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库管理办法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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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专家及专家库的监督管理,健全专家库制度,规范专家活动,提高专家质量,保证专家级指导工作活动的公平、公正,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公司专家库的建立、使用、管理适用本办法。
(三)、公司专家评审委组会应当加强对专家库及专家的管理。任何单位和部门均不得以任何名义非法控制、干预或者影响专家评审委组的具体评审工作。
二、专家选拔及专家库的建立
(一)、公司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总经理、副总、总工、人力资源部部长共同负责组建。公司各二级单位、部门不再建立专家评审委员会。
(二)、公司专家评审委员会组建应当公开,接受全公司员工监督。
(三)、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熟悉公司本专业业务,拥护公司的路线、方针、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热心于公司管理技能和专业技术发展;
2、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
谨的工作作风,服从公司监督管理,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3、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以上,并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家级指导工作;
5、公司对于专家库中专家要求的其他条件;
6、选拔专家、建立专家库采取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人员资料、专家库入选专家必备条件进行初始名单拟定,并予以公示。
如出现如下情况:
(1)如出现遗漏人选,个人也可主动联系总部人力资源部,进行登记查实。
(2)公示后,个人不愿入专家库情况,必须亲自联系专家评审委员会,说明情况。
7、入库专家,经专家评审委员会按各资格要求进行初审汇总,并经公司总经理审查通过后,予以公布。
8、经审查通过的专家,由专家评审委员会统一颁发聘任证书,正式聘为专家,纳入专家库管理。
三、专家及专家库的日常管理
(一)、专家评审委员会应当为每位入选专家建立档案,包括专家的个人情况资料及实际进行专家级指导工作记录资料。
(二)、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定年度专家培训计划,对专家进行必要的相关业务知识培训。
(三)、专家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和考评制度,并实行年检制。
1、专家库专家因身体健康、业务能力、违纪及信誉等原因不能胜任专家指导工作的,经专家评审委员会批准,停止担任专家库的专家并解除聘用关系。
2、根据专家库专家在本年度内参加专家级指导活动的具体表现,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两种。考核不合格的专家,予以解除聘用关系。
(四)、专家库专家实行聘任制,聘用期为一年。期间因故解聘的,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办理有关解除聘用手续。
四、专家库专家的权利与义务
(一)、专家库专家享有下列权利:
1、享有专家库专家补贴(报酬)权;
2、接受专家评审委员会聘请,担任专家库专家工作组成员;
3、依据公司有关规定专家库专家的评聘方法和标准,
对本专业业务研究指导工作进行独立操作,提出改进或其它意见。
4、参加有关本专业业务的学习和培训;
5、对专家库的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6、公司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专家库专家享有下列义务:
1、在专家评审委员会组织下,按时参加各种本专业业务研究、参与公司技术论证工作;
2、遵守有关专家评审委员会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3、按照专家评审办法和标准,独立地对指导工作进行课件开发与编写,客观公正地进行工作指导。工作指导结束后提供真实、可靠的评价与改进意见;
4、参与起草书面工作指导报告;
5、协助、配合专家评审委员会的监督、检查;
6、工作部门、职称和通信联络方式等发生变化的,及时通知专家评审委员会;
7、公司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专家库专家纪律
(一)、接到专家评审委员会下达的专业业务研究、技术论证通知后不得无故拒绝,不得询问与工作指导或工作无关的内容,应按通知时间准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确因事因病不能参
加,应在通知下达后及时告知专家评审委员会;
(二)、凡参加工作指导或培训的专家必须亲自进行,不得委托他人代替;
(三)、过程中应服从专家评审委员会的管理和监督;
(四)、工作结束后出具的意见应客观、真实。
(五)、在工作过程中不得无故中途退出。如确有特殊情况需退出的,应征得专家评审委员会的许可。
六、罚则
(一)、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专家评聘委员会取消其担任专家库专家的资格,由公司专家评审委员会给予相应的处罚;
1、私下无故拖延业务研究、技术论证、工作指导及培训者;
2、向他人透露有关工作指导或培训中涉及公司机密事宜及有关的其他情况;
3、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业务研究、技术论证、工作指导及培训者;
4、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者;
七、附则
(一)、本办法解释权属公司专家评聘委员会。
(二)、本办法自专家评审委员会主任——总经理审批签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专家年度考核表
专家年度聘期业绩考核表
附件二:专家年度考核表附表一、专业能力建设完成情况
二、知识传播情况
三、聘期内其他情况
填表说明及要求:
1、专家人才本人填写部分
第一页中,除“实得分”栏、“所在部门意见”和“专家评审委员会意见”栏不需本人填写外,其它均按《年度专家人才聘期任务书》中的内容填写,其中“目标分”栏按。第二页、第三页均由本人填写。
2、部门填写部分
由公司相关部门填写“所在部门意见”和“专家评审委员会意见”。
考核评价全部结束后,由专家评审委员会汇总形成本表中的“实得分”,并填写入内。
3、专家年度聘期业绩考核表合计实得分70分(含70分)以上为及格,70分以下为不及格。
4、本表要求归档,基本格式不允许修改,报告附表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