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矿建设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能源〔2012〕226号)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件 四川省能源局
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
川发改能源〔2012〕226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矿建设项目管理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产煤市(州)、扩权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监分局,川煤集团、川投集团、古叙煤田公司,有关勘察设计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有关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管理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煤监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煤矿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发改能源〔2011〕1363号),对加强和规范煤矿建设项目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针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为进一步宣传贯彻国家相关煤炭产业政策,规范煤矿建设管理,经商省级相关部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煤炭地质勘查工作程度和项目设计管理。煤矿项目建设应达到规定的勘查程度,煤炭地质勘查工作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承担,严格执行《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等规范,确保提供的井田范围内构造断层、瓦斯参数、煤层顶底
板含(隔)水层、老窑、小煤矿分布和开采情况等资料不低于勘查程度要求,并对勘查成果负责。煤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申请报告、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应分别由具有相应咨询资格和设计资质的机构编制。设计单位不得承担与资质等级不符的设计编制任务,也不得承担未按规定查明瓦斯、水文、地质等安全开采条件的煤矿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编制任务。
二、认真执行煤矿建设准入门槛。根据国家相关煤炭产业政策,将淘汰单井井型低于3万吨/年规模的矿井,限制(四川)单井井型低于15万吨/年以下规模的煤矿项目(煤矿建设项目),我省新建、改扩建矿井规模不低于15万吨/年(“十二五”期间新建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规模分别不低于30万吨/年、45万吨/年)。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正确理解和宣传贯彻国家相关煤炭产业政策,严禁煤矿违反煤炭技术政策,不切实际提高设计规模或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加速煤矿衰老报废。在建煤矿项目要按批复的设计规模集中精力搞好建设,争取早日建成投产发挥效用;严禁批小建大,不得为扩大规模而调整设计,甚至延长建设周期。
三、规范煤矿建设项目审核。煤矿建设项目实行国家、省两级发展改革委(能源行业管理部门)审核制,其它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越权核准煤矿项目。所有新建项目、改扩建项目必须履行项目核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初步设计审查程序(煤矿建设项目建设程序示意图见附件1)。支持煤矿企业进行机械化升级改造,限制具备机械化条件而不实施机械化改造、通过增加采掘工作面数量盲目扩大规模的煤矿建设项目。对通过实行机械化升级
改造等,生产能力提高一个标准设计档次以内(含一个标准设计档次)的煤矿建设项目实行备案制,项目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备案后,再报四川煤监局履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10〕709号)要求,对目前在建煤矿项目施工过程中遇到瓦斯、煤层自燃、煤尘爆炸危险等级、水文地质类型等发生变化,原设计的开拓方式、开采工艺以及提升、运输、通风等主要生产系统、首采区及首采工作面布置等需要变更的,或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存在重大缺陷,影响安全施工,需要修改设计的,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修改完善安全设施设计后报四川煤监局重新审查。其中,涉及调整增加建设规模的,按照上述原则要求履行项目审核程序。
四、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监管监察。各产煤市(州)、扩权县(市、区)发展改革(能源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等要密切协调配合,把煤矿建设项目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和安全监察。鉴于历史等多种原因,应以省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联合下发川发改能源〔2011〕1363号文之日起,按照川发改能源〔2011〕1363号文和本文件确定的协调机制,认真履行项目建设程序,促进煤矿项目依法依规建设。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制定加强和规范煤矿建设项目管理的政策措施。
五、完善煤矿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信息统计报送制度。煤矿建设项目要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有序推进工程进度,完善有关安全设施。建设单位要统一指挥协调,加强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及时协
调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不得随意压减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建设单位要向发展改革、能源管理(煤炭管理)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每半年报送一次工程进展情况。
附件:
1、煤矿建设项目建设程序示意图
2、煤矿建设(新建、改扩建)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表
3、国家有关煤矿建设项目管理文件摘要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能源局
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
二〇一二年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管理通知
抄送:省级有关部门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12年3月26日印
(共印200份)
附件1:
煤矿建设项目建设程序示意图
5
附件2:
煤矿建设(新建、改扩建)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表
填报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6
附件3:
国家有关煤矿建设项目管理文件摘要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