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一)课程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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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课程大纲

法理学课程大纲

法理学课程大纲引言法理学是法学专业的一门重要基础课程,旨在使学生全面理解法律的本质、原则和逻辑,在法学领域发展扎实的思维能力和分析能力。

本课程大纲将介绍法理学的基本概念、主要内容、教学目标和评估方法,以帮助学生全面理解课程要求和学习重点。

一、课程介绍1.1 课程名称:法理学1.2 主要内容:法律的成因和本质;法律的分类和层级;法律解释的理论和方法;法律推理和法律证据的构成;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关系等。

1.3 开课学期:法学专业大三下学期1.4 上课方式:授课+讨论+案例分析二、教学目标2.1 知识目标:a) 理解法律的基本概念和法律系统的组成;b) 掌握法律解释的理论和方法;c) 了解法律推理和法律证据的构成;d) 理解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之间的关系。

2.2 能力目标:a) 发展扎实的法律分析和逻辑推理能力;b) 培养独立思考和问题解决的能力;c) 提高法律表达和写作能力;d) 培养团队合作和案例分析的能力。

三、课程大纲3.1 法律的成因和本质a) 自然法和人造法的概念和区别;b) 法律的目的和功能;c)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3.2 法律的分类和层级a) 国家法和国际法的概念和特点;b) 权力法和契约法的区别;c) 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的组成。

3.3 法律解释的理论和方法a) 文本解释和评价解释的概念;b) 意图解释和历史解释的区别;c) 法官主义和立法主义的辩论。

3.4 法律推理和法律证据的构成a) 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的基本原理;b) 法律证据的分类和鉴别;c) 证据推理和证明责任的认定。

3.5 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关系a) 法律原则的概念和作用;b) 法律规则的层级和适用。

四、教学方法4.1 授课a) 系统讲授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和理论;b) 分析法律案例,探讨并理解法律推理和证据构成;c) 引导学生理解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关系。

4.2 讨论a) 分组讨论与案例分析;b) 学生互动,分享不同的观点与解释;c) 强化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

法理学教学大纲

法理学教学大纲

《法理学》教学大纲课程名称:法理学课程英文名称:Jurisprudence课内学时:48课程学分:3课程性质必修课开课学期:每学年第一学期教学方式:课堂讲授、讨论考核方式(考试/考查):考试大纲执笔人:杨晓锋主讲教师:杨晓锋师资队伍:徐英华、周茜、陈守海、宋华、杨晓锋一、课程内容简介本课程主要是针对工商管理学院经济法专业的硕士生而设置的专业基础课,目的在于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法学理论、法学流派和法律思维方法,提高法学理论素养,增强对法律与社会诸多现象的认识。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能够从理论层面上提高分析问题的能力,加深对法律的认识。

本课程主要讲授法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法律思维的一般方法。

主要内容涉及到法的本体论、运行论、发展论、关系论、方法论等内容。

本课程为32学时,2学分。

二、课程目的和基本要求《法理学》是法学类研究生的专业基础课程。

本课程的开设是为了增进我校经济法研究生对于法学理论的认识,也即系统地学习法律本体论、法律运行论、法律发展论、法律价值论以及法律和其它社会现象间的关系论。

最终使他们能够较为全面掌握法学基本理论知识和法律思维方法,从而为专业的学习奠定较好的理论知识。

要求:1.掌握法学理论基本知识和法学理论流派;2.了解一些法律思维方法;3.熟悉一些常用法律词汇的英文表达。

三、课程主要内容主要教学内容:第一部分法律本体论(12学时)第一章法律的概念、本质和特征第二章法律的要素第三章法律行为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法律关系第二部分法的历史发展论(9学时)第一章法律起源第二章法系第三章法律的发展第四章法制、法治与法律现代化第五章法律全球化第六章法律与和谐社会的构建第三部分法律运行论(9学时)第一章法的创制;第二章法的遵守;第三章法的执行;第四章法的适用;第五章法律监督;第六章法律解释;第七章法律推理;第八章法律论证第四部分法律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论(6学时)第一章法与经济;第二章法与政治、执政党政策;第三章法与科技;第四章法与文化;第五部分法律价值论(6学时)第一章价值、法律价值与法律价值冲突;第二章法的作用;第三章法律与秩序;第四章法律与利益;第五章法律与自由;第六章法律与人权;第七章法律与正义课堂讨论和交流互动(6学时)四、推荐教材及主要参考书教材:张文显:《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06年版。

《法理学》课程教学大纲

《法理学》课程教学大纲

《法理学》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课程代码:课程名称:法理学英文名称:Jurisprudence课程类别:学科基础课学时:3学时/周学分: 3适用对象: 法学本科考核方式:考试先修课程:宪法学二、课程简介中文简介法理学则属于理论法学中的牵头性学科。

属于思想性、思维性学科,它相对区别于法学中的直接以具体法律制度为研究对象的部门法学。

法理学回答的不是法律实践中的具体问题, 比如案件如何审理,程序如何进行,,引用何种法律,适用何种制裁等等,它所关心的是法律的原理性问题,而对这些原理性问题的分析说明, 则必然是理论性的和思维性的。

英文简介Jurisprudence is the leading discipline in theoretical jurisprudence. i t belongs to the subject of thought and thinking, and it is relative to the department law which is directly related to the specific legal system. Specific issues of jurisprudence is not the answer to the legal practice, such as how case hearing, how to carry out the program, citing, what kind of legal sanctions and so on, for which, it is concerned with the problem of legal principle, and the analysis of the principle of a description of the problem, it is the theoretical and thinking of.三、课程性质与教学目的本课程属于理论课程,但是也与实践有关。

《法理学》教学大纲

《法理学》教学大纲

《法理学》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1、课程名称:法理学2、课程类别:专业基础课3、课程学分:X学分4、课程总学时:X学时5、适用专业:法学二、课程性质与目标1、课程性质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方法论。

它研究法的本质、特征、形式、作用、法的制定和实施等一系列基本问题,为其他法学分支学科提供理论基础和指导。

2、课程目标(1)使学生掌握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构建起法学的理论框架。

(2)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分析能力,能够运用法理学的知识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

(3)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增强对法治的信仰和追求。

三、课程教学内容与要求1、法的本体(1)法的概念法的定义法的特征法的本质(2)法的要素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概念(3)法的渊源、形式和效力法的渊源法的形式法的效力范围2、法的运行(1)立法立法体制立法程序立法技术(2)执法执法的概念和特点执法的原则执法的主体和权限(3)司法司法的概念和特点司法的原则司法体制和司法程序(4)守法守法的概念和要素守法的原因和条件(5)法律监督法律监督的概念和分类法律监督的体系和机制3、法的价值(1)法的价值概述法的价值的概念和特征法的价值体系(2)法的基本价值秩序自由平等正义(3)法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4、法与社会(1)法与经济法与经济基础法与生产力法与市场经济(2)法与政治法与政治的一般关系法与国家法与政党政策(3)法与文化法与文化的一般关系法与道德法与宗教四、课程教学方法1、课堂讲授通过系统讲解,使学生掌握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原理和知识体系。

2、案例分析选取典型的法律案例,引导学生运用法理学的知识进行分析和讨论,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和实践能力。

3、小组讨论组织学生分组讨论相关的法律问题,促进学生之间的思想交流和合作学习。

4、课外阅读推荐相关的法学著作和学术论文,要求学生进行课外阅读,并撰写读书笔记或心得体会。

五、课程考核方式1、平时成绩(X%)包括考勤、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等。

《法理学》课程简介一、指导思想与目的要求法理学是教育部确定的全国

《法理学》课程简介一、指导思想与目的要求法理学是教育部确定的全国

《法理学》课程简介一、指导思想与目的要求法理学是教育部确定的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十四门核心课程之一。

2003年以后,该课程同时被确定为西北师大政法学院“2+2”教学模式中的16门通识课程之一。

在法律科学中,法理学是基石,是最为主要的理论法学,构成了整个法学的基础理论、一般理论、方法论。

在法学教学体系、课程设置中,法理学是专业课程、专业基础课程,统领着法学的教学,既构成了法学阶梯的入门课程,又高于部门法学,成为法学的理论集大成学科。

因此,法理学是关于法律的原理、原则、精神的科学,是关于法律、法律现象、法律问题的最一般最普遍最根本的思想,是关于法律的所以然的道理。

本课程总的指导思想在于让学生掌握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命题,掌握法学体系的基本范畴,为学好法学专业的其他课程奠定扎实的理论基础。

通过学习,使学生提高法学理论水平,学会运用法学基础理论分析、解释和解决部门法学习和法律实践中的各种问题,培养学生具备系统的法学理论素养和现代法的精神,促使新型的、复合的应用人才和研究人才的成长,从而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合格的人力资源和必要的智力支持。

本课程共计48学时,3学分。

在学习本课程过程中同步学习民法学、哲学原理、政治经济学、政治学原理、社会学原理、西方经济学等其他通识课程。

二、教学内容本课程共分十六讲,主要教学内容是: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法学的研究方法、法的本体、法的起源和发展、法的作用和价值、法的运行、法与社会等法理学的基本论题和问题;对通贯整个法学体系的法学基本范畴,诸如法、权利、义务、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法律责任、法律价值等,进行了解析;对法的要素、人权、法律发展、法制现代化、法治国家、法与知识经济、法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法的局限性与法治的代价、法的生成、法律程序、后现代法学等法学理论和法制建设的前沿问题进行了探索;对法理学的许多传统论题或从内容上加以拓展,或在理论上有所深化。

总之,在教学内容上,本课程基本上涵盖了国内法理学教学中的主要论题和内容。

法理学课程教学大纲

法理学课程教学大纲

《法理学》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情况《法理学》是法学院法学、知识产权专业的一门校定必修课。

通过对本门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系统地获得学习法的概念、法的演进、法的创制、法的实施, 并注重培养学生抽象思维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从而使学生学会利用法律理论和学说知识去分析法和解决一些刑事、民事等方面的实际问题,为学习后续课程和进一步扩大法学知识面奠定必要的法学基础。

三. 课程主要教学内容及学时分配课程教学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一)绪论1、理解法理学的概念与体系、掌握法理学的对象与范围2、了解法理学的产生与发展,理解法理学的意义与方法(二)法的概念1、理解法的现象与本质的概念,掌握法的层级本质2、理解法的价值概念,掌握法的基本价值,了解法的价值冲突和判断3、理解法的特征、要素和程序4、理解法的功能与作用的概念,掌握法的规范功能和社会作用5、掌握法与经济、法与政治、法与科学技术的相关问题6、掌握法与道德的相关问题,了解法与习俗、法与宗教规范、法与政策(三)法的演进1、了解法演进的阶段,理解法演进的动因与未来发展方向,探讨网络空间与法律的相关问题2、了解原始人的社会规范,掌握法起源的原因与过程、形式与规律3、理解前资本主义与资本主义法的本质和特征4、理解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特征5、理解法与文化之间的关系,掌握法律意识的相关问题,掌握两大法系的特点与区别6、理解法现代的概念,掌握法的继承与法的移植,了解中国法现代化的相关问题7、了解社会主义法制与法治的相关问题(四)法的创制1、理解法制定的概念,掌握法制定的元素,了解立法体制、立法程序与立法技术2、理解法律规范、法律部门、法律体系的概念及相关问题,掌握公法与私法的分类及其标准3、掌握法的渊源的概念和种类,了解当代中国法的渊源,理解法的分类4、理解法的效力的概念,掌握法的效力的范围(五)法的实施法1、理解法的生成、法的实效、法的实现的概念及相关问题2、理解法的适用的概念与特征,了解法适用的形式、掌握法的适用的基本要求和原则3、理解法律解释的概念和原则,掌握法律解释的方法,理解法律推理的要求和方法4、理解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种类,理解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和客体,理解法律事实的概念5、掌握守法和违法的概念,理解违法行为的预防与综合治理的相关要求和方法6、掌握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的相关问题7、理解法律监督的概念与功能,了解法律监督的构成,掌握法律监督体系课程内容的重点和深广度要求《法理学》课程的基本任务概括地说,是传授法理学基础知识,培养学生抽象思维、逻辑推理、自己获取知识,应用法律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以提高法学素养。

法理学大纲法理学教学课件

法理学大纲法理学教学课件

《法理学》教学大纲李振华第一讲导论一、法学概述1、内涵概念;特征2、研究对象法和法律现象3、法学体系二、法学的历史1、产生条件2、中国法学的发展史3、西方法学的发展史4、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与发展三、法学教育1、现状2、层次3、定位四、法理学1、概述(1)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2)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理论(3)法理学是法学的方法论(4)法理学是法学的意识形态2、主要内容(1)法是什么(本体)(2)法应当是什么(价值)(3)法是怎么来的(产生与发展)(4)法是如何运行的(立法、守法、执法、商法、法律方法)(5)法与社会的关系3、法理学的学习(1)地位(在法学课程体系)(2)意义(对部门法和学生)(3)方法第二讲什么是法(法的概念)一、法的概念1、法的词源2、汉语语境中的“法”3、西语语境中的“法”4、学术意义上的“法”5、马克思法学理论下的法二、法的基本特征1、调整人们的行为(规范性)2、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国家意志性、程序性)3、以权利义务为内容(双向性)4、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强制性)三、法的本质1、历史上的法的本质观神意说;理性说;主权命令说;意志说;自由说;事物性质说;民族精神说;利益说等2、马克思主义法的本质观(1)法体现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2)法的最终决定因素——社会物质生活条件(3)经济以外的因素对法的影响四、法的作用1、规范作用(1)告示作用(2)指引作用(3)评价作用(4)预测作用(5)教育作用(6)惩戒作用2、社会作用(1)物质文明(2)精神文明(3)政治文明(4)生态文明3、法的局限性(1)僵化、繁琐(2)保守、限制(3)运行成本高(4)依附条件严第三讲法的历史一、法的历史1、原始社会的社会规范是氏族习惯2、法产生的一般规律(1)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2)与国家同步产生(3)经历了从习惯到习惯法到成文法的漫长过程(4)受道德和宗教等因素的影响3、法与原始习惯的区别(1)体现的意志不同:统治者、全民(2)产生的过程不同:自觉、自发(3)管辖原则不同:属地、属地(4)实施方式不同:国家强制力、首领威信二、历史类型1、奴隶制的法2、封建制的法3、资本主义的法(1)法制内涵(2)法制原则(3)两大法系4、社会主义的法(1)产生规律(2)性质(3)特点三、法的继承1、定义2、根据和理由3、内容四、法的移植1、定义2、必要性3、类型五、法的现代化1、一般(1)从等级的法到平等的法,从身份的法到契约的法(英国梅因)(2)从义务本位的法到权利本位的法(3)从实质理性的法到形式理性的法(德国马克斯·韦伯)(4)从专制的法到民主的法,从少数人的法到全体人的法(5)从人治的法到法治的法2、中国(1)从被动接受到主动选择(2)从模仿他人到具有自己特色(3)启动的形式是立法主导型(4)制度变革在先,观念更新在后六、中国法制改革1、政法体制的改革(司法独立)2、法律体系的重构(公私分离)3、法律精神的转换(以人为本)第四讲法的形式和效力一、渊源与形式释义二、法的形式1、正式形式(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4)地方性法规和规章(5)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2、非正式形式政策、判例、习惯3、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和系统化(1)法律汇编(2)法律编纂三、法的分类1、国内法与国际法2、根本法与普通法3、一般法与特别法4、实体法与程序法5、成文法与不成文法6、公法与私法7、普通法与衡平法四、法的效力1、定义2、效力层次(1)宪法的最高效力(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4)新法优于旧法(5)国际法优于国内法3、效力范围(1)时间效力生效、失效、溯及力(2)空间效力主权范围;特定区域(3)对人的效力本国公民;外国人(4)对事的效力第五讲法的要素一、概述法的要素是指法的基本成分,即构成法的基本元素。

《法理学》教学大纲2024

《法理学》教学大纲2024

《法理学》教学大纲(2024)一、课程基本信息课程代码:课程名称:法理学课程性质:基础必修课开课时间:第一学期开课对象:法学专业本科生学时 /学分:56学时/3学分二、课程目标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达成以下目标:课程目标1:树立法治信仰。

使学生认识到法治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和促进社会公正的作用。

引导学生理解法律的内在价值,包括正义、公平、自由等,并将其内化为个人行为准则。

课程目标2:掌握法理知识体系。

掌握法律体系、法律渊源、法律关系、法律效力、法律责任等基础概念。

了解法律的历史发展脉络。

理解法律的制定、实施、监督、遵守等环节的特点、原则、程序等知识。

课程目标3:掌握法理分析方法。

形成运用法律解释、法律论证、法律比较等分析方法的初步意识和能力,引导学生将法理学与其他学科知识相结合,形成跨学科的思维视角。

四、课程目标与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的对应关系五、课程目标与考核内容方式的对应关系六、课程成绩评定与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方法1.成绩评定方式(百分制)课程总成绩 =期末考核总成绩(百分制)×60% +所有过程性考核总成绩(百分制)×40%2.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方式七、考核标准八、课程学习资源(一)教材《法理学》编写组:《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

(二)主要参考书目沈宗灵:《法理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付子堂:《法理学初阶》(第二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

赵震江、付子堂:《现代法理学》,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张晋藩:《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法律出版社,。

1997。

朱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

梁治平:《法律解释问题》,法律出版社, 1997。

法理学I课程法理学1大纲

法理学I课程法理学1大纲

法理学1教学大纲一、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和要求(一)教学目的1、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真正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理论、观点、方法,深刻认识法律的本质、特征、结构、要素、功能、作用和目的,了解法律的发生、发展、变化过程及其规律。

2、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理解法治作为文明的核心要素、社会最根本和最重要的控制方式的意义。

3、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初步了解中国法律文化的独特性,进一步认识当代中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4、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真正拥有良好的专业学识、知识框架和素质,形成专门性、职业性、系统性的法律人思维方式。

(二)教学要求1、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观点和方法指导教学实践。

2、了解法理学的理论体系,系统学习法理学的基本原理、基本理论,提高和深化对法理学的理论和理论框架的认识,从宏观上深刻认识法理,促进对法律的原理、原则、价值、精神的深入研究。

3、了解当代中国法理学的学术状况,关注理论界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积极参与法理学的研究和讨论。

4、以问题为中心,深化对某些问题的研究,独立思考,独立探索,能够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想法,进行系统的论证;通过以点带面,促进理论的深化和思维能力的提高。

5、关注社会,关注现实,关注当代中国法治建设和实践,积极探索新领域、新现象、新问题。

6、深入学习部门法学知识,深入其他理论法学、边缘法学的学习,与比较法学、法哲学、法律社会学、法律史等学科紧密结合,形成既广泛又深入的知识结构。

二、本课程的教学内容重点和难点.教学重点:法的特征;法律要素;法律部门;法律关系;人权;权利与权力的关系;法律责任;法的效力;法的实施。

教学难点:法的渊源;法的效力层次;法系;法律解释;法的继承和移植。

三、本课程采取的主要教学方法手段本课程教学以启发式的课堂讲授为主,并注意灵活运用案例教学法,以讨论、辩论、案例分析等形式培养学生运用法理分析现实问题的能力。

四、本课程的教学计划学时和分配方案本课程教学计划学时为42学时。

法理学教学大纲

法理学教学大纲

法理学教学大纲一、课程概述本课程是介绍法理学的基本概念、理论体系和方法论,旨在帮助学生深刻理解法律的本质和规律,提高法学思维和分析能力。

二、教学目标1. 系统了解法理学的基本概念、理论体系和方法论;2. 掌握法律本质和规律的理论和方法;3. 培养法学思维和分析能力;4. 发展学生终身学习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三、教学内容及进度第一章法理学的基本概念1. 法理学的定义和特点2. 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和范畴3. 法理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4. 法理学的历史发展第二章法理学的理论体系1. 法的本质和分类2. 法律体系和法律层级3. 法律规范的适用和解释4. 法律演变和法律创新第三章法理学的方法论1. 法的逻辑和哲学基础2. 法的比较和史学方法3. 判例法和道德法4. 法理学的实证研究和规范研究第四章法律哲学与法律伦理1. 法律哲学的基本概念和理论体系2. 法律伦理的基本概念和理论体系3. 法律哲学和法律伦理对法律实践的影响第五章法理学的实践应用1. 法律概念和法律术语的准确运用2. 法学论文和案例分析的基本方法3. 法学研究和实践中的伦理问题4. 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和实践能力第六章综合案例讲解1. 经典案例分析2. 最新法律问题案例讲解3. 简单案例编写和分析4. 现场案例演练和辩论四、教学方法本课程采用讲授、案例分析、讨论、辩论、小组演练等教学方法,以提高学生参与度和主动学习的意识。

五、考核方式本课程采取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其中平时成绩占30%,期末考试占70%。

分值比例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法理学(一)》课程教学大纲

《法理学(一)》课程教学大纲

《法理学(一)》课程教学大纲(Jurisprudence Ⅰ)课程编号:070402适用专业:法学(本科)总学时数:48学时学分:3分编制单位:社会科学系法学教研室孙丽华编制时间:2005年8月31日一、课程的地位、性质和任务法理学是法学本科专业的学科基础课和必修课之一。

法理学以整个法律现象的共同规律和共同性问题作为研究对象,例如,法起源、演进、变化、消亡的规律,法运行的规律,法的定义、功能、体系、价值,法律关系、法律行为、法治问题,等等。

因此,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具有特殊地位,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方法论。

本课程的任务在于使学生:(一)树立公平正义的法学理念,形成法律信仰;(二)掌握关于法与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原理;(三)掌握法学学习、研究的基本方法论,形成适合自身的法学方法体系;(四)形成严谨的法律思维,包括理性思维、抽象思维、逻辑思维等等;(五)提高专业技能,包括法学论文的写作能力、善辩应辩的口头表达能力、运用理论知识分析、解释和解决具体法律问题的能力,等等。

二、本课程与其他专业课程的关系(本课程学习所必备的知识)本课程系法理学课程的组成部分之一,主要是全面讲授法及法学中的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为学生进一步研究法学理论及学习其他专业课程奠定基础,使学生初步形成法律信仰和法律思维。

本课程与本专业第六学期开设的《法理学(二)》是前后连贯、相互配套的一个整体。

学习本课程,要求有较好的法律基础,具备相应的哲学、社会学知识,有一定的理论思维能力。

三、教学内容、学时安排和基本要求(一)绪论(2学时)1、基本要求(1)了解法学的概念和体系(2)了解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3)了解法学的产生和发展(4)了解法理学的概念、学习法理学的意义与方法2、重点、难点重点:法学的研究对象、法理学的研究对象难点: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的历史发展过程教学方法:讲授法,并针对法学研究的情况研讨思考题:(1)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怎样?(2)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怎样?(3)法理学与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的关系(二)法的概念、本质和特征(4学时)1、基本要求(1)了解法的词源(2)掌握法的概念、本质(3)掌握法的特征2、重点、难点重点:法的概念、法的特征难点:法的本质3、说明:教学方法:讲授法思考题:(1)如何正确认识法的概念?(2)如何理解法的本质?(3)法的特征有哪些?应如何理解?(三)法的作用与价值(2学时)1、基本要求(1)掌握法的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2)了解法的作用的局限性(3)掌握法的价值的概念及法的价值体系(4)了解法的价值中的秩序、效益、自由、平等、人权、正义(5)掌握法的价值的冲突的结构,解决的原则2、重点、难点重点:法的规范作用、法的社会作用、法的价值体系难点:法的作用的局限性、法的秩序价值、法的自由价值、法的正义价值3、说明:教学方法:讲授法思考题:(1)法的规范作用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2)法的社会作用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3)什么是法的作用的有限性?其原因是什么?(4)什么是法的价值?法的价值的功能是什么?(5)什么是法的价值中的秩序、效益、自由、平等、人权、正义(6)法的价值的冲突的结构,解决的原则(四)法与其他社会现象(2学时)(1)掌握法与经济的相互关系(2)了解法与国家、政治的相互关系(3)了解法和政策的相互关系(4)掌握法与道德的联系与区别(5)了解宗教对西方法律的影响(6)了解法与科技的相互关系2、重点、难点重点:法与经济、法与国家、法与政治、法与道德、法与政策难点:法与经济的相互作用、法与道德的联系与区别3、说明:教学方法:概念和原理用讲授法, 涉及到一些热点问题和争议问题用讨论法思考题:(1)法与经济的关系(2)法与国家、政治的关系(3)法与道德的联系与区别(4)如何理解政策对法的影响作用和法对政策的制约作用?(5)宗教对法的影响有哪些?(6)法与科技的关系(五)法的渊源、形式和分类(4学时)1、基本要求(1)掌握法的渊源的概念(2)了解法的形式的概念及种类(3)掌握法的主要分类的标准及含义2、重点、难点重点:法的形式、成文法与不成文法、程序法与实体法、国内法与国际法、一般法与特别法、根本法与普通法难点:法的分类标准及不同种类法的区别3、说明:教学方法:讲授法,注重举例教学思考题:(1)什么是法的渊源?(2)什么是法的形式?法的形式有哪些种类?(3)法的分类按不同的标准划分,主要有哪些?(4)成文法与不成文法的区别有哪些?(5)根本法与普通法的区别在哪里?(6)划分特别法的标准主要有哪些?(7)国内法与国际法有何不同?(六)法的效力(2学时)1、基本要求。

法理学课程简介

法理学课程简介

法理学课程简介法理学是法学的一个理论学科,也是法学教育的一门基础课程,是一门专门训练学生法律思维的基本技能和理论思维方式的学科与课程,是法学教育的一门基础课程和核心主干课程。

法理学一般安排在大学一年级第一学期讲授,其教学目的是训练学生的法律理论思维能力,帮助学生了解和掌握在回答“法律是什么”的问题的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有关法的一般原理的理论和学说,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的法律理论,以使学生能够结合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践经验,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基本方法以及吸收、借鉴其他法律理论中的积极因素去分析、解决当前我国法治建设中的各种法律理论问题。

它的基本内容包括法理学的含义、法理学的产生、法理学的方法与学派、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特点、法律的性质、法律的价值、法律的特征、法律的产生、法律的演进与发展、法律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法律与其他社会规范的关系、法律方法、法治与法治国家等。

该部分以理论思维能力的训练为主,所以,鼓励学生通过积极的讨论和参与,发挥创造性思维的作用,掌握相关的法律理论和学说,形成并能够运用自己的理论见解思考、解决具体复杂的法律问题。

Jurisprudence Course DescriptionJurisprudence whic belongs to the theoretical disciplin of Law is a foundation of the legal education courses. It is a course which specialize trainned the basic skills of the students' legal thinking and theoretical way of thinking. It is also a core of the main coursof Legal Education. Jurisprudence curriculum is general arranged in the first semester of freshman year , its teaching aim is training students thinking ability of the legal theory , helping students understand and master the various theories on the general principles of the method and theory in the process of finding the answer “what islaw” ,especially the legal theory of marxism, which is enable students to combine the experience of building socialist rule of law in our country ,by the fundamental position of marxism, the basic method and the absorption and reference to other positive factors in the legal theory to analyze and solve the current theories of law problems inlegal construction in our country. Its basic content includes the meaning of jurisprudence, the generation of jurisprudence, the jurisprudence method and the school, the characteristics of marxist jurisprudence, legal nature, legal value, legal characteristics, the formation, evolu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law, legal and other social phenomena, he relationship between law and other social norms, legal method, the rule of law and the rule of law country, and so on. This part mainly emphasize on theoretical thinking ability training, therefore, encouraging students through active discussions and participation and giving play to the role of creative thinking to master the related legal theory and doctrine, and to solve specific and complex legal problems by their own theoretical insights .。

《法理学》课程教学大纲

《法理学》课程教学大纲

《法理学》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课程名程:法理学学时:68学时学分:4学分第一节法学体系中的法理学法理学是以整个法律现象的共同规律和共同性问题作为研究对象的法学理论学科一、法理学是法学理论学科二、法理学以整个法律现象的共同规律和共同性问题作为研究对象(类别上、运行上、时间上、范围上)三、法理学学科的学习意义1.有助于对其他法学学科的学习和深化——重要意义2.有助于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理论保证第二节法理学的历史发展一、法理学的萌生与形成古希腊: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古罗马:西塞罗;中世纪:阿奎那;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格老秀斯、霍布斯、洛克、孟德斯鸠、卢梭;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边沁、奥斯丁二、法理学在西方的发展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新自然法学,社会法学三、法理学在中国的发展第三节走向法治国家的中国法理学一、中国法理学的现实发展1.市场经济与政治民主是中国法理学发展的客观基础。

2.改革与开放是中国法理学发展的历史课题。

二、中国法理学的历史走向1.从统一发展走向多元发展与综合统一的彼此互动。

2.从既有理论走向保存精华与开拓创新的相互结合。

3.从历史积淀的现实走向中国特色与世界潮流的对立统一。

4.从法理学独自发展走向概括部门法学与指导部门法学的二者并重。

5.从老一代法理学家身先士卒走向老一代法理学家作指导与中青年法理学家作先锋的时代交替。

思考题:1.如何理解法理学的研究对象?2.试述西方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变化3.谈谈你对当代中国法理学任务的认识。

第一编法的基本理论学习目的与要求:通过对法的历史发展、法的功能、法的文化意义、法的价值等法的基本范畴的理解,深化并掌握法的基本理论。

第一章法的演进学习目的与要求:了解法的演进规律、法的改革的动因、中国法的现代化进程、法的移植模式。

掌握法律继承的概念、根据及继承内容;重点掌握法的移植的条件,课时:4—6学时第一节法的演进概述一、法的演进规律(一)由野蛮的法向文明的法演进(二)由身份的法向契约的法演进(三)由义务本位的法向权利本位的法演进(四)由人治的法向法治的法演进二、法的演进形式第二节法的继承一、法的继承的概念与类型二、法的继承的根据1.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先后承接关系,决定着法的继承。

法理学1

法理学1

法理学1Jurisprudence课程编号:2111021课程性质:学科基础课学分:2学时:34课程性质:必修先修课程:本课程与宪法、中国法制史作为法学专业的先修开设课程适用专业:法学本科专业教材:《法理学》,法律出版社;张文显主编,2007年3月第3版。

开课院系:公共管理学院法律系一、课程性质和任务《法理学》是法学教育的主干(核心)课程之一,属于整个法学体系中的理论学科。

它是对一个国家法律体系中的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法律概念、法律内容和法律范畴进行理论上的分析,探索其精神实质。

通过学习法学基本理论、观点、方法,了解法律的本质、特征、结构、功能、作用、目的,了解法律的发生、发展、变化过程及其规律;通过比较分析法律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了解法治作为文明的核心要素、社会最为重要的控制方式的意义;通过对古今中外法律文化的初步认识,了解中国法律文化的独特性,进一步认识当代中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坚持科学性原则,从总体性高度把握法理学的完整体系。

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努力用科学的理论分析当代中国法治实践,不断扩展自己的理论视野,不断丰富自己的学识。

二、教学内容和要求(要求分为掌握、熟悉、理解、了解、初步了解等)1 法学导论 2学时掌握法学、法理学的概念,掌握法学体系的分类;掌握法理学的形成和法学学派的发展和马克思主义法学产生、发展和主要理论;掌握法学方法论、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了解和认识法理学的对象和范围,了解法理学与其他人文社会学科的关系。

了解当代法学面临的问题,法理学的方法和意义。

2 法的起源 2学时了解法的起源、法的产生;掌握法、法律的定义,非马克思主义的法的定义和马克思主义法的定义马克思主义法的概念及其实质;熟悉和理解法的本质;理解和掌握法的特征。

3 法的历史类型及法的发展 2学时了解法的历史类型、古代法律制度、近现代资本主义法律制度;掌握中国当代法律制度;了解法的一般发展理论;掌握法的移植、法的继承的基本概念;掌握法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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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简介
法理学(一)
Jurisprudence(一)
课程类型:专业基础课总学时:32 学分:2
课程代码:(学校统一编码)归属教研室:经济法
先修课程:无
课程概要:该课程的主要内容有:法学的含义,法与法律,法律的要素,法学体系与法律体系,法律的渊源与分类,法律行为与法律关系,法律制定,法律的效力与解释,法律适用,法律的责任与制裁。

教材:
法学绪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参考书目:
韩忠谟:法学绪论,法律出版社。

刘星:法律是什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刘星:西方法学初步,广东人民出版社。

〖德〗拉德布鲁赫:法学导论,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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