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控标准 涂漆件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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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控标准

涂漆件验收技术标准

xxxxx发布 xxxx实施

xxxxxxxx有限公司

目录

前言 (3)

1范围 (4)

2引用标准 (4)

3技术要求 (4)

3.1对油漆的要求 (4)

3.2 对零部件涂漆前处理的要求 (4)

3.3 喷漆件表面质量的要求 (4)

3.4 外观和等级划分 (4)

3.5 漆膜主要性能技术要求 (5)

3.6 油箱的气密性应符合GB19482-2004的标准 (6)

4试验方法 (6)

5检验规则 (6)

6分类 (7)

前言

本标准是为xxxx有限公司的涂漆件验收而制定的。为了指导和规范企业生产,促进涂漆件的产品质量,指导涂漆件的检验,特制定本标准。

本企业产品标准只适用于xxxxxxxx有限公司涂漆件的相关标准。

本标准不得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

xxxxxxxx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xxx有限公司涂漆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通机、机组及农机涂漆件的验收。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本标准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GB484 车用汽油

GB1729 漆膜颜色及外观测定方法

GB1733 漆膜耐水性测定方法

GB1734 漆膜耐汽油性测定方法

GB1743 漆膜光泽度测定法

GB1766 色漆和清漆涂层老化的评级方法

GB/T1771-1991 色漆和清漆耐中性盐雾性能的测定

GB/T6739-1996 漆膜铅笔硬度测定法

GB/T9286-1998 漆膜附着力划格测定法

GB19482-2004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燃油箱安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3 技术要求

3.1 对油漆的要求

各型通机、机组及农机上的各种零部件在使用油漆及塑粉涂装时,对各种油漆生产厂家所供的油漆或塑粉,必须要有生产厂家的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单及质保证书。油漆和塑粉的外观和性能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方能投入使用。

3.2 对零部件涂漆前处理的要求

3.2.1 黑色金属件的磷化处理,磷化后的产品磷化膜应完整,膜厚为3-6μm,膜层应厚薄均匀、连续,色泽成浅灰色至深灰色;结晶紧密细腻,无挂灰,无粗糙,无锈蚀,耐腐蚀性好;在焊接部位允许有轻微的变化和差异。

3.2.2 黑色金属件的喷丸处理,喷丸处理后必须清理干净,才能涂装环氧酯防锈底漆。

3.2.3 铝合金有色金属件,经过化学氧化处理或电化学阳极氧化处理,氧化处理的氧化膜应均匀完整,连续不断,色泽基本一致,结晶细密,耐腐蚀性好。

3.3 喷漆件表面质量的要求

无论是金属件或是塑料件,坯件表面质量必须光滑平整,无凹凸不平,无碰伤、划伤痕迹和变形等缺陷。

3.4 漆膜外观要求及等级标准

3.4.1 漆膜颜色应符合双方认可的标准色板或实物封样。

3.4.2 外观和等级划分

3.4.2.1 漆膜外观表面应光滑平整,厚薄均匀,色泽一致。根据整机状态下所处的位置进行分级。

3.4.2.2 检验等级的划分

a. AA级——在整机状态下,能观察到的特殊表面,用表示。

b. A级——在整机状态下,能够直接看到的表面、容易发生摩擦破损的表面,用表示。

c. B级——在整机状态下,通过一定角度的可视面,用表示。

d. C级——在整机状态下,不能看到的表面,用表示。

3.4.3 漆膜外观等级标准质量要求

漆膜外观等级标准质量要求见表1的规定。

表1 漆膜外观等级标准要求

3.4.3.1 整机状态下的外露面称为主视面,主视面漆膜不允许有超过标准或实物标样规定的粗糙、流挂、划伤、碰伤、针孔、色泽不均匀等缺陷。

3.4.3.2 整机状态下的隐蔽面称为非主视面,漆膜允许有不超过标样的流挂、桔皮、针孔、粗糙等缺陷,但漆膜必须完整、均匀、固化良好,无起皮、起泡等。

3.4.3.3 闪光系列漆膜不允许有漆膜厚薄不均、闪光闪点不匀、光泽不良等缺陷。其它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

3.4.3.4 铝粉漆不允许有发黑、发花、粗糙等缺陷,其它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

3.5 漆膜主要性能技术要求

漆膜主要性能技术要求见表2的规定。

表2 漆膜主要性能技术要求

b 塑料覆盖件的漆膜主要性能技术要求均参照油箱的标准执行。

3.6 油箱的气密性应符合GB19482-2004的标准

3.6.1 由生产配套厂家,用0.03MPa的气压,对油箱作100%的气密性试验,浸渍在水槽中不低于30s,不得有漏气现象。

3.6.2 由主机厂家,用0.03MPa的气压,对油箱作100%的气密性试验,浸渍在水槽中10s以上,不得有漏气现象。

4 试验方法

4.1 对所有金属件和塑料覆盖件的漆膜外观质量,按表1《漆膜外观等级标准要求》或GB1729的规定进行。

4.1.1 漆膜光泽度目测及参照GB1743的规定进行。

4.2 漆膜性能要求参照表2《漆膜主要性能技术要求》规定执行。

4.3 对漆膜主要性能的检查,均按以下国家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

4.3.1 漆膜耐汽油性试验参照GB484和GB1734的规定进行。

4.3.2 漆膜耐候性能试验采用人工室外试验法。

4.3.3 漆膜耐中性盐雾性能测定,按GB/T 1771的规定进行,其中:

a.对铝合金装饰漆膜,时间为48h;

b.对钢铁件的扶手架等件装饰漆膜,时间为72h;

c.油箱、挡泥板等覆盖件装饰件不少于48h。

要求达到漆膜完整,不起泡,不起皱,不脱漆,漆膜允许有轻微变化,工件边缘2mm内不考核检查。

4.3.4 漆膜水性能试验,按GB1733的规定进行。

4.3.5 漆膜铅笔硬度试验,按GB/T6739的规定进行,其中:

a.金属烤漆件漆膜硬度要求达到H或2H以上;

b.塑料覆盖件烤漆的漆膜硬度要求达到HB以上。

4.3.6 漆膜附着力划格试验,按GB/T9286的规定进行。

4.4 油箱的气密性测试,应符合GB19482-2004和本标准的技术要求。

4.4.1 由生产配套厂家,把油箱装夹在相应规格的油箱工装夹具上,对油箱作100%的气密性试验,

应符合本标准3.6.1的技术要求。

4.4.2 由主机厂家,对油箱作100%的气密性试验,应符合本标准3.6.2的技术要求。

5 检验规则

5.1 漆膜外观检验

5.1.1 按产品等级分类的外观标准进行检查,参照表1《漆膜外观等级标准要求》进行100%的检验。

5.1.2 漆膜光泽度检验,在300Lx照明条件下(或自然光直射下),目测与标样(或标准板)对比,符合相关等级的光泽度要求。

5.1.3 漆膜颜色检验,在300Lx照明条件下,目测产品漆膜与标样(或色标板)对比,不允许有明显

的色差。

5.2 漆膜性能检验

5.2.1 对产品漆膜的附着力测定、铅笔硬度测定作为常规检验,每批产品抽1—2件进行测试,判定标准参照本标准表2《漆膜主要性能技术要求》。判定结果若不合格,在同批产品中再加倍抽检复验,仍不合格者,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5.2.2 对产品漆膜的耐汽油、耐盐雾性能测定,每2个月至少抽检一次,抽检数量在每批产品中,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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