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平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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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金属平衡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节组织机构
成立公司金属平衡管理委员会:
主任:
成员: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金属平衡管理委员会每月召开金属平衡会议,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召集。
第二节入厂原料管理规定
第六条原料采购计划
每月18日前由生产技术部负责,根据生产计划向原料部下达下月原料采购计划。
第三节原料结算管理规定
第四节原料库及原料投入管理规定
第一条原料入库堆放
1.原料仓库应严格按供货单位和批次将进厂原料分别堆放,并在醒目的位置插放标识,严禁混合堆放。
2. 分厂接生产技术部通知后方可对指定的原料按质按类堆放或进行配矿。
3.分厂应建立原料库台帐,台帐的内容应包括入库台账、出库台账和库存台账三个大项。
(1)入库记录应包括原料入厂编号、仓位、进厂时间、货主名称、湿重、水份、干重、状态(袋矿、散装、原矿、买断)等项目。
(2)原料出库应包括仓位、货主名称、干重、品位等,具体数据以配矿单为准。
(3)原料库存应包括仓位、水份、货主名称、湿重、干重、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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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量等项目。
4.分厂每周一把截止上周五原料库存情况报生产技术部,报表内容应包括仓位、货主名称、湿重、水份、干重、元素品位等项目。每月末金属平衡完成后,分厂需将月末原料库存库存明细报生产技术部,并根据原料库存情况,对原料结构、元素品位分布进行适当文字说明。
5.配矿
(1)分厂按照生产技术部下发的《生产计划》合理配矿,由主管生产的厂长下达《生产配矿单》。
(2)建立配矿台帐。配矿单台帐应包括各配入矿的仓位、干重、品位、金属量、浸出率和配成矿的仓位、品位、金属量、干重、浸出率等。
6.筛上物的处理
每批次筛上物必须进行称重、采样做水分、品位。办理退库手续。
7、系统返回矿的处理
各生产单位产生的不能直接返系统的矿,需通过生产技术进行检斤、采样、化验分析后,做退库处理,相关单位需建立台账进行统计,以便月末金属平衡时查验。
第二条生产监视与测量设备的定期校验
1.每周由设备能源部对计量秤进行校验,确保投入矿量计量准确。
2.分厂每班供矿结束后要对计量秤的零点做好记录,零点偏移较大时要及时报告当班领导处理。
第五节原料库存及流程在制品盘点规定第一则原料库存盘点
第一条盘存时间:每月20日早9:00
第二条参加部门:
由生产技术部牵头,企业管理部、质量检验部、资产财务部、分厂- 2 -
参加。盘点结束后盘点表需签字确认。质量检验部负责采、制样及化验,化验室在接到样品后三日内给生产技术部出具化验报告单。
第三条堆存在原料库、未进入配矿仓的存量以账面数据为准,现场对账面数据进行核查,入厂后未使用的以一道样结果为准。
第四条进入配矿仓的原料存量以实际测量为准;品位以现场采样化验结果为准。所有样品必须按照采制样规范操作,做到样品和品位一一对应,不得以相似物料品位替代。
第五条每月盘点前,分厂要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做好库存原料的预盘存。
第六条一分厂按照生产技术部要求,制定统一格式盘点表。现场对盘点表上数据进行核对,参与人员签字确认。
第七条经过金属平衡委员会确定后,有一分厂出具《月末原料库存表》,生产技术部复核,报主管领导批准。
第二则流程在制品盘点
第一条盘存时间:一、二、三分厂每月20日开始;四分厂在当月最后一批金泥全部产出后盘点。
第二条参加部门:
由生产技术部牵头,企业管理部、质量检验部、资产财务部、分厂参加。盘点结束后盘点表需签字确认。质量检验部负责采、制样及化验,化验室在接到样品后三日内给生产技术部出具化验报告单
第三条流程的物料量在盘点的过程中应以实际测量的数据为计算依据。
第四条流程在制品的品位以盘点取样化验为准,所有的含金物料必须按照采制样规范采样,做到含金物料量和品位一一对应,不得以相似物料品位替代。
第五条生产技术部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统一格式的流程盘点表,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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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盘点表中的项目详细盘点,不得漏项。
第六条每月流程在制品盘点前,各分厂要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做好有价金属的预盘存。
第七条各分厂要做好本分厂金属平衡工作,并报生产技术部。分厂金属平衡表,由分厂专人负责编制、核对,由分厂厂长批准,报生产技术部。
第六节含金物料管理
第一则置换板框及金泥管理
第一条置换板框未经金属平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打开。
第二条拆卸金泥必须由生产技术牵头组织,主管生产副总(含助理)、保卫部、质检部、四分厂、二分厂派人共同到场后,方可拆卸,各单位必须由助理以上人员参加。
第三条二分厂接到拆卸通知后,要提前做好拆卸板框的准备工作。
同时统计出本板框累计置换量,吹风时间、停止置换前板框压力并以书面报生产技术部。参与部门共同检查金泥箱体是否完后,锁具是否齐全上锁。确认无误后,开始拆卸工作。拆卸板框开始后,各单位相关人员不得私自离开现场。
第四条拆卸过程中,二分厂、质检部要做好金泥的防护工作,杜绝金泥的损失。包括拆卸人员工作区域进行保护,溜槽进行保护防止采样过程中金泥洒落。
第五条保卫部需两人参与,拆卸过程中,进入拆卸作业区域人员必须佩戴脚套,离开作业区域脚套须留在作业区域。
第六条二分厂、四分厂参加人员须注意采样过程是否规范,按照要求每框金泥采样布点为25点,每点间距10cm,边缘位置预留
5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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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拆卸完毕后,由各单位参与人员共同押送至四分厂进行交接。
第八条金泥交接时,以上单位共同在场方可进行,检斤完成后,与在二分厂装箱重量比对无误后,各单位签字确认。检斤单一式五份各参加单位各一份。要求检斤单字迹清晰,合计数量准确无误。
第九条制样过程:
第一步,将样品在采样袋中进行揉和。保证样品袋中不出现大块凝聚物料、明水。
第二步,将样品取出,将样品袋清理干净(不含明显金泥残留物)。
同一板框两袋样品,需将样品进行叠加。
第三步,将叠加金泥从一侧开始,使用小制样铲逐步抹平,抹平完成后,从金泥堆外沿开始,逐圈刮出金泥,摊平后堆叠呈圆柱状。
重复以上步骤三次。抹平过程中,注意将颗粒状结块捣碎。
第四步,第三步完成后,采水分样。品位样样品缩分采用八分法,每缩分一次后重复第三步,直至缩分够所需样品量。
第二则含金废料管理
第一条球磨机、塔磨机拆修时的清理物料,必须由生产技术部组织保卫、分厂、质检部参与共同检斤取样化验后,统一送四分厂进行处理。四分厂要对送进分厂含金物料进行分类存放,单独处理,处理完毕后,进行单项金属平衡。
第二条球磨机、塔磨机产生的废钢球、衬板由二分厂组织人员对表面积矿清理后分类堆放。清理物料统一由生产技术部组织检斤、采样、化验送四分厂。
第三条活性炭、熔炼渣、烟道灰、置换铜粉、耐火砖等四分厂产生产的含金物料由四分厂进行分类、分批次堆放。并做好相关统计。
第四条生产技术部每月末组织人员对四分厂产生的含金物料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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