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五种方式.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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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 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
2、适用范围
4、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五)询价采购方式
1、定义
2、适用范围
4、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3、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3、适用范围 3、适用范围
3、程序 3、程序
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定义: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 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必 须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上发布招标公告。红河州指定的政府采购信 息发布媒体是:云南政府采购网、红河财政 网。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具体采购程序:
1.需求方编制采购预算,并到财政局采购管理部门填写采购申请表(货物类招标一般需 提供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期、货物用途、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供货方案、培训、验 收标准及方法、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等:工程类招标一般要提供设计图纸或工程详细做 法说明等);
2.财政局采购管理部门根据项目类别及相关规定批准采购方式; 3.政府采购中心根据采购管理部门的审批方式组织招标; 4.编写招标文件: 需求论证完成并定稿后,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编写完成全部招标文件。 5. 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 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从公告日期到开标日期不少于20天。 6. 发售招标文件: 投标人在招标公告要求的时间内到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获得投标资格。 7. 询标答疑: 投标人在获得投标文件后如对投标文件有疑问可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项目单位 (采购人)也可以根据需要安排投标人现场勘察。准备答疑文件,进行书面答疑。 8. 开标准备: 开标前一周内,采购中心准备评标专家备选名单,制订评标办法。 开标前1-2天,采购中心抽取评标专家。
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侯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11. 评标结果确认: 采购中心在评标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评标结果报项目单位(采购人)。 项目单位(采购人)如对评标结果无异议,应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评标委员会的
评标结果出具评标结果确认函并送采购中心。 12. 发布中标结果公示: 采购中心将中标结果(中标人,中标金额等)上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13. 发布中标通知书: 如公示期内无质疑,采购中心将在公示期结束后向中标人发布中标通知书。招标
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 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 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 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 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4. 签定合同及合同备案: 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
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 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中标经济合同 并将一份合同副本、验收报告及发票复印件报政府采中心备案。 15. 项目结束文件归档保存; 采购中心将项目有关文件正本整理归档保存。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八条对规避公开招标方式的行为作了限制规定, 即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 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公开招标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在《政府采购法》中得到了 确认,采购人有义务认真遵照执行,进行政府采购活动。但由于政府 采购管理不尽完善,或者一些单位受小集团利益或其他驱动,甚至为 实现与特定供应商串通的目的,往往将达到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 (货物或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回避公开招标采购。(所谓 化整为零,是指采购人把达到法定公开招标数额的政府采购项目分割 为几个小项目,使每个项目的数额都低于法定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以此来达到逃避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目的)。除将项目化整为零以外, 还有其他一些规避公开招标方式的做法,如故意拖延采购实施时间, 使采用公开招标的时间难以满足采购需求,只得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诸如此类的方法还有很多,这里就不一一列举。
9. 投标、开标: 采购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投标,请相关人员签署。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
人参加。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 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目前红河州政府采购中心主要是委托蒙自县公证处检查并公证); 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 容。 项目单位(采购人)或其上级机关、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应该派人进行监标。红河州政府采购 中心每次开标时都邀请州监察局、州审计局、州财政局采购管理科人员到现场监督。 如果在开标时出现投标人不足3家的情况应立即上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建议改变采购方式。 如果开标后出现参加某一项目或某一分包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都超出财政预算则该项目 或该分包应该废标,重新组织招标。采购中心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 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10. 组织评标: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成员人数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00万以上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 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 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 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 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 格的中标候选人。
政府采购的五种方式及程序
政府采购的方式有: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 单一来源采购、询价
(一)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1、定义
2、具体采购程序
(二)邀请招标采购方式
1、定义
2、邀请招标的程序
4、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三)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1、定义
2、程序
4、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四)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1、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