可 以发现 , 信托一直是
资方案设 计可以满足私人银行客户 的个 性化需求 , 比如设 立
1 . 财 富积 累类信托产品 。 ( 1 ) 私募股权投资信托 。 私募股 权投资信托是以未 上市公 司股权 为投 资对象 的信托产 品。目
前私募股权投资信托面 临巨大 的发展机会 , 其较高的投资 回
报和较长的投资周期更适合私人 银行 高端 客户 。 信托公司可
以担 任私人 股权 基金发 起人 和管 理人 , 以私募 方式 投资 项 目, 公 担风险 , 共享收益 。伴 随国内私募股权市场 的发展 , 商 业银行 通过 P i g 拓展业 务类 型和收入来 源的意愿 不断增强 。
发更多个性化 的产 品 , 面 对高净值 客户 以理财服务需求为 核 心提供一揽子金融 服务 , 帮助 客户 实现财富 的合理规划与科 学配置 、 风险隔离 、 家庭成员生活 的有效保 障 、 家族财 富的永 续传 承等 , 提供跨市 场资产配的能力。
离婚财产 。 ( 4 ) 子女教育信托。 这类信托的 目的在于使子女教
现与委托人其他 财产 的隔离 , 设立风 险隔离信托 后 , 一 旦 发
信托公司同业合作模式探究
避开利率 的监 管和 空置,很多银 行均加 入和信 托公司的合作 行制定相关理财计划和优惠政策 , 吸引客户投资 。其次 , 银行
l 7
图 行 M A 业 R K 研 E T I 究 N G R E S E A R C H
度 或者 其他 原因而 限制 了融资 条件 , 该 商业 银行将委托信 托公 司制 定~项 单一 的信 托委托方案 ,并委托 其他具 有融资 条件 能力或者 不受限 的第三方 融资银行 买入这项信 托业务 ,与此同 时 ,第三方 融资银行 需承 诺一 旦信 托 计划到期 ,最终信托业务 受益者仍 然 是该商业 银行。在这一项流程 中 , 必不 可少的还有 托底 银行 ,即暗中防范 商 业银行和第 三方银行交易 间的高风 险 事件 的发 生。
监 管 政 策 的原 则熟 练 地 把 握 客 户 需求 点 .创 造 出 了 多 样 化 创
新 型 同业 合 作模 式 关键词 : 信托公 司; 银行 ; 理财; 投 资
放 ,由此促使相应的信贷资产及票据资产能够在当年年底迅
速转入至表 内 , 同时规定其必须严格依照 1 5 0 %的拨备覆盖率
行 业 研 究
MARKET I NG RES EARCH
图
1 0 . 1 3 9 9 9 / j . c n k i . s c y j . 2 0 1 7 . 0 4 . 0 0 7
信 托 公 司 同 业 合 作 模 式 探 究
◇陈 航
摘要 : 随 着 全球 经 济 一体 化 的加 深 , 金 融 市场 不 同行 业 和
民银行 ,这种 监管体制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金融业综 合化
经营的发 展趋势 。由于信托公 司是一个综合性强的金融机构 , 不仅可以在银行盘活存量资产 、 拓展 中间业务 方面给 予帮助 ,
信托公司与银行合作的模式及动因分析
信托公司与银行合作的模式及动因分析政策法规的诸多限制,进一步削弱了信托公司占领新领域的竞争力,仅靠信托公司自身的力量摆脱困境,短期内仍比较困难。
从世界范围来看,与银行有着良好互补性的信托公司,大多与银行有着紧密的联系。
目前我国信托公司整合尚未完成,外资进入又带来日益激烈的竞争。
因此,对我国的信托公司而言,与银行合作是当前宏观环境下的必然要求。
一、信托公司与银行合作的背景(一)业务手段上有互补在我国分业管理的金融体制下,信托公司具有独特的制度优势,是我国目前唯一能够横跨实业、货币与资本三大市场进行直接投资和融资的金融机构,因此其业务手段具有多样性和灵活性。
但由于中国总体经济发展水平不高、融资成本偏高、营业网点乏等种种因素的影响,加之我国信托公司长期以来定位不明,不断进行清理整顿,其行业规模相对较小,专业能力还有待提高,项目资源较为乏。
银行虽然在现行政策环境下金融功能和相关资源十分强大,但在业务模式和领域上存在一定的政策制约。
其中最为突出的是,业务边界十分严格,除存、贷汇等传统业务之外,开展创新业务需要较为繁杂的程序和严格的约束;此外,服务手段短缺等均构成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开放格局下与境外金融机构竞争中的劣势。
虽然近年来不断探索,积极贴近市场,但仍存在一些不可逾越的政策障碍。
正是基于上述信托公司和银行各自的优势和局限性,政策约束具有差异性,使得二者的业务手段具有极强的互补性,如果运用得当,定能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二)产业领域上有重合由于历史渊源和目前特定的市场环境,信托公司作为地方性金融机构大多数都选择了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证券作为信托业务的重点领域,房地产和证券具有明显的周期性,而基建信托产品由于具有信誉好、风险低等诸多优点,它一直是信托业务中具有广泛市场空间和巨大需求的产品。
银行资金主要投向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以及其配套工程的重大项目、房地产开发贷款、住房按揭贷款业务等重点服务领域,与信托公司的重点业务领域具有极强的重合性,两类金融机构的一些主要业务市场定位非常接近,这就为双方的业务合作奠定了一个较为坚实的基础。
银行与信托合作模式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银行与信托合作模式篇一:银行与信托公司的合作模式银行与信托公司的合作模式望这个题目不会被人狂扁:“是谁前几天,天天在抱怨,工作没意思?”我要说的是,今天见到的客户,也可以说是同行,对我的工作思路有很大启发,换句话说,因为我对她们工作情况的不了解而带来的新鲜感,使得我对今后的工作带来了很高的期待,虽然,,,在刚刚收到的老大的短消息中指示,暂时不开展此项业务了。
但我还是要说,今天不开展是由于客观原因,而今后和他们开展合作却是业务发展的必然选择。
1、神秘的他们?他们其实并不陌生——信托公司的从业人员,我们的同业,同行,2、神秘的业务?不不,一点也不,其实是很常听到的业务——信贷资产转让3、启发?1)合作模式:以信托公司为中介,手托两家,上家:资产的出让方(持有人),需要贷款规模的商业银行下家:资产的受让方,资金的持有人,可以有雄厚资金实力的企业,也可以是其它的商业银行2)收益情况:信托:托管费等上家:被转让资产与出让资产的价差,以及腾空贷款规模后新发放贷款所获得的进一步收益下家:闲置资金获得更高回报3)信托公司的优势?定价灵活,政策相对宽松:相对高的收益,对于有资金的一方有很高的吸引力,而同时对于缺乏资金的企业(中小企业、宏观政策受闲置的企业-如房地产企业)其审批政策等相对宽松,可以解决企业的资金问题创新速度快:对于新业务产品的创新能力明显高于传统的商业银行关于商业银行与信托公司合作模式的探讨:1、商业银行不应仅限于以信托公司作为其资金不足或腾空贷款规模时的帮手,或看作是竞争对手。
的确,信托公司的很多业务是从商业银行虎口夺食,但既为同业,那么合作的机会远远要多于竞争的机会。
大力发展火深入研究与信托公司的合作模式、合作领域对于今后商业银行的发展大有裨益2、信托公司通过发放信托计划,来募集社会上的闲置资金,而像资金需求方提供资金来源,其定价根源于人民银行的指导利率,当更多地受到资金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这也就是为什么业内人士,一提到某企业通过信托公司融资,第一印象就是“成本高”的主要原因,当然第二印象就是“该企业的融资能力不强”,而今天通过与信托公司的同行进行沟通后,我的感觉反而是,信托公司的业务也好、定价体系业务才是真正反映了资本市场真正供需关系的市场。
对当前商业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的思考
2 0 、2 1 0 9 0 0年银信合作 市场 概况 ( ) 9年债权 型运 用居主导地位 , 0 0年组合投 资类 一 0 21 产 品居主导地位 近两年银信合 作产品基本仍靠传统 业务支撑 , 中信贷 其 类 产品和组合运用类 产品位居前列 , 根据用益信托 工作 室网 站统计 ( www y n l . m) . age c ,信贷类产 品在 2 0 持续 占 eo 0 9年 据 银信产 品 6 %以上 的份 额 , 0 成为市场主要力量 ;组合 运用 类 产品包括 以信贷 资产投资 、 托贷 款等方式优化 而成 的组 信 合类产 品占比不 断攀升 ,8 月更是 达到 2 . %的年 内最高 12 1 值 。两类产品 占信托产 品的近 8 %。 原因在于 ,由于金融 0 其 监管 的允许 ,随着银行 需求的增大 ,在艰难 的业 务中 ,信托 公司必然选择容 易上手、操作简便 、流程简单 、见 效迅 速的 业务 门类 。但此类业 务多数技术含量不 高、附加 值不高、信 托公司 自身 的核 心竞争能力不 高, 与其他金融理财机 构的主 流业务具有 强烈 的同质性 , 致使信 托公司在主导地位 、话语 权 、利益分配格 局方面处于弱势 。 20 0 9年银行信贷 资产类理财产 品的发行量节 节高升 , 全年合计 17 5 2款 ,再考 虑到信托贷款产 品 1 3 款 ,可见商 31 业银行使用 理财产品变相贷款 的普 遍程度 。 由此 导致了银行 信贷资产风 险被 隐藏 。 旦信贷 资产违约率超过预 期,整个 一
一
、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银行体系 内部可能产生严重 的流动性不足 , 而对 金融体系 从 的稳定性造 成威胁 。 而 从 21 0 0年 l 2月份 的银信 合作产品数据来看 , 组合投
银行、券商、信托共同合作的“信托受益权转让”融资案例解析
银行、券商、信托共同合作的“信托受益权转让”融资案例解析一、引言在监管政策对信贷资产转让、同业代付相继收紧之后,信托受益权转让业务逐渐成为商业银行资产业务的新热点。
银信、银证、银保之间的资产管理合作越来越深入,跨机构、跨市场、跨境交易更加频繁,资金在市场间的横向流动大大提高了金融风险的识别和防范难度。
有效整合被分割的数据和信息、压缩监管套利空间、加快资产证券化进程、建立完善以整个金融体系稳定为目标的宏观审慎管理,应成为应对商业银行资管业务不断变换的必由之路。
二、信托受益权转让的相关研究信托受益权转让是指信托受益人将其所享有的信托受益权通过协议或其他形式转让给受让人持有。
信托受益权转让后,转让人不再享有受益权,受让人享有该受益权并成为新的信托受益人。
《信托法》第48 条规定,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
信托受益权转让业务在我国经济领域的实践早已存在,如2003 年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就曾在国内以信托受益权转让模式进行不良资产处置,但其快速发展却是因为2010—2012年银行资金的大量介入。
银行投资信托受益权是商业银行资产业务、中间业务的创新,其产生和发展均可以在约束诱导、规避管制以及制度改革等金融创新理论中得到解释。
三、信托受益权转让:某商业银行地矿集团融资案例(一)业务流程某地矿集团为当地城市商业银行(简称A 银行)的授信客户,2012 年12 月向该行申请28 亿元人民币贷款用于投资和开采煤矿资源。
该企业为省国资委下属的全资子公司,资信、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还款能力和担保能力较强,属于A 银行的高端客户,A 银行决定满足其资金需求。
但A银行对该笔信贷投放存在种种顾虑,一是A 银行贷款总量不足300 亿元,28 亿元的信贷投放将会触及银监会关于最大单一客户贷款比例不超过10%的监管红线;二是贷款资产的风险权重高,直接发放贷款将大幅降低资本充足率。
A 银行要稳固客户资源和追求资金收益,就必须绕过上述制约。
某信托公司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方案设计
某信托公司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方案设计中原信托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中原信托是隶属于河南省政府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省政府的投融资平台,在整个信托行业处于中等的位置,属于中西部地区省级信托公司的排头兵。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中原信托也获得较快的发展,取得较好的业绩,但由于受地域限制和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信托业务的拓展和信托规模的增长收到很大限制,一直在积极探寻银信理财合作业务发展的路径,希望能为公司的下一步银信合作业务发展寻找到一条切实可行、适合自身的发展方案。
(一)中原信托公司简介、公司概况中原信托成立于1985年,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专业信托金融机构,注册资本12.02亿元。
截至2009年末,中原信托累计管理信托项目304个,信托财产总规模420亿元,按时足额交付到期信托项目245个,信托财产总规模178亿元,累计向客户交付信托收益18.80亿元,实现信托本金、收益足额交付率100%,全部到期信托项目均实现了信托目的。
近年来,中原信托以高效的专业团队、超前的研发视野和完备的风险控制手段为客户打造优质金融产品,实现与客户的共同成长,为中国信托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中原信托2007年被《证券时报》评为最佳区域理财机构;2008 年被《大河报》评为中原地区最具价值信托金融机构。
2、组织结构(二)中原信托主要业务发展情况、经营范围中国银监会核准中原信托经营下列本外币业务:(1)资金信托;(2)动产信托;(3)不动产信托;(4)有价证券信托;(5)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6)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7)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8)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9)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10)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11)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12)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13)从事同业拆借;(14)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信托公司银信合作业务发展研究
信托产品 信托公司银信合作业务发展研究银信合作已成为信托公司的重要业务类型,据统计,2010年7月全国信托公司银信合作业务规模达到2.08万亿元的峰值,占信托资产总额的近70%。
银信合作业务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为了引导促进银信合作业务健康规范发展,银监会颁布实施了一系列的监管政策。
本文在对信托公司银信合作业务发展历程、监管政策演变、业务开展动因等分析的基础上,探讨业务发展的路径选择。
一、银信合作业务的发展历程国内商业银行大规模的理财业务开始于2005年,2005年底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首次尝试理财业务合作。
最初的银信理财合作业务基本模式为商业银行将客户理财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成立信托计划,受让银行信贷资产或票据资产,并由银行承诺在信托产品到期时溢价回购该项资产。
随后逐渐演变出银行将募集的理财资金委托信托公司发放贷款等新业务模式,此类信托贷款的对象一般为银行的优质客户,并由银行承诺在到期时向客户发放新的贷款以偿还信托贷款。
尤其是2010年以来,伴随银行信贷额度的收紧,信托贷款方式的银信理财合作业务发展迅速。
2010年8月,银监会银信合作新政策下发后,银信合作业务增长出现回落。
据资料显示,2007年末全国信托公司银信合作业务余额仅为0.44万亿元,2010年7月达到了2.08万亿元的峰值,占信托总资产的近70%,到2011年3月末,银信合作业务规模下降至1.53万亿元,占比下降为46.83%。
伴随银信合作业务的快速发展,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主要表现在:1.不利于信托公司提升自主管理水平。
在以信贷资产或票据资产转让和信托贷款为主要业务模式的银信合作业务中,银行占主导地位,从前期的尽职调查到信托期间的管理,信托公司只起到“平台”和“通道”的作用。
但银信合作业务能使信托公司在短期内做大信托资产规模,掩盖了某些信托公司自主管理业务发展停滞不前的问题,导致信托公司培育核心竞争力的动力不足。
信托公司与企业融资
信托公司与企业融资信托公司与企业融资是一种常见且有效的融资方式。
信托公司作为中介机构,借助自身专业信托管理经验和资源优势,为企业提供融资解决方案。
本文将探讨信托公司与企业融资的优势、合作模式以及应注意的问题。
一、信托公司与企业融资的优势1. 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信托公司作为金融机构,具备丰富的融资渠道,能够为企业提供多样化的融资选择,满足不同企业的需求。
2. 专业的风险控制与管理:信托公司对融资项目进行深入的尽职调查与风险评估,能够帮助企业规避潜在风险。
同时,信托公司拥有专业的风控团队,能够对融资项目进行全程监控与管理,保障资金安全。
3. 灵活的融资方式:信托公司可以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量身定制融资方案,灵活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如信托贷款、信托计划等。
这种定制化的服务能够更好地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
二、信托公司与企业融资的合作模式1. 信托贷款:信托公司向企业提供贷款,企业以债务形式获取融资。
信托公司按照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并通过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进行回收。
2. 信托计划: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邀请不同的投资者进行认购,形成融资的资金池。
企业可以通过信托计划募集资金,用于发展项目或偿还债务。
信托计划根据投资者的需求,可以灵活选择不同的投资标的。
3. 股权投资:信托公司可以通过购买企业股权的方式,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这种模式可以使企业获得迅速的资金注入,并能够获得信托公司在企业管理方面的专业支持。
三、信托公司与企业融资的注意事项1. 监管合规:信托公司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融资项目的合规性。
企业在选择合作的信托公司时,也应该关注其是否持有相关的资质和执照。
2. 信任与透明度:信托公司与企业的合作建立在信任与透明的基础之上。
双方应该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及时沟通并分享必要的信息,以便更好地控制风险和解决问题。
3. 价格与收益:企业在选择信托公司时,不仅要考虑融资成本,还要综合考虑其提供的专业能力、风险管理水平以及业务发展潜力。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在中国金融日益走向混业,“混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管理模式呼之欲出,银行(指商业银行,下同)保险、证券都跃跃欲试的时候,信托公司却处于2007年“信托新政”实施以来的“第六次”清理整顿中,至今仍有不少信托公司为获取新的金融许可牌照而努力。
政策法规的诸多限制,进一步削弱了信托公司占领新领域的竞争力,仅靠信托公司自身的力量摆脱困境,短期内仍比较困难。
从世界范围来看,与银行有着良好互补性的信托公司,大多与银行有着紧密的联系。
目前我国信托公司整合尚未完成,外资进入又带来日益激烈的竞争。
因此,对我国的信托公司而言,与银行合作是当前宏观环境下的必然要求。
业务手段上有互补⏹信托公司与银行合作的背景◆在我国分业管理的金融体制下,信托公司具有独特的制度优势,是我国目前唯一能够横跨实业、货币与资本三大市场进行直接投资和融资的金融机构,因此其业务手段具有多样性和灵活性。
但由于中国总体经济发展水平不高、融资成本偏高、营业网点乏等种种因素的影响,加之我国信托公司长期以来定位不明,不断进行清理整顿,其行业规模相对较小,专业能力还有待提高,项目资源较为乏。
银行虽然在现行政策环境下金融功能和相关资源十分强大,但在业务模式和领域上存在一定的政策制约。
其中最为突出的是,业务边界十分严格,除存、贷汇等传统业务之外,开展创新业务需要较为繁杂的程序和严格的约束;此外,服务手段短缺等均构成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开放格局下与境外金融机构竞争中的劣势。
虽然近年来不断探索,积极贴近市场,但仍存在一些不可逾越的政策障碍。
◆正是基于上述信托公司和银行各自的优势和局限性,政策约束具有差异性,使得二者的业务手段具有极强的互补性,如果运用得当,定能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产业领域上有重合◆由于历史渊源和目前特定的市场环境,信托公司作为地方性金融机构大多数都选择了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证券作为信托业务的重点领域,房地产和证券具有明显的周期性,而基建信托产品由于具有信誉好、风险低等诸多优点,它一直是信托业务中具有广泛市场空间和巨大需求的产品。
银行资金主要投向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以及其配套工程的重大项目、房地产开发贷款、住房按揭贷款业务等重点服务领域,与信托公司的重点业务领域具有极强的重合性,两类金融机构的一些主要业务市场定位非常接近,这就为双方的业务合作奠定了一个较为坚实的基础。
⏹业务范围上有关联◆按照《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信托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受托经营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其他中介业务和自有资金投融资业务等。
◆信托公司上述广泛而特有的业务手段和经营范围为与银行开展深层次的合作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不仅可以灵活运用信托的融资功能直接为银行开展的各种传统贷款业务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渠道,而且还可以组合运用信托的其他功能,与银行创新开展的联合贷款、银团等密切结合,不断开展金融创新,从而为银行建立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筹集和引导社会资金用于经济建设。
信托公司与银行的主要合作模式及动因◆信托公司与银行的合作最初是以信托公司的实际需求为基础的,因此多以信托公司为主要发起人,体现为明显的单向性和不平衡性。
经过信托公司自身实力和业务能力的增强,以及信托制度优越性的逐步显现,双方的合作逐渐呈现出互动、双向的特点,银行利用信托独特的制度安排和灵活的金融手段,更主动地与信托公司进行合作,积极介入到金融信托产品创新中来,甚至更多地运用信托的思维去解决很多复杂的问题,创造了更多新型的金融产品。
具体而言,目前信托公司与银行在以下方面展开了合作:⏹银行代理信托资金收付◆信托公司因不能设立分支机构,没有营业网点和客户的优势,遇到大额资金需求时,单纯依靠自身的力量往往难以完成。
从2002年爱建信托发行第一个信托产品开始,信托公司大多选择了银行作为其代理收付信托资金的金融机构,一方面利用银行网点众多的便利条件;另一方面借用银行在社会上良好的信誉,信托产品可以迅速被广大投资人接受和认可。
对于银行而言,长期而稳定地发行理财产品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通过发行理财产品可以增加金融品种,提高客户资金收益率,稳定老客户,吸引新客户。
但受业务模式和业务领域等方面政策的影响,银行自身的理财投资品种有限,产品的收益和资金投向都有一定局限性。
正因为如此,银行理财产品业务一直不太稳定。
信托公司因为经营方式的灵活性,可以提供收益相对较高、风险可控的股权类信托产品等,银行通过代理销售信托公司的信托产品可以满足自身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另一方面通过收取代理销售手续费可增加中间业务收入。
◆该合作模式很好地利用了信托公司与银行各自的优势,具有较为广阔的合作空间。
⏹银行保管信托资产◆信托公司开展集合资金信托业务不断发展和规范,委托银行保管就是其中很重要的举措。
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信托计划的资金实行保管制。
对非现金类的信托财产,信托当事人可约定实行第三方保管,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信托计划存续期间,信托公司应当选择经营稳健的商业银行担任保管人。
”目前新设立的资金信托都委托银行进行信托资金保管。
由于信托资金规模可观,信托公司将募集到的信托资金与指定商业银行合作进行保管,可以大幅增加商业银行的资产。
又因为信托公司在开展资金信托业务的时候一般都设计了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要求资金运用方提供相应抵押、质押等保证方式,确保信托资金到期安全,所以这一部分增加的资产,均为低风险的优良资产。
◆该合作模式主要是因为监管政策的规定,具有实施的强制性和单向性的特点,信托公司处于被动地位。
⏹信托受益权质押融资业务◆为了解决信托产品流动性的难题,信托公司创新性地与商业银行开展了信托产品的银行质押贷款业务,此项业务的开展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制约信托发展的流动性问题,并创造了信托公司、商业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多赢”局面。
信托产品银行质押贷款业务是根据信托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协议,委托人在信托期间,可以持《信托合同》到指定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申请贷款的额度根据信托项目的情况和信托合同的标的,最高申请到合同标的95%的商业银行贷款。
信托公司通过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可以增强信托产品的流动性,并因此适当降低投资者的预期收益,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业务机会和提高市场占有率,同时为其客户提供更全面的金融服务;商业银行可以得到一批优质信贷资产,增加其资产规模;委托人满足了信托期间内信托资金变现的现实需求,可以说信托产品的银行质押贷款业务是名副其实的多赢之举。
⏹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依据《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规定,目前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核心充足率不低于4%,如果资本严重不足(资本充足率不足4%,或核心资本充足率不足2%),监管部门则要对商业银行高层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甚至可能实行接管或机构重组、撤销。
部分商业银行虽然采用配股、可转债或发行次级债等方式充实资本金,但大规模的融资容易引发市场的负面效应,且发行次级债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资本金不足的问题。
而通过与信托投资公司这个天然的特殊目的载体进行合作,把一部分优质资产进行资产证券化运作,可以将贷款从资产负债表内转移到资产负债表外。
由于表内资产没有增加,在扩大业务的过程中,银行无需通过增加资本金来解决资本充足率的问题。
◆目前银行资产负债期限明显不匹配,导致流动性风险不断加大。
通过信托公司将信贷资产证券化,可以将流动性较差的中长期贷款变换为表外资产,并同时获取高流动性的现金资产,从而消除或缓解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压力。
同时,商业银行通过信贷资产转让信托模式,以部分利差为成本,提前收回本金,也可收到提高资产流动性的效果,提高贷款的周转率,增加银行的收益率。
运用特殊目的信托运作信贷资产证券化,为银行建立了一个全新的资产负债管理平台,银行可以灵活地对流动性、收益性和安全性的需求作出安排,信托公司也可以从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中逐渐建立创新业务模式。
◆在该合作模式中,信托公司主要起到特殊目的载体的作用,增大资产管理规模,盈利较低,而银行具有较强的主动性和现实需求。
⏹项目联合融资◆目前我国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政策。
银行资金不能用于项目资本金,而信托资金用途没有限制,因此,两者业务具有极强的互补性。
对于一些银行看好但资本金欠缺的项目,可以推荐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在认定风险可控的条件下,为项目提供资本金股权融资。
待项目资本金到位后,银行根据项目进度发放项目贷款。
由于是银行认可的项目和客户,为推进信托公司的融资进度,可能银行会为项目的后续贷款提供承诺。
该合作模式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和房地产项目,特别是在国家启动。
万亿投资计划启动内需的宏观背景下,大型基础设施项目资本金需求巨大,单靠企业自筹和财政资金无法满足要求,这为信托公司提供了一个较好的业务发展机会。
⏹银信连接理财◆《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委托人为合格投资者;(2)参与信托计划的委托人为惟一受益人;(3)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针对目前信托公司主要客户为自然人客户以及中国经济发展水平实际情况,加之银行理财产品购买起点较低,且无人数限制,信托公司的大额融资项目需要与银行对接,即通过双层信托,银信连接完成。
◆对于银行认可的项目贷款,由于银行考虑到贷款额度、资本充足率等问题时也会与信托公司作银信连接产品。
银信连结理财产品是商业银行将募集的理财资金直接与信托公司存量的信托项目相匹配和对接,在与信托公司专业化分工的基础上,实现了高效率、低成本,最大程度降低了交易风险。
银信连结理财业务由于被严格地定位于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投资信托项目形成的资产也严格的界定为表外资产,真正实现了风险隔离,单设账户,独立核算。
因此,银信连结理财业务是商业银行真正意义上的表外资产管理业务,根本无需占用商业银行的头寸或其他资产。
该合作模式巧妙地运用了双层信托的原理,将信托公司与银行紧密连接在一起,从2005年第一款银信合作产品问世以来,短短几年,银信合作市场发展迅速、规模日益庞大。
根据公开信息统计的数据显示,2008年1月至11月份银信合作发行的理财产品总数是2553款,预计全年度发行总数将超过3200款。
由于部分商业银行未透露其单只产品的具体发行规模,根据全年度统计样本测算的平均发行规模判断,2008年全年度银信合作理财产品的总体发行规模将超过80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