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期间核查程序

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期间核查程序
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期间核查程序

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期间核查程序

1.目的

为保证关键测量仪器设备、标准物质在两次检定/校准之间保持着良好的检定/校准状态,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测量仪器设备、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

3.职责

3.1设备管理员负责期间核查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3.2负责人负责期间核查方案批准,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并对核查结果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3.3负责对期间核查实施监督管理和期间核查记录的保存。

4.程序内容

4.1 需定期进行期间核查条件:

a.新购置的仪器设备及标准物质

b.检定或校准数据超出其稳定性允差的;

c.经常需移动的仪器设备;

d.仪器设备在运行过程中,有可疑现象发生,经修理的仪器设备,使用有老化迹象的仪器设备等。

4.2 期间检查可选用方法:

a.采用高一精度等级的计量标准、仪器设备或有证标准物质进行核查;

b.采用同等精度的仪器设备进行比对;

c.选用稳定性好、灵敏度高的样品在不同时期不同地点进行多次重复测量,并采用统计技术对每次测量结果进行评估;

d.通过对样品不同特性检测结果的相关性进行验算等。

4.3过程及结果判定

4.3.1 采用有证标准物质进行核查

结果依据标准样品的标准值及不确定度进行评价,测定值偏差不超过不确定度的两倍时,判定仪器期间核查合格,仪器操作维护规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4.3.2 采用高一精度等级的仪器设备或同等精度的仪器设备进行比对。适用于型号相同或型号不同但功能和准确度等级相近的测量仪器之间相互比较。

4.3.3用样品检测进行核查

4.3.3.1检查样品(或被测对象)的选择

选择性能稳定、均匀的样品作为检查样品,在测量过程中样品的变动性应小于测量仪器的允许误差的1/3。

4.3.3.2样品测量

用两台仪器分别对核查样品进行多次重复测量,测量次数应不少于6次。分别计算测量平均值,记为A1、A2。

4.3.3.3结果评定

假定两台仪器测量的范围不确定度分别为U1、U2,两台仪器的最大允许误差分别为△1和△2,测量结果应满足要求

否则,认为测量结果不满意,测试室应查找原因,针对核查不符合原因采取相应措施改进工作。

4.5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对于不同的标准物质采用经济可行的方法开展核查,如可通过重复测量核查其均匀性、定期对其稳定性进行核查、同级标准物质进行比对核查等。

4.6 制定期间核查计划

a.综合管理室设备管理员根据各标准装置或仪器设备、标准物质的运行情况,必要时组织相关人员,确定需要进行期间核查对象,于每年初编制期间核查计划;

b.部门负责对本部门需进行期间核查的方案进行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4.7 期间检查的实施

a.检测人员按照期间核查方案或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按时按要求开展期间核查,并做好记录;

编写期间核查方案或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必须写明期间核查时间、核查方法、核查结果如何判定与处理等详细可操作性内容。

b.*部门负责人负责对结果进行确认,如核查结果表明该仪器设备仍保持其校准置信度时,则该仪器设备可继续正常使用,当核查结果表明该仪器设备已不具备原校准置信度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修理等措施,按《仪器设备管理程序》办理,同时应追查之前对检测结果的影响,并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

c.综合管理室负责对期间核查实施监督管理;

d.经期间核查确认为仪器设备失准的,按《量值溯源管理程序》办理。

仪器设备期间核查方法模板

仪器设备期间核查法 编号:LQJZ/QD-HC 版本:A 编制人: 编制日期: 批准人: 生效日期:

仪器设备期间核查法 目录 批准页 (2) 1.液压式万能材料试验机 (3) 2.行星式水泥胶砂搅拌机 (7) 3.水泥净浆搅拌机 (10) 4.瓷砖检测用标准板 (13) 5.非自动天平 (16) 6.电子拉力试验机 (21) 7.电热鼓风干燥箱 (25) 8.低温箱 (28) 9.水泥标准养护箱 (31) 10.导热系数测定仪 (34)

.1. 本检测站为了维持设备校准状态的可信度,对列入期间检查设备目录中的仪器设备制定了《仪器设备期间核查法》的依据,望各检测室参照执行。 本检测站《仪器设备期间核查法》自2008年02月1日颁布实施。

批准人: 年月日 一、总则 1.1、核查目的:为确保试验机在两次检定之间能够准确正常运转,制定期间核查办法。 1.2、核查次数:在每个检定期(即两次相邻检定之间)中间进行一次期间核查。 二:运行检查的依据: 计量认证评审准则、《测量设备的期间核查程序》 三:检查环境条件 液压式万能材料试验机,应在室温10-35℃的条件下进行,在运行

检查过程中,室温波动不大于±2℃。 四.核查容 4.1 检查整个机器的油路系统是否漏油、缺油。 4.2 检查上下压板是否正常,运行是否自如。 4.3 检查电路是否正常,有无短路、断路等现象。 4.4 检查试验机的示值是否正确或在误差围。误差应在1%以。 五、核查法 5.1 油路、电路等的核查采用目测法。 5.2 启动电源,关闭回油阀,打开送油阀,慢慢加压。观察电路是 .3. 否正常,以及有无漏油处。 5.3 采用一模拟试件,启动上、下送油阀,慢慢加压。观察上下压板运行是否灵活,以及钳口有无破损,是否能正常夹 持试件。 5.4 试验机示值的核查。

期间核查管理程序

程序文件修改记录

1. 目的 为证明本检验中心在用检测设备及标准物质在两次检定/校准周期之间,保持良好置信度的检定/校准状态,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检验中心在用测量设备、实验设备及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 3. 职责: 3.1技术主管 3.1.1确认并组织编制需进行核查而且有条件实施核查的标准物质和仪器设备目录。 3.1.2审批核查方案 3.1.3组织核查有效性评审 3.2检测室负责人和监督员 3.2.1组织本检测室有关人员制定并实施核查方案并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并完善此项工作; 3.2.2监督核查人员按核查方案定期核查,认真做好核查记录; 3.2.3对核查发现的校准状态的异常变化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查找原因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4 工作程序 4.1 期间核查计划 4.1.1 每年初检测室依据本程序文件附录的规定制定期间核查计划,上报综技术室设备管理员。 4.1.2 设备管理员根据上报材料,编制GHJNSY-220-B03《年度期间核查计划》,报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检测按计划进行期间核查。 4.2 制定核查方案 检测负责人和监督员结合本室使用的仪器设备的特点和核查标准的具体情况选择核查方案: a) 核查标准的标准量值x S未知; b) 核查标准的标准量值x S已知。 4.3 期间核查的实施 依据本程序文件附录和所选择的期间核查方案实施,并编制期间核查报告。 4.4 期间核查结果评价和利用 技术负责人依据附录对期间核查报告进行评审,并分析全年期间核查结果写出实验室期间核查总结报告作为管理评审输入。

4.5 核查交汇处结果的归档 设备管理员每年将期间核查计划和实施记录归入仪器设备档案保存。 5 相关文件 5.1 GHJNSY-224-07《实现测量可溯源程序》。 5.2 GHJNSY-223-07《仪器设备的控制与管理程序》。 6 质量记录 6.1 GHJNSY-220-B01《期间核查报告》(有标准值时)。 6.2 GHJNSY-220-B02《期间核查报告》(无标准值时)。 6.3 GHJNSY-220-B03《年度期间核查计划》。

标准物质期间核查规程

编号:PHZJ/LH-001 标准溶液期间核查规程 一、目的规范标准物质及标准物质配制而成的标准储备液的期间核查,对其在使用和保管过程中进行质量控制,保证标准物质和标准溶液的量值准确、可靠和可溯源性。 二、范围适用于本实验室使用的标准物质及标准物质配制而成的标准储备液的期间核查。 三、操作过程 1.操作前的检查 1.1检查标准物质的包装是否完整、是否在有效期内、保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检查由标准物质配制而成的标准物质储备液是否在有效期内、保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容器是否有损伤、溶液是否被污染等。 1.2核查有标准物质证书的标准物质,在其有效期内按照要求保存。应检查其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溶液是否澄清,若发现有任何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该标准物质并作好记录。 2.由标准物质配制而成的标准物质储备液的核查 2.1用有证书的标准物质稀释并配制一条工作曲线,对一已知浓度的有证标准样品进行测试,记录结果C1并与该标准样品的证书定值C进行比较。同时用需要进行核查的标准物质储备液稀释并配制一条工作曲线,对该已知浓度的有证标准样品进行测试,记录结果C2并与该标准样品的证书定值C进行比较。 结果判定 2.2 C1与C比较,若C1在C的不确定度范围内,则表示该测试操作过程正确无误,没有带来样品的损失或污染。C1与C比较,若C1不在C的不确定度范围内,则表示该测试操作过程中有样品损失或带入了新的污染,应认真分析并查找原因,重新进行核查。只有在测试操作过程正确无误的情况下比较C2与C才有意义。 C2与C比较,若C2在C的不确定度范围内,则表示该储备液的示值与实值在允许的不确定度范围内,判定该储备液合格,可以继续使用。若C2不在C 的不确定度范围内,则表示该储备液在配制、使用、储存过程中有损失或带入了新的污染,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认真分析、查找原因,重新配制新的储备液。四、质量记录 标准物质期间核查记录表。PHZJ/JL28-03 编制:俞丰平审核:

仪器设备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仪器设备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1 目的 为了本检测站主要仪器设备保持正常状态,确保提供给检测结果的质量,本站对所有主要仪器设备实行运行中检查(期间核查),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2 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合侧滑检验台、车速表检验台、轴(轮)重仪、制动检验台、滤纸式烟度计、HO/CO 气体测试仪、前照灯检测仪、摩托车轮偏检测仪和声级计等主要仪器设备的运行中检查。规定了每一台仪器核查的技术依据、项目及要求、标准仪器设备、方法、周期。当仪器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或修理、调整后,必须依照本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核查。 3 操作规定 3.1 侧滑检验台 (1) 技术依据: 页脚内容1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908-1996滑板式汽车侧滑检验台检定规程。 (2) 核查项目及要求: 示值误差不超过±0.2m/km。 (3) 核查用仪器设备: 百分表0~10mm,2级 (4)核查方法: 安装好百分表和挡板,用微动工具缓缓推动滑板,当侧滑台示值为3m/km、5m/km、7m/km时,分别读取百分表示值。向左、向右各重复3次,按下式计算示值误差: △i=x i-S i/L 式中:△i——第i测量点的示值误差(m/km); x i——第i测量点的侧滑台示值(m/km); S i——第i测量点百分表3次示值的平均值(mm); L——滑板沿机动车辆行进方向的纵向长度(m)。 页脚内容2

以上各测量点示值误差不超过±0.2m/km。 (5)核查周期 侧滑台的核查周期一般为3个月。 3.2车速表检验台 (1) 技术依据: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909-1996滚筒式车速表检验台检定规程。(2) 核查项目及要求: 车速台示值误差不超过±3%。 (3) 核查用仪器设备: 测(转)速仪60km/h以上±0.6%(2000r/min以上)。(电子计数)(4) 核查方法: 页脚内容3

标准物质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标准物质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1. 目的 规范标准物质、标准(滴定)溶液的期间核查方法,保证标准物质、标准(滴定)溶液的量值准确、可靠和可溯源性。 2. 范围 适用于本质检站(检验公司)使用的标准物质、标准(滴定)溶液的期间核查工作。 3. 职责 质保部会同测试部制定年度核查计划;质保部负责监督期间核查工作的开展;测试部使用人员负责对标准物质、标准(滴定)溶液的期间核查工作,并做好记录。 4. 程序 4.1 核查前准备 查看标准物质、标准(滴定)溶液是否在有效期内,本质检站(检验公司)只对在有效期内的标准物质进行期间核查工作。已过有效期的标准物质、标准(滴定)溶液只能供新方法研究使用。 4.2 核查 4.2.1 测试部检验人员应对标准物质、标准(滴定)溶液的外观、颜色、气味等性状逐一辨识,并加以记录;同时还应该记录此标准物质、标准(滴定)溶液的保存期,以及保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容器是否有损伤、溶液是否澄清、是否有被污染的迹象等。

4.2.2 对于尚未开封的标准物质、标准(滴定)溶液一般只进行4.2.1核查即可;对于已经开封、较易保藏(性质稳定)的也只需进行4.2.1的核查;对于水相或甲醇作为溶剂配制的标准溶液的除了进行4.2.1的核查外,还应进行标准物质的技术性核查。 4.2.2.1标准物质(例如金属元素铅、砷、汞等;防腐剂苯甲酸、山梨酸等)能获得有证质控样的核查标物,将核查标物稀释至上机浓度,按现行有效的检测方法的仪器条件上机,用核查标准溶液的校正曲线检测质控样。 4.2.2.2标准物质核查中,不能获得有证质控样的,可以新购标准物质对核查标物进行检测,将新标物、核查标物配制成同一浓度的上机溶液,按现行有效的检测方法的仪器条件上机,比较两种溶液的仪器相应值(色谱峰面积或是吸光度)大小。 4.3 判断 对标准物质、标准(滴定)溶液核查后需对其作出其符合性的判断,确认其是否符合使用要求,例如证书提供浓度、纯度、量值是否依然能够得到维持。 共页第页 SNF/ZD-153-2015 4.3.1使用有证质控样的核查判定,结果数据在质控样证书范围内的被核查标物 判定为符合,继续使用;如结果数据不在证书范围内的,判定为不符合,立即停止使用,并执行《不符合检测工作的控制程序》。 4.3.2购买新标物与核查标物溶液比较相应值大小,按标物检测项目使用的现行有效的检测标准的结果允差范围,如新购标准溶液与核查标液的相应值偏差小于允差范围,判定为符合,核查标物继续使用,如偏差大于等于方法的允差范围,则判定为不符合,立即停止使用,并执行《不符合检测工作的控制程序》。

实验室仪器设备期间核查方法

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期间核查 仪器设备的期间核查 一、摘要 二、期间核查的方法来源 三、期间核查的方法及其判定原则 四、期间核查结果处理及核查频次 五、期间核查的实施 一、摘要 1.1“期间核查”是I S0/I E 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中5.5.10提出的一个概念,所谓期间核查是指核查仪器设备的系统漂移,以保持其校准状态的置信度,期间核查并不是校准,校准是为了满足法定要求,而期间核查是为了满足对校准状态的信心。 检测机构为完成大量的检验任务,往往要配置各种仪器设备。为了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仪器设备的可信度至关重要。检测机构除了通过控制采购、校准等环节保证仪器设备的可靠性之外,期间核查也是一个重要的方法,同时它是标准中的一项规定,也是国家实验室认可和计量认证所要求的质量管理的一种方式,应纳入日常工作,并应有明确的规定 1.2不同实验室的测量设备期间核查要求是不尽相同的。按照 I S O/I E C17025和J J F1069-2007的要求校准实验室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必须对其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进行期间核查,对其他测量设备以及检测实验室的一般测量设备,需要进行期间核查的有使用频次高的,使用环境恶劣的,对检测结果有重大影响的,移动使用的,漂移较大、稳定性较差的,用于现场检测的,曾经过载或怀疑有质量问题的。 二、期间核查的方法来源 期间核查并不是一次再校准,但校准的某些方法可用于期间核查,具体方法来源一般有以下几种: 2.1检测标准中规定了核查方法。许多标准方法已经详细规定了校准等方法和要求,可以直接作为期间核查的方法。

2.2仪器设备检定或校准规程,仪器设备检定或校准规程往往详细规定了整个检定过程,期间,核查可以采用其中的需要核查部分。如果没有该类仪器,设备的检定规程,还可以参照类似仪器检定规程。 2.3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或供应商提供的方法。如测斜仪 一般,电器检测实验室可将仪器设备大致分类如下:时间类(如计数器)、温度记录类(如多点测温仪)、电参数类(如功率表、万用表)、电气安全类(如接地电阻仪、耐压仪)、力学检测类(如拉力计、扭力扳手)和称量类(如电子秤)每类设备由于功能相近,核查方法往往也相近,其作业指导书无异于给出了一个总体原则,具体到每一个仪器设备的核查方法可以据此细化。 三、期间核查的方法及其判定原则 期间核查的方法有多种,可根据实验室及其检定、校准、检测样品的特点,从测量设备的特性以及经济性、实用性、可靠性、可行性等方面综合考虑。 首先要有一个核查标准,用以对测量设备进行期间核查核查标准的性能必须稳定,它可以是上一等级、下一等级或同等级计量标准、标准物质,也可以是准确度等级更高或较低的同类测量设备、实物样品等。 3.1传递测量法 当对计量标准进行核查时,如果实验室内具备高一等级的计量标准,则可方便地用其对被核查计量标准的功能和范围进行检查,当结果表明被核查的相关特性符合其技术指标时,可认为核查通过。 当对其他测量设备进行核查时,如果实验室具备更高准确度等级的同类测量设备或可以测量同类参数的设备,当这类设备的测量不确定度不超过被核查设备不确定度的1/3时,则可以用其对被核查设备进行检查,当结果表明被核查的相关特性符合其技术指标时,认为核查通过。 当测量设备属于标准信号源时,也可以采用此方法。 例如:可以通过不确定度为0.1℃的温度计核查不确定度为0.2℃的温度计。 3.2多台套设备比对法

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期间核查程序-检验检测计量认证程序

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期间核查程序-检验检测计量认证程序 1.目的 为维护仪器设备在使用的有效期间内处于可靠的标准状态,确保检测结果的质量,对仪器设备实施期间核查,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检测仪器和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活动。 3.职责 3.1技术负责人 3.1.1负责期间核查计划、作业指导书的批准。 3.2综合部经理 3.2.1负责审核期间核查计划、作业指导书,并组织设施,组织核查不符合设备的整改活动; 3.2.2负责收集核查期间的相关文件和记录。 3.3设备管理员 3.3.1负责编制期间核查计划及组织编制作业指导书。 3.4检测部 3.4.1协助期间核查活动(组织相关人员协助配合)。 4.工作程序 4.1期间核查计划 4.1.1为能有针对性的开展期间核查活动,每年应制定期间核查计划,其计划内容包括: 4.1.1.1计划期间核查时间; 4.1.1.2针对不同的设备和标准物质确定核查频次; 4.1.1.3需进行核查的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 4.1.1.4期间核查方法。 4.1.2设备管理员编制《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期间核查计划》,由综合部经理审核、技术负责人批准。 4.2核查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的选择 4.2.1使用频率高、漂移性较大的仪器设备; 4.2.2仪器设备在使用中,有可疑现象出现; 4.2.3当对数据进行统计发现不利趋势时,其设备应列入核查范围; 4.2.4所有的标准物质列入核查范围。 4.3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4.3.1实施期间核查前,应针对不同的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选用核查方法,编制相应的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的内容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4.3.1.1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名称、型号; 4.3.1.2选用的核查方法,(平均值法、比对法等); 4.3.1.3根据核查方法确定核查标准; 4.3.1.4选择检测点及确定检测限; 4.3.1.5明确核查判定准则; 4.3.1.6规定核查设施环境条件、相关记录及数据处理方法。 4.3.2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应经技术负责人批准。 4.4使用技术手段进行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期间核查的方法可以是以下五种之一: 4.4.1参加本公司间比对; 4.4.2使用有证标准物质; 4.4.3与相同等级的另一个设备和标准物质或几个设备和标准物质的量值进行比较; 4.4.4对稳定的被测件的量值重新测定(即利用核查标准进行期间核查); 4.4.5在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进行高等级的外校。 4.5期间核查人员 4.5.1期间核查人员应是对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较为熟悉,具有一定的专业能力,同时原则上核查判定应由独立于核查人员且有资格人员进行。期间核查小组组长由综合部经理指定。4.6期间核查的实施 4.6.1综合部经理组织设备管理员及检测部相关人员实施期间核查,设备管理员填写《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记录表》和《标准物质期间核查记录表》,并经综合部经理审核。 4.7纠正措施 4.7.1当期间核查期间出现某仪器设备核查判定不合格时,综合部应组织相关人员按着《不符合检测工作管理程序》、《实施纠正措施程序》的要求,分析原因, 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4.8核查资料管理 4.8.1核查期间的各类文件、记录应由设备管理员整理后,列入设备管理统一归档管理。 5.相关文件 5.1《不符合检测工作管理程序》 XXXX-CX08-2018 5.2《实施纠正措施程序》 XXXX-CX09-2018 5.3《仪器设备管理程序》 XXXX-CX22-2018 6.记录 6.1《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期间核查计划》 XXXX-GLJL50-2018

实验室仪器设备期间核查操作规程

实验室仪器设备期间核查 操作规程 辽宁省水环境监测中心 2010年4月25日

目录 一.TAS-990型、SP-3520型、SP-3530型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二.SYG-1型、SYG-2型智能冷原子荧光测汞仪三.721分光光度计 四.2000型分光光度计 五.酸度计 六.手提式电压力蒸汽消毒器 七.电子天平 八.电导率仪 九.红外测油仪 十.紫外分光光度计 十一.原子荧光光度计

核查的目 仪器设备期间核查,主要检查仪器设备在两次校准间隔时间内,对仪器设备进行等精度的核查,它是解决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稳定不稳定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降低风险。 核查的方法 使用稳定性较好的核查器件(如:砝码),在一定的时间间隔对仪器设备的功能进行核查,或使用两台精度相同的仪器设备进行比对,或用一台精度相对高的仪器核查相对精度低的仪器设备。上述三种方法都可以。但实验室应预先识别,根据识别(如:检测主要参数、稳定性差、使用频率高),制定计划,实施核查,记录核查结果。 电子天平配置标准砝码,可进行外校。721分光光度计有镨钕滤光片对波长校正,原子吸收这类大型仪器最简单最直接的方法是用标准物质(盲样)进行测定。最好是对仪器性能进行测试,如静态指标可分为波长准确度,分辨率,稳定性。波长准确度用汞灯,分辨率用锰灯,稳定性用铜灯。 核查的依据 1)JJG694-2009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检定规程 2)JJG548-2004测汞仪检定规程 3)JJG119-2005酸度计检定规程 4)JJG1036-2008电子天平检定规程

5)JJG376-2007 电导率仪检定规程 6)JJG178-2007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检定规程7)JJG950-2000红外测油仪 8)JJG537-2006荧光光计检定规程 一.TAS-990型、SP-3520型、SP-3530型原子吸收分光光 度计 1.波长准确度与重复性 1.1试验工具 空心阴极灯:汞灯 1.2试验方法 对仪器首先采用汞灯进行校正,仪器选取光谱带宽0.2nm,分别对汞Hg253.7nm,546.1nm,871.6nm谱线分别进行三次寻峰,从谱图上读取并记录最高峰点的波长值,分别计算Hg253.7nm,546.1nm,871.6nm谱线三次平均值。每条谱线的平均值与标准值之差,为波长准确度;三次测量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为波长重复性。 国家检定规程波长准确度合格技术指标为±0.5nm,波长重复性合格技术指标为小于或等于0.3nm。 2.基线稳定性:静态(不点火)、动态(点火、吸喷去离子水) 2.1试验工具 空心阴极灯:铜灯 2.2试验方法

实验室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doc

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作业指导书 实验室期间核查程序 修改记录:

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业指导书文件编号: 标题:实验室期间核查程序版号:第2版,页码1/2 1 目的 为证明测量仪器、测量标准或标准物质的校准状态在校准有效期内是否得到保持,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检验所仪器设备及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 3 职责 3.1 检验人员负责期间核查的具体实施,并对检查结果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3.2 实验室负责人提交期间核查计划,并对期间核查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3.3 检验所所长负责期间核查方案和核查计划的审批。 4 程序 4.1 选择期间核查对象的原则: 4.1.1所有的测量标准、标准物质都必须进行期间核查。 4.1.2对于新购设备,选择使用频次高的和使用环境恶劣的检测设备。 4.1.3选择对关键参量的检测质量影响较大的检测设备。 4.1.4分析历年校准证书/检定证书,选择示值的校准状态变动较大的检测设备。 4.1.5曾经过载或怀疑有质量问题的设备。 4.2 仪器设备期间核查方法 4.2.1使用有证标准物质的方法 适用范围:仅限于有标准物质的仪器设备,并已知标准物质的不确定度。 E n=|lab ref | √U lab2+U ref2 式中:X lab—测量值; X ref—标准物质指定值; U lab—本实验室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 U ref—参考标准的测量不确定度。 接受准则:当E n≤1时,表明被核查的仪器设备的校准/检定状态保持。 拒绝准则:当E n>1时,表明被核查的仪器设备的校准/检定状态没有保持,必须查找原因或重新送检定/校准。

检测机构仪器设备期间核查程序

检测机构仪器设备期间核查程序 1.目的 为保持仪器设备校准状态(上级计量机构对它们的计量标定)在两次校准期间的可信度,降低由于它们的校准状态发生异常变化造成其量值失准给检测结果的正确可靠带来的风险,特制订本程序。 2.范围 本公司实施量值溯源的参考标准和使用频繁或已知其稳定性较差,其校准状态在两次校准期间发生变化可能性较大的仪器设备。 核查是检验检测机构量值溯源计划系统的一部分,只要可能,所有设备都应进行期间核查 (标准物质必须全部做期间核查)。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期间核查时,应从自身的资源和能力、设备和参考标准的重要程度以及质量活动的成本和风险等因素考虑,确定期间核查的对象、方法和频率,并针对所需核查设备的计量性能制定期间核查程序。根据核查对象的用途和特性,大体上可以分为下述三种情况。 1、参考标准、基准、传递标准或工作标准的期间核查 (1)被校准对象为实物量具:可以选择一个性能比较稳定的实物量具作为核查标准。 (2)参考标准、基准、传递标准或工作标准仅由实物量具组成,而被校准对象为测量仪器:可以不进行期间核查,但需利用历年的校准证书画出校准值随时间变化的曲线。 (3)参考标准、基准、传递标准或工作标准和被校准的对象均为测量仪器:选择合适的比较稳定的实物量具,作为核查标准进行期间核查; 2、测量设备的期间核查: (1)若存在合适的比较稳定的实物量具,可用它作为核查标准进行期间核查。 (2)若存在合适的比较稳定的被测物品,可用它作为核查标准进行期间核查。 (3)若对于被核查的测量设备来说,不存在可作为核查标准的实物量具或稳定的被测物品,可以用仪器比对、检验检测机构比对等方式证明其稳定性。 3、一次性使用的有证标准物质,核查其是否在有效期内,使用方法是否正确,保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等。 3.核查要点 不是每一台设备都需要关注期间核查,是否要进行期间核查,多久做期间核查,需要关注6个方面: 1、仪器设备的稳定性:

标准物质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标准物质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1. 目的:对本公司使用的标准物质及由标准物质配制而成的标准储备液在其使用和保管过程中进行质量控制,保证标准物质和标准溶液的量值准确、可靠和可溯源性。 2.操作规程 2.1 储存条件检查 2.1.1检查内容:检查标准物质是否在有效期内、保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容器是否有损伤、溶液是否被污染等。 2.1.2检查频率:每周一检查记录 2.2 量值核查 2.2.1核查内容:从国家标准物质公司等单位购买的有证标准物质,在其有效期内按照要求保存。对于未开封的国家标准物质,可以免于核查,但在开封使用时应对其进行定性检查确认;对于已开封的,应核查其量值的稳定性。 2.2.2核查频率:对于使用频次较高的标液如铅、砷等溶液,应在开封后每半个月核查一次。使用频次低的标液应在开封后每季或半年核查一次。 2.2.3核查方法:与其他实验室间比对;采用不同制造商或同一制造商的不同批号的标准物质进行比对;用一级标准物质对二级标准物质进行核查;测试近期参加过水平测试结果满意的样品;检测有足够稳定度的与被核查对象相近的实验室质量控制样品。

AU-W120电子天平期间核查规程1.技术参数 参数工作范围 最大量程(max) 120g 精确度(d) 0.1mg 检定标尺分度 值(e) 1mg 2.核查内容(符合JJG98-90的要求) 各载荷点的最大允许误差50g ±0.5e (±0.5mg) 50g~200g ±1e (± 1mg) 重复性≤0.1mg 偏载0.5mg 3.适用范围 适用于电子天平(AU-W120)的期间核查。一般建议期间核查周期为一年,或者两次外校之间。 4.检定条件 4.1 电源

实验室仪器设备期间核查操作规程

实验室仪器设备期间核 查操作规程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实验室仪器设备期间核查 操作规程 辽宁省水环境监测中心 2010年4月25日 目录 一.TAS-990型、SP-3520型、SP-3530型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二.SYG-1型、 SYG-2型智能冷原子荧光测汞仪 三.721分光光度计 四.2000型分光光度计 五.酸度计 六.手提式电压力蒸汽消毒器 七.电子天平 八.电导率仪 九.红外测油仪 十.紫外分光光度计 十一.原子荧光光度计 核查的目 仪器设备期间核查,主要检查仪器设备在两次校准间隔时间内,对仪器设备进行等精度的核查,它是解决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稳定不稳定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降低风险。 核查的方法

使用稳定性较好的核查器件(如:砝码),在一定的时间间隔对仪器设备的功能进行核查,或使用两台精度相同的仪器设备进行比对,或用一台精度相对高的仪器核查相对精度低的仪器设备。上述三种方法都可以。但实验室应预先识别,根据识别(如:检测主要参数、稳定性差、使用频率高),制定计划,实施核查,记录核查结果。 电子天平配置标准砝码,可进行外校。721分光光度计有镨钕滤光片对波长校正,原子吸收这类大型仪器最简单最直接的方法是用标准物质(盲样)进行测定。最好是对仪器性能进行测试,如静态指标可分为波长准确度,分辨率,稳定性。波长准确度用汞灯,分辨率用锰灯,稳定性用铜灯。 核查的依据 1)JJG694-2009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检定规程 2)JJG548-2004测汞仪检定规程 3)JJG119-2005酸度计检定规程 4)JJG1036-2008电子天平检定规程 5)JJG376-2007 电导率仪检定规程 6)JJG178-2007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检定规程 7)JJG950-2000红外测油仪 8)JJG537-2006荧光光计检定规程 一.TAS-990型、SP-3520型、SP-3530型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波长准确度与重复性

仪器设备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仪器设备期间核查作业 指导书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有限公司 工地试验室 仪器设备期间核查 作业指导书 批准: 审核: 编制: 2016年月日实施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目录

总则 一、目的 为了有效了解仪器设备、参考标准及标准物质的使用状态,确保其校准状态的置信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实验室内的设备、参考标准及标准物质。 三、核查内容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需进行期间核查: 1.稳定性不高,漂移较大的; 2.使用频繁,时间较长的; 3.电子类设备较长时间未启用的; 4.参考标准、标准物质的保管环境及使用有效期。 四、核查方式 A.表示定期使用有证标准物质和(或)使用次级标准物质进行期间核查; B.表示以留样的再检测对比进行期间核查; C.表示以同样功能的设备比对来进行期间核查; D.表示实验室间比对进行期间核查; E.表示用具自校功能设备的自校程序进行期间核查; F.表示其他有效的期间核查方式。 五、核查周期

1.对使用频率较低,使用时间较短,稳定性较高的设备、参考 标准及标准物质可一年进行1-2次。 2.对其他,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增加核查次数,但不得少于6个月一次。 六、期间核查的设备、参考标准及标准物质 见核查方法目录 七、期间核查方法 具体的期间核查方法见各设备、参考标准及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方法。 万能材料试验机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1.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对万能材料试验机进行期间核查。 2.引用标准GB/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3.原理在万能材料试验机检定后的初期和检定有效期中期,对取自同一根钢筋的两组试件按GB/规定的方法进行拉伸试验,对两次的试验所测得的抗拉强度值进行对比,从而判断所核查的万能材料试验机的计量性能是否正常。 4.操作方法 4.1 在同一根钢筋上截取六个试件,按随机的方法分为两组; 4.2 在万能材料试验机检定合格的几天内,对同一根钢筋的两组试件中的一组进行抗拉强度试验。

试验仪器设备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一、万能材料试验机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钢筋试件法)(一)适用范围 本核查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各种类型准确度等级为一级的万能材料试验机。 (二)环境条件 1.核查环境温度10℃~35℃。 2.相对湿度:≤80%RH。 (三)核查范围 1.核查参数:拉力; 2.核查量程:日常检测采用的量程范围。 (四)核查标准 普通热轧带肋钢筋试样。 (五)技术要求 1.核查限:溯源性变动允许范围±1.0%; 2.钢筋试样要求:制样的钢筋应从同炉号同批号钢筋中选取,各项质量指标符合相应产品标准要求,抗拉强度的变异系数一般不应大于0.5%,试样不得受潮锈蚀; 3.取样方法按照相关的产品和试验方法标准执行; 4.试样的拉伸试验按现行钢筋拉伸试验方法执行。 (六)核查方法 1.从符合技术要求的钢筋中抽取三根钢筋,按试样截取要求制作试件,每根不少于12个试件作为一批;三根钢筋所制作试件分别为A、

B、C三批;每一批随机分为两组,分别为A1、A2、B1、B2、C1、C2六组存放; 2.检测试件的基准平均值,在设备检定后一周内,抽取A1、B1、C1三组进行拉伸试验,记录最大拉力,并分别计算其拉力基准平均值 F jb(计算到1N); 3.两次周期检定之间,根据确认的核查周期,可分次抽取A2、B2、C2组试件进行多次核查拉伸试验,记录最大拉力,并计算拉力核查平均值F hc(计算到1N)。 (七)核查结果计算 计算核查平均值与基准平均值之差P,P=(F hc-F jb) 计算核查限绝对值Δjb ,Δjb=F jb×1% 计算E值E=|P|÷Δjb (八)核查结果评价 当E≤1时,核查结论合格 (九)说明 1.剩余试件B2、C2可用于继续核查; 2.根据确认的核查周期,可以增减钢筋试件的取样批次; 3.核查周期按设备的使用频繁程度、环境条件和核查结果综合分析确定。

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 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在用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的自检和检查。在用设备主要包括天平、分光光度计等。 2 编制依据 2.1 《TG-328A型电光分析天平使用说明书》 《DT-100单盘天平使用说明书》 《721型分光光度计使用书说明书》 《722型分光光度计使用书说明书》 《752型分光光度计使用书说明书》 《SGA94-SO2单项气体测定仪使用书说明书》 JJG694—1990《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检定规程》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使用说明书》 2.2《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 2.3《期间核查管理程序》 3 内容 3.1 TG-328A型电光分析天平: 3.1.1 检查使用前后零点漂移情况,记录零点漂移格数。 3.1.2 每半年用标准砝码(0.5000g-2.0000g)对天平进行校准,并填写校准记录。天平指示值不超过标准砝码值的±0.5毫克,天平为合格。 3.2DT-100单盘天平: 每季用校准砝码(0.5000g-2.0000g)对天平进行校准,并填写校准记录。天平显示值不超过标准砝码值的±0.5毫克,天平为合格。 3.3 722型分光光度计、721型分光光度计 3.3.1 波长检验

3.3.1.1 将备件合中的镨钕滤色片放在滤光片架上,放入比色皿座中(该滤色片标准波长放 529nm)。 3.3.1.2 将选择开关旋至“T”档,推入空白档,将波长调至 524nm处,调节“10O”旋扭使显示器显示“1OO.0”,再把滤色片推入光路,记下显示的透光率的数值。再拉回空白档,调节波长为525nm,调节“lOO ”旋扭 , 使显示数值为“10O .O”,再推入滤色片,记下显示的透光率数值。每隔 1nm 重复上述过程 , 测得最小数值时的波长应为529nm。仪器波长允许误差为±5nm。 3.3.2 灵敏度检验 3.3.2.1 重铬酸钾标准溶液:0.001% 将基准或优级纯重铬酸钾在105℃干燥2h,置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在分析天平上准确称量0.0100g溶于水中,移入100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标线,摇匀。 3.3.2.2 选440nm波长,1cm比色皿,以蒸馏水作参比,测定吸光度A,吸光度应大于0.010。若吸光度小于0.010,可适当增加灵敏度的档数,如仍不能达到该值,应检查或更换光电管。 3.3.3 比色皿检验 将需检验的比色皿中都加入蒸馏水,以吸光度最小的比色皿作参比,测定其他比色皿的吸光度。 同一组比色皿之间吸光度差应小于0.003,否则测定比色液时,应将吸光度减去比色皿的吸光度。 3.4 752型分光光度计 3.4.1 波长检验 将备件合中的镨钕滤色片放在滤光片架上,放入比色皿座中(该滤色片标准波长放 529nm),移入光路,用手慢慢旋动波长旋钮,在529nm的附近,观察数字显示器,当显示读数为最小值时,即为镨钕滤光片的吸收峰,即仪器波长值应等于529nm,允许误差±5nm。 3.4.2吸光度的校正

ISO17025:2017仪器设备期间核查程序

1.目的 为维护仪器设备在使用期间处于可靠的标准状态,确保检测结果的质量,对仪器设备实施期间核查,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适用于本中心检测仪器的期间核查活动。 3. 职责 3.1技术负责人应: 3.1.1 负责期间核查计划、方案、作业指导书的批准。 3.1.2负责核查结果不符合的设备整改方案的制定,监督其实施。 3.2仪器设备和消耗品管理员应: 3.2.1负责编制期间核查计划、方案及作业指导书。 3.2.2组织检测室相关人员对仪器进行期间核查,并做记录。 3.3检测人员应: 按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操作,协助完成期间核查工作。 4. 工作程序 4.1期间核查计划 4.1.1为能有针对性的开展期间核查活动,每年应制定仪器设备的期间核查计划,其计划的内容可包括:4.1.1.1计划期间核查时间; 4.1.1.2需进行核查的仪器设备; 4.1.1.3针对不同的设备确定核查频次(一般情况下,至少一项); 4.1.1.4期间核查方案、方法(见《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4.1.2仪器设备和消耗品管理员编制《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计划》,由质量负责人审核、技术负责人批准。 4.2核查仪器设备的选择 4.2.1使用频率高、漂移性较大的仪器设备; 4.2.2仪器设备在使用中,有可疑现象出现;

4.2.3当对数据进行统计发现不利趋势时,其设备应列入核查范围。 4.3期间核查方案 4.3.1根据期间核查计划的内容,实施计划前,应对具体的各类仪器设备分别编制《仪器设备期间核查方案》,方案内容包括: 4.3.1.1仪器设备名称、型号及设备管理编号; 4.3.1.2参加设备核查人员、时间; 4.3.1.3采用的核查方法; 4.3.1.4该设备检定周期时间; 4.3.2应有相关文件及记录(标准规范、作业指导书等)。 4.3.3仪器设备和消耗品管理员编制《仪器设备期间核查方案》,由质量负责人审核、技术负责人批准。 4.4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4.4.1针对不同的仪器设备,选用不同的核查方法,编制相应的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其主要内容包括:4.4.1.1仪器设备名称、型号; 4.4.1.2选用的核查方法,(平均值法、比对法等); 4.4.1.3根据核查方法确定核查标准、判定准则; 4.4.1.4规定核查设施环境条件、相关记录及数据处理方法。 4.4.2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应经技术负责人批准。 4.5 期间核查人员 4.5.1期间核查人员应是对仪器设备较为熟悉,具有一定的专业能力,同时原则上核查判定应由独立于核查人员且由具有资格人员进行。 4.6期间核查的实施 4.6.1仪器设备和消耗品管理员及检测人员实施期间核查,仪器设备和消耗品管理员填写《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记录表》,并经质量负责人审核。 4.7 纠正措施 4.7.1当出现某仪器设备核查判定不合格时,应组织相关人员按着《不符合检测工作的控制管理程序》、《实施纠正措施程序》的要求,分析原因,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期间核查程序

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期间核查程序 1.目的 为保证关键测量仪器设备、标准物质在两次检定/校准之间保持着良好的检定/校准状态,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测量仪器设备、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 3.职责 3.1设备管理员负责期间核查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3.2负责人负责期间核查方案批准,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并对核查结果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3.3负责对期间核查实施监督管理和期间核查记录的保存。 4.程序内容 4.1 需定期进行期间核查条件: a.新购置的仪器设备及标准物质 b.检定或校准数据超出其稳定性允差的; c.经常需移动的仪器设备; d.仪器设备在运行过程中,有可疑现象发生,经修理的仪器设备,使用有老化迹象的仪器设备等。 4.2 期间检查可选用方法: a.采用高一精度等级的计量标准、仪器设备或有证标准物质进行核查; b.采用同等精度的仪器设备进行比对; c.选用稳定性好、灵敏度高的样品在不同时期不同地点进行多次重复测量,并采用统计技术对每次测量结果进行评估; d.通过对样品不同特性检测结果的相关性进行验算等。 4.3过程及结果判定 4.3.1 采用有证标准物质进行核查 结果依据标准样品的标准值及不确定度进行评价,测定值偏差不超过不确定度的两倍时,判定仪器期间核查合格,仪器操作维护规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4.3.2 采用高一精度等级的仪器设备或同等精度的仪器设备进行比对。适用于型号相同或型号不同但功能和准确度等级相近的测量仪器之间相互比较。

4.3.3用样品检测进行核查 4.3.3.1检查样品(或被测对象)的选择 选择性能稳定、均匀的样品作为检查样品,在测量过程中样品的变动性应小于测量仪器的允许误差的1/3。 4.3.3.2样品测量 用两台仪器分别对核查样品进行多次重复测量,测量次数应不少于6次。分别计算测量平均值,记为A1、A2。 4.3.3.3结果评定 假定两台仪器测量的范围不确定度分别为U1、U2,两台仪器的最大允许误差分别为△1和△2,测量结果应满足要求 否则,认为测量结果不满意,测试室应查找原因,针对核查不符合原因采取相应措施改进工作。 4.5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对于不同的标准物质采用经济可行的方法开展核查,如可通过重复测量核查其均匀性、定期对其稳定性进行核查、同级标准物质进行比对核查等。 4.6 制定期间核查计划 a.综合管理室设备管理员根据各标准装置或仪器设备、标准物质的运行情况,必要时组织相关人员,确定需要进行期间核查对象,于每年初编制期间核查计划; b.部门负责对本部门需进行期间核查的方案进行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4.7 期间检查的实施 a.检测人员按照期间核查方案或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按时按要求开展期间核查,并做好记录; 编写期间核查方案或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必须写明期间核查时间、核查方法、核查结果如何判定与处理等详细可操作性内容。 b.*部门负责人负责对结果进行确认,如核查结果表明该仪器设备仍保持其校准置信度时,则该仪器设备可继续正常使用,当核查结果表明该仪器设备已不具备原校准置信度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修理等措施,按《仪器设备管理程序》办理,同时应追查之前对检测结果的影响,并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 c.综合管理室负责对期间核查实施监督管理; d.经期间核查确认为仪器设备失准的,按《量值溯源管理程序》办理。

常规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规程

电子天平期间核查规程 1、目的 保证电子天平在两次检定周期之间检定或校准状态的可信度,保持原有状态,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2、核查时间 期间核查的时间间隔与检定/校准周期一致,安排在两次检定/校准中间进行,一般为上次检定/校准后六个月,或测量数据异常时。 3、核查依据 JJG 1036-2008《电子天平》。 4、核查器具 标准砝码:5kg、2kg、1kg、500g、300g、200g、100g、50g、20g、10g、5g、2g、1g、500mg、200mg、100mg等。 5、环境条件 温度20±2℃,相对湿度≦50%,无振动环境。 6、核查步骤 6.1将电子天平置于工作台上,调节水平,接通电源,按仪器设备说明书开机,进行预热。 6.2使天平稳定的显示零位。 6.3依据被核查天平最大量程,选择不同标准载荷砝码从零开始,逐渐递增,共布设5个测量点,每测量点平行测试3次,取平均值。 7、结果评价 7.1测量平均值与标准砝码标准值之差应符合下表最大允许误差要求。

注:e=10d,d为测量精度。 7.2当结果符合要求时,证明该天平在两次检定周期之间保持了良好可信度状态。当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出现较大偏离,执行《不符合工作控制程序》。

电子天平期间核查记录表 管理编号:QC/LZ-02-010-02-01 编号: 核查人:部室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微机控制电液伺服万能试验机期间核查规程 1、目的 保证微机控制电液伺服万能试验机在两次检定周期之间检定状态的可信度,保持原有状态,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2、核查时间 期间核查的时间间隔与检定/校准周期一致,安排在两次检定/校准中间进行,一般为上次检定/校准后六个月,或测量数据异常时。 3、核查标准 同一根HRB400\Φ20mm钢筋上截取的6根500mm钢筋。 4、环境条件 温度10~35℃。 5、核查步骤 5.1两台试验机开机预热。 5.2同一核查人员分别在两台试验机上进行2根钢筋拉伸试验,保持相近拉伸速率,记录2次测量最大力值,计算测量平均值,分别为Y1、Y2。 6、结果评价 当满足,认为核查结果满意,试验机检定状态得到维持。 U 1、U 2 分别为两台试验机扩展不确定度,一可使用校准证书提供的设备扩展不确定度, 二可使用测量可能值区间的半宽度(仪器的最大允许误差),即U=ɑ=Δ。 k为包含因子,一般取2。 当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出现较大偏离,执行《不符合工作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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