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死亡判定标准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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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死亡米勒麻醉学第七版课件

脑死亡米勒麻醉学第七版课件
科。
麻醉药代谢:麻醉药代谢是研 究麻醉药在体内代谢过程的学
科。
麻醉药相互作用:麻醉药相互 作用是研究麻醉药与其他药物 或生理因素相互作用的学科。
麻醉操作技术
麻醉前准备:包 括麻醉设备、药 物、患者情况等
麻醉方法:包括 局部麻醉、全身 麻醉、神经阻滞 等
麻醉过程:包括 麻醉诱导、维持、 苏醒等
麻醉并发症:包 括呼吸抑制、循 环抑制、过敏反 应等
修复
04
麻醉药物可以影响 脑死亡后脑组织的 病理变化,影响脑 死亡诊断的准确性
脑死亡患者的麻醉管理
麻醉剂量:根据患 者体重、年龄等因
素确定麻醉剂量
01
02
03
麻醉风险:注意麻 醉风险,采取相应
措施预防和处理
04
麻醉方法:根据患 者病情选择合适的
麻醉方法
麻醉效果:监测患 者麻醉效果,确保
麻醉效果良好
谢谢
03 脑死亡不同于植物人状态,植物人状态仍 有部分脑功能存在
04 脑死亡是判断死亡的重要标准,也是器官 捐献的前提条件
脑死亡的诊断标准
01
脑电图(EEG):无自发性脑电活 02
脑血流图(CBF):无自发性脑血
动,持续24小时以上
流,持续24小时以上
03
脑干反射:无自发性脑干反射,持 04
脑代谢:无自发性脑代谢,持续24
脑死亡与麻醉学的关 系
脑死亡与麻醉操作的关系
脑死亡是麻醉操 作的重要依据
脑死亡对麻醉操 作的影响
麻醉操作对脑死 亡的影响
脑死亡与麻醉操 作的相互作用
麻醉药物对脑死亡的影响
01
麻醉药物可以降低 脑血流量,从而影
响脑死亡过程
02

卫生部《脑死亡判断标准》修订稿PPT课件

卫生部《脑死亡判断标准》修订稿PPT课件
(2)结果判定:双眼均无眨眼动作即町判定为角膜 反射消失。
(3)注意事项:即使未见明确眨眼动作,但上下眼 睑和眼周肌肉有微弱收缩时,不应判定为角膜反 射消失。眼部疾患或外伤、三叉神经或向神经病 变均可影响角膜反射判定,判定结果应慎重。
3、 头眼反射
(1)检查方法:用手托起头部,撑开双侧眼睑,将 头从一侧快速转向对侧,观察眼球是否向反方向 转动,检查一侧后再检查另一侧。
(2)结果判定:当头部向左或向右转动时,眼球无 相反方向转动,即可判定为头眼反射消失。
(3)注意事项:眼外肌瘫痪可影响头眼反射判定, 判定结果应慎重。
颈椎外伤时禁止此项检查,以免损伤脊髓。
4、 前庭眼反射(温度试验)
(1)检查方法:将头部抬起30度,用弯盘贴近外耳道,以 备注水流出。注射器抽吸0~4℃冰盐水20ml,注入一侧外 耳道,注入时间20~30’s,同时撑开两侧眼睑,观察有 无眼球震颤。检查一侧后再检查另一侧。
《脑死亡判断标准》
(修订稿) 《脑死亡判定技术规范》(成人)
卫生部
一、 先决条件
(1) 明确昏迷原因; (2) 排除各种原因的可逆性昏迷。
二、 临床判定
(1) 深昏迷;
(2) 脑干反射全部消失;
(3) 无自主呼吸(靠呼吸机维持,自主 呼吸激发试验证实无自主呼吸)。
以上三项必须全部具备。
能存活,仍有脊髓反射和(或)脊髓自动反射。脊髓反射包括各种深反 射和病理反射。脊髓自动反射大多与刺激部位相关,刺激颈部可引起 头部转动;刺激上肢可引起上肢屈曲、伸展、上举、旋前和旋后;刺 激腹部可引起腹壁肌肉收缩;刺激下肢町引起下肢屈曲和伸展。 (4)脊髓自动反射必须与肢体自发运动区别,脊髓自动反射固定}}{现 于特定刺激相关部位,而自发运动通常在无刺激时发生,多数为一侧 性。脑死亡时不应有肢体自发运动。 (5)脑死亡时不应有去大脑强直、去皮质强直或痉挛。 (6)进行自主呼吸激发试验时偶可出现肢体不自主运动。

脑死亡讲课ppt课件

脑死亡讲课ppt课件
的全脑机能的不可逆转的丧失。尽管脑死亡 患者的其它脏器机能尚可以人工呼吸、药物 疗法、输液、电解质补充而得以维持,但这 种状态不能持续长久,一般脑机能丧失后 1~5日内,心脏跳动也随之停止。
脑死亡讲课
5
英国仍以脑干死亡(Brain stem death) 作为脑死亡的概念。因为脑干机能一旦永久性 丧失即使人工呼吸和其它疗法来维持生命,一 般在1~2周内,也必然会引起心跳停止。
正常TCD
脑死亡TCD: 舒张期血流信号基本 消失,出现钉子波
脑死亡讲课
19
脑死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5.脑电图(EEG)呈平直线 –脑电图必须按操作规程严密观察 –如果在12小时内(每次间隔6小时以上)
观察的结果都是平直线,可以考虑为 脑死亡 –如果能做动态脑电图,则持续的平直 线达6小时可以诊断为脑死亡
脑死亡BAEP:双侧各波均消失24
脑死亡的诊断对象
原发性脑器质性疾病,如颅脑损伤、脑 卒中、颅内占位病变或颅内感染性疾病 原发病因已明确 已实行合理治疗 因病变性质病人已不可能恢复生命,病 人处于深昏迷,自主呼吸消失,需使用 人工呼吸机维持呼吸功能
脑死亡讲课
25
诊断脑死亡之前必须除外
急性药物中毒 低体温,直肠体温在32C以下 代谢性、内分泌障碍、肝昏迷、尿毒 症或高渗性昏迷 病因不明 诊断5岁以下儿童脑死亡必须慎重
③认知功能丧失 ④不能理解表达语言
⑤无随意运动 本正常
⑥脑干及丘脑下部功能基
脑死亡讲课
35
2、脑死亡的临床表现 ①深昏迷:无睁眼反应、运动反应、应答 反应,GCS 3分 ②脑干反射消失 ③自主呼吸停止
脑死亡讲课
36
(三)、辅助诊断不同 脑电图(EEG):PVS主要表现多数S或Q活动,少

脑死亡判定

脑死亡判定


2009年卫生部发布了脑死亡判定标准(成人) 修订稿
脑死亡标准 1.判定的先决条件

昏迷原因明确 排除各种原因的可逆性昏迷
(低温、中毒、电解质酸碱失衡、肌松、内分
泌危象等)
脑死亡标准 2.临床判定

深昏迷 脑干反射消失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自主呼吸
以上三项必须同时具备
脑死亡标准 3.确认试验 体感诱发电位:P14、N18和N20消失 脑电图:静息电位 TCD:震荡波、丁字波、血流信号消失 以上三项中至少有两项阳性
脑死亡判定
脑死亡的概念 脑死亡是包括脑干在内的全脑机能丧
失的不可逆转的状态。
概况

1959年法国学者Mollaret和Goulon首次提出 1968年美国哈佛医学院提出一系列临床和实 验室标准

迄今100多个国家承认脑死亡标准,89个国
家正式立法
我国

2000年大众和医学界逐步接受和推行脑死亡 概念
脑死亡标准 4.判定时间
首次判定12小时后再次评估,结果仍符合脑
死亡标准者,方能最终确认为脑死亡
注意 医院必须配备相应仪器设备,医师必须具备 相关资质
意义
脑死亡即死亡

可以结束生命支持 器官捐献的供体


脑死亡演示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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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死亡伦理、法律及社会问题
04
探讨
伦理道德观念挑战
生命尊严与脑死亡定义的冲突
传统观念认为,心脏停止跳动是生命终结的标志,而脑死亡定义对此提出挑战 ,引发关于生命尊严的争议。
器官捐献与脑死亡判定的伦理困境
脑死亡判定为器官捐献提供了可能,但如何确保捐献者意愿的真实性、如何平 衡捐献者及其家属的权益成为伦理难题。
媒体报道与舆论引导
媒体在报道脑死亡和器官捐献相关事件时,往往倾向于煽情 和渲染悲情,容易引发社会舆论的关注和争议。
05 脑死亡预防与治疗策略
预防措施建议
加强安全教育
提高公众对脑外伤、窒息等危险 因素的认知,加强安全防护意识
,减少意外事故发生。
积极治疗原发病
对于可能导致脑死亡的疾病,如脑 出血、脑梗死等,应积极治疗,降 低颅内压,改善脑循环,防止病情 恶化。
当前存在问题和挑战
1 2
脑死亡定义和诊断标准不统一
目前全球范围内对脑死亡的定义和诊断标准存在 较大的差异,导致在实际操作中产生诸多争议和 困惑。
法律法规不完善
许多国家和地区缺乏完善的脑死亡相关法律法规 ,给医疗机构和患者家属带来法律风险和纠纷。
3
公众认知度和接受度不足
由于缺乏对脑死亡的深入了解,公众对脑死亡的 认知度和接受度普遍较低,给相关工作的开展带 来一定的困难。
推动社会参与
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脑死亡相关工作的推动和实施,形成全社会 共同关注和支持的良好氛围。
谢谢聆听
诊断标准及流程
诊断标准
包括深昏迷、脑干反射消失、无自主 呼吸等。具体标准可能因国家和地区 而异。
诊断流程
通常包括临床检查、影像学检查和实 验室检查等多个环节。医生需要综合 评估患者的病情和各项检查结果,最 终确定是否符合脑死亡的诊断标准。

《脑死亡研究进展》课件

《脑死亡研究进展》课件
,
汇报人:
CONTENTS
PART ONE
PART TWO
脑死亡是指全脑 功能永久性丧失, 包括大脑、小脑、 脑干和脑神经
脑死亡的诊断标 准包括:无自主 呼吸、无反射、 无瞳孔反应、无 脑电波活动等
脑死亡不同于植 物人状态,植物 人状态只是大脑 皮层功能丧失, 而脑死亡是全脑 功能丧失
脑死亡的诊断需 要经过严格的医 学检查和评估, 以确保诊断的准 确性和可靠性
添加标题
脑电图(EEG):无 自发性脑电活动,持 续24小时以上
添加标题
脑干反射:无自主呼 吸,瞳孔固定散大, 对光反射消失
添加标题
脑血流:脑血流停止 或显著减少,持续24 小时以上
添加标题
脑代谢:脑代谢停止 或显著减少,持续24 小时以上
添加标题
脑电图(EEG):无 自发性脑电活动,持 续24小时以上
PART SIX
保持呼吸道通畅,防止窒 息
维持生命体征稳定,如血 压、心率等
预防感染,保持皮肤清洁 干燥
提供心理支持,减轻家属 心理压力
尊重患者尊严,保护患者 隐私
遵循伦理原则,确保医疗 决策合法合规
器官捐献的伦理原则:自愿、知情 同意、公正、尊重生命
器官捐献的伦理规范:制定明确的 法律和政策、建立完善的器官捐献 体系、加强伦理教育和宣传
缺氧:如溺水、窒息等引起的脑组织缺 氧损伤
脑死亡是由于脑部 严重损伤或疾病导 致的
脑死亡的病理机制 包括脑细胞死亡、 脑组织坏死、脑水 肿等
脑死亡的病理机制 与脑部损伤的严重 程度、部位、时间 等因素有关
脑死亡的病理机制 可能涉及多种生物 学过程,如细胞凋 亡、炎症反应等
脑死亡是由于脑部 严重损伤或疾病导 致的脑功能丧失

脑死亡的判断标准-资料类

脑死亡的判断标准-资料类

脑死亡的判断标准-资料类脑死亡判断标准的关键信息:1、不可逆的深度昏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自主呼吸停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脑干反射消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脑电图平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脑死亡的定义脑死亡是指包括脑干在内的全脑功能不可逆转的丧失。

脑死亡患者的大脑已经完全停止运作,无法恢复意识和自主呼吸等基本生命功能。

11 脑死亡与传统死亡观念的区别传统的死亡观念通常以心跳和呼吸停止为标志,但随着医学技术的发展,对于脑死亡的认识逐渐深化。

脑死亡患者在依靠人工支持系统的情况下,心跳和呼吸可能仍能维持,但这并不意味着生命的真正延续。

12 脑死亡判定的重要性准确判定脑死亡对于医疗决策、器官捐献、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以及法律和伦理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2、脑死亡的判断标准21 不可逆的深度昏迷对外部刺激和内部需求完全没有反应。

昏迷的原因明确,且为不可逆性。

211 排除可逆性昏迷的情况如药物中毒、低温、代谢紊乱等导致的昏迷,在经过适当的治疗和观察后能够恢复的情况不属于脑死亡。

22 自主呼吸停止通过呼吸暂停试验或其他可靠的检测方法,证实患者无法自主呼吸。

221 呼吸暂停试验的具体要求和操作规范包括试验前的准备工作、试验中的监测指标以及判定呼吸停止的标准。

23 脑干反射消失包括瞳孔对光反射、角膜反射、头眼反射、前庭眼反射、咳嗽反射等均消失。

231 各项脑干反射的详细检测方法和判断标准对每一种反射的测试条件、反应表现以及消失的判定进行明确规定。

24 脑电图平直脑电图显示电静息,即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检测到脑电活动。

241 脑电图检测的技术要求和时间规定确保脑电图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脑死亡判定的程序和步骤31 初步评估包括病史采集、临床检查等,以确定是否存在脑死亡的可能。

脑死亡诊断标准与判定流程课件

脑死亡诊断标准与判定流程课件

05 脑死亡判定的未 来展望
新技术的应用
神经影像技术
利用高分辨率的影像技术,如MRI和CT,能够更准确地检测脑组 织的损伤和死亡。
生物标志物检测
通过检测脑脊液或血液中的生物标志物,如神经递质或细胞因子, 有助于更早地诊断脑死亡。
神经电生理技术
利用脑电图和诱发电位等神经电生理技术,能够评估大脑功能和意 识状态,为脑死亡判定提供辅助证据。
判定方法
通过观察患者的临床表现, 以及使用脑电图等辅助检 查手段进行确诊。
注意事项
在临床诊断过程中,需要 排除其他可能导致类似症 状的疾病,如癫痫、深度 昏迷等。
实验室诊断标准
诊断依据
通过实验室检查,如血气 分析、血糖等指标,评估 患者的呼吸和循环功能是 否已经衰竭。
判定方法
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结 合患者的临床表现,进行 综合判断。
脑死亡的重要性和意义
脑死亡是判断死亡的重要标准之一, 对于器官捐献、法律和医学研究等方 面具有重要意义。
脑死亡的诊断能够避免无意义的过度 治疗,减轻患者家庭的经济和心理负 担,同时为医学研究和人类健康做出 贡献。
02 脑死亡的诊断标 准
临床诊断标准
01
02
03
诊断依据
意识、呼吸、瞳孔等生命 体征的消失,以及脑干反 射的消失。
确判断。
排除其他疾病干扰
脑死亡判定需排除其他可能导致 类似症状的疾病,如持续性植物 状态、严重脑外伤等。医生需仔 细进行病史调查和体格检查,确
保诊断准确性。
判定过程中的伦理和法律问题
尊重患者自主权
在判定过程中,医生需尊重患者 的自主权,告知患者家属脑死亡 判定的意义和后果,允许患者家
属发表意见并做出决策。

论述脑死亡的诊断标准(一)

论述脑死亡的诊断标准(一)

论述脑死亡的诊断标准(一)脑死亡的定义•脑死亡是指所有植物人症状表现的脑部功能的完全丧失,包括大脑、脑干及小脑等主要部位的功能完全消失。

脑死亡的原因•脑外伤•脑出血•缺血性脑卒中•脑肿瘤脑死亡的诊断标准•脑死亡的诊断标准是根据最新的相关医学标准进行诊断,通常需要三位专业医师进行确定。

•脑死亡的诊断过程中,需要进行一系列的生命体征检测,包括:–深度昏迷–没有脑功能反应–呼吸功能完全停止–瞳孔缩小无反应–脑波检测无反应脑死亡与器官捐赠•脑死亡是器官捐赠的最佳时机。

•脑死亡者的器官,只有在符合特定条件下进行有效保存和移植,才能减少生命的浪费。

总结:脑死亡的诊断标准是根据最新的相关医学标准进行诊断。

脑死亡者的器官能够有效保存和移植,来为需要的病人提供机会,救回他们的生命。

脑死亡的意义•脑死亡的确定,代表着病人的生命已经结束,无法挽回。

•脑死亡的意义,在于为病人和家属提供依据,决定是否停止维持生命,节省无谓的医疗费用和资源。

脑死亡的伦理问题•对脑死亡患者的器官移植手术,需要遵守伦理原则,确保医疗行为的合理性。

•医生应当尊重患者的生命和尊严,在遵守法律规定和伦理准则的基础上,进行器官移植手术。

如何防止脑死亡•坚持健康的生活方式,包括低食盐、低脂肪、适量运动、戒烟限酒等。

•预防心脑血管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

•增强安全意识,在开车、运动等活动中注意自我保护。

结论•脑死亡是一种不可逆的生命-ending 事件,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诊断,才能确定病人的死亡。

•脑死亡作为器官移植的最佳时机,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对于需要移植的病人来说,意义重大。

•预防脑死亡的发生,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一个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

我国脑死亡立法培训课件

我国脑死亡立法培训课件
状况
器官移植飞速发展 器官来源短缺
我国脑死亡立法
15
体系设计
脑死亡法 脑死亡判定标准 脑死亡管理条例 脑死亡技术规范条例
我国脑死亡立法
16
1、脑死亡法
核心&指导 立法依据 执法总纲 内容
我国脑死亡立法
17
内容
概念、目的、依据、限制、原则、制度、 责任
关系
器官移植法 遗体捐献法 刑法 行政法
我国脑死亡立法
18
2、脑死亡判定标准
医学标准法律化 法律效力
我国脑死亡立法
19
3、脑死亡管理条例
行政监管制度 保证规范操作
我国脑死亡立法
20
4、脑死亡技术规范条例
技术性行政规章 内容
概念 类别 具体构成 适用范围 转让 发展与保护
我国脑死亡立法
21
可行性分析
医疗实践中的操作规则是我国脑死亡立法的基础 国内外脑死亡立法的经验教训是我国立法的重要
我国脑死亡立法
一、研究
医学研究标准Fra bibliotek 伦理学研究反对脑死亡 赞成脑死亡
法律学的研究
脑死亡与民事基本权利 类脑死者权益保护 涉及的法律调整
我国脑死亡立法
2
1、医学研究
标准
1968哈佛标准
不可逆深度昏迷 自主运动和呼吸停止 脑干反射消失 脑电波平直 24小时
我国脑死亡立法
死亡时间的判断 以心死亡为基础
我国脑死亡立法
11
合同法
适用于物
我国脑死亡立法
12
刑法
医疗事故罪 非法行医罪 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 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重伤罪 盗窃、侮辱尸体罪
我国脑死亡立法

《脑死亡弃疗》课件

《脑死亡弃疗》课件
持续监测患者的呼吸、心率、 血压等指标,确保生命体征平
稳。
维持营养供给
通过胃管或静脉途径提供营养 支持,保证患者的营养需求。
预防并发症
定期翻身、拍背,保持皮肤清 洁,预防褥疮和肺部感染等并
发症。
维持水电解质平衡
根据患者情况调整输液量,保 持水电解质平衡。
脑死亡患者的心理护理
保持环境安静
为患者创造一个安静、 舒适的环境,减少外界
脑死亡患者的遗产继承问题
遗产继承的法律规定
根据各国法律规定,脑死亡患者被视 为已死亡的人,其遗产应按照法定继 承或遗嘱继承的方式进行分配。
继承权的确定
在脑死亡患者未立遗嘱的情况下,其 直系亲属或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其遗 产。
脑死亡患者的保险问题
人寿保险的赔付
对于购买了人寿保险的脑死亡患 者,保险公司通常会按照合同约 定进行赔付,赔付金额通常会支 付给患者的家属或法定继承人。
《脑死亡弃疗》ppt课 件
目 录
• 脑死亡的定义与判定标准 • 脑死亡患者的医疗护理 • 脑死亡患者的器官捐献 • 脑死亡患者的法律问题 • 社会对脑死亡的认知与态度
脑死亡的定义与判
01
定标准
脑死亡的定义
01
脑死亡是指全脑功能不可逆的永 久性丧失,包括大脑、小脑、脑 干在内的全部功能完全丧失。
其他保险的赔付
对于其他类型的保险,如健康保 险、意外险等,保险公司会根据 具体合同条款进行赔付,赔付对 象可能是患者家属或受益人。
社会对脑死亡的认
05
知与态度
社会对脑死亡的认知现状
脑死亡定义
社会公众对脑死亡的定义和诊断标准存在一定了解,但认知 程度参差不齐。
脑死亡与植物人的区分

脑死亡的课件

脑死亡的课件

检查的次数、人数和观察时间
检查的次数、人数: 荐至少有2名不同的主治医师参与诊断 (1)判定用的是最新的诊断标准; (2)确定诊断时无利益上的冲突; (3)至少有2名参与照顾患儿的医师在符合脑死亡 的标准上达成共识。 间隔一定的时间检查2次:第1次检查确定患儿 的神经功能满足脑死亡的标准,第2次检查是基 于神经功能无变化及不可逆转的情况下确认脑死 亡观察时间 2次检查之间应间隔一段观察期,足月新生儿至 出生后30 d、>30 d~18岁者的观察期分别为 24 h和12 h;
脑死亡SEP表现 (体感诱发电位)
正常SEP
脑死亡SEP
脑死亡BAEP表现
(脑干听觉诱发电位)
正常BAEP
脑死亡BAEP:双侧各波均消失
小结 死亡的定义 脑死亡判定的先决条件 脑死亡的临床诊断 脑死亡的辅助检查
深昏迷通常无肢体自主活动,但由于脊髓尚未死 亡,反射活动仍可存在,极易误认为病人尚未脑死 亡。 脑死亡病人可以出现多种自主性及反射性活动: 38例符合脑死亡标准,15例有自主性反射性活动 :手指跳动、波动性足趾屈曲,Larzarus征:( 典型表现为双上肢肘部屈曲,两肩内收,双臂上举 ,双手呈张力失调性姿势,双手交叉旋前—伸展反 射)
辅助检查 辅助检查:既非必要也非替代 (1)脑血管造影:是确定脑血流消失是 诊断脑死亡的金标准。 (2) EEG:确定脑电活动静止和放射 性核素脑血流量测定脑血流仍然是诊断婴 儿和儿童脑死亡的最常用方法
脑死亡EEG表现
正 常 EEG
脑死亡EEG
脑死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经颅多普勒超声检查(TCD)
脑死亡的临床诊断
1、昏迷:可有脊髓反射。 2、脑干反射消失:
(1)双侧瞳孔对光反射均阴性。 (2)延髓肌肉系统的运动消失,包括面部 和口咽肌肉运动的缺乏。 (3)咽反射、咳嗽反射、吸吮和觅食反射 消失。 (4)角膜反射消失。 (5)眼前庭反射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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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2021
脑死亡判定标准
11
二、临床判定 (二)脑干反射消失
2、角膜反射:
(1)检查方法:抬起一侧上眼睑,露出角膜,用棉花 丝触角膜,观察双侧有无眨眼动作。两侧同样操作。
(2)结果判定:双侧刺激均无眨眼动作才能判断为角 膜反射消失。
(3)注意事项: a即使没有明确眨眼,但上下眼睑和眼周肌肉有微弱收
7
二、临床判定 (一)深昏迷
(2)在颈部以下刺激时可引起脊髓反射。脑死亡时 枕大孔以下的脊髓仍然存活,仍有脊髓反射及脊髓自 动反射。脊髓反射包括各种深反射及病理反射。脊髓 自动反射大多与刺激部位相关,刺激颈部可起头部旋 转运动;刺激上肢可引起上肢屈曲、伸展、上举、旋 前、旋后;刺激腹部引起腹壁肌肉收缩;刺激下肢引 起下肢屈曲、伸展;进行自主呼吸诱发试验时可出现 Lazarus 征(典型表现为双上肢肘屈、两肩内收、双 臂上举、双手呈张力失调型姿势、双手交叉、旋前伸 展)。
完成一侧检查后以同样方法测试另一侧。 (2)结果判定: 注水后观察1-3min,若无眼球震颤表示前庭眼反射消
失。
3/10/2021
脑死亡判定标准
14
二、临床判定 (二)脑干反射消失
(3)注意事项:
a试验前必须用耳镜检查两侧鼓膜有无损伤,若有破损 则不做此项检查;外耳道内有血块或堵塞;处理后再行 检查;
缩时,不能判定为角膜反射消失。 b操作规范,避免损伤角膜。 c眼部外伤出血或球结膜水肿可影响角膜反射的出现。
3/10/2021
脑死亡判定标准
12
二、临床判定 (二)脑干反射消失
3 头眼反射:
(1)检查方法:用手托起头部,撑开双侧眼脸,将 头从一侧急速转向另一侧,观察眼球是否向相反方向 转动,检查一侧后查相反一侧。
一、先决条件
(1)昏迷原因明确; (2)排除各种原因的可逆性昏迷。
3/10/2021
脑死亡判定标准
1
二、临床判定
(1)深昏迷; (2)脑干反射全部消失; (3)无自主呼吸(靠呼吸机维持,自主呼吸诱发
试验证实无自主呼吸)。以上三项必须全部具备。
3/10/2021
脑死亡判定标准
2
三、确认试验
(1)脑电图呈电静息; (2)经颅多普勒超声无脑血流灌注现象; (3)体感诱发电位P14以上波形消失。以上三项
5 咳嗽反射:
(1)检查方法:用长度超过人工气道的吸引管刺激气 管粘膜,引起咳嗽反射。
(2)结果判定:刺激气管粘膜无咳嗽动作,即可判定 为咳嗽反射消失。
(3)注意事项: a操作规范,以免损伤气管粘膜; b刺激时即使没有明确的咳嗽,但有胸廓运动时,仍可
认为咳嗽反射存在。
b即使没有明显的眼球震颤,但有微弱的眼球活动,就 不能判定前庭眼反射消失;
c头面部外伤造成的眼部出血、水肿可影响眼球活动;
d本试验方法与耳鼻喉科使用的温度试验不同,后者用 20C的冷水或体温+-7C的冷热水交替刺激,不能用于 脑死亡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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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死亡判定标准
15
二、临床判定 (二)脑干反射消失
中至少有一项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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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死亡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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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死亡观察时间首次判定后,观 察12h复查无变化,方可最后判定为脑 死亡。
脑死亡判定技术规范(征求意见 稿)中脑死亡定义:脑死亡是包括脑 干在内的全脑功能丧失不可逆转的状 态,即死亡。
3/10/2021
脑死亡判定标准
4
一、先决条件
(一)昏迷的原因必须明确原发性脑损伤包括 颅脑外伤、脑血管疾病等;
继发性脑损伤主要指缺氧性脑病,如心跳骤停 、麻醉意外、溺水、窒息等。
昏迷原因不明确者不能实施脑死亡判定。
3/10/2021
脑死亡判定标准
5
一、先决条件
(二)排除一切可逆性昏迷的原因 如急性中毒(一氧化碳中毒、镇静安眠药、麻
醉药、精神药物、肌肉松弛剂等)、低温(肛 温32C)、严重电介质及酸碱平衡紊乱、代谢 及内分泌障碍(如肝性脑病、尿毒症脑病、非 酮性高血糖脑病)及休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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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死亡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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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临床判定 (一)深昏迷
(3)脊髓自动反射必须与自发运动相区别,自发运 动通常在无刺激时发生,多数为一侧性,而脊髓自 动反射固定出现于特定刺激相关部位。
(4)有末梢性三叉神经病变或面神经麻痹时,不应 轻率判定脑死亡。
(5)脑死亡者不应有去大脑强直、去皮质强直、痉 挛或其他不自主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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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临床判定(一)深昏迷
(一)深昏迷 1 检查方法及结果判定:用拇指分别强力压迫
患者两侧眶上切迹或针刺面部,不应有任何面 部肌肉活动。用格拉斯哥昏迷量表(GCS)测 定昏迷评分为3 分。 2 注意事项: (1)任何刺激必须局限于头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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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脑死亡应与植物状态严格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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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临床判定 (二)脑干反射消失
(二)脑干反射消失
1、 瞳孔对光反射:
(1)检查方法:用强光照射瞳孔,观察有无缩瞳反应 。光线从侧面照射一侧瞳孔,观察同侧瞳孔有无缩小( 直接对光反射)。检查一侧后再检查另一侧;光线照射 一侧瞳孔,观察对侧瞳孔有无缩小(间接对光反射), 检查一侧后再检查另一侧。上述检查应反复两次。
(2)结果判定: 当头部向左或向右转动时,眼球均固定不动,没有向
相反方向的运动,即可判定为差别眼反射消失。 (3)注意事项: 颈椎有外伤时禁做此项检查,以免损伤脊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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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临床判定 (二)脑干反射消失
4 前庭眼反射(温度试验):
(1)检查方法:将头部抬起30度,用一弯盘贴近外 耳道,以备灌水流出用。用注射器抽吸0-4C冰水 20ml,注入一侧外耳道,注入时间为20-30秒,同时 抬起两侧眼睑,观察有无眼球震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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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死消失
(2)结果判定:双侧直接和间接对光均无反应即可判 定为瞳孔对光反射消失。
(3)注意事项: a脑死亡者多数伴有双侧瞳孔散大( >4mm),但少
数瞳孔可缩小。因此,不应将瞳孔散大作为脑死亡判定 的必要条件。有些药物如阿托品可以影响瞳孔的大小, 但不影响对光反射。 b眼部外伤可影响对光反射的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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