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检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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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检验规程
1、目的
依据体系要求,对公司最终产品的检验行为进行规范,确保所交付产品的质量能够满足客户的要求。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对最终产品的检验控制。
3、职责
3.1质量部负责制定产品最终检验标准,管理者代表审批最终检验标准。
3.2质量部检验员负责对最终产品实施检验并对质量状况进行反馈,生产部和车间负责配合检验。
4、产品最终检验流程
4.1所有经公司生产作业的最终产品均为本规程规定的受检对象,并实行完工产品全检。
4.2本规程所述的检验对象的检验指令由生产车间发出,常规情况下由车间在完成产品加工后,车间检验员进行全部产品检验,检验合格后向质量部提出检验申请,质量部检验员进行抽检或复检。
4.3质量部检验员检验前,首先检查成品所有工序是否已全部完工、各项工序检验是否已全部合格、工序中的技术质量问题是否已经得到妥善处理。检验根据《产品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记录到《成品检验记录》上,经判定为合格的产品由检验员填写《产品全性能检验报告》并出具《产品入库通知单》,由生产车间负责到仓库入库;经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由检验员标上“不合格”标识,然后依《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4.4由品质部每季对成品检验中出现的不合格项做统计,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质量分析,需要时制订纠正或预防措施。
5、支持性文件
5. 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质量记录
6.1《成品检验记录》
6.2《产品全性能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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