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药品管理档案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一、不合格药品定义不合格药品是指药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有关质量要求或不符合公司质量规定的药品。
不合格药品包括但不限于:假药、劣药、质量不合格、包装破损、过期药品等。
二、不合格药品的识别与鉴定1.药品验收员在验收药品时,应严格按照药品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如有不符合标准的情况,应立即报告质量管理部门。
2.质量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对不合格药品进行鉴定,包括对药品的外观、性状、成分含量等进行检测,确定其是否符合质量标准。
3.如鉴定结果为不合格,应及时上报相关负责人,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不合格药品的上报与储存1.一旦发现不合格药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上报质量管理部门。
2.质量管理部门应对不合格药品进行登记,并建立不合格药品档案。
3.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并做好明显的标识,防止与合格药品混淆。
四、不合格药品的处理与销毁1.不合格药品的处理应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采取科学、安全、环保的方式进行。
2.对于假药、劣药等严重不合格药品,应立即向当地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对于其他质量不合格的药品,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退货、换货等措施。
4.不合格药品销毁应由专人负责,并做好详细记录。
销毁方式应符合环保要求,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五、不合格药品的记录与报告1.质量管理部门应对不合格药品进行详细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不合格原因等。
2.记录应真实、完整、准确,并妥善保存。
3.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不合格药品情况,并接受监督检查。
六、不合格药品的追踪与溯源1.对于已销售的不合格药品,应立即追回,并做好记录。
2.对不合格药品的来源进行调查,查明原因,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情况进行追踪,确保处理得当。
七、不合格药品的预防与控制1.加强药品采购管理,确保采购的药品符合质量标准。
2.建立完善的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范本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不合格药品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医药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对不合格药品的管理。
第三条不合格药品是指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药品质量标准、不具备应有疗效和安全性的药品。
第二章不合格药品的分类和管理第四条不合格药品按照其性质和严重程度分为三个等级:重大不合格药品、一般不合格药品和轻微不合格药品。
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明确不合格药品的评估、封存、销毁和追究责任等具体管理要求。
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对不合格药品进行评估,确保评估结果准确、公正。
第七条评估结果为重大不合格药品的,企事业单位应立即采取封存、销毁等措施,同时主动报告有关部门。
第八条评估结果为一般不合格药品的,企事业单位应及时采取封存、处理等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九条评估结果为轻微不合格药品的,企事业单位应及时处理,并采取纠正措施,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第三章不合格药品的处理第十条企事业单位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操作。
第十一条重大不合格药品应立即封存,并确保不流入市场,以免对人民群众造成严重危害。
同时,应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接受调查和处理。
第十二条一般不合格药品应封存,并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进行检验和进一步处理。
处理结果应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接受监督。
第十三条轻微不合格药品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纠正,短期内可以继续销售,但企事业单位需要采取措施进行改进,确保以后不再生产不合格药品。
第四章追究责任和处罚第十四条对于生产、经营不合格药品的企事业单位,相关责任人应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追究等。
第十五条对于因不合格药品造成损失的消费者,企事业单位应给予相应的补偿,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制度规定、逃避责任和不配合调查的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并可能纳入失信企业名单。
药店GSP记录填写指导
药品经营企业在质量管理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应有相应的文字记录,质量管理工作是否完善,实际操作是否到位,从原始记录就能查看出来。
因此GSP记录是否完整、规范最能体现门店对质量管理是否重视,门店的各项管理工作是否到位,认真做好每一项记录,是门店全体员工的必修课。
记录填写指导一、基本要求1、统一用黑色水性笔填写。
2、记录不得涂改、粘贴、不得留有空行。
3、记录时逐行填写,不得打省略号。
4、记录有误时,用直尺划一横线(红色)并在旁边注明更正日期和更正人姓名,另取一行重新填写正确的内容。
5、每项记录都要有专用封面,装订固定后放入资料盒中备查。
6、记录封面应填写记录名称及起始日期。
二、温湿度记录1、记录前先填好店名、月份。
2、手工填写适宜温度范围。
3、营业场所:0~30 ℃;冷藏柜:2~10 ℃;阴凉柜:20℃以下4、适宜相对湿度范围35﹪~75﹪5、每天上午9:00~10:00、下午3:00~4:00各填写一次,每次记录完毕应及时签名。
6、调控措施后应将调控到适宜范围内温湿度数据重新填写。
三、养护设备使用及维护记录1、夏季室温达到30℃以上是开空调降温,时间从上午8时开始,至晚上21时左右为止。
作好记录。
(设施设备使用记录,应与温湿度记录相对应)2、相对湿度达到或超过75﹪时,采用通风或开空调的方法除湿。
3、生物制品等需2℃~10 ℃以内保存的药品应放入冷藏柜密封保存(如:人血白蛋白注射液、人免疫球蛋白、诺和灵30R笔芯、胰岛素制剂、重组人干扰素α-2b凝胶等)。
4、室温达到或超过20℃时,需20 ℃以下保存的药品应放入阴凉柜密封保存,如:乌体林斯注射液;卡介菌多糖核酸注射液/斯奇康注射液;阿托伐他汀片/阿乐;非洛地平缓释片/波依定;双氯芬酸钠双释放肠溶胶囊/戴芬胶囊;去氧孕烯炔雌醇片/妈富隆;阿卡波糖片/拜糖平片;糠酸莫米松软膏/艾洛松氟伐他汀胶囊/来适可胶囊;阿司匹林维生素C泡腾片/拜阿司匹灵等。
5、填写时应标明以下内容:门店名称、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设备编号、年份等。
不合格药品及退回药品管理制度
不合格药品及退回药品管理制度1.概述不合格药品是指在药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中,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药品质量标准的药品。
合理有效的管理不合格药品对于保证患者用药安全和药品质量至关重要。
因此,制定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明确不合格药品的定义、分类、处理程序及相关责任,对于维护患者用药权益和公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2.不合格药品的分类(1)生产过程不合格导致的药品;(2)储存条件不合格导致的药品;(3)运输过程不合格导致的药品;(4)销售环节不合格导致的药品。
3.不合格药品处理程序(1)不合格药品发现:负责发现不合格药品的人员应及时向所在单位上报,并将不合格药品封存,防止流入市场。
(2)不合格药品鉴定:不合格药品应交由药品质量监督机构进行鉴定,确保评价结果公正、客观和科学。
(3)不合格药品处理:根据鉴定结果,对不合格药品进行分类处理,包括销毁、修改、整改或退回。
(4)不合格药品记录:详细记录不合格药品的相关信息,确保追溯和责任的明确。
4.相关责任(1)生产企业责任:生产企业应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药品负责,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2)销售企业责任:销售企业应密切关注市场上的药品安全情况,发现不合格药品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3)药品质量监督机构责任:药品质量监督机构应及时鉴定和处理不合格药品,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相关部门责任: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加大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罚力度,维护公众健康和用药安全。
1.概述退回药品是指在药品销售环节中,因各种原因需要退回到供应商或生产企业的药品。
合理有效的管理退回药品对于保证药品流通环节的安全和质量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建立退回药品管理制度,明确退回药品的处理程序,可以有效预防药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2.退回药品的分类退回药品可分为以下几类:(1)过期药品;(2)不合格药品;(3)营销策略调整导致的退货;(4)其他经销商或医疗机构退回的药品。
不合格药品处理的操作程序范本
不合格药品处理的操作程序范本一、目的和范围本操作程序的目的是确保对不合格药品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以保证药品质量和使用安全。
本操作程序适用于所有涉及不合格药品处理的场所和环节。
二、定义和缩写1. 不合格药品:指与规定的药品质量标准不符合或存在安全、有效性问题的药物。
2. 处理:指对不合格药品进行分类、封存、销毁或返厂等具体措施的过程。
三、程序步骤1. 不合格药品鉴别和确认1.1. 不合格药品应由负责人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鉴别和确认。
1.2. 鉴别和确认结果应及时记录,并在确认单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 不合格药品分类2.1. 鉴别和确认后,根据不合格药品的性质、原因和严重程度进行分类。
2.2. 分类包括:严重不合格药品、可修复不合格药品和可以重新加工的不合格药品。
3. 严重不合格药品处理3.1. 严重不合格药品应立即封存,并在封存记录中注明封存日期、封存员和封存理由等信息。
3.2. 封存后的严重不合格药品应由负责人直接上报主管部门,并等待进一步处理指示。
4. 可修复不合格药品处理4.1. 可修复不合格药品应由负责人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估,确定修复方案。
4.2. 修复过程中,应记录修复人员、修复日期、修复方法和修复结果等信息。
4.3. 经修复后,应重新鉴别和确认,如符合规定标准则可重新投放使用,否则按照严重不合格药品处理。
5. 可重新加工的不合格药品处理5.1. 可重新加工的不合格药品应由负责人组织专业人员制定重新加工方案。
5.2. 重新加工过程中,应记录加工人员、加工日期、加工方法和加工结果等信息。
5.3. 经重新加工后,应进行严格的鉴别和确认,如符合规定标准则可重新投放使用,否则按照严重不合格药品处理。
6. 不合格药品销毁6.1. 不合格药品销毁应由负责人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并记录销毁人员、销毁日期和销毁方法等信息。
6.2. 销毁过程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进行合理的记录和监督。
四、记录和档案管理1. 不合格药品鉴别和确认记录,包括鉴别和确认的结果和相关人员的签字等信息。
药店认证必备的22个档案盒资料模板
药店档案目录(购买档案盒或档案袋,按以下标题贴好相应的标签。
)一、药店证件档案1. 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GSP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一套存档。
2. 房产证明、租赁合同及平面布局图二、质量体系设置档案1、设置与职能框架图2、员工花名册3、主要岗位人员任命文件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档案1.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一套及《空白质量记录表格》一套。
各装一个档案袋。
2. 文件审批、变更、发放、收回、销毁记录表四、GSP条款内部审核档案(根据GSP条款)1、GSP条款审核的通知2、GSP条款审核记录3、GSP条款审核检查不合格项目情况4、GSP条款检查的整改实施报告五、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考核档案(通知+通报)1. 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考核记录表2. 整改通知单3. 整改实施报告六、药品质量信息档案1. 质量信息管理制度2. 药品质量信息处理记录表3. 下载药监部门、检查部门发放文件或公报等信息资料七、不合格药品管理档案1.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2、《质量问题报告、确认单》3、拟报损清单4.《不合格药品报损销毁记录》5.《不合格药品管理台账》6.《药品停售(收回)通知单》7.《解除停售通知单》八、药品不良反应档案1.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管理制度2. 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3. 药品群体不良反应事件基本信息表4. 药品不良反应相关信息九、质量事故和质量投诉档案1. 质量事故和质量投诉的管理制度2. 质量事故报告记录表3. 质量事故分析报告书4. 药品质量查询、投诉调查处理表5. 药品质量查询登记表十、召回药品档案1.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2. 药品召回通知单3. 药品召回记录表十一、药品追回档案1、药品追回计划表2、药品追回记录表十二、供货单位档案1. 供货单位和采购品种审核制度3. 首营企业审批表4. 供货单位质量体系调查表5. 供货单位证照等资料(营业执照、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GMP/GSP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账号、印章、随货同行单样式等资料)7. 质量保证协议8. 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等十三、药品购进、验收档案(收货与验收)1. 购进、验收管理制度2、药品购进记录表3. 药品质量验收记录4.《药品拒收报告单》十四、进口药品档案1. 进口药品目录表2. 进口药品注册证及检验报告书十五、药品养护档案1. 药品养护的管理制度2. 重点养护品种(包括中药饮片)3. 库存药品养护质量检查记录4、养护汇总分析十六、退货记录档案售后退回管理台帐、购进退出记录、退货申请单十七、个人档案1.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职称、执业资格证、上岗证、劳动合同+个人培训教育登记表、试题(每个人装一个档案袋)十八、员工教育培训及考核档案1. 质量教育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3. 年度培训计划表4. 年度培训管理台帐5.培训签到表、单次考核汇总表6. 员工培训效果评估表十九、员工健康档案1. 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制度2. 体检结果汇总表3、员工健康情况登记表(附每个人的健康证或体检表)二十、设施、设备档案1. 仓库设施设备管理制度2. 设施设备管理台帐3. 设施设备使用记录表4. 仪器设备维修保养记录5、计量器具检定记录(温湿度计及称需检定)6、计量器具校准与检定报告备注:设施设备购买发票、使用说明书、合格证、保修卡等相关证件(可单独装好)二十一、单独用的表格:1、中药饮片清斗装斗复核记录2、处方调配销售记录(西药可用)3、处方登记本(中药饮片可用)4、药品拆零销售记录5、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记录6、近效期药品催销表7、环境卫生检查记录8、温湿度监测记录表9、顾客意见及投诉受理表(即:顾客意见本)10、药品质量与服务质量满意度征询表11、质量管理员工作随笔二十二:药品经营许可证验收申请上报的材料(留存一份装进档案袋)现场要检查的内容:1、《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GSP证用框装订好上墙;2、执业药师注册证、执业药师资格证复印件贴上墙;3、各岗位人员的岗位监督牌(贴上相片及标注岗位、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4、统一工作服、工作牌(工作牌要标明:姓名、岗位、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5、服务公约及监督电话(留当地药监的)、投诉电话:123316、顾客意见本7、温湿度计(阴凉区、常温区、冷柜各一个)8、经营中药饮片的要配备:铜盅(两个,内服与外用各一个)、戥枰、台称、中药托等设备;墙上贴好“十八反和十九畏”9、经营冷藏药品的,应有冷柜或冰箱等设备10、营业场所应设立:待验区、退货区、不合格品区11、计量器具(温湿度计、称)要定期进行检定(每年一次)12、如要拆零,需设拆零专柜,需准备拆零工具(药勺、剪刀、镊子、医用手套、酒精棉、拆零袋、托盘等)注:所拆零的药品应保留原包装和说明书,销售期间要提供说明书复印件给顾客,在最后一次可给原件。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2]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随着医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药品市场逐渐扩大。
但在市场扩大的同时,不合格药品问题也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
不合格药品的出现不仅会影响到人们的健康,还会危及生命安全。
为了保护公众的合法权益,加强不合格药品管理,国家制定了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二、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的内容1.不合格药品定义不合格药品是指按照药品标准规定要求检验的,检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药品。
不合格药品的种类包括以下几种:•假药:伪装成药品的劣质产品。
•劣药:具备一定的药物功效,但是质量不达标。
•过期药:超出有效期的药品,其药物活性可能发生变化。
•夹杂污染物的药品:药品中掺杂了其他不符合规定的物质。
2.不合格药品的来源不合格药品的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种:•药品生产商不合格生产过程。
•药品销售企业违法经营。
•药品运输中的不良操作。
3.不合格药品的分类不合格药品根据不同的属性,可以分为以下几类:•禁止进口和使用的不合格药品•限制使用的不合格药品•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不合格药品4.不合格药品的处理不合理药品发现后,要及时予以销毁和处理,以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不合格药品的销毁和处理,应当符合相关的规定要求。
5.不合格药品管理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不合格药品管理的主要责任单位为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同时,药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和运输企业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于违反不合格药品管理规定的责任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进行处罚。
三、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的意义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的出台,可以起到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1.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
不合格药品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如果不进行规范的管理,不仅会影响到人们的健康,还会危及生命安全。
规范的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保障公众的安全和健康。
2.维护市场秩序。
不合格药品的存在,会扰乱市场秩序,影响药品市场的正常运转。
规范的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维护市场秩序,保障药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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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药品管理规定
不合格药品管理规定
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不符合药品质量要求的药品进行管理的规定。
以下是一些通常适用的规定:
1. 不合格药品定义:不符合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控制标准的药品,可能对人类健康产生危害。
2. 药品生产者责任:药品生产者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对药品生产过程进行全面控制,确保生产的药品符合质量标准。
3. 药品抽样检测:相关管理部门会定期对市场上的药品进行抽样检测,对药品进行质量检验,不合格的药品将被认定为不合格药品。
4. 不合格药品的处理:不合格药品一经发现应立即停止销售和使用,药品生产者应采取相应措施解决问题,比如召回不合格药品、清除市场上的不合格药品等。
5. 处理结果的报告和通知:药品生产者应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告不合格药品的处理结果,并及时通知销售商和使用单位。
6. 监管部门检查:相关监管部门有权对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质量管理系统的检查和评估,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不合格药品管理规定,具体还需要根据各国家的法律法规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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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安全信用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提高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包括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药品安全信用档案是指记录企业药品生产经营活动中诚信信息的档案,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信用等级、不良记录等内容。
第二章档案内容第四条药品安全信用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注册地址、生产许可证号、经营许可证号等。
(二)信用等级:根据企业诚信状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三)不良记录:包括违法违规行为、产品质量问题、服务质量问题、行政处罚等。
(四)奖励信息:包括荣誉称号、表彰奖励等。
第三章档案建立与管理第五条药品安全信用档案由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与管理。
第六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第七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企业进行信用评级,并将评级结果纳入药品安全信用档案。
第八条药品安全信用档案实行动态管理,企业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或取得奖励信息时,应及时更新档案内容。
第四章信用应用第九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将药品安全信用档案作为药品监管的重要依据,对诚信企业给予政策扶持,对失信企业依法进行惩戒。
第十条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如优先审批、简化流程等。
第十一条信用等级低的企业,将受到限制措施,如限制申报新产品、限制参与招投标等。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二条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药品安全信用档案的监督检查,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企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依法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通过实施药品安全信用档案管理制度,有助于规范药品生产经营行为,提高药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药店质量管理文件
不合格药品及药品销毁管理制度1、目的: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控制性管理,杜绝购进不合格药品和将不合格药品销售给顾客。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次修正)、《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企业进货验收、陈列检查和销售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药品的管理。
4、内容:4.1 不合格药品系指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药品,包括药品的包装不合格、外观质量不合格及内在质量不合格。
具体包括:(1)国家或省、市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广发布的通知或质量公告中的不合格药品禁止销售的药品。
(2)无企业质量验收、陈列检查和销售、销后退回药品验收时发现的外观质量及装质量不符合法定质量的药品。
(3)经法定药品检验机构检验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4)过期、失效、霉烂变质及有关其他质量问题的药品。
(5)《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四十九条规定的假药、劣药。
(6)质量证明文件不合格的药品。
(7)包装、标签、说明书内容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8)数量和规格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9)包装破损、被污染,影响销售和使用的药品。
(10) 批号、有效期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4.2 对于不合格药品,不得购进和销售。
4.3 对药品的内在质量有怀疑而不能确定其质量状况时,应抽样途当地药品检验所检验。
4.4 在药品购进验收时发现不合格药品,验收人员应时填“不合格药品报告单”,并报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复核;经质量管理人员确认为不合格的药品移入不合格药品区。
因非质量原因引起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应在验收记录中注明不合格事项及处置措施,并填“药品拒收报告单”通知采购员。
4.5在陈列检查中,发现质量可疑的药品,应按照操作权限立即在计算机系统中锁定,同时立即报告质量管理员现场确认,质量管理人不能确认的,应下架存放于待处理区;经质量管理人员复核确认为不合格的药品,应将该药品存放在红色标志的不合格品库(区),不得继续销售。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编号:SMP-FW-011-04范围:不合格药品的管理。
职责和权限:1.各部门在药品经营过程中发现质量可疑或存在质量问题的药品,应及时上报质量部确认,并根据确认结果进行处理。
2.储运部还要做好不合格药品的储存管理、报损和销毁等工作,并做好记录。
3.质量部负责不合格药品的确认,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
受训人员:公司全体人员内容:1.存在质量问题的药品是指不合格的药品,包括假劣药品、包装质量不合格(包括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破损、污染、模糊、脱落、渗液、封条损坏等)的药品以及公司提前报损的药品。
2.质量可疑的药品是指在经营过程中发现可能存在质量问题但尚未经质量部门确认的药品。
3.不合格药品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
4.公司对质量不合格药品进行控制性管理,具体按照《不合格药品确认和处理操作规程》执行。
5.采购到货药品收货时,收货人员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质量可疑的药品,应当拒收,存放于待处理区或设置待处理状态标志,并及时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通知储运部并报质量部,按照《药品质量查询管理制度》向供货单位查询,明确质量责任后及时处理。
对于其中因包装破损拒收的,收货人员及时将拒收情况上报储运部采购人员,收货人员负责将拒收的药品退回供货单位,不需要质量部签署意见。
6.采购到货药品验收时,验收人员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质量可疑的药品,存放于待处理区或设置待处理状态标志,并及时填写《质量问题/质量可疑药品报告单》,通知储运部并报质量部,按照《药品质量查询管理制度》向供货单位查询,明确质量责任后及时处理。
7.销后退回药品验收时,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质量可疑的药品,验收人员应当及时填写《质量问题/质量可疑药品报告单》,上报质量部确认后处理;对于包装破损的问题,不需要填报。
8.储存、养护、出库过程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质量可疑的药品,储存、养护人员应立即在计算机系统中锁定,采取停售措施,并填写在库药品质量报告,上报质量部确认后处理。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这是企业的自主行为,但应在制度中明确规定。例如属保管员、发货员等意外损坏的少量不合格药品,经质量管理部门确认后,可报有关负责人(制度中要明确规定具体负责人)审批报损。非意外损坏的不合格药品,根据金额大小,确定相应级别的负责人审批报损。
例如:有些国有企业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将上一任经理留下的大量不合格药品存放在不合格药品库而不报损,是因为要报损就得在利润中冲减而影响业绩,企业应加强协调妥善处理这一问题,以免留下隐患,致使不合格药品重新流入市场。
9、不合格药品的销毁
经审批报损的药品,由质量管理部门会同仓储部门监督销毁,销毁记录签名存查。销毁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由质量管理部门报请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场监督销毁,销毁记录签名存查。销毁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药品应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以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为原则,再行销毁,必要时报请药监部门批准。
6、对要求收回的药品的处理程序
首先要明确两个概念的区别:收回与回收。收回是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强制企业或企业自主撤回所经营的产品的行为;回收在药物方面则是用于提纯过程或用于再生产、再利用的一个术语,如回收率等。很多企业在制度中将收回写成回收,用词不当。
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文要求收回的药品,由质量管理部门发文全部收回,具体由销售部门办理,且要对客户作妥善安排如换货等。收回的不合格药品集中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库(区),做好记录。收回情况应书面向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按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处理。
50分钟
讲练结合
板书设计: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1、制定目的
2、适用范围
3、处理程序
4、不合格药品确认
5、销后退回的不合格药品处理程序
不合格药品管理规定范文
不合格药品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为了保障人民健康,加强药品质量监管,规范不合格药品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不合格药品的定义不合格药品是指不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和要求的药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质量不合格、不良反应严重、临床试验失败、仿制药与原研药效果相差较大等。
三、不合格药品的处置1. 生产企业对于生产的不合格药品应立即停产,并下线所有相关产品。
2. 零售药店应当将已售出的不合格药品进行收回,并向购买者退款。
3. 不合格药品的销毁应当由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组织进行,销毁的过程和结果应做好记录,确保不合格药品不再流入市场。
四、监管措施1.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不合格药品的监管力度,加大对不合格药品的抽检频率和范围。
2.对于生产不合格药品的企业,应当依法给予严厉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吊销生产许可证等。
3.对于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药店,应当依法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业整顿等。
4.对于不合格药品严重影响人民健康的事件,应当依法追究企业法人及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五、信息公开和曝光1.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将不合格药品的抽检结果及处置情况进行公开,让公众了解到相关情况。
2.媒体也应当加强对不合格药品事件的曝光,以引起公众的重视和警惕,促使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
六、加强国际合作1.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应加强与国际药品监管机构的合作,共同分享信息,加强对跨境不合格药品的监测和处置。
2.加强对进口药品的监管,确保进口药品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和要求。
七、法律责任违反本规定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刑事责任等。
八、附则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并由国家药品监管部门负责解释。
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与适用范围为规范门店对不合格药品的管理和药品销毁工作,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门店接收、存储的不合格药品的管理和销毁工作。
二、定义1. 不合格药品:指未能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的药品,包括但不限于过期药品、破损药品、变质药品等。
2. 药品销毁:指将不合格药品进行安全、环保、合规的销毁处理,确保不合格药品不再流入市场和消费者手中。
三、门店药品不合格管理1. 门店接收不合格药品的程序(1)门店在收到不合格药品时,应立即向供应商提出退货要求,并将其储存在指定区域。
(2)门店在接收到不合格药品时,应及时记录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药品名称、药品批号、不合格原因等。
(3)门店应根据不合格药品的性质和情况,采取适当的保存方式,以避免进一步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2. 门店不合格药品处理流程(1)门店应将不合格药品进行分类,如过期药品、破损药品、变质药品等。
(2)门店应将不合格药品储存在指定的库房或区域,严格控制不合格药品的存放和使用。
(3)门店应定期检查库房或区域内的不合格药品,并记录相关信息,以便后续处理。
(4)门店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不合格药品的情况,并按照主管部门要求执行相应的处理措施。
3. 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1)门店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不合格药品的销毁工作。
(2)门店应与销毁机构签订明确的合作协议,并明确药品销毁的程序和要求。
(3)门店应确保销毁机构具有合法、合规的资质和设备,能够安全、环保地销毁不合格药品。
(4)门店应确保销毁机构在不合格药品销毁过程中进行严格的监督和记录,确保不合格药品得到有效的销毁处理。
(5)门店应将销毁过程中的监督记录等相关资料保存备案,以备日后检查和审计。
四、培训和监督1. 门店应定期对相关员工进行不合格药品管理和销毁工作的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养和操作技能。
2. 门店应定期进行不合格药品管理和销毁工作的检查,确保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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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停售时间
药品名称
规格
剂型
生产厂家
供货单位
生产批号
有效期
解除停售原因:
通知部门:
通知人:年月日
质量管理员意见:
质量管理员签字:年月日
药店经理意见:
经理:年月日
药品拒收报告单
编号:建档时间:
通用名称
商品名称
验收员
剂型
单位
数量
规格
批号
有效期至
生产企业
供货企业
验收时间
质量问题
验收员:年月日
采购员意见
出厂检验
生产日期
供货企业
购进日期
购进数量
验收人员
验收日期
不合格数量
不合格药品
发生地点
不合格药品
发生时间
发现人姓名
不合格项目
验收员签字:年月日
质量管理部门意见
专职质量管理员签字:年月日
经理审核意见
经理签字:年月日
注:存档各查
不合格药品确认表
编号:填写日期:
通用名称
商品名称
规格
批准文号
生产批号
购进日期
年月日
不合格药品管理档案
单 位:
1、不合格药品报告表
2、不合格药品确认表
3、停售通知书
4、不合格药品台账
5、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表
6、报损药品销毁记录
7、解除药品停售通知书
8、药品拒收报告单
不合格药品报告表
编号:填写日期:
通用名称
商品名称
剂型
英文名或汉语拼音
批准文号
规格
生产企业
报告书
有效期至
质量标准
产品批号
生产企业
供货单位
有效期至
购进合格
药品数量
购进不合
格药品数量
质量复查情况
验收员(养护员)签字:年月日
确认结论
专职质量管理员签字:年月日
注:存档备查
停售通知书
编号:
停售时间
药品名称
规格
剂型
生产厂家
供货单位
生产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号
有效期
停售原因:
通知部门:
通知人:年月日
质量管理员意见:
质量管理员签字:年月日
药店经理意见:
经理:年月日
不合格药品台账
编码:
填表日期
品名
生产企业
批号
有效期
规格
单位
数量
购进企业
购进日期
检验单号
检验日期
采购员意见:
采购员:年月日
处理意见:
签字:年月日
处理结果:
签字:年月日
质量管
理员意见:
签字:年月日
经理意见:
签字:年月日
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表
编号:报损日期:
通用名称
商品名称
规格
注册商标
单位
单价
批号
数量
金额
有效期至
供货企业
不合格原因(附检测报告)
采购员意见
签字:年月日
验收员意见
签字:年月日
专职质量管理员意见
签字:年月日
经理意见
签字:年月日
注:存档备查
报损药品销毁记录
编号:
批准人
见证人
经手人
报损日期
年月日
销毁方式
销毁地点
销毁时间
年月日
序号
通用名称
商品名称
规格
单位
生产企业
批号
数量
解除药品停售通知书
采购员:年月日
专职质量
管理部门
意见
专职质量管理员:年月日
注:存档备查。