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职业病防治法什么时候实施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一、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是国家21世纪颁布的第一部卫生单行法律。
它以保护广大劳动者健康权益为宗旨,规定了我国在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职业病中的各种法律制度。
该法律确定的职业病防治法律关系主体有:政府卫生及相关行政部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以及承担职业卫生检测、体检和职业病诊断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单位等四方。
法律明确了上述四方之间的行政和民事法律关系,并分别规定了各自的权利义务、法律地位、法律责任。
《职业病防治法》确立了我国职业病防止所采取的“控制职业病危害源头、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策略;明确了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中的职责和义务;突出了劳动者健康权益受到法律保护;规定了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事业病防治监管中的职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职能以及各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宗旨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保障劳动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了国家职业病防治工作总体运行制度,即政府监管与指导、用人单位实施与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和自律、社会监督与参与以及职业卫生服务技术保障等。
《职业病防治法》明确了我国职业病防治的基本法律制度是:职业卫生监督制度;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按职业病目录和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制度;劳动者职业卫生权利受到保护制度;职业病病人保障制度;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职业病事故调查处理、职业病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鼓励科学防治。
淘汰落后的职业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和材料以及职业卫生监督和技术服务机构及其队伍管理制度等。
《职业病防治法》的颁布,是我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与国际接轨的重要步骤,也是我国政府在职业卫生和安全管理方面,履行与国际劳工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所签署的公约或承诺的重要体现。
《职业病防治法》题库150题
《职业病防治法》题库一、单项选择〔80题〕1.2022年是《职业病防治法》实施〔〕周年,贯彻落实好《职业病防治法》,对强化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爱护广阔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又好又快开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DA.10B.20C.5D.132.《X职业病防治法》于2022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起施行。
CA.2022年5月1日B.2022年10月27日C.2022年5月1日D.2022年10月27日3.《职业病防治法》是为了〔〕和排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爱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开展,依据宪法而制定。
CA.平安生产B. 劳动爱护C.预防操纵D. 爱护健康4.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是〔〕。
AA.预防为主,防治结合B.分类治理,综合治理C.行业自律,职工参与D.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5.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原则是〔〕。
BA.预防为主,防治结合B.分类治理,综合治理C.行业自律,职工参与D.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6.《职业病防治法》所称职业病,是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BA.企业、事业单位B.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C.企业、政府单位D.企业、政府单位和事业单位7.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行政部门会同X平安生产监督治理部门、劳动保证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BA.公安B.卫生C.XD.工会8.由国家主管部门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的职业病称为法定职业病。
以下关于职业病诊断条件中,不作为界定法定职业病根本条件的是〔〕。
DA、在职业活动中产生B、列入法定职业病范围C、与劳动用工行为相联系D、接触职业危害因素5年以上9.2022年12月2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国家平X管总局、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该《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等职业病共10类132种。
2024年职业病防治法考试试题
2024年职业病防治法考试试题1.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于()公布实施。
A 2011年12月31日B 2017年11月4日C 2012年5月1日D 2018年12月29日(正确答案)2.我国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是:()为主,防治结合。
A 健康B安全C预防(正确答案)3.《职业病防治法》是为了()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宪法而制定。
A安全生产B 劳动保护C预防、控制(正确答案)4.《职业病防治法》中所称用人单位是指()。
A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B企业、科研单位、政府机关C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正确答案)5.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A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正确答案)B 应急管理人员C工会督察员6.《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A单位职工B用人单位(正确答案)C劳动者7.《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A用人单位B单位职工C劳动者(正确答案)8.()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A各级工会组织B用人单位(正确答案)C企业、科研单位、政府机关9.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受监督。
A 申请B 备案C 申报(正确答案)10.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A同时报批B同时规划C同时设计(正确答案)11.用人单位应督促、指导劳动者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病防护用品。
A 不得(正确答案)B 可以C 部分可以12.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和中文警示说明。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防治法实施时间)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防治法实施时间)第三节《职业病防治法》解读本节公开课由广西医科大学韦小敏教授主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内容、基本方针、立法意图进行解读,并特别强调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以及职业病患者的保障。
2023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进行了第四次修改,现就相关情况解读如下:一、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共包含7章90条,具体是5个管理关口(第二到第六章):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前期预防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四章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二、基本方针1.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严重、一般),综合治理。
例如《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23]73号)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23年版)》(国卫办职健发〔2023〕5号)。
3.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家卫健委职业健康司公布。
三、强调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1.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主体责任3.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4.具体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有:*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等12项制度)*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职业病防治法-知识问答
1、《职业病防治法》是什么时候颁布,什么时候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是2001年10月27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后颁布实施,2011年12月31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会议修正后,于2002年5月1日起实施。
2、什么叫职业病?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是什么?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4、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应符合哪些职业卫生要求?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5、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哪些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中应做好哪些工作?(1)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防治所需的资金投入,不得挤占、挪用,并对因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2)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3)用人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4)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018年新修《职业病防治法》知识竞赛试题(附答案)
2018年新修《职业病防治法》知识竞赛试题(附答案)2018年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如下:1.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于2012年5月1日公布实施。
2.根据国家现行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分工,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3.根据国家现行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分工,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工作。
4.工会组织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建议,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5.我国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6.我国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原则是:“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7.《职业病防治法》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宪法而制定。
33.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34.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35.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36.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37.工会组织应当督促并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对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与用人单位就劳动者反映的有关职业病防治的问题进行协调并督促解决。
38.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39.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40.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诊断为职业病。
41.在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如实提供劳动者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以满足诊断和鉴定的需要。
42.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病人的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应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还应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修订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年修正本)公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11.04施行日期:2017.11.05效力:有效门类:行政法类(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7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前期预防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四章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四条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最新职业病防治法(官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前期预防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四章: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四条: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修正)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发文字号:主席令第81号发布日期: 2017.11.04实施日期: 2017.11.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法律法规类别:职业病防治【本法变迁史】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1027]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2011)[2011123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修正)[20111231]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070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6修正)[20160702]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2017110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修正)[2017110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前期预防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四章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
2011 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
新华社北京12月31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12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11年12月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二条第二款修改为:“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第三款修改为:“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二、将第三条修改为:“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三、在第四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
”四、增加一条,作为第六条:“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五、将第七条改为第八条,修改为:“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强对职业病的机理和发生规律的基础研究,提高职业病防治科学技术水平;积极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设备、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国家鼓励和支持职业病医疗康复机构的建设。
”六、将第八条改为第九条,第二款修改为:“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一、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是国家21世纪颁布的第一部卫生单行法律。
它以保护广大劳动者健康权益为宗旨,规定了我国在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职业病中的各种法律制度。
该法律确定的职业病防治法律关系主体有:政府卫生及相关行政部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以及承担职业卫生检测、体检和职业病诊断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单位等四方。
法律明确了上述四方之间的行政和民事法律关系,并分别规定了各自的权利义务、法律地位、法律责任。
《职业病防治法》确立了我国职业病防止所采取的“控制职业病危害源头、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策略;明确了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中的职责和义务;突出了劳动者健康权益受到法律保护;规定了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事业病防治监管中的职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职能以及各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宗旨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保障劳动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了国家职业病防治工作总体运行制度,即政府监管与指导、用人单位实施与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和自律、社会监督与参与以及职业卫生服务技术保障等。
《职业病防治法》明确了我国职业病防治的基本法律制度是:职业卫生监督制度;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按职业病目录和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制度;劳动者职业卫生权利受到保护制度;职业病病人保障制度;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职业病事故调查处理、职业病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鼓励科学防治。
淘汰落后的职业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和材料以及职业卫生监督和技术服务机构及其队伍管理制度等。
《职业病防治法》的颁布,是我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与国际接轨的重要步骤,也是我国政府在职业卫生和安全管理方面,履行与国际劳工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所签署的公约或承诺的重要体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正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前期预防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四章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四条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第六条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八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强对职业病的机理和发生规律的基础研究,提高职业病防治科学技术水平;积极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设备、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2022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试题
2022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试题一、单项选择题(28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B)正式实施。
A、2001年10月27日B、2002年5月1日C、2002年1月1日D、2005年2月1日2、职业病指(B)。
A、劳动者在工作中所患的疾病B、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C、工人在劳动过程中因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疾病D、工人在职业活动中引起的疾病3、用人单位的(A)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A、主要负责人B、董事长C、总经理D、第一负责人4、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统称(D)oA、职业卫生危害B、职业危害C、职业危害因素D、职业病危害5、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由(A)保管。
A、用人单位B、职工个人C、专业机构D、职业健康检查机构6、2022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主题是(C)A、防治职业病,职业要健康B、依法防治职业病,切实关爱劳动者C、一切为了劳动者健康D、防治职业病,幸福千万家7、国家规定每年(b)月的最后一周是《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A、3B、4C、5D、68、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C)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A、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B、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C、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D、职业病病名9、用人单位(A)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A、必须B、不必C、不需D、按实际情况10、职业健康检查费用应有(B)承担。
A、劳动者B、用人单位C、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D、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承担一半11、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D)的作业。
A、重体力劳动B、有毒C、危险D、其所禁忌12、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落实职业病预防措施,从源头上(c)职业病危害。
新职业病防治法(2016年7月2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修正,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前期预防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四章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四条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第六条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八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强对职业病的机理和发生规律的基础研究,提高职业病防治科学技术水平;积极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设备、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6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6修正)【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16.07.02【实施日期】2016.07.02【时效性】已被修改【效力级别】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前期预防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四章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四条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最新2018职业病防治法全文修订对比
最新2018职业病防治法全文修订对比(附送电子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2018年12月29日修正,2018年12月29日施行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全文修订对比)∙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前期预防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四章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四条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职业病知识竞赛试题答案
新《职业病防治法》知识竞赛试题单位: 姓名:分数:单项选择题(请从三个备选答案中选择惟一一个正确选项,每题1分,共100分)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自何时开始实施?(B)A、1999年10月1日B、2002年5月1日C、2005年5月1日2. 新《职业病防治法》修改决定是何时由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并实施的?(C)A、2002年5月1日B、2010年1月1日C、2011年12月31日3.根据新《职业病防治法》, (C)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A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B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C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4.根据新《职业病防治法》, 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和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由(A)负责。
A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B 卫生部C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5.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C)的意见。
A国家安全局B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C工会组织6.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是:(C)。
A 以人为本,标本兼治B安全第一,预防为主C预防为主,防治结合7. 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原则是(A)。
A 分类管理,综合治理B 分类管理C 综合治理8.根据新《职业病防治法》,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A)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A 行业B企业C事业单位9.《职业病防治法》是为了(C)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而制定。
A预防、遏制B预防、减少C预防、控制10.《职业病防治法》适用于(B)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A中华人民共和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内B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C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11.新《职业病防治法》所指的职业病是:(A)。
A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B 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疾病C劳动者因接触粉尘及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疾病12. 新《职业病防治法》中所称用人单位是指(C)。
职业病防治法现行版本
职业病防治法现行版本
【实用版】
目录
1.职业病防治法的背景和目的
2.职业病防治法的主要内容
3.职业病防治法的实施时间和影响
正文
一、职业病防治法的背景和目的
职业病防治法是我国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一些工作岗位对劳动者的健康造成了严重损害,因此,制定和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职业病防治法的主要内容
职业病防治法包括总则、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 7 章 90 条。
其中,总则部分明确了职业病防治的目的和适用范围;前期预防部分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采取的措施,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等;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部分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佩戴防护用品、接受职业健康检查等;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部分规定了职业病的诊断标准和程序,以及职业病病人的待遇和保障;监督检查部分规定了政府部门和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职责和权限;法律责任部分规定了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附则部分则包括了法律的施行时间和解释等。
三、职业病防治法的实施时间和影响
职业病防治法于 2002 年 5 月 1 日开始实施,最新的修订版本于
2011 年 12 月 31 日通过。
职业病防治法的实施,对于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权益,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如对您有帮助,可购买打赏,谢谢
生活常识分享新职业病防治法什么时候实施
导语:平时工作较忙,许多人都不知道新职业病防治法是何时开始实施的,那新职业病防治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呢?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介绍一下。
很多人都没注意过新职业病防治法,并不知道推出新职业病防治法什么时候开始实施,那新职业病防治法什么时候实施呢?下面就随小编一起去了解下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2001年10月27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从2002年5月1日起开始正式施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已于2011年12月31日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新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理顺了职业卫生监督管理体制,强化了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义务,进一步完善了职业病诊断、鉴定制度,强化了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修改后的新职业病防治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